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征信局及其征信调查

中国征信局及其征信调查

一、中国征信所及其信用调查(论文文献综述)

李洋[1](2019)在《公共服务视阈下企业信用档案管理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政府治理模式正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与此同时,公共服务的理念正不断地融入到档案学思想当中,公共服务的方法正不断地运用到档案管理实践当中,使档案管理范式由封闭式管理走向了档案信息的开放和共享。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政府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已经成为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之所以选择公共服务视阈下企业信用档案管理问题这一论题,主要缘于以下几点原因:一是目前我国企业信用缺失形势严峻,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急需纳入信用档案;二是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提出了迫切要求;三是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为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提供了良好机遇。本文通过对企业信用档案管理问题进行研究,目的是为提高信用档案管理水平提供理论依据,为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为政府实现分类监管提供数据基础,为企业信用形象提供展示窗口,为社会信用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除绪论和结论之外,本文主体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内容概括如下:第一部分分析论述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概念及相关理论。从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相关概念界定入手,采用层层递进的方式,深入分析和界定了信用、企业信用、企业信用档案和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概念,总结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特点,并阐述了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运用的相关理论。第二部分总结概括了中国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为了保证对企业信用档案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分别从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主体、客体、相关法律制度和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载体这四个部分对其现状进行了归纳分析,并按照这四个方面的划分,深入挖掘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第三部分从公共服务的视角出发,研究探讨了中国政府对企业信用档案进行管理可以选择的策略。在结构上继续沿用第二部分的逻辑划分,使策略的研究分析更具有针对性。具体策略包括企业信用档案各管理主体联合监管策略、管理客体的优化完善策略、法律制度保障策略和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共享和利用策略。

叶泽樱,耿得科[2](2019)在《征信对经济波动影响的两面性》文中认为征信是推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理论层面,基于安全边界说推理,征信影响经济波动有其基本逻辑。事实层面,国际征信机构建立的事实,说明了征信对抑制经济下行的重要作用;但参照美国房地美的信贷及评分数据,则论证了征信未能抑制甚至助推经济上行泡沫。征信对经济波动的影响取决于信贷机构对征信的运用,充分借助征信手段加强经济调控,有助于减小经济波动。

