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企业诚信的经济价值(论文文献综述)
黄颖贤[1](2020)在《论商业数据的财产权属性》文中研究说明民法总则对商业数据的法律定位几易其稿,最终采取开放式的法律条文为其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司法实践中商业数据纠纷频生,数据产业迫切寻求可积极利用的财产权制度。虽然法院普遍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商业数据提供消极的保护机制,但法院对商业数据的认定态度并非一成不变,其倾向于将商业数据的法律属性逐渐从财产利益转变为一种明确的财产权利。要解决商业数据财产权利设定与归属等宏观层面的制度构建问题,离不开对商业数据法律属性的微观层面的研究。商业数据的形成过程以个人信息为基础,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商业数据的属性是一种财产,数据的人格权保护模式不利于数据产业的发展。数据由来已久并非凭空而生,商业数据能够成为财产权不仅与其自身的价值提升有关,更与财产权制度的变迁有关。生产力的变革推动财产权客体趋于多样化,将具备稀缺性、可特定性和可转让性的商业数据纳入财产权体系具有可行性。从劳动添附价值的角度和成本收益的角度而言,由数据经营者享有数据财产权具有正当性。但是正当的财产权应当兼顾分配的平等和正义,由经营者享有完全垄断的数据财产权不可取。可参照知识产权制度寻求财产权化路径,以数据的有限控制和促进共享为权利设定目标。
邓烜[2](2020)在《中国物流企业的伦理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的现代物流已经进入快速增长并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把物流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我国的物流业发展相比欧美国家,尚处于起步阶段,物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着许多伦理问题没有解决,对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碍。所以针对物流企业内存在的伦理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试着找出解决对策,从而促进物流企业更完善的发展以及我国物流业的进步。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选取了文献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认为目前物流企业的伦理问题还有很多未得到解决,需要多方面共同协调努力解决物流企业现在面临的伦理困境。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物流企业伦理的相关概念。介绍了企业伦理的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介绍了企业伦理的概念和研究内容和中国企业伦理研究的发展历程,新时代对物流企业的伦理要求。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且列举了物流企业的概念以及物流企业所具备的特点。分析了物流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样的企业伦理,以及物流企业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企业社会责任。最后阐述了目前消费者、企业员工、社会责任、环境保护方面,企业要做到诚信经营、公平分配、践行生态文明、履行社会责任,以及物流企业的伦理诉求。本文第二部分针对物流企业所无法实现的伦理诉求,列举了物流企业目前存在的伦理问题。伦理问题存在有违背了交换正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违背了分配正义损害了员工的权益,违背了生态正义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对社会的慈善责任缺失几个方面。同时尝试分析了物流企业存在伦理问题的原因,是由于物流企业伦理的缺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完善,社会监督不利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本文第三部分则针对物流企业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解决物流企业所面临的伦理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共同介入。可以从加强政府引导,完善企业自身伦理建设,加强社会监督等多种角度来尝试解决物流企业现在所面临的伦理问题。
袁家三[3](2020)在《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及培育机制研究》文中提出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社会资本理论以其丰富的内涵及强大的解释力,受到了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诸多学科的热切关注。企业社会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形态,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同样也受到学者和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作为研究经济主体特别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学科,企业伦理学同样也不能回避对企业社会资本的探讨。这样,遵循从理论到实践的脉络,以企业伦理为起点,全面揭示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等深层特性,并以此为基础,对其培育机制的构建展开研究,就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同时,这一问题也是从企业层面,对社会资本理论的重要议题之一“怎样促成社会资本的形成?”所进行的探索。讨论企业社会资本,必须先确定一个前提,这就是人的社会性以及企业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同时,企业作为经济行为的主体,在具有经济性的同时,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必然发生社会化联系,因而也具有社会性。作为个体的人及作为法人的企业所具有的社会性,都包含有道德关系,具备特定的伦理内涵。因此,从企业伦理视角,运用文献分析与归纳法、案例研究法、对比与借鉴法、移植拓展广泛吸纳跨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开展企业社会资本伦理蕴涵及其培育机制的研究,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以企业伦理为起点,就是着眼于企业社会资本所必需的价值前提和伦理纽带,将伦理学研究成果运用到企业社会资本研究中,尤其是运用五种基本的伦理学理论,即德性论、功利主义、非后果论、综合社会契约论和关怀伦理的分析方法,来对企业社会资本进行探讨。而在培育机制建构方面,既要讨论伦理方面的机制,也要探讨非伦理方面的机制,如此才能建构企业社会资本的整个培育机制。从伦理角度来看,企业伦理是企业的道德形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而构成企业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企业社会资本是指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建立起的可以从中获取企业运营所需要资源的内外部社会化联系,以及蕴含在这些社会联系中为企业各项活动提供支持的共同理念、价值和规范。企业社会资本可以被划分为内部社会资本和外部社会资本两个维度,以及以员工为主体的个人社会资本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法人社会资本两个层次。同时,按照其构成要素不同也可以划分为结构性社会资本和认知性社会资本两种类型。通过回顾社会资本理论的演变过程,并从伦理的角度来解析企业社会资本,对比企业三种主要资本,即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人的关系,人们可以发现,物质资本联结人的自然性,人力资本体现人的实践性,而社会资本基于人的社会性。企业社会资本中,结构性社会资本存在着与利益关系并存的道德关系和与经济权利并行的道德权利;认知性社会资本具有信任、合作、共享、共同追求和职业精神等伦理内涵。