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首个“中药智能配药系统”诞生(论文文献综述)
罗曦[1](2020)在《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设计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代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中心手术部作为综合医院发展与建设的重中之重,其设计过程集多专业于一体,极具复杂性、综合性与发展性。我国手术部建设起步较晚且基础薄弱,现阶段仍然存在大量设计问题,而我国关于中心手术部的建筑设计的系统研究仍然较少,尤其是对现状问题及满足时代需求的设计策略的研究甚少。如何设计建设一个高标准的中心手术部已是医院管理者与设计师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研等方法,通过对中心手术部的发展概况、基本设计要素、功能流程与空间组织进行系统分析,最终提出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设计策略。手术室的概念源于国外,由早期简易型、分散型、集中型、层流洁净型发展至数字一体化手术室,相比较而言,我国手术部建设起步较晚且基础薄弱。本文选取国内5家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进行调研、问卷与访谈,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以调研医院为代表的我国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的现状问题与不足,包括功能用房配置前瞻性不足、医护人员流线组织欠妥、手术部与相关部门联系不便、舒适性较差、灵活性较低、改扩建需求与现有空间的矛盾、数字化水平较低、传统设计及建设过程不科学,由此提出全面协同、安全经济、医疗高效、可持续性、健康舒适的设计原则。基于国内外实际案例及设计指引等理论研究,对中心手术部的基本功能组成、空间规模、用房分级、手术室及必备辅助用房的基本设计要素展开系统分析,并对中心手术部科学高效的院区总体规划、基本流线构成、功能流程关系、空间组织方式进行归纳与探讨。最后,结合国内外的优秀案例分析,提出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中心手术部设计策略:关注多维介入的互动式设计、关注健康舒适的人性化设计、关注可持续性的弹性化设计及关注医疗高效的智慧型手术部设计。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为未来从事手术室部建设的医院管理者与设计工作者提供一定指导,并促进相关设计理论的发展与完善。
贺昕航[2](2020)在《中医人工智能致害民事责任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工智能在航天、医疗、交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得生活因科技而更美好。但我们必须警醒:人工智能并不是绝对安全的,其高度复杂性和自主性是有利的,也是有弊的。人工智能做出的自主决策极有可能不符合人的理性思维,与以帮助人为目的之设计初衷背道而驰,出现失控并致人损害的后果。如何界定人工智能法律属性,确定侵权主体,界定侵权行为及适用归责成为关注点。中医人工智能标准化缺失影响侵权行为的认定,同时,医疗信息的隐私与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本文阐述人工智能基本概念及中医应用、西医应用中引发的法律问题。重点分析中医人工智能致害民事责任的特殊性:中医人工智能致害的侵权主体;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认定的不同点;分析归责原则的适用困境。最后借鉴他国经验,结合国情,提出相应建议。除前言外,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人工智能应用及其引发的法律问题。人工智能是研究开发模拟人类大脑进行思考和决策的将科学理论与实践系统合为一体的科学。大致分为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超强人工智能三个阶段。在中医领域的应用侧重于望闻问切四诊合于一体的机器扫描检测系统、医案分析平台、智能手机终端复诊开方配药系统、临床诊疗平台等。引发学者对侵权责任主体、侵权行为认定、归责原则的适用、标准化立法困境、隐私保护制度欠完善等的思考。科技是把双刃剑,要在研发利用科技优益性的同时,学会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坚持机器人三大定律,更好地维护人类根本利益。第二部分是中医人工智能致害民事责任的特殊性。从民法视角分析人工智能作为民事主体的缺陷和不足,把握其物质产品属性,明确法律地位;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法分析人工智能致害的侵权主体;对侵权行为的界定,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的特殊性;无过错与过错责任原则有机结合;结合中医疗效慢、病程长、特点补充说明免责事由。第三部分,借鉴别国经验结合国情提出应对策略。欧盟强调人工智能对人类的补充辅助作用;美国成立伦理治理基金会;德国制定自动驾驶汽车的认定标准,保护不同参与方的权益,综合分析探讨其社会效果。最后提出坚持以人为核心的伦理原则,促进中医人工智能标准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行业治理,完善监管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立法建设。