红花[3](2015)在《中国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研究(1911-1937)》文中指出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银行是金融的核心,构建合理有效的银行体系是目前经济金融发展的整体要求。为建设多层次银行体系,改善金融服务社会的条件,实现经济金融融合发展,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我国已经开始建设民营银行体系。已有深圳前海、温州民商、天津金城等民营银行开始筹建运行,而对民营银行来说安全性管理至关重要,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基础和保障。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模式和发展路径的选择不仅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更要从中国自身的历史发展轨迹中寻找可借鉴的内容。本文通过挖掘和整理大量的史料,并结合时代背景,运用金融学理论对中国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进行了专题研究。对1911年到1937年间的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机制进行全面阐述,以理清历史真相和发展脉络,从而提炼对现实民营银行安全管理与稳定发展有价值的思路和方法。近代民营银行在安全性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民营银行外部宏观监管机制的变迁与完善,以及银行内部微观管理制度调节的影响是其实现安全性的制度条件。经营管理、服务和产品的不断创新是民营银行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为其创造了获得利润的条件。在整个运行中银行同业组织的中观治理与其中介机构的安全性管理服务与制度的建立,为民营银行实现安全性提供了可靠的体系保障。本文以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的微观、中观与宏观三个层面的管理为主线研究,即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围绕银行内部控制、行业组织自律和外部体系的监管三个层次展开。并在每部分中以时间为轴,体现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的发展变迁与逐步完善的过程,文章内容包括七个方面。第一,导论部分,阐述选题背景与研究目的,整理相关文献资料,确定研究思路和方法,对文章研究的相关概念与理论进行界定和阐述,总结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第二,解析近代民营银行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内部变迁,还原当时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环境的动荡与恶劣,金融市场被外资银行所控制,世界政治经济的动荡都直接影响国内市场并传导给民营银行,带来风险与危机。国内政治社会的紊乱与经济发展水平的低下,无法建立一个稳定的金融市场,而且金融市场币制混乱、风潮不断爆发等问题又为民营银行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安全性隐患。民营银行自身发展中的开设高峰与倒闭潮也体现了其经营初期的经验不足与资力薄弱而又风险高的问题。但在这样恶劣混乱的环境中一部分民营银行却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发展。不管金融生态环境如何险恶,一部分民营银行通过合理的安全性管理实现了长期稳定的发展。第三,银行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的安全性是整个金融体系安全运行的微观基础,民营银行自身如果没有严格完善的安全性管理机制,同业组织自治与外部一切监管活动将无法有效进行。近代民营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与合理的经营管理模式,从组织制度的选择到治理结构的确定以及资产负债的管理中都体现了对银行安全性的重视。创先采用股份制制度组建,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逐渐完善治理体系,加强监察与稽核制度,以此提高安全性管理效率,规避操作风险。在资产负债管理中逐渐加强对资金安全性的保障措施,积极吸纳存款,拓宽业务范围,保留充足的资本应对流动危机,提倡抵押放款与信用调查,减少信用风险的发生。第四,同业组织的治理与自律行为事实上是对政府监管的补充,但由于中国近代政治环境的特殊性,银行公会对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有着特殊的作用。银行公会联合全国银行的力量制定统一行为规范与准则,随时与政府和外界主体进行沟通交涉,维护银行业整体利益,并且建立有效的安全性管理中介机构,维护银行稳定运行。建立流动性担保机制,在危机涌起、挤兑频现的状态下,为银行提供及时的支持和资助,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银行的银行”作用。以联合准备委员会为基础设立票据交换中介机构,填补银行票据交换所的空白,摆脱了钱庄的牵绊,实现现代化结算体系的初建。在金融欺诈盛行,缺乏严格信用意识的社会环境中,为有效规避信用风险的频发,构建合理的信用体系而提倡银行放款投资的信用调查。第五,政府是制度变迁的主导者,虽然中国近代政局混乱,但政府对金融法规制度的探索和监管体系的建立从未停止。银行通行的法规制度逐步构建并不断补充完善,对银行准入、日常经营到清理退出都有相关的监管要求,限制小银行滥设与倒闭现象,加强了政府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了以财政部为主导的银行监管体系的雏形,规范银行行为,促进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也实现各届政府的监管利益。此外,社会公众与媒体舆论影响在当时也有很重要的监督作用,社会各界通过舆论和批评,或者通过媒体的宣传与传扬等方式参与银行监管活动。建立了以公共刊物为媒介的舆论平台,要求银行在相关的报刊杂志上披露经营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并通过公开发表评论或撰写文章形式与银行进行间接沟通交涉。第六,近代民营银行的安全性管理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不断深入的安全性管理体系的创设,有效化解和减少了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从而实现了经营良好的民营银行在恶劣环境中的持续利润获得和快速扩张。其成功经验为当下我国发展民营银行提供了从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层面结合合理进行安全性管理的重要启示。第七,总结全文,得出民营银行安全性的实现要从微观、中观与宏观三个层面进行合理有效管理的结论。