这些构成企业社会资本的道德前提和伦理意蕴,并使企业社会资本对企业产生三个方面的伦理作用,即协调义利冲突、平衡公平与效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企业社会资本的特性体现为概念集合性、易流失性和可能产生负外部性等;企业社会资本发挥作用建立在拥有企业家及其基本社会关系,并以此为起点形成企业内外部合作关系的前提上;其作用机理则表现为企业社会资本通过整合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减少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等途径,实现其资本作用。从实践角度看,社会资本在企业现实运营中的培育实践面临一定的困境,主要包括对企业社会资本概念及其伦理特质认识不足,企业社会资本投入的驱动力不足,企业社会资本缺少保障和调节体系等。而当前企业文化与公共关系管理的发展,为企业社会资本的培育提供了良好机遇。在充分考虑企业社会资本的道德前提、伦理内蕴以及现实困境的基础上,企业社会资本的培育机制宜从如下方面进行建构:首先,伦理方面,社会资本的培育要建构包括将伦理考量嵌入企业决策过程、明确基本道德责任标准、确立伦理决策流程、提升企业伦理决策能力等在内的企业伦理决策机制和职业伦理驱动机制,形成正确的伦理导向,这是积极社会资本构成的基础;其二,非伦理方面,要建构包括经济绩效驱动、社会心理驱动的动力机制,这是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核心机制;建构包括机构人员保障、激励约束保障和时空环境保障的保障机制;建构包括教育调节、社会参与度调节和规章制度调节的外部调节机制。上述建构的企业社会资本培育机制体系,是以理论逻辑和实践经验为基础,还需要要进一步对其可行性和实践性进行验证。扎根理论是社会科学研究广泛使用的成熟工具,利用该工具可演绎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的必要性及其建构的可能性。通过应用扎根理论多案例分析,验证了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的构建是企业绩效的必然需求;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由伦理决策机制、动力机制、保障机制和外部调节机制构成,四种机制功能互相补充,可以构成了完整的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在上述四种机制下构建的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体系有利于企业绩效增长的同时,还在促进企业与环境融合、企业员工全面发展、协调企业义利关系方面,发挥突出的伦理作用。企业社会资本作为新兴的重要概念,近年理论研究成果较多,但真正纳入企业实践的较少,因此有必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深入认识这种新的资本形态,探索其培育的有效机制,为企业社会资本更好地进入企业实践,为企业提高竞争力作出更大的努力。
刘鸿宇[4](2020)在《企业伦理行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前的单位作为政治、经济、伦理复合功能的社会实体,承担着生活生产、政治动员、道德教育等社会职责。改革开放后,社会承认并赋予了企业利益主体与独立法人的地位,企业成为了承担市场职能最主要的行为主体。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分化导致企业的伦理行为实践出现了分歧与差异:以工具理性为行动法则而缺少伦理规约的企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取向做出损人利己的不伦理行为;而重视价值理性与伦理规约的企业则以道德责任主体的身份在参与市场活动并承担社会责任,其伦理实践方向仍在探索的道路上。可见每个企业均有着不同的道德意识发展水平,其伦理行为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伦理实践水平亦是良莠不齐。因此对企业伦理行为进行建构,改善并提升企业伦理实践力,在其伦理行为中探寻求利与求德的平衡点,对于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极为必要的。企业伦理行为是企业作为实体性的道德主体在现实伦理场域中展开的关涉价值取向与善恶判断的道德实践活动,对企业伦理行为的建构必须从实体性的道德主体与现实伦理场域出发,为企业的伦理实践活动提供有效的主体动力与外在规则导向。具体研究内容如下:企业伦理行为是基于企业道德主体能动性与外在伦理场域导向性的现实呈现。企业建立在契约关系与组织制度的基础之上,在其形式上具有普遍性与现实性的统一,是社会创生的伦理实体。与此同时企业亦是个体与集体相统一的整体性行为主体,具有自我道德意识与自主行为,是实体性的道德主体。企业道德意识与意志的发展构成了其道德能动性的内在精神动力;伦理场域则构造了企业“目的—手段”链的外在规范性成分,将社会价值与规范成分需求融入到企业伦理行为之中,确保企业经济与社会活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企业伦理行为的发生逻辑可以从行为的意图、规则与后果三个方面进行阐释:基于利益相关者关怀的伦理意图促进了企业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互惠,保证了利益分配的公正合理性以及企业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环境决定着企业组织伦理制度的确定及其外部规范性价值的关联,以社会激励或强制性的手段规导企业伦理行为的发展方向;负责任的企业道德主体对其预见性的后果负责并证明行为的正当性,履行应尽的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企业伦理行为理想类型中包含着“知”、“场”与“行”三个方面。“知”即为企业道德主体的自觉、自控、自律等能动力,与企业成员道德素质、集体道德良知紧密相关的,成为伦理行为发生的内源性动力;“场”即为伦理场域,是企业伦理行为发生外在性规则与强制性措施,具有客观现实性与稳定性,是企业伦理行为形成的外在导向;“行”即为企业伦理行为,它是在企业道德主体能动力与伦理场域外在压力的结合中产生的。当企业道德主体能动力不足时,在外界伦理场域的压力下,企业呈现出一种被动式的伦理行为模式;当企业道德主体能动力得以提升时,企业呈现出一种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自觉伦理行为模式。企业伦理行为的实践致成方案则是从企业伦理能力、企业伦理制度与企业伦理精神三个方面进行建构。其一,企业伦理能力构建在于通过培养企业伦理认知力、意志力与实践力来提升企业伦理行为能动性;其二,企业伦理制度建构是基于伦理场域客观规则与企业道德目标相结合的伦理行为实践导向机制;其三,企业伦理精神建构从企业公民的角度来看,是社会责任与伦理精神相统一的精神动力导向机制。
董泽[5](2020)在《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对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研究》文中提出市场环境变化、顾客需求多样化、专业人才匮乏、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信息技术更新换代等因素给物流企业营造了一个复杂多变的生存和竞争环境。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开发和应用,整个物流行业逐步朝着、机械化、自动化、可视化、智慧化的方向迈进。物流企业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不断加快自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业务能力来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不论规模大小,物流企业纷纷进行高效运作期,这使得原本的竞争态势愈发加剧。为了从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智慧物流企业必须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专属竞争优势,提高企业服务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获得顾客、行业、市场和社会的认同感。但是部分物流企业盲目建设智慧物流,导致企业资源损耗过度、服务质量低下、经营状况和口碑不佳。为了帮助智慧物流企业正确地认识和构建竞争优势,提高价值创造能力,改善企业发展现状,探究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与价值创造能力之间的关系并提出改进意见,指导企业进行相应的改进。