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社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论文文献综述)
王雅静[1](2021)在《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问题的“主力军”,企业家才能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已有研究充分肯定了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积极作用,认为具有较高企业家才能的企业家,通过识别市场机会,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创新农业组织形式,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性发展。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忽视了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一个可观察到的经验事实是:尽管每个企业家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企业家才能,但是,随着企业家通过理论学习和“干中学”,其企业家才能的属性特征发生了变化。企业家才能的属性特征不同,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就会不同,企业家才能绩效必然有差异性。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要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就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揭示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本研究通过历史回溯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个案研究法和实证分析法,分析企业家才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揭示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内在关系。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第一,进行文献回顾,并作简要概括和评论;第二,构建“企业家才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分析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和内在关系;第三,运用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回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演进脉络及其发展概况,探寻企业家才能在其发展历程中的作用,同时利用江苏扬州数据检验和典型案例研究,揭示企业家才能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第四,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企业家才能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关键因素。其作用机理是:其一,捕捉市场机会的才能,是企业家发现市场机会,对此进行识别和预测,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快速反应和行动,及时做出市场决策,为企业带来可能的盈利机会的能力。其二,组织生产要素的才能,是企业家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以较小的要素投入实现高效的产出,实现市场平均利润的能力。其三,创新发展的才能,是企业家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在技术、产品、管理、市场、组织等方面进行有目的性的变革,使企业获取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互为影响,贯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过程。第二,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动态变化关系。具体表现在:其一,企业家才能具有累积性。农业企业家在学习教育和“干中学”中获取知识和经验,累积了企业家才能。企业家才能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良好的绩效,良好的绩效又对企业家才能形成正向激励作用,促进农业企业家再一次累积企业家才能。其二,企业家才能具有异质性。差异化的企业家才能形成不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绩效,企业家才能越高,取得的经营绩效越好。在每一个农业企业家的企业家才能内部,企业家才能的维度结构具有异质性。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应均衡发展,形成企业家才能的整体合力。其三,企业家才能具有匹配性。企业家才能应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动态匹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的发展要求。从本研究中,得出的政策建议是:第一,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项目、税收、金融等支持的同时,要加大培育力度,更加注重培育农业企业家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的企业家才能。特别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发展阶段,在农业企业家成长过程中,关注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的动态变化,持续不断地进行动态跟踪培养。要改变低层次、重复化的培育方式,加强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农业企业家具备程度更高、维度结构更完整、与企业发展要求更匹配的企业家才能。第二,打破偏重工商企业家、城市专业技术人才下乡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思想,鼓励青年农民、农民工、村干部、农村大学生等有乡土根基、有农业创业意愿、有一定企业家素质和才能的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者,让乡土农民这个最大的潜在创业群体创成业、创好业,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力量。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现有文献对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作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充分肯定了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的重要促进作用。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忽视了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本研究构建“企业家才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理论分析框架,研究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创新性地提出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三个维度的属性特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第二,现有文献关于企业家才能理论和企业家才能指标体系已经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研究较少有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的测度指标。本研究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的素质、能力和绩效指标体系,研究谁将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本研究既拓展了企业家才能理论的研究领域,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高云亮[2](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杨磊[3](2020)在《河南省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它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构成部分,在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收、农民富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地位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障,经过十三年的发展,我国农民合作社成就非凡。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热情高涨,合作社数量呈现几何式增长,平均每个自然村就有三家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了合作领域,拉伸了产业链,提高了产业附加值,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经济向着平稳发展的方向快步前进,尽管如此,它也面临着资金短缺、人才匮乏、大量空壳组织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因此河南省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难逃此类发展困扰。本文以制度变迁理论、农业产业化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作为理论支持,在深入研究分析国内外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运用问卷调查法和实地调研法,对河南省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实证研究。首先研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历程,描述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类型、成员数、出资额、收益情况。通过分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特点及成效,为河南省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借鉴。再通过分析河南省罗山县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经济状况、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发展模式,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法,找出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即管理人才匮乏、农户受到自身因素和外部条件的影响、融资渠道不畅、管理水平较低、辐射带动能力差、整体经营实力偏弱。通过借鉴美国、日本、德国先进国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从规范化管理、政府扶持、合作社交流合作、管理型人才培养四个方面得出启示。提出了,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能力、规范内部运营管理机制、畅通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重视教育培训壮大人才队伍等符合河南省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
