《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场所管理规定》的特点与实施

《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场所管理规定》的特点与实施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特点及执行(论文文献综述)

国务院办公厅[1](2022)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国办发[20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为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2](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2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决定取消和重心下移2597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9项,实行重心下移、改由区(含功能区,下同)就近实施2328项。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细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王聪[3](2020)在《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研究(1994-2018)》文中指出自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网络安全政策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和演变。作为我国新时代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我国网络安全政策体系是确保网络安全的重要保障和人民生活幸福美满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网络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我国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阻碍了网信事业的全面发展。基于此,本论文在收集1994-2018年间我国网络安全相关的政策基础上,通过政策文本研究法分析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对政策文本进行编码,并运用SPSS软件对网络安全政策的政策主体、政策主题内容、政策工具、政策发文时间分布以及它们之间的交互分析得出结论:政策文本制定结构的“多主体性和强战略性”、政策文本法定效力的“多规章性和少法律性”、政策发文主体的“多专业性和少协同性”、政策文本主题内容的“强具体性和弱基础性”、政策文本使用政策工具的“强环境性和弱需求性”。本文通过梳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历史演变过程,总结和归纳我国网络安全政策体系特点,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发展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逻辑关系是从初步引进到主动布局、从分散宏观政策体系到集中且较为具体的政策布局,并结合前文的数据分析找出政策体系存在的不足。问题通过四个方面展开,一是政策主体方面发文主体出台法律欠缺体系化设计、立法分散和权责不明;二是政策主题分布失衡和主题内容与社会发展脱节;三是政策工具运用方面过于依赖环境型政策工具,忽视了供给型和需求型政策工具的运用;四是政策效力方面程序性法规及上位法较少、立法较为滞后。笔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建议,就我国网络安全政策存在的不足提出网络安全政策主体层面加强各发文主体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建立健全政策法规的体系化设计;在政策主题层面提出要重视政策主题内容的系统性发展并重视政策主题方向的阶段性和均衡性特点;在政策工具运用层面提出要加强政策工具的合理使用以及政策配套的市场调节;在政策效力层面提出从网络生命周期出发增强法规操作性、细致立法。

张静[4](2020)在《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研究》文中认为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的发展目标,到十八大报告强化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发展目标,文化产业发展地位的重要性逐年凸显,文化惠民政策不断普及,顶层设计逐渐完善。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而互联网上网服务市场是当前文化产业的主要经营门类之一,网吧是互联网上网服务市场的经营实体。从1996年第一所网吧在上海出现到如今,网吧的发展已走过二十几个年头。从初期被贴上“脏乱差”标签,近几年一步步转型成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网咖,这个行业焕发出新的生机。2019年5月9日,广州市电竞行业协会成立。未来以电竞网咖为代表的新型网吧将不断发展,网吧在文化市场产业中将继续占据一席重要之地。因此,政府部门对网吧的监管仍是当下文化市场监管的一部分。从2002年国务院出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强在市场经济下网吧的监督管理,其中很重要的一项便是实名登记上网制度。广州是华南地区中心城市,毗邻港澳;是中国的南大门,与国际交流密切,也是我国需要密切关注的反恐阵地。截至2019年10月,广州市共有网吧996家。广州要坚定不移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就必须要加强对网吧的实名登记监管,并对监管措施、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本文以广州市政府部门推进网吧实名登记监管为例,在政府部门推进互联网文化场所的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评析和梳理的基础上,以政府管制理论及合作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了本文分析的理论研究框架,对政府部门开展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课题进行深入探讨,分析了广州市政府部门推进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缘起、做法和成效,并结合广州市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实例分析,剖析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思考,即通过升级技术手段、加强网吧行业协会作用、增强行业自律、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对网吧实名登记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培养网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自觉意识,实现多元参与、协同治理,引导网吧经营者诚信守法,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经营场所,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王丽娜[5](2020)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但其负面问题不断显现,由此互联网治理的相关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随之推动互联网监管部门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在诸多互联网的治理方式中,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凭借其治理的快速和有效成为相关管理部门的一种重要治理选择,同时也受到研究者的关注。本文梳理不同时期的全局性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案例,纵向勾勒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发展历程;界定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涵义;厘清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规制体系,分析其治理主体的构成,对其治理客体进行分类,并分析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政过程;此外,本文探讨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必然性和过渡性,对治理的效果评价和价值评价等理论问题进行细致探讨,提出以下观点: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具有过渡性特点,体现在治理中行政与法的一致和相悖并存,治理的行政合作机制反复重叠,治理中运动性治理和常规化治理相冲突等方面;就其治理的效果评价来说,最初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显现出治理速度快、治理效果好的优势,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问题的增多,其治理成本高、治理效率低、治理违规现象多及治理内卷化等弊端也越来越突出,由此对它的评价从最初的肯定其治理有效性转向对其弊端的多方诟病;鉴于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存在的底层逻辑和规定性,本文认为对其应进行客观的再评价:要看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行动催生的规则在不断导正其治理行为偏差;要看到其治理行动中输送的制度对互联网秩序的维护作用;要看到其法治化转型对互联网治理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在增加;要看到其制度供给背后的法治追求和治理理念的转型努力;要看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中维护治理对象的相关权利的客观结果。对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价值评价进行否定之否定不是不顾其弊端而默守陈规,恰是为了正视其所面临的困境。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面临着的法律困境而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主体经常不能协调好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诸多法律价值的平衡,导致治理中多元法律价值的失衡和错位;另外,治理中所依据的法律文本缺失和模糊导致治理的法律规制中出现较多困难。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主体和客体各自面临的困境而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治理主体的同质化困境、复合性困境和权威性困境亟待解决;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治理客体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管制框架内,受到治理主体所采取的行政的、法律的和技术的治理手段的影响,导致互联网优势的发挥、互联网融合发展趋势以及治理主客体间的协调发展都受到极大限制。上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所面临的多种困境使得其合理转型变得非常迫切。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转型方向而言,法治中国建设、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和公共治理理念引入等背景和因素都指向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这一解决之道。具体而言,要转变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律观念,走出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各自面临的困境,同时要充分发挥其治理中的法制输送机制,包括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律文本输送机制和法律制度输送机制,从而推动互联网法的完备化、制度化、体系化和均衡化发展,并有力推动互联网法的良好执行、适用、遵守和互联网法的监督体系建设;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中的治理学习机制和技术再塑机制,共同推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6](2020)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文化(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川文旅发[2020]6号省文物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文物行政部门:《四川省文化(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已经文化和旅游厅党组2020年第7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四川省文化(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公布实施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绍兴市人民政府[7](2020)在《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绍兴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绍政发[2019]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9年12月30日为推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2018)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吉政办发[2018]4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人民政府[9](2018)在《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文中认为许政[2018]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武汉市人民政府[10](2016)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文中认为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规〔2015〕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 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特点及执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特点及执行(论文提纲范文)