探索金融历史,寻找发展规律,得到现实启示是金融史研究的主要目的,本文通过对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的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得到了以下几点启示:首先,民营银行实现安全性管理需要建立合理的宏观监管机制。目前,民营银行发轫之初,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无法估量,监管当局应该逐步建立合理的民营银行监管体系,出台相关的监管法规制度,严格推行法规条例,对民营银行进行有效管控。要在法规制度的制定中注意对风险的防范和管理,从事前预防的准入开始,经营过程的监督与约束,到最后的退出清理为止都要制定严密的制度条例。既要保障民营银行的安全性管理,还要鼓励发挥其积极的创造力和潜能。在目前金融分业经营与监管的体制下,银监会要严格执行民营银行的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及审慎监管。银监会依据银行法规和资本管理办法来促使我国民营银行规范、合理、审慎经营,控制其经营风险,保障安全性。监管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解决,建立民营银行总体风险判断机制,从而提高监管的协调性,为民营银行经营发展创造公平、安全、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民营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平稳发展离不开中央银行的流动性支持,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要有效履行其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充分发挥日常的流动性支持和危机的救助功能,要依托货币市场,适时适度地运用传统的和创新的货币工具来影响民营银行的流动性,控制或缓解民营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为民营银行安全运营与长期发展提供保障。其次,民营银行要实现安全性发展需要构建有效的中观治理体系。民营银行的发展必须有中介组织的协调和管理,给予及时的救助和保障,如行业自律监管系统的构建与社会舆论监督系统的完善,能为民营银行确定经营管理方向,提高防范道德风险的能力。目前,银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通过不断完善监督与协调银行的作用,加强行业内部自律和约束制度的建设,积极辅助银监会和中央银行来帮助民营银行提高其安全性管理水平。政府对国有银行的约束与担保有逐渐放开的趋势,有意加强银行的自主经营意识,通过市场机制来强化银行监管。因此,建立流动性担保机制显得更为重要,民营银行要维护存款人利益必须在危急时刻获得充足的流动性,或者对流动性提供一定的保险。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实现流动性担保问题,增强民营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业务竞争力。而且让民营银行存款人也承担一定的风险以强化其风险意识,并审慎选择民营银行进行往来,强化市场对民营银行审慎经营的约束机制,抑制业务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及时补充资本金,合理控制风险加权资产,维持合理可置信的资本充足率。民营银行的成功运行与营业规范中,信用中介机构是不可缺少的内容,通过信用中介提供的信息共享机制,可以识别市场风险,化解贷款和投资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实现银行营运资金的安全性。目前,我国征信和信用评级中介机构有了初步的发展,已经建立初步的征信机制和评级体系,但其信用中介机能作用不够显着,对规范和防范银行信用风险的效果不佳。信用中介机构要为民营银行提供更多的安全性管理服务,必须要建设和完善其内部组织体系,做好企业和个人信息的相互连接,要明确企业间的信用沟通和公开情况,提高信用调查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改善不严密的管理章程,解决好信息共享深度不足问题,为民营银行的规范发展和安全性管理提供积极作用。最后,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的实现需要严谨的微观管理模式。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机制是民营银行实现安全性管理,获取利润并长足发展的必要条件。通过制定严密的内部管理章程,建立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从员工行为到资产负债业务的开展都应合理规范运作,时刻管理安全性。在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时都要遵守安全性管理原则,要保证内部资金的充足性,防止追求高额利润而忽视风险。民营银行要保持充足的资本保留,提高银行内部抵御风险的能力,达到监管法规所要求的资本充足率。目前,民营银行补充资本的方式更加多样化,但通过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有效性,用市场手段补充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是其主要途径,从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进行合理融资。民营银行坚持经营的差异性,以独特的业务经营,赢得竞争力,还要积极调动民营银行内部的创造力,以不断的创新来规避经营环境和市场不确定性造成的风险。近代民营银行在经营管理以及制度建设中具有丰富的创造性,从银行组织的制度选择到经营业务的管理,银行市场的开拓到金融产品的丰富都有积极活跃的创新行为。此外,还要处理好民营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保持银行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民营银行的独立性是其发挥活力,提高创造性的前提条件,经营管理不能处处受制于政府意愿,除了遵守相关法规制度等的规范,经营管理要自由化,独立发展,民营银行才能有更长远的发展前景。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一是研究视角的创新。从安全性管理角度研究近代民营银行业属于目前研究较少涉足的领域,在目前可查的文献资料中尚未发现有文献对近代民营银行进行全面多层次的安全性管理研究。第二,对近代民营银行经营管理的内部机制、中介组织与外部体制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研究。学界对民营银行的个案研究较多,但是重点基本都集中在某个民营银行的投资放款概况上,银行发展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结合起来系统全面研究的不多见。第三,以大历史观动态研究。现有的研究都集中在某个角度或者某个特定的时间点上,从金融经济、社会公众环境等综合的角度动态研究较长时期民营银行发展的很少。

