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费改革与乡村债务互动关系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郜清攀[1](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周家明[2](2015)在《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的研究是基于对以下几个事实的思考而展开的:一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结构变迁加速,困扰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呈现出差异日益扩大的不良局面,"乡村衰败"现象凸显。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加大对农村的哺育和支持势所必然。然而,现实中仅仅依托国家的哺育和投入显然捉襟见肘,而且这个过程十分漫长,不利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二是,2004年伊始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国家着眼于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而推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但依赖单一国家的投入与供给显然难以完全解决乡村的建设与发展问题,重视并利用乡村社会内生的非正式制度以作为国家力量的重要补充成为必然选择。村规民约作为非正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改革开放伊始,就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规范形式而备受国家推崇。然,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不断发展与完善中的作用却日渐弱化。三是,部分乡村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的作用、探索村规民约作用的新方式,取得了村庄善治的良好效果。而大部分村庄的村规民约则形同虚设,既没有起到补充的作用,也没有发挥自身应有的规范作用。乡村社会纵然不处于混乱、无序状态,经济社会发展也没有大的起色。从这几个基本的现象和事实出发,本文着眼于"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试图以规范和实证的研究方法,来分析和解释当下中国村规民约为什么能、如何发挥作用等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一方面,从学术文献的角度看,对村规民约的研究作用与功能的研究是比较深入与丰硕的。但是,对村规民约作用的机理以及如何促进乡村治理的研究尚显不足。毕竟,这是一个新的研究命题。另一方面,从政府实践层面看,对法治的重视而忽视村规民约的村治功能导致乡村社会各主体有意无意地抛弃村规民约,更不用说推进与其他制度、资源的有效衔接,所以,这又是一个新的实践任务。为此,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解释并论证"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这一命题。这一研究从三个方面展开:第一,从价值层面上,提出并论证"村规民约是乡村中十分重要的非正式制度,之于乡村治理具有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的价值观;第二,从发展演变上,提出并论证"村规民约"与"乡规民约"的区别以及村规民约的适应性及相应的作用条件;第三从发展路向上,提出并论证"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互嵌"与"村规民约内化为村民自治"内外两个村规民约的作用方向及机制。对此,本文的研究展开为以下七个部分:第一章:导论。是为全文的开篇,一是从研究提出的背景与研究意义入手,以明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所在;二是,大致介绍本文的总体框架与结构,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及相关研究方法,并指出本文可能的创新点、难点与不足。第二章:文献述评及理论基础。对"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的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的考察。一是,从研究成果、国内主题分类、国外研究文献等方面,进行了对村规民约及其作用机制的理论考察与述评。二是从改革开放后村规民约的发展的阶段性及发展实践、中央文献的表述及系统化等方面,对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进行实践考察。以制度理论(制度类型、制度要素及变迁)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提出按照村规民约作用的内外环境实际上是国家、乡村精英以及村民的三个维度来作为本文的分析理论。第三章:乡村治理的困境及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本章着眼于乡村治理存在的困境:一是正式制度的供给及实施效果不彰;二是村级组织的异化及村治功效的降低;三是治理资源的匮乏限制了乡村治理的成效;四是"原子化"的村民与村庄集体行动能力的弱化。基于这些困境,本文提出:乡村治理必须重视并利用村庄非正式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具体表现在:降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经济运行成本;引导村庄的价值取向,促进乡村社会秩序稳定与社会和谐;凝聚村庄力量,提升乡村社会的整合能力;提高乡村治理的绩效和水平以促进乡村善治。第四章: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及功能。村规民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受到过诸多的关注,本文基于村规民约的内容、特性、表现形式及发展演变等角度,将其视为非正式制度的一种。通过对村规民约的发展演变之分析,进一步验证村规民约的非正式制度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村规民约的乡村治理作用:规制村民行为、塑造村庄秩序;引导村风民俗、倡导德行一致;优化村庄环境、保护村级资源;提升村民参与、增强村级民主;传承优秀文化、促进乡村德治。第五章:村规民约作用的环境。一是从经济环境、政治法律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四个宏观层面分析村规民约作用的可能性;二是从社会基础、效力基础、形实基础、关系基础、权威基础五个中观层面分析村规民约作用的可能性;三是从相对独立的空间、乡村精英的推动、村级社会组织的发育、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村庄议决机构及规则的完善、惩戒监督措施的确立六个微观层面分析村规民约作用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当代村规民约适应目前的村庄环境并能发挥乡村治理的作用及功效。第六章:村规民约的外部作用机制:与国家法律的互嵌。本章着眼于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关系,在分析村规民约与国家法两种秩序规则相互冲击、碰撞的基础上导出村规民约的外部作用机制:村规民约与国家法既有冲突,又相互嵌入,冲突是嵌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相互吸纳、又重构对方。在嵌入的基础上实现国家力量与地方性知识的有效对接,达到嵌入式治理的可能:门槛与关卡机制、奖惩与示范机制、国家政策的"村规民约化"、后台规划与前台撑腰。第七章:村规民约的内在作用机制:内化为村民自治。一是基于村级组织、乡村精英及村民这些行为主体的角度来分析村规民约村内在的功能及作用;二是从村规民约的内在结构和要素的角度具体阐述村规民约的内在作用机理;三是着眼于村规民约的合意性及社会资本探索其促进村民自治的可能;四是提出:村规民约可以从引导村民自治实践和促进村民自治制度完善这两个方面提升村民自治的水平和能力。
胡建华[3](2014)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心内容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各层次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依法实现,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及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依法实现和享有。于此背景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不仅是我国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形式,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所面临的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在农村基层的实践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从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现实出发,运用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多学科交叉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整体上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放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围绕其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性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其路径主要有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政府推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居于领导者和主要的推动者地位,法治主要凭借政府所控制的本土政治资源根据政府的目标进行指导设计和建构。社会演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指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在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孕育和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是社会法治自然生发形成的结果。①两种路径各有特点,政府推进型认为法治国家秩序建设是一种理性的秩序建构,由于中国法治传统的缺乏,主张通过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制力推动法治国家秩序的建构,排斥社会传统资源的积极作用。而社会演进型则认为法治国家秩序的构建不是理性建构的秩序而是一种自然生发发展的秩序,其实现的基础须从社会传统中去为法治的制度性变迁和理性建构寻求基础,而不是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力推动。对此本文认为,上述两种法治国家建设路径各有优劣,应辩证的分析与看待,政府推进型路径强调法治建设是国家必须凭借国家权力进行建设的职责,不重视民间传统社会的作用和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传统文化基础,选择这样的路径,难免导致国家法治建设与民间社会自治的冲突和摩擦,增加法治建设的难度和效度。社会演进型则单纯地强调国家法治建设的自发性和自然性,轻视国家和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仅依据这条路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必将艰难而漫长。对此,怎么办?本文认为结合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路径选择的多元化,不宜走单一化的路径。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基础,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的民问传统社会发育和中国国家权力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优势的发挥,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互相结合、共同协调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路径。