以智慧物流企业为研究对象,在竞争优势、企业价值的相关理论以及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首先运用扎根理论对资料依次进行开放性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构建了包含成本控制优势、信息平台优势、业务能力优势和营运环境优势四个维度的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指标体系,并分析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的过程以及实现的路径。其次,提出了相关研究假设并构建了研究的理论模型。再次,采用问卷调查法进行数据的搜集、筛选和整理,并选用SPSS软件进行问卷的信度、效度分析,并针对竞争优势与价值创造能力的关系进行一、二级指标的回归分析,最终验证理论假设的正确性。然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采用竞争优势相关指标对价值创造能力进行衡量,选取顺丰、三通一达以及京东物流作为评价对象,采用组合评价方法模糊Borda法进行评价分析,表明了竞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用来衡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的。最后,基于上述研究,提出了如何构建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的建议。经过研究发现,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的一级指标业务能力优势、信息平台优势、营运环境优势和成本控制优势对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均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回归系数依次递减,表明业务能力优势的构建在四大维度中更应当是智慧物流企业重点关注的方面。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的二级指标对价值创造能力的回归结果也均显示为正向影响,根据各个指标的回归系数大小可知,智能运输与配送能力、智能仓储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构建业务能力优势关注的重点;平台协同管理能力作为构建信息平台优势的关注重点;内部环境创造能力作为构建营运环境优势的关注重点;管理成本控制能力作构建为成本控制能力的关注重点。因此,智慧物流企业在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时,应当构建以业务能力优势为主,信息平台优势、营运环境优势、成本控制优势为辅的竞争优势模式。
王林[6](2020)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使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实行,极大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市场主体制度认同缺失、是非观念模糊等经济观念问题;自私自利、失信忘义等经济道德问题;以及假冒伪劣、偷盗欺诈等经济法治问题,这些问题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与此同时,新时代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期,如何激发市场主体生产消费积极性,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观念,遵守经济行为规范,成为经济结构顺利转型的关键。经济发展需要先进理论指导。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作为党和国家主流意识的集中表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引导和纠偏作用。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定立场,明确使命,勇担时代之责。基于此,本文立足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契合性这个前提,在系统分析使命的理论和现实依据基础上沿着“激发积极性——提高自觉性——增强自律性”的路径就思想政治教育三大使命展开论述:首先,激发积极性指向合义性论证使命,即利用“真”和“善”也就是科学性和道德性两大标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主体的正当逐利行为以及政府宏观调控进行合理性论证;其次,提高自觉性指向价值引领使命,按照对象可划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宏观上引领经济运行方向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中观上引领企业树立创新、诚信以及有效合作和有序竞争相结合的生产经营理念,微观上引领个人树立正确责任观、消费观和义利观;最后,增强自律性指向道德立法使命,包括确立市场关系公德和市场主体私德两方面。市场关系公德包含公平、平等两大原则,市场主体私德包含禁止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两个层面,具体表现为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和回报社会三方面。
姬蕾蕾[7](2019)在《数据权的民法保护研究》文中提出本文的主要内容是从民法视角系统分析数据的权利化,以及数据权的民法保护。具体而言,包括数据的法律属性、缘何与如何确立数据权、数据权的内容与界限、以及数据侵权的民法救济。第一章:数据法律属性。本章着力于对数据权确立的前提性概念进行系统梳理和界定。数据的法律属性是数据权属问题的逻辑起点,而数据权属问题是与数据相关法律关系的形成和调整的关键。数据法律属性确定的关键在于区分个人信息与数据。个人信息与数据的法律属性并不相同,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是人格利益,具有不可转让性,而数据的法律属性则是财产利益。第二章:数据权的确立。数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路径、知识产权法保护路径以及物权法保护路径均存在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无法有效适应数据归属与利用中多元、复杂的法律关系。数据权利化的保护路径必要且可行的。就其必要性而言,数据权的确立可保障数据利益的全面实现;实践中数据交易是对数据权的现实确认。就其可行性而言,数据权的确立,是财产权利扩张的表现,更是对现实权益关系的一种抽象和确认;数据权确立的法理基础是罗马法中的无体物理论;数据权的确立符合利益上升为权利的正当性标准。数据权的主体是数据控制者,非信息主体,赋予数据控制者控制权,其哲学基础在于劳动财产理论;其法理基础在于添附理论;其现实基础在于数据控制者是数据价值的主要开拓者。数据权的客体是数据,包括独立存在的、具有财产价值的、可交换的数据资源与数据产品。第三章:数据权的内容。数据上关联的利益类型,主要有个人信息与隐私利益、市场经济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从民法上设立数据权、明确数据控制者的财产权利是一种采取私权形式的财产权构造,是对数据控制者付出的努力和劳动给予的肯定,同时对数据产业的发展起到激励作用。数据权的内容应该从积极面向与消极面向两部分来设计:积极面向是从内部确定数据权人的权利内容,消极面向是从外部对接或者协调数据权的各种利益关系的实现。数据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其内容的积极面向体现为数据控制者对其数据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与其权能相应的法律效力。其内容的消极面向主要体现为数据和个人信息、公共利益的冲突与协调。数据流通与个人信息安全协调的具体规则有:区分敏感个人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更新知情同意机制、确立个人信息去身份化原则、保障个人信息权利、强化数据控制者的法律责任。数据上承载的公共利益的实现规则有:规制数据市场交易秩序、确定数据合理使用的范围、确立数据强制公开制度、建立数据强制许可制度。第四章:数据侵权救济。本章围绕数据权的侵权法保护而展开,主要涉及:数据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责任方式。数据侵权的归责原则并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采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数据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加害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数据侵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与预防性责任方式。基于数据侵权行为本身的特性,民法可引入惩罚性赔偿来弥补填补性赔偿的不足,以保障数据权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性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具体表现为停止处理、删除、采用技术手段恢复数据完整性。