红花[4](2015)在《银行公会的监管与风险防范机制研究(1917-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晚清到国民政府,历届政府的权威性都比较微弱,中央银行制度始终未能建立。因此,银行业自发组织建立了中国近代的银行公会。银行公会为近代银行的稳定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有效解决了银行业间的约束和自律问题,加强了银行业监督和管理,提高了银行经营管理的规范性,竭尽所能改善了近代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银行公会从成立之日起着力维持银行业安全性和稳定性,制定各项行为规范,防范和规避银行面临的风险。银行公会为近代银行实现繁荣发展提供了初步的制度体系,并通过银行业间的联合运作提高了银行运行的安全性和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为近代银行综合实力的提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黎杰生[5](2014)在《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研究1927-1937》文中研究指明世界近代史以来崛起的大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这些国家都有一个功能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中心不仅为所在国的经济发展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而且还提高了该国在世界经济的影响力。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贸易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还面临着制度性约束、国际化水平低和人才不足等障碍,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考虑上海金融中心的定位。以史为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有着远东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本文通过对1927-1937年上海金融中心功能进行研究,为今天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和上海金融中心功能定位提供经验借鉴。本文着重研究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功能,力求从功能的角度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进行深入的研究。全文主要内容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分析了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背景:基于全球化的视角分析上海金融中心形成的时代背景,介绍了上海的自然地理条件,分析了上海成为中国的多功能的经济中心。然后介绍了开埠前后近代上海金融业的发展,为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和三十年代初期,上海金融业经过了北洋政府时期的快速发展和国民政府时期的稳步发展,上海成为中国的金融中心。第二部分是关于上海金融资源聚集功能。这一部分分析上海金融中心的金融资源的聚集功能,近代上海是我国货币和金融工具的发行中心;上海拥有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现代和传统的金融机构,外资和中资金融机构,还有金融业辅助机构;近代上海金融市场涵盖了货币市场、证券市场、汇兑市场、标金市场和条银市场,成为中国极具影响力的金融市场。第三部分是关于上海是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的中心。近代上海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中心功能的发挥离不开有着现代管理经验的一批银行家,同时上海还汇集和培养了大量的有经验的金融从业人员。上海作为近代中国的现代通讯事业的中心,自然就成为信息集散的中心。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为信息的集散提供了技术基础,提高了信息集散的速度。早期银行都是各自为战,各自建立了自己的调查机构,后联合起来成立征信所,提高了信息聚散能力。近代上海是我国金融制度创新的中心,国民政府上台后奠定了宏观金融制度的基础,金融同业组织建立了行业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的业务制度。具有创新意识的银行家,以服务社会为理念,不断进行服务和产品的创新,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很多金融服务和产品都为国内首创,起到了示范和引领的作用。最后一部分关于农业经济晚期的上海金融中心辐射功能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建立了支付结算体系,方便贸易的支付与结算,促进了进出口贸易和埠际贸易,经营汇兑成为商业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第二,近代上海金融中心执掌全国资金定价,通过同业拆借利率、申汇价格、外汇汇价和存贷款利率影响区域经济和全国经济。第三,近代上海为全国的投融资服务中心,不仅是外资和侨资的投资中心,也是国内资金的聚散地,因而上海成为国民政府财政融资的筹集地,近代中国的工商企业的筹资也依赖于上海的金融界。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一是,近代上海聚集金融资源的优势非常强,是货币与金融工具发行的中心,有着健全的金融机构体系,有现代的银行、保险和信托等金融机构,也有以钱庄为代表的中国本土特色的传统的金融机构,加上各种金融同业组织,形成了近代上海金融机构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有主导全国资金定价的同业拆借市场,有远东最大的证券市场,还有由标金、条银和外汇市场构成的中国国际汇兑市场。二是,近代上海在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方面体现出了聚集优势。金融人才齐聚上海,尤其是银行家的聚集,推动了上海金融业乃至全国金融业的发展。上海是近代中国经济金融信息的集散地,借助现代的通信设施,银行建立调查部收集和处理信息,通过内部刊物或者金融行业期刊传送信息。上海是近代中国金融制度创新的中枢,国民政府上台后,采取了强制的金融变迁,奠定了宏观金融制度的基础,金融行业和业务制度随之进行了调整。上海在金融服务上开中国之先河,成为全国各地学习和模仿的对象。三是,对于由农业经济向商品经济转轨时期的近代中国来说,上海作为金融中心主要是通过支付结算、资金定价和投融资功能,对全国和区域经济展现了辐射能力。上海金融中心不仅促进了上海本地的经济发展,还促进了腹地经济的繁荣,对全国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功能的发挥得益于上海的经济优势,作为中国的航运、贸易和经济的中心,上海经济的辐射能力奠定了金融中心功能发挥的经济基础;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的发挥还得益于国民政府上台后所推出的经济金融政策,尤其是中央银行成立、废两改元和法币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和扩大了上海金融中心的聚集和辐射功能;再者金融业同业组织对金融中心功能的发挥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缺乏制度保障的近代中国,金融同业组织不仅起到了自律监管、行业规范和团结协作的功能,还承担了部分政府的职能;上海金融市场具有自由、开放和国际性特征,增加了上海金融的活力和聚集力。五是,上海金融中心聚集的功能比较强,辐射能力和范围受到制约,主要源于中国近代的农业经济和连年的战乱,使得地域分割严重和缺乏稳定的社会环境。法币改革前上海金融的资金定价权为外资银行所掌握,通过控制钱庄信用规模,影响上海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影响资金的松紧,外资银行完全成为了影子中央银行,控制中国金融市场行市;外汇市场完全为外资银行所垄断,汇率的定价权也被外资银行掌握,至此在1935年前,上海的资金定价权完全旁落,任由外资摆布。上海证券市场发展较为滞后,并且没有起到证券市场对企业和经济发展提供直接融资支持的作用。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性更多的是作为连接和附属地位而存在,缺乏足够的影响力,并没有成为具有国际融资功能和定价功能的国际金融中心。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的研究为今天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一是,清晰定位上海金融中心功能。近期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成为区域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将来随着中国金融开放水平的提高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实现,上海建设成为全球的国际金融中心。基于上述定位,上海金融中心聚集和辐射功能上也有不同的体现。近期上海金融中心聚集功能主要体现在上海是远东地区资金、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聚集中心,在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上也处于领先地位,辐射功能主要是跨国支付和结算功能、金融资产的定价和风险管理功能,并通过价格机制和风险转移机制,实现对财富的再分配以及资源的再分配。长期上海成为全球的金融中心,其聚集和辐射功能扩展至全球。二是,夯实上海本地经济实力,今日上海已经是中国的航运、贸易和工业中心,奠定了上海成为金融中心的基础,但是要将上海建设为国际金融中心,还需提高上海的经济实力。首先要大力发展上海和腹地先进的制造业,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价值,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增强出口的抗风险能力。其次要加强和腹地经济的联系,扩大腹地经济范围。通过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工协作,发挥腹地经济的优势,提高上海经济的聚集力和辐射力。同时要扩大上海经济腹地的范围,沿着长江扩展到广大的中西部地区,不仅能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还能够提高上海的整体经济实力。三是,近代上海金融业在1935年的法币改革前是自由和开放的,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制度的变迁属于诱致性的变迁,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典型的表现在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资金可自由流动,无论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均进出自由。时下中国的利率和汇率还未完全市场化,并且资本账户还没有开放,资本不能自由进出,这些无疑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因此要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汇率制度改革,渐进的开放资本账户,实现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推进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四是,强化金融机构的聚集效应。当前上海金融机构聚集能力不仅远逊于纽约和伦敦,而且还落后于东京、香港和新加坡。因此上海要建设成为远东的国际金融中心,还要加强金融机构聚集能力。首先吸引国内外重要金融机构;其次,加快发展上海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最后,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五是,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着金融人才短缺的难题,尤其缺乏具有国际金融市场工作经验的高端人才,为此要制定短期的人才引进计划,中、长期的人才培养方案。首先是要创造条件,吸引全球一流人才;其次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市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事业发展环境;最后要加强金融人才的教育和培训。本文的创新点:一是,从功能的角度研究近代上海金融中心。以往对上海金融中心的研究更多侧重于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背景、条件、影响等方面,而鲜有对于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的研究。通过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的研究,使得对上海金融中心的研究更完善和深入。二是,本文以金融产业聚集和辐射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功能进行了动态的界定。三是,本文创造性地把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作为金融中心聚集功能,并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在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更为全面地刻画了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特征。

