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态度要坚决 措施要有力——关于吉林省四平市清理整治“小金库”情况的调查(论文文献综述)
董晓燕[1](2021)在《完善城市违章建筑治理的对策研究 ——以山东省莱西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
谭安富[2](2018)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构建与进路优化》文中研究说明综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主题,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面向。在市场监管领域,由于传统市场监管模式陷入对“碎片化”体制、“官本位”思想和“人治化”方式的路径依赖,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相对弱化,增加了市场交易的制度性成本,抑制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剧了市场失灵风险,难以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三中全会先后作出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改革部署。然而,在这场中国式“整体性治理”运动过程中,实务界和学术界对“为何综合?”、“综合什么?”和“如何综合?”三个基本问题的把握依然不够清晰。本文基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三重现实背景,在吸收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规范和实证研究方法,在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生成动因、基本面向、实践基础和影响因素展开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三维+三向”模式并提出模式优化的进路,力图为改革实践提供模式遵循和对策建议。本文研究了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的动因及综合执法模式的基本面向。研究结果表明,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的动因具有二重性,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侧和市场监管供给侧合力作用的结果。一方面,从需求侧来看,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高效监管、服务监管和法治监管的时代诉求。于监管执法来说,高效监管表现为执法要实现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管理效率的诉求;服务监管表现为执法要实现民本行政、公正行政和开放行政的诉求;法治监管表现为执法要实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和责任法定的诉求。另一方面,从供给侧来看,传统市场监管模式在满足高效监管、服务监管和法治监管的需求上存在比较突出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在监管供给效率方面,由于执法体制“碎片化”,以及“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执法重心“错位”,致使监管执法的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管理效率相对较低;在监管服务供给方面,传统市场监管服务的均等化、精准化和开放度不够导致监管执法服务质量提升不足;在法治监管方面,市场监管执法的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和职责法定弱化,致使市场监管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相对较低。因而,要解决市场监执法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必须抓住综合执法改革这个“牛鼻子”,推动市场监管供给侧的结构性调整,实现执法体制由“碎片”到“整体”、执法理念由“官本”到“民本”、执法方式由“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构建的实践基础,本文研究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改革实践。研究结果表明,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探索过程中执法职能、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得到了一定整合和优化,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系统推进缺失,表现为“顶层设计”不够、“全面改革”不足、“统筹联动”缺位;二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内容深度缺乏。各地综合执法改革实践在职能整合、机构设置、流程设计方面虽然发生了“物理结构”变化,但是由于缺乏改革深度,深层的结构性调整缺位,并未产生“化学性质”的改变,难以实现提质增效;三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配套协同缺乏,表现为法制建设配套协同、事业单位改革协同和社会共治机制协同不足,制约了综合执法改革的整体进程。研究结果进一步表明,地方改革实践对综合执法的动因理解不深、内容把握不全、进路认识不清,导致缺乏应有的改革广度和深度。因而构建基本模式和明确改革进路是深化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的迫切要求。为准确把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关键点,本文实证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理论整合和解释。因子分析的结果表明:监管法制类因素、监管职能配置类因素、监管机构设置类因素和监管流程设计类因素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影响显着。实证结果可以在理论上解释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受制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内外多重复杂因素的综合作用。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是监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过程,是执法职能、执法机构、执法流程三个结构要素系统全面深刻的变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基本模式构建要全面统筹上述结构要素,是对市场监管制度结构、权力结构、组织结构、流程结构四个层次的系统性调整过程。本文以地方改革探索为实践基础,以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结论为实证支撑,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行政自制理论,运用规范研究方法构建并论证了“三维+三向”的基本模式。从整合维度来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三维”框架是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整合”的三个基本要素,即执法职能、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市场监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主是对执法职能、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的结构性调整。从整合向度来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三向”框架是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维”要素均应沿着纵向、横向和纵深三个基本方向进行“整合”。“纵向”整合是“三维”要素在纵向政府间的结构性调整;“横向”整合是指“三维”要素在同一行政层级政府职能部门间以及职能部门内部的结构性调整;“纵深”整合是指“三维”要素在政府与非政府主体间的结构性调整。本文对“三维+三向”整合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维+三向”的基本模式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一个较为系统的分析框架,从理论规范上回应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要“综合什么”的命题。本文运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基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研究发现的问题,以“三维+三向”模式为遵循,提出了“全面→纵深→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基本进路。一是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要牢固树立全面推进改革的理念,完善细化全面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着力强化全面推进改革的央地联动。二是纵深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入精细地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职能转变、机构调整和流程优化。三是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协同推进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共治体制机制完善。沿着上述三条优化进路,文中对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对策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有:一是审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角度具有创新性。本文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放在更宏观的视角加以定位,研究了综合执法模式与效能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将综合执法改革分别放在职能、机构和流程三个结构层次进行了微观研究。这相对于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理解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视角更加具有系统性。二是解析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动因与面向有创新性。本文认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是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效监管、服务监管和法治监管的强烈诉求而进行的市场监管供给侧的结构性调整,并指出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要实现“三个面向”。这一观点与单纯从行政体制改革(供给侧)分析综合执法改革的动因有所不同,充分认识到了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变革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执法模式的价值面向也具有多元性。三是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基本模式有创新性。本文提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维+三向”的基本模式,将综合执法视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市场监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是一个多维立体的结构性调整过程。这与传统研究将综合执法模式仅仅是视为职权合并或者简单拆并机构的观点不同。四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优化进路具有创新性。本文提出“全面、纵深、协调”是深化改革的基本进路。这不同于将综合执法改革仅仅理解为在区县级政府层面进行单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不考虑改革的体制内外协同)的观点。