林添松[3](2014)在《我国药品流通业模式创新与价格监管改革研究》文中认为药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重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事关国计民生、人民幸福,既必要又紧迫。我国药品流通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现象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药品价格虚高尚未根治,而且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推行以来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已经成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大课题之一。为此,在2013年开年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推出了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综合改革的路线图,该路线图包含了五大改革领域,一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改革,二是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三是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的突破,四是药品供应的新模式,五是政府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将涉及后两大改革领域。本文在明确药品流通内涵和特性,梳理药品流通理论、政府规制理论以及药品流通模式创新、药品流通政府监管制度等相关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以下几个主要问题:首先,在把握全球药品市场发展特点和药品现代流通共同特征的前提下,从实行医药分开、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药品市场集中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建立现代信息系统等多个视角,分析了我国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问题,并对中国药品流通政府监管的五阶段制度变迁进行了详细的梳理;第二,对我国药品流通业的参与主体以及药品流通的全流程框架进行了系统提炼,将药品生产到药品销售的整个流程分为药品招标制度改进拍卖机制、缩减药品流通渠道、建构药品流通网络、改革药品流通终端四个模块,进行了全面的理论阐述和模型分析;第三,在充分把握我国药品流通业政府监管现状及问题成因的条件下,总结了发达国家药品流通业政府监管特征及经验启示,建立了药品流通全流程价格监管理论模型,进行了药品流通价格监管的机理分析,分析了药品流通政府监管的实际效果,并从完善药品监管的法律体系、建立统一独立的药品监管体制、健全标准体系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等方面,提出我国药品流通全程价格监管的对策体系。相对于已有文献,本文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价格不合理问题为导向,其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我国药品流通业的相关主体、相关环节的内在联系进行逻辑判断,从企业与政府两个主体出发,沿着企业模式创新和政府科学监管两条主线,系统的建立起能够抓住药品价格虚高等问题本质的分析框架;其次,利用拍卖机制模型证明了我国目前“双信封”采购招标机制的制度性缺陷,针对其存在的弊端提出了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机制的修正方案,以有效处理集中采购招标环节的激励机制问题,并分为四个模块对药品流通全程的模式创新进行了系统化的研究;第三,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建立了药品流通源头控制的有条件价格监管模型、考虑市场范围影响的含有距离参数的中间环节价格监管模型、提出了针对医疗机构和零售机构两类药品流通终端的政府分类监管的基本思路。
新华社上海网[4](2003)在《我国首个“中药智能配药系统”诞生》文中研究指明
二、我国首个“中药智能配药系统”诞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首个“中药智能配药系统”诞生(论文提纲范文)
(1)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设计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当代医疗卫生事业迅速发展 |
1.1.2 当代中心手术部的发展需求 |
1.2 研究对象 |
1.2.1 当代综合医院 |
1.2.2 中心手术部 |
1.3 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框架 |
1.6 研究方法 |
1.6.1 文献研究法 |
1.6.2 实地调研法 |
1.6.3 跨学科研究法 |
1.6.4 总结归纳法 |
1.7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二章 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的发展概述 |
2.1 国外中心手术部的发展历程 |
2.1.1 简易型手术室 |
2.1.2 分散型手术室 |
2.1.3 集中型手术室 |
2.1.4 层流洁净手术室 |
2.1.5 数字一体化手术室 |
2.2 我国中心手术部的发展历程 |
2.2.1 萌芽阶段 |
2.2.2 形成阶段 |
2.2.3 成长阶段 |
2.2.4 全面发展阶段 |
2.3 我国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的现状调研与问题思考 |
2.3.1 我国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的现状调研认知 |