朱辉进[4](202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率先开始了一系列旨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大改革。农村改革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标志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开始,因而被称之为“启动历史的变革”。40余年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农村市场化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迈进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迫在眉睫,农村的发展水平决定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整体水平,而农村市场化建设是解决目前农村发展中一系列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本研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为主题,旨在通过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发展的历程,总结取得的成就,吸取发展过程中的教训,反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的思考。绪论部分论述了本选题的背景、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三个层面分类总结了国内学者关于农村市场化建设的研究成果,并提出本文的观点和看法,还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以及研究的创新和不足。第一章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基础理论概念,简述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概述了我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的五个阶段,分析每一个阶段农村市场化建设的重点。第二章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的现状,包括农村市场化建设取得的成就和获得的经验,总结了当前我国农村市场化建设过程中,思想和实践层面存在的多方面问题。第三章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改革和创新的思考,包括进一步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明确政府和市场各自的边界和职能范围、逐步推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个方面。
杨倩[5](2020)在《莱芜大蒜产业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不仅是世界上大蒜产量最高的国家,同时还是大蒜消费总量和大蒜出口总量第一的国家。其中山东省是大蒜种植、出口的大省,莱芜又因其优越的自然条件成为大蒜的适宜种植区和优势栽培区,是山东省着名的“三辣”基地。但是我国大蒜产业发展还存在种植技术落后、产品附加值低、产-加-销融合度低等问题,严重损害大蒜企业与蒜农利益,制约着大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将大蒜产业做大做强的关键,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以莱芜大蒜产业化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采取问卷调查、文献梳理等方式方法对莱芜大蒜种植、深加工、销售情况以及产-加-销融合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出制约莱芜大蒜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再通过分析金乡、商河发展大蒜产业化的先进经验,提出提升莱芜大蒜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认为,制约莱芜大蒜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有:第一,农业劳动力素质不高,且存在后继无人的现象;莱芜耕地面积细碎,且大蒜种植技术推广不够有效、先进农业设备成本高昂。第二,大蒜加工、销售企业,面临人才、技术、资金及政策等外部环境的制约。第三,产-加-销各主体间分工协作不通畅,导致产-加-销无法深度融合。这些原因的存在使得莱芜大蒜产业发展存在障碍。为解决这些问题,莱芜应进一步深化大蒜产业化发展,开展农民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扶持家庭农场、推广新进的种植的技术,提升大蒜种植质量;加大人才、科技投入,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提高大蒜附加值;发展专业化合作社,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产业化联合体,深化产-加-销深度融合。
王倩[6](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历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黑龙江垦区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原理出发,探索社会主义农业建设发展道路的“先行者”,在中国农业建设中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对中国农业建设贡献巨大。基于新时代这一全新历史方位,在改革全面深化的历史背景下,研究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历程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纵观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程,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原理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是其中一脉相承的逻辑主线。本文从这一逻辑主线出发,结合历史文献研究法、依据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分阶段梳理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程,从中总结历史经验与现实启示。改革开放以前(1945-1978年),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围绕“集体化”和“机械化”初步解放和发展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生产力,揭开了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序幕。改革初探阶段(1979-1995年),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一靠政策,二靠科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生产力,加强了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改革深化阶段(1996-2012年),江泽民和胡锦涛等党的中央领导围绕“规模化”、“产业化”和“科教兴农”,立足垦区农业实现第一次飞跃后的新发展实际,深入推进了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改革全面深化阶段(2013-至今),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规模化”与“科技兴农”为重点领导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开创了黑龙江垦区农业发展的新局面。在历届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下,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在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积累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农业建设;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垦区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利益。基于对历史的梳理得出现实启示,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必须加强党对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领导,推动垦区现代农业的发展;坚守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主线,把握改革全面深化的导向;依靠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提升黑龙江垦区农业生产力水平。相比于既往研究,本文着重在研究视角上有所创新,从中国共产党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原理解放和发展黑龙江垦区农业生产力的逻辑主线出发,梳理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程。其次,在研究内容上,丰富了新世纪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实践的内容。
赵玉石[7](2019)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三农”问题是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最大发展难题,表明在新的资源环境下农村原有的发展模式出现了适应性问题,需要探求破解发展困境、推进农村现代化的新路径。这一方面离不开国家建构力量,需要政府在宏观层面主导农村的发展、建设,另一方面离不开农村内生力量,由熟悉农村、对农村有着特殊情感的农民来担任农村发展、建设的主体,才能将农村建设成为农民想要的样貌。然而自人民公社解体后,以家户为经营基本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进一步“原子化”(1),特别是随着人口流动的加速,农村呈现出较大的动态变化性,农村内生力量的聚合愈发困难。“将农民组织起来”成为增强农村内生力量、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关键。作为全新的组织载体,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分散经营的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运用组织化手段降低风险的理性选择,相比于传统合作社具有自发性、民主性、服务性、独立性等特点,不仅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农民利益的责任,而且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农村民主化水平方面被寄予厚望,已经被列为国家着力培养的重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之一。但由于我国农民善分不善合的特性和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国家权力强势整合农村产生的权力惯性,新型农村合作社在产生和发展初期对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制度嵌入的结果,因此,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之间必然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着规划者、服务者、协调者、规范者的角色,但基于压力型体制下的政绩考核、利益权衡、人情关系等因素,政府行为却往往有着更加复杂的展现,有时甚至背离了公共角色的内在要求。本文以合作社经典理论和政府行为基本理论为理论依托,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间的深刻关联为逻辑基点,运用文献研究、规范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在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作用模式、行为机制,并着重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做了现实考量,提出“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力图客观还原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全貌,寻找政府作用于合作社的适当行为着力点。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阐明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设计、创新与不足等内容。第二部分为论文主体,共分六章。第一章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系统梳理了合作社理论和政府行为理论,明晰了本文的核心概念,为后续研究确立了理论支撑和分析框架。第二章重点剖析了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内在生长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通过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性质、特点、社会基础等生长机理,对合作社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合作社的政府行为需求进行了类型化分析。第三章主要分析和提炼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与行为机制。