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国评估贫铀弹危害(论文文献综述)
袁永龙,张馨玉,赵学林[1](2021)在《贫铀武器再次引发国际关注》文中研究指明美军在1991年海湾战争、1999年科索沃战争和2003年伊拉克战争期间多次使用贫铀弹。据相关国家报道,遭受贫铀弹轰炸的地区近年来癌症等相关疾病的发病率明显上升。2021年1月20日,塞尔维亚"贫铀弹受害者诉讼律师团"正式向贝尔格莱德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约对1999年科索沃战争期间在南联盟地区使用贫铀弹造成的灾难性后果负责。贫铀武器及其使用因此再次引发国际社会的关注。
文静[2](2020)在《军事环境史视域下的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文中认为20世纪后半期,全球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在环境保护运动的推动下,研究人与自然关系演变历史的环境史应运而生。军事环境史(Military Environment History)作为环境史研究领域的新热点,主要研究人类军事活动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军事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在此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自然观念的变化。第一次海湾战争作为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一场典型的现代高技术战争,从军事环境史的视角加以审视,有其深刻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在现代军事思想和作战理念的指导下,美国在第一次海湾战争中利用大量高技术武器装备和电子干扰系统,实现了海、陆、空的高度一体化作战,较大程度上减少了战争所耗费的时间及人力成本。但高效的科技化战争同样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态环境灾难,被污染的自然环境又和战争活动一起对人体健康产生了损害,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战后许多退伍老兵患上的海湾战争综合征。军事环境史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始终存在于生态系统中的自然人,二者相互影响,难以独立存在,所以本文主要从军事环境史的理论框架下,研究海湾战争对生态环境和自然人的危害。全文主要由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语三大部分构成。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选题依据,辨析了文章涉及的基本概念,同时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状况,并介绍了文章运用的主要文献资料,明确了文章使用的基本理论方法。第一章主要梳理了军事环境史的形成过程与研究意义。军事环境史是从战争环境史发展而来的,从军事环境史的视域研究第一次海湾战争,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章探讨了海湾战争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在战争正式爆发之前,伊拉克军队和多国部队的人员部署、武器运输,及驻防工事的修建等军事活动对海湾地区陆地环境损害颇深。战争期间的军事活动对大气环境、陆地环境和海洋环境造成了全方位的破坏,国际社会为清理海面油污、未爆炸的地雷等其他残留物进行了不懈努力。第三章论述了海湾战争对人的影响——海湾战争综合征问题。海湾战争使多国部队士兵患上了海湾战争综合征,围绕此疾病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论。结语部分,说明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在战争史上和冷战期间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阐明了在军事环境史理论范式下研究第一次海湾战争的价值和意义。总之,本文在军事环境史的基本研究范式下,审视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备战期间、战争进行阶段和战争结束以后,对大气、陆地和海洋环境的损害,以及国际社会为修复环境所做出的努力。并围绕着海湾战争综合征问题探讨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对人的影响。本文研究了以海湾战争为代表的现代高技术战争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揭示了所谓“人道的”和“干净的”高科技战争的本质属性,使人们对现代战争有更清晰和更深刻的认识。