冯志峰[3](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王定毅[4](2017)在《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研究》文中指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原则,是被实践证明的成功经验总结。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勇于担当的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全面从严治党到底是以何种逻辑展开的?为什么能取得这种成效?领袖的个人作用在治党实践中发挥着何种作用?其采取的举措所蕴含的基本原则能否被坚持下去?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不仅具有现实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论文共分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引言部分,在阐述选题缘由、研究现状之外,介绍了论文采取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计量史学法等研究方法;研究材料主要来自于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的文献图书以及国家权威主流媒体公布的数据资料;研究的时间区间为中共十八大至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着力点是习近平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论文的思路以研究主体解决问题为中心,在整体布局和每个章节中均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框架,来梳理相关的思想和实践。正文部分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提出的历史背景”。中共以时代潮流和人民期待为观察角度,根据面临的问题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抉择。“从严治党”具有特定时代内涵,内含执政党、长期执政、一党执政、商品经济背景等背景因素。文章以十八届六中全会重点解决的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角度来分析党内存在的问题,以“全面”为关键词梳理了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历史脉络,得出这一重大思想是在实践与理论互动中产生的。第二章是“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仰缺失。坚定理想信念,最主要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章归纳了坚定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和推进思想建设常态化的措施。第三章是“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在文件梳理中对比党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态度变化。习近平不仅确立了好干部的标准,而且树立了学习榜样,重点抓好顶层中央政治局和县委书记的建设。选人用人根本在于建立科学机制,这一机制核心在于如何减少干部选拔中因违背初衷出现的新问题,以科学使用干部和严格管理干部。第四章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对作风问题抓的很紧,但结果却日益加重,主要原因是缺乏常抓、严抓以及相应的制度。作风建设以制定八项规定为切入口,通过落实落小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教育实践活动之所以取得显着成效,主要原因是把握了五个重点,并在活动后采取了一系列的巩固措施。继之而来的“三严三实”则从正面和内在确立了共产党人的作风标杆。第五章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文章分析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从“严峻”到“严峻复杂”的转变,总结开展强势反腐在查处干部方面的突破性进展,对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内涵进行阐述。“巡视”方式的创新利用,探索了中共立足自身资源而非第三方监督自我的成功经验,防治腐败最终需要依靠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第六章是“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制度治党不同于制度建设,它不仅着眼于建设制度,而且要使这些制度成为具有逻辑的制度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强调制度执行力建设,即不仅强调“制度”,更强调“治”,即党内纪律建设。由于制度治党的实施者依然生活于现实社会,因此,还需要通过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来为制度治党创造适宜的环境。第七章是结束语。论文认为“问题导向”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梳理了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因,如何发现分析问题,特别是将习近平解决问题的论述分为五个步骤,在此基础上,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和本质,指出制度治党是其精髓所在。十八大以来治党实践取得成效的原因有四:一是牢记对人民的责任。二是特别重视思想在现实中的执行情况和督查落实。三是主导者在事权上的高度统一为治党实践开展提供了体制保障。四是研究主体的经历、修养和语言魅力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了从科学理论到党内法规再到全党实践的两次成功转换,探索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政党依靠在野党或反对党等第三方力量、而是创新利用自身资源监督自我的党内监督道路,这条依靠自我管住自我的治党道路,开辟了党建的新境界,符合国情党情,决定了其必将长期坚持下去。本文各部分均以历史发展为主线,来梳理相关思想的发展脉络。同时文章以问题为中心,将思想与问题结合起来,将思想与实践结合起来,不仅增强其思想的针对性,也验证思想的有效性,力图形成“问题——思想——制度——实践”的闭合循环。
王灿[5](2015)在《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研究》文中指出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宪法职权,是广大公民通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实现当家做主,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宪法原则的最终体现。各地公民通过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地方国家权力,管理地方重大事项,决定地方的前途与命运,促进地方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进步,维护地方和平与稳定,实现地方的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地方重大事项的表现,是实施宪法的体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抓手,可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人大制度,有利于推动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和强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尊严,有利于地方民主与法治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地方人大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中,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和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二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地方人大数量在不断增加;三是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次数在不断上升;四是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频率在不断加快;五是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在不断拓展;六是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效果在不断优化。与此同时,三十余年来地方人大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中也暴露了诸多的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理论研究不够全面和系统,一些基础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化研究;二是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缺乏规范和程式,还没有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造成上述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是思想认识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性质、定位、功能和价值,不能正确看待和处理与地方党委、地方政府的关系;其次是不能准确界定和把握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权范围,致使实践中要么行使失职,要么行使越权;复次是重大事项决定权未建立科学、合理、公正、高效的行权程序,致使操作中要么过于随意,要么过于繁琐;最后就是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的决议质量不高,执行不力,缺乏保障与监督,使得决定沦为一纸空文,不能发挥实际功效。因此,总结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经验,分析其存在的不足与问题,竟而探讨全面改进的措施和优化的路径,尽可能的促进和推动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到位,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价值。本文正是基于上述目的,在学习和参考关于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并结合当前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际发展状况进行了新的思考和探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全国立法;二是完善地方人大制度,提高行权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程序机制,发挥程序作用。通过上述举措的推进,使得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能够更为的完善,发挥更大的作用。