在回溯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作用变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实际,提炼出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不同作用模式,以及包括动机、方式、内容、绩效在内的政府行为机制。第四章基于对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和个案分析,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并揭示政府在新型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困境。第五章比较分析了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总结各国政府基于不同国情下的行为差异和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第六章在前面各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必须理清政府行为的“度”,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划清政府行为边界,并将政府行为由供给主导向需求主导转变,以增效为目标取向,通过搭建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互动平台,统合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各种行为,凝结成契合合作社需求的政府行为合力。第三部分为结论,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得出相关结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第一,新型农村合作社根据生发模式、资源与运营环境的差异可以分为企业带动型、大户带动型、村治组织带动型和政府带动型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对政府行为既有着共性需求,又存在个性差异需求。第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基于不同的作用程度和实施方式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模式,即国家主义模式、放任主义模式和混合模式,不同模式各有其形成机制,是一定条件、环境下的产物,需要依据不同地域环境、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评判政府行为模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是一个涵盖动机、方式、内容、绩效的有机系统。在行为动机上,行政环境的差异会使不同层级的政府在行为的内外动机上存在较大差异,出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为动机的层级分化;在行为方式上,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存在正向和反向两种方式,即“政府规制”行为和“政府俘获”行为;在行为内容上,政府行为涵盖制度建构、服务供给、监管规范等多方面、各环节;在行为绩效上,政府行为绩效由行为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三个变量构成的函数关系所决定,必须依靠三个因素的相互配合、相互作用才能实现整体提升。第四,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非均衡的博弈地位使政府时常出现越位、错位、缺位行为,越位行为挤压了合作社发展的空间,造成合作社独立性的丧失;错位行为使合作社混淆了发展内源动力和外部助力的边界,增加了合作社内外整合的难度;缺位行为造成了政府对农村合作社治理出现“真空”,导致合作社发展乏力。第五,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面临“上热下冷”、条块管理、制度不足、村庄空壳化等带来的行为困境,一些基层政府还缺乏为新型农村合作社提供扶持和帮助的权能和资源,这些现实困境成为政府作用发挥的掣肘,影响了政府在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能力。第六,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要“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宏观语境之下规范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明确其行为依据、原则,梳理“行为清单”,同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实现政府行为和职能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的转变,拓宽农村合作社需求表达渠道,并通过制度设计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增进政府行为与合作社需求融合的可能性;三是凝合政府行为与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取向,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理念下建构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平台,将互动、服务意识输送至政府的行为理念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为优化。
葛晓军[8](2016)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曾一度不论在组建数量还是运作规模上都取得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是,自从2007年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具有本质特征区别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不论从发展数量还是发展规模上看都相当乐观,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却因为各方面原因呈现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甚至部分改转为农村专业合作社;同时,随着农村发展形势和农业发展环境的不断变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运行中面临很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和发展障碍,陷入一种尴尬的发展局面: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普遍运行低效,相当数量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由于运行机制不完善,在运行机制和运行模式等关键问题上也没有进行及时创新或改革,发展能力不高,发展后劲不足,陷入“低水平发展陷阱”,更为甚者,有不少数量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因运行不善导致最终消亡。然而,从农村、农业和农民等发展需求来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却是必不可少的。鉴于此,本文以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例,探究对目前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壮大起决定作用的运行机制设制及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发展障碍及其深层原因,试图结合现实探索改善和创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的路径和对策,以提高运行绩效,选择真正在实践中能够破解或走出“发展后劲乏力、低水平发展陷阱和最终走向消亡”等发展困境的运行模式,真正发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帮助农户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增收创收等服务职能,为山东省乃至全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持续健康运行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论文首先阐述了论文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学者关于该领域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性综述和述评,在此基础上,对与本论文研究相关的概念、基础理论和运行机理结合论文研究内容进行了深入阐述,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分析依据;其次,以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具体运行实践情况为例,系统分析了发展和运行现状的总体状况、地市农经协运行状况、组织机制状况、主要运行机制构成状况与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及其深层次原因;再次;选取32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样本,甄选相关评价指标,构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利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分析法等方法,用变异系数法对相关指标的客观权重进行预处理,利用主客观组合赋权法计算各指标权重,对目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并对影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和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对国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点及其运行经验进行了比较分析,之后辨证的总结出给予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经验借鉴和启示;第五,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提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改善路径和对策;第六,分别依托临沭柳编工艺品协会和寿光蔬菜协会两种创新型运行模式进行了实证分析,提出了“协会+龙头企业会员+农村专业合作社会员+农户会员”型与“协会+企业会员+经纪人+农户会员”型两种至少目前来看能够突破“低水平发展陷阱”的运行模式;最后,就论文的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进行了概括性总结。本文主要结论包括:(1)目前,绝大部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主要管理者和经营者通常是由少数核心会员控制,普通会员很少担当管理者和经营者,这乃是“委托-代理”问题严重及整体运行低效的根源;(2)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经营管理的实质在于设计合理有效的运行机制,“非营利性、无偿服务性和社会性”等本身发展属性束缚了大部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创新运行机制与运行模式,因此,面对我国特殊的农村、农民和农业发展实际,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不违背“非营利性”和“无偿服务性”等发展原则下,只有创新协会会员构成结构及相关运行机制构成和运营模式,激励和发挥会员的自主性、合作性和创新性,确保会员能够依托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才能真正破解或克服“发展后劲乏力、运行低效、低水平发展陷阱及最终走向消亡”等问题;(3)大部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规模小而分散、整体经济实力不强、影响政府公共决策能力极其有限等现实状况,导致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突出体现为依赖性、不均衡性和过渡性等特征,对政府部门和市场组织的依赖性仍然较突出。
韩连贵,李振宇,韩丹,吴庆岚,杨微,易继平,王恒,张照利,鲁川[9](2013)在《关于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规程的思路》文中研究指明从1990年至今已20多年,我们一直注意调研、探讨全国各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规程。1990年,山东省诸城县从建立农业产品生产、加工、供销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种养加、产供销、产加销一条龙产业链实体,到2011年,全国各地区形成了农业产品种养加、产供销、产加销一条龙产业链,结成了农工商、贸工农、内外商、农科教一体化产业经营体系,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工业、商业、服务业转移,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农工商企业共同发展,开辟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永续