(3)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研究(1994-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网络安全问题频发
        1.1.2 网络安全重要性不断凸显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网络安全研究综述
        1.3.2 网络安全政策研究综述
        1.3.3 政策文本研究方法综述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
        1.4.1 文献研究法
        1.4.2 文本分析法
        1.4.3 技术路线
    1.5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1.5.1 研究内容
        1.5.2 创新点
第二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依据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网络安全
        2.1.2 网络安全政策
    2.2 理论依据
        2.2.1 总体国家安全观
        2.2.2 政府治理理论
        2.2.3 政策工具理论
第三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编码分类与统计分析
    3.1 网络安全政策样本选择
    3.2 政策文本编码体系
    3.3 政策文本统计分析
        3.3.1 政策文本的数量发展
        3.3.2 政策文本的文种类型分布
        3.3.3 政策文本的主体分析
        3.3.4 政策文本的主题分析
        3.3.5 政策文本的政策工具分析
        3.3.6 政策文本发文主体与政策主题的交互分析
        3.3.7 政策文本发文主体与政策工具的交互分析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历史演变
    4.1 基础政策构建的探索期(1994-2000)
    4.2 政策体系构建的启动期(2001-2002)
    4.3 具体政策出台的高峰期(2003-2011)
    4.4 政策体系整体布局的完善期(2012至今)
        4.4.1 党的十八大之后五年来的网络安全政策发展
        4.4.2 党的十九大之后网络安全政策发展思路与前景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存在的不足之处
    5.1 发文主体层级关系有待合理规划
        5.1.1 政策发文主体出台法律欠缺体系化设计
        5.1.2 网络安全政策发文主体立法分散,权责不明
    5.2 政策文本主题覆盖面有待加强
        5.2.1 政策主题分布失衡
        5.2.2 政策主题内容与社会发展脱节
    5.3 政策工具运用能力有待提升
    5.4 政策效力有待全面加强
        5.4.1 程序性法规及上位法较少
        5.4.2 立法滞后导致政策效力不足
    5.5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优化对策
    6.1 健全体系化设计,强化发文主体间沟通能力
        6.1.1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化设计
        6.1.2 加强各发文主体合作以及主体间的沟通能力
    6.2 政策主题内容增大覆盖范围
        6.2.1 重视政策主题内容的系统性发展
        6.2.2 重视政策主题方向的阶段性和均衡性
    6.3 政策工具运用注重均衡性
        6.3.1 加强政策工具的合理使用
        6.3.2 强化市场调节作用
    6.4 强化细致立法,提升政策效力
    6.5 本章小结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1 本文数据分析的原始表格截图
附录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4)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现实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从政府管制角度对网吧实名登记的研究
        1.3.2 从法律视角对网吧实名登记的研究
        1.3.3 从技术安全层面对网吧实名登记的研究
        1.3.4 从执法监管层面对网吧实名登记的研究
        1.3.5 从社会监督层面对网吧实名登记的研究
        1.3.6 研究述评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内容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图
        1.5.1 研究方法
        1.5.2 技术路线图
第二章 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理论分析
    2.1 核心概念界定
        2.1.1 网吧实名登记
        2.1.2 网吧实名登记监管
    2.2 理论基础
        2.2.1 市场失灵理论
        2.2.2 政府管制理论
        2.2.3 合作治理理论
    2.3 理论框架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做法与成效
    3.1 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历程
        3.1.1 手工登记监管阶段
        3.1.2 电子化监管阶段
        3.1.3 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网吧实名登记监管阶段
        3.1.3.1 文网卫士网吧监管平台
        3.1.3.2 网证身份识别系统
    3.2 当前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做法
        3.2.1 明确执法监管主体,建立市-区两级执法监管机制
        3.2.2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严格开展日常执法监督
        3.2.3 坚持有法必依,以法治推动网吧实名登记监管
        3.2.4 坚持政府管制和市场治理并重,推动行业自治自律
    3.3 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成效
        3.3.1 网吧营业环境得到优化
        3.3.2 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监管成效明显
        3.3.3 建构了省、市、区三级网络监管系统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4.1 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存在问题
        4.1.1 网吧实名登记监管技术限制
        4.1.2 网吧实名登记监管执行漏洞
        4.1.3 网吧实名登记监管政策措施实施不到位
    4.2 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2.1 法律法规不健全
        4.2.2 政府管制权力配置不合理
        4.2.3 负责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文化执法分工不清晰、力量不均衡
        4.2.4 利用行业协会加强监管的社会治理体制未有效建立
        4.2.5 各行政主体之间缺乏联动监管机制
    4.3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国内其他城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经验启示
    5.1 深圳网吧实名登记监管实践经验
    5.2 惠州网吧实名登记监管实践经验
    5.3 深圳、惠州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给广州的启示
        5.3.1 技术监管与时俱进
        5.3.2 部门联动作用强
        5.3.3 重视文化执法力量
        5.3.4 重视宣传教育作用
    5.4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加强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对策
    6.1 完善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的地方立法
    6.2 加强政府部门的执法监管
    6.3 完善实名登记的技术监管
    6.4 发挥网吧行业协会的协同治理作用
    6.5 本章小结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1 访谈提纲
附录2 访谈记录
    访谈记录一
    访谈记录二
    访谈记录三
    访谈记录四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答辩委员签名的答辩决议书