2.3.2 调研医院中心手术部现状问题与不足 |
2.4 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的设计原则探讨 |
2.4.1 全面协同 |
2.4.2 安全经济 |
2.4.3 医疗高效 |
2.4.4 可持续性 |
2.4.5 健康舒适 |
2.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三章 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的基本设计要素 |
3.1 中心手术部的功能组成 |
3.1.1 基本功能用房组成 |
3.1.2 基于无菌水平的功能区域划分 |
3.2 中心手术部的空间规模与用房分级 |
3.2.1 中心手术部的空间规模 |
3.2.2 中心手术部的用房分级 |
3.3 中心手术部的功能用房设计基本解析 |
3.3.1 手术室设计的基本解析 |
3.3.2 必备辅助用房设计的基本解析 |
3.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四章 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的功能流程与空间组织 |
4.1 中心手术部的院区总体规划 |
4.1.1 避免污染、自成一区 |
4.1.2 与相关医疗部门联系紧密 |
4.1.3 院区交通高效便捷 |
4.2 中心手术部的功能流程设计 |
4.2.1 中心手术部的基本流线构成 |
4.2.2 .中心手术部的功能流程关系 |
4.3 中心手术部的空间组织方式 |
4.3.1 物流组织方式的影响 |
4.3.2 器材准备区分布形式的影响 |
4.3.3 中心手术部的空间组织模式 |
4.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五章 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设计策略研究 |
5.1 关注多维介入的互动式设计策略 |
5.1.1 详细的设计导引 |
5.1.2 多学科参与的设计过程 |
5.1.3 3D设计平台 |
5.2 关注健康舒适的人性化设计策略 |
5.2.1 改善手术部环境品质 |
5.2.2 完善手术部功能配置 |
5.3 关注可持续性的弹性化设计策略 |
5.3.1 适应未来发展的模块化设计 |
5.3.2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变性设计 |
5.4 关注医疗高效的智慧型手术部设计策略 |
5.4.1 紧凑型功能空间设计 |
5.4.2 医疗资源高效整合新型手术室及智慧型手术室 |
5.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结论 |
总结 |
本文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调研提纲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2)中医人工智能致害民事责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接要 |
ABSTRACT |
文献综述 |
前言 |
一、中医人工智能致害民事责任的概述 |
(一) 人工智能概述 |
1. 人工智能含义 |
2. 人工智能的发展 |
(二)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 |
1. 人工智能在西医领域应用 |
2. 人工智能在中医领域应用 |
(三) 中医人工智能诊疗现状及思考 |
(四) 人工智能应用引发的法律问题 |
1. 侵权主体难确定 |
2. 侵权行为难认定 |
3. 医疗信息的安全难保障 |
二、中医人工智能致害民事责任的特殊性 |
(一) 中医人工智能民事法律地位难明确 |
1. 人工智能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可能 |
2. 中医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存在争议 |
3 中医人工智能的属性 |
(二) 中医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主体难界定 |
1. 一般侵权责任主体的理论基础 |
2. 中医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主体难界定 |
3. 产品设计者 |
4. 产品生产者 |
5. 产品销售者 |
6. 产品使用者 |
7. 产品所有者 |
(三) 中医标准化缺失致侵权行为难认定 |
1. 因果关系难认定 |
(四) 归责原则难适用 |
1. 现有理论基础 |
2. 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 |
3. 中医临床适用原则 |
4. 人工智能机器的分类归责探索 |
5. 确立免责事由 |
三、中医人工智能致害民事责任问题应对策略 |
(一) 国外应对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策略 |
1. 欧盟 |
2. 美国 |
3. 德国 |
4. 国外经验总结 |
(二) 中医人工智能法律地位 |
1. 明确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 |
2. 配备紧急处理装置 |
(三) 确立人工智能多元化侵权责任主体 |
(四)加强中医标准化缓解侵权行为认定困境 |
1. 细化中医人工智能技术诊疗标准 |
2. 加强学科人才交流壮大专业队伍 |
3. 规范行业自律委员会 |
4. 强制登记制度 |
(五) 确立中医人工智能分类归责原则 |
1. 无过错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不同参与方 |
2. 专项赔偿基金补充责任分配不明 |
(六) 保护患者权利 |
1. 强制保险制度 |
2. 加强医疗信息的隐私与安全建设 |