谭贵华[10](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二、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社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社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思路 |
1.3 论文结构 |
1.4 研究方法、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样本选择 |
1.4.3 数据来源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企业家才能 |
2.1.1 企业家 |
2.1.2 企业家才能 |
2.2 农业企业家才能 |
2.2.1 农业企业家 |
2.2.2 农业企业家才能 |
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2.3.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组织形式及基本特征 |
2.3.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因素 |
2.4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2.4.1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 |
2.4.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2.4.3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 |
2.5 简要的研究评述 |
第3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3.1 概念界定 |
3.1.1 企业家 |
3.1.2 企业家才能 |
3.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3.2 企业家才能理论 |
3.2.1 风险与不确定性理论 |
3.2.2 创新理论 |
3.2.3 人力资本理论 |
3.3 企业理论 |
3.3.1 分工理论 |
3.3.2 生产函数理论 |
3.3.3 契约理论 |
3.4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理论分析框架 |
3.4.1 企业家才能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子 |
3.4.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3.4.3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历史回顾 |
4.1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1 1949年到1978年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2 1978年至20世纪末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3 21世纪初至今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2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变迁 |
4.2.1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变迁 |
4.2.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变迁 |
4.2.3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变迁 |
4.3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匹配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1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2 企业家才能的异质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3 企业家才能的匹配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研究 |
5.1 案例介绍 |
5.2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关系的阐释 |
5.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家庭农场发展 |
5.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家庭农场发展 |
5.3 经营绩效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研究 |
6.1 案例介绍 |
6.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关系的阐释 |
6.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6.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6.3 经营绩效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典型案例研究 |
7.1 案例介绍 |
7.2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关系的阐释 |
7.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农业企业发展 |
7.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农业企业发展 |
7.3 经营绩效 |
7.4 本章小结 |
7.5 三个案例讨论 |
第8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江苏扬州数据检验 |
8.1 理论基础 |
8.1.1 关于企业家才能理论的认识 |
8.1.2 关于企业家才能指标的研究现状 |
8.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指标体系 |
8.2 数据来源与检验 |
8.2.1 数据来源 |
8.2.2 信度效度检验 |
8.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8.3.1 企业家才能素质指标特征描述及讨论 |
8.3.2 企业家才能能力指标特征描述及讨论 |
8.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绩效的差异性分析 |
8.3.4 讨论 |
8.4 实证分析 |
8.4.1 变量选择与含义 |
8.4.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主要研究结论 |
9.1 讨论与结论 |
9.2 理论贡献 |
9.3 政策建议 |
9.4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3)河南省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 主要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农业产业化理论 |
2.2.3 交易费用理论 |
2.2.4 公共选择理论 |
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
3.1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历程 |
3.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
3.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就 |
4 河南省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
4.1 河南省罗山县概况 |
4.2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 |
4.2.1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
4.2.2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分布概况 |
4.2.3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员数量 |
4.2.4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额 |
4.3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 |
5 河南省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 |
5.1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发展概况 |
5.1.1 数据来源说明 |
5.1.2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样本情况 |
5.1.3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情况 |
5.1.4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情况 |
5.1.5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情况 |
5.1.6 罗山县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情况 |
5.2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 |
5.2.1 组织化程度较低,对贫困户带动能力弱 |
5.2.2 经营管理不规范 |
5.2.3 融资渠道不畅通 |
5.2.4 管理和技术人才匮乏 |
6 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与启示 |
6.1 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 |
6.1.1 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 |
6.1.2 日本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 |
6.1.3 德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 |
6.2 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对罗山县的启示 |
6.2.1 管理规范化是发展根基 |
6.2.2 政府扶持力度要加大 |
6.2.3 合作社之间交流与合作不可少 |
6.2.4 管理型人才培养要加强 |
7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建议 |
7.1 努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能力 |
7.2 严格规范内部运营管理机制 |
7.3 畅通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 |
7.4 重视教育培训,壮大人才队伍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问卷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致谢 |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文章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及探索历程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
一、正确认识市场与市场经济 |
二、正确认识市场化与农村市场化 |
三、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够有机结合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 |
一、邓小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构建 |
二、江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 |
三、胡锦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巩固 |
四、习近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新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农村市场化建设试验阶段(1978—1984) |
二、农村市场化全面探索阶段(1985—1991) |
三、农村市场化全面推进阶段(1992—2001) |
