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西班牙、瑞典银行的考察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武占云[1](2010)在《2007-2009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时空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发展,金融危机的易发性、传染性和破坏性日益明显。起源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的2007年金融危机,最终演变为波及全球金融市场乃至实体经济的全球性、系统性金融危机。尽管自爆发至今时间已近三年,本轮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负面影响仍然深远且广泛。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与以往危机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如危机传染的全球性和系统性特征更为显着、与实体经济的交互作用更加明显、传染的空间依赖性和空间异质性更为突出,且在一些地理相隔甚远、相互间没有紧密的金融、实体经济依赖的国家之间也发生了传染。而这些牵涉到地域空间和国际关系的深层问题已经超越了传统计量经济学的研究范畴,需要引进新的分析方法和思路。本文试图采用时间序列分析和空间计量经济学相结合的方法对上述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本文以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非物理空间依赖为理论假设,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对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时空机制进行分析。在理论上,基于三代金融危机模型和Masson的金融危机国际传染机制理论以及本文设定的理论假设,构建了能够探测和分析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主要途径、空间依赖性和空间异质性的理论模型。在实证上,首先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探测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时间特征(强度、持续时间、反馈效应);然后根据世界经济自由度指数构建了金融危机传染的经济政治制度空间,并采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对危机传染的物理空间依赖性和经济政治制度空间依赖性进行检验;最后,基于设定的金融危机传染的理论模型框架,采用空间面板数据分析的方法,将宏观经济基本面、金融贸易联系、国家间的相似性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主要传染机制、空间依赖性和异质性进行了实证检验与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国际金融危机的传染过程表现出直线逆反馈机制和网状交叉传染机制。在金融危机的潜伏期,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主要受到美国金融市场单方面的波动影响;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美国和其他国家金融市场间的双向因果关系明显增加,受危机传染的国家越来越多,而这些国家又将危机进一步传染给了传染源——美国,表现出危机传染的逆反馈效应;在实体经济危机阶段,金融危机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间交叉传染的程度明显加剧,这也正是国际金融危机的传染由局部走向全球、由线状走向网状的现实背景。脉冲响应分析结果表明,美国金融市场波动对其他国家金融市场的冲击在危机阶段超出了正常范围,冲击强度不断上升,冲击的持续时间也不断增加;随着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领域的扩散,这种冲击逐渐趋于平缓。(2)国际金融危机的空间传染路径表现出明显的经济制度空间依赖性。参照经典地图学绝对物理空间的构建思想,通过对世界经济自由度指标的分解和再合成,构建了金融危机四个传染阶段的四种经济政治制度空间。基于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的研究结果表明,国际金融危机的传染在危机潜伏阶段和危机局部爆发阶段,在物理空间和经济制度空间中均表现出了空间依赖性,而基于经济制度空间的依赖性比物理空间更为显着和强烈。由此,验证了本文提出的国际金融危机非物理空间传染的理论假设,即国家间经济、政治制度等的相似性较地理空间上的临近性更容易导致金融危机的传染。(3)国际金融危机传染路径的经济制度空间依赖性随着金融危机程度的加剧有明显增强的趋势。空间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结果表明,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四个传染阶段,金融危机的传染路径在经济制度空间上均表现出了显着的空间依赖性,表明了国家间的经济制度趋同是金融危机在空间上蔓延的重要推动因素。而且,随着金融危机程度的加剧,传染的经济制度空间依赖性有明显增强的趋势。金融危机传染的经济制度空间依赖性正是Masson金融危机传染机制的净传染效应的表现,本文的这一研究发现也鲜有地实证了金融危机的净传染机制。此实证结果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例如中国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之所以相比其他国家没有受到较大冲击,正是中国现行的经济政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抵制了金融危机的传染。(4)国际金融危机的传染过程表现出季风效应、溢出效应和净传染效应三种机制。宏观经济基本面因素是四个阶段金融危机传染的共同影响因素,金融溢出对金融危机传染的影响在全球金融海啸阶段和实体经济危机阶段表现的更为明显,而贸易溢出在危机潜伏阶段和全球金融海啸阶段是危机传染的重要渠道。在全球金融海啸阶段,宏观经济基本面的脆弱性、金融和贸易联系均是金融危机传染的影响因素,三者的共同作用加剧了金融危机传染的强度,并推动危机在更为广泛的空间传染。亦即金融危机的三种传染机制在危机传染过程中是相互交织、同时发生作用的。
翟欣欣[2](2010)在《AMC不良资产处置绩效评价及其商业化转型研究》文中指出为了有效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产生的金融风险,保全国有资产,促进国有企业和银行改革,帮助企业脱困,我国于1999年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处置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1.4亿元不良资产。对于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金融企业来说,它肩负着处置不良资产的重任,在处置的效率和速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值得研究,但政策性不良资产确实大大减少了,而且十年大限已至,伴随着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加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部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它不再是履行政策职能的金融机构,而需要面对市场竞争,探索商业化转型,真正发展成为市场化的主体,促进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本文首先讨论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运用不良资产的基本理论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相关理论,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背景出发,分析它的性质特点、组织结构、业务范围、监管组织等运行机制进行分析,总结多年来AMC取得成效;再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详细地评价了AMC总体和个体两个层面处置不良资产的绩效问题,从多个视角进行评价,得出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进度已超过了国际专家订立的评判标准,但处置效率不理想,达到DEA有效的决策单元较少,同时归纳了AMC发展中存在的很多问题。然而,对于一个崭新事物,没有问题是不可能的。从它的工作效果看,已逼近国家设计目标。AMC是不能关闭、不能合并,有必要存续下来的,而且商业化转型是AMC发展的必然选择。认为应确定商业化转型的目标定位是向现代金融服务企业的大方向迈进。通过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逐渐发展上市,“循序渐进”地向混业经营过渡。结合国家政策,商业化转型要股份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明确具体实施方案,协调金融控股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控股关系,发展委托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投资担保业务、证券经纪及承销业务及自营业务等。最终,建议资产管理公司需尽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拓展深化,积极开拓处置市场;还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资本市场体系,加强资产管理公司的外部监管,全面构建信用体系和保障体系等宏观环境。