通过国家法治建设的路径多元化,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民众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在合力形成中共同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由此,在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路径中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与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法理分析的视角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价值理念、生发基础及其法治运行的困境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这不仅是回应目前学术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和不断深入研究的一种努力尝试,也是本文得以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与前提条件。论文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进行了探析,并将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辨析。在全面解构概念的基础上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进行深度的剖析,论文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主要表现在基层民主自治性、基层制度性、基层治理模式性及农民活动方式性等方面,这是对农村民主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的制度价值基础。同时,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有其经济、政治、文化及伦理等方面的生发基础。由于国家现有乡村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语义的模糊性导致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轨道上的运行与发展面临外部、内部困境的制约与束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困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通过其与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国家建设路径的理性安排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主要体现为;社会对国家的抵制与融合;自治权对行政权的消解与平衡;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对自下而上社会演进型路路径中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理分析,从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路径中加强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域下基于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基础上实现其对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功能与作用发挥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国家政府的主导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是个系统工程,须从宏观进路与微观的具体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建构。从宏观进路层面看,我们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首先必须建构起由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及环境等动力机制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全面系统的动力机制系统,其次需要明确由以人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法治均衡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及服务社会原则等因素共同组成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与农村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创设有机衔接、融合与高效运行的动态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机制。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微观方略中,我们认为应遵循对制度实施法治保障的一般规律,重点应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与难题,从而构建起比较全面、系统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完整框架。本文立足于学界有关农村民主管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尝试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法理分析与政府主导型路径中的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比较系统性、全面性的分析研究,这不仅是政治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而且还是法学、历史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研究关注的着力点是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实现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和谐互动关系的构建,笔者力图通过该研究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一定的智识基础。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创新性,本论文进一步完善与深化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拓展了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保障的范围研究领域,在重点突出、综合系统、全面协调的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法治化建设道路进程中,为我国各地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改革提供了普适性的可资借鉴参考的法治对策的基本思路。诚然,囿于作者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限制,论文中的有些论点与分析论述尚存在不足,个别地方也没有充分展开,这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廖业扬[4](2013)在《当代中国乡村治道变革论 ——基于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视界》文中提出自古以来,中国每当遇到社会大变迁之际,乡村社会治理问题就会凸显出来。然而,当今中国社会大变迁与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次社会变迁都有着质的区别。我们正在经历的是在全球风险社会背景下,集全球化、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等多种现代性要素共同推动下的整体性的社会转型。从而使得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异常复杂、不解定性因素骤增,社会分化加剧、社会问题大增、社会矛盾突出,各类社会转型风险大量出现,这表明,当下中国已经进入了风险社会。因此,社会转型风险治理成为国家治理包括乡村治理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尤其是对中国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否适时地和因地制宜的变革乡村治道以适应乡村社会转型及其风险治理要求,已经成为关系到乡村社会和谐稳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顺利推进的一个重大的现实的治理问题。在吸收借鉴学界已有相关成果基础上,本研究试图并致力于揭示乡村社会转型风险及其治理与乡村治道及其变革的内在关联性,从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视角探讨乡村治道变革的内在逻辑。其研究意义在于,(1)理论意义。助推风险社会理论及其相关理论在中国研究与当代中国社会大转型的重大现实问题的深度结合,进而有助于深化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理性认识;有助于拓展和丰富转型期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内容、议题和分析框架;深入地探讨了乡村社会转型风险与基层政府治理模式、政府职能变革与乡村治道变革的内在关联性;一方面,从乡村治道的分析途径剖析了乡村社会转型风险产生的根源,另一方面,也从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内在要求,说明当代中国乡村治道变革的逻辑依据。(2)实践意义。有助于提高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危机意识与防控社会转型风险的自觉性;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建设新农村、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发展基层民主提供有益的对策性参考;为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和加速服务型政府尤其是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建设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基本思路和建议。这一研究主题与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也有很大的关联性。在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研究是一个议题十分广泛的研究领域,学者云集,成果丰富。通过研究发现,虽然已有学者论及了乡村社会风险治理问题,但是,系统地研究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与乡村治道变革内在关联的成果并不多见;学界对当下中国乡村治理问题所建构的分析概念和分析框架仍有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空间;社会转型固然是乡村社会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但相比较而言,当代中国乡村治道的滞后与僵化是更为根本的原因。据此,本研究试图着重进行了如下方面的研究,第一,较为系统地概括了当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风险的基本类型及其表现,描述了在社会转型和风险社会背景下,农村及农民所面对的主要风险。第二,借鉴学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侧重从乡村治道的维度来剖析乡村社会转型风险的成因,为此建构了“乡村威权型治道”、“公司化威权型基层政府”的分析概念和分析框架。第三,结合对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的调查,初步总结和分析了改革开放后乡村治道变革的主要得失及其根源,从中得出了需要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推动乡村治道变革的基本结论。第四,根据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内在要求,提出了乡村社会转型治理的基本思路、途径和对策。为此建构了“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的分析概念和分析框架,提出了建立健全“乡村民主治理体制与机制”、“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对策。总之,本研究侧重于从变革乡村治道以求解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之道的探讨;基本结论是:变革威权型治道,走乡村民主治理之道是降解和化解乡村社会转型风险的根本途径本研究主要创新点,(1)研究视角有所创新。以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为视角,较全面地概括了乡村社会转型风险的主要类型,并建构了相关的分析概念和分析模式,剖析了这些风险产生与存在的治道根源。(2)分析概念和分析框架有所创新。建构了“社会转型风险”、“乡村威权型治道”、“公司化威权型基层政府”、“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等系列概念,以及由此构成的问题分析框架。(3)本研究融入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特色内容,提出了借鉴和吸取民族民间社会管理的地方性知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能性。本研究不足之处,(1)本研究侧重于探讨通过变革乡村治道的途径来求解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之道,提出的是较为宏观的、方向性的对策建议,没有重视社会风险治理的技术流程设计和可操作的制度设计;(2)比较研究不足。缺乏不同性质模式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模式的比较研究;(3)没有深入探讨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包括国家治理转型与乡村治理转型的内在关联等研究,这些都有待于后续研究的拓展、提高与完善。