四、农村市场化综合改革阶段(2002—2011) |
五、农村市场化深化改革阶段(2012—至今)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的主要成就 |
一、培育了多元化的农村市场经营主体 |
二、探索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
三、塑造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
四、提高了农村市场对外开放程度 |
五、构建了农产品市场经济体系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探索的启示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四个原则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中应该谨记的三条经验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思想上存在的误区 |
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三、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改革和创新的思考 |
第一节 进一步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 |
一、深化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 |
二、深化农村资金要素市场化改革 |
三、深化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化改革 |
第二节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一、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
二、强化农村市场自身建设 |
三、加强政府和市场互动效率 |
第三节 逐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一、适度规模经营要“适度” |
二、适度规模经营的三种主要模式 |
第四节 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一、引导绿色农业经济发展 |
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三、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5)莱芜大蒜产业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农业产业化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2 大蒜产业化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本文创新之处和不足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2 农业产业化的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现代产业体系 |
2.1.2 家庭农场 |
2.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2.2 相关理论 |
2.2.1 农业产业化理论 |
2.2.2 农业规模经济理论 |
2.2.3 产业化组织理论 |
3 莱芜大蒜产业化发展现状的调查分析 |
3.1 莱芜大蒜产业化发展历程 |
3.2 莱芜大蒜种植情况的调查分析 |
3.2.1 样本数据来源 |
3.2.2 统计描述及问题研究 |
3.3 莱芜大蒜深加工情况的调查分析 |
3.3.1 大蒜深加工产品种类分析 |
3.3.2 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
3.4 莱芜大蒜产品销售情况的调查分析 |
3.4.1 大蒜产品销售渠道分析 |
3.4.2 大蒜产品销售价格分析 |
3.4.3 大蒜产品销售结构分析 |
3.5 莱芜大蒜产-加-销融合情况分析 |
4 制约莱芜大蒜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4.1 制约大蒜种植发展的因素分析 |
4.1.1 农业劳动力对大蒜种植的影响分析 |
4.1.2 耕地面积对大蒜种植的影响分析 |
4.1.3 农业技术推广对大蒜种植的影响分析 |
4.1.4 农业设备成本对大蒜种植的影响分析 |
4.2 制约莱芜大蒜产业附加值提高的因素分析 |
4.2.1 人才对大蒜产业附加值提高影响分析 |
4.2.2 技术对大蒜产业附加值提高影响分析 |
4.2.3 资金对大蒜产业附加值提高影响分析 |
4.2.4 外部环境对大蒜产业附加值提高影响分析 |
4.3 制约产—加—销深入融合的因素分析 |
4.3.1 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 |
4.3.2 合作社服务能力不强 |
4.3.3 规模化种植的家庭农场较少 |
4.3.4 各主体利益联结不牢固 |
5 先进经验借鉴 |
5.1 金乡县大蒜产业发展案例分析 |
5.1.1 增强技术研发,提高大蒜产品质量及附加值 |
5.1.2 注重质量安全,建立质量追溯体系 |
5.1.3 创新营销模式,完善市场体系 |
5.2 商河县大蒜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案例分析 |
5.2.1 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组织构成 |
5.2.2 订单生产、托管服务的发展模式 |
5.3 经验启示 |
5.3.1 龙头企业是大蒜产业化发展的核心 |
5.3.2 产品质量是大蒜产业化发展的保障 |
5.3.3 附加值提升是大蒜产业化发展的关键 |
6 提升莱芜大蒜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
6.1 提升大蒜种植技术 |
6.1.1 开展农民文化素质提升工程 |
6.1.2 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引导规模经营 |
6.1.3 推广先进的农业种植技术 |
6.2 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提升大蒜产品附加值 |
6.2.1 加大科技、人才投入 |
6.2.2 坚持以市场为主导的运营模式 |
6.2.3 建设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
6.2.4 构建完善的金融服务机制 |
6.3 培育专业化大蒜合作社,提升大蒜产业服务水平 |
6.3.1 完善合作社发展政策保障 |
6.3.2 提升规范化发展水平 |
6.3.3 提升合作社盈利带动能力 |
6.4 大力构建产业化联合体,促进产-加-销深入融合 |
6.4.1 组织机制 |
6.4.2 发展原则 |
6.4.3 优化利益联结机制 |
6.4.4 探索新的经营模式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6)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个体化”到“集体化”、“机械化”:改革开放前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开发与建设(1945-1978)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开发与建设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 |
第三章 “一靠政策,二靠科学”:改革初探阶段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1979-1995) |
第一节 改革农业生产关系实现农业“第一次飞跃” |
一、“包、定、奖”责任制的恢复与改进 |
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与推广 |
三、家庭农场掀起农业生产关系改革高潮 |
第二节 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力 |
一、第一批农业现代化试点的建立 |
二、垦区科研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
三、一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展 |
第三节 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及新挑战 |
一、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 |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面临的新挑战 |
第四章 “规模化”、“产业化”与“科教兴农”:改革深化阶段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1996-2012) |
第一节 调整农业生产关系探索农业“第二次飞跃” |
一、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稳步推进 |
二、新的土地承包制度的陆续出台 |
三、农业产业化局面的逐渐形成 |
第二节 科技引领下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
一、农业现代化战略部署的提出 |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装备工程的实施 |
三、“科教兴农”战略的纵深发展 |
第三节 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及新挑战 |
一、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 |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面临的新挑战 |
第五章 以“规模化”和“科技兴农”为核心:改革全面深化阶段黑龙江垦区的农业建设(2013-至今) |
第一节 改革农业生产关系冲刺农业“第二次飞跃” |
一、“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部署 |
二、农工(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 |
三、土地承包制度的逐渐完善 |
第二节 “农业要振兴,就要插上科技的翅膀” |
一、“藏粮于技”战略的不断落实 |
二、“藏粮于地”战略的有序实施 |
三、数字农业的迅速兴起 |
第三节 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及展望 |
一、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探析 |
二、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新时期展望 |
第六章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启示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历史经验 |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农业建设 |
二、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 |
三、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垦区实际 |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利益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的现实启示 |
一、加强党对垦区农业建设的领导,推动垦区现代农业的发展 |
二、坚守垦区农业建设的逻辑主线,把握改革全面深化的导向 |
三、依靠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提升垦区农业生产力水平 |
第七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述评 |
(二)国内研究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相关理论 |
一、关于合作社的经典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 |
(二)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合作社理论 |
(三)博弈论对合作社理论的创新发展 |
(四)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理论 |
二、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 |
(一)政府行为的内涵 |
(二)近代政府行为理论 |
(三)现代政府行为理论 |
第二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性质和特点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社会基础 |
(四)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因素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类型化分析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类型 |
(二)不同类型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差异 |