金震华[3](2008)在《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防范的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以国际经验与我国实践为研究对象》文中提出历史的经验昭示世人,银行不良资产与金融危机密切关联。就20世纪80年代后的几次银行危机看,两者可谓“如影随形”,互为因果。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储蓄机构危机、90年代日本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007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与银行不良资产均不无关联。巨额不良资产的积累危害银行流动性,引发金融危机,导致银行被迫紧缩信贷,结果加剧银行不良资产积聚。晚近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一再警醒各国政府,必须妥善应对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否则可能损及国家经济安全与政治稳定。我国在转轨期积累了高达数万亿银行不良资产,其分布规模广、数量大,由此产生的风险令人忧心。中央政府高瞻远瞩,在1999年专门成立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同时加强银行监管,实施金融改革。近10年来,通过一系列努力,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幅度已有明显下降。但仍需清醒认识到,银行与不良资产的“战争”是一场持久战,不良资产率的上升有反复迹象。同时,在金融全球化趋势中,我国银行参与表外业务的范围不断扩大,但即便是发达国家,对表外资产的风险控制也没有成熟的经验。2007年美国“次贷之殇”告诫国人,对银行不良资产的防范与控制必须“两条腿走路”——兼顾表内资产与表外资产的质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重视银行不良资产法律问题的系统研究,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极具现实紧迫性。论文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逻辑顺序着手,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与各主要国家金融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角度,在比较法的视野中,系统研究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首先需要明确银行不良资产是什么?即银行不良资产概念与特征的界定问题。然后,回答不良资产是如何产生的?即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问题。最后是不良资产的化解与应对问题,其细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从存量角度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另一方面是从增量角度防范与控制银行不良资产滋生。全文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是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与成因,主要由第一章详细分析;第二部分是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主要由第二章至第四章,分三章阐述;第三部分是银行不良资产的防范,主要在第五章至第八章中论述。各章内容分述如下:第一章: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不良资产界定与成因。首先,文章界定了银行不良资产的概念和特征,并与不良贷款、不良债权、问题贷款等概念比较,及其与抵债资产的关系。然后,在比较各国银行危机的基础上,指出不良资产滋生的共性问题是:政府与银行关系定位、资产泡沫破裂、金融监管理念错位与监管容忍、信息透明度低,以及信贷管理松弛等。我国不良资产的发生与市场约束失效、银行债权保护薄弱、信用保障机制缺乏、银行监管与内控不力等法律问题有关。在全球化背景中,证券化及其衍生交易成为不良资产风险传染的新途径,因而必须引起高度关注。第二章: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主体问题。中央银行、政府机关与商业银行均从不同层面介入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但在比较法上,成立特殊机构集中处置不良资产为各国所常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与处置信托公司(RTC)虽同属特殊机构,但两者在性质、标的、职能与退出机制上均有差异,不应混淆。文章在比较各国经验基础上,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以及赋予金融机构特殊权力,以利于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第三章: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获取方式的法律问题。从各国实践看,银行不良资产的取得方式有整体受让与购买、信托及股本合伙等方式。其中,以信托方式取得不良资产有其独特的优势,在信托法律制度完整的国度,应成为取得不良资产的重要途径。在外资取得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实践中,存在产业政策约束与国家安全、资产评估与价格确定,以及债权类、股权类和实物类资产取得的法律障碍问题,影响外资参与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积极性。在外商合资方面,与韩国相比,我国在合资目标的明确性、市场效益的参与性、管理机构的复杂性,以及合资金融企业的合法性上都存在相应问题。第四章: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与交易问题。银行不良资产的交易有两种基本策略,即资产处置策略和债务重组策略。前者包括贷款清收、抵押物止赎、贷款出售和证券化等,后者主要是债权转股权和债务互换。文章在实证角度,对我国发生的“瑕疵”不良资产出售的法律性质、侵权认定及司法救济进行分析,并建议引入美国实践中的“陈述与担保条款”以完善交易模式。对不良资产证券化问题,从比较法角度结合我国实践,对SPV的设立与构造、资产的真实销售与风险隔离,以及信用增级等展开讨论,指出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思路。在债权转股权问题中,指出政策性债转股所面临的困境及商业性债转股的优势,并分析了我国实行商业性债转股的法律依据与问题。第五章: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债权保护与防范逃废债务问题。逃废银行债务是转轨国家银行不良资产大量产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强化对银行债权的法律保护。除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外,更主要的保护途径是民事手段。文章从合同与担保的市场交易制度、债务人破产清算与庭外和解制度,以及民事责任救济制度三方面论述各国与我国的银行债权保护问题。第六章: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监管与不良资产防范问题。各国银行法实践表明,强制发行次级债券、迅速矫正措施对完善资本充足监管与控制不良资产滋生具有重要价值。比较法上,风险集中与银行关联交易监管是银行不良资产防范中针对性最强的法律制度。就资产泡末与金融过度支持问题,文章从法律与监管角度分析美国房价泡末破裂与2007年次级抵押贷款危机,指出当前金融支持产业监管存在的问题:(1)证券化及其衍生交易打通信贷市场与证资本市场间的“防火墙”,使金融风险易相互传染;(2)对房地产贷款监管的态度与力度处于摇摆状态,贷款标准松弛,有效措施滞后;(3)对金融中介机构监管存在空白与盲点。最后,从房产功能与监管依据角度,对我国房产信贷监管现状进行反思。第七章:各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内控机制研究。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能促使银行加强资产质量控制,以减少准备金的耗损,西班牙的动态准备金制度给我国以有益启示。从各国银行危机的发生看,银行公司治理薄弱直接影响不良资产的控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与各国立法对完善银行公司治理进行积极探索,其中,银行股权结构调整、董事责任强化,以及强制发行次级债券对促进我国银行公司治理改善,实有裨益。银行不良资产透明度对增强银行市场约束具有显着作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各国立法均将银行信息披露作为促进银行改善不良资产状况的重要途径。文章指出,我国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在文化基础、真实性、充分性、方法与频率,及豁免范围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第八章: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国际协作机制。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从监管趋同化与国际金融协作角度,对银行巨额不良资产新的滋生来源——证券化投资失败与衍生金融交易损失问题进行研究,指出当前证券化与衍生金融国际监管协作存在:规范之权威性缺乏的弊端;并对我国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制度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