何杰[5](2013)在《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考察 ——以江苏省L县为例》文中指出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国民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对提高我国农村人口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长期存在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体制,导致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与城市义务教育之间产生极大的差距,农村义务教育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短板”。因而,在新世纪,对农村义务教育实施支持性教育政策,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状况,已经成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民生工程”。本文从政策执行的视角,对新世纪以来江苏省L县实施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进行考察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当前支持性教育政策的特征和县域执行的路径进行反思与分析,并就支持性教育政策的有效执行提出建议。因而本研究在理论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在实践上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本论文共七章。除第一章导论部分外,其余六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是对新世纪我国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的产生与行动以及个案县L县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执行的总体性研究。第二章运用政策的“多源流理论”对支持性教育政策的产生背景和动因进行分析与揭示,并对国家和江苏省自新世纪以来实施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同时分析这些支持性教育政策执行所取得的总体成效。第三章是对研究个案县江苏省L县的总体性描述。通过对江苏省L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教育变迁以及教育的现状描述,为支持性教育政策在L县的执行寻求历史和现实的土壤。同时对L县当前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行动与成效进行整体考察。第二部分包括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在这三章里,笔者从政策执行的视角,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的资料,依次对L县的支教政策、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现代化政策的执行及其取得的积极成效、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对产生政策执行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在第四章里,L县的支教政策执行出现支教动机异化、支教缺乏针对性、支教管理上的“真空”、人情在支教考核中的渗透等问题,研究者认为其在于支教政策执行中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农村学校在支教政策中的“失语”、支教执行评价主体单一、支持政策能力有限等原因所致。在第五章里,L县在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执行中之所以出现政策执行主体转移、对学校能力的过分依赖和对教育资源的分割利用等三个问题,研究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把政策的目标群体真正置于关爱支持的“中心地位”。在第六章里,通过对政策链条上的县政府、教育局、镇政府、学校的政策执行考察,研究者认为需要关注政策县域执行过程中因县域内的“非话语权力”而导致的政策执行权力重构和关系运作现象。第三部分为第七章。本部分研究是对前面研究的反思与建议。首先,研究者总结了支持性教育政策特征,研究者认为,支持性教育政策作为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性政策,其政策特征体现在政策理念从促进义务教育的平等走向均衡、中央和省级政府逐渐成为政策的责任主体、政府财政成为执行的经费投入主体、政策调整对象逐渐多元化、城市教育对农村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等五个方面。其次,研究者对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的行政驱动和民间驱动这两种典型的政策执行路径进行反思,分析了这两种政策执行模式的利弊。最后,研究者对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的有效执行提出建议,研究者认为,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的有效执行,不仅需要构建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的整合推进模式,而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强化支持性教育政策执行自由裁量权的伦理控制、完善支持性教育政策的县域运行机制、改善支持性教育政策的县域执行环境。
王中原[6](2012)在《“管控”与“激活” ——后税费时代中国大陆乡镇政权的生存逻辑和运作机制》文中提出作为推动当代中国“国家建设”和基层社会“善治”的重大战略性举措,税费改革不仅带来了农民负担的减轻和生活水平的提升,而且在更深远的意义上重塑着“国家与农民关系”和地方政治生态。后税费时代,乡镇政权将面临怎样的制度环境和权力结构?在“稳定”和“发展”的行政意识形态下乡镇政权依托怎样的机制对干部和基层社会施行“管控”,同时又如何重新“激活”干部和基层社会以求得发展?以往对乡镇政权的学理分析主要围绕三个基本路径展开,即“统合主义”(corporatism)、“庇护主义”(clientelism)以及“政权角色和行为理论”,这些研究都较为精准地抓住了中国大陆乡镇政权在某个历史时段的独特面貌,归纳出乡镇在不同情境下作为“发展型政权”、“共谋型政权”、“嵌入式政权”、“汲取型政权”、“悬浮依附型政权”的各类属性特征,然而对变迁中乡镇政权单个面向的过度关注未能呈现乡镇政权在多元复杂结构中的复合逻辑和关联机制,同时遮蔽了长久以来乡镇政权属性中“不变”乃至“强化”的面向。本文在田野调查和案例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试图跳脱“结构-制度”分析与“事件-过程”分析的范式争论,从“逻辑与机制”的路径入手,依托“压力的超稳定结构”、“制造竞争”、“简约治理”等“中层概念”来“图解”中国大陆地方政治生态。本文通过分析认为乡镇政权的各类属性和功能之间并不是割裂的而是共生联动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激励体系下有着不同的组合形态和互动结构,税费改革造就的新的激励体系虽然有利于节制乡镇政权的“汲取”和“共谋”,但并没有改变乡镇政权“嵌入”和“发展”的生存逻辑。“管控”与“激活”始终是乡镇政权主导性的行政意识形态,并且在后税费时代凭借“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挂帮包保”、“一票否决”、“政党嵌入”和“财权上抽”等所构筑的“压力的超稳定结构”,凭借“组合工资”、“物质化荣誉”、“生产典型”等“制造竞争”的策略手段,以及凭借“一事一议”、“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选择性简约治理机制,得以践行和强化。在“管控”与“激活”的逻辑指引下,乡镇政权并不是按照科层化的官僚体制在运行,也并非纯粹依赖庇护关系网络在运转,而是依托一套实践性的“压力-竞争-简约”体制在运作。后税费时代乡镇政权引导下的地方社会发展主要依靠三股力量在驱动,即责任下压和权财上收形成的“压力驱动”,绩效攀比和项目争夺引发的“竞争驱动”,以及后撤放权和调动地方性资源激发的“治理驱动”。
司武林[7](2012)在《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农村现代化路径研究》文中指出本篇论文立足于1978-2010年陕西乡村社会变迁的实际进程,对这一地域农村的现代化进行描述、分析。研究从陕西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方式现代化四个主要方面展开,重点则是此一阶段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具体路径。本项研究的目的,是明确改革以来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进程,而重点分析其中的重大问题,寻求陕西农村发展的良性机制。之所以研究农村现代化,是因为它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具有关键意义。笔者始终坚持这样的观点:“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之所以研究陕西农村,是希望考察对象具体明确,言之有物,更期望研究结论能够有一定的针对性,尽可能避免过于抽象和宏观的泛泛而谈。全文内容包括以下八个部分。第1章,引言,即对本项研究的介绍。包括同类研究综述和理论基础,以及本项研究的思路、内容、方法和可能的创新等方面。第2章,农村现代化及其理论研究。包括世界现代化与乡村社会变迁的一般过程、发展理论对农村的思考以及中国农村现代化理论三个部分。这是展开研究的必要准备,也是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借鉴。第3章,陕西农村现代化的背景和条件。背景研究意在了解中国社会对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影响,条件分析意在了解陕西农村现代化的自然禀赋、人口状况和社会资源。第4章,陕西农村现代化的阶段。通过描述分析三十多年来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过程,完整认识当代陕西农村发展的逻辑和问题。第5章,路径之一:产业与市场的互动。这是陕西农村经济现代化的路径。农业和非农产业的结构调整,是农村传统经济形式适应市场体制的努力;农村市场体系的初步形成推动了农村繁荣,其后的市场萎缩则导致农村曲折发展。陕西农村经济复苏有待于市场体系的完善。第6章,路径之二: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这是陕西农村政治现代化的重要路径。1980年代形成的“乡政村治”体制,在实际运行中却发生“畸变”,日益导致乡政困难和村治异化,表现为农村社会矛盾尖锐。从表面来看,原因在于乡村治理中难以实现多主体间的合作;从根源上讲,则在于当时国家、基层政府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格局。进入21世纪,这一格局开始发生改变,体制运行环境优化,而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和推行,将直接实现分类治理。笔者就此提出“多层竞争一合作体制”,并认为这是当前阶段乡村治理的基本走向。从分化到分治的体制创新,是陕西农村现代化的路径之一,也反映了陕西乡村治理的内在逻辑。第7章,路径之三:新主体与新功能的重构。新农村建设被认为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举措。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农村社会结构现代化的基本途径,要求为政府与农民形成发展的合力,其实质则是新主体和新功能的重构。首先,政府需要积极转变职能,加大投入,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城乡一体化,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其次,农民需要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更积极和更有影响力的参与主体。农村反贫困就是政府与农民共同努力、改善农村现状的具体表现。第8章,路径之四:乡村与城市的“对接”。城镇化是实现农村生活形态现代化的关键途径。本文的基本观点是:应坚持城乡融合的基本思路,积极促进乡村与城市的“对接”。2004年后,陕西农村城镇化逐渐形成“重点镇建设与城镇体系构建”的特色,重点镇建设成为核心内容,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产业聚集、市场融资机制、保护乡村传统、科学把握“为了谁”、准确定位“重点”等。本文的结论是:上述四个方面是三十多年来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基本路径,而现有问题的逐步解决,将使这些路径优化,进而形成陕西农村发展的良性机制。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方法上,运用学科综合的方法,着眼于较小地域的农村社会,重视政策文本与社会现实的互动,考察陕西农村发展的内在逻辑。在内容上,提出以下认识:解决“三农”问题,首先需要大力构建农村市场;当前乡村治理创新的走向是形成“多层竞争—合作”体制;在陕西农村城镇化中,“重点镇”建设是一条有效途径,但需要重视解决“为了谁”、准确定位“重点”的关键问题。