闫寿军,陈亚君,梁和乐[3](2019)在《贫铀武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研究》文中认为1991年,美国在海湾战争中首次大规模使用贫铀武器。贫铀武器在战争中被大量应用及由此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健康危害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199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开始关注科索沃冲突后的人员健康和环境问题。基于调查和监测结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分别于1999年、2000年11月、2001年3月发表了题为"科索沃冲突对环境和人员造成的影响""科索沃冲突中贫铀武器的使用所致人员健康和环境潜在影响""科索沃贫铀-战后环境评价"的报告。在2002年和200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又分别对塞尔维亚和波黑等巴尔干地区开展了针对贫铀武器使用后的战后环境评价,发表了环境评价报告。兰德公司和英国皇家协会也对贫铀武器的使用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本文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美国国防研究所兰德公司和英国皇家协会的报告资料为依据,针对科威特地区贫铀武器的使用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
胡小芬[4](2019)在《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研究》文中提出国际恐怖主义已成为当今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最大威胁之一,给人类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恐惧。在全球反恐浪潮之下,国际恐怖主义势力并未得到全面遏制。面对国际恐怖分子的猖獗肆虐,如何有效防范和惩治国际恐怖主义行为,切实保障国家和民众的安全成为各国现实而紧迫的任务。“9·11”事件发生后,美国、俄罗斯等国家采取单边武力行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预防性自卫理论和实践逐渐进入国际反恐领域。人们对预防性自卫的评价褒贬不一,一方面因能够及时制止即将发生的恐怖袭击而获得人们的赞许,另一方面又因存在较大的滥用风险而被广泛诟病,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运用成为最受争议的国际法问题之一。国际恐怖主义既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严峻挑战,也是对人类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肆意践踏。面对凶暴残忍的国际恐怖分子,国际社会的应对措施显得捉襟见肘,单纯的事后惩治模式不足以有效保障国家和民众的安全。有鉴于此,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正当性与合法性需要被重新审视和甄别。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是针对国际恐怖分子紧迫的武力攻击威胁而率先使用武力的行为。在当前国际反恐大背景之下,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有着明显的必要性,恐怖袭击的瞬时性与毁灭性使它成为国际反恐的现实需要,它既可以弥补法律事后惩治的不足,又可以弥补国际反恐合作的局限,还可以弥补国家自卫和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的局限,是一种有效的事前防御措施。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和国际恐怖组织的恐怖主义犯罪是它的实施对象。就法律正当性而言,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既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也具备法律经济学上的正当性。从法理视角来看,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通过及时制止迫在眉睫的恐怖袭击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和民众的安全,可以有效阻止国际恐怖分子对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肆意践踏,还可以有效遏制国际恐怖分子对社会秩序的蓄意破坏,因而符合法的安全价值、人权价值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也符合法的正义价值:一方面,在安全价值与平等价值相冲突时,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为保障多数人的安全而降低平等的重要性符合国家的理性选择,因为在安全与平等不可兼顾的极端情形下,先天的心理特性或占支配地位的文化氛围会使人们在两者之间更倾向于安全;另一方面,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所保护的公共利益大于其所损害的个人利益,符合利益衡量中的比例原则,是国家权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后的合理选择。从法律经济学角度来看,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预期法律收益大于预期法律成本,即其所带来的利益大于其所造成的损害,因而既具有经济合理性,又符合法的效率价值。