3. 坚持人类根本利益原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3)我国药品流通业模式创新与价格监管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药品流通的内涵及特性 |
1.2.1 药品流通的特殊性 |
1.2.2 药品流通管理的特点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难点、重点和创新点 |
1.4.1 本文研究的难点和重点 |
1.4.2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药品流通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1 药品流通业发展及改进研究 |
2.1.2 药品流通模式创新研究 |
第二节 政府规制理论与文献综述 |
2.2.1 传统规制和公共利益规制理论 |
2.2.2 规制俘虏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 |
2.2.3 新规制经济学 |
2.2.4 药品流通价格监管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理论与文献总体评述 |
2.3.1 药品流通理论与文献述评 |
2.3.2 政府规制理论与文献述评 |
第三章 药品流通国外模式借鉴及国内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全球药品流通的共同特征 |
3.1.1 市场特征 |
3.1.2 制度特征 |
第二节 国外药品流通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3.2.1 “医药分开”体制 |
3.2.2 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
3.2.3 规模扩张与效率提升 |
3.2.4 代理商经营行为规范 |
3.2.5 发达的社会中介组织 |
3.2.6 药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
第三节 中国药品流通业的发展历程 |
3.3.1 计划经济阶段 |
3.3.2 市场经济初始阶段 |
3.3.3 全面发展阶段 |
3.3.4 流通体制战略调整阶段 |
3.3.5 新医改阶段 |
第四节 中国药品流通新模式 |
3.4.1 新盈利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
3.4.2 盈利模式的未来变动趋势 |
第四章 我国药品流通全程模式创新分析 |
第一节 药品流通现状与模式创新的逻辑框架 |
4.1.1 我国的药品流通环节 |
4.1.2 药品流通全程模式创新的逻辑框架 |
第二节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经济学分析 |
4.2.1 “双信封”招标采购的制度缺陷与改进途径 |
4.2.2 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创新的制度保障 |
第三节 药品流通渠道市场结构与中间环节分析 |
4.3.1 药品流通企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
4.3.2 药品流通中间环节的模式改革 |
第四节 药品流通终端的改革 |
4.4.1 “医药分离”的探讨 |
4.4.2 零售药店“连锁化”经营 |
4.4.3 药房的模式创新 |
第五节 药品流通网络的构建 |
4.5.1 药品流通网络的战略联盟 |
4.5.2 药品流通网络的“三化”建设 |
4.5.3 药品流通网络的物流人才培养 |
4.5.4 药品流通网络的信息网络构建 |
4.5.5 药品流通网络的“两网”建设 |
第五章 我国药品流通全程价格监管制度创新 |
第一节 我国药品流通业政府监管现状及问题成因 |
5.1.1 我国药品流通的加价过程 |
5.1.2 我国药品流通业政府监管现状与特点 |
5.1.3 我国药品流通业政府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4 我国药品流通业监管问题及深层次原因 |
第二节 发达国家药品流通业政府监管特征及经验启示 |
5.2.1 发达国家药品流通业政府监管主要特点 |
5.2.2 国外药品价格监管模式借鉴 |
第三节 药品流通价格监管模型、机理与实践 |
5.3.1 药品流通全流程价格监管理论模型 |
5.3.2 药品流通价格监管的机理 |
5.3.3 药品流通价格监管的实践与效果 |
第四节 药品流通价格监管的对策分析 |
5.4.1 完善药品监管的法律体系 |
5.4.2 建立统一独立的药品监管体制 |
5.4.3 健全标准体系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
5.4.4 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
5.4.5 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 |
第六章 主要结论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第一节 本文的主要结论 |
第二节 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研究成果及奖励 |
四、我国首个“中药智能配药系统”诞生(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综合医院中心手术部设计策略研究[D]. 罗曦.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2]中医人工智能致害民事责任问题研究[D]. 贺昕航.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0(04)
- [3]我国药品流通业模式创新与价格监管改革研究[D]. 林添松. 南开大学, 2014(07)
- [4]我国首个“中药智能配药系统”诞生[J]. 新华社上海网. 上海医药, 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