第三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作用与行为机制 |
一、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变迁 |
(一)农业合作化时期:由自发到行政主导的农村合作社 |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国家对农村合作社的全面控制 |
(三)改革开放后:主体意识觉醒下的农村合作社 |
(四)新农村建设时期:市场导向型农村合作社的萌芽 |
二、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作用模式 |
(一)国家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二)放任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混合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机制 |
(一)行为动机 |
(二)行为方式 |
(三)行为内容 |
(四)行为绩效 |
第四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 |
一、政府扶持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尝试与努力 |
(一)以政策法规引导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以资源输出帮扶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三)以监督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四)以宣传教育助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博弈地位的失衡 |
(二)越位行为导致新型农村合作社丧失独立性 |
(三)错位行为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有序运作 |
(四)缺位行为致使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乏力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困境 |
(一)“上热下冷”夹缝中的尴尬 |
(二)条块分割体制下的权力虚化 |
(三)制度供给不足引起的行为失范 |
(四)农村社会流动增加与村庄空壳化 |
四、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个案研究 |
(一)J省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简介 |
(二)J省 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分析 |
第五章 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基本经验 |
(一)美国经验 |
(二)日本经验 |
(三)以色列经验 |
二、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互动关系的差异 |
(一)美国——松散外源型关系 |
(二)日本——致密主导型关系 |
(三)以色列——混合交互型关系 |
三、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主要启示 |
(一)政府角色不可或缺,政府行为须兼顾共性与个性 |
(二)市场机制是主要动因,政府行为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
(三)社员需求是价值归宿,政府行为须尊重“人”的意愿 |
第六章 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 |
一、以法治规范行为,限定政府行为的“度” |
(一)法治政府建设语境中政府行为的规范与梳理 |
(二)实践回应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审视与完善 |
二、以需求引导扶持,建构需求导向的政府行为模式 |
(一)“发声”与“倾听”——构建合作社需求表达的有效机制 |
(二)“约束”与“激励”——促进双重角色下政府行为的优化融合 |
(三)“理念更新”与“制度设计”——推动基于需求导向的政府职能转变 |
三、以扶持增强绩效,统合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
(一)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基础的变化 |
(二)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机制的目标取向 |
(三)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平台的建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调研样本B市典型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总 |
附录二:历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内容 |
附录三:“十五”以来国家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文件 |
附录四:地方政府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2 国内研究动态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主要内容与研究创新点 |
1.5.1 研究主要内容 |
1.5.2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
2.1.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2.1.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区别 |
2.1.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 |
2.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基础理论分析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合作经济理论 |
2.2.4 交易费用理论 |
2.2.5 公共选择理论 |
2.2.6 博弈理论 |
2.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理分析 |
2.3.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阻力和动力分析 |
2.3.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中的主要角色分析 |
2.3.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利益共享机理分析 |
2.3.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合作机理分析 |
2.3.5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合作机制生成的机理分析 |
第三章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现状 |
3.1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总体状况 |
3.1.1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基本运行状况 |
3.1.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基本运行情况 |
3.1.3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和运行的总体状况评价 |
3.2 山东省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状况 |
3.2.1 山东省东部沿海发达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运行状况 |
3.2.2 山东省中部较发达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运行状况 |
3.2.3 山东省西部落后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运行状况 |
3.2.4 山东省各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变化状况评价 |
3.3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机制状况 |
3.3.1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产权制度状况 |
3.3.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主要组织结构状况 |
3.3.3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机构运行状况 |
3.4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主要运行机制构成状况 |
3.4.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决策机制状况 |
3.4.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合作机制状况 |
3.4.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利益机制状况 |
3.4.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基本保障机制状况 |
3.4.5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经营发展机制状况 |
3.4.6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监督机制状况 |
3.5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3.5.1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运行中存在缺陷和问题分析 |
3.5.2 主要运行机制构成运行中存在缺陷和问题分析 |
第四章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与影响因素分析 |
4.1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与评价方法的确立 |
4.1.1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4.1.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评价方法确立 |
4.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测度 |
4.2.1 问卷设计与数据来源 |
4.2.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3 综合评价值的计算 |
4.3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评价结果分析 |
4.3.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各构成因素的重要性排序 |
4.3.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的评价结果 |
4.4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影响因素与原因分析 |
4.4.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4.4.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影响因素产生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国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点及其经验借鉴 |
5.1 美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5.1.1 美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征 |
5.1.2 美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经验 |
5.2 日本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5.2.1 日本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征 |
5.2.2 日本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经验 |
5.3 西欧国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5.3.1 西欧国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征 |