王远均[4](2007)在《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论文的主要内容及观点如果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那么网络银行就是网络经济的核心。网络银行是金融产业与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而进行金融创新的产物,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兴网络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商务的关键与核心,其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5年10月18日,在美国亚特兰大开业的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SFNB)是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当时其存款金额达1400万美元,遍布全美的客户已达4000多家。有关资料表明,1995年以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纷纷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站,形成从ATM、POS到无人银行、电话银行,从家庭银行到网络银行的全方位金融电子化服务。在中国,1996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一卡通”网上支付金融服务业务,1998年中国银行进行了第一笔电子交易业务。这标志着我国网络银行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产生的。到2004年底,我国网络银行个人客户已达到1758万户,企业用户已达60万户,网络银行交易量达到了49万亿元。由此看来,网络银行诞生后,以其巨大的优势,得以迅速地在世界范围内扩展,并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极大地影响、冲击着传统的银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业,甚至有人预言传统的银行业将如同恐龙一样会消失。网络银行在影响、冲击着传统银行业等金融产业的同时,也在影响、冲击着非网络环境下形成、发展的传统银行等金融管理体制和监督制度。传统银行等金融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能否继续适用于网络银行?是否需要构建新的不同于传统的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如果不需要构建新的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那么如何保证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与传统银行等金融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协调?如何体现和适应网络银行对传统银行等金融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挑战?如果需要构建新的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那么又该如何构建新的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目前对此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还比较欠缺。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文对其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由七章构成,提出或回答了网络银行“本体论”、“功能论”、“风险论”和“监管论”这四论。“本体论”:即有关网络银行的基本理论部分,集中体现在第一章第一节至第三节。对网络银行的界定是本文立论的基础。本文在对不同观点进行评析的基础上,认为网络银行是重要的金融主体,是指借助客户的个人电脑、通讯终端(包括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或其他智能设备,通过银行内部计算机网络或专用通讯网络、因特网或其他公共网络,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银行。网络银行具有一般企业、银行、网络的共同属性,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中,网络银行的企业性是网络银行区别于非企业类主体的主要标志,网络银行的银行性是其区别于非银行类主体的主要标志,而网络银行的网络性则是其区别于非网络主体的主要标志。然后,本文进一步探讨了网络银行的种类、标准、条件、演变及其原因,认为网络银行可以分为本国的网络银行与外国的网络银行、负担银行与直接银行、全能型网络银行与特色型网络银行、法人型网络银行与非法人型网络银行、金融主体类网络银行、非金融主体类网络银行与混合类网络银行,认为提供网络存取款业务是网络银行最基本的判断标准,认为网络银行除应具有商业银行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具备作为网络主体的特殊条件,认为影响网络银行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包括信息网络技术、金融资本高度集中、金融创新、法规的国际化、网络银行的竞争优势等。“功能论”:即有关网络银行作用的部分,集中体现在第一章第四节。本文认为网络银行的功能一般是指网络银行所具有的积极的正面的有利的作用或活动,认为应从网络银行系统整体出发进行考察其功能,认为网络银行的功能与网络银行的结构存在内在的密切联系,认为网络银行在具有基本功能、显性功能、正效应的同时还有辅助功能、隐性功能和负效应。网络银行的基本功能指直接满足一定的主要目标要求的功能,包括便利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的支付、提供存款业务功能、提供网络支付业务功能以及提供网络贷款业务功能,其辅助功能指保证实现基本功能所附加的功能,包括信息查询服务功能、网络理财服务功能等。网络银行的显性功能指网络银行的参与者所希求并知道的功能,网络银行的隐性功能指未被希求也未被认识到的功能,隐性功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显性功能。网络银行的正效应主要指存款、贷款、支付、结算、提供理财业务、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代理服务等功能,其负效应主要指其风险性后果(如承担的损失、成本、费用)。“风险论”:即有关网络银行风险的部分,集中体现在第一章第一节。本文认为,如果说任何经营活动都有其风险,那么作为银行的网络银行则具有不同于其他经营活动的更高的风险,而且这种高风险还具有系统性、传染性乃至于全球性,这种高风险是由商业银行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即其以货币资金作为经营对象)、高负债和信息不对称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如果说在非网络环境下,银行等主体仍然存在风险,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严重的后果,带来惨重的损失,其典型表现是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那么在网络环境下,网络银行可能具有比非网络环境下的银行更大的风险,遭受更大的损失,其主要原因是网络银行依赖于现代网络技术及其运用,具有信息服务性、数字性、技术性等特点,同时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监管论”:即有关网络银行监管的部分。这是本文的重点,可以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第五节,主要回答“是什么”的问题,为下文的进一步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文认为网络银行管理体制是指有关网络银行管理的组织形式、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与职责的划分、调节机制、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其核心问题就是“责、权、利”关系的问题,而网络银行监督制度则是指有关规范和调整涉及网络银行检查、监测和督促活动方面的制度,因此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与其他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相比,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具有自己的特色,主要包括被管理监督对象上的网络性与功能性、管理监督主体上的多元性、管理监督的内容、范围与方式上的“四全性”。第二部分包括第二、三、四、五章,是论文的主体部分,主要解决“为什么”的问题,主要论述了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理论依据、历史根源、国际比较与现实基础。第二章进行理论依据与实践意义的探讨,主要从经济学、法学、金融学、管理学等理论上回答是否需要构建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需要构建何种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构建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现实意义等问题。在是否需要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问题上,应注意将网络银行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考虑,应全面地长远地考虑网络银行的影响因素。在需要构建何种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问题上,认为应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功能,将政府部门监管与中介组织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扬长避短,协同作用,以达到最佳的监管效果,认为应优先选择功能型监管模式,同时应适当兼顾、汲取机构型监管模式、目标型监管模式的优势,主张将企业组织结构应用于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中去。