叶郁菲[8](2019)在《我国新型数据财产权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数据深挖技术的发展为大数据时代注入了新的活力。大数据的顺利运营离不开数据企业的大量投入。为了避免公地悲剧的再次出现,对数据明晰产权、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是激发企业活力、促进数据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从当前私法实践的保护角度看,在现有民法架构下借用传统民法保护策略对数据财产进行保护存在较大局限,故本文致力于构建新型数据财产权制度来保护数据财产。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阐述数据财产保护问题的由来。笔者首先从数据概念出发分析原生数据与衍生数据的区别,并结合当前数据资产化的大趋势,分析出当前我国数据财产保护上缺乏相关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对数据财产保护不充分的现实问题。第二部分,主要是探讨我国数据财产保护的路径选择,通过对比分析路径一:既有财产权的吸收保护路径以及路径二:新型数据财产权保护路径的优劣,综合运用劳动赋权理论、占有理论、数据财产化理论探讨构建新型数据财产权制度的正当性及其构建意义。第三部分,重点探讨构建新型数据财产权制度的立法方向和原则。提出四点建议:第一构建开放型的数据财产权体系;第二突出数据财产权的独特性;第三明确数据财产权的权利边界防止权利滥用;第四形成从民法总则到民事单行法的层级保护。在构建新型数据财产权制度保护原则方面提出构建新型数据财产权制度的区分保护原则、阶段保护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第四部分,笔者首先提出构建新型数据财产权的权利谱系。从数据财产权的定位出发搭建数据财产权的基本框架,以求对整体新型数据财产权的构建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在新型数据财产权制度的构建上,提出数据财产权客体的两大标准即可利用性标准及合法性标准,数据采集者通过合法采集享有数据财产权,在数据财产权的保护方式上,提出区分完全数据财产权与定限数据财产权进行保护并对其权能进行划分。在数据财产权的限制制度构建上,笔者提出借鉴知识产权限制制度对数据财产权采取内容及行使上的限制以谋求个体要素与社会要素的平衡。
司马航[9](2019)在《用户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探究》文中研究指明数据保护之历程自“虚拟财产”伊始,到其后关于邮箱、QQ号的继承,再到学界对于作为信息载体的数据的关注,而后否定数据进入个人信息,最后回到用户数据。对于其规制模式的讨论也由最早的物权说、债权说,发展到其后的知识产权说,以至于今日不同领域学者各执一词的态势。与此同时,司法层面却从未迷茫的践行着数据的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并不断完善,一直更新至关于用户数据的纠纷。但是司法裁判结果仍需要充足的理论支持。在大数据环境下,数据作为“信息时代的石油”而成为人工智能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工业原料。世界各国纷纷试图抢占数据利益高地,并颁布了一系列具有保护主义色彩的数据法令。用户数据作为数据之中较为特殊的一类,连接着企业财产利益和用户人格利益,是数据保护的重点和难点。欧盟、美国、日本纷纷明确立法确定了自己的保护模式。应当明确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的学理基础,抓住数据潮流的机遇,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提供建议与参考。本文正是基于此进行的一种尝试。全文正文共五章,前配导言,后置结语。整体框架大致如下:第一章是对用户数据概念的分析。其中第一节主要包括用户数据定义的发展,与大数据、个人信息关系的界分。第二节旨在通过对于技术文明的探讨,点亮技术的法律之光,从根本性的技术构成探寻合理的保护模式。第三节则在现有法律中,以最为贴近用户数据的知识产权与数据贯通之处进行比对,以推知用户数据的法律属性与寻求用户数据在法律上的合理安置之处。第二章是对用户数据不正当竞争法基础的分析。首先,第一节概括了数据保护的几条可能性路径尔后进行对比分析后发现,当前我国法律体系下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立法成本最小且最契合我国实践的保护路径。其后,第二节则进行了历史梳理,探寻用户数据保护的发展历程,以历史分析为方法寻求用户数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基础。随后,第三节则以用户数据的财产性分析作为其进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范围的合理性所在,并进一步言明其财产性归属与可能导致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上的危险。最后,第四节综合分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要件和数据纠纷与其契合点。第三章则是关于外国相关立法、司法实践的梳理。本文以美国、欧盟、日本三个较具典型性国家的立法为对象,旨在找寻其中的亮点以为中国立法、司法之所用。欧盟与美国本分属保护之两极,然而近年来有互相靠拢之趋势。日本则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结合的保护模式对于数据关系似有所划分。此外,近期日本《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在这一部分均有所提及。第四章是关于我国司法现状中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司法审判确定的两方授权的学理基础和用户数据本身对于商业秘密的突破。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参考国外立法、司法经验试图对以上问题进行回应。第五章作为全文最后一章,旨在提出立法建议。虽我国立法“五年计划”已将《个人信息保护法》提上日程,但这不会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阻碍。同时,为了更加契合用户数据的保护诉求,适当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改显得十分必要。
刘祥苑[10](2019)在《当代企业经营道德问题探究》文中认为企业谋求正当利益的同时,无时不受到企业自身道德水平以及社会的制约。提升企业经营道德水平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本文较好地应用伦理学学科知识,研究企业经营道德问题。通过对企业经营道德理念的信息收集、比较,结合当前我国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在阐明管理模式趋于伦理化、道德化发展的必然性与重要性的前提下,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道德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从而加快道德化管理模式的建构。全文以企业经营道德问题为切入点,在创造性地概括企业经营道德概念和坚持企业经营道德的必要性和基础性上,分析我国企业经营道德的良好态势、问题和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我国企业经营道德建设的对策。全文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追溯“企业经营道德”概念的提出。通过“企业经营道德”的特点和含义,澄清“经营道德”在企业发展中的必要性,并表明企业经营道德的五项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诚信至上、公平竞争、生态经营、承担社会责任。第二部分旨在分析我国企业经营道德现状,首先肯定了我国企业经营道德发展的良好态势,再表明我国企业经营道德现状缺失部分及原因,最后讨论我国企业经营道德缺失给人民、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第三部分旨在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上思考如何增强企业道德经营的出路,从企业内部、企业外部已经政府部门着手分析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二、论企业诚信的经济价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企业诚信的经济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1)论商业数据的财产权属性(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2 商业数据法律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