王家明[6](2011)在《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交通基础设施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先决条件,是社会公众日常生活的重要保障。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建立到完善的关键时期,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经历了三十多年“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之后,正面临着方向性选择,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既是保障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本文力图在供给实践总结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构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要求的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机制。按照上述的方法和思路设计,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三大部分,七个章节:第一部分主要包括第一、二章,在明晰概念与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总结了交通基础设施供给历程和分析了交通基础设施的现状,利用制度变迁的理论,主要从非正式制度层面剖析了中国交通基础设施供给制度形成、锁定、变迁的主要原因,并对当前中国交通基础设施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分析梳理。交通基础设施供给存在着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供给效率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根植于供给制度,主要是由于政府职能缺位越位、供给决策高度集中、财政体制改革滞后、公众利益表达缺位等所导致的,要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有赖于交通基础设施供给制度的创新。第二部分主要包括第三、四、五章,主要是采用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不同的供给机制进行剖析,本文根据供给主体与资金来源的不同,将交通基础设施供给归纳为三种机制,即政府供给、市场供给、自愿供给,并分别就各种供给机制的关键性问题如动力机制、约束激励机制、筹资机制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第三部分主要包括第六、七章,针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特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了适应中国国情的需求导向的交通基础设施多元供给机制,设计了公众参与、政府责任、公平效率的总体构建原则和政府主导、市场优先、自愿参与的合理结构安排,提出了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政府供给、以有效竞争为基础的市场供给、以互利共赢为基础的合作供给、以社会公益为基础的志愿供给的系统优化方案。为保障需求导向的交通基础设施多元供给机制的有效构建,提出了以公共参与为核心的决策制度、以绩效评估为手段的监督制度、以民主法治为后盾的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论文试图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1、综合运用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基础理论审视交通基础设施供给问题,通过对中国交通基础设施供给制度变迁的历程回顾,突破传统的政府-市场的分析框架,将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模式归纳为政府供给、市场供给、自愿供给,并对各自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创新性的构建了需求导向的交通基础设施多元供给机制的总体构架,确立了以公众参与为核心、政府责任为基础、公平效率为目标的构建原则,并结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提出了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政府主导、市场优先、自愿参与的总体优化方案。2、在传统交通基础设施供给中,主要是供给导向的,主要依靠间接民主的代议制集中决策,存在着交通运输部门之间、交通运输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政府预算部门与上述支出部门之间的博弈、政府预算部门与代议机构之间的复杂博弈。在需求导向的交通基础设施多元供给机制中,政府供给是主导力量,除了继续完善交通定向税等技术措施以减少博弈损失之外,优化决策机制是有效供给的关键。为此,构建以公众参与为核心的决策机制是必要的,通过提升人大作用、强化直接参与、完善决策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等手段,实现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相结合、权力制衡与程序约束相结合、专家咨询与民众意见相结合,同时建立完善以绩效评估为手段的监督制度、以民主法治为后盾的保障制度。3、对于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和市场供给中至关重要的筹资问题,提出了相对系统的解决方案。在政府供给的筹资领域,对以往研究中忽视的定向税收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出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筹资以公共财政框架为基础,以优化的定向税为政府筹资主渠道,以普通税收与公共收费为补充,以非债务性资金设立的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基金为载体,以收益债券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政府融资主通道的总体构架;在市场供给筹资领域,提出了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基金和融资租赁的方法性创新。
王文生[7](2008)在《宽严相济视域下的刑事检察工作》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研究的目的:1、试图弥补该问题研究的薄弱,填补法学研究和博士论文的空白。从目前查询和收集到与本课题的学术成果来看,尚未发现专门阐述宽严相济与刑事检察工作的专着。涉及该问题的着述多散见于报刊、论文集等着述中。因此,系统地阐述宽严相济视域下刑事检察工作,对于研究我国刑事政策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2、总结、归纳、提炼出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应当走出的二十个误区,提出了检察机关应树立的二十种理念。3、从理论到实践上回应法学界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只适用实体法,不适用程序法的观点。4、总结提炼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羁押场所设立监督巡视员的成功经验。5、针对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和司法改革建议。本论文研究的方法:为全面系统地阐述宽严相济视域下的刑事检察工作,本文将采取以下方法对课题进行系统研究:一是历史分析法。追本溯源,即理清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起源、概念、内涵与检察工作的关系,通过考察过去,说明现在,预测未来。二是比较法。即按照一定标准,对事物的共性进行对照、比较、分类,从而揭示事物本质的思维过程和方法,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三是实证分析法。即运用检察实践中第一手资料和翔实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正确论证。四是系统论证法。即将检察业务工作作为一个系统研究来论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各个环节的关系及运用。五是辩证分析法。即采取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论证在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理性,特别是把宽与严有机地统一起来,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本论文研究内容:本课题以参考文献为基础,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践,廓清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源流,透视其理论基础,锁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功能定位,认真探索刑事检察工作业务环节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路径。在本文研究中,重点要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源与流问题;二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基础和科学解读问题;三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功能定位问题;四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环节中的运用问题;五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诉工作中的运用问题;六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辽源检察机关的探索与实践。相信本研究成果一定会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运用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姜大中,李晓辉[8](2004)在《态度要坚决 措施要有力——关于吉林省四平市清理整治“小金库”情况的调查》文中研究表明
杨发祥[9](2004)在《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文中指出计划生育是当代中国历史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开展计划生育历史的研究,对中国人口的现代化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除导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九章。 导言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缘起和意义、研究现状,简单介绍了基本文献资料,交代了本文涉及的相关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创新。 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中国计划生育的历史渊源。包括中国古代的计划生育思想、近代以来的国内外计划生育思想及活动。 第二至第六章分阶段阐述了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历程。1949年以来,我国计划生育大体经历了五个较长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49-1961年),是我国计划生育的提出与论争时期。其中,1949-1953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缺失与提出阶段;1954-1957年,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与初步开展阶段;1958-1961年,计划生育步入发展的歧路阶段。第二阶段(1962-1970年),是我国计划生育的再起与停顿时期。1962-1965年,是计划生育的提出及其在部分市、县的试点阶段;1966-1970年,计划生育陷于停顿阶段。第三阶段(1971-1978年),是计划生育的勃兴与普及时期。