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带给我们的机会在哪里?(论文文献综述)
王思圆[1](2021)在《新冠疫情下的投资线上系列研讨会(节选)模拟同传实践报告》文中认为
赵嗣远[2](2021)在《日韩贸易争端对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日韩两国在2019年起持续进行的贸易对抗是两国自二战以来最严重的冲突,其影响已越出经济领域,成为影响地区乃至世界政治经济的重大事件。日韩关系是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双方在多个领域龃龉不断,不仅导致两国关系迅速恶化,还将损害全球贸易供应链并对中日韩经济合作造成消极影响。本文研究日韩贸易争端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分析其对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影响,为中国在新环境下促进经济发展,建立地区政治经济新秩序提供参考。日韩关系自2016年起持续恶化,日韩贸易争端的暴发是日韩关系长期恶化趋势的新谷底而非稳定关系的转折点。日韩关系仍然受到殖民时代的负面遗产影响,日韩两国对历史的认识存在根本区别,目前不具备和解的基础。日韩两国合作关系的维持依赖美国的维护,但美国处理三国间关系的方式存在结构性不公正,难以遏制日韩关系的恶化趋势。日韩间的对抗和摩擦不仅局限于贸易和历史问题,更涵盖改了政治、安全和军事等领域。未来,日韩贸易争端将持续并扩大,但不会剧烈升级。本轮日韩关系恶化中韩国政府的反应和对日本采取的措施有着深刻的国内背景,虽然这些因素在以往的韩国对外战略中蔽而不彰,此次却是理解冲突逻辑的关键。这些因素包括韩国政坛的权威主义和人物中心主义传统、韩国的政党文化、韩国的财阀经济模式及韩国左翼复兴带来的进步诉求等。长期来看,经济因素是日韩关系变化的结构性原因。韩国经济增长带来的综合国力提升导致了日韩力量对比的变化。韩国的经济和科技力量一直在追赶日本,这种卓有成效的追赶使得近年来两国在一些关键领域的实力接近,两国经贸合作即将迎来新时代。未来日韩间的同质化竞争将愈演愈烈,而中国在这些领域虽然进步明显,较日韩仍将保持一定差距。中国的产业结构与日韩互补性强且中国在未来将成为日韩产品最重要的市场,日韩贸易关系的变化将对中日韩经济合作产生深远影响。中日韩经济合作符合中日韩三国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方向,无论面临怎样的挑战,最终都会回到前进的道路上。目前,中日韩经济合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也受到众多不稳定因素的干扰。中日韩三国间合作的主要动力是经济合作,推进中日韩经济合作,需要重视经济对其它领域的溢出效应。在日韩贸易争端背景下,中日和中韩贸易关系维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在日韩经贸关系平行化和贸易竞争激烈化的新环境中,在中韩、中日贸易关系等距化且地位上升的现实面前,中国应利用自己的优势,以补全产业链环节提升在东亚价值链地位和建设东亚主要商品市场为抓手,以加快推进地区经济整合和自由贸易区战略为路径,推动地区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和世界贸易格局的转变。
文思君[3](2021)在《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逆全球化的思潮进入了全新的历史发展期,教育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的一个新兴重要领域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教育服务贸易具备教育国际化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双重特点,对外彰显国家的“软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对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在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美国等传统教育强国的国际留学政策出现了结构性调整,全球教育服务贸易处于发展的新时期,中国的教育服务贸易也进入了新阶段。因贸易长期处于逆差下,开展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的研究,特别是出口市场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中国学者对于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的比较优势研究,对于扩大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缩小整体贸易逆差的实证研究还有所欠缺,尤其缺乏对影响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的要素分析。论文对中外学者关于教育服务贸易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梳理。在全面分析中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对服务贸易定义的四种提供方式,即境外消费、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入手,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即认为中国与贸易出口目标国之间的经贸情况、信息网络通联情况、政策融合情况以及人才交流情况等,会作用于以上四种提供方式,并最终影响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出口趋势。同时,论文通过总结其他学者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出的评价指标,找到了现有评价体系对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的不足之处。通过引入全球创新指数、创新型国家评价、中国创新指数、全球软实力指数等权威指标体系中表征相关实力的指标,运用层次分析法提出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中,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进而完善了出口趋势预测模型,定量分析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与前人的研究相比,预测结果不再仅仅只是宏观层面和静态方面的分析与研究,同时也考虑了微观层面的要素,并可以用各项指标的动态数据不断修正预测结果。模型输出的结果可以有效地分析出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以及发展的优先级等内容。最后,通过对世贸组织(WTO)中存在可测量数据的114个国家进行潜力评价分析,预测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在未来一段时期的潜在目标国,并对所有结果进行了排序。结合中国教育部的统计数据,进一步分析了预测结果的准确性。论文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用复杂适应系统的理论解决教育服务贸易中的基本问题,阐释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构建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二是提出并验证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三是预测了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的趋势和主要目标国家,为中国未来一段时间内,在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的选择上提供了决策参考。论文认为,结合当今国际化发展的新趋势,解决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逆差,就是要聚焦两个关键方面:1.抓住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形成的国际形势,优先发展对沿线国家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争取后发优势。通过拓展留学渠道与模式,加大对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援助,普及汉语教育和破除就业壁垒等,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国际化。在提升中国教育实力的基础上,优先扩大教育服务出口整体规模,通过规模效应缩小整体逆差,在收获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影响力;2.重视和稳定来华留学的“基本盘”。通过更好地适配国际规则,维护好同美国、韩国等传统来华留学主要生源国的人文交流,继续保持较高的来华留学人数,使中国的教育服务走向品牌化。同时让中国的教育服务产业更好地发挥公共外交作用,助力中美、中日韩等重要外交关系向好发展。