就合法性来讲,国际习惯法为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提供了合法性依据。首先,有关预防性自卫的国家实践可以证明预防性自卫在现代国际法中的合法性。1837年的“卡罗林号”事件、2001年的阿富汗战争以及2015年法国对叙利亚境内“伊斯兰国”的轰炸等,均是有关预防性自卫的国家实践,且均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可。其次,有关预防性自卫的国际组织决议可以证实预防性自卫的合法性。从安理会对1967年以色列武力进攻埃及等阿拉伯国家、1981年以色列偷袭伊拉克核反应堆以及1986年美国空袭利比亚所作决议来看,预防性自卫被当时的国际社会所普遍认可,有关行动也仅因不符合预防性自卫权的行使条件而遭到拒绝。再次,有关预防性自卫的司法判例可以佐证预防性自卫的合法存在。1946年东京军事法庭明确认可荷兰对日宣战是在行使预防性自卫权;1946年纽伦堡军事法庭以德国军事行动不符合预防性自卫权的行使条件为由否认德国对挪威的军事进攻构成合法的预防性自卫,并重申预防性自卫权的行使要件。最后,有关预防性自卫的公法学家之学说也证明了国际社会对预防性自卫的认可。着名法学家西塞罗、格老秀斯、瓦特尔等均认为预防性自卫是合法的,联合国改革问题高级别名人小组、奥本海、麦克杜格尔,以及我国部分国际法学家也认为国家在面临紧迫的武力攻击威胁时有权采取预防性自卫行动。尽管由于各种原因,国际社会尚未形成有关预防性自卫的普遍实践,然而根据速成国际习惯法理论,只要国际社会就预防性自卫形成了比较明确和一致的共同法律观念,预防性自卫就可以构成国际习惯法。然而,考虑到国际法限制国家单边使用武力的总体发展方向,必须对预防性自卫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制,笔者认为应在一般性禁止预防性自卫的前提下,准许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作为一种例外情况合法存在。为防止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被滥用,须对其课以严格的限制条件,将其实施范围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之内。国际恐怖袭击威胁构成“武力攻击”威胁、恐怖袭击威胁真实存在、恐怖袭击威胁具有紧迫性、符合相称性标准是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实施的实质要件;及时向安理会报告则是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实施的程序要件。另外,针对国际恐怖组织的恐怖主义犯罪而实施的预防性自卫还必须征得所在国的同意。一般而言,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合法实施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虽然自卫国违反程序要件并不必然导致自卫行动不合法,但自卫行动的合法性将受到国际社会的质疑,甚至有可能成为自卫行为违反国际法的初步证据。现实中,国家滥施预防性自卫的案例客观存在。然而,由于预防性自卫缺乏完备的法律责任制度,受害国难以追究滥施预防性自卫的国家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滥施预防性自卫的行为也难以得到有效的遏制。构建预防性自卫滥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以“必要性”和“相称性”为判定标准,由安理会作为判定机构来判断国家武力反恐行为是否构成预防性自卫的滥用,并追究滥用国及其相关责任人的国际法律责任。滥用国承担国家责任的主要形式是停止不法行为和赔偿损失,滥用国拒不承担责任的,将面临安理会的经济、政治或军事制裁。代表国家的个人滥用预防性自卫构成国际犯罪的,可以通过国际刑事法院追究个人的国际刑事责任。此外,为防止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使用否决权逃避法律责任,国际社会可以通过联合国改革,如采用“被动弃权”方式排除当事国的否决权,从而使所有国家和个人滥用预防性自卫的行为均受到应有的惩罚。
闫巍[5](2011)在《军事技术伦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军事技术伦理何以可能?二战中由于核技术在军事和战争中的应用而引发的人和人之间,以及关涉人和社会之间、人和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突现。从近现代开始,特别是20世纪后随着以计算机和通讯技术为基础的科学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军事技术应用对人、社会和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不可逆的破坏性影响,进入了人们的伦理视野。作为军事技术、军事伦理、技术伦理共同的研究领域,军事技术引起的伦理问题,随着现代军事技术的变迁日益凸显。军事技术伦理有其存在的基础。战争工具受制于伦理是人类进化的结果。“暴力不是单纯的意志行为,它要求促使意志行为实现的非常现实的前提,特别是工具”[1]。作为战争手段,军事技术以物质和思维形式存在于战争全过程,是实现战争和解决利益矛盾的形式和重要手段,处理一部分人与另一部分人之间关系的极端手段,内在地蕴含着复杂多样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对军事技术、技术伦理、军事伦理的概念界定和相关分析,确认了三者之间存在着一个跨学科的军事技术伦理领域。