同时,还分析了构建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现实意义。第三章进行纵向研究,在对国外及国际性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演变及其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各国(或地区)的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是建立在传统的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基础之上的,是传统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出现的,继承了传统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中适合于网络银行发展的合理因素,但为适应网络银行产生与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出现一些不同于传统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新特点。同时,由于历史、经济、政治、法制等因素综合影响,各国(或地区)建立了自己的独特的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形成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上的“百花齐放”的局面。第四章为横向比较研究,在对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进行划分的基础上,从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监管标准、监管方式、监管依据等角度比较了不同国家(或地区)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异同,剖析了其内在的多种影响因素,认为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没有统一的僵化的模式与标准,不能盲目照搬西方或外国模式,而必须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找到适合网络银行发展的模式与标准,同时也不能采取“盲目拒绝、全面否定、一概排斥”的态度,而应适当地借鉴、吸收与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与成功做法。第五章在剖析我国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演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认为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应纳入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中,是从上而下的整体性改革,具有战略性、整体性、系统性的特点,认为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部门监管为主体,以行业自治自律、社会监督和银行内部控制为辅的银行监管主体体系,逐渐出现了市场化、国际化和网络化的银行监管理念,开始出现一些专门性部委规章与企业内部规则。然而,由于认识因素、网络银行发展水平因素、行政管理体制因素、立法水平因素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还存在严重的问题。比如:监管主体欠缺应有的系统性和独立性;监管范围与内容上存在遗漏性、模糊性、失重性;监管标准滞后、不统一、非量化;监管方式定位不准、不系统、时效性差、不明确;监管依据档次低、不系统、不协调、不明确。这些问题带来了不良后果。比如:不利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不利于提高网络银行监管的效率;不利于形成公平的安全的高效的市场竞争与发展环境;不利于健全我国法律制度;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部分包括第六、七章,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重在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并为此进行进一步的理论与案例实证分析论证。第六章在进行5个基本假定的基础上,认为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的目标主要应包括安全(或秩序)、效率(或效益)与公平(或平等)。其中,效率目标应是核心目标,公平目标应是基础性、前提性目标,安全目标应是保障性目标,如果三者之间出现矛盾时的处理原则应是:效率(或效益)优先,维护平等(或公平),确保安全(或秩序)。认为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的原则主要有明确监管目标、健全监管主体体系、合理划分监管职责、正当程序等原则。其中,明确监管目标原则是首要原则、出发点和归宿,健全监管主体体系原则和合理划分监管职责原则是核心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则是保障性原则。从总体框架上看,我国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应包括国内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和国际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两个部分,涉及国内网络银行监管主体(如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监督组织、网络银行内部监管组织)的设置及其职权划分,也涉及到本国监管组织体系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国际组织在合作、协调、沟通与争议解决方面的制度安排。其中,可以从横向、纵向两个视角来考察网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权划分问题。在横向的网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设置及其职权划分上,我国应构建统一的综合的“一行三局”模式(或“幽浮”模式),在纵向的网络银行政府监管体系设置及其职权划分上,应按照现代管理理念设置非行政区划化、扁平化、网络化的纵向监管体系,按照制衡原理扩大、规范与约束网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的职权,以功能为标准划分网络银行监管范围,通过国际惯例途径提升网络银行监管标准,以网络为基础、以信息为纽带构建网络银行的动态信息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网络银行监管责任体系。同时指出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需要一定的约束条件。这些约束条件主要有:观念条件、体制条件、法治条件、网络银行及中介组织条件、人员条件、物质技术条件等。第七章在进行预期效果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几个典型案例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进一步剖析了网络银行支付安全保障、审查责任标准、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政府部门的管理职权与措施等问题,从而将设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二、论文的主要贡献(一)选题新颖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情况来看,有关网络银行及其监管的研究已经有一定的基础,出现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是,就作者掌握的信息看,还没有出现专门的系统的针对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问题的研究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就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这意味着在某种意义上探索了“网络银行法”,至少探索了“网络银行法”的某些核心内容,从而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具有开拓性的意义和价值。(二)研究的角度和思路新颖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新问题,涉及国内外政府监管、行业自治、社会监督、内部监督等层面。人们目前对此问题的研究偏重于从行为角度进行探讨,往往只是探讨网络银行及其监管中的某个或某些方面的问题。而本文则在兼顾系统性研究基础上,偏重于我国网络银行政府监管视角,侧重于网络银行监管组织结构及其权利配置角度,注重于体制和制度层面,较早从历史角度系统地考察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演变及其原因,首次系统地对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进行比较研究,首次系统地剖析我国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其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首次系统地提出相关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方面的构想和建议并进行案例实证分析。(三)观点新颖本文在围绕选题进行研究时,注意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进行创新,尽可能在所研究的问题上有所突破,因而文中提出并论证了较多的新颖的观点,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其主要表现在于:其一,认为网络银行具有企业性、网络性和银行性,以区别于非企业类主体、非网络类主体和非银行类主体。