高云峰[4](2020)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自2015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以来,合作成果卓着。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国情各异,政治、文化、经济、宗教差异明显。同时,中国企业技术要素输出带来的专利海外保护等问题使得“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伴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内在需求。随着合作逐渐深入到制度层面,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转型发展以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移出催生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体化需求,然而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缺失、差异化明显,各国规则合作意愿不强严重制约合作的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已成当务之急。由此,存在两个需要考量的问题:第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缺失和差异性可能导致的各国收益差异或一定程度的利益失衡是否与当下以TRIPS协定为核心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困境具有同质性;第二,一定程度的利益失衡能否成为阻却“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实施及规则建构的重要因素?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巨大差异并且缺乏美欧发达国家权力作用因素的背景下,中国如何建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以及如何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依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写作。首先,在提出问题阶段,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建构不足、差异较大可能引发一定程度利益失衡的现实。其次,本文在分析问题部分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建构“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话语权;第二,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基本矛盾研判;第三,在收益差异的客观情势下,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依据理性选择仍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最后,本文在解决问题阶段探讨一带一路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建构,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进路及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本文除绪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区域和双边条约的实证分析,进而梳理总结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复杂性、差异性及可能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这是本文逻辑展开的起点。首先,本部分对一带一路沿线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中国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进行了分析梳理、归纳总结。其次,在前述归纳总结基础上,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不足的背后是利益失衡的实质;并指出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态势已经不能满足各国转型发展和平衡发展需求,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也可能存在的收益差异,即利益失衡的问题。第二部分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利益失衡的理论分析,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的建构和实施提供理论指引。首先,本部分从话语权理论出发,揭示当今国际知识产权话语权由美欧发达国家和地区主导且服务于其利益的实质,进而提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话语权建构的问题。其次,本部分运用辩证分析及动态利益平衡理论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基本矛盾进行了分析,指出现有基本矛盾是创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各国转型发展需求,保护和培养创新能力以及维系创新与传播的相对动态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重要功能。最后,本部分运用国家理性选择理论分析指出即使存在收益差异的客观现实,各国也能基于获得绝对收益而积极参与合作;同时,亦强调不应混淆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客观差异与当今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不公平不合理造成的人为差异之间的本质区别,从而提出基于客观差异性现实不应追求绝对的发展平衡。第三部分探讨了如何建构“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首先,本部分在反思现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足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差异性和规则合作缺失的基础上,立足法律内部视角,指出规则建构应当确立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相对动态利益平衡的正当性基准。其次,就法律规则构建的外部动态视角,应当遵循的路径为,不断挖掘和完善符合沿线国家共同的规则,对于超TRIPS条款可以先设置为任择性规则或概括性规则,再逐渐向强制性规则和具体规则过渡。最后,本部分提出未来我国有可能会遵循高低两个标准的文本路径拓展知识产权协定,但无论哪个版本都应在坚持原有的稳定条款基础上突出核心利益条款和中国知识产权条款文本的建设重点,包括稳定范式、核心条款遴选、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条款的设置、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与投资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协调以及商号、商誉和原产地名称若干术语的界定和澄清问题。