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2年,我想对你说……(论文文献综述)
张金钢[1](2020)在《刑行交叉问题之乱象考察与处理进路》文中指出在一国的法律体系内,刑法与行政法可能产生相互交错、相互影响的现象。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行政犯被写入刑法之中,并且与行政规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纵观我国的刑法典,其中不少犯罪以违反行政法规设定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违反了行政法,始才有成立犯罪的之可能,至于犯罪行为的具体体现,也只能通过参阅行政规范才能加以明确;某些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被委任由相关行政机关以行政行为等方式加以补充,如行为人在侵害法益的行为之外,还必须满足未获取行政机关的许可、未遵守行政机关的命令甚至曾受到过行政机关的处罚等条件时方成立犯罪;还有不少条文将行政法中所规定的概念不加解释地直接写入刑法条文,而对这些概念的理解直接关系到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等核心概念的认定。因此,这些刑法条文就在实质上具有了“从属”于行政法律规范的特征。而在逐步迈进风险社会的今天,具有行政从属性的刑法条文已属于常态,广泛分布于交通犯罪、金融犯罪、环境犯罪、税收犯罪等领域中,势必在不久的将来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数量也会明显增长。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之下,运用法治思维和通过法治方式实现社会治理成为大势所趋,这其中公法规制占据主导地位刑法与行政法扮演者重要角色,如何更好的发挥两种公法规制方式的“合力”尚需进一步探讨。众所周知,刑法与行政法作为两个重要的部门法,在各自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行政犯被写入到刑法之中,并且与行政规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同时,刑法与行政法之间由于在违法性、责任承担、衔接适用上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状况,从而使得刑法与行政法的交叉问题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难题,正如德国学者克斯特林所说:“这是一个令法学者陷入绝望的问题”。从部门法的调整范围来看,可以说行政法几乎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作为保障法的刑法,则将行政法调整的大部分领域囊括其中,由此出现了刑法与行政法在调整范围上的重合,致使刑行规范冲突比较常见。赵春华非法持枪案、王立军无证收购玉米案、陆勇销售抗癌药案等之所以在全国范围内引发热议和讨论,正是因为未能妥当处理和协调好刑法与行政法的规定,致使在刑法上的评价结论在妥当性上往往受到公众的质疑。虽然这个问题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不少学者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是到目前为止,从规范的角度来看,刑法与行政法的界限仍然模糊不清;从审判实务的角度来看,刑事违法与行政违法仍然难以区分;从权利分界的角度来看,刑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界分标准仍不清晰;从实践角度来看,刑行衔接状况并不太理想。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手段,刑事法与行政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法律体系内部构成来说,这两种法必须形成一个协调一致、衔接有序的有机整体。合理界定刑罚权与行政处罚权的调整范围,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犯罪化趋势加强的形势下,如何平衡社会综合治理目标和刑法恪守谦抑性原则的矛盾成为刑法学者应当思考的命题。由于诸多主客观原因,我国刑罚权与行政处罚权在调整范围上存在着重叠与交叉现象,因而有必要清晰地界分两种不同性质公权力作用范围的基本领域。在合理界分两者权力作用范围的基础上,还应当妥当地将两者作必要的、良性的衔接,进而促使公权力的整体运行趋于平稳和正当。显然区分犯罪与行政违法的必要性,在于澄清刑罚权与行政处罚权的作用范围。而如此即牵涉行政法和刑事法层面的法律责任问题、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界限问题、立法层面的模式问题等诸多方面。故如何在理论与现实中寻找可以共赢的平衡点,在这一话题的研讨中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在选择参照系时,中国实践始终是最重要的立足点,利用理论如何能够说清楚中国的问题,则是新时代中国实践所应具备的刑法理论自觉,同时也是理论界的基本职责。刑法规范是一种结果,而不是一种前提,刑法要从社会中寻找。在这个意义上,刑法学不仅仅包括对刑法规范本身的研究,同样包括对刑事法律与社会控制的诸多方面的社会现象的研究。作为公法体系的两大支柱性部门法规范,刑法与行政法分别依托不同的权利载体来发挥并实现其功效。可以说,无论是从宏观角度来言,抑或是从具体上部门法的制度编制与构建,刑法与行政法所体现出的不同特点和相面是符合法律其内在发展规律,但这两大部门法如无法有效的开展对话与交流则是悖离目标的异化现象。因此,对于刑行交叉问题之乱象考察与处理进路的研究,在理论层面与实践向度上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基于这一思想,本文主要以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刑行交叉问题的诸多乱象出发,提出“规范保护目的”违法性判断标准,提倡刑法相对从属的判断立场,对刑行交叉现象诸问题做出科学回答。可以说刑法学是一门老而弥新的学科。晚近以降,随着德、日刑法理论的日渐涌入,体系性思维和问题性思维并重的研究方法开始得到关注和重视。与此同时,作为价值判断的学科,刑法学中的问题又似乎处处充满着辩论甚至对立的学术争论。近代刑法学的发展历程其实就是学派之争不断深化、求同存异的过程。本着体系性思考与问题性思考的立场,笔者选取了部分近年来刑行交叉问题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具有争议的若干问题为研究对象,并且分章节展开探讨。一方面力求阐发作者对于“刑行交叉之乱像考察与处理进路”这一热点问题的片段性思考;另一方面通过详尽的论证,也试图尽可能地展现当下刑法理论和实践对上述刑行交叉问题研究的最新进展情况。众周所知,刑法价值、刑法规范与刑法实践都各自表达了对确立刑法目的的重要意义,“刑法学是最精确的法律科学”,在研究刑行交叉问题的场合,唯有运用严谨的、精确的思维方式进行问题的精致思考,才能得出妥当的结论。沿循着上述思路,本文共分为六部分,这六部分内容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第一章,历史与演进:刑法与行政法交叉之考察,研究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理论证成。该部分研究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历史证成及价值证成,其中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历史证成主要研究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历史渊源和当代趋势。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价值证成主要从刑法与行政法的价值差异入手,到刑法与行政法在发展中价值归结的统一。第二章,交叉与关联:刑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之概述,该部分主要研究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概念及范围、刑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产生的原因、刑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的分类等问题。第三章,检讨与确立:刑事违法与行政违法界分之进路。该部分主要研究刑事违法性与行政违法性的界分、各种违法性判断立场之争鸣、“刑法相对从属性”基本立场之考察、判断规则之确立、规范保护目的之构建等问题。第四章,责任与衔接: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责任与处罚衔接问题。该部分主要研究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分野、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之缘由、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的实践乱象、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理论的反思。第五章,竞合与适用: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竞合的处理原则。