其二,主张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的目标主要应包括效率优先、维护公平、确保安全。其中,效率是首要的、核心的价值目标,公平是基础性的、前提性的甚至是终极性的价值目标,安全是保障性价值目标。同时,三者又是互动的、紧密联系的、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的,因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其三,主张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的原则主要有明确监管目标、健全监管主体体系、合理划分监管职责、正当程序等原则。其四,提出应按照“一行三局”模式(或“幽浮”模式)设立横向网络银行监管主体体系,应按照现代管理理念设置非行政区划化、扁平化、网络化的纵向网络银行监管主体体系。其五,认为应按照制衡原理扩大、规范与约束网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的职权,应通过国际惯例途径提升网络银行监管标准,应构建以网络为基础、以信息为纽带的网络银行动态信息监测监控系统,应完善网络银行监管责任体系。其六,探索了中国发展网络银行的根本道路,认为中国网络银行的发展既要依靠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在网络银行的应用,又要依靠网络银行制度的创新,把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与现代银行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就是中国发展网络银行的根本道路。(四)研究方法与资料新颖本文紧扣主题,把经济学、法学、金融学、管理学很好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尽可能准确地采用法学理论与方法,通过历史考察、比较研究、理论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系统地深入地研究了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问题。此外,文中占用较丰富的文献资料,注重进行翔实的考证,力求做到旁征博引,参考文献340多项,注释条目1000多条,注释字数近5万字。
毛增余[5](2005)在《斯蒂格利茨与转轨经济学》文中提出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是当代最有影响的西方经济学家之一,他在宏观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公共财政、发展经济学等领域都颇有建树,他在转轨经济学方面也有深入和独特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本论文就是专门论述斯蒂格利茨在转轨经济学方面所作出的贡献的。本论文主体部分共分5章。第一章论述斯蒂格利茨的生平、重要着述和转轨经济学思想。笔者想强调的是,斯蒂格利茨的成长环境对他作为经济学家经济思想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斯蒂格利茨儿时,他目睹了贫穷、高失业率和大量的种族歧视,因此他带着经济学能使他在消除失业、贫困和歧视等方面有所作为的理想走进了经济学的殿堂。在本章里,笔者将斯蒂格利茨的转轨经济学思想概括成三个方面:(1)斯蒂格利茨借助于信息经济学的最新进展建立了“新政府干预观”(既要有发达的市场,也要有强大的政府);(2)斯蒂格利茨特别强调经济学和经济政策的意识形态(ideology)属性,即所谓的“市场原教旨主义”(market fundamentalism);(3)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这一经济学的永久命题上,斯蒂格利茨主张公平与效率是不能截然分离的,而是同等重要的,因此他在重视经济增长的同时,特别强调就业和分配,对贫穷国家和贫穷阶层的利益给予了特殊的关注。第二章论述转轨经济学的一般概念和斯蒂格利茨独特的转轨经济学理论。笔者首先整理了其他学者对“转轨经济学”(transition economics)的不同看法,把学者们对转轨经济学的观点归纳和总结成四种主要类型:(1)认为转轨经济学就是研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2)认为转轨经济学是研究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经济学理论;(3)认为转轨经济学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历史演进的经济学理论;(4)还有其他的概括。经过分析和总结,笔者认为转轨经济学的定义应该界定为第一种表述,即转轨经济学是研究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学理论。然后对斯蒂格利茨的转轨经济学理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并把斯蒂格利茨的转轨经济学理论概括为6个方面:(1)斯蒂格利茨强调不能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来指导转轨实践,因为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高估了市场经济的优点、同时低估了市场经济的缺陷,新古典模型没有为转轨经济学提供指导性意见。(2)斯蒂格利茨提出了一个“私有化基本定理”(the fundamental privatization theorem),该定理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私人生产不能实现政府所有的政策目标。(3)关于政府在转轨过程中的作用,通过对斯蒂格利茨有关市场失灵(包括“原始的市场失灵”(the old market failure)和“新的市场失灵”(the new market failure)理论的分析,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就是向市场经济过渡并不是要弱化而是要重新定义政府的作用;同时由于也存在政府失灵,因此在进行政府干预时,不能高估直接调控的作用,也不要低估间接调控的作用。(4)对科斯定理(Coase’s Theorem)的批判。对科斯定理的批判在斯蒂格利茨的转轨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斯蒂格利茨指出科斯定理已经变成了“产权神话”(the property myth),这种神话危害极大,它误导了转轨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问题上,即集中在私有化问题上。(5)把斯蒂格利茨关于转轨经济的指导思想概括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赴西班牙、瑞典代表团[6](2000)在《关于西班牙、瑞典银行的考察报告》文中认为 10月5日至10月18日,以胡楚寿副行长为团长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代表团应邀对西班牙、瑞典银行进行了考察。考察期间,代表团先后与西班牙阿根塔利亚银行、合作银行、瑞典商业银行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几家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业务介绍,重点就几家行经营管理与内部监控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对其业务操作进行了现场参观。总体印象是,这几家行业务范围广,信贷力量强,电脑与网络技术运用广泛,管理与监督机制完善,十分注重客户关系和基层行的经营自主权,职员素质和资产质量都比较高。(一)信贷管理与监督机制完
二、关于西班牙、瑞典银行的考察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西班牙、瑞典银行的考察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2007-2009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时空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图名目录 表名目录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特色与创新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2.1 国外研究进展 |
2.1.1 金融危机传染的理论研究 |
2.1.2 金融危机传染的实证研究 |
2.2 国内研究进展 |
2.2.1 金融危机传染的理论研究 |
2.2.2 金融危机传染的实证研究 |
2.3 现有研究的综合评述 第三章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理论模型 |
3.1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概念界定 |
3.1.1 国际金融危机的定义 |
3.1.2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定义 |
3.2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度量指标及影响因素 |
3.2.1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度量指标 |
3.2.2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影响因素 |
3.3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时间序列分析方法 |
3.3.1 向量自回归模型 |
3.3.2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3.3.3 脉冲响应函数 |
3.4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 |
3.4.1 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的检测方法 |
3.4.2 物理空间权重矩阵的构造 |
3.4.3 非物理空间权重矩阵的构造 |