最后一个部分探讨了在规则建构基础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路径。首先,本部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坐标系的方法将知识产权保护逻辑的各个要素予以呈现,并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阐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在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其次,阐释了中国政府层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路径,并基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复杂性和差异性提出柔性合作模式。最后,阐述中国企业在实施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问题。
史丽娜[5](2020)在《华兹华斯诗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作为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领军人物,他的自然诗歌举世闻名,流传广泛。乔纳森·贝特认为华兹华斯对自然的关注不仅为浪漫时代与环保主义思想搭桥,也开启了华兹华斯研究的新纪元。美国生态评论家劳伦斯·布伊尔也声称环境问题将取代种族问题,成为二十一世纪最迫切的问题。而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正是生态批评兴起发展的关窍所在,因此,生态批评家们在追溯生态文学的源头时,英国浪漫主义被视为“一块肥沃多产的土壤”,作为浪漫主义的开山诗人,华兹华斯首先进入生态批评视野。他的诗学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超时代的生态智慧,对后世的自然生态文学发展影响深远,值得重估。华兹华斯诗学思想中对自然的关注直接引导了后世英美文学创作中对自然的观察、感受和抒写方式。他对诗人情感和想象力的强调与张扬,也是以大自然为源泉的。在他眼中,大自然永远充溢着激越的生命力量,他对诗学原则的思考,他诗歌创作实践中的背景、人物、风物、语言以及情感、哲学思想等等,几乎一切的要素都是他在大自然的恩泽、启迪与引导下完成的。他热爱自然、尊崇自然、敬畏自然。他将诗学建构与诗歌创作实践作为参与社会文学改革的工具,其诗学思想饱含着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既批判资本工业发展对自然环境带来的破坏,也反思批判了资本科技理性对人们心灵的戕害。他终身都在为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疗救复元人们被减损的感受力、想象力和审美力而努力。而这种对人与自然间田园式相处的文学构建努力,既与当代生态批评遵循的生态整体论哲学信仰转变、呈现作家的生态道德责任意识、进行“价值重估”的绿色阅读,立足生态的“环境想象”等几大批评原则一脉相通、也与生态存在论美学强调的“家园意识”以及当代生态伦理提出的“管理伦理”有着内在渊源,更是为生态批评的实践发展走向和生态诗学的理论构建提供一种启迪与可能。泛神论宗教哲学观是华兹华斯诗学的基础。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加速了人与自然的分离。华兹华斯诗歌中的泛神论思想以自然万物“同一个生命和灵魂”为主要特征,注重在大自然中宣扬上帝的内在性,尊崇自然,以期唤醒人们麻木的心灵,提高感受的敏锐度,培养人们的善德,帮人们产生更加坚定的信仰、缩小人与自然的距离。泛神论使华兹华斯成为当代生态伦理学的自然先知,他以描写自然世界和自然人为主题的诗歌作品含有浓厚的生态意识,可以说是文学作品中较早出现的对人类中心倾向的批判。他诗歌中呈现出的人与自然和谐一体的泛神意识,则是一种信仰纬度的转变,为当代生态哲学基础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可资借鉴的路径;同时,他的诗歌也可作为我们精神生活的源泉,与我们当代倡导的“敬畏自然”的生态理念也是一脉相通的。感受崇高是华兹华斯的崇高观。他在18世纪经验主义的基础上,将心灵在感知中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又继承前人朗吉弩斯、伯克的崇高思想,同时借鉴了同时代康德、柯勒律治崇高理论,独创了自己的感受崇高思想。他将传统崇高理论中典型的崇高体验对象——自然壮丽景观进一步扩展到一花一木,涵盖了自然万物。他借助想象力去弥合感性与理性间的裂隙,借泛神论思想,将神性内在化,赋予心灵超凡的感受功能。他的感受崇高思想有望唤醒人们为工具理性所麻痹的心灵,借助大自然的支持和培育,恢复心灵的感受功能和想象的自由。这也对转变传统中错误的认识论思想,应对当代的精神生态危机有着积极的启示意义。华兹华斯诗歌的社会功能就在于通过风景权威的建立,来疗救人们的为资本妆害的精神世界。他的诗歌作品可以被视作最早的典型的诗人有意识去构建的布伊尔式的“环境想象”。他认为诗乃人与自然之映像,相信诗歌在提升心灵的感动能力和疗救人们精神失衡方面的影响力,相信诗歌可以帮人们重建信仰,获得心灵解放。他尝试通过对湖区风景旅游的介绍和保护以及个人领域对公共领域的引领与回归,以期建立自己风景鉴赏的权威话语地位,这种对自然风景与人的理想相处模式的“环境想象”引导和改变了人们感受风景的方式,能够提升心灵的感受力,华兹华斯诗歌的治愈力得到了时代的认证。而他的风景权威地位的形成过程也恰为我们展示了环境文本是如何去引导和影响人们行为的,这正是当代的文学生态批评进行价值重估的“绿色阅读”所努力的方向。当然,在今天,华兹华斯眼中那个可爱的、能拯救人类的自然好似已经起了变化,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已经得以重构。针对满目怆然的自然的疯狂报复,在生态整体论指导下的“管理伦理”似乎可以让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看到一丝重归和谐的希望。想象力是浪漫主义运动的标识性词汇之一。华兹华斯最独特的一点是,他将自然视为培育想象力的源泉与摇篮,认为人类想象之河发源于童年的自然之境。他说随着心灵的成长,为俗世所扰,这条河流可能会意外中断,但只要回归自然、热爱自然并尊崇自然,那减损的想象力就必能接续起来。他还对想象与幻想做了区分,认为幻想是一种穿越时空场景的能力,而想象的目标则是追求一种情感上的永恒。他认为想象力是心灵的内在之眼,是个体超越世俗、追寻自由的最佳手段。华兹华斯的自然诗歌将文学想象与自然完美合璧起来,这成为当代生态批评中“环境想象”理论原则的滥觞。华兹华斯认为情感是进行诗歌创作的基调。在他眼里,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然而这种强烈却是一种平静中的强烈,是回忆中往昔的情感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在未来的某个时刻被触发重现。这时的情感不同于一种强烈的情绪上的宣泄,它已经获得了永恒的价值。这样的情感在文学中呈现出来就能触发读者的感受力,收获一种普遍的同情。华兹华斯认为这种永恒的爱之情感也是自然导师赋予他的,他也由对自然之爱引发了对人之爱。华兹华斯的宗教情感虽不单纯却很虔诚。作为一名伟大的自然诗人和诗学建构者,他对自然的虔敬和对人们心灵精神世界的始终如一的关爱,正是他呈现出来的一种较早的生态道德责任意识。语言是华兹华斯进行诗歌实验依赖的直接工具。然而他又不仅仅将之视为一种表达工具,而是认为语言乃是思想的呈现与化身。他放弃古典传统中既定雕琢的表达习气,将日常生活用语入诗,强调语言的自然与纯朴。他为诗歌语言改革选取的主要是存在于大自然背景下乡村生活方式中的常人的语言。他打破了散文语言与诗歌语言的界限,认为散文语言也可以入诗。华兹华斯的诗学以自然思想为线索,将泛神论哲学观、诗歌功能论、情感论、想象论以及语言观融合为一个完美的整体。这无论对后世的自然文学创作、批评实践甚或是社会改革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他的诗歌和诗学中由“自然”生发的相关理论,在21世纪的生态文学批评实践中引起极大的关注,为当代生态批评提供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实践范本,也为了当代文学生态批评原则的建立发展提供了一种理论佐证,从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生态诗学的构建。他对自然能提升人们感受力的抒写方式、对想象力乃永恒情感追寻手段的定位,都为当下身处“工具理性”统治下的人们带来一股思想上的清风,也为他们增添了一份应对精神生态危机的勇气。