军事技术伦理本质上是满足战争实现政治目的的需要所采用的武器及其技术手段而形成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伦理行为规范的总和。比起一般伦理、军事伦理、技术伦理,它具有更加鲜明的政治性、非强制的制度性、价值观上的特征。人类社会约束军事技术的研制和使用的伦理观念、原则和规范,就是军事技术伦理。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军事技术伦理不断规范完善。考察常规战、核战、信息战等不同战争样式,探索人类军事技术道德生活的特殊现象,分析现代军事技术引发的伦理现实的复杂性与传统伦理价值的规范性之间的矛盾,强调创新伦理与底线伦理相统一的行为规范对军事技术的制约和调节作用。提出建立对话协商,开展军事技术伦理教育,发挥国际公约的、联合国组织的、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为军事技术伦理的实现提供依据。
贾珺[6](2010)在《对贫铀武器危害论争的历史审视》文中研究说明在贫铀弹及其残留物是否威胁人类健康乃至生命的问题上,存在着共识,但更多的是关于危害程度、致病种类及机理等方面的论争。这些论争基本上是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客观上给大众带来了认识上的混乱。通过对贫铀弹危害论争的历史审视,作者梳理并分析了相关的论点与论据,进而提出应将人与环境的互动作为贫铀弹危害研究的基点。
袁俊[7](2008)在《美在伊拉克战争中大量使用贫铀弹》文中认为据美国国防部前不久对外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美英联军在伊拉克战争中使用了大量的贫铀弹(BDU)。美军的A-10攻击机发射了30万发炮弹,其中贫铀弹与普通炮弹的比例是5:1。以此推算,仅美军的A -10攻击机在伊拉克境内留下的贫铀弹残片即为75吨。此外,美英联军的坦克和装甲车也都装有贫铀弹。
杜怀强[8](2006)在《“非人道”的亚核武器贫铀弹》文中认为本文介绍了贫铀弹的特性与危害,重点分析了美国对贫铀弹的态度以及对未来战争中使用贫铀弹的前景,并提出了几点启示。
周翎[9](2005)在《贫铀弹:“国家恐怖主义”纵容下的环境杀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2月7日下午5点,瑞典斯德哥 尔摩文学院内,现年75岁的英国剧作 家,2005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 哈罗德·品特在录音讲话中,强烈抨 击了美英联军入侵伊拉克的行为。他 说,美国和英国“带到伊拉克的是酷 刑、集束炸弹,贫铀弹和无数无辜者 的死亡,但却声称要将民主和自由带 列中东”。品特将美英联军的行为痛 斥为“国家主义和土匪的行为”。 就在同一天,联合国秘书长安南 和英国总检察长哥德史密斯勋爵分别 收到一封指控英国首相布莱尔和美国 总统布什犯下“战争罪”的联名信函。 英国最着名的政治家、前工党议员托 尼·本,王室大律师迈克尔·曼斯菲尔 德和英国皇家学院院士道金斯教授和 品特等一大批社会名人联合署名,要 求联合国力查布什,布莱尔所犯下的 战争罪行,其中,“使用贫铀弹大量杀 伤平民并污染环境”被列为罪行之一。
顾康[10](2004)在《伊拉克战争危害生态环境》文中认为自然环境永远是战争的牺牲品。1991年的海湾战争制造了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生态灾难。就在其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还远未被估量出来的时候,2003年3月,一场规模更大的伊拉克战争从天而降,伊拉克、海湾地区乃至全球的生态环境因此雪上加霜。美国军方在战争初期曾宣称,这是一场能最大限度实现零伤亡的高科技战争,是一场"清洁"的战争。然而随着战局的深入,这场"清洁"战争呈现给
二、联合国评估贫铀弹危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联合国评估贫铀弹危害(论文提纲范文)
(1)贫铀武器再次引发国际关注(论文提纲范文)
1 贫铀的军事用途 |
1.1 贫铀弹与贫铀装甲 |
1.2 核武器部件制造 |
2 贫铀弹贻害问题国际诉讼 |
3 贫铀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
3.1 放射性污染 |
3.2 化学毒性 |
3.3 国际社会对贫铀弹贻害的争议 |
4 结语 |
(2)军事环境史视域下的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军事环境史的研究范式 |
第一节 军事环境史的缘起与形成 |
一、战争环境史的出现 |
二、军事环境史的形成 |
第二节 军事环境史与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 |
一、军事环境史的研究内容与意义 |
二、从军事环境史角度研究海湾战争的价值 |
第二章 海湾战争引发的全方位环境危机 |
第一节 战争准备阶段对生态的损伤 |
一、军事部署活动造成沙漠地表的破损 |
二、防御工事的构筑对土壤的危害 |
第二节 海湾战争对陆地环境的破坏 |
一、石油渗透对土壤的污染 |
二、地下雷场致使土质下降 |
第三节 海湾战争对海洋的污染 |
一、原油入海导致水质污染 |
二、石油倾泄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失衡 |
第四节 海湾战争造成了大气环境的恶化 |
一、油井大火对空气的污染 |
二、生化武器库的破坏对空气的毒化 |
第五节 海湾战争后的生态环境治理 |
一、艰难的战后环境损害评估工作 |
二、战后环境恢复和治理的有限进展 |