谢洲[8](2012)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本研究为解决农村特别是村内公共品供给不足及失效的问题,选择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政府供给制度这一视角,立足重庆实践这个典型样本,借助公共品、公共财政、公共选择和制度经济等有关理论,深入解构农村公共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内涵及其特质,深入考察制度之于公共品有效供给的影响及其机理,深入分析制度自身的缺陷及推进的障碍,按照“需求导向”、“决策自主”和“政府主导”型的创新方向,提出在实践层面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证的依据。1、主要研究结论(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源于实践,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活力,其民主元素超过了建国以来任何农村公平品供给制度的安排。农民、村组织和政府“需求”的一致性及迫切性,必然推动制度的较快变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便孕育而出,它规定了“采取怎样的程序及方式来供给”,带有强烈的需求导向性特征,其民主元素超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任何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安排。这项源于实践,又被“顶层设计”认可的制度一经推出,便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其生命力主要体现在产生于实践、又在优化完善的基础上得到了实践的充分印证;其活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激活了农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自主性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二是激活了村组织干事的能动性和开拓性,同时创造性得到了进一步释放;三是激活了政府供给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同时有效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解决了农村特别是村内公共品供给充足有效的问题,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与制度环境、制度客体的交互作用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一方面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方向,将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着力点及目标;另一方面影响了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方向,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点及载体形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在农村的实施,有利于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自治作用、保障基层民主权利,巩固了农村社会发展的政治基石;有利于促进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创造科学的社会管理方式,巩固了农村社会发展的管理基石;有利于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充足性和有效性、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巩固了农村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石。(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仍有改进的空间,需要创新来进一步提升其供给效能。在实践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已显示出了较强的适应能力,但也有内在缺陷及推行障碍。随着运行环境的变化,制度必须不断改进和创新以实现自我完善、维持活力。一是政府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中的供给主体,应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使政策制定坚持城乡平等的非歧视性指导思想,向城市和农村提供大致均衡的公共产品、缩小城乡差距;二是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使农民成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中的决策主体。“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和“自上而下”的科学决策机制仍将在较长的时期内共存,但在推进过程中可采取“由点及面、先易后难、区别对待”的原则,通过奖补资金切块到村的方式,积极探索由村民、村组织自主决定并管理奖补项目及资金的机制,切实提高制度供给效能。(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可拓展于其他公共产品的供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虽有其适用范围及层次的局限性,但其民主管理理念及运行机制完全可以为其他政府公共品供给制度创新提供借鉴。目前,随着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关注公共利益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拓展,改革已入深水区的认识氛围也越来越浓,作为最大公众利益的公共产品供给受到各方关注,包括决策过程、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等已经或正在纳入公众视线。如何确保需求与供给的总量充足及结构均衡,在政府公共产品供给中强化或健全“科学民主法制决策、公开公示透明建设、客观真实专业评价”的相关制度建设已迫在眉睫。2、研究的政策建议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构建,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权利下移,财权跟进;二是规划先行,有序安排;三是加强监管,提高绩效。具体的政策建议包括:(1)坚持村级组织基础设施重点规划先行。顺应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发展“两轮驱动”的要求,将村规划纳入区县、乡镇中长期规划来统筹考虑,注重科学性,突出重点,切实解决“难点、盲点”问题。以科学的规划来整合项目,以合理的项目来整合资金,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平台作用,合理配置农村公共资源。同时在设定合理的中长期建设目标的前提下,突出规划成果的实用性,通过有序安排和一定的建设积累,以实现预期目标。(2)增强基层政府组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既从财政体制上实现财权下沉,又从转移支付制度上保证财力相当,提高基层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的自主性;在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加大“奖、补”资金规模,适当提高财政困难县乡政府的基本财政支出标准;完善“来源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3)加强和创新以人为本的农村社会管理。进就步促进乡规民约与基层民主有机结合,实现个人利益、村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有机统一;进一步树立基层干部和政府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把更多财力、物力和人力用于农村和贫困地区。(4)完善社会多元化参与公共品供给机制。引导社会多元化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一是政府财政奖补。多渠道、多环节筹资财政奖补资金,建立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稳定增长机制,在壮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奖补比例,突出政府在公共品供给上的主导性,以激发、带动农民积极投身项目建设。二是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以“故土情节”等精神纽带加强村社与本籍先富者的联系,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参与农村公共品建设。三是业主制。鼓励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业主,按比例出资解决污水、垃圾、绿化、道路、小流域等共同的环境问题,就地帮扶村镇绿化、道路等基础建设,解决贫困村社建设缺钱少物的困境;四是政府与民间盈利组织合作制。推进形式多样的城乡共建、政府与组织联合模式,实行“城区与乡村结对”、“政府+组织+村社”、“政府带动大企业定点帮扶贫困地区”等多种方法,解决建设资金的匮乏。(5)优化奖补制度各方主体协调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发挥“打组合拳”的整体功效,确保农村公共品需求与供给总体平衡。一是简化项目申报程序,确保需求表达与科学决策及时有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农民知晓政策的主要内容及申报程序,并通过项目的示范作用,来引导农民、村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以激发他们参与制度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大力推进财政奖补工作操作规范化、程序标准化,对必要程序一个都不少、对可以归并的程序全部归并、对可有可无的程序全部取消,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四是建立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自主决策机制和农民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克服自上而下决策、强制性供给的弊端,解决农村公共品的供需结构失调以及劣质公共品问题,使公共品供给和建设决策真正能够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偏好。(6)严格规范村级组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建立村财政资金公开制度,加大联动监管力度。一是借助“村财乡代管”、会计电算化等手段,加强村级经费管理、规范使用程序,同时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切实履行监管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的职能,督促村级组织规范业务、专款专用,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公共品建设和补助资金的所有收支情况。二是强化群众民主监督、畅通投诉渠道。三是加强乡镇政府、党委、纪检审计监督,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3、主要创新点(1)理论创新。本研究借助有关经济理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现实背景、本质特征和目标定位进行了一般性归纳分析,从理论上解析制度之于公共品有效供给的内在机理及影响作用,延伸和充实了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理论研究。(2)实践创新。本研究通过实地调研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从实证的角度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并在深刻剖析制度内在缺陷和推行障碍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提出建立“需求导向”、“决策自主”和“政府主导”型供给制度及相适应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何晓杰[9](2011)在《“后农业税时代”中国乡村治理问题研究 ——以东北乡村为研究视域》文中认为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这意味着延续了2600余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也同时意味着广大乡村开启了一个崭新时代——“后农业税时代”。