5.3.2 西欧国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经验 |
5.4 发达国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经验借鉴 |
5.4.1 改善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社会基础条件 |
5.4.2 积极借鉴现代公司运作方式创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模式 |
5.4.3 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和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 |
5.4.4 走符合目前我国国情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之路 |
第六章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改善路径和对策 |
6.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结构的改善 |
6.1.1 改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结构总体设想和基本要求 |
6.1.2 改善会员大会制度 |
6.1.3 改善理事会制度 |
6.1.4 完善监事会制度 |
6.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产权结构的改善 |
6.2.1 规范政府部门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角色 |
6.2.2 明确制定会员认购股金及进退会章程和规定 |
6.2.3 合理设置和安排股权结构 |
6.2.4 合理限制投资性会员的表决权 |
6.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主要运行机制构成的改善路径和对策 |
6.3.1 决策机制的改善 |
6.3.2 合作机制的改善 |
6.3.3 利益机制的改善 |
6.3.4 基本保障机制的改善 |
6.3.5 经营发展机制的改善 |
6.3.6 监督机制的改善 |
6.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模式选择 |
6.4.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模式一般性总结 |
6.4.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模式的战略选择 |
6.5 政府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效运行的政策建议 |
6.5.1 加强农村市场制度与体制建设 |
6.5.2 准确定位政府管理主体和管理职能 |
6.5.3 强化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与实施 |
6.5.4 完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信息建设与支持 |
6.5.5 加强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 |
第七章 个案分析 |
7.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目前主要运行模式比较 |
7.1.1 农村能人引领型运行模式 |
7.1.2 涉农部门带动型运行模式 |
7.1.3 政府扶持推动型运行模式 |
7.2 “协会+企业会员+经纪人+农户会员”运行模式—临沭柳编工艺品协会 |
7.2.1 “协会+企业会员+经纪人+农户会员”运行模式总体特征 |
7.2.2 临沭柳编工艺品协会分析 |
7.3 “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会员”运行模式—寿光蔬菜协会 |
7.3.1 “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会员”运行模式总体特征 |
7.3.2 寿光蔬菜协会分析 |
7.4 结论与讨论 |
第八章 主要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要坚持自强和自主发展 |
8.2.2 政府要理性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8.2.3 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及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良性互动 |
8.2.4 处理和界定好发展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关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状况专家学者调查问卷 |
附录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状况领办人及会员调查问卷 |
附录3 32 家被调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名单 |
附录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评价指标转化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9)关于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规程的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起源 |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标准 |
(一) 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因。 |
(二) 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体系建设的任务。 |
1. 坚持以农业现代化为目标,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 |
2. 坚持以农业综合效益为中心,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
3. 坚持以农业科技进步为动力, 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
4. 坚持以农业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 开辟农业产业化经营。 |
5. 坚持兴办农业龙头企业, 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
6. 坚持发展农民流通队伍, 搞活农业产业化经营。 |
(三) 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 |
1. 要科学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的内容。 |
2. 要建立健全农业产品生产标准体系。 |
3. 要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
4. 要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宣传教育。 |
5. 要不断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投资力度。 |
6. 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
(四) 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体系建设的方略。 |
1. 因地制宜确定需求范围。 |
2. 科学合理开辟途径创新。 |
3. 全面推进标准体系完善。 |
4. 切实加强政府引导协调。 |
5. 组织发动农民自觉遵守。 |
6. 建立健全完备保障体系。 |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性质 |
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点 |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范围 |
(一)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业范围。 |
1. 农林种植业产业、牧渔养殖业产业。 |
2. 农林牧渔各业产品加工产业。 |
3. 农林牧渔各业生产经营前、中、后全过程服务产业。 |
4. 农林牧渔各业产品销售产业。 |
(二)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品范围。 |
1. 农林种植业生产、加工的产品范围包括: |
2. 牧渔养殖业生产、加工的产品范围包括: |
(三)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途径范围。 |
1. 农业产业化经营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生态化途径。 |
2. 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科技化、合作化、市场化、国际化。 |
六、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类型 |
七、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 |
(一) 科学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 |
1. 培育和发展农业主导产品生产, 奠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坚实基础。 |
2. 培育和发展农业支柱产业, 形成区域传统和特色产业经济优势。 |
3. 培育和发展农业新兴产业, 促进地方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经济实力。 |
4. 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 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
(二) 科学安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全方位培育和发展农业优势、特色、短缺产业。 |
(三) 科学组织农业产品基地建设, 逐步形成农业产品基地生产集约化、规模化和区域化布局。 |
1. 组织加强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
2. 组织推进农业产品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 |
3. 组织落实农业产品基地建设的区域化布局。 |
(四) 科学开拓农业产品市场建设, 不断培育农业产品统一开放市场体系。 |
1. 科学掌握农业产品市场导向。 |
2. 科学培育农业产品市场主体, 这是指通过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多元化联合组织形式, 不断提高农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水平, 科学培育农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在市场上的主体地位, 享受与其他工商业者同样的经营自主权, 参与市场的平等竞争。 |
3. 科学开拓农业产品市场空间。 |
4. 科学构筑农业产品市场载体。 |
(五) 科学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促使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1. 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环节。 |
2. 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功能。 |
3. 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起点发展。 |
4. 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组建和创办企业集团公司。 |
(六) 科学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投入多元化渠道, 坚持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利益与风险紧密联结关系。 |
1. 科学开辟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投入不断增强的多元化渠道。 |
2. 坚持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与风险紧密联结关系。 |
(七) 科学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 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创新能量。 |
1. 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 强化全方位服务功能。 |
2. 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创新能量。 |