该部分主要研究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竞合处理原则、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竞合处理原则的具体运用以及处理原则具体适上需要注意的问题。第六章,特殊与例外: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疑难问题探讨。该部分内容主要研究违法行政行为对犯罪构成的影响、行政规范变更对刑法效力的影响、行政规范冲突对犯罪的影响等刑法与行政法动态交叉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进行研究。这六部分集中体现了笔者在刑行交叉问题领域内的探索,不同章节所讨论的问题层重点不同:有的章节侧重理论分析,有的章节侧重于具体的司法实践,以求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郝嘉宇[2](2020)在《何玉茹小说主题流变论》文中研究表明何玉茹,当代文坛不事张扬的女作家,四十多年来孜孜不倦,产量丰富,创作生命力旺盛。纵观其文学历程,在时代语境与自身审美追求的互动作用下,何玉茹不断完成自我超越,并在变化之中保持其创作底色,做到了常与变的统一。本文绪论部分对何玉茹小说的研究现状进行整体概述,并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内容与创新点,指出本文的研究意义。第一章主要阐述何玉茹步入文坛之初,对文学怀有美好想象。本章分为两部分,其一,从个人生命体验出发,将女性的爱情和成长困境进行深刻解析;其二,书写在城乡矛盾下,处于交叉地带的青年,无一不面临物质生活、价值取向的碰撞。虽经现实社会的打击,但依然不离不弃,表现了80年代怀揣梦想的女性之普世价值观。第二章讨论步入20世纪90年代何玉茹的创作主题变化。从早期字里行间氤氲着诗情画意的美好,到现在探求复杂人性。转型时期,对生命价值的反思追问,将其写作推向深邃境界,对人与人之间若即若离关系的揭示为其小说增加韵味。第三章集中精力分析在新世纪,物质丰盈,精神空虚,心灵屏障林立,内心世界孤独,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形成精神症候,何玉茹对内心世界隐秘的思考,于当下浮躁的社会中,匠心独具。第四章重点探寻其创作在嬗变之中的精神坚守。对美好人性的守护,对平等的追求,对复杂多义创作理念的采纳是渲染其作品的文学底色。这些文学追求成为何玉茹多年在文坛独树一帜的支撑力量。结语部分,对何玉茹创作进行客观评价,并得出自己的结论。怀着对文学的虔诚,何玉茹多年来为读者捧出一部又一部呕心之作,并且不断完成自我超越,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在当代文学画卷上涂抹了绚烂的一笔。
李璐丹[3](2019)在《社会支持视角下小组工作介入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研究 ——以“爱康乐”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乳腺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近年来在我国呈现出发病率不断上升且发病年轻化的趋势。伴随现代医学技术的进步和治疗手段的不断提升,乳腺癌患者的存活率也不断提高。然而,乳腺癌及其治疗手段对患者身体、心理及社会层面产生的破坏依然没有得到足够关注。调查显示,乳腺癌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负性情绪,其中以抑郁情绪最为显着,而抑郁情绪会影响其康复效果和生存质量。因此,如何减轻并消除乳腺癌患者的抑郁情绪,对于该群体的身体、心理乃至社会生活的改善有着重要意义。本研究在社会支持理论的指导下,综合运用观察法、访谈法及问卷法,在客观、真实地呈现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表现的基础上,从中归纳总结有关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发生、发展的影响因素,并从理论层面对乳腺癌患者的抑郁情绪问题进行分析与评估。从小组工作方法出发,为乳腺癌患者构建支持网络,提供专业支持、情感支持与人际支持,满足乳腺癌患者在康复信息、情绪宣泄及人际交往方面的需要,进而达到缓解抑郁情绪的目的,并通过已形成的社会支持网络持续助力乳腺癌患者成员间互助功能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笔者依据本小组工作实践与研究发现,不同年龄层次的乳腺癌患者在康复期需求存在差异,老年乳腺癌患者康复需求聚焦在身体康复及生活质量提升方面。同时,研究结果显示,社会支持视角下的小组工作能够有效减轻乳腺癌患者的抑郁情绪,其中专业、情感与人际是重点介入维度。此外,笔者从本研究中探索并提炼出服务于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的有效服务模式,即在运用社会支持理论介入乳腺癌患者服务中,要注重社会支持主体的多主化互动、社会支持方式的多学科融合与社会支持过程的多动力维系,以期为乳腺癌患者提供更加有效、适切的服务,为乳腺癌患者的康复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唱思迪[4](2020)在《大学新生适应性教育与社会工作介入的实务研究 ——以E大学新生成长营项目为例》文中指出大学是人生重要的转折点,对于大学新生来说,由于所处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入学初期可能会因为不适应新的环境而产生各种问题。如果这些适应性问题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解决,不仅会影响新生当下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还可能对其整个大学生涯产生负面影响。随着大学新生适应问题的日益普遍,高校也越来越重视新生的适应性教育,但新形势下高校原有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亟需寻找新的工作方法,这为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E大学长期以来重视新生入学期间的适应性教育工作,各学院结合自身特色进行了诸多尝试,其中S学院自2007年以来依托社会工作专业开展的新生成长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由此,为了更加有效地展开新生适应性教育工作,E大学学生工作部依托专业社会工作,统筹其他学生工作系统,为2018级全校新生开展新生成长营项目,旨在帮助新生更快更好地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笔者以参与式观察的方法深入到新生成长营的项目实践中,对新生适应性教育中社会工作介入的实务过程进行研究,对“与你同行”新生成长小组从筹备到结束的整个发展过程进行描述、分析和反思。研究发现,首先,大学新生在新的环境中由于缺少必要的社会支持而产生了一系列适应性问题,从社会支持的不同来源和内容来分析,主要包括由于学校新生适应性教育的匮乏导致新生学习和生活的客观信息支持不足,由于人际关系互动的缺乏导致新生获得的情感支持不足。其次,在社会支持理论的指导下,专业社会工作通过介入新生的同辈支持网络,提高了新生获取社会支持的能力和水平,能够帮助新生在实际生活中有效应对适应性问题,提高适应能力。根据评估结果,88%的新生认为小组的介入能够有效地帮助他们提升适应能力,这体现了社会工作的介入具有较强的实效性。最后,笔者试图从新生成长营的实务研究中总结社会工作介入大学新生适应性教育的一般方式,即以互惠模式小组工作的专业方法为依托,以朋辈辅导的形式为实践策略,以小组动力为过程作用机制,将同辈支持作为中介因素,通过提升新生的同辈支持水平,促进其适应问题的解决和适应能力的提升。同时,在此基础上对学校社会工作在高校的发展进行展望。
陈银超[5](2019)在《杭州市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因素与成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共文化在人类社会形成之时便已存在,公共文化设施也一般设立在聚落中心区,方便聚落居民日常活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公共文化设施数量及种类亦不断增加,政府也逐渐重视能够化育人、陶冶人的公共文化。根据对公共文化空间演变特征的研究,可以找寻公共文化发展规律,对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布局优化有着借鉴意义。首先,对下城区背景沿革、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梳理,以下城区政区稳定为前提,以重大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为时间节点,对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历程进行分期研究,将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历程分为三个阶段:1997年-2002年为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传统期,2003年-2010年为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繁荣期,2011年至今为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拓展期。其次,对城市公共文化空间进行分类,主要以国家用地分类标准进行划分,本文将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分为图书博览空间、文化活动空间、体育运动空间、艺术文化空间、绿地广场空间五个类型,并阐述其演变特征。结合当下时代背景以及空间演变理论,从经济、政治、地理、交通、外部等五个因素对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最后,根据空间指数、问卷调查等方式分析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现状布局,并对不足之处其提出优化对策:○1重视经济发展,为公共文化设施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加快缩短南北发展差距,重视绿地广场建设;○3政府应加强公共文化发展观念;○4积极推动公共交通发展,改善道路交通网络;○5提供多种类型公共文化活动;○6利用数字技术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发展质量,并推动个性化发展;○7完善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8加强管理考核力度。