以[71]51号文件的发表为标志,中国计划生育进入实质性的发展时期。第四阶段(1979-1991年),是计划生育的开拓与发展时期。1979-1984年,是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和政策调适阶段。1985-1991年,是计划生育规范化与制度化时期。第五阶段(1992年以来),是计划生育的新形势和新探索时期。1992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我国步入体制转型时期,计划生育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迎接新的挑战,进行新的调适,逐步摸索出了一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 第七章主要阐述了计划生育在运作实践中相关政策、运作机制及实际效果的地方差异,城乡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军事单位与非军事单位之间、涉外婚姻与本土婚姻之间等呈现出多层次特征。我国计划生育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在农村和流动人口上,这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在本章中,还阐述了我国计划生育的法制化道路。包括“计划生育”被写入宪法和相关基本法律中,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和实施等。 第八章主要阐述计划生育的推行带来的社会变迁,包括计划生育对妇女、儿童、老人及家庭规模、功能和结构类型的影响,计划生育与我国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人口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计划生育与城乡生育观念的转变以及新型生育文化的生长等。 第九章主要阐述计划生育的国际比较、中外交往及国际评价,从而更好地认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与国际环境。 结语主要阐述了中国计划生育的跨世纪回顾与反思,包括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轨迹、计划生育的特点与影响、成功经验与存在的问题等,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律和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对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趋势进行了战略性前瞻与预测。
孙国相[10](2002)在《发展财政论——转型期地方财政发展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第一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通过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过渡,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并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财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政策的松紧、收支结构的调整转换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是我国财政经济工作重要的指导思想。坚持财政收支平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是衡量财政工作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尺度之一。地方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与否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较以往更加重视通过发展来实现增收节支,实现收支平衡。但由于各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自然、历史、地理、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地方财政平衡状况和平衡的难度也差别很大。加之各地财政促发展、促改革、保稳定的任务日益加重,许多地方收支矛盾加剧,财政平衡问题困扰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经济的运行,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地方财政发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地方财政问题,既是一个实践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地方财政是地方政府行使职能的财政保证,也是地方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杠杆。财政收支规模是反映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综合指标,财政收支状况不仅反映地方政府职能发挥的程度,也是地方经济是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国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地区间生产力水平差距较大,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如果只有中央一级的宏观调控,很难切合地方实际,只有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调控职能,才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的经济发展战略。地方财政作为地方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地方宏观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财力基础和调节杠杆支持,对地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各自的职能和职权,地方政府在组织本地区经济发展上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地方财政对本地区的经济综合平衡和稳<WP=3>定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世纪之交、两种体制过渡、两种经济增长方式转换的重要历史时期,新的时期,地方财政面临着新的思路,肩负着艰巨的任务,可谓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第二部分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规模迅速扩大。上述成就的取得,是在实施改革开放、确立以“发展是硬道理”这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实现的。进入新世纪,世界经济发展加快,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对此一定要有主动精神和忧患意识,只有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逐步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发展社会生产力更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头等大事。23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国家面貌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就是以坚决贯彻这一任务为前提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国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再次明确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要把发展作为主体”。把发展作为主体,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在新的阶段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过程中的问题。一个立足发展、促进发展、加快发展、扩大发展的主题,已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市场机制不够成熟,在此条件下的公共财政也有一个成长过程。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对财政模式的一般要求,但是公共财政具有阶段性特征。所以,无论从横向还是从纵向看,公共财政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发达阶段,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既有着公共财政一般的共性,又有着不同的个性,其个性就是具有鲜明的“发展性”。据此,构筑地方公共财政体系要以发展为核心,以发展促进步、以发展求创新。从某种程度上说,所谓发展财政仍然是公共财政,因为公共财政也要求介入市场配置效率不高的领域,也要求纠正和克服市场失灵现象。但这里提出的发展财政观点仍然非常必要,因为更能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的特点,“发展”更具有时代特色。<WP=4>第三部分根据建立发展财政的总体要求,地方发展财政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地方财政运行机制,实现地方财政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包含了收入增长、支出优化、经营创新和管理改进等一系列内容,体现了改革与发展的统一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一部分是宏观经济理论分析,包括第1章和第2章。第1章是中央与地方经济、财政关系的分析。首先对国家职能的演变与定性分析作一阐述,然后介绍了中央、地方集权与分权的演变,接着分析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定性分析与差异
二、态度要坚决 措施要有力——关于吉林省四平市清理整治“小金库”情况的调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态度要坚决 措施要有力——关于吉林省四平市清理整治“小金库”情况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2)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构建与进路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总体思路与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五、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文献综述、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第一节 研究相关的文献述评 |
一、研究相关的国外文献回顾 |
二、研究相关的国内文献回顾 |
三、研究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的评价 |
第二节 研究相关的概念界定 |
一、市场监管的概念界定 |
二、行政执法的概念界定 |
三、综合执法的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相关的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交易成本理论 |
三、行政自制理论 |
第二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动因及面向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历史逻辑 |
一、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阶段分析 |
二、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二重动因 |