2.1 商业数据的语源 |
2.2 司法实践中的商业数据保护情况分析 |
2.2.1 商业数据利用的实务困境 |
2.2.2 商业数据侵权的司法认定 |
3 商业数据权利属性的分析 |
3.1 商业数据人格化的缘起 |
3.1.1 人格化的主要成因 |
3.1.2 人格化的主要学说观点 |
3.2 商业数据的形成 |
3.2.1 商业数据的形成过程 |
3.2.2 商业数据与个人信息的区分 |
3.3 商业数据人格保护模式的局限 |
3.4 商业数据的财产定位 |
4 商业数据财产权属性的证成 |
4.1 商业数据财产利益向财产权利的转化 |
4.2 历史基础:财产权形式的当代变迁 |
4.2.1 财产权发展历史 |
4.2.2 当代语境下的财产权 |
4.2.3 商业数据财产权的构建基础 |
4.3 理论基础:商业数据财产权的正当性 |
4.3.1 基于劳动添附价值的考量 |
4.3.2 基于成本与收益的考量 |
4.3.3 基于分配公平的考量 |
5 商业数据的财产权化路径 |
5.1 商业数据的财产权化构想 |
5.2 商业数据的权利内容 |
5.3 商业数据的权利限制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2)中国物流企业的伦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第2章 物流企业伦理概述 |
2.1 企业伦理的内涵与中国企业伦理的形成与发展 |
2.1.1 企业伦理的内涵 |
2.1.2 中国企业伦理的形成和发展 |
2.2 物流企业与物流企业伦理 |
2.2.1 物流企业 |
2.2.2 物流企业伦理 |
2.2.3 企业伦理与物流企业伦理的关系 |
2.3 物流企业的伦理诉求 |
2.3.1 诚信经营,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
2.3.2 公平分配,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
2.3.3 践行生态文明,维护生态环境 |
2.3.4 履行社会责任,参加慈善活动 |
第3章 物流企业的伦理问题及原因 |
3.1 物流企业的伦理问题 |
3.1.1 消费者权益保障欠缺,违背交换正义 |
3.1.2 劳资关系紧张,违背分配正义 |
3.1.3 对生态造成不利影响,违背生态正义 |
3.1.4 社会慈善的缺失,违背企业社会责任 |
3.2 物流企业伦理问题出现的原因 |
3.2.1 物流企业伦理规范的缺失 |
3.2.2 物流法律和相应规章制度的不完善 |
3.2.3 社会监督不力 |
第4章 物流企业伦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
4.1 加强政府引导 |
4.1.1 法律法规的完善 |
4.1.2 加强政策激励 |
4.1.3 树立典型示范 |
4.2 加强企业自身管理 |
4.2.1 加强企业伦理建设 |
4.2.2 企业党组织建设 |
4.2.3 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的领导人 |
4.3 加强社会监督 |
4.3.1 强化大众监督途径 |
4.3.2 加强社会组织监督 |
4.3.3 加强媒体监督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目录 |
(3)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及培育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目标 |
四、研究路线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内容 |
第一章 文献综述与重要概念界定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从资本到社会资本的理论演进 |
二、企业社会资本研究的主要方向及成果 |
三、企业伦理研究及其对社会资本的观照 |
四、文献综述小结:研究空白或不足 |
第二节 分析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学基本理论 |
一、引入伦理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资本何以可能与必要? |
二、分析企业社会资本的代表性伦理学说 |
三、企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资本的关系 |
第三节 重要概念界定 |
一、企业社会资本:企业内外社会联系与共同价值规范 |
二、企业社会资本的两个维度与层次 |
三、企业社会资本的两种类型 |
四、“培育”及其主体、对象和相关方 |
第四节 扎根理论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 |
第二章 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解析 |
第一节 企业三种主要资本与人的关系 |
一、物质资本源于人对物的自然依赖 |
二、人力资本体现人的实践能力 |
三、社会资本基于人的社会互动 |
第二节 企业结构性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 |
一、企业利益相关者与结构性社会资本 |
二、企业结构性社会资本的道德认同基础 |
第三节 企业认知性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 |
一、信任: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 |
二、合作:社会资本的理性特质 |
三、共享:社会资本的活力源泉 |
四、共同追求:社会资本的精神动力 |
五、职业精神:社会资本的价值典范 |
第四节 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作用 |
一、企业面临的主要伦理问题 |
二、社会资本对企业义利冲突的协调作用 |
三、社会资本对企业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作用 |
四、社会资本对企业员工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
第三章 企业社会资本的特性与作用机理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资本的特性 |
一、企业社会资本构成的复合性 |
二、企业社会资本的易流失性 |
三、社会资本可能产生负外部性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资本的作用机理 |
一、企业社会资本作用的前提 |
二、企业社会资本作用的途径 |
第四章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现状与机制建构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现状:困境与机遇 |
一、对企业社会资本概念及其伦理特质认识不足 |
二、企业社会资本培育投入驱动力不足 |
三、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缺少保障和调节体系 |
四、机遇:企业文化与公共关系管理的发展 |
五、困境的应对与机遇的把握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伦理决策机制 |
一、将伦理考量嵌入企业决策过程 |
二、明确基本道德责任标准 |
三、建立企业伦理决策流程 |
四、提升企业伦理决策能力 |
第三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动力机制 |
一、经济绩效驱动 |
二、职业伦理驱动 |
三、社会心理驱动 |
第四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保障机制 |
一、机构人员保障 |
二、激励约束保障 |
三、时空环境保障 |
第五节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的外部调节机制 |
一、教育体系对企业社会资本的调节 |
二、社会参与对企业社会资本的调节 |
三、规范建设对企业社会资本的调节 |
第五章 基于“扎根理论”对企业社会资本培育机制的验证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样本选取 |
三、数据收集与整理 |
第二节 三级编码与分析 |
一、开放式编码分析 |
二、主轴式编码分析 |
三、选择式编码与结论构建 |
第三节 扎根演绎结果的验证分析 |