刘迎迎[6](2019)在《短视频构成作品的独创性标准探析》文中提出随着短视频和信息网络的蓬勃发展,短视频的着作权保护问题也接踵而来。短视频的跨平台传播引得短视频服务平台和短视频制作者纷纷提起了诉讼,作品的独创性问题是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之时的核心。然我国法律并未对作品的独创性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使得司法实践在适用法律之时出现了困境,对短视频该适用何种独创性标准是本文探讨的重点。作品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的、可复制的具体表达,作品展现的是作者的思想,思想是表达的根本,思想上的差异必然导致作品表达的差异,尽管作品表达方式和类型千变万化,但所有创作形式,判断其是否构成作品的核心就是独创性,而这其中对是否独立完成以及创作高度的判断是短视频构成作品的独创性标准的核心和关键。文章通过对我国立法以及学者对作品独创性标准不同看法的分析结合利益平衡原则、我国网络环境现状和短视频自身的特点得出短视频构成作品的独创性标准应是:独立创作+最低限度的创造性,只要作品体现了某种程度的取舍、选择、设计等个性,即具有独创性。探讨实践中针对短视频作品独创性的争议问题,得出短视频平台的制式效果和视频长短均不会影响短视频作品独创性认定的结论。
张雯,朱阁[7](2019)在《侵害短视频着作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和主要问题——以“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短视频蕴含商业价值、满足公众多元化表达需求,法院应持谨慎积极的态度审理好相关案件。运用好独创性标准的弹性合理界定短视频构成作品的界限,如果短视频体现了制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则可以认定其具备独创性。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指导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平衡个案中双方的利益,既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指明方向,又有利于当事人乃至公众善意观念的养成。技术应用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应该看这项技术应用在具体案件中是如何使用的,推进技术应用的规范化工作,是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救济和解决法院认定难等实践问题的出路之一。
施瑞婷[8](2018)在《情感体制视阈下情感社会化话语的嬗变 ——基于一个情感教育栏目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代社会情感感受与表达规则失范、社会心态失调等问题层出不穷,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我国几度社会转型的历史实情来看,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的变迁都会深层次地影响处于时代洪流中的个体情感,情感社会化研究便发轫于此。社会化是由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情感社会化不仅是个体社会化过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且是社会生产与再生产自身的重要机制,对情感社会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首创性地在情感体制的研究视角下,历时性地剖析了我国不同社会历史背景下情感社会化问题的复杂性、差异性和多变性。通过选取跨越五十年历史的《中国少年报》上“知心姐姐”相关栏目的全样本作为研究材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历时性内容分析法,展开纵向和横向的多角度探讨,本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理想主义情感体制,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主导性情感体制。在这一情感体制下建构起了一整套“集体至上”的情感社会化话语,主要特征是情感色调以“勇敢”为主,集体主义情感主旋律突出,情感趋向两极化、片面化,许多情感都被摆在了对立的位置上,目的在于烘托、强化以及反衬集体主义情感。围绕这套话语有着相应的话语实践,重点在于对个体与集体的情感关系的处理。集体主义情感大于一切,家庭功能政治化。对少年儿童与对成年人的情感社会化的期待并无明显分别。具体的情感教育方式首先是自我反省,接着对有益于情感社会化话语的情感进行潜移默化地渗透,以及采用反衬手法进行强化。对于不符合话语要求的情感,同样采用反衬法凸显其错误性,并利用个体和集体的情感关系,进行集体性的批判以及夸大危害性的后果,直至将其扭转。现实主义情感体制,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主导性情感体制。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经济腾飞,对国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教兴国”战略使认知教育成为国民教育中最受重视的内容。与此相应,“集体至上”的情感社会化话语式微,理想主义的狂热回归现实主义的理智。在此历史情境下形成的现实主义情感体制建构起了一套“理智至上”的情感社会化话语。这套情感社会化话语实践的重点,在于处理个体与互动性重要他人之间的情感关系。由于核心家庭在情感教育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亲情之爱重新回到情感社会化话语中,情感色调以“爱”为主。少年儿童成为情感教育中最受关注的群体,情感教育方式虽种类繁多,但总体呈现出工具理性的特征,被理智对待的情感若是能够促进认知教育的发展,社会化过程就完成了。若还不能,则需经由自省,辅以采取其他的教育方式重复这一过程,进行情感的再社会化。自我主义情感体制,是二十一世纪以来的主导性情感体制。这种情感体制建构起了一套系统的“快乐至上”的情感社会化话语。“理智至上”的情感社会化话语由于引起许多负面情感而逐渐式微,社会对正面情感的呼吁加强,因此,这种情感体制的情感色调以“快乐”为主。对“快乐人生三句话”及相应的“快乐人生的36个好朋友”的建构,完整地诠释了这套话语的内涵。随着情感逐渐“被看见”,不再依附于其他,情感指涉个体、回归自身。话语实践所处理的主要是个体与自身的情感关系,情感涉及的环境不再局限在日常生活范围内,还涉及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少年儿童的情感得到进一步彰显。情感成为情感教育的核心,对于负面情感往往采取“以情育情”的方式进行情感教育,促使其转化为有益于“快乐人生”的正面情感。如难以转化,则会选择忽视、忍耐、遗忘、向内归因等方式进行排解。若起初体验到的是正面情感,也要经由自我反省,判断其是否符合主流价值观。如不符合,还需通过情感教育进行再社会化,以达成“快乐人生”的目标。三种主导性情感体制之间是一种交叉渐进的关系。随着情感体制的变迁,情感社会化的话语建构及实践亦在不同方面发生了许多变化,为一个时期的情感意涵、情感序列、情感关系以及情感教育等定下基调。情感教育方式从极端化转向人性化,原本受到压制的个体情感日益得到关注,个体与自身的情感关系成为情感社会化话语处理的核心关系,代际关系也发生了颠覆性的转变,这些都反映出社会的个体化趋势。但是,鉴于我国文化一直非常重视情感,即便是在日益开放和多元化的时代,也体现出强烈的试图将情感予以规训的冲动和要求。通过“知心姐姐”形象的创立,促使受众与其产生情感联结,其目的还是为了进行情感教育,强调情感的统一性,强化情感社会化话语。国家意志以及工具理性在每个时期都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其对情感规训的影响力,高度简化的情感判断与向内归因的情感教育方式也始终存在。情感社会化话语还具有代际传递效应。研究最后分析了对情感社会化话语的过度内化可能带来的情感问题,指出情感或许是政治、经济、社会等外在结构性因素之外,引发情感体制本身更迭变化的内在推动力,由此探讨了情感体制转向的新趋势。研究最终落脚于对中国社会变迁的理解,解释这些变迁及其机制是如何通过曲折的历程影响当代中国人的生存境况、生存体验和生活感受的,并试图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个体与社会两方面提出处理社会情感问题的建议,且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总体而言,在情感体制视阈下探讨情感社会化问题不仅能够帮助人际沟通与代际间的理解,更有助于将历史照进现实,为洞悉时代的命运与精神提供参考,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情感社会化是连接看似个体层面的情感与整体层面的社会结构之间的桥梁,唯有从个体与社会两个层面都通过良性循环的方式解决情感问题,才能形成真正的“好社会”。