三、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路径依赖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需求侧动因 |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效监管的需求 |
二、经济社会发展对服务监管的需求 |
三、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监管的需求 |
第三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供给侧动因 |
一、市场监管的整体效能提升不够 |
二、市场监管的服务质量改进不够 |
三、市场监管的法治能力提升不够 |
第四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面向 |
一、市场监管执法体制:“碎片”到“整体” |
二、市场监管执法理念:“官本”到“民本” |
三、市场监管执法方式:“人治”到“法治” |
第三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实践基础 |
第一节 研究设计与样本来源 |
一、研究设计 |
二、样本来源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的进展分析 |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能配置分析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分析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流程优化分析 |
第三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的局限分析 |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缺乏系统设计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缺乏内容深度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缺乏配套协同 |
第四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一、市场监管效度的衡量标准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假设 |
一、法律法规因素 |
二、权力配置因素 |
三、权力运行因素 |
四、执法保障因素 |
五、执法干扰因素 |
六、风俗文化因素 |
七、企业行为因素 |
八、社会诉求因素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
一、数据来源 |
二、样本描述 |
第四节 因子分析及理论解释 |
一、因子分析概述 |
二、原始数据处理 |
三、因子分析的过程 |
四、公共因子的理论整合及解释 |
第五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三维+三向”模式 |
第一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整合维度 |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能转变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流程优化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整合向度 |
一、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向度的理论基础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纵向整合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横向整合 |
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纵深整合 |
第三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原则 |
一、统筹协调 |
二、精简高效 |
三、权责一致 |
四、行政法治 |
第六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进路优化 |
第一节 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
一、牢固树立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理念 |
二、完善细化全面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 |
三、着力强化全面推进改革的央地联动 |
第二节 纵深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
一、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能转变 |
二、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 |
三、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流程设计 |
第三节 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
一、协同推进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 |
二、协同推进市场监管事业单位改革 |
三、协同推进社会共治体制机制改革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3)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4)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现状 |
(一) 相关的硕博学位论文 |
(二) 出版的专着 |
(三) 发表的期刊论文 |
三、研究方法与材料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材料 |
四、研究思路 |
(一) 几个需要界定的概念 |
(二) 研究思路 |
五、研究难点与创新 |
(一) 研究难点与不足 |
(二) 研究创新 |
第一章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提出的历史背景 |
一、时代潮流:世情国情的深刻变化 |
(一) 国际格局出现前所未有的深刻调整 |
(二) 2010年后中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
二、人民期待:美好生活的内涵升级 |
(一) “中国梦”的提出 |
(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 |
(三) 目前国家和社会存在的困难问题 |
三、党的抉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一) 新形势下中共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 |
(二) “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提出的历史脉络 |
第二章 “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
一、信仰缺失是党的思想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一) “纵”、“横”角度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二) 坚定“四个自信” |
(三) 批驳各种错误思想言论 |
三、坚定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 |
(一) 坚持科学理论是根本 |
(二) 加强党性教育是核心 |
(三) 重视道德建设是基础 |
四、推进思想建设常态化 |
(一) 落实中央领导集体学习制度 |
(二) 依托党校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
(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第三章 “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
一、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大量不正之风现象 |
二、新时期好干部的新标准 |
(一) 好干部标准的内涵 |
(二) 树立好干部的榜样 |
(三) 高级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 |
(四) 重视县委书记队伍建设 |
三、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
(一) 好干部成长的路径 |
(二) 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
(三) 科学使用干部 |
四、严格管理干部 |
(一) 严格管理干部是党的重要规矩 |
(二) 加强干部问责工作 |
(三)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
(四) 严格党员管理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源头工程 |
第四章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
一、党的作风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
二、制定实施“八项规定” |
(一) 出台“八项规定” |
(二) “八项规定”的监督执行 |
(三) 以身作则践行“八项规定” |
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一) 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 |
(二) 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及巩固措施 |
四、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
(一) “三严三实”的提出与专题教育的推进 |
(二) 注重家风建设 |
第五章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
一、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 |
(一) 反腐败斗争形势由“严峻”到“严峻复杂” |
(二) 中共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
二、中共十八大后的强势反腐 |
(一) 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
(二) 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
三、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 |
(一) 狠抓党委的主体责任 |
(二)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 |
(三) 创新开展巡视工作 |
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
(一) 有效防治腐败机制的目标要求 |
(二) 防治腐败的制度建设 |
(三) 监督管理“一把手”是防治腐败的首要重点 |
第六章 “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
一、党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
二、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 |
(一) 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 |
(二) 党员干部首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
(三)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四) 注重党内规矩建设 |
三、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
(一) 纪律建设的重要性 |
(二)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居于首位 |