分析小结 |
结语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研究的局限性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一 企业管理人员对“社会资本”认知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企业社会资本通用访谈提纲 |
附录三 企业社会资本培育专项访谈提纲 |
附录四 通用企业社会资本研究调查问卷 |
致谢 |
(4)企业伦理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问题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企业伦理行为的理论内涵 |
第一节 伦理视域中的企业 |
一、企业的概念 |
二、企业作为创生性的伦理实体 |
三、企业作为实体性的道德主体 |
第二节 企业行为的哲学分析 |
一、行为与行动的哲学辨析 |
二、企业行为的概念 |
三、企业行为的伦理分析 |
第三节 企业伦理行为 |
一、企业伦理行为的涵义 |
二、企业伦理行为的界定 |
三、企业伦理行为的特征 |
四、企业伦理行为的异化 |
第二章 企业伦理行为的发生逻辑探究 |
第一节 企业伦理行为发生逻辑的哲学观 |
一、基于功利主义的发生逻辑 |
二、基于义务论的发生逻辑 |
三、基于综合社会契约论的发生逻辑 |
第二节 企业伦理行为发生的逻辑类型 |
一、组织伦理逻辑 |
二、社会压力逻辑 |
三、角色代理逻辑 |
四、社会绩效逻辑 |
第三节 企业伦理行为发生逻辑的论证 |
一、意向——利益相关者导向逻辑论证 |
二、环境——规则导向逻辑论证 |
三、后果——道德责任主体导向逻辑论证 |
第三章 基于实证研究的企业伦理行为理想类型建构 |
第一节 企业伦理实证研究概述 |
一、道德事实 |
二、伦理实证转向 |
三、伦理实证方法 |
第二节 企业伦理行为的主体动力因分析 |
一、扎根方法 |
二、访谈资料的收集、编码与范畴提炼 |
三、主体动力因模型的建构 |
第三节 企业伦理行为的场域因子分析 |
一、组织伦理场域的界定 |
二、研究设计与过程 |
三、场域因子的回归分析 |
第四节 企业伦理行为理想类型建构 |
一、类型Ⅰ—内源性动力行为 |
二、类型Ⅱ—导向性动力行为 |
第四章 企业伦理行为的实践致成 |
第一节 基于道德主体的企业伦理能力建构 |
一、伦理认知力 |
二、伦理意志力 |
三、伦理实践力 |
第二节 基于伦理场域的企业伦理制度建构 |
一、公正价值观建构 |
二、伦理认同机制建构 |
三、利益相关者信任机制建构 |
第三节 基于企业公民的企业伦理精神建构 |
一、企业公民的界定 |
二、企业责任自由度设计 |
三、企业伦理精神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作者简介 |
(5)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对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电子商务背景 |
1.1.2 物流发展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1.6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智慧物流 |
2.1.2 竞争优势 |
2.1.3 企业价值 |
2.2 相关理论 |
2.2.1 竞争优势理论 |
2.2.2 价值链理论 |
2.3 相关文献综述 |
2.3.1 物流企业竞争优势文献综述 |
2.3.2 企业价值创造文献综述 |
2.3.3 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文献综述 |
2.3.4 竞争优势与价值创造能力之间的关系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构建及价值创造过程分析 |
3.1 研究方法及步骤 |
3.2 资料来源与整理 |
3.3 数据编码 |
3.3.1 开放性编码 |
3.3.2 主轴编码 |
3.3.3 选择性编码 |
3.3.4 理论饱和度检验 |
3.4 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体系构建及分析 |
3.4.1 成本控制优势维度 |
3.4.2 信息平台优势维度 |
3.4.3 业务能力优势维度 |
3.4.4 营运环境优势维度 |
3.5 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过程分析 |
3.5.1 基于价值链视角 |
3.5.2 基于生态价值视角 |
3.5.3 基于顾客价值视角 |
3.5.4 基于品牌价值视角 |
3.5.5 基于经济价值视角 |
3.5.6 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实现路径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假设提出及理论模型的构建 |
4.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4.1.1 成本控制优势对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的研究假设 |
4.1.2 信息平台优势对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的研究假设 |
4.1.3 业务能力优势对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的研究假设 |
4.1.4 营运环境优势对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的研究假设 |
4.2 研究假设汇总及理论模型的构建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对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变量指标的选取 |
5.2 回归模型构建 |
5.2.1 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一级指标对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的回归模型构建 |
5.2.2 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二级指标对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的回归模型构建 |
5.3 问卷设计及数据来源 |
5.4 变量描述性统计 |
5.5 信度与效度检验 |
5.5.1 信度检验 |
5.5.2 效度检验 |
5.6 回归分析 |
5.6.1 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一级指标对价值创造能力的回归分析 |
5.6.2 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二级指标对价值创造能力的回归分析 |
5.6.3 研究假设检验结果汇总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竞争优势的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能力评价研究 |
6.1 基于竞争优势的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评价体系构建 |
6.2 评价方法选择及原因 |
6.3 组合评价的理论模型构建——基于模糊Borda法 |
6.3.1 理论模型构建 |
6.3.2 熵值法步骤 |
6.3.3 灰色关联度步骤 |
6.3.4 模糊Borda法步骤 |
6.4 基于模糊Borda法的智慧物流企业价值创造能力评价研究 |
6.4.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6.4.2 基于熵值法的数据计算 |
6.4.3 基于灰色关联度的数据计算 |
6.4.4 单一评价方法组合前一致性检验 |
6.4.5 基于模糊borda法的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评价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对策 |
7.2.1 降低资源消耗并优化经营管理活动 |
7.2.2 搭建信息平台以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各项需求功能 |
7.2.3 运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技术强化业务能力 |
7.2.4 关注外部环境动态变化并营造优质内部经营环境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使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思想政治教育使命相关概念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