第三章 海湾战争对人的影响——海湾战争综合征 |
第一节 海湾战争综合征的出现 |
一、海湾战争综合征的症状表现 |
二、海湾战争综合征形成的原因 |
第二节 海湾战争综合征引发的争论及治疗情况 |
一、各方围绕海湾战争综合征的论争 |
二、海湾战争疾病的医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3)贫铀武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概述 |
2 环境中的贫铀污染 |
2.1 土壤样品中的铀含量 |
2.2 水中的铀含量 |
3 人员受贫铀照射 |
3.1 士兵受贫铀照射情况 |
3.2 贫铀对居民的影响 |
4 小结 |
(4)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基本思路、主要创新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概述 |
第一节 国际恐怖主义概述 |
一、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 |
二、国际恐怖主义的特征 |
三、国际恐怖主义的危害 |
第二节 预防性自卫的概念及其辨析 |
一、预防性自卫的概念 |
二、预防性自卫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第三节 预防性自卫的发展历程 |
一、20世纪之前的预防性自卫 |
二、20世纪至二战结束的预防性自卫 |
三、二战后的预防性自卫 |
第四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必要性 |
一、国际反恐的现实需要 |
二、弥补法律事后惩治的不足 |
三、弥补国际反恐合作的局限 |
四、弥补国家自卫和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的局限 |
第五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实施对象 |
一、国家恐怖主义行为 |
二、国际恐怖组织的恐怖主义犯罪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正当性 |
第一节 法律正当性概述 |
一、法律正当性的含义 |
二、法律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关系 |
第二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正当性争论 |
一、肯定说及其理由 |
二、否定说及其理由 |
第三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法理分析 |
一、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符合法的安全价值 |
二、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符合法的人权价值 |
三、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符合法的秩序价值 |
四、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符合法的正义价值 |
第四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
一、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成本收益与法的效率价值 |
二、既具有经济合理性又符合法的效率价值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合法性 |
第一节 国际法权利合法性的主要来源 |
一、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法 |
二、国际习惯法与国际条约的效力关系 |
第二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合法性争论 |
一、学界主要观点及其理由 |
二、主要观点之评析 |
第三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条约法依据 |
一、多边条约的规定 |
二、双边条约的规定 |
第四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国际习惯法依据 |
一、有关预防性自卫的国家实践 |
二、有关预防性自卫的国际组织决议 |
三、有关预防性自卫的司法判例 |
四、有关预防性自卫的公法学家之学说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实施要件 |
第一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实施的实质要件 |
一、国际恐怖袭击威胁构成“武力攻击”威胁 |
二、恐怖袭击威胁真实存在 |
三、恐怖袭击威胁具有紧迫性 |
四、符合相称性标准 |
第二节 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实施的程序要件 |
一、实施预防性自卫必须及时向安理会报告 |
二、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实施预防性自卫须征得所在国同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滥施预防性自卫的法律责任问题 |
第一节 国家滥施预防性自卫的案例 |
一、苏芬战争 |