(5)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四、创新之处
第一章 作为行动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发展及现状
        一、常规行政管理方式被移植
        二、运动式行政监管日见成效
        三、运动式行政监管趋于成熟
        四、运动式行政监管纵深发展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涵义界定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
        二、管理行政与治理行政
        三、互联网治理与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动逻辑
        一、行政主体的主导性
        二、行政方式的强制性
        三、秩序优位的导向性
第二章 作为规制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规制体系
        一、管制型行政传统和秩序追求
        二、制度资源不足的外部局限性
        三、互联网典型事件爆发的刺激
        四、行政路径依赖的消极性因素
        五、治理主体选择的积极性因素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必然性
        一、治理中行政与法的一致和相悖
        二、治理的行政合作机制繁复重叠
        三、运动治理与常态治理时有冲突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过渡性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主体及其职责与职权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客体及其权利与义务
        三、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政过程及其实施机制
    第四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结果评价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正向结果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负向结果
    第五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价值评价
        一、对治理价值的正面评价
        二、对治理价值的负面评价
        三、治理的价值评价的否定之否定
第三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转型困境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法律困境
        一、治理的法律价值平衡之难
        二、治理的法律规制文本之失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主体困境
        一、治理主体的构成同质和单一
        二、治理主体内部行政协调不良
        三、治理主体的合法性日趋弱化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主客体间的相对困境
        一、运动式治理的管制思维限制互联网的优势发挥
        二、运动式治理的分割治理阻碍互联网的融合发展
第四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方向和目标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方向
        一、法治中国建设指引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二、公共治理理念影响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三、互联网法治建设引导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目标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与互联网法的健全化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与互联网法的良好实施
第五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实施保障
    第一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实施路径
        一、治理的法律观念的转型路径
        二、治理主体的转型路径
        三、治理主客体间相对性困境的缓解路径
    第二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法制输送机制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文本输送机制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制度输送机制
    第三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配套机制
        一、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治理学习机制
        二、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技术反塑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目录
后记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特点及执行(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J]. 国务院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2(06)
  • [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S1)
  • [3]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文本研究(1994-2018)[D]. 王聪. 湖北工业大学, 2020(04)
  • [4]广州市网吧实名登记监管研究[D]. 张静.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D]. 王丽娜.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文化(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的通知[J].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07)
  • [7]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J]. 绍兴市人民政府. 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02)
  • [8]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第一批)的通知[J].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21)
  • [9]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J]. 许昌市人民政府.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06)
  • [10]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J].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04)

标签:;  ;  ;  ;  ;  

《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场所管理规定》的特点与实施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