第二节 思想政治教育使命相关概念 |
一、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良好思想品德的实践活动 |
二、思想政治教育使命:责任担当与价值判定 |
第二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使命存在的依据 |
第一节 使命的缘起:二者契合性分析 |
一、投入与产出的同理性 |
二、交换关系的相似性 |
三、供需理论的通用性 |
第二节 使命的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 |
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形态指向的功能向度 |
第三节 使命的现实依据 |
一、必要性:经济发展的需要 |
二、应然性:机遇与挑战的驱动 |
三、可行性: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支撑 |
第三章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合义性论证的使命 |
第一节 从社会主义本质视角解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合义性 |
一、科学性审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
二、道德性审视:合乎共同富裕的价值期待 |
第二节 市场主体正当逐利行为的合义性论证 |
一、企业正当逐利行为的合义性论证 |
二、个人正当逐利行为的合义性论证 |
第三节 “真”与“善”视野下的政府宏观调控 |
一、“真”的视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
二、“善”的视野: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遵循 |
第四章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价值引领的使命 |
第一节 宏观层面:导方向,塑环境 |
一、引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方向 |
二、塑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好社会环境 |
第二节 中观层面: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生产经营理念 |
一、以创新为引领塑造竞争优势 |
二、坚持诚信守诺树立良好形象 |
三、倡导有效合作与有序竞争结合提高生产效率 |
第三节 微观层面:着力提高个人思想政治素养 |
一、确认个人思想政治素养提高的经济效益 |
二、引导个人树立正确思想政治观念 |
第五章 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道德立法的使命 |
第一节 道德立法的理论诠释和实践追求 |
一、理论诠释:支持法律规范的一种行为规约 |
二、实践追求: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
第二节 确立市场关系公德 |
一、确立平等的市场公德提高经济效率 |
二、确立公平的市场公德实现共同富裕 |
第三节 确立市场主体私德 |
一、设定遵纪守法的行为底线 |
二、培养艰苦奋斗的行为品质 |
三、鼓励回报社会的行为品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7)数据权的民法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数据法律属性 |
第一节 数据法律属性的困惑与重要性 |
一、数据法律属性的困惑 |
二、数据法律属性的重要性 |
第二节 数据法律属性困惑的缘由 |
一、数据构造复杂 |
二、数据范围模糊 |
三、数据存在无形 |
四、破解困惑的关键:数据与个人信息的区分 |
第三节 数据财产属性的界定 |
一、财产概念的民法述评 |
二、财产含义的具体剖析 |
三、数据财产属性的证成 |
四、数据财产的具体范围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数据权的确立 |
第一节 数据法律保护的比较经验 |
一、美国数据法律保护经验 |
二、欧盟数据法律保护经验 |
三、我国数据法律保护现状及局限 |
四、小结:数据法律保护的比较法趋势 |
第二节 现行法律应对数据保护的可能路径及其局限性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路径及其局限性 |
二、知识产权法保护路径及其局限性 |
三、物权法保护路径及其局限性 |
第三节 数据权利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数据权利化的必要性 |
二、数据权利化的可行性 |
三、小结:数据权利化路径——数据权应纳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保护 |
第四节 数据权的主体抉择 |
一、信息主体作为数据权人的正当性质疑:个人信息泛财产化的反思 |
二、数据控制者作为数据权主体的哲学基础:劳动财产理论 |
三、数据控制者作为数据权主体的法理基础:添附理论 |
四、数据控制者作为数据权主体的现实基础:数据价值的主要开拓者 |
第五节 数据权的客体 |
一、数据资源 |
二、数据产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数据权的内容 |
第一节 数据权法律关系中的利益构成 |
一、个人信息与隐私利益 |
二、社会经济利益 |
三、公共利益 |
第二节 数据权内容的积极面向 |
一、数据权的期限 |
二、数据权的权能 |
三、数据权的效力 |
第三节 数据权内容的消极面向之一:数据流通与个人信息安全的协调 |
一、区分敏感个人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 |
二、更新知情同意机制 |
三、确立个人信息去身份化原则 |
四、保障信息主体的权利 |
五、强化数据控制者的责任 |
第四节 数据权内容的消极面向之二:数据流通与数据自由的平衡 |
一、规制数据市场交易秩序 |
二、确定数据合理使用范围 |
三、确立数据强制公开制度 |
四、建立数据强制许可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数据侵权救济 |
第一节 数据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存疑性 |
二、一般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合理性 |
第二节 数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一、数据侵权的特殊形态与行为特征 |
二、数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认定 |
三、数据侵权的损害事实判断 |
四、数据侵权的因果关系识别 |
第三节 数据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
一、损害赔偿责任 |
二、预防性责任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8)我国新型数据财产权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数据财产保护问题的提出 |
2.1 数据与数据资产化 |
2.1.1 数据的概念 |
2.1.2 大数据时代数据资产化 |
2.2 当前我国数据财产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
2.2.1 缺乏数据财产保护的相关立法 |
2.2.2 司法实践中对数据财产保护的不充分 |
3 我国数据财产保护的路径选择 |
3.1 路径一: 既有财产权的吸收保护 |
3.1.1 既有财产权保护说 |
3.1.2 既有财产权保护说的评析 |
3.2 路径二: 新型数据财产权保护 |
3.2.1 构建新型数据财产权的意义 |
3.2.2 构建新型数据财产权的理论基础 |
4 构建我国新型数据财产权的立法方向和原则 |
4.1 新型数据财产权的立法方向 |
4.2 新型数据财产权的保护原则 |
4.2.1 区分保护原则 |
4.2.2 阶段保护原则 |
4.2.3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4.2.4 合理使用原则 |
5 我国新型数据财产权基本制度的构建 |
5.1 新型数据财产权权利谱系 |
5.1.1 数据财产权的定位 |
5.1.2 数据财产权的基本框架 |
5.2 新型数据财产权的客体 |
5.2.1 可利用性标准 |
5.2.2 合法性标准 |
5.3 合法数据采集者的数据权利 |
5.3.1 数据采集者享有数据财产权 |
5.3.2 数据财产权取得的合法采集标准 |
5.4 新型数据财产权的保护方式 |
5.4.1 区分保护的原因 |