取消农业税本身并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不仅涉及国家与农民、干部与群众、中央与地方、城市与乡村等多重利益的调整,而且带来乡村基层组织的财政基础、权力结构、治理方式等多方面的变化。取消农业税五年巡礼,我们发现中国乡村政治及治理运行逻辑正在悄然发生着结构性的变化。“后农业税时代”与乡村治理转变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免除农业税使乡村社会的原有矛盾有所缓解和消解的同时,也为乡村治理体制创新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外部环境。由此断定,“后农业税时代”既是中国农业农村政策调整时期,也是乡村治理体制转型时期,在此背景下建构良性互动的乡村治理结构,需内外并举、上下结合、左右互补、全面参与。我国乃典型的“非均质国家”,南北东西地域形态、经济水平、文化传统各异,因而中国乡村政治研究不得不打上地域特性的烙印。东北农村有着区别于其他地区的开发滞后背景、移民文化传统、人地关系状况和社会经济条件,所以,对东北这个特殊地域进行相关的乡村政治研究十分必要。本文以免除农业税前后的东北乡村治理为比较背景,选取吉林地区较有代表性的江南乡及其12个行政村作为研究样本,考察免除农业税对乡村治理产生的深刻政治影响、经济影响及社会影响,并对“后农业税时代”东北乡村政治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困境等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试图分析新时代背景下乡村建设达成善治的可能路径。正如任何个案研究和区域性研究都具有其解释的限度一样,本文的研究并不能完全推衍为对“后农业税时代”全国乡村治理问题的一般性结论。但对东北这样特殊的农业大区域进行时空“双横断面”的解剖,对我们全面认识“后农业税时代”的乡村治理变革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希望本文能对当前正在进行的东北振兴及有关东北地区的相关研究有所贡献。
彭海华[10](2010)在《乡镇债务成因及其化解对策研究 ——以湘中N县乡镇债务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乡镇负债问题严重,甚至影响到乡镇政府的运转,以及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社会不稳定等问题的出现。研究乡镇负债问题,并力求找到有效的减债措施,有利于我国基层政权的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乡镇适度负债有利于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经济的发展,但过度负债的不良影响极大。我国乡镇整体负债严重,N县虽为经济强县,但仍存在·负债面广,数额大;债权方构成复杂,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构成比例低;大部分属于无项目自偿性的经常性消费,偿还难度大的负债状况。负债的成因主要在于农村经济相对滞后,税收总额较小;乡镇政府角色错位、越位;公共财政政策不合理;乡镇政府机构臃肿,队伍庞大;监督机制不完善,干部唯上不唯实;减债措施不到位。消减乡镇债务的对策建议主要有发展乡域经济,培育财政“造血”功能;调整国家公共财政政策;调整税种及税制,保证乡镇财政支出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明确财政支出范围;加快行政改革步伐,精简乡镇机构人员;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办法,认真落实离任审计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采取措施积极化解债务:根据不同债务成因,采用不同的偿还方式,加大清欠催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偿债
二、税费改革与乡村债务互动关系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税费改革与乡村债务互动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本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内容与结构 |
1.4 本文的研究思路 |
1.5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6 本文的创新、难点与不足 |
2 文献述评及理论基础 |
2.1 理论考察 |
2.1.1 研究成果形式上的考察 |
2.1.2 国内外对村规民约的研究 |
2.1.3 对国内外有关村规民约研究的评述 |
2.2 理论基础及分析理路 |
2.2.1 理论基础 |
2.2.2 分析理路 |
2.3 本章小结 |
3 乡村治理的困境及非正式制度的作用 |
3.1 乡村治理的困境 |
3.1.1 正式制度的实施效果及与乡土制度的冲突 |
3.1.2 村级组织的异化及其村治功效的降低 |
3.1.3 乡村治理资源的匮乏限制了乡村治理的成效 |
3.1.4 "原子化"的村民与村庄集体行动能力的弱化 |
3.2 非正式制度的村治功能与作用 |
3.2.1 非正式制度的涵义、特征与表现形式 |
3.2.2 乡村社会中的非正式制度 |
3.2.3 非正式制度的乡村治理作用 |
3.3 本章小结 |
4 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及功能 |
4.1 非正式制度视野中的村规民约 |
4.1.1 村规民约的涵义及表现 |
4.1.2 村规民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 |
4.2 乡村治理模式演进中村规民约的变迁 |
4.2.1 村规民约何时出现 |
4.2.2 村规民约的历史演变及其形态 |
4.3 村规民约与乡村治理的关系及作用 |
4.3.1 "乡政村治"格局下村规民约的治理实践 |
4.3.2 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的作用 |
4.4 本章小结 |
5 村规民约作用的环境 |
5.1 传统乡规民约何以可能—乡规民约治理的条件 |
5.1.1 乡规民约的权威基础 |
5.1.2 乡规民约的权威来源及治理条件 |
5.2 村规民约的作用环境分析 |
5.2.1 经济环境 |
5.2.2 政治法律环境 |
5.2.3 社会环境 |
5.2.4 文化环境 |
5.3 村规民约作用的基础 |
5.3.1 村规民约的社会基础:伦理社会还是法治社会 |
5.3.2 村规民约的效力基础:道德内引还是权力外慑 |
5.3.3 村规民约的形实基础:规范的形式化还是内容的实质性 |
5.3.4 村规民约的关系基础:血缘关系还是地缘关系 |
5.3.5 村规民约的权威基础:组织影响力还是个人魅力 |
5.4 村规民约的作用条件 |
5.4.1 相对独立的空间 |
5.4.2 乡村精英的推动 |
5.4.3 村庄社会组织的发育 |
5.4.4 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 |
5.4.5 村庄议决机构及规则的完善 |
5.4.6 惩戒监督措施的确立 |
5.5 本章小结 |
6 村规民约的外部作用机制:与国家法律的互嵌 |
6.1 机制与嵌入机制 |
6.1.1 机制的含义及应用 |
6.1.2 嵌入机制 |
6.1.3 本文对外部嵌入机制的理解 |
6.2 冲突: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碰撞 |
6.2.1 "争地盘":冲突的表现 |
6.2.2 送法下乡:成效与困境 |
6.2.3 "自留地":传统以及乡政村治下的村级自主治理的合理空间 |
6.3 嵌入机制:吸纳、重构与相互嵌入 |
6.3.1 吸纳:村规民约反嵌入国家法律和权力体系之中 |
6.3.2 重构:国家意志嵌入村规民约之中 |
6.3.3 嵌入式治理:国家力量与地方性知识的有效对接 |
6.3.4 借力:村规民约外靠国家权力增强其效力 |
6.4 互嵌机制的桥梁与纽带:村级组织和乡村精英 |
6.4.1 首倡之功与文本对接 |
6.4.2 执行之力与折衷处置 |
6.5 本章小结 |
7 村规民约的内在作用机制:内化为村民自治 |
7.1 村级组织、乡村精英及村民之于村规民约的角色及作用 |
7.1.1 村级组织之于村规民约的作用 |
7.1.2 乡村精英之于村规民约的作用 |
7.1.3 村民之于村规民约的作用 |
7.2 三合一:村规民约作用的内在机理 |
7.2.1 理论路径与框架构建 |
7.2.2 村规民约内在作用机制的具体体现及相互强化 |
7.2.3 逃离:可能与限度 |
7.3 村规民约内化为村民自治的基础:合意性与社会资本 |
7.3.1 村规民约内化的基础之一:合意性 |
7.3.2 村规民约内化的基础之二:社会资本 |
7.4 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 |
7.4.1 村民自治与村民自治制度 |
7.4.2 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的基本关系 |
7.4.3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地位 |
7.4.4 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相互促进 |
7.4.5 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依赖于村规民约内外作用机制的衔接 |
7.5 本章小结 |
结语及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3)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评析 |
(一) 国外有关中国农村民主管理的相关理论研究述评 |
(二) 国内关于农村民主管理的理论研究述评 |
三、分析思路与方法 |
(一) 分析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基本框架与内容 |
(一) 基本框架 |
(二)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解构 |
一、概念解构的意义 |
(一) 有利于更准确地规范基层政府的公共权力 |
(二) 有利于更全面地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
(三) 有利于更扎实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
(四) 有利于更有效地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界定 |
(一) 对现有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分析的相关学说的评析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的界定 |
三、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村民自治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城市居民自治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地方自治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社会自治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乡镇治理机制 |
(六)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农村依法治理机制 |
(七)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与农村社会组织机制 |
四、概念的性质与特征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性质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 |
一、基层民主自治理念 |
(一) 民主理念 |
(二) 自由理念 |
(三) 平等理念 |
(四) 权利理念 |
二、基层制度性理念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基层政治制度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基层民主制度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社会管理制度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村的农民组织制度 |
三、基层治理模式性理念 |
四、农民活动方式性理念 |
第四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生发基础 |
一、经济基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
(一)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关系逻辑 |
(二)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共生的历史演进 |
(三) 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历史发展的启示 |
(四) 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困境 |