3.5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空间面板数据模型设定 |
3.5.1 空间面板数据模型的基本理论 |
3.5.2 空间面板数据模型的基本形式 |
3.5.3 空间面板数据模型的设定分析 第四章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效应的实证研究 |
4.1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效应的时间序列分析 |
4.1.1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阶段划分 |
4.1.2 样本选取与数据处理 |
4.1.3 实证检验 |
4.1.4 结论 |
4.2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效应的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 |
4.2.1 样本选取与数据处理 |
4.2.2 基于物理空间的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 |
4.2.3 基于制度空间的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 |
4.2.4 结论 |
4.3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效应的空间面板数据分析 |
4.3.1 样本选取与数据处理 |
4.3.2 实证检验 |
4.3.3 结论 第五章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及其对中国的政策启示 |
5.1 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的传染 |
5.1.1 基本判断 |
5.1.2 原因分析 |
5.2 国际金融危机传染对中国的政策启示 |
5.2.1 优化宏观经济基础 |
5.2.2 审慎有序开放金融市场 |
5.2.3 逐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
5.2.4 有序推进经济政治制度改革 |
5.2.5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金融体系的构建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
(2)AMC不良资产处置绩效评价及其商业化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选题背景 |
1.1.2.研究目的 |
1.1.3.研究意义 |
1.2.研究内容和方法 |
1.2.1.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框架 |
1.2.2.研究方法 |
2.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不良资产的基本理论 |
2.1.1.不良资产概念的界定 |
2.1.2.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 |
2.2.AMC发展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1.金融中介理论 |
2.2.2.金融功能理论 |
2.2.3.金融创新理论 |
2.2.4.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
2.2.5.数据包络分析方法 |
2.3.国内外有关AMC的文献综述 |
2.3.1.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2.3.2.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3.AMC的发展现状及其处置绩效评价 |
3.1.AMC的发展现状 |
3.1.1.性质特点 |
3.1.2.组织结构 |
3.1.3.业务范围 |
3.1.4.监督组织 |
3.1.5.工作成效 |
3.2.AMC不良资产处置绩效评价 |
3.2.1.研究样本、变量及研究方法 |
3.2.2.AMC总体处置绩效评价 |
3.2.3.AMC个体处置绩效评价——以长城AMC为例 |
3.3.AMC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3.3.1.政策性剥离和商业化处置难以兼容 |
3.3.2.组织结构存在缺陷 |
3.3.3.激励监管不有效 |
3.3.4.业务开拓不足 |
3.3.5.市场化专业人才匮乏 |
3.3.6.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 |
3.3.7.法律制度环境不完备 |
4.AMC存续及商业化转型趋势 |
4.1.AMC存续的必要性 |
4.1.1.AMC不能关闭且不能合并 |
4.1.2.历史使命和处置环境的需要 |
4.1.3.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规模仍较大 |
4.1.4.AMC较商业银行具有专业化优势 |
4.2.商业化转型是AMC发展的必然选择 |
4.2.1.国际AMC转型发展模式 |
4.2.2.AMC商业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
4.2.3.AMC转型面临的挑战 |
4.2.4.AMC转型已具备的条件 |
5.AMC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模式 |
5.1.商业化转型的目标定位 |
5.2.商业化转型的组织模式 |
5.2.1.金融控股公司是转型道路 |
5.2.2.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的可行性及其优势 |
5.2.3.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的具体路径选择 |
5.3.商业化转型后的股权结构 |
5.3.1.股份制改革和引入战略投资者 |
5.3.2.商业化转型股权改革的具体方案 |
5.3.3.商业化转型后母子公司控股关系 |
5.4.商业化转型后的业务发展 |
5.4.1.委托业务 |
5.4.2.融资租赁业务 |
5.4.3.投资担保业务 |
5.4.4.证券经纪及承销业务 |
5.4.5.自营业务 |
6.AMC商业化转型的对策措施 |
6.1.AMC商业化转型的微观措施 |
6.1.1.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6.1.2.拓展和深化业务 |
6.1.3.积极开拓处置市场 |
6.2.AMC有效运行的宏观环境 |
6.2.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司法执法效率 |
6.2.2.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资本市场体系 |
6.2.3.加强对AMC的外部监管 |
6.2.4.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保障体系 |
7.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期间参与课题及论文获奖情况 |
(3)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防范的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以国际经验与我国实践为研究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文献回顾 |
三、研究视角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部分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与成因研究 |
第一章 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不良资产界定与成因 |
第一节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界定、特征与分类 |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以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为比较视角 |
二、各国银行不良资产相关概念比较与辨析 |
三、银行不良资产与抵债资产的关系 |
四、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特征 |
五、各国与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分类制度比较研究 |
第二节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成因比较研究 |
一、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中的共性问题 |
二、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特殊原因 |
三、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形成原因 |
四、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中的法律问题 |
第三节 全球化背景下的银行不良资产与金融安全 |
一、全球化背景下的银行危机与不良资产状况 |
二、全球化背景中银行不良资产、金融危机与国家安全的关系 |
三、全球化中不良资产风险传染的新途径:证券化及其衍生交易 |
第二部分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机制研究 |
第二章 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主体问题 |
第一节 各国主导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主体 |
一、各国主导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主体概览 |
二、政府——财政部门 |
三、中央银行 |
四、商业银行 |
第二节 各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特殊机构问题 |