王婉[6](2020)在《“美国优先”对美国“印太战略”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美国总统特朗普以“美国优先”为指导原则,以“让美国再次伟大”为奋斗目标,带领美国进入了“特朗普时代”。特朗普的“美国优先”高度强调美国国家利益,尤其侧重经济利益,这一理念为特朗普赢得了许多美国民众的选票与支持,在国际上引起的反弹也较为有限,这与“美国例外论”在美国的长期盛行有密切联系。“美国优先”作为一个核心原则,对美国当前的国内和对外政策都有重要的影响。特朗普政府转向“印太”使这一概念得到世界的关注,“印太战略”在美国的诸多地区战略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目前该战略已基本完成了制度化进程,进入实施阶段。在重要性排序上,“美国优先”优于“印太战略”,后者服从并服务于前者,两者在方向上并不总是一致。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美国优先”对“印太战略”的影响进行探究并得出结论:“美国优先”传递出美国相对衰落、战略收缩的信号,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印太愿景”的吸引力,冲击相关国家合作积极性;从防务预算的变化来看,“美国优先”并未明显限制美国政府在印太地区的军事资源投入;对比奥巴马与特朗普两个时期在亚太/印太地区的军事规模,特朗普没有明显收缩或扩大该地区军事规模,双方都将大量战略资源投入到该地区;在经济投资方面,目前特朗普政府在印太地区的实际投入有限,这与其“美国优先”对经济利益的重视不无关联;“美国优先”背景下,美国与“印太战略”主要成员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的互动在不同程度上会受到一些影响,主要体现在“美国优先”指导下挑起的贸易争端以及美国与盟国安全关系的调整。
顾徐鑫[7](2020)在《全球价值链区块化的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东亚、北美和欧盟三大区域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
周阳[8](2020)在《美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动执法义务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国际贸易中纳入劳工问题是美国的一贯做法,美国不止关注缔约国的劳工保护水平,更重视缔约国的劳动执法状况。笔者梳理了美国签订的一系列贸易协定中的劳动执法义务,发现美国将与劳动法有关的政府行政执法、与劳动争议有关的诉权、程序保障和对劳动法的宣传等行为纳入到劳动执法义务中。在TPP中,美国对越南等发展中国家用附属协定的方式严格了缔约国对劳动执法义务的履行,体现了美国对发展中国家在此问题上的态度和趋势。在与劳动执法有关的争端解决机制中,所有的劳动执法义务都能适用,但所能适用的事项不够具体。并且在裁决程序中,裁决机构判定一国违反劳动执法义务的依据不明确。也就是说,对于已经提起的争端,并没有一个客观合理的判断标准来判断一国是否良好履行劳动执法义务。因此,本文通过对常见的一国执法状况的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美国将如何构建对劳动执法义务的判断标准,中国可能受到什么影响,又该如何面对。要判断缔约国是否需要承担未良好履行劳动执法义务的责任,需要在缔约国没有良好履行劳动执法义务的前提下,判断缔约国政府是否有意放松国内的劳动执法。缔约国政府的主观意图的具体体现就是国家政策。不同的政策影响分布在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并随着整体的发展状况而改变。这些国家政策可以通过量化分析的方法确认其影响程度,并整合成判断标准。笔者分析认为以出口为导向的贸易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企业政策、国家对劳动者个体的保护政策和宣传教育政策对劳动执法都有着极大影响,并且这些影响因素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同时,伴随着一个判断标准的产生,劳动执法义务和与劳动执法义务有关的争端解决机制均可能有一定的变化。美国构建对一国劳动执法状况的判断标准并推动与之相适应的协定规范对中国的国际贸易非常不利。中国或许可以通过推动判断标准的普遍适用以及合理化变革来抵消劳工问题本身带给中国的一部分不利影响。长远来看,随着自身发展,或许这一趋势完成自己岁主导权的争取,将这一项规则体系纳入到自身的主导中,对于中国国内劳动执法状况而言,也存在一定的促进作用。
戴叶莹[9](2020)在《北京当代芭蕾舞团舞蹈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主要运用舞蹈身体语言学、舞蹈形态学的研究方法,对北京当代芭蕾舞团六部舞蹈作品中的女性形象进行研究。第一章阐述北京当代芭蕾舞团的创立与创作理念。一是根据王媛媛的艺术经历、“当代芭蕾”的界定及发展历程的梳理、西方舞蹈对中国的影响三点内容,阐述舞团的创团背景。二是从中外经典文学作品的再现、社会热点现象的关注、女性现象的重塑三方面总结舞团的创作理念。三是从王媛媛的生命经验出发,紧密结合舞团的舞蹈作品,阐释舞团对女性的思考与关注。第二章探索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来源。首先,通过对舞蹈作品中五个典型女性人物——杜丽娘、潘金莲、花灵、夜莺、丹妮的舞蹈身体语言分析,论述女性形象从历史场到舞蹈场的身体重塑,拟物化的身体修辞方式,不再是文学文本的复现,而是有意识地将女性形象置于当代视角下的舞蹈表达。基于以上分析,将情节中女性对个性解放、追求自由的向往作为文本相似性的构筑方式,讨论其中互文性的体现及其“变异”。第三章分析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方式。首先论述六部作品的舞蹈结构,再从身体符号象征、“他者”的身体建构两个层面总结“看”与“被看”间女性形象塑造的主体差异,继而根据舞台形式中的色块、道具、音乐等创新性地尝试运用,探讨三者对于塑造女性形象的作用。最后从“舞”“戏”并置,传统与创新并置的身体表达,分析舞蹈身体语言表达的多元并存。第四章基于前文的论述,探讨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当代价值。首先分析舞团当代芭蕾艺术风格中的审美创新如何在作品感性世界中的理性美、两性的审美和谐、情感符号建构三个层面的实现方式;其次根据年龄分界与角色转换的重审、女性话语的建构与精神关怀、当代女性编导的社会责任,解读以女性形象作为研究对象的意义及价值。论文既关注王媛媛在舞蹈创作中以女性身体为出发点的主体性表达,也非常谨慎看待这一发声背后隐含的文化反思,从而理解人的生命本质。
丛圣元[10](2020)在《功能视角下的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在当今的国际竞争中,科学技术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对技术后进国的创新能力形成十分重要。尽管在一些领域里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实现了跟跑甚至领跑,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的科技水平同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正因如此,我国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长期目标。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具备保障跨国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提升本国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功能,但我国的涉外技术转让制度近年来遭到发达国家的频繁质疑,在客观上对跨国技术转让活动的进行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我国现行制度设计未能及时匹配新形势下的新需求,导致提升本国技术水平及自主创新能力之功能的实现效果不佳。