(三) 严格组织纪律 |
四、构建新时期优良的党内政治生态 |
(一)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
(二) 严肃党内生活是净化党内生态的重要基础 |
(三) 民主集中制是构建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保障 |
第七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5)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十八大后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遇到的机遇与挑战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本论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源求索及概念形成 |
第一节 法律规范的探寻与文本分析的确立 |
第二节 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演变及其解读 |
一、地方组织法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定及演变 |
二、地方组织法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规定的解读与分析 |
第三节 宪法的规定、延续及其解读 |
一、宪法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定及延续 |
二、宪法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规定的解读与分析 |
第四节 普通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其解读 |
一、普通法律的相关规定 |
二、普通法律相关规定的解读与分析 |
第五节 地方性法规的基本情况及其述评 |
一、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立法的情况总结 |
二、对地方性法规的述评 |
三、地方人大制定重大事项决定权法规的总体特点 |
四、立法法修改背景下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立法的畅想与展望 |
第六节 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情况及其述评 |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基本情况 |
二、对规范性文件的述评 |
第七节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概念生成及界定 |
一、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出处与形成 |
二、对相关学术用语的梳理与评析 |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概念与界定 |
四、决定、决议和决策三者的辨析 |
第二章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理分析及遵循原则 |
第一节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利基础、产生原因、行权载体及入宪意义 |
一、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来源及其追问 |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产生原因探究 |
三、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载体及其价值 |
四、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入宪及其意义 |
第二节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律性质探析 |
一、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义务性职权,而非任意性权力 |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专属性职权,而非分享性权力 |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是独立性职权,而非集合性职权 |
四、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潜在否决权,而非赞同性职权 |
第三节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所应遵循的原则 |
一、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
二、科学原则—坚持功能适当 |
三、评价原则—促进公民利益 |
第四节 重大事项决定权之重大事项具体化的方法与标准 |
一、重大事项具体化的方法类型的总结与前瞻 |
二、重大事项具体化的判断标准的更新与深化 |
第三章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历史回顾与实施现状 |
第一节 全国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历史回顾 |
一、建国前党的主要领导人对人大制度的构想与实践 |
二、五四宪法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人大职权的安排 |
三、1954—1957: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探索实践 |
四、1957—1966: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渐趋减少 |
五、1966—1976: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停滞归零 |
六、八二宪法制定时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争议及其指向 |
七、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发展不同轨迹 |
第二节 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施现状 |
一、行权主体不断丰富,数量不断增加 |
二、行权次数不断提高,频率不断提升 |
三、行权范围不断拓展,领域不断多元 |
四、行权目标不断细化,效果不断显现 |
第四章 重大事项决定权应妥善处理的内外关系 |
第一节 内外关系划分的标准及缘由 |
一、八二宪法在权利授予与权力分配方面的缺失 |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内外关系划分的标准及缘由 |
第二节 重大事项决定权应处理的外部关系 |
一、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关系处理 |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执政党决策权的关系处理 |
三、地方人大与全国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系处理 |
四、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政府决策权的关系处理 |
第三节 重大事项决定权应处理的内部关系 |
一、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人大职权中的位阶与排序 |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立法权的关系处理 |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与任免权的关系处理 |
四、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处理 |
第五章 重大事项决定权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
第一节 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主体的错位与颠倒 |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认识的不足与偏差 |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表象的虚无与泛化 |
四、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程序的缺失与繁琐 |
五、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效果的欠佳与不适 |
第二节 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优化途径与对策 |
一、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全国立法 |
二、完善地方人大制度,提高行权能力 |
第三节 建立健全程序机制,发挥程序作用 |
一、建立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专属程序 |
二、作为程序面向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
三、重大事项的提出程序及制度保障 |
四、重大事项的审查程序及制度保障 |
五、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及制度保障 |
六、重大事项的执行程序及制度保障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表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选题意义 |
1.1.2 依托课题 |
1.2 相关概念界定及其内涵分析 |
1.2.1 交通基础设施 |
1.2.2 交通基础设施的经济属性 |
1.2.3 供给机制的内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公共产品及其供给的研究 |
1.3.2 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旳研究 |
1.4 研究技术路线与主要内容 |
1.4.1 研究技术路线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二章 中国交通基础设施供给的发展历程 |
2.1 中国交通基础设施供给的历程回顾 |
2.1.1 铁路:政府供给框架内的调整 |
2.1.2 普通公路:政府-市场-政府的演进 |
2.1.3 高速公路:多元化供给的实验场 |
2.1.4 农村公路:由自主供给到联合供给 |
2.1.5 港口:市场化导向的改革 |
2.1.6 内河:曲折中的摸索前行 |
2.2 中国交通基础设施供给制度变迁的路径分析 |
2.2.1 制度选择: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集中供给 |
2.2.2 路径依赖,陷入锁定 |
2.2.3 制度变迁,改变路径 |
2.3 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
2.3.1 问题 |
2.3.2 成因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交通基础设施的政府供给 |
3.1 政府供给的内涵 |
3.1.1 政府供给的内涵 |
3.1.2 政府供给与财政分权 |
3.2 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动力机制 |
3.2.1 弥补市场失灵: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经济学解释 |
3.2.2 保障公平正义: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伦理学视角 |
3.2.3 中国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特殊性 |
3.3 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生产机制 |
3.3.1 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政府生产 |
3.3.2 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政府采购 |
3.3.3 中国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生产机制的演变 |