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任务 |
九、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 |
(一) 坚定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全新观念。 |
1. 农业产业化经营系列、一体化的全面发展观念。 |
2. 农业产业化经营集约、专业化规模发展观念。 |
3. 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社会化的综合发展观念。 |
4. 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现代化的永续发展观念。 |
(二) 严格遵循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原则。 |
1. 严格遵循市场导向的准则。 |
2. 严格遵循自愿互利的准则。 |
3. 严格遵循协调指导的准则。 |
4. 严格遵循“龙头”带动的准则。 |
5. 严格遵循全产业链的准则。 |
6. 严格遵循企业兼并重组的准则。 |
(三) 要引导带动广大农民建设农业产品生产基地。 |
1. 组织建成确保农业产品有效供应的生产基地。 |
2. 组织建成农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生产基地。 |
(四) 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资源综合利用优势。 |
1. 科学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资源的特点、优势和问题。 |
2. 科学开发利用农业产业化经营资源的优势与劣势互补问题。 |
(五) 要鼓励农民及其组织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条龙产业链、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集团经营体系。 |
1. 因地制宜地布局农业区域化产业。 |
2. 科学合理地建立农业主导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产业。 |
3. 实事求是地扶持农业集约、专业化支柱产业。 |
4. 坚持不断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健全化基础产业。 |
5. 坚定不移地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条龙产业链产业。 |
6. 遵纪守法地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社会化产业。 |
7. 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科技开发、创新、推广应用产业。 |
8. 全面系统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产业。 |
9. 全方位地建立农工商、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集团产业。 |
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 |
(一) 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全新观念、自觉意识。 |
1. 正确认识、理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和内涵。 |
2. 正确划分、确定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范围和内容。 |
3. 正确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全新观念、自觉意识。 |
(二) 转变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领导、调节控制职能。 |
1. 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管理机构和经营体制。 |
2. 转变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领导的方式、方法。 |
3. 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领导、调节控制的职能、责任。 |
(三) 组织推动广大农民参加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工程建设。 |
1. 组织落实农业产品生产基地。 |
2. 组织落实农业产品标准化生产。 |
(四) 组织推动各地区创造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构的条件。 |
1. 组织推动各地区划分、界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构的类型。 |
2. 组织推动各地区合理确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构的体制。 |
(五) 组织推动各地区鼓励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
1. 要组织采取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多元形式。 |
2. 要组织落实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多种政策措施。 |
3. 要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骨干带动功能。 |
(六) 组织推动各地区开拓农业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途径。 |
1. 组织把握农业产品市场的导向。 |
2. 组织增强农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
(七) 组织促进各地区增强农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的动力。 |
(八) 组织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收益分配组织体制。 |
1. 组织引导农民自主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股份合作组织及其他形式的联合体。 |
2. 组织推动农民与农业龙头企业等单位建立产销合同、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机制。 |
(九) 组织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控约束机制的纽带。 |
1.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宏观调控机制。 |
2.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具体约束机制。 |
3. 建立健全农业劳动力合理流动的转移机制。 |
4.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 |
5. 建立健全国家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投入机制。 |
6. 建立健全国家银行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信贷资金投入机制。 |
7.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管理机制。 |
8.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分配机制。 |
(十) 组织开辟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渠道。 |
1. 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法制化。 |
2. 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环保化。 |
3. 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资源化。 |
4. 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社区化。 |
(十一) 组织提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 |
1.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必要性。 |
2.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现状及制约因素。 |
3.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范围。 |
4.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内容。 |
5. 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职责。 |
6. 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原则。 |
7. 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要求。 |
8. 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措施。 |
(十二) 组织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
1.现代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
2.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体系。 |
3.现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
4.现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
5.现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
十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效 |
(一) 推进了农业各种产业化经营发展。 |
(二) 形成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
(三) 增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发展的能力。 |
(四) 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进步。 |
(五) 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要素科学组合。 |
(六) 完善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 |
(七) 健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
(八) 建成了农业产品市场体系。 |
(九) 加快了传统农业转变现代农业的进程。 |
(十) 加强了城乡一体化、现代化和谐经济社会建设。 |
(10)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研究现状综述 |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社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D]. 王雅静. 扬州大学, 2021
- [2]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3]河南省罗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研究[D]. 杨磊.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2)
-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D]. 朱辉进.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5)
- [5]莱芜大蒜产业化问题研究[D]. 杨倩.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1)
- [6]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垦区农业建设历程研究[D]. 王倩.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5)
- [7]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 赵玉石.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8]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葛晓军. 石河子大学, 2016(05)
- [9]关于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规程的思路[J]. 韩连贵,李振宇,韩丹,吴庆岚,杨微,易继平,王恒,张照利,鲁川. 经济研究参考, 2013(03)
- [10]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