鉴于此,本文以制度功能为视角,以充分发挥制度功能服务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目标为主线,分四个部分对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进行研究。首先是对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基本构成、理论和功能的研究。涉外技术转让活动是指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以技术转让为内容的商事活动,技术的确权与保护该活动是其前提与基础,《合同法》是该活动的主要依据,因该活动属于对外贸易的一部分且往往与投资行为相结合,其还应受涉外领域的法律规制,同时竞争法、争议解决法、相关的产业政策等也会对该活动产生影响。基于对技术转让活动商事属性的认识,该领域在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均诞生了诸多理论,这些理论也深刻影响了一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制定。涉外技术转让的功能即各国涉外机制转让制度追求的最终目标,其内容一是跨国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二是通过该活动提升本国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一切有关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设计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功能所展开。其次是对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现状进行规范分析,并研究该制度设计的具体目的。在国内法层面,我国并无统一的技术转让法律规范,而与之相关的规范分散于各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行政要求之中;在国际法层面,亦无统一的多边国际法律规则,相关活动主要依靠WTO法律规则调整,并由双边(区域)条约为补充。基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我国制度确立时具有“以市场换技术”,鼓励、引导外国当事人进行技术转让并通过制度设计对本国企业加以保护的目的。再次,回顾分析了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功能实效,发现这些制度确实发挥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促进我国经济、技术水平之功能;但客观上也导致了我国核心技术短缺、对外技术依赖度高的后果,且在近年来频繁受到发达国家质疑,阻碍了我国涉外技术转让活动的开展。在分析该制度功能实效不佳的原因时发现,我国现行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并未违反国际义务及国际惯例,发达国家的指责并不公平,但却给我国敲响了警钟;而我国现行制度的设计并没有与新形势下的新需求匹配,存在着内在理念未能及时更新、部分规范未及时修改,授人以柄、法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存在缺位与冲突等不足。最后,作为全文的结论,给出了我国发展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一些建议。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应及时更新内在理念,从对“量”的追求转向对“质”的追求,扩大开放合作创新“以引进促竞争”;宜在国内法层面调整法律规范以避免缺位与冲突、及时修改可能的争议规范;宜依据贸易与投资的不同属性区别立法;宜完善双边(区域)条约中的技术转让规则,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推动技术转让国际规则的谈判与制定,让技术能像货物、服务一样在国际间自由流动。
二、WTO带给我们的机会在哪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TO带给我们的机会在哪里?(论文提纲范文)
(2)日韩贸易争端对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日韩贸易争端的发展历程 |
(一)日韩贸易争端的背景 |
(二)日韩贸易争端的暴发 |
(三)日韩贸易争端的持续 |
二、日韩贸易争端的原因分析 |
(一)历史恩怨:以韩国为视角的日韩贸易争端原因分析 |
(二)安全威胁:以日本为视角的日韩贸易争端原因分析 |
(三)政治痼疾:日韩贸易争端的外部根源 |
(四)经济调整:日韩贸易争端的内生动力 |
三、日韩贸易争端影响下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形势分析 |
(一)贸易争端背景下日韩两国内部的变化对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影响 |
(二)贸易争端背景下日韩周边国家的调整对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影响 |
四、日韩贸易争端影响下中日韩经济合作的策略分析 |
(一)日韩贸易争端背景下中日韩经济合作的现状 |
(二)日韩贸易争端背景下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困难 |
(三)日韩贸易争端背景下中国推进中日韩经济合作的战略选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3)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服务贸易的概念和发展现状 |
2.1.2 教育服务贸易的概念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比较优势理论 |
2.3.2 竞争优势理论 |
2.3.3 消费理论 |
2.3.4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
2.3.5 国家创新系统理论 |
2.4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的构建与研究假设 |
3.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
3.1.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 |
3.1.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
3.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的理论支撑 |
3.2.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中的境外消费 |
3.2.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中的跨境交付 |
3.2.3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中的商业存在 |
3.2.4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中的自然人流动 |
3.3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和模型 |
3.4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的研究假设 |
3.4.1 境外消费对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影响的研究假设 |
3.4.2 跨境交付对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影响的研究假设 |
3.4.3 商业存在对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影响的研究假设 |
3.4.4 自然人流动对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影响的研究假设 |
3.5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假设验证 |
4.1 调查问卷设计过程 |