一、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特殊机构的机制与法律特征 |
二、各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特殊机构的目标与经营范围的比较 |
三、各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特殊机构的公司治理问题 |
第三节 各国处置不良资产特殊机构的转型模式比较 |
一、关于典型国家特殊机构的清算终止模式问题 |
二、关于商业化转型模式问题 |
三、关于整合同类机构并继续经营模式问题 |
四、关于特殊机构转型需要考虑的因素 |
五、关于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选择问题 |
第四节 各国不良资产处置主体的特殊权限问题 |
一、银行调解程序——不良资产纠纷解决机制 |
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果而赋予特殊权限 |
三、对特殊权限赋予的实证检讨 |
四、我国金融机构特殊权限赋予的方案思考 |
第三章 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获取方式的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各国以受让方式接受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 |
一、关于整体受让方式的法律问题 |
二、关于购买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 |
第二节 各国以信托方式接受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问题 |
一、以信托方式接受不良资产的优势 |
二、以信托方式接受不良资产的法律结构 |
三、国外与我国以信托方式接受不良资产的法律实践 |
四、我国采取信托方式所存在的法律问题 |
第三节 各国以股本合伙方式取得银行不良资产的比较研究 |
一、以股本合伙方式获取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
二、关于股本合伙的基本法律结构问题 |
三、对股本合伙的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节 外资介入银行不良资产取得的法律问题 |
一、外商取得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
二、外商以合资方式取得银行不良资产:以中、韩比较为视角 |
三、关于外商取得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相关法律问题 |
第四章 比较法视野中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与交易问题 |
第一节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与出售中的法律问题 |
一、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不良资产清收问题 |
二、各国出售银行不良资产的实践——以美国与韩国为对象 |
三、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出售中的主要法律问题 |
第二节 不良资产管理合同的法律问题国际比较 |
一、关于不良资产管理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
二、关于不良资产管理合同基本法律结构问题 |
三、关于不良资产管理合同的优缺点及与相关合同的比较 |
四、不良资产管理合同对我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借鉴与启迪 |
第三节 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法律问题的国际比较 |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与基本法律结构分析 |
二、美、韩两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经验与比较 |
三、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兼论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实践 |
第四节 债务重组与债权转股权法律问题的国际比较 |
一、债务重组与“债转股”的产生及其法律意义 |
二、“债转股”运作的法律机制比较:以波兰与韩国为研究视角 |
三、我国政策性债转股的实践与存在的问题 |
四、从政策性债转股向商业性债转股转化及相关问题 |
第三部分 各国银行不良资产防范机制研究 |
第五章 比较法视野中的银行债权保护与防范逃废债务问题 |
第一节 防范逃废银行债务与银行债权的比较研究 |
一、转型体制下逃废银行债务的界定与原因 |
二、逃废银行债务的主要类型与表现形式 |
三、防范逃废银行债务的基本思路:银行债权的法律保护 |
四、银行债权保护的界限:恶意诉讼与掠夺贷款例外 |
第二节 各国银行债权保护与市场交易制度比较研究 |
一、各国贷款合同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
二、贷款合同中保护性条款的比较与借鉴 |
三、各国担保交易中的银行债权保障比较与完善 |
第三节 各国债务人破产清算制度比较研究 |
一、亚洲诸国《破产法》改革与不良贷款处置和防范问题 |
二、银行金融债权与劳动债权、国家“税收债权”的顺序问题 |
三、东亚诸国破产庭外和解制度与银行债权保护问题 |
第四节 各国银行债权保护与民事责任救济比较研究 |
一、民事责任机制完善对银行债权保护的意义 |
二、以契约与侵权责任维护银行债权:以纯粹经济上的损失为例 |
三、追究董事与高管层法定责任维护银行债权:公司法与破产法 |
第六章 比较法视野中银行监管与不良资产防范问题 |
第一节 各国银行资本充足监管与不良资产控制比较研究 |
一、银行资本充足监管与银行不良资产防范的关系 |
二、《巴塞尔协定》框架下资本充足衡量的标准问题 |
三、各国实施《巴塞尔协定》资本充足监管要求的实证分析 |
四、强制性次级债制度对不良资产防范的价值及其局限性 |
五、各国资本预警系统的建立与资本不足的整改措施 |
第二节 防范银行不良资产与各国风险集中监管比较研究 |
一、风险集中度监管与信贷资产质量维护的关系 |
二、各国风险集中度监管的立法目标与体例比较 |
三、各国风险集中度法律监管的主要内容 |
四、我国对风险集中监管的完善问题 |
第三节 防范不良资产的银行关联交易监管制度比较研究 |
一、银行业关联交易监管与不良资产防范问题 |
二、国外对银行业关联交易的监管——以美国《联邦储备法》第23 条的演进为重点 |
三、比较法视野下的银行业关联交易监管:以防范不良资产为视角 |
四、我国银行业关联交易法律监管的现状与改进 |
第四节 防范不良资产与金融过度支持产业监管比较研究 |
一、金融过度支持、资产泡沫与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 |
二、美国2007 年次级抵押贷款危机所暴露出的监管问题 |
三、各国法律对金融过度支持产业的规范与监管 |
四、关于我国房地产信贷支持监管现状的思考 |
第七章 各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内控机制研究 |
第一节 各国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与银行不良资产防范 |
一、贷款损失准备金在不良资产防范中的作用及其类型 |
二、各国传统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缺陷与动态损失准备金制度 |
三、银行不良资产防范的贷款拨备覆盖率问题 |
四、我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法律制度完善 |
第二节 不良资产防范与各国银行公司治理机制问题 |
一、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与不良资产防范的关系问题 |
二、关于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问题 |
三、巴塞尔委员会对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四、各国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与比较分析 |
五、各国强制性次级债发行制度对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 |
第三节 各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信息披露制度比较研究 |
一、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对于防范不良资产的作用 |
二、各国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与巴塞尔委员会信息披露规范问题 |
三、银行信息披露豁免的法律问题 |
四、关于我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信息披露制度评价 |
第八章 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国际协作机制研究 |
第一节 防范银行不良资产的巴塞尔协议体系研究 |
一、防范银行不良资产机制国际趋同化的原因 |
二、巴塞尔文件体系对各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机制的影响 |
三、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国际协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防范银行不良资产与衍生金融交易监管的国际协作问题 |
一、银行巨额不良资产新的滋生源:证券化投资失败与衍生金融交易损失 |
二、证券化交易的国际监管协作与银行不良资产防范问题 |
三、衍生金融交易的国际监管协作与银行不良资产防范问题 |
四、证券化与衍生金融交易的国际监管协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我国防范银行不良资产国际协作制的完善问题 |