3.4 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筹资机制 |
3.4.1 税收:交通基础设施筹资的主渠道 |
3.4.2 公共收费:另一种选择 |
3.4.3 税费中间的选择:定向税 |
3.4.4 政府性融资 |
3.5 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的决策机制 |
3.5.1 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决策的特点:集体决策 |
3.5.2 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决策的参与方 |
3.5.3 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供给决策的博弈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交通基础设施的市场供给 |
4.1 交通基础设施市场供给的形成 |
4.1.1 早期的市场供给 |
4.1.2 市场供给的退出:从否定市场到否定政府 |
4.1.3 市场供给的新局面:公私合作 |
4.2 交通基础设施市场供给的理论分析 |
4.2.1 公共产品语境下的交通基础设施市场供给 |
4.2.2 市场供给的实现形式:公私合作 |
4.2.3 公私合作的误区辨析 |
4.3 交通基础设施市场供给的激励约束机制 |
4.3.1 理论基础 |
4.3.2 以竞争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重构 |
4.4 交通基础设施市场供给的融资机制 |
4.4.1 融资机制创新之一:产业投资基金 |
4.4.2 融资机制创新之二:融资租赁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交通基础设施的自愿供给 |
5.1 自主供给 |
5.1.1 第一种形式:龙头供给 |
5.1.2 第二种形式:合作供给 |
5.2 志愿供给 |
5.2.1 志愿供给的主体:非营利组织 |
5.2.2 志愿供给的优势与动力 |
5.2.3 志愿供给的成功因素:基于案例的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需求导向的交通基础设施多元供给机制的总体设计 |
6.1 动因分析 |
6.1.1 由供给导向转变为需求导向的动因 |
6.1.2 由一元供给转变为多元供给的动因 |
6.2 构建原则 |
6.2.1 公众参与原则 |
6.2.2 政府责任原则 |
6.2.3 公平效率原则 |
6.3 合理结构 |
6.3.1 供给模式的合理关系 |
6.3.2 现阶段的结构优化:政府主导,市场优先,自愿参与 |
6.4 系统优化 |
6.4.1 完善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政府供给 |
6.4.2 完善以有效竞争为基础的市场供给 |
6.4.3 完善以互利共赢为基础的合作供给 |
6.4.4 完善以社会公益为基础的志愿供给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需求导向的交通基础设施多元供给机制的制度革新 |
7.1 建立以公众参与为核心的决策制度 |
7.1.1 提升人大作用 |
7.1.2 强化直接参与 |
7.1.3 完善决策程序 |
7.1.4 重视决策咨询 |
7.1.5 加强信息公开 |
7.2 建立以绩效评估为手段的监督制度 |
7.2.1 树立结果导向 |
7.2.2 优化指标体系 |
7.2.3 加强结果应用 |
7.3 建立以民主法治为后盾的保障制度 |
7.3.1 推进民主建设 |
7.3.2 推行依法行政 |
7.3.3 完善法律制度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本文研究的结论 |
2、主要创新性工作 |
3、不足之处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宽严相济视域下的刑事检察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现状 |
一、理论基础 |
二、司法实践 |
三、参考文献 |
第二节 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选题的理论价值 |
二、选题的应用价值 |
第三节 选题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拟采用的研究方法 |
三、可行性分析 |
第一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源与流 |
第一节 我国古代刑事政策中的宽猛相济思想 |
一、宽猛相济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 |
二、我国古代宽猛相济思想的具体表现 |
三、宽猛相济思想的理论对立物——重刑主义 |
第二节 清末及民国时期刑事政策中的宽与严 |
一、清末刑法改制时期刑事政策中的宽与严 |
二、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刑事政策中的宽与严 |
三、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刑事政策中的宽与严 |
第三节 我党不同历史时期刑事政策中的宽与严 |
一、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
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
三、"严打"的刑事政策 |
四、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提出 |
第二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基础和科学解读 |
第一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基础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对立统一规律 |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人本理念 |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自由、民主观念 |
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正义观念 |
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效益观念 |
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观念 |
第二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科学解读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内涵 |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事法治 |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和现实解读 |
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国内和国际解读 |
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体和程序解读 |
第三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功能定位 |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职能定位 |
一、宪法定位下的刑事检察权 |
二、刑事诉讼监督的内容、特征及原则 |
第二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刑事检察工作的价值关系 |
一、宽严相济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凸显了价值多元化与价值一元化的统一 |
二、宽严相济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凸显了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立法政策的统一 |
三、宽严相济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凸显了政策实体化和政策程序化的统一 |
四、宽严相济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凸显了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的统一 |
第三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功能选择 |
一、价值选择:维护公平正义 |
二、目的选择:促进社会和谐 |
三、向度选择:突出以宽济严 |
四、空间选择:注重刑罚轻缓 |
第四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贯彻原则 |
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思想 |
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 |
三、刑事检察贯彻宽严相济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 |
第四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部门中的运用 |
第一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部门中运用所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中运用所存在的问题 |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侦查监督部门中运用所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二节 在侦查监督中"严"之体现 |
一、"严打"存在的现实合理性 |
二、"严打"中需重点把握的几方面问题 |
第三节 在侦查监督中"宽"之体现 |
一、扩大刑事立案监督的客体 |
二、加重无逮捕必要不捕的自由裁量 |
第四节 完善羁押替代措施的立法建议 |
一、羁押替代措施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羁押替代措施的立法建议 |
第五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诉工作中的运用 |
第一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诉工作中运用所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诉工作中运用所存在的问题 |
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诉工作中运用所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二节 在刑事和解上突出"宽"字 |
一、刑事和解的含义及现实价值 |
二、刑事和解的基本内容 |
三、刑事和解的基本程序 |
四、刑事和解须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
五、刑事和解的监督与检察权的行使 |
六、刑事和解存在的问题 |
七、刑事和解需配套完善的制度 |
八、刑事和解制度的前景展望 |
第三节 相对不起诉的正确适用 |
一、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 |
二、相对不起诉的自由裁量 |
三、可诉可不诉的界度 |
四、完善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制约机制 |
第四节 刑事抗诉权的准确把握 |
一、刑事抗诉权的内涵及法律依据 |
二、刑事抗诉权行使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三、如何正确行使刑事抗诉权,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
第五节 建立和完善量刑建议制度 |
一、量刑建议权概述 |
二、量刑建议制度的现实价值 |
三、量刑建议制度的构建 |
第六节 公诉环节贯彻宽严相济的机制完善 |
一、公诉环节的案件分流机制 |
二、改革公诉工作的考评和责任机制 |
第六章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辽源检察机关的探索和实践 |
一、廓清思想误区,牢固树立刑事检察工作的新理念 |
二、突出理论创新,全面提高贯彻宽严相济的工作水平 |