4.1.1 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 |
4.1.2 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 |
4.1.3 调查问卷的可靠性 |
4.2 调查问卷的收集过程 |
4.2.1 调查对象的选择 |
4.2.2 调查问卷的发放及回收 |
4.3 调查问卷的变量度量与指标选择 |
4.3.1 被解释变量与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的判定 |
4.3.2 解释变量与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的测量 |
4.3.3 调控变量的度量实现 |
4.4 数据整理与样本描述 |
4.5 预测机制研究假设的验证 |
4.5.1 返回数据的信度分析 |
4.5.2 返回数据的效度分析 |
4.5.3 指标综合后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
4.5.4 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分析 |
4.6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模型中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 |
5.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准则层 |
5.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层 |
5.2.1 指标层的筛选原则 |
5.2.2 指标层的初选 |
5.2.3 基于可行性分析的评价指标筛选 |
5.2.4 基于定量分析的评价指标筛选 |
5.2.5 评价指标的筛选结果 |
5.3 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筛选结果的合理性检验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的实证分析 |
6.1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构建 |
6.2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目标国潜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分析 |
6.2.1 评价指标数据的收集 |
6.2.2 层次分析结构的建立 |
6.2.3 判断矩阵的构建过程 |
6.2.4 各指标权重的计算过程 |
6.2.5 综合评价结果的计算过程 |
6.3 案例分析及合理性验证 |
6.3.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6.3.2 综合加权结果 |
6.3.3 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分析 |
6.3.4 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分析 |
6.3.5 结果合理性延展与趋势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机制调查问卷 |
填表说明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基本框架 |
第一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现实 |
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实证分析 |
(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现实考量 |
(二)中国双边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现实 |
二、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不足之表征 |
(一)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阙如 |
(二)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软性特征 |
(三)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差异性 |
(四)一带一路沿线个别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不稳定性 |
三、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不足背后利益失衡实质 |
(一)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阙如与各国发展需求之间失衡 |
(二)知识产权保护差异性与平衡发展之间失调 |
第二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利益失衡的理论分析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话语权建构 |
(一)话语的权力本质 |
(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话语权实践 |
(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话语权解析 |
(四)“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话语权的建构路径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基本矛盾研判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辩证分析 |
(二)基于相对公平正义与动态利益平衡理论之分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国家理性选择考量 |
(一)基于混合博弈理论之国家行为分析 |
(二)基于集体行动理论之国家行为分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收益差异性辨析 |
第三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的内部视角 |
(一)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的反思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考量要素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外部视角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路径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重点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之中国规则体系化建设 |
(一)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综述 |
(二)中国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文本评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国文本建设的重点 |
第四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实施路径 |
一、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逻辑及其展开 |
(一)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基本逻辑 |
(二)全球知识产权价值链视角下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
二、中国政府“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实施路径 |
(一)规则建设层面实施路径 |
(二)合作谈判层面实施路径 |
(三)合作方式层面实施路径 |