二、美国轰炸苏丹药厂 |
三、伊拉克战争 |
第二节 滥施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判定 |
一、滥施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判定机构 |
二、滥施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的判定标准 |
第三节 滥用国和个人的国际法律责任 |
一、国家的国际法律责任 |
二、个人的国际刑事责任 |
本章小结 |
结语: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研究对中国的启示 |
一、中国可按国际法要求进行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 |
二、中国在预防性自卫制度构建中可作建设性贡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军事技术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现实背景 |
1.2.1 世界军事技术伦理现状 |
1.2.2 我国军事技术伦理现状 |
1.3 研究现状分析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概况 |
1.3.3 军事技术伦理维度研究趋势 |
1.4 研究思路、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1.4.1 研究的基本思路 |
1.4.2 研究的方法 |
1.4.3 主要创新点 |
2 军事技术伦理研究范式 |
2.1 军事技术、军事伦理与技术伦理 |
2.1.1 军事技术的界定 |
2.1.2 军事伦理的界定 |
2.1.3 技术伦理的界定 |
2.2 军事技术伦理的涵义 |
2.2.1 军事技术伦理的形成 |
2.2.2 军事技术伦理的内涵 |
2.2.3 军事技术伦理的特征 |
2.3 基于多层面的军事技术伦理框架结构 |
2.3.1 军事技术伦理的理论框架概述 |
2.3.2 政治层面上的军事技术伦理 |
2.3.3 制度层面上的军事技术伦理 |
2.3.4 价值层面上的军事技术伦理 |
2.4 基于多层面军事技术伦理原则 |
3 近代以来军事技术伦理发展的演进历程 |
3.1 常规武器战争时期的军事技术伦理发展 |
3.2 二战后核武器时期的军事技术伦理发展 |
3.3 当代高技术武器时期的军事技术伦理发展 |
4 多重战争样式的伦理制约分析 |
4.1 常规战的伦理制约分析 |
4.2 核威慑的伦理制约分析 |
4.3 信息战的伦理制约分析 |
4.3.1 军事信息技术发展引起的人权问题 |
4.3.2 网络战的伦理问题 |
4.3.3 心战引起的伦理问题 |
4.4 潜在性军事技术危险的伦理制约分析 |
4.4.1 潜在毁灭性军事技术 |
4.4.2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使用问题 |
4.4.3 机器人技术在军事领域的使用及其伦理问题 |
5 军事技术悖论分析与伦理规范 |
5.1 军事技术悖论及其化解 |
5.1.1 军事技术悖论与伦理规范制定 |
5.1.2 化解军事技术悖论的体制伦理建设 |
5.2 对话协商达成军事技术伦理的共识 |
5.2.1 对话协商的作用 |
5.2.2 创造对话协商的条件 |
5.3 军事技术伦理作用机制与实现途径 |
5.3.1 军事技术伦理的作用机制 |
5.3.2 开展军事技术伦理宣传 |
5.3.3 全球公约的建立与监督:以现有公约为例 |
5.3.4 联合国的作用 |
5.3.5 公众的作用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对贫铀武器危害论争的历史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一、 贫铀武器的种类、特性与使用 |
二、 贫铀武器危害论争的观点梳理 |
三、 历史审视与研究基点 |
四、联合国评估贫铀弹危害(论文参考文献)
- [1]贫铀武器再次引发国际关注[J]. 袁永龙,张馨玉,赵学林. 国外核新闻, 2021(02)
- [2]军事环境史视域下的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D]. 文静. 天津师范大学, 2020(08)
- [3]贫铀武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研究[A]. 闫寿军,陈亚君,梁和乐. 中国核科学技术进展报告(第六卷)——中国核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论文集第9册(核科技情报研究分卷、核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分卷), 2019
- [4]国际反恐预防性自卫研究[D]. 胡小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5]军事技术伦理研究[D]. 闫巍. 大连理工大学, 2011(06)
- [6]对贫铀武器危害论争的历史审视[J]. 贾珺. 军事历史研究, 2010(03)
- [7]美在伊拉克战争中大量使用贫铀弹[J]. 袁俊. 环球军事, 2008(17)
- [8]“非人道”的亚核武器贫铀弹[J]. 杜怀强. 国防科技, 2006(06)
- [9]贫铀弹:“国家恐怖主义”纵容下的环境杀手[J]. 周翎. 绿叶, 2005(12)
- [10]伊拉克战争危害生态环境[J]. 顾康. 绿叶, 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