张贤[9](2016)在《深圳市中学化学教师职业倦怠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很多国内外研究表明,目前教师职业倦怠已经是教师身心健康最大的威胁之一。职业倦怠对教师日常教学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为了能够更有效地减少职业倦怠对课堂教学行为的危害从而保证教学活动的有效进行,对教师职业倦怠的研究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本研究的主要问题是:(1)深圳市中学化学教师有无职业倦怠感?严不严重?(2)深圳市中学化学教师的职业倦怠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有没有影响?(3)如果职业倦怠对教师课堂行为有影响,那么倦怠感的影响因素有哪些?(4)这些影响因素中哪些是主要因素,哪些是次要因素?(5)如何降低深圳市中学化学教师职业倦怠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的影响?本研究以深圳市中学化学教师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文献综述法和课堂观察法进行研究。本论文的研究结论如下:1、教师职业倦怠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影响:教师职业倦怠感较高的中学化学教师在课堂教学行为表现会比教师职业倦怠感较低的中学化学教师差,具体体现在使用化学名称和术语不够规范,语言不够精炼、实验不够规范细致等。课堂教学行为中的基础行为和技艺行为都和教师职业倦怠感有显着性负相关,职业倦怠感对教师的技艺行为(导入、讲授、展示、演示、板书、结课等)的负向影响最多,对教师课堂教学的基础行为(如语言、体态)的影响次之,与维系行为(规训、维持课堂纪律、保持注意力)不存在显着性相关。教师职业倦怠较高的化学老师在上课时在语速、语调和节奏的处理上没有职业倦怠感较低的化学教师处理得到位。在使用化学名称和术语的正确性方面,职业倦怠较低的教师会更加规范。教师职业倦怠感较低的教师比教师职业倦怠感较高的教师无论在总板书次数、互动性提问、分组实验和实验装置和原理的推导都多。2、影响中学化学教师职业倦怠感的因素有学生因素、教师自身因素、社会因素以及教师应对策略。(1)学生因素分析得出:四个学生因素与教师职业倦怠之间的关系,影响最大的是学业状况,其次是学科兴趣和学生的不良行为问题,学生因素的师生关系对教师职业倦怠感的影响不大。(2)从教师自身因素分析得出:教师工作所在地区宝安区的教师的职业倦怠感高于其他区。硕士学历的中学化学教师的职业倦怠感较为严重,大专学历的次之。产生教师职业倦怠的未婚教师比已婚教师多。教龄6到10年的教师与16到20年的教师的职业倦怠感高于其他教龄阶段的中学化学教师。(3)从社会因素分析得出:工作负担越重,学校管理氛围越不民主、看不到教师职业发展的空间、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越大,教师职业倦怠越严重。职业发展越好、家庭关系越和谐,职业效能感越高。(4)从应对策略分析:面对压力和困难,采用积极面对或者寻求别人帮助策略的化学教师的职业倦怠可能性低,而采用忍耐合理化策略和自责逃避策略的中学化学教师职业倦怠则可能性高。在此研究的基础上分析解决办法,对此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教师个体的努力,二是建立家校的支持网络,三是改进学校机制。为教师职业倦怠的研究以及教师职业培养提供参考。
傅贤国[10](2016)在《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系2012年我国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在第56条第3款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创设该制度之初衷乃是在于规制恶意诉讼,并为因不可归责于己之事由未参加原诉但民事权益遭受因此而作出的错误生效裁判、调解书损害之案外第三人提供事后的程序保障。尽管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尚有争议,甚至有人将之视为错误的立法,但由于短期内不可能再对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作立法修改或调整,故从立法的严肃性和司法对既有法律规则适用的不可选择性和严谨性之角度而言,对之重新进行及时、系统的定义,梳理其基本原理和制度功能,明确其内部构造,界定其与相关制度之关系,并构建配套措施,从而实现该项制度的“软着陆”且取得应有的司法成效才是当务之急。基于这一明确的“学术命题”,本文将“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全文除了绪论和结论,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概述。首先,重新界定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所确立制度的概念。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法解释》等法律及司法解释规范中,案外人、利害关系人、诉讼第三人及案外第三人之概念混用、交叉之情形不在少数,故而对之及时予以界定和澄清实为必要。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通过文本解释和语义分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所确立制度之概念界定为“诉讼第三人异议之诉”而非“第三人撤销诉讼”。但如此界定系将原告范围限定于诉讼第三人之结果,并不利于发挥该项制度之应有功能。鉴此,须将原告范围由“诉讼第三人”拓展为“案外第三人”始为恰当;同时,应将《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所确立制度的概念界定为“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其次,对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在形式要件方面,明确了原、被告之基本内涵,对如何理解“知道或应当知道”以及“六个月”的时限要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可提起异议之诉之案件范围进行了初步分析,对管辖法院之确定提供了具体思路;在实质要件方面,论述了程序参与之重要性并提出应为欠缺程序参与之案外第三人提供特别的司法救济,阐释了判决、裁定错误作为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对象之合理性以及案外第三人对其主张的生效裁判错误应承担之举证责任,并对如何理解“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表明了观点。再次,论述了立法增设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必要性与正当性。现有诉讼参加制度、(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另行起诉制度、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和执行标的异议之诉四种制度均有所不足,而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因有助于弥补四种制度之不足而具有必要性;增设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正当性在于有利于弥补判决效力扩张至给案外第三人造成之不利益、矫正当事人主义之固有缺陷并为案外第三人提供事后的程序保障。第二章 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法理基础。首先,阐述了与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相关的原则与规则。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之确立,当以纠纷的一次性解决为首要原则;在当事人恒定原则之下,基于既判力主观范围相对扩张原则,案外第三人之民事权益极有可能遭受生效裁判之不利影响,故而对于未受程序利益保护之案外第三人显有设置特别救济程序之必要;从法的安定性之例外规则角度加以审视,生效裁判、调解书确实存在错误的,亦应予以及时纠正。其次,论证了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之目的。域外考察发现,法国“第三人异议”制度之目的较为单一,仅具突破原审判决既判力之效果;我国台湾地区“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之预设目的在于补强生效判决对第三人不利影响之法理正当性,实现程序保障、统一解决纷争之机能,并防止本诉之判决效力于事后被诉请撤销或变更;澳门地区“基于第三人反对而提起之上诉”制度之目的在于遏制恶意诉讼、对未受事前程序保障之第三人提供事后程序保障之机会。