三、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保护 |
(一)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保护方式 |
(二)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不足 |
(三)中国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建议与对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华兹华斯诗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华兹华斯诗学的成因 |
第一节 逃离城市:华兹华斯的自然人生和心灵成长 |
第二节 诗学原则自身的历史演变 |
第三节 前维多利亚时代的时代背景与文化状况 |
第四节 浪漫主义思潮的硕果——湖畔派 |
第二章 华兹华斯诗学之泛神论宗教哲学观 |
第一节 华兹华斯的诗歌与“同一个生命和灵魂”的泛神论思想 |
第二节 华兹华斯的泛神论思想与生态意识 |
第三节 “同情”是华兹华斯诗学中泛神论的精髓 |
第三章 华兹华斯的崇高观——“感受崇高” |
第一节 华兹华斯“感受崇高”的历史渊源 |
第二节 华兹华斯“感受崇高”的内涵与特征 |
第三节 “感受崇高”与精神生态危机 |
第四章 华兹华斯的诗歌功能论——使心灵感动 |
第一节 “诗是人与自然之映像”——华兹华斯的诗歌事业 |
第二节 自然与华兹华斯诗歌的感受力和治愈力 |
第三节 人与自然关系的当代重构 |
第五章 华兹华斯的自然想象论 |
第一节 浪漫主义想象力:对自然的认知与超越 |
第二节 想象力与审美力的削弱与复元——对风景“如画”的批判 |
第三节 幻想与想象的区分:穿越时空场景与追求情感永恒 |
第四节 想象力:“在生活常态中洞见一个新世界” |
第六章 华兹华斯的自然情感论 |
第一节 华兹华斯的情感观与大自然的“秀美与震慑” |
第二节 未来“瞬间”与平静的情感 |
第三节 感受力、同情与情感 |
第四节 “对自然的爱引致对人的爱” |
第五节 宗教情感——大自然是“至爱” |
第七章 华兹华斯的语言观 |
第一节 日常语言的适用性:华兹华斯与柯勒律治之争 |
第二节 语言是思想的呈现和化身 |
第三节 诗歌语言与散文语言的有机统一 |
第八章 华兹华斯诗学思想的历史影响 |
第一节 对英国自然生态文学的影响 |
第二节 与欧陆浪漫主义文学的对话 |
第三节 对美国社会改革与生态文学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美国优先”对美国“印太战略”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1章 绪论(前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回顾 |
1.2.1 “美国优先”文献梳理 |
1.2.2 “印太战略”文献梳理 |
1.2.3 “美国优先”与“印太战略”文献梳理 |
第2章 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 |
2.1 概念 |
2.2 特点 |
2.2.1 “美国例外论”在特朗普时代的表现 |
2.2.2 以更小成本维持优势 |
第3章 特朗普政府的“印太战略” |
3.1 概念 |
3.1.1 从“亚太”到“印太” |
3.1.2 “印太”概念的提出与特朗普政府的推动 |
3.1.3 特朗普“印太战略”的基本内涵 |
3.2 特点 |
3.2.1 扩大版的“亚太再平衡战略” |
3.2.2 强调美、日、印、澳四边安全对话 |
3.2.3 突出印度重要性 |
3.2.4 根本目标是遏制中国发展、增强美国在亚洲乃至全球事务的主导权 |
第4章 “美国优先”与“印太战略” |
4.1 “美国优先”与美国“印太战略”关系 |
4.1.1 “美国优先”的地位 |
4.1.2 “印太战略”的地位 |
4.1.3 “美国优先”优先于“印太战略” |
4.2 “美国优先”对相关国家在“印太战略”合作积极性方面的冲击 |
4.3 从美国国防预算看“美国优先”对美国“印太战略”的影响 |
4.3.1 美国“印太战略”对军事力量的强调 |
4.3.2 国防预算变化反映“美国优先” |
4.3.3 “美国优先”在防务预算上对“印太战略”的影响 |
4.4 特朗普“印太战略”与奥巴马“亚太再平衡战略”军事规模比较 |
4.5 美国政府在印太地区的实际经济投资反映“美国优先” |
4.6 “美国优先”对“印太战略”同盟与伙伴关系的影响 |
4.6.1 “美国优先”与“印太战略”下的美日关系 |
4.6.2 “美国优先”与“印太战略”下的美印关系 |
4.6.3 “美国优先”与“印太战略”下的美澳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8)美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动执法义务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美国在与贸易有关的劳动执法问题上的实践与发展趋势 |
二、对国内劳动执法状况的影响因素的探索 |
三、我国对美国在劳动执法义务上的发展趋势的应对 |
四、对国内外文献的综合述评 |
第二章 美国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劳动执法义务的实践 |
第一节 NAFTA中的劳动执法义务 |
一、政府执法义务(Government Enforcement Action) |
二、私人诉权(Private Action) |
三、程序性保障义务(Procedural Guarantees) |
四、公众认识义务(Public Information and Awareness) |
第二节 美国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动执法义务 |
一、美约FTA中的劳动执法义务 |
二、美新FTA中的劳动执法义务 |
三、美智FTA中的劳动执法义务 |
四、美国签订的其他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动执法义务 |
五、总结 |
第三节 TPP中的劳动执法义务 |
一、TPP正文中的劳动执法义务 |
二、TPP附带协定中关于劳动执法义务的特殊要求 |
三、对TPP中劳动执法义务的总结 |
第四节 USMCA中的劳动执法义务 |
一、劳动执法义务(Enforcement of Labor Law) |
二、程序保障和公众认识(Procedural Guarantees and Public Awareness)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劳动执法义务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 |
第一节 NAFTA中与劳动执法义务有关的争端解决机制 |
一、NAALC中的劳工争端解决程序 |
二、NAALC中劳工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 |
第二节 美国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动执法争端解决机制 |
一、美约FTA中的劳动执法争端解决机制 |
二、美新FTA中的劳动执法争端解决机制 |
三、美智FTA中的劳动执法争端解决机制 |
四、其他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动执法争端解决机制 |
第三节 TPP中的劳动执法争端解决机制 |
一、TPP中劳工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 |
二、TPP中的劳工争端解决程序 |
第四节 USMCA中的劳工争端解决机制 |
一、USMCA中劳工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 |
二、USMCA中的劳工争端解决程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劳动执法义务的判断标准构建的可能发展趋势 |
第一节 劳动执法义务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适用 |
一、争端解决机制适用范围具体化的需求 |
二、劳动执法义务的具体化 |
三、劳动执法义务争端解决程序的完善 |
第二节 关于劳动执法义务判断标准的设想 |
一、实证方法的必要性 |
二、对劳动执法影响因素的分析 |
三、不同因素对劳动执法义务的不同影响 |
第三节 美国构建劳动执法义务的判断标准对中国可能产生的影响 |
一、对我国的国际贸易形势产生的影响 |