三、正确适用逮捕条件,建立和完善不批捕工作机制 |
四、强化检察官裁量权,着力在和解不起诉上进行尝试 |
五、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切实完善刑事抗诉工作制度 |
六、针对生理和心理特点,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办案方式的改革 |
七、坚持以遏制刑讯逼供为重点,在建立羁押监督巡视制度上进行探索和实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9)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资料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研究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中国计划生育的历史渊源 |
第一节 中国古代计划生育思想 |
一、 控制人口增长的思想 |
二、 提高人口质量的思想 |
三、 重视人口统计的思想 |
第二节 近代以来的计划生育思想 |
一、 晚清至五四的人口思想 |
二、 欧美节育之风与桑格夫人访华 |
三、 五四以后的节育理论与实践 |
第二章 计划生育的提出与论争(1949-1961年) |
第一节 现实与要求:计划生育提出的起点(1949-1953) |
一、 新中国成立之初计划生育的缺失 |
二、 计划生育呼之欲出 |
第二节 政策与宣传:计划生育起步的双翼(1954-1957) |
一、 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 |
二、 计划生育的初步开展 |
第三节 论争与批判:计划生育发展的歧路(1958-1961) |
一、 计划生育指导思想的反复 |
二、 计划生育实践的艰难行进 |
第三章 计划生育的再起与停顿(1962-1970年) |
第一节 计划生育的再度兴起(1962-1965) |
一、 计划生育工作环境的重启 |
二、 计划生育实践的举步 |
第二节 计划生育陷于停顿(1966-1970) |
一、 口头上:“要注意计划生育” |
二、 实际上:计划生育陷于停顿 |
第四章 计划生育的勃兴与普及(1971-1978年) |
第一节 计划生育体制初成 |
一、 生育政策的基本形成 |
二、 组织机构的恢复和成立 |
三、 计生药具的生产和管理 |
第二节 计划生育在城乡的全面推行 |
一、 计划生育的全面推行 |
二、 人口科学研究的复苏 |
第五章 计划生育的开拓与发展(1979-1991年) |
第一节 计划生育开始成为基本国策(1979-1984) |
一、 生育政策的导向与调适 |
二、 组织机构的日趋健全 |
三、 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 |
第二节 计划生育规范化与制度化(1985-1991) |
一、 计划生育体制走向完备 |
二、 制度化运作下计生工作的开展 |
第六章 计划生育的新形势与新探索(1992年至今) |
第一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育政策与体制建设 |
一、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 |
二、 计生体制的进一步规范化 |
第二节 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探索 |
一、 工作新内容:优质服务 |
二、 农村:村级自治 |
三、 城市:社区计划生育 |
四、 发展道路:综合治理 |
第七章 中国计划生育的地方差异与法制化道路 |
第一节 计划生育在运作实践上的差异 |
一、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
二、 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工作 |
三、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
四、 计划生育的其他差别 |
第二节 计划生育的法制化道路 |
一、 计划生育被写入宪法及相关法律 |
二、 计划生育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 |
三、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 |
第八章 计划生育与社会变迁 |
第一节 计划生育与家庭 |
一、 计划生育与妇女 |
二、 计划生育与儿童 |
三、 计划生育与老人 |
四、 计划生育与家庭发展 |
第二节 计划生育与可持续发展 |
一、 计划生育与经济发展 |
二、 计划生育与生态环境 |
三、 计划生育与人口发展 |
第三节 计划生育与社会心态 |
一、 城镇生育观念的变迁和新型生育文化的初成 |
二、 农村生育观念中传统与现代的并存与消长 |
第九章 计划生育的国际比较、中外交往及国际评价 |
第一节 各国生育政策及生育现状比较 |
一、 生育政策比较 |
二、 生育现状比较 |
第二节 计划生育的中外交往与合作 |
一、 与国际组织的交往合作 |
二、 双边及多边国际交往与合作 |
三、 参与其它国际人口活动 |
第三节 中国计划生育的国际评价 |
一、 国际舆论 |
二、 国际人口奖 |
结语 |
第一节 跨世纪回顾与反思:得失分析 |
一、 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轨迹 |
二、 计划生育的特点与影响 |
三、 成功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战略性前瞻与预测:路在何方? |
参考文献 |
附录1: 1949-2002年全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增率、总和生育率、总人口一览表 |
附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后记 |
(10)发展财政论——转型期地方财政发展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1章 中央与地方经济、财政关系的分析 |
1.1 国家职能的演变与定性分析 |
1.2 中央、地方集权与分权的演变 |
1.3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定性分析与差异度 |
1.4 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发展趋势 |
第2章 制度变迁与地方财政发展 |
2.1 制度变迁与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转变 |
2.1.1 制度变迁与地方政府职能 |
2.1.2 转轨时期地方政府经济职能分析 |
2.1.3 地方政府自治与地方保护主义 |
2.2 财政职能的演变与地方财政的发展 |
2.2.1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财政职能 |
2.2.2 地方财政的制要 |
2.2.3 市场经济与地方财政 |
第3章 发展财政与双元模式财政 |
3.1 单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财政 |
3.1.1 计划经济下的财政特点 |
3.1.2 国家分配论的基本内涵 |
3.1.3 计划经济下的财政不是公共财政 |
3.2 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 |
3.2.1 市场经济下的财政特点 |
3.2.2 公共财政学的现成与发展 |
3.2.3 公共财政的产生 |
3.2.4 公共财政的主要观点 |
3.2.5 市场对公共财政的根本决定作用 |
3.3 经济转型期的发展财政 |
3.3.1 经济转型期财政的作用 |
3.3.2 发展是永恒的主题 |
3.3.3 发展财政是适合经济转型期特点的财政理论 |
3.3.4 地方财政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 |
3.3.5 以发展为核心来构筑地方公共财政体系 |
第4章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模式 |
4.1 改进和完善地方税体系 |
4.1.1 地方税存在的动因 |
4.1.2 地方税体系建立的原则 |
4.1.3 地方税制的比较与借鉴 |
4.1.4 中国分税制改革的缺陷――缺乏独立的地方税体系 |
4.1.5 改进和完善地方税体系 |
4.2 积极推进费改税的进行 |
4.2.1 理论界定及国际检验 |
4.2.2 收费的制度特征与制度性成因 |
4.2.3 推进地方费改税的工作 |
4.3 发行地方政府公债 |
4.3.1 地方政府公债概述 |
4.3.2 发行地方政府公债是现实所需 |
4.3.3 建立我国地方公债体系的基本原则 |
4.3.4 中国未来的抉择 |
第5章 地方财政支出优化模式 |
5.1 西方财政支出的理论与实践 |
5.1.1 财政支出理论 |
5.1.2 西方财政支出的实证检验 |
5.1.3 地方财政支出实证分析 |
5.2 中国地方财政支出问题分析 |
5.2.1 中国地方财政支出的实证分析 |
5.2.2 地方财政支出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
5.3 优化地方财政支出改革的原则与思路 |
5.4 地方财政支出绩效的量化 |
第6章 地方财政经营创新模式 |
6.1 完善地方财政投融资体系 |
6.1.1 进行地方财政投融资活动是各国政府有效的做法 |
6.1.2 地方政府投资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 |
6.1.3 地方政府推动型经济的特征 |
6.1.4 发展地方财政投融资是现实所需 |
6.1.5 完善地方财政投融资的构想 |
6.2 加强地方财源建设 |
6.2.1 地方财源--地方财政发展之源 |
6.2.2 转换财源建设思路,明确财源建设方式 |
6.2.3 建设地方财源的先决条件 |
6.2.4 建设地方财源的主要决策 |
第7章 地方财政管理改进模式 |
7.1 完善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
7.1.1 地方预算管理的国际比较 |
7.1.2 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7.1.3 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模式 |
7.1.4 完善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相配套的措施 |
7.2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
7.2.1 实行政府采购的必要性 |
7.2.2 政府采购的博弈机理与公共支出效率 |
7.2.3 地方政府采购的实施与发展 |
7.2.4 推行地方政府采购制度 |
7.3 改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7.3.1 转移支付的效用与效应 |
7.3.2 转移支付制度的国际经验 |
7.3.3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实证分析 |
7.3.4 建立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态度要坚决 措施要有力——关于吉林省四平市清理整治“小金库”情况的调查(论文参考文献)
- [1]完善城市违章建筑治理的对策研究 ——以山东省莱西市为例[D]. 董晓燕. 青岛大学, 2021
- [2]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构建与进路优化[D]. 谭安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3]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4]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研究[D]. 王定毅. 中共中央党校, 2017(06)
- [5]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研究[D]. 王灿. 华东政法大学, 2015(04)
- [6]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机制研究[D]. 王家明. 长安大学, 2011(05)
- [7]宽严相济视域下的刑事检察工作[D]. 王文生. 中国政法大学, 2008(03)
- [8]态度要坚决 措施要有力——关于吉林省四平市清理整治“小金库”情况的调查[J]. 姜大中,李晓辉. 中国监察, 2004(01)
- [9]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D]. 杨发祥. 浙江大学, 2004(03)
- [10]发展财政论——转型期地方财政发展模式研究[D]. 孙国相. 东北财经大学, 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