(五) 基于农村市场经济滞后性发展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面临的困境 |
(六) 实现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和谐共生发展 |
二、政治基础:协商民主理论的孕育 |
(一) 普适性:协商民主的要义 |
(二) 契合性:协商民主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融合 |
(三) 本土化:我国农村协商民主的现实基础与生长 |
(四) 从“协商”到“民主”:完善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路径选择 |
三、文化基础:“和合文化”的回归 |
(一) 文化与政治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
(二) 和合文化的基本内涵及其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契合 |
(三) 和合文化的功能及其对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的促进 |
四、伦理基础:农民道德修养的进步 |
(一) 农民伦理道德建设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良性运行的重要意义 |
(二) 我国农民伦理道德建设的历史分析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视域下农民道德建设的现状分析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视域下完善农民道德建设的路径思考 |
第五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的困境分析 |
一、外部困境 |
(一) “两务”关系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目标环境不明 |
(二) “两导”关系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体制环境不畅 |
(三) “两心”地位不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自治环境缺失 |
(四) “两权”相互冲突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运行法理环境模糊 |
二、内部困境 |
(一) 民主选举缺乏严格的法治主体 |
(二) 民主决策缺乏适格的法治载体 |
(三) 民主管理缺乏规范的法治内容 |
(四) 民主监督缺乏全面的法治客体 |
三、困境的原因审视 |
(一)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施行中民主外部运行的手段性和方法性,忽视农村内部民主管理过程中农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民主权利的保障 |
(二)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政治层面的实践和运行,忽视在法治层面的施行和保障 |
(三)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中国家基层公共权力传输的单方性,忽视国家基层公共权力与农民民主权利“沟通与协商”的平衡性 |
(四) 重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中制度运行的单一性,忽视与相关制度并行实施的协调性与统一性 |
第六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宏观进路 |
一、动力机制 |
(一) 经济动力机制 |
(二) 政治动力机制 |
(三) 文化动力机制 |
(四) 制度动力机制 |
(五) 环境动力机制 |
二、基本原则 |
(一) 以人为本原则 |
(二) 权利保障原则 |
(三) 法治均衡原则 |
(四) 民主参与原则 |
(五) 服务社会原则 |
三、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宏观法治保障机制的建构 |
(一) 建立健全农民权利保障法治意识的培育机制 |
(二)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外部法治保障机制 |
(三)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法治保障机制 |
(四)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内部法治保障机制 |
(五) 建立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运行法治保障机制 |
第七章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具体路径 |
一、立法保障 |
(一) 宪法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二) 基本法律层面的立法保障 |
(三)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层面的立法保障 |
(四) 地方性法规、规章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五) 农村基层规章制度层面的立法保障 |
二 执法保障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涵义 |
(二)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特征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基本原则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的主要依据和主要领域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体系框架 |
(六)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七) 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执法保障的主要措施 |
三、司法保障 |
(一)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涵义 |
(二) 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必要性 |
(三)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特征 |
(四)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五)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六) 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司法保障的措施 |
第八章 结语:共识、歧见与后续研究的方向与重点 |
一、对我国农村民主管理实践及其制度发展的评价 |
二、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定位 |
三、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中需处理的几对矛盾 |
四、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
五、关于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其它理论问题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
后记 |
(4)当代中国乡村治道变革论 ——基于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视界(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本研究的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与评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评述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治道与乡村治道 |
二、治道变革与乡村治道变革 |
三、社会转型风险与乡村社会转型风险 |
第四节 研究目的、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
三、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转型中国乡村治道变革研究进路 |
第一节 治理和地方治理理论 |
一、治理和地方治理理论内涵 |
二、治理和地方治理理论在本研究的运用 |
三、治理和地方治理理论在乡村治道变革中的应用 |
第二节 政府再造和社区再造理论 |
一、政府再造和社区再造理论内涵 |
二、政府再造与社区再造理论在本研究的运用 |
三、政府再造与社区再造理论在乡村治道变革中的应用 |
第三节 社群主义与协商民主理论 |
一、社群主义与协商民主理论内涵 |
二、社群主义与协商民主理论在本研究的运用 |
三、社群主义与协商民主理论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的应用 |
第四节 整体性治理与风险社会理论 |
一、整体性治理与风险社会理论内涵 |
二、整体性治理和风险社会理论在本研究的运用 |
三、整体性治理和风险社会理论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乡村社会转型风险诸面相 |
第一节 乡村突发公共事件剧增 |
一、乡村群体性事件频发 |
二、乡村公共卫生事件频现 |
三、乡村事故灾难事件增多 |
四、乡村社会治安事态严峻 |
第二节 乡村社会结构失衡 |
一、乡村人口结构失衡 |
二、乡村利益结构失衡 |
三、农民就业结构失衡 |
第三节 乡村文化与精神危机 |
一、乡村信仰危机 |
二、乡村伦理危机 |
三、乡村社会信任危机 |
四、乡村居民心理困顿 |
第四节 乡村发展遭遇多重困境 |
一、乡村债务风险上升 |
二、乡村生态环境恶化 |
三、乡村政治风险增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成因的治道探析 |
第一节 乡村威权型治道界说 |
一、乡村威权型治道之内涵 |
二、转型期乡村威权型治道成因论析 |
三、乡村威权治道的效应特征 |
第二节 乡村威权型治道基本架构 |
一、乡村威权型治道之理念 |
二、乡村威权型治道之体制和机制 |
三、公司化威权型基层政府 |
四、威权化村治 |
第三节 乡村威权型治道的主要风险 |
一、乡村威权治理观之风险 |
二、乡村威权型治理体制之风险 |
三、村治威权化之风险 |
第四节 后农业税时代乡村治理新困局 |
一、税改后乡村治理新困境 |
二、税改后乡村治理制度创新遇尴尬 |
三、“悬浮型”政权的合法性难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转型中国乡村治道变革之得失检视 |
第一节 乡村治道变革得失的评判 |
一、乡村治道变革得失评判之标准 |
二、乡村治道变革得失评判之维度 |
三、乡村治道变革得失评判之原则 |
第二节 转型期乡村治道变革的得与失 |
一、乡村治道变革之所得 |
二、乡村治道变革之所失 |
三、乡村治道变革得失的根源与启示 |
第三节 乡村治理若干重要关系之省思 |
一、中央和基层政府与农民关系 |
二、静态稳定与动态稳定关系 |
三、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关系 |
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关系 |
五、民主与民生关系 |
六、乡村治理之共性与多样性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转型中国乡村治道变革新逻辑 |
第一节 乡村治理合法性嬗变与乡村治道变革 |
一、乡村治理合法性的界定 |
二、转型期乡村治理合法性之嬗变 |
三、乡村治理合法性困局促发乡村治道变革 |
第二节 转型期农民权利新境遇与乡村治道变革 |
一、中国语境下的农民权利 |
二、转型中国农民权利新境况 |
三、农民的权利诉求推动着乡村治道变革 |
第三节 农民的需要变化与乡村治道变革 |
一、农民的需要之意涵 |
二、转型中国农民的需要新变化 |
三、农民的需要新变化对乡村治道变革的推动 |
第四节 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与基层政府职能转变 |
一、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 |
二、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与基层政府职能重心转移 |
三、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需要政府的职能回归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的再发现与启示 |
第一节 合寨村村民自治缘起的再认识 |
一、村民“自由”后的新遭遇:“吃得饱,睡不好” |
二、村域公共安全与秩序再造 |
三、合寨村村民自治成因探源:基于地方性知识的析解 |
第二节 合寨村村民自治制度与运行 |
一、合寨村村民自治基本制度架构 |
二、网络化社会管理 |
三、村治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合寨村村民自治特色、绩效与与启示 |
一、合寨村村民自治的特色 |
二、合寨村村民自治的绩效 |
三、合寨村村民自治的启示 |
第四节 合寨村村民自治:问题、风险与治理前瞻 |
一、合寨村村民自治的主要问题 |
二、合寨村村民自治的治理风险 |
三、合寨村村民自治面临新挑战 |