一、我国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协作的状况 |
二、完善我国银行不良资产防范的国际监管协作机制 |
结语 |
一、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应对:存量处置与增量控制 |
二、变革中的银行业务与不良资产防范 |
三、房产信贷支持与资产泡沫控制:目前的监管重点 |
四、展望:健全法制框架下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防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问题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使用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 |
五、需要同读者交待的与论文有关的其它问题 |
1. 网络银行及其管理体制、监督制度概述 |
1.1 网络银行的定义与特点 |
1.2 网络银行的标准与条件 |
1.3 网络银行的演变过程、特点及其原因分析 |
1.4 网络银行的功能 |
1.5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界定 |
2.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理论依据与实践意义 |
2.1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 |
2.2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的实践意义 |
3. 外国及国际组织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演变及其原因分析(纵向研究) |
3.1 外国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演变及其原因分析 |
3.2 国际组织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演变及其原因分析 |
3.3 基本结论 |
4.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比较研究(横向研究) |
4.1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划分的意义与标准 |
4.2 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相同点比较 |
4.3 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不同点比较 |
4.4 基本结论 |
5. 我国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现状、缺陷及其原因分析 |
5.1 我国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演变、原因及其现状分析 |
5.2 我国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所存在的缺陷 |
5.3 我国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缺陷所造成的弊端 |
5.4 我国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缺陷的原因分析 |
6. 我国网络银行的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的设计 |
6.1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设想 |
6.2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约束条件 |
7. 我国网络银行的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实证分析 |
7.1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预期效果分析 |
7.2 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的实证案例分析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斯蒂格利茨与转轨经济学(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第一章 斯蒂格利茨的生平、着述和转轨经济学思想 |
第一节 斯蒂格利茨的生平 |
第二节 斯蒂格利茨的主要着述 |
一、着作 |
二、论文 |
第三节 斯蒂格利茨的转轨经济学思想 |
一、信息经济学的最新进展与斯蒂格利茨的新政府干预观的建立 |
二、斯蒂格利茨论经济学与经济政策的意识形态属性 |
三、斯蒂格利茨的效率—平等观 |
四、斯蒂格利茨的经济哲学观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二章 关于转轨经济学 |
第一节 转轨与转轨经济学 |
一、“转轨”概念 |
二、“转轨经济学”概念 |
三、本论文对转轨经济学的界定 |
第三节 斯蒂格利茨的转轨经济理论 |
一、强调不能用新古典经济学来指导转轨实践 |
二、斯蒂格利茨私有化基本定理(the fundamental privatization theorem) |
三、关于政府在转轨过程中的作用 |
四、对科斯定理(产权理论)的批判 |
五、斯蒂格利茨的“第三条道路经济学”——转轨经济的指导思想 |
六、斯蒂格利茨论社会主义尝试“失败”原因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三章 转轨经济学与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斯蒂格利茨对新古典市场社会主义模型的批判 |
第一节 关于市场社会主义 |
一、市场社会主义概念 |
二、新古典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萌芽 |
三、新古典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 |
第二节 斯蒂格利茨对新古典市场社会主义的批判 |
一、西方左翼和右翼学者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批判 |
二、斯蒂格利茨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批判 |
三、小结 |
第三节 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与转轨经济学的关系 |
一、市场社会主义与市场资本主义 |
二、“东方市场社会主义”和“西方市场社会主义” |
三、新古典市场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四、小结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四章 激进式转轨:“休克疗法”——斯蒂格利茨对“休克疗法”的批判与“后华盛顿共识”的形成 |
第一节 “休克疗法”与“华盛顿共识” |
一、什么是“休克疗法” |
二、什么是“华盛顿共识” |
三、“华盛顿共识”与“休克疗法”的意识形态血统和国际金融资本利益的背景 |
第二节 用“休克疗法”指导转轨实践是理论的误植 |
一、“休克疗法”的理论基础 |
二、“休克疗法”为什么会被采用 |
三、把“休克疗法”用于指导转轨经济实践是理论的误植 |
第三节 “休克疗法”的要害:大规模快速地私有化 |
一、私有化、自由化和稳定化的内在联系 |
二、以推销商品的手段来推销私有化 |
三、挣脱法律的束缚推动快速私有化 |
四、为私有化而私有化 |
第四节 “休克疗法”的实际“疗效” |
一、“休克疗法”沉重打击了实施国的国民经济 |
二、“休克疗法”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 |
三、“休克疗法”使实施国的经济殖民化和“拉美化 |
四、“休克疗法”的另一个危害:引发资本外逃 |
五、“休克疗法”的失败 |
第五节 斯蒂格利茨对“休克疗法”的批判与“后华盛顿共识”的形成 |
一、斯蒂格利茨对“休克疗法”的批判 |
二、从“华盛顿共识”到“后华盛顿共识” |
结束语:谁扼杀了转轨经济学? |
本章主要参考文献 |
第五章 斯蒂格利茨与中国渐进式转轨——从“后华盛顿共识”到“北京共识” |
第一节 中国渐进式转轨的进程 |
一、什么是(中国)渐进式转轨 |
二、渐进式转轨的理论基础 |
三、中国渐进式转轨的历程 |
四、中国渐进式转轨的绩效 |
第二节 斯蒂格利茨与中国的渐进式转轨 |
一、斯蒂格利茨与中国渐进式转轨 |
二、斯蒂格利茨对中国渐进式转轨的评价 |
三、斯蒂格利茨对中国的忠告:中国其正的危险在于“有些人对市场过分热情” |
第三节 从“后华盛顿共识”到“北京共识” |
一、“北京共识”的提出 |
二、“北京共识”的主要内容 |
三、“北京共识”的意义 |
四、“北京共识”与“华盛顿共识”的比较 |
五、“北京共识”与“后华盛顿共识”的比较 |
六、“北京共识”的国际反响 |
七、斯蒂格利茨与“北京共识” |
八、小结 |
结束语:斯蒂格利茨讲述的两个笑话 |
本章参考文献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关于西班牙、瑞典银行的考察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2007-2009国际金融危机传染的时空机制研究[D]. 武占云. 华东师范大学, 2010(11)
- [2]AMC不良资产处置绩效评价及其商业化转型研究[D]. 翟欣欣. 西安理工大学, 2010(12)
- [3]各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防范的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以国际经验与我国实践为研究对象[D]. 金震华. 华东政法大学, 2008(04)
- [4]网络银行管理体制及监督制度建设研究[D]. 王远均. 西南财经大学, 2007(04)
- [5]斯蒂格利茨与转轨经济学[D]. 毛增余. 中国人民大学, 2005(10)
- [6]关于西班牙、瑞典银行的考察报告[J].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赴西班牙、瑞典代表团. 农业发展与金融, 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