5.4.2 新型数据财产权的权能划分 |
5.5 新型数据财产权的限制制度 |
5.5.1 新型数据财产权的内容限制 |
5.5.2 新型数据财产权的行使限制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用户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四、主要创新 |
第一章 用户数据概述 |
第一节 概念厘定:用户数据的概念辨析 |
一、用户数据的基本概念 |
二、大数据条件下的用户数据 |
三、用户数据与个人信息的界分 |
第二节 技术构成:用户数据商业利用的技术原理 |
一、用户数据获取 |
二、数据整合与脱敏 |
三、数据挖掘 |
第三节 法律定位:用户数据与知识产权的多维度关联 |
一、非物质性:数据属于一种特殊财产 |
二、地域性:用户数据的公共政策限制 |
三、双重性:用户数据的人身性和财产性 |
第二章 用户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正当性分析 |
第一节 第一重路径:用户数据保护路径的横向分析 |
一、模式概述:关于用户数据保护的三条道路 |
二、方案排除:着作权、邻接权保护及其不足 |
三、路径选择: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的确定 |
第二节 第二重进路:用户数据保护历史的纵向梳理 |
一、萌芽阶段:从“虚拟财产”到“数据” |
二、发展阶段:大数据时代与用户数据概念的出现 |
第三节 第三重进路:用户数据的财产性分析及其归属问题 |
一、保护前提:用户数据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
二、权利归属:经营者利益获得保护的依据 |
三、潜在风险:财产化的用户数据所带来的数据垄断 |
第四节 第四重进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条件 |
一、主体要件:存在于经营主体之间的用户数据之争 |
二、行为要件:用户数据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
三、结果要件: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破坏 |
第三章 用户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域外比较考察 |
第一节 美国经验 |
一、美国用户数据保护的目标与原则 |
二、美国的用户数据保护司法实践和立法取向 |
三、美国的行业自律 |
第二节 欧盟经验 |
一、理论基础:一般人格权与信息自决权 |
二、欧盟的统一立法模式 |
三、最新动向:《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
第三节 日本经验 |
一、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 |
二、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修订 |
第四节 对于域外经验的反思与借鉴 |
一、欧、美、日的对比与反思 |
二、对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用户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现实问题 |
第一节 微博诉脉脉案的再思考 |
一、对于技术上三重许可的法律认可 |
二、用户协议:被忽视的授权许可 |
三、关于限制数据控制者相关权利的法律移植 |
第二节 用户数据对于商业秘密的突破 |
一、传统的用户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模式 |
二、公开状态下用户数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
第五章 完善用户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立法建议 |
第一节 用户数据保护的立法模式的选择 |
一、立法模式的选择 |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定位 |
第二节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的立法建议 |
一、方案一:新设一个独立的数据条款 |
二、方案二: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增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当代企业经营道德问题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二、国内外关于企业经营道德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研究内容和意义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企业经营道德概述 |
第一节 企业经营道德的概念及特点 |
一、企业经营道德含义 |
二、企业经营道德特点 |
第二节 坚持企业经营道德的必要性 |
一、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力 |
二、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 |
三、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
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
第三节 企业经营道德的基本原则 |
一、以人为本 |
二、诚信至上 |
三、公平竞争 |
四、生态经营 |
五、承担社会责任 |
第二章 我国企业经营道德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企业经营道德良好态势 |
一、企业道德责任意识增强 |
二、以人为本已成为核心理念 |
三、注重企业形象建设 |
四、诚信建设受到重视 |
第二节 我国企业经营道德现状的缺失及原因分析 |
一、经营道德理念问题 |
二、企业内部伦理制度不完善 |
三、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
第三节 我国企业道德缺失带来的危害 |
一、制约企业长远发展 |
二、影响社会公平的实现 |
三、扰乱市场经济正常交易秩序 |
第三章 我国企业经营道德建设的对策 |
第一节 企业内部经营道德的建设 |
一、加强“道德资本”理念 |
二、设置伦理道德机构以及奖惩机制 |
三、提升企业员工的道德素质 |
四、加强企业道德制度建设 |
五、不断改善企业的工作环境 |
第二节 企业外部经营道德的建设 |
一、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
二、优化企业之间的竞争机制 |
三、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第三节 政府部门对企业经营道德的保障 |
一、政策支持与宏观要求 |
二、保证市场分配相对公正 |
三、加强对企业经营道德的监督工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四、论企业诚信的经济价值(论文参考文献)
- [1]论商业数据的财产权属性[D]. 黄颖贤. 暨南大学, 2020(04)
- [2]中国物流企业的伦理问题研究[D]. 邓烜.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3]企业社会资本的伦理内涵及培育机制研究[D]. 袁家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4]企业伦理行为研究[D]. 刘鸿宇. 东南大学, 2020(01)
- [5]智慧物流企业竞争优势对价值创造能力影响研究[D]. 董泽.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0(05)
-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使命研究[D]. 王林.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7)
- [7]数据权的民法保护研究[D]. 姬蕾蕾.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8]我国新型数据财产权构建研究[D]. 叶郁菲.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1)
- [9]用户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探究[D]. 司马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10)
- [10]当代企业经营道德问题探究[D]. 刘祥苑.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