最后,论述了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之功能。简言之,当事人主义对案外第三人之民事权益有潜在危害,而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能有效弥补之;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的错误生效裁判、调解书,都有望借助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得到纠正;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还有助于为案外第三人提供完善的程序保障,且对恶意诉讼有着规制作用。第三章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之域外考察及其启示。首先,对英美法系的考察发现,英美法系更强调提供事前的程序保障,即通过相对完善的审前诉答程序、第三人诉讼制度和衡平法诉讼程序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使大多数诉讼主体都能获得充分的程序利益保障。由于事前程序保障并非尽善尽美,仍有提供一定的事后程序保障之需要,为此,英美法系在既判力规则之下确立了直接抗辩与附带抗辩两种模式以及对生效裁判的特殊救济规则。其次,对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考察发现,法国、我国台湾地区和澳门地区均为民事权益遭受生效裁判损害之案外第三人提供了特别的事后性救济机制,虽然名称各异,但仅是对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不同表述而已;相较而言,我国的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在立法体例、立法理由、原告范围、起诉之前提条件、诉讼对象与诉讼目的以及起诉时间等方面都与法国的“第三人异议”、我国台湾地区的“第三人撤销诉讼”和澳门地区的“基于第三人反对而提起之上诉”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同样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德国、日本、意大利,则通过赋予案外第三人申请再审权,替代了前述法国、我国台湾地区和澳门地区所提供的特别事后性救济机制。最后,对法国、我国台湾地区和澳门地区的立法在诉讼要件、案件范围、法律效果、诉讼程序和制度界限等方面对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启示进行了总结。第四章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相关问题之适用。首先,探讨了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立案工作之现状和应有之对策、建议。从实例出发,分析了导致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立案工作之困境的原因大致包括立案机制不明确、立案标准不清楚、“民事诉讼案由规定”滞后、起诉主体之识别标准缺失、诉讼客体之范围存在分歧以及“民事权益受损”之内涵尚显模糊;提出了应从立案工作机制之选择、立案审查原则之确立、立案审查对象之明确、救济方式是否得当之判断、原告是否适格之界定以及裁判文书是否生效、可撤销并有错误之查明等方面来完善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的立案工作;为了便于司法实践中之具体操作,还提出了从审查方式、审查期限、审查主体、案由案号的确定、诉讼费用的收取等方面来构建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立案审查程序。其次,论述了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的适格原告之应有范围,认为“案外第三人”除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之外,还应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民事权益遭受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损害之第三人。与此同时,对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的适格被告问题进行了思考,指出现行法将原审当事人作为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共同被告,主要是出于形成完整的诉讼构造(即“两造具备”)之考虑,主张应在区分导致生效裁判、调解书错误之不同原因的基础上,将原审当事人列为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被告或第三人。再次,对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之关系,尤其对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并入再审程序可能引发之管辖、并入时间段、程序选择以及中止执行与执行回转等问题进行了思考。更次,对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案件范围进行了分析,认为现行法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裁定导致案外第三人民事权益损害的情形排除在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案件范围之外,乃是不当固守程序法理中二元分离适用论之结果。基于程序法理交错适用之理论,案外第三人之民事权益遭受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损害的,不仅有提起异议之诉之必要性,同时也具有可行性。最后,对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案件之审理方式、审判组织形式、审理内容以及裁判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五章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配套制度之构想。首先,简要叙述了当事人恒定主义之内涵及其意义,并探讨了强化我国当事人恒定主义之具体思路;其次,简要叙述了诉讼承继之内涵及其意义,并提出了构建我国诉讼承继制度之基本思路;再次,简要叙述了当事人诉讼告知制度之内涵及其意义,并指出了在我国创设当事人诉讼告知制度应注意的问题;更次,简要叙述了法院依职权通知参诉制度之意义,并分析了改革与完善我国法院依职权通知参诉制度之具体构想;最后,从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之完善、对滥用诉讼权利之惩戒措施的明确两个方面论述了如何细化对案外第三人滥用诉讼权利之规制。
二、2002年,我想对你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2年,我想对你说……(论文提纲范文)
(1)刑行交叉问题之乱象考察与处理进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导言 |
一、问题的缘起与提出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
四、研究的主要方法 |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历史与演进:刑法与行政法交叉之考察 |
第一节 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历史证成 |
一、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历史考察 |
二、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当代趋势 |
第二节 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价值证成 |
一、刑法与行政法价值的差异 |
二、刑法与行政法在发展中价值归结的统一 |
第二章 交叉与关联:刑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之概述 |
第一节 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
一、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概念 |
二、刑法与行政法交叉案件的构成要素 |
第二节 刑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产生之原因 |
一、刑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产生之理论因素 |
二、刑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产生之规范因素 |
三、刑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产生之现实基础 |
第三节 刑法与行政法交叉问题之类型化划分 |
一、刑法与行政法的静态交叉 |
二、刑法与行政法的动态交叉 |
第三章 检讨与确立:刑事违法与行政违法界分之进路 |
第一节 刑事违法性与行政违法性概述 |
一、刑事违法性概述 |
二、行政违法性概述 |
第二节 违法性判断立场之争鸣 |