四、超越村治局限:一个整体性治理前瞻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之道 |
第一节 重塑乡村治理观念体系 |
一、增强忧患、风险与危机意识 |
二、培育和弘扬公共精神 |
三、提升公共责任意识 |
四、树立以人为本治理理念与价值观 |
第二节 建设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 |
一、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的界说 |
二、建设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的理由 |
三、建设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的途径 |
第三节 建立健全乡村民主治理体制与机制 |
一、提升乡村民主治理的制度化水平 |
二、健全乡村民主治理体制 |
三、完善乡村民主治理机制 |
四、变革县政威权制,推动县政民主化 |
第四节 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
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界定 |
二、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性 |
三、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思路 |
四、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途径 |
本章小结 |
余论:乡村民主治理:何以可欲,何以可能? |
一、民主治理的内涵 |
二、乡村民主治理:何以可欲,何以可能? |
三、推进乡村民主治理的原则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对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治理状况调查方案 |
附录2: 广西合寨村经济社会发展与治理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3: 乡村实地调查照片选录 |
附录4: 对《贵州省雷山县西江镇西江村村规民约》的一个简评 |
附录5: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考察 ——以江苏省L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四、文献述评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的产生与行动 |
一、政策产生 |
二、政策行动 |
第三章 个案县情: 江苏省L县的社会经济发展与教育 |
一、L县的社会经济发展 |
二、L县的教育变迁 |
三、L县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行动及其成效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L县教师支教政策执行考察 |
一、支教政策的执行与积极成效 |
二、支教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
三、支教政策执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L县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执行考察 |
一、L县农村留守儿童发展现状 |
二、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政策执行及其成效 |
三、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六章 L县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现代化政策执行考察 |
一、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的政策实践 |
二、L县的政策执行与积极成效 |
三、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四、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的反思与建议 |
一、支持性教育政策的特征 |
二、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执行路径的反思 |
三、支持性教育政策县域有效执行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件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后记 |
(6)“管控”与“激活” ——后税费时代中国大陆乡镇政权的生存逻辑和运作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评述 |
(一) 经济维度:统合主义 |
(二) 社会维度:庇护主义 |
(三) 政治维度:政权角色和行为理论 |
第三节 本文的理论假设和研究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第五节 全文结构安排 第二章 管控基层:“压力”的超稳定结构 |
第一节 公务嵌入:责任的“漏斗” |
(一) “千条线下的一根针”:目标责任制 |
(二) “政治承包”:领导小组与“挂帮包保” |
(三) 处罚威慑:“一票否决” |
第二节 事权上收:“权”、“财”的“抽油烟机” |
(一) “政党吸纳政治”:国家干部下农村 |
(二) “揪住钱袋子”:乡财县管与村财镇管 |
小结 第三章 :激活干部:制造竞争 |
第一节:干部的“政绩取款机”:“组合工资”和“物质化荣誉” |
第二节:生产“典型”:争资跑项的锦标赛 |
小结 第四章 激活社会:选择性简约治理 |
第一节 “一事一议”:内部矛盾自我消化 |
第二节 “专业合作社”:农民自组织 |
小结 第五章 结论:“压力-竞争-简约”体制 参考文献 后记 |
(7)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农村现代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清单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综述 |
1.1.1 研究现状 |
1.1.2 研究述评 |
1.1.3 研究趋势 |
1.2 本篇论文的研究思路 |
1.2.1 研究目的 |
1.2.2 选题背景 |
1.2.3 研究意义 |
1.3 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
1.3.1 理论基础 |
1.3.2 研究方法 |
1.4 基本概念和基本内容 |
1.4.1 基本概念 |
1.4.2 基本内容 |
1.5 可能的创新 |
1.5.1 可能的思路创新 |
1.5.2 可能的观点创新 |
第2章 农村现代化及其理论研究 |
2.1 现代化与乡村社会变迁 |
2.1.1 原发现代化中的乡村变迁 |
2.1.2 后发现代化中的乡村变迁 |
2.2 发展理论的农村现代化研究 |
2.2.1 发展政治学:政治发展与农民力量 |
2.2.2 发展经济学:农业现代化与劳动力转移 |
2.2.3 发展社会学:农村社会变迁 |
2.3 中国农村现代化理论 |
2.3.1 “乡村建设学派”的农村研究 |
2.3.2 其他学者的中国农村研究 |
2.3.3 中国共产党的农村现代化理论 |
第3章 陕西农村现代化的背景和条件 |
3.1 陕西农村现代化的背景 |
3.1.1 农业和农村政策调整 |
3.1.2 社会形态变化 |
3.1.3 国家发展战略宏观部署 |
3.2 陕西农村现代化的条件 |
3.2.1 自然禀赋 |
3.2.2 人口状况 |
3.2.3 社会资源 |
第4章 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发展阶段 |
4.1 农村现代化的划分标准 |
4.1.1 现有研究 |
4.1.2 本文的划分标准 |
4.2 陕西农村现代化的阶段 |
4.2.1 启动阶段(1978~1985年) |
4.2.2 平缓发展阶段(1986~1993年) |
4.2.3 曲折发展阶段(1994~2001年) |
4.2.4 良性发展阶段(2002~) |
第5章 路径之一:产业与市场的互动 |
5.1 产业结构调整 |
5.1.1 农业 |
5.1.2 非农产业 |
5.2 市场 |
5.2.1 生产要素市场 |
5.2.2 商品市场 |
5.3 措施建议 |
5.3.1 产业结构优化 |
5.3.2 市场体系建设 |
第6章 路径之二:乡村治理体制创新 |
6.1 “乡政村治”体制下的分化 |
6.1.1 “乡政村治”体制的形成 |
6.1.2 陕西的乡村治理 |
6.1.3 农村社区建设 |
6.1.4 乡村治理的逻辑 |
6.2 根本问题 |
6.2.1 研究视角 |
6.2.2 乡村治理的内部关系 |
6.2.3 乡村治理的外部关系 |
6.3 “多层竞争—合作”体制下的分治 |
6.3.1 乡村治理体制综述 |
6.3.2 “多层竞争—合作”体制 |
第7章 路径之三:新主体与新功能的重构 |
7.1 新农村建设 |
7.1.1 内涵和外延 |
7.1.2 根本要求 |
7.2 陕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
7.2.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7.2.2 农村社会保障 |
7.3 陕西农村扶贫 |
7.3.1 扶贫历程 |
7.3.2 扶贫模式 |
7.4 陕西农民组织化 |
7.4.1 组织化现状 |
7.4.2 特点和问题 |
7.4.3 措施建议 |
第8章 路径之四:乡村与城市的“对接” |
8.1 城镇化 |
8.1.1 城镇化释义 |
8.1.2 城镇化道路 |
8.2 陕西农村城镇化 |
8.2.1 发展阶段 |
8.2.2 发展现状 |
8.3 主要问题 |
8.3.1 聚集困难 |
8.3.2 建设资金 |
8.3.3 乡村传统 |
8.4 措施建议 |
8.4.1 产业聚集 |
8.4.2 市场融资 |
8.4.3 定位“重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8)农村公共品供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文献综述 |
第1章 总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2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4 研究方法与资料 |
第2章 理论借鉴 |
2.1 公共品理论 |
2.1.1 公共品的含义 |
2.1.2 公共品的供给 |
2.2 公共财政理论 |
2.2.1 公共财政的存在 |
2.2.2 公共财政的职责 |
2.2.3 公共财政的支出 |
2.3 公共选择理论 |
2.3.1 公共选择的含义 |
2.3.2 投票理论 |
2.3.3 政府局限和政府失灵 |
第3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内涵及依据 |
3.1 新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历史变迁 |
3.1.1 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变迁轨迹 |
3.1.2 农村公共品传统供给制度的缺陷 |
3.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内涵 |
3.2.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含义 |
3.2.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目标 |
3.2.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特征 |
3.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依据与条件 |
3.3.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依据 |
3.3.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产生的条件 |
3.4 三种主要供给制度的比较分析 |
3.4.1 与政府财政直接供给制度的比较 |
3.4.2 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比较 |
第4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实践与评价 |
4.1 重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实施概况 |
4.1.1 制度的主要内容 |
4.1.2 制度的推行情况 |
4.1.3 制度的执行效果 |
4.2 重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公众评价 |
4.2.1 问卷设计和编制 |
4.2.2 调查过程和结果 |
4.3 重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典型案例 |
4.3.1 多方的博弈 |
4.3.2 灵活的方式 |
4.3.3 充分的民主 |
第5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作用与机理 |
5.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影响作用 |
5.1.1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
5.1.2 充实和完善财政职能 |
5.1.3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