杨晶晶[6](2008)在《联合征信体系的构建及相关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商业银行作为我国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世界银行对全球银行业危机的研究表明,导致银行破产的主要原因是信用风险。征信系统和抵押机制是我国银行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两种主要方式,但二者同时运行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与抵押机制相比,联合征信体系的建立对于信用风险的防范具有更大的作用。本文创造性地通过对这两种信贷保障方式的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及运营效率进行理论与实证上的比较,以及通过对建立征信系统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说明我国加快构建征信系统的价值、必要性与可行性。在借鉴国外发展征信体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为我国企业征信应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个人征信应采取私营模式,才能更好的发展。文章最后提出现阶段从同业征信过渡到联合征信的相关对策建议。

叶世清[7](2008)在《征信的法理研究》文中提出征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和核心。尽管征信活动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事实,它得到了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理论的支持,但是,征信产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从其产生的那天起,征信就不断受到各种挑战和质疑。为了使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准备地、顺利地走向未来,我们还必须作艰苦的分析工作、认真的对话、甚至相当大的妥协。本文以征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运动过程为脉络,围绕征信活动中信用信息的法律保护与信息共享这一主题,将征信置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景之下,并结合国内外的征信实践,研究我国征信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原理,以消除人们对于征信的疑虑,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和信息共享,实现政府对征信市场的有效监管,促使市场主体关注自身信用、避免失信行为。除了导论和一个简短的结论外,全文共分五章。导论部分主要是说明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相关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的创新点、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等。促成本文选题的动机有三:一是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信任危机,要求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调查并对失信者予以惩戒的呼声日盛;二是不少人对征信机构采集、处理和披露消费者信用信息或者企业信用信息的行为产生了顾虑,担心征信活动会危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三是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特殊价值,在信息社会里,信息已经成为最有价值的资源之一。从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来看,关于社会信任的根源、信息社会的特点以及数据信息的保护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立法成果是相当丰富的,学者们注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和文化传统对于信任的影响,并认为对于个人信息应着力于提供法律“保护”,对于政府行政等公共信息则应强调“公开”和共享,而企业信息主要是从商业秘密的角度加以保护。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了哲学的矛盾分析法、法学的权利义务分析法、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法以及社会学的实地调查方法等。第一章“征信的多维解读”主要是阐明征信、信用、信任、信息、信用信息等概念的含义,并从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角度审视征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意义。征信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分工和信用交易的伴生品。分工产生了交换,但交换离不开信任,信任可以获取信用,信任的建立则依赖于制度和信息。征信机构通过各种手段收集消费者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然后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和筛选处理,并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析判断,以评估、验证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的社会中介服务活动,是为“征信”。而“信用”虽然可以在道德、经济和法律三个层面上使用,但它更多地与经济生活联系在一起。信息是指事物运动的状态与方式,是物质的一种属性。信息具有三大基本功能,即传播功能、组织功能和促进功能。征信活动的客体是信用信息。根据数据主体的不同,征信可以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社会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实际上说明,征信在建立社会信任、减少交易风险、改善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至于征信的合法性,可以通过征信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征信目的的正当性与征信结果的效益性、关于权利让渡的契约理论等加以证明。第二章“征信机构的法律地位及模式”是对主体,尤其是征信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征信机构模式的研究。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促使立法对团体的法律人格予以确认和规范。在法律性质上,将征信机构视为企业法人或政府机构等都具有较大的弊端,而将其视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更具合理性。征信机构是征信法律关系中最核心的主体和矛盾的焦点,征信机构与信用信息的提供者、信息用户之间主要是基于契约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而征信机构与数据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则比较微妙,主要是隐私权和商业秘密权保护法律关系,征信机构应当尊重数据主体的知情权,不得侵犯数据主体的隐私和商业秘密。在征信机构的设立模式上,主要包括美国的市场化民营化的信用局模式、欧盟的公共征信机构模式和日本的会员制模式三种。考虑到我国的征信现状,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宜选择“多元、多层次”的征信模式,并最终走向民营化。第三章“征信中信用信息的法律保护与共享”是对客体,即信用信息之上的权利冲突的法律研究。信用信息这一法律客体之上承载着财产、人格、国家安全、政治参与等不同性质的利益。在征信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对于信用信息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表现在法律上就是权利的冲突。数据主体竭力主张对于信息的控制权,以保护个人的隐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而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信息用户等却主张,为了社会成员能够充分利用信息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保证信息民主,应当实现信息自由流动与信息共享。征信活动的数据来源很大部分出自政府部门,但是在部门利益的驱使下,却形成了信息独占、信息封锁和信息垄断,即“信息瓶颈”问题。为了对信用信息共享与保护数据主体的信息控制权加以更好的平衡,应当坚持四项基本法律原则,即利益平衡原则、区别保护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合理与谨慎原则。第四章“征信行为的法律研究”主要是从行为的角度分析和论证征信活动应当遵循的法律规则。征信机构无论是采集数据主体的信用信息,还是处理、评估或者披露信用信息,都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尊重数据主体的相应权利。征信机构应当通过正当的渠道和方式采集信用信息,其既可以向数据主体直接采集信息,也可以向掌握数据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共管理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采集。在采集范围上,对于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应全面采集,并顾及到法律对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处理信用信息时,必须尊重和维护数据主体的信用权利,尤其是在对数据主体的信用状况作出信用报告或进行信用评级时,为了保证征信产品的质量,应坚持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等标准,否则,征信机构将因为侵权而承担过错法律责任。征信机构在披露和传播信用信息时,也应当注意采取合理的方式,并对数据主体提出的信息查询、异议以及信用修复等正当要求作出积极的反应。第五章“政府信用管理与失信惩罚机制”主要研究政府与社会、社会与失信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并非纯粹的社会“守夜人”和秩序的维护者,还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与推动者。征信监管是一个包括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以及舆论的监督和信息用户监督等相结合的体系。一个富有效率的社会信用体系离不开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考虑到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可以通过立法授权由中央银行、工商、税务、海关、质监、商务等部门分别履行信用市场的监管职能,即构建一个多元化的信用市场监管体系。尽管传统法律对于惩罚失信者提出了质疑,但是,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角度看,惩罚失信者是必要的。失信惩罚机制是一种融合了法律强制和社会自治特征的综合性防御应对体系,对失信者从经济上惩罚、道德上谴责甚至社会活动能力上予以限制,不是对失信者要一棒子打死,而是要达到惩罚与预防的双重目的。对于失信者的惩罚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将惩罚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结论部分主要是对信用与法律、道德的关系的进一步分析,并对征信法的部门法归属进行分析阐述。信用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道德问题、经济问题或者法律问题,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当法律、道德、文化、经济等因素相互兼容、协调发展的时候,征信才能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并最终实现社会信任与和谐。从法律部门归属上看,将征信法置于经济法部门之下,有利于使征信法律制度与经济法的理念、原则、制度等实现更好的契合。