一、传统学说:刑法从属性立场与刑法独立性立场之意涵与检讨 |
二、新近学说:相对从属性立场与相对独立性立场之诠释与差异 |
三、立场提倡:刑法相对从属立场之确立 |
四、判断规则:依据规范保护目的之异同的判断方法 |
第三节 规范保护目的之构建 |
一、规范保护目的之学理诠释 |
二、规范保护目的概念之本体解构 |
三、规范保护目理论与相关概念之关联 |
四、刑法规范保护目的解释观的应然取向 |
第四章 责任与衔接: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责任与处罚衔接问题 |
第一节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分野 |
一、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之概念 |
二、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之联系 |
三、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之区别 |
第二节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之缘由 |
一、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在调整对象上之重合性 |
二、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在作用上之差异性 |
第三节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的实践乱象 |
一、罪不当罚 |
二、罚不当罪 |
第四节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理论的反思 |
一、刑事优先原则的理解 |
二、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反思 |
第五章 竞合与适用: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竞合的处理原则 |
第一节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竞合处理原则 |
一、处理原则之理论聚讼 |
二、合并适用原则 |
第二节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竞合处理原则的具体运用 |
一、先刑后罚之适用 |
二、先罚后刑之适用 |
第六章 特殊与例外:刑法与行政法交叉的疑难问题探讨 |
第一节 违法行政行为对犯罪构成的影响 |
一、行政行为效力之于法院的约束力 |
二、国内外制度之借鉴 |
三、规则之构建 |
第二节 行政规范变更对刑法效力的影响 |
一、行政规范变更与刑法规范变更的关系 |
二、行政规范之行为变更对刑法溯及力的影响 |
第三节 行政规范冲突对犯罪的影响 |
一、规范冲突应考虑的因素 |
二、规范冲突的处理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致谢:感恩之心永怀 |
(2)何玉茹小说主题流变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20世纪80年代:对高远理想的向往 |
第一节 内在精神的渴望 |
一、传统女性欲实现自我价值的事与愿违 |
二、现实生活与理想爱情难以兼得 |
第二节 外在环境的追逐 |
第二章 20世纪90年代:世俗人生的回归 |
第一节 个人:日常生活中生命意义的追问 |
第二节 个人与他人:万花筒中的神秘联结 |
第三章 21世纪之初:沉入内心的精神探觅 |
第一节 孤独世界中的突围摸索 |
第二节 物质与精神的博弈 |
第三节 传统与现代的碰撞 |
第四章 主题嬗变中的坚守 |
第一节 美好人性的执着守护 |
第二节 对于平等的追求 |
第三节 实中见意:复杂多义的创作理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3)社会支持视角下小组工作介入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研究 ——以“爱康乐”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乳腺癌对患者的影响相关研究 |
1.2.2 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的相关研究 |
1.2.3 社会工作介入乳腺癌患者的相关研究 |
1.2.4 社会支持与乳腺癌患者相关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概念界定 |
1.3.1 乳腺癌患者 |
1.3.2 抑郁情绪 |
1.3.3 社会支持 |
1.4 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 |
1.4.1 理论内涵 |
1.4.2 契合性分析 |
1.4.3 研究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场域的选取 |
1.5.2 研究对象的选取 |
1.5.3 研究方法的选择 |
第2章 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问题分析与评估 |
2.1 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的现实呈现 |
2.1.1 躯体不适 |
2.1.2 情绪消极 |
2.1.3 兴趣丧失 |
2.1.4 信心缺乏 |
2.1.5 自我评价低 |
2.2 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问题的影响因素 |
2.2.1 身体层面:破坏与失控 |
2.2.2 情绪层面:恐惧与担忧 |
2.2.3 人际层面:疏离与封闭 |
2.3 社会支持视角下的乳腺癌患者需求评估 |
2.3.1 专业支持欠缺:康复知识匮乏、疾病认知偏差 |
2.3.2 情感支持薄弱:自我疏解受阻、抑郁情绪积压 |
2.3.3 人际支持弱化:社会交往单一、生活信心不足 |
第3章 乳腺癌患者问题的小组方案设计 |
3.1 小组工作方法的选择 |
3.1.1 小组工作方法介入的必要性 |
3.1.2 小组工作方法介入的可行性 |
3.2 小组设计 |
3.2.1 小组活动目标 |
3.2.2 小组性质与特征 |
3.2.3 小组组员的招募与确立 |
3.2.4 小组工作介入策略 |
3.2.5 小组活动内容 |
第4章 乳腺癌患者问题的介入过程分析 |
4.1 抑郁情绪之澄清:提供专业支持,理性应对疾病 |
4.1.1 明确小组目标,初步建立关系 |
4.1.2 营造支持氛围,接纳抑郁情绪 |
4.1.3 提供康复知识,搭建专业支持 |
4.1.4 小组初期过程分析 |
4.1.5 小组初期小结 |
4.1.6 小组初期反思 |
4.2 抑郁情绪之释放:提升情感支持,疏解抑郁情绪 |
4.2.1 促进自我表露,释放抑郁情绪 |
4.2.2 强化情感支持,重建积极情绪 |
4.2.3 小组中期过程分析 |
4.2.4 小组中期小结 |
4.2.5 小组中期反思 |
4.3 积极情绪之巩固:强化人际支持,增强生活信心 |
4.3.1 强化人际支持,巩固积极情绪 |
4.3.2 促成支持网络,增强生活信心 |
4.3.3 小组终期过程分析 |
4.3.4 小组终期小结 |
4.3.5 小组终期反思 |
第5章 小组成效评估 |
5.1 小组过程评估 |
5.1.1 社工的自我评估 |
5.1.2 督导的评估 |
5.1.3 服务过程及内容评估 |
5.2 小组结果评估 |
5.2.1 小组服务对象的前后测情况分析 |
5.2.2 小组成效调查问卷及访谈分析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 |
6.1.1 不同年龄层级的乳腺癌患者康复需求存在差异 |
6.1.2 专业、情感、人际是乳腺癌患者的重点介入维度 |
6.1.3 社会支持视角下的小组工作介入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有效 |
6.2 小组工作介入乳腺癌患者的服务模式探索 |
6.2.1 社会支持主体的多元化互动 |
6.2.2 社会支持方式的多学科融合 |
6.2.3 社会支持过程的多动力维系 |
6.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小组成效自评问卷 |
附录2: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访谈提纲 |
附录3:SDS抑郁自评量表 |
(4)大学新生适应性教育与社会工作介入的实务研究 ——以E大学新生成长营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对大学新生适应性问题的研究 |
1.3.2 国外高校新生适应性教育的策略 |
1.3.3 国内对大学新生适应性问题的研究 |
1.3.4 我国高校新生适应性教育及社会工作的介入 |
1.3.5 文献述评 |
1.4 核心概念 |
1.4.1 大学新生适应 |
1.4.2 同辈群体 |
1.4.3 社会工作介入 |
1.5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大学新生适应性教育中社会工作介入的理论和方法 |
2.1 理论视角:社会支持理论 |
2.1.1 社会支持理论的内涵 |
2.1.2 社会支持理论的实践 |
2.2 介入方法:小组工作 |
2.2.1 互惠模式的小组工作 |
2.2.2 朋辈辅导的实践策略 |
2.3 分析工具:小组动力 |
2.3.1 小组动力的基本内涵 |
2.3.2 实务过程的分析框架 |
第3章 大学新生适应性教育中社会工作介入的前提和基础 |
3.1 社会支持的缺失与新生适应性问题 |
3.1.1 适应性教育的匮乏与客观支持缺乏 |
3.1.2 人际关系互动不足与情感支持缺乏 |