二、推动国内劳动执法水平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北京当代芭蕾舞团舞蹈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第一章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的创立与创作理念 |
第一节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的创团背景 |
第二节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的创作理念 |
一、中外经典文学作品的再现 |
二、社会热点现象的关注 |
三、女性形象的重塑 |
第三节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对女性的思考与关注 |
第二章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来源 |
第一节 历史场到舞蹈场的女性形象的身体重塑 |
一、杜丽娘身体形象的“元”与裂变 |
二、潘金莲身体形象的“欲”与“隐喻” |
三、丹妮身体形象的“大我”与“小我” |
第二节 拟物化与女性形象的身体重塑 |
一、“花灵”形象 |
二、夜莺形象 |
第三节 互文性的体现及其“变异” |
第三章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方式 |
第一节 舞蹈结构中的女性形象塑造 |
一、心理式结构 |
二、情感式结构 |
第二节 “看”“被看”与女性形象塑造的主体差异 |
一、“看”:身体符号象征 |
二、“被看”:“他者”的身体建构 |
第三节 舞蹈形式中的女性形象塑造 |
一、色块的象征作用 |
二、道具的隐喻作用 |
三、音乐的创新性尝试 |
第四节 舞蹈身体语言表达的多元并存 |
一、“舞”“戏”并置的身体表达 |
二、传承、创新并置的身体表达 |
第四章 北京当代芭蕾舞团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当代芭蕾艺术风格的审美创新 |
一、感性世界中的理性美 |
二、“典雅”与“自然”交织中实现两性的审美和谐 |
三、当代芭蕾的情感符号 |
第二节 王媛媛舞蹈作品中女性形象的文化反思 |
一、年龄分界与角色转换的重审 |
二、女性话语的建构与精神关怀 |
三、当代女性编导的社会责任 |
结语 |
附录一:王媛媛采访记录(一) |
附录二:王媛媛采访记录(二)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10)功能视角下的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基本理论 |
2.1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基本界定 |
2.1.1 技术 |
2.1.2 涉外技术转让 |
2.1.3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 |
2.2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理论根据 |
2.2.1 技术差距理论 |
2.2.2 技术转让选择理论 |
2.2.3 技术转让制度南北差异理论 |
2.3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功能 |
2.3.1 确保涉外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 |
2.3.2 提升本国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 |
第3章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现状 |
3.1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法律渊源及主要内容 |
3.1.1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国内法渊源及主要内容 |
3.1.2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国际法渊源及主要内容 |
3.2 中国现行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内在理念 |
3.2.1 “以市场换技术”提升本国技术水平以实现更高层次发展 |
3.2.2 保护本国弱势企业 |
3.2.3 平衡国际促进技术转让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力量 |
第4章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功能实效的检视 |
4.1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功能实效的回顾 |
4.2 “确保涉外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的功能受阻 |
4.2.1 发达国家对我国现行制度的质疑 |
4.2.2 对发达国家质疑的分析 |
4.2.3 发达国家质疑对我国的警示 |
4.3 “提升本国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的功能受限 |
4.3.1 “建设创新型国家”对我国制度提出新的要求 |
4.3.2 现行制度设计与新要求的匹配度不佳 |
4.4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功能实效不佳的成因 |
4.4.1 理念未能及时更新 |
4.4.2 因部分规范未及时修改而授人以柄 |
4.4.3 因法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导致缺位与冲突并存 |
第5章 中国完善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建议 |
5.1 确立“以引进促竞争”的内在理念 |
5.2 实现国内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体系化 |
5.2.1 调整法律规范以避免缺位与冲突 |
5.2.2 及时修正可能的争议规范 |
5.3 区别贸易与投资的不同属性进行国内立法 |
5.4 完善双边(区域)条约中的技术转让规则 |
5.5 构建公平合理的技术转让多边规则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WTO带给我们的机会在哪里?(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冠疫情下的投资线上系列研讨会(节选)模拟同传实践报告[D]. 王思圆. 青岛大学, 2021
- [2]日韩贸易争端对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影响研究[D]. 赵嗣远. 吉林大学, 2021(01)
- [3]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趋势预测研究[D]. 文思君. 北京邮电大学, 2021(01)
- [4]“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D]. 高云峰. 吉林大学, 2020(03)
- [5]华兹华斯诗学研究[D]. 史丽娜. 山东大学, 2020(01)
- [6]“美国优先”对美国“印太战略”的影响[D]. 王婉.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12)
- [7]全球价值链区块化的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东亚、北美和欧盟三大区域的实证分析[D]. 顾徐鑫. 东南大学, 2020
- [8]美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劳动执法义务分析[D]. 周阳.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9]北京当代芭蕾舞团舞蹈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研究[D]. 戴叶莹. 南京艺术学院, 2020(02)
- [10]功能视角下的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研究[D]. 丛圣元.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