郑成林[8](2007)在《上海银行公会与近代中国银行信用制度的演进》文中研究说明抗战前,上海银行公会十分重视银行信用制度的建设,不仅采取各种措施促进会员银行稳健经营,增强会员银行的信用意识,而且创建了一系列信用机构和信用工具,并在同业之间构建了一个信任与合作的平台,有力地提升了华商银行业的竞争力,对促进近代中国社会信用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

杜晓伟[9](2006)在《我国征信体系的构建及模式选择》文中指出社会信用信息征信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具体作用于一国的市场范围,旨在建立一个适应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保证一国的市场经济向信用经济的方向转变,换言之,这种机制会建立一种新的市场规则,直接地保证一国的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扩大一国的市场规模。一个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防止企业间的拖欠、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问题,它使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倍加奏效,保证以现金交易为主的市场交易形式向以信用交易为主的交易形式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重建社会信任。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构建适当的信用信息征信体系则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学术界对于我国征信体系的研究层出不穷,但是多数集中在对于征信体系构建的观念层的论述上,纵使一部分文章涉及征信体系操作层的分析,也普遍存在着论述深度不够,缺乏系统性等缺点,这显然不能适应我国征信体系迅速而合理构建的需要。因此,为了适应现实需要从操作角度系统地对于我国征信体系的构建问题进行研究就成了本篇论文的主要任务和出发点。 本文的结构是首先在导言中分析了研究征信问题的意义,并介绍了国内外对征信问题的研究状况。接着阐述了建立征信体系的理论基础,分别从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考察了建立征信体系的必要性,又从我国信用缺失的现状及上海的案例考究建立征信体系的现实意义。然后介绍了世界征信体系发展概况和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历程及现存问题。最后,提出了构建中国特色征信体系的构想,并就模式选择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本文按逻辑顺序,层层推进,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从建立征信制度的理论分析谈到我国建立征信体系的具体实践,旨在为我国征信体系的构建提出理论上的解释和实践中的建议。

潘晓霞[10](2005)在《近十年中国近代金融史研究综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金融史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且颇有历史魅力的新兴研究领域,随着现代金融经济的发展与新史学的兴起,以及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引入,金融史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在世纪之交,金融史研究逐渐被推向高潮,中国近代金融史在近十年间受到了学术界前所未有的重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文章以国内近十年来公开出版发表的着作、论文为主,就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类梳理,并对该研究状况作了总体评析。

二、中国征信所及其信用调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征信所及其信用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1)公共服务视阈下企业信用档案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四)创新点与不足
一、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一)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概念
    (二)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相关理论
二、中国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
    (一)中国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现状
    (二)中国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中国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成因
三、中国政府对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策略
    (一)企业信用档案各管理主体联合监管策略
    (二)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客体的优化完善策略
    (三)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法律制度保障策略
    (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共享和利用策略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2)征信对经济波动影响的两面性(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一、征信对经济波动影响两面性的理论分析:基于安全边界说推理
二、征信对经济波动影响两面性的事实分析
    (一) 征信抑制经济下行的事实分析
        1.私营征信是市场主体应对经济下行的重要手段
        2.公共征信是政府调控市场、应对经济下行的重要手段
    (二) 征信无助于抑制甚至助推经济上行泡沫的事实分析
三、结语

(3)中国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研究(1911-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目的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
    第五节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第二章 中国近代民营银行生存发展的环境及其行业变迁
    第一节 近代民营银行的社会经济环境
    第二节 近代民营银行的发展变迁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中国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的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
    第一节 民营银行组织结构的选择与完善
    第二节 民营银行负债管理的加强
    第三节 民营银行资产安全性管理的实现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的行业自律
    第一节 民营银行联合协作机制的形成
    第二节 银行公会的风险防范与协调
    第三节 银行公会安全性管理中介机构及其变迁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中国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的外部监管
    第一节 逐步完善的政府监管体系
    第二节 从盲目到积极的社会公众监督
    第三节 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中国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的成效及启示
    第一节 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的成效
    第二节 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的现实启示
    本章小结
第七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4)银行公会的监管与风险防范机制研究(1917-1937)(论文提纲范文)