3.2 基于现实需求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案 |
3.2.1 小组介入目标 |
3.2.2 小组介入内容 |
3.2.3 小组的结构性因素 |
3.3 小结:需求的界定与小组动力输入 |
第4章 大学新生适应性教育中社会工作介入的实务过程 |
4.1 从认识到熟悉:关系的建立与发展 |
4.1.1 小组关系的初步建立 |
4.1.2 小组沟通方式的转变 |
4.1.3 小组成员关系的加深 |
4.2 从个人到集体:关系的融合与凝聚 |
4.2.1 优化沟通方式,促进集体融合 |
4.2.2 完成团体任务,增强班级凝聚 |
4.2.3 初步生涯规划,引发互助意识 |
4.3 从小组到现实:关系的巩固与延续 |
4.3.1 强化自助互助行为 |
4.3.2 扩大同辈关系网络 |
4.3.3 引导现实情感表达 |
4.4 小结:实务的推进与小组动力整合 |
第5章 大学新生适应性教育中社会工作介入的评估与反思 |
5.1 过程评估 |
5.1.1 精细化活动安排与组员参与积极性 |
5.1.2 协同领导工作模式与小组发展效能 |
5.2 结果评估 |
5.2.1 良好的服务体验与可持续的小组态度 |
5.2.2 同辈互动关系建立与互助支持网络结成 |
5.2.3 显性适应问题解决与隐性适应能力提升 |
5.3 实务反思 |
5.3.1 督导员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
5.3.2 评估设计有待完善 |
5.4 小结:目标的达成与小组动力输出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创新与不足 |
6.2.1 创新之处 |
6.2.2 研究不足 |
6.3 未来展望 |
6.3.1 促进新生成长营常态化发展 |
6.3.2 建立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
6.3.3 发挥社会工作提升大学生非专业能力的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5)杭州市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因素与成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2 研究综述与概念界定 |
2.1 国内外研究概况 |
2.1.1 国外研究概况 |
2.1.2 国内研究概况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文化设施 |
2.2.2 公共空间 |
2.2.3 公共文化空间 |
2.3 理论基础 |
2.3.1 空间形态演变相关理论 |
2.3.2 空间均衡理论 |
2.3.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4 述评小结 |
3 杭州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的时空定位 |
3.1 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阶段划分 |
3.2 下城区研究区域划分 |
3.3 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类型划分 |
4 杭州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
4.1 杭州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特征 |
4.1.1 杭州下城区1997-2002 年公共文化空间演变 |
4.1.2 杭州下城区2003-2010 年公共文化空间演变 |
4.1.3 杭州下城区2011-2017 年公共文化空间演变 |
4.2 杭州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因素分析 |
4.2.1 城市经济因素对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 |
4.2.2 城市政治因素对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 |
4.2.3 城市地理因素对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 |
4.2.4 城市交通因素对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 |
4.2.5 城市外部因素对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 |
4.3 研究小结 |
5 杭州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成效评价 |
5.1 杭州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指数评价 |
5.1.1 公共文化空间评价指标 |
5.1.2 杭州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指数评价 |
5.2 基于社区居民满意度的公共文化空间评价 |
5.3 研究小结 |
6.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7 总结与展望 |
7.1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7.1.1 主要创新点 |
7.1.2 不足之处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录 |
表录 |
附录 |
致谢 |
(6)短视频构成作品的独创性标准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作品独创性的一般性认定标准 |
第一节 域外独创性规范 |
一、版权体系国家 |
二、作者权体系国家 |
第二节 我国独创性规范 |
第二章 作品独创性的类型化认定标准 |
第一节 短视频的作品属性为类电作品 |
第二节 短视频不适用我国类电作品的独创性标准 |
第三章 短视频特点对独创性的影响 |
第一节 短视频特点与独创性 |
一、时长较短对创作空间的影响 |
二、任意参与对创作过程的影响 |
第二节 不同类型短视频的独创性分析 |
一、不同类型的短视频的制式效果的选用 |
二、短视频的制式效果对独创性的影响 |
第四章 短视频构成作品的独创性标准 |
第一节 我国法律对独创性的规定 |
第二节 短视频独创性的判断要件 |
一、独立创作 |
二、具有一定智力创造性 |
第三节 短视频独创性的认定 |
一、短视频独创性判断主体 |
二、短视频独创性判断对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7)侵害短视频着作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和主要问题——以“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案例分析样本 |
(一) 基本案情 |
(二) 裁判理由概述 |
二、短视频构成类电作品的认定规则 |
(一) 独创性标准的弹性 |
(二) 独创性标准取决于行业及短视频本身的特点 |
三、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原则 |
(一) 通知—删除规则的界定 |
(二) 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指导适用通知—删除规则 |
四、浮水印技术应用的法律属性和发展空间 |
(一) 技术应用与版权保护的关系 |
(二) 几个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三) 浮水印技术应用的发展空间 |
结语 |
(8)情感体制视阈下情感社会化话语的嬗变 ——基于一个情感教育栏目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回顾 |
三、研究问题聚焦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一、研究视角 |
二、研究材料 |
三、研究方法 |
第三章 一个栏目的几个时代 |
一、“我群”与“他者”:主要受众群体的聚焦 |
二、政策与教育:新中国教育事业发展历程 |
三、回到情感:情感色调的年代差异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理想主义情感体制下的情感社会化话语 |
一、革命的“理想主义” |
二、“集体至上”的话语建构 |
三、“公而忘私”的情感关系 |
四、“爱憎分明”的情感教育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现实主义情感体制下的情感社会化话语 |
一、生存的“现实主义” |
二、“理智至上”的话语建构 |
三、“亲情回归”的情感关系 |
四、“工具理性”的情感教育 |
五、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自我主义情感体制下的情感社会化话语 |
一、发展的“自我主义” |
二、“快乐至上”的话语建构 |
三、“彰显自我”的情感关系 |
四、“以情育情”的情感教育 |
五、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跨越时期的情感话题 |
一、情感意涵的时代变迁 |
二、“公与私”的消逝与重构 |
三、“男与女”的性别意识 |
四、“贫与富”的对立与感知 |
五、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阶段已发表论文及着作 |
致谢 |