5.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内在机理 |
5.2.1 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 |
5.2.2 资金筹集的来源渠道 |
5.2.3 多种因素的影响作用 |
5.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经验总结 |
5.3.1 主要的经验 |
5.3.2 经验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
第6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不足与创新 |
6.1 制度存在的不足 |
6.1.1 制度的内在缺陷 |
6.1.2 制度的执行障碍 |
6.1.3 制度不足的原因 |
6.2 制度创新的思考 |
6.2.1 突出政府供给的主导作用 |
6.2.2 放宽农民自筹的限制条件 |
6.2.3 提高自主决策的效力作用 |
6.2.4 拓展奖补制度的适用范围 |
第7章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推广 |
7.1 制度推广的条件 |
7.1.1 需求的充分表达 |
7.1.2 供给的有效有序 |
7.1.3 供需视角下推广的一般性 |
7.2 推广的制约因素及保障条件 |
7.2.1 制约因素 |
7.2.2 保障条件 |
7.3 推广的主要障碍及突破口 |
7.3.1 主要障碍 |
7.3.2 突破口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活力 |
8.1.2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具有明显的综合影响效应 |
8.1.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需要创新来提升供给效能 |
8.1.4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可拓展于其他公共品供给 |
8.2 政策建议 |
8.2.1 坚持村级组织基础设施重点规划先行 |
8.2.2 增强基层政府组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
8.2.3 加强和创新以人为本的农村社会管理 |
8.2.4 完善公共品供给社会多元化参与机制 |
8.2.5 优化奖补制度各方主体协调决策机制 |
8.2.6 严格村级组织财政资金使用规范管理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9)“后农业税时代”中国乡村治理问题研究 ——以东北乡村为研究视域(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问题缘起:免除农业税后巨变的乡村治理格局 |
(二) 选题意义:乡村社会达成善治的使命 |
二、文献回顾与简要评述 |
(一)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学术演进 |
(二) 乡村治理研究的主要论域 |
(三) 乡村治理的研究路径 |
(四) 乡村治理研究的学术趋势 |
三、研究方法与逻辑进路 |
四、核心概念与研究界定 |
(一) 核心概念 |
(二) 研究界定 |
五、可能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后农业税时代”的内涵阐释和政治意义 |
一、中国农业税的历史演变与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背景 |
(一) 中国农业税的历史演变 |
(二) 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背景及过程 |
二、“后农业税时代”的内涵阐释与政策导向 |
(一) “后农业税时代”的概念简考 |
(二) “后农业税时代”的特征认识 |
(三) “后农业税时代”的政策导向 |
三、免除农业税: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 |
(一) 国家与农民关系的调整 |
(二) 乡村治理主体关系的优化 |
(三) 乡村政治稳定的逻辑实现 |
第二章 治理与乡村治理理论概述 |
一、治理与乡村治理的内涵 |
(一) 治理理论的兴起与概念界定 |
(二) 乡村治理的提出和中国境域的诠释 |
二、乡村治理的主体分析框架: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
(一)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演进脉络与理论检视 |
(二) “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下中国乡村治理的研究路径及其理论限度 |
三、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嬗变历程 |
(一) 传统乡村社会:“皇权止于县政”的乡里模式 |
(二) 民国时期:政权下沉及其“内卷化”的经纪模式 |
(三) 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中的“(乡)行政村制”模式 |
(四) 人民公社时期:“政社合一”的全能主义控制型模式 |
(五) 改革开放后:“乡政村治”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第三章 税费征缴时代的乡村治理运作逻辑与制度缺陷 |
一、税费征缴时代农业税费与乡村治理的关联及其矛盾 |
二、代表国家的乡镇政权运作实态及治理缺陷——以吉林市江南乡为研究样本 |
(一) 税费改革前江南乡机构设置与权力运作实态 |
(二) 税费改革前乡镇治理体系的制度缺陷 |
三、代表社会的村治体系及其内部冲突——基于江南乡12 个行政村的调查 |
(一) 税费征缴时代村治体系的权力结构划分及相互关系 |
(二) 税费改革前的村治困境 |
第四章 免除农业税对乡村治理的正效应 |
一、后农业税时代的乡村治理呈现新特点 |
(一) 乡村关系柔性化 |
(二) 治理主体多元化 |
(三) 治理方式间接化 |
二、“农不养政”倒逼“乡政”体制全面转型 |
(一) 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动力 |
(二) 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创造了条件 |
三、功能消减催生“村治”权力关系优化 |
(一) 村治组织“去行政化”得以可能 |
(二) 村“两委”矛盾有所缓解 |
(三) 干群关系趋于改善 |
四、“官退民进”提升村民政治权利意识 |
(一) 农民对国家政权政治认同感增强 |
(二) 乡村精英取代乡镇干部成为村治主体 |
第五章 “后农业税时代”乡村治理的新困境 |
一、从“积极行政”到“治理缺位”:乡村治理危机的新表现 |
二、“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权面临的治理困境 |
(一) 乡镇政府治理逻辑发生新变 |
(二) 乡镇治理能力呈现弱化表象 |
(三) 乡镇转型矛盾凸显 |
三、取消农业税后村级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
(一) 体制内精英权威势弱,干群关系更加疏离 |
(二) 土地问题取代负担问题,治理危机出现新焦点 |
(三) 公共事业建设艰难,“一事一议”变成“凡事难议” |
(四) 集体债务化解无望,税费尾欠政策引发新矛盾 |
(五) 实性“官退”而虚性“民进”,乡村自治性不强反弱 |
第六章 “后农业税时代”实现乡村善治的必要条件 |
一、纠正偏见,走出乡村治理的认识误区 |
(一) 误区之一:乡镇组织作用微弱,主张全面撤销乡镇政府 |
(二) 误区之二:乡镇干部素质低、作风差,是“三农”问题的祸根 |
(三) 误区之三:农民不能组织起来,否则会危及政权 |
(四) 误区之四:体制外精英是不安定因素,必须打压 |
二、合作共治,建构乡村治理主体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
(一) 转变乡镇职能,弱化行政管治——实现“乡政”与“村治”的良性互动 |
(二) 明确“两委”权责,理顺“两委”关系——实现体制内精英间的良性互动 |
(三) 确认村民自治权主体地位,变“村官自治”为“村民自治”——实现村治精英与普通村民的良性互动 |
三、调整变迁路径,提高乡镇体制改革效度 |
(一) 乡镇体制改革应站位于地方治理的高度系统进行,在转变职能与提高治理能力间寻求平衡 |
(二) 乡镇体制改革应根据因地制宜原则,在全面改革与分类推进之间寻求平衡 |
(三) 改革后的乡镇政府防止政治功能弱化,在政治角色和服务角色之间寻求平衡 |
四、掘发村庄内生资源,培育乡村秩序整合的内源力 |
(一)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推进村级治理形态的现代化 |
(二) 扶持民间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自组织能力 |
(三) 继续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培植现代化的村治精英 |
(四)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化解因土地争议引发的治理危机 |
五、提高乡村财政自生能力,夯实乡村治理经济基础 |
(一) 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合理界定乡镇财权事权 |
(二) 发挥“造血”功能,培植乡村财政收入增长点 |
(三) 分步有序化解乡村债务,为乡村财政松绑减负 |
六、把握“两个趋向”,建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 |
(一) 破除城乡“二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实现公共品供给均等化 |
(二) 破除供给主体“一元化”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
(三) 破除“撒胡椒面式”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明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序 |
(四) 破除政府导向的供给决策机制,建立农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偏好表达机制 |
七、选择试点,探索顺应“后农业税时代”要求的乡村治理体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乡镇债务成因及其化解对策研究 ——以湘中N县乡镇债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理论基础 |
第二章 乡镇负债现状 |
2.1 我国乡镇债务概况 |
2.2 N县乡镇负债现状 |
2.3 乡镇债务演变过程 |
2.4 乡镇债务的影响 |
第三章 乡镇债务成因探索 |
3.1 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税收总额小 |
3.2 乡镇政府角色错位、越位 |
3.3 公共财政政策不合理 |
3.4 乡镇政府机构臃肿,队伍庞大 |
3.5 监督机制不完善,干部唯上不唯实 |
3.6 减债措施不到位 |
第四章 化解乡镇债务的对策建议 |
4.1 发展乡域经济,培育财政"造血"功能 |
4.2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
4.3 调整国家公共财政政策 |
4.4 精简乡镇机构人员,严格控制支出 |
4.5 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办法,完善监督审计制度 |
4.6 制定债务化解方案,采取措施积极化解债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语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附录 |
四、税费改革与乡村债务互动关系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2]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研究[D]. 周家明. 南京农业大学, 2015(06)
- [3]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 ——基于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的分析视角[D]. 胡建华.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8)
- [4]当代中国乡村治道变革论 ——基于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视界[D]. 廖业扬. 南京大学, 2013(04)
- [5]新世纪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执行考察 ——以江苏省L县为例[D]. 何杰. 南京师范大学, 2013(01)
- [6]“管控”与“激活” ——后税费时代中国大陆乡镇政权的生存逻辑和运作机制[D]. 王中原. 复旦大学, 2012(03)
- [7]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农村现代化路径研究[D]. 司武林. 陕西师范大学, 2012(11)
- [8]农村公共品供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研究 ——以重庆市为例[D]. 谢洲. 西南大学, 2012(11)
- [9]“后农业税时代”中国乡村治理问题研究 ——以东北乡村为研究视域[D]. 何晓杰. 吉林大学, 2011(05)
- [10]乡镇债务成因及其化解对策研究 ——以湘中N县乡镇债务为例[D]. 彭海华. 中南大学, 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