一、银行公会的组织运作与职责
二、银行公会与外部体系的交涉和协调
    (一)银行公会与政府的交涉
    (二)银行公会与金融市场的协调
三、银行公会的风险防范机制
    (一)流动性风险防范机制
    (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5)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相关概念和时间段界定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1.5 创新与不足
第2章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2.1 上海金融中心形成的背景
        2.1.1 十九世纪的全球化与中国
        2.1.2 上海的区位优势
        2.1.3 中国航运和贸易的中心
        2.1.4 中国的工业中心
    2.2 上海金融业发展
        2.2.1 开埠前的上海金融业
        2.2.2 开埠后金融业快速发展
    2.3 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
        2.3.1 中国的资本之都
        2.3.2 政治中心南迁
    本章小结
第3章 金融资源聚集的功能
    3.1 货币发行与金融工具创新
        3.1.1 货币发行的中心
        3.1.2 完备的金融工具
    3.2 金融机构的聚集
        3.2.1 银行类金融机构
        3.2.2 非银行金融机构
        3.2.3 辅助性的机构
    3.3 功能齐备的金融市场
        3.3.1 货币市场
        3.3.2 证券市场
        3.3.3 汇兑市场
        3.3.4 标金和条银市场
    本章小结
第4章 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的中心
    4.1 金融人才聚集的中心
        4.1.1 银行家的摇篮
        4.1.2 金融人才聚集
    4.2 金融信息的集散地
        4.2.1 信息传递的基础设施
        4.2.2 经济金融信息的调查
        4.2.3 中国征信事业的中心
    4.3 金融制度创新的中枢
        4.3.1 宏观金融制度的建立
        4.3.2 完善的行业制度
        4.3.3 健全的金融业务制度
    4.4 金融服务中心
        4.4.1 现代银行的经营管理和服务理念
        4.4.2 银行服务的实践
        4.4.3 提升银行内部的管理
    本章小结
第5章 上海金融中心的辐射功能
    5.1 支付与结算功能
        5.1.1 内外有别的支付结算体系
        5.1.2 巩固上海贸易中心地位
        5.1.3 汇通全国
    5.2 资金定价功能
        5.2.1 同业拆借利率
        5.2.2 国内汇兑的基准
        5.2.3 外汇汇率
        5.2.4 存贷款利率
    5.3 投融资功能
        5.3.1 中国最佳的投资目的地
        5.3.2 政府融资
        5.3.3 以银行贷款为主的企业融资
    本章小结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6.1 结论
    6.2 启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6)联合征信体系的构建及相关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信用风险与征信体系的关系
    1.1 信用风险概述
        1.1.1 信用风险的本质
        1.1.2 信用风险的管理
    1.2 我国银行业两种信贷保障方式概况
        1.2.1 抵押贷款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1.2.2 征信体系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1.3 关于征信问题研究的文献综述
        1.3.1 国外关于征信体系的研究
        1.3.2 国内关于征信体系的研究
    1.4 发展征信体系的必要性
第二章 征信体系的效率与应用价值研究
    2.1 征信体系的意义——成本收益分析
        2.1.1 征信体系的成本
        2.1.2 征信体系的收益
        2.1.3 征信体系的成本收益分析
    2.2 征信体系价值的博弈分析
    2.3 征信体系与抵押机制效率的比较分析
        2.3.1 贷款保障效果比较
        2.3.2 信贷规模比较
        2.3.3 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比较
        2.3.4 适用金融环境比较
        2.3.5 银企关系比较
    2.4 征信体系的可行性研究
        2.4.1 国外发展征信体系的成功实践
        2.4.2 我国发展征信体系的经济金融环境
第三章 国外征信发展模式的比较及经验借鉴
    3.1 三种典型的联合征信发展模式概况及比较
        3.1.1 美国的市场主导模式
        3.1.2 日本的行业协会主导模式
        3.1.3 欧洲的央行主导模式
        3.1.4 国外征信模式比较
    3.2 国外联合征信模式的经验借鉴
第四章 我国联合征信体系的发展模式及相关对策
    4.1 我国企业征信的发展模式选择
        4.1.1 企业征信发展现状
        4.1.2 企业征信模式选择——特许经营模式
    4.2 我国个人征信的发展模式选择
        4.2.1 个人征信发展现状
        4.2.2 个人征信模式选择——私营模式
    4.3 我国从同业征信过渡到联合征信系统的相关对策
        4.3.1 征信立法的“联合”统一
        4.3.2 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
        4.3.3 重视政府对“联合”征信的引导作用
        4.3.4 企业信用评级与个人信用评估的“联合”制定
        4.3.5 积极培育征信产品的市场需求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科研情况
致谢
详细摘要