(9)深圳市中学化学教师职业倦怠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问题 |
1.4 研究假设 |
1.5 研究的设计 |
1.6 研究方法 |
2 文献综述 |
2.1 核心概念 |
2.2 国内外的相关研究 |
2.3 目前已有研究的不足和本文的创新点 |
3 调查问卷的编制及实施 |
3.1 调查问卷的编制 |
3.2 调查问卷的实施 |
4 深圳市中学化学教师职业倦怠感现状 |
4.1 基本情况 |
4.2 各个维度的情况 |
4.3 影响因素分析 |
5 深圳中学化学教师职业倦怠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影响 |
5.1 基础行为 |
5.2 技艺行为 |
5.3 维系行为 |
6 降低职业倦怠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影响的建议 |
6.1 教师个体的努力 |
6.2 家校支持网络的建立 |
6.3 学校机制的改进 |
7 研究结论与讨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创新 |
7.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教学质量分析 |
附录3 深圳市某初级中学的中考奖励方案 |
附录4 案例:给学生的一封信 |
附录5 问卷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 |
附录6 案例:利用学科特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
(10)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主要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计划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概述 |
第一节 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概念界定 |
一、案外人、利害关系人、诉讼第三人及案外第三人等概念辨析 |
二、我国现行《民诉法》第56条第3款所确立制度之应有概念 |
第二节 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构成要件 |
一、形式要件 |
二、实质要件 |
第三节 我国《民诉法》增设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必要性与正当性 |
一、增设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必要性 |
二、增设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正当性 |
第二章 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法理基础 |
第一节 与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相关的原则与规则 |
一、纠纷的一次性解决原则 |
二、当事人恒定原则 |
三、既判力主观范围相对扩张原则 |
四、程序利益保护原则 |
五、发现真实原则 |
六、法的安定性之例外规则 |
第二节 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之目的预设 |
一、法国、我国台湾地区和澳门地区相关制度之目的预设 |
二、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之目的预设 |
第三节 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之功能 |
一、弥补当事人主义之不足 |
二、纠正错误裁判 |
三、为案外第三人提供事后性程序保障 |
四、落实诚信原则、规制恶意诉讼 |
第三章 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之域外考察及其启示 |
第一节 对英美法系国家之考察 |
一、事前程序保障 |
二、事后程序保障 |
第二节 对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之考察 |
一、对法国、我国台湾地区和澳门地区之考察及其比较 |
二、对大陆法系其它国家和地区之考察 |
第三节 域外考察对我国之启示 |
一、构成要件 |
二、案件范围 |
三、法律效果 |
四、诉讼程序 |
五、制度界限 |
第四章 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相关问题之适用 |
第一节 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立案审查 |
一、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立案工作之现状 |
二、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立案工作之应对建议 |
第二节 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适格当事人 |
一、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适格原告之应有范围 |
二、对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适格被告之思考 |
第三节 对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被并入再审程序引发问题之思考 |
一、管辖问题 |
二、并入的时间段问题 |
三、程序选择问题 |
四、中止执行与执行回转问题 |
第四节 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之案件范围 |
一、对《民诉法解释》相关规定的解读 |
二、非讼程序与诉讼程序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
三、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不服提起异议诉讼之思考 |
第五节 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案件之审理与裁判 |
一、审理方式 |
二、审判组织形式 |
三、审理内容 |
四、裁判方式 |
第五章 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配套制度之构想 |
第一节 强化当事人恒定主义之规制 |
一、当事人恒定主义之内涵及其意义 |
二、强化我国当事人恒定主义之具体思路 |
第二节 构建受让人诉讼承继制度 |
一、诉讼承继制度之内涵及其意义 |
二、我国受让人诉讼承继制度之构建思路 |
第三节 创设当事人诉讼告知制度 |
一、当事人诉讼告知制度之内涵及其意义 |
二、在我国创设当事人诉讼告知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
第四节 完善我国法院依职权通知参诉制度 |
一、法院依职权通知参诉制度之意义 |
二、完善我国法院依职权通知参诉制度之具体构想 |
第五节 细化对滥用诉讼权利之规制措施 |
一、完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
二、明确对滥用诉讼权利之惩戒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期刊论文 |
四、报纸论文 |
五、法典 |
六、工具书 |
七、会议论文 |
八、学位论文 |
九、外文原着 |
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 |
后记 |
四、2002年,我想对你说……(论文参考文献)
- [1]刑行交叉问题之乱象考察与处理进路[D]. 张金钢.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何玉茹小说主题流变论[D]. 郝嘉宇.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3]社会支持视角下小组工作介入乳腺癌患者抑郁情绪研究 ——以“爱康乐”为例[D]. 李璐丹. 华东理工大学, 2019(01)
- [4]大学新生适应性教育与社会工作介入的实务研究 ——以E大学新生成长营项目为例[D]. 唱思迪. 华东理工大学, 2020(01)
- [5]杭州市下城区公共文化空间演变影响因素与成效评价研究[D]. 陈银超. 杭州师范大学, 2019(01)
- [6]短视频构成作品的独创性标准探析[D]. 刘迎迎. 外交学院, 2019(01)
- [7]侵害短视频着作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和主要问题——以“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为例[J]. 张雯,朱阁. 法律适用, 2019(06)
- [8]情感体制视阈下情感社会化话语的嬗变 ——基于一个情感教育栏目的研究[D]. 施瑞婷. 南京大学, 2018(04)
- [9]深圳市中学化学教师职业倦怠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的影响研究[D]. 张贤.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4)
- [10]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研究[D]. 傅贤国. 武汉大学,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