(7)征信的法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的动机与目的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与文献综述
    三、主要研究方法
    四、研究思路与框架
    五、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第一章 征信的多维解读
    第一节 征信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征信的内涵
        二、信用的含义及其与诚信、信任的关系
        三、信息的含义及其与征信的关系
        四、信用信息的含义与分类
    第二节 征信的社会学解读
        一、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
        二、低度信任的社会与制度的无奈
    第三节 征信的经济学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及其应对
        二、市场博弈与征信
        三、交易成本论与征信
        四、征信在金融领域的功能
    第四节 征信的管理学解剖
        一、信用交易及其风险
        二、企业信用管理与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
    第五节 征信的合法性求证
        一、征信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二、征信目的的正当性与结果的效益性
        三、一种必要的权利让渡与权利限制
第二章 征信机构的法律地位及模式
    第一节 征信机构的法律性质
        一、团体法律人格的取得
        二、征信机构的法律性质分析
    第二节 征信机构与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征信法律关系的含义
        二、征信机构与信息提供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三、征信机构与信息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四、征信机构与数据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五、案例:美国个人征信业的实际操作与主要争议
    第三节 征信机构的模式
        一、国外的经验
        二、我国征信机构模式的选择
第三章 征信中信用信息的法律保护与共享
    第一节 信用信息之上的法律权利
        一、作为征信法律关系客体的信用信息
        二、信息权与信息产权
        三、《统计法》和《档案法》的实证分析
    第二节 保护信用信息的法律诉求
        一、隐私权与“独处的自由”: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保护
        二、商业秘密权:企业信用信息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 共享信用信息的呼声
        一、信用信息共享的法理基础
        二、“信息瓶颈”与公共信息公开的法律问题
    第四节 处理信用信息法律保护与共享之关系的法律原则
        一、利益平衡原则
        二、区别保护原则
        三、知情同意原则
        四、合理与谨慎原则
第四章 征信行为的法律研究
    第一节 采集信用信息的法律规则
        一、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
        二、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
        三、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的采集
        四、企业管理者及关联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
    第二节 处理与评估信用信息中的法律问题
        一、信用权的含义及其实现的前提条件
        二、征信产品的质量标准
        三、信用报告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披露信用信息及信用修复的法律规则
        一、征信机构披露信用信息的法律规则
        二、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及信用修复的法律规则
第五章 政府的信用管理与失信惩罚机制
    第一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政府
        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地位
        二、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第二节 政府对征信市场的监管
        一、征信市场有效监管的意义与监管体系
        二、目前我国征信市场监管中的难点
        三、加强征信市场有效监管的建议
    第三节 失信惩罚机制
        一、惩罚失信者:质疑与支持
        二、处理失信行为的程序
        三、惩罚失信者的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8)上海银行公会与近代中国银行信用制度的演进(论文提纲范文)

    1.设立票据交换所。
    2.推广商业承兑汇票。
    3.创办银行承兑汇票。

(9)我国征信体系的构建及模式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征信问题研究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及简要评价
        (一) 国外对征信问题的研究状况
        (二) 国内对征信问题的研究状况
第一部分 关于征信体系的理论分析
    一、征信的释义
    二、建立征信体系的理论基础
        (一)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征信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二)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建立征信体系的必要性
    三、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一) 从我国信用缺失的现状看我国征信系统建设的重要性
        (二) 征信系统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上海的案例
第二部分 世界征信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借鉴
    一、世界征信体系的整体发展状况
    二、美国征信体系构建的经验借鉴
        (一) 美国征信体系的构成
        (二) 美国征信体系的特点
        (三) 美国征信体系的缺陷
    三、发展中国家征信体系的建设实践
    四、征信体系的模式选择
        (一) 以央行公共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为主体的政府主导型模式(公共模式)
        (二) 以征信公司的商业运作为主体的公司化市场运作型模式(私营模式)
        (三) 以银行业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为主体的特许经营型模式
        (四) 三种征信体系模式的比较分析及发展趋势
第三部分 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 我国征信业的发展历程
        (二)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现实考察
    二、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征信行业无法可依
        (二) 信用数据不透明已成为征信服务业发展的瓶颈
        (三) 征信产品的社会需求严重不足
        (四) 行业自律不足,执业技术规范不统
        (五) 社会信用环境不佳
第四部分 构建中国特色征信体系的思考
    一、征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和总体框架
        (一)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二) 征信体系建设的原则
        (三) 征信体系构建的任务
        (四) 征信体系构建的总体框架
    二、我国征信体系的具体构建
        (一) 征信体系构建的基石:加快制定征信法律体系
        (二) 征信大厦的顶梁柱:征信市场和征信产品
        (三) 征信大厦的警察:加强征信市场的监督管理
        (四) 征信大厦的建设者: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公民
    三、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模式选择
        (一) 关于我国征信模式的探讨
        (二) 我国征信体系模式选择的标准
        (三) 我国企业征信体系的模式选择
        (四)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模式选择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杜晓伟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10)近十年中国近代金融史研究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金融体系与金融制度
传统金融机构
现代金融业
金融组织
金融市场与金融风潮
金融财团、金融家及其他
余 论

四、中国征信所及其信用调查(论文参考文献)

  • [1]公共服务视阈下企业信用档案管理问题研究[D]. 李洋. 吉林大学, 2019(11)
  • [2]征信对经济波动影响的两面性[J]. 叶泽樱,耿得科. 征信, 2019(01)
  • [3]中国近代民营银行安全性管理研究(1911-1937)[D]. 红花. 中央财经大学, 2015(12)
  • [4]银行公会的监管与风险防范机制研究(1917-1937)[J]. 红花.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2)
  • [5]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研究1927-1937[D]. 黎杰生. 中央财经大学, 2014(12)
  • [6]联合征信体系的构建及相关对策研究[D]. 杨晶晶. 苏州大学, 2008(11)
  • [7]征信的法理研究[D]. 叶世清. 西南政法大学, 2008(04)
  • [8]上海银行公会与近代中国银行信用制度的演进[J]. 郑成林. 浙江学刊, 2007(04)
  • [9]我国征信体系的构建及模式选择[D]. 杜晓伟. 山东大学, 2006(12)
  • [10]近十年中国近代金融史研究综述[J]. 潘晓霞. 江海学刊, 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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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征信局及其征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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