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蒋大兴[1](2021)在《论国企产权登记制度之废改——检讨“物权性凭证”的法律思维》文中研究表明理论上很少有人关注讨论国企产权登记的法律意义,一些规范性文件与法院案例认为,国企产权登记是依法确认企业产权关系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可是,这种法律凭证到底是何种凭证,其与物权法及公司法有关物权/股权凭证之间是何种关系依然不清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之行为,在其本质上主要是对国有资产进行"财务式管理"的方式,产权登记证没有物权法意义上确认产权归属的效力,最多对定性企业性质有帮助。如此产权登记将丧失独立存在的意义。因此,应当逐步废除目前独立存在的国企产权登记制度。如欲继续维持国企产权登记制度之现状,不如建立国企产权/国有资本信息披露公共平台,将国企产权登记制度转换为"国企公开信息披露制度",以提升国企监管的透明度。
杨淑梅[2](2020)在《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文中提出档案政策与法规是国家档案事业平稳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是国家档案事业与时偕行发展的目标导向,也是国家档案事业永续和谐发展的管理工具。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决定了企业档案在国家档案资源中的重要地位。企业档案事业作为国家档案事业系统中的重要成分,自然也离不开政策与法规的支持和引导。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是根据企业档案实际工作而制定的,并跟随着档案工作内在运行机制与社会环境变化而发展,对企业档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指导意义。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从规范科技档案工作开始,在探索与实践过程中积累了相当丰厚的成果。这些政策法规在新发展形势下能否持续服务于企业档案业务建设,能否有力保障和促进国家档案事业建设目标的实现。基于此,本文以效力范围及于全国的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为研究对象,在对政策法规文本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把握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发展脉络,并基于不同角度深入分析现行有效政策法规尚存的问题,提出可供参考的完善建议。本选题从以下五部分进行阐述: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创新点与特色。第二章是相关概念以及政策法规来源,主要包括企业档案概念、档案政策概念、档案规范性文件的狭义与广义概念、档案法规概念以及政策法规收集范围、收集原则、收集方法。第三章是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概状分析,主要从三个层面展开研究,一是关于政策法规基本情况分析,包括政策法规演进历程、政策法规发文主体、政策法规效力级别;二是对不同类型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建设状况的分析,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是对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内容的分析,基于国家档案事业“三个体系”建设目标,探究政策法规对其目标实现的保障作用。第四章是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存在的问题,基于第三章不同层面的分析,总结出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修订与废止不及时、发文部门合作程度不够深入、企业档案立法层级低、民营企业档案立法单薄、企业档案安全政策法规不完善、企业档案利用政策法规不健全等问题。第五章是完善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的建议,针对第四章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尚存的不足之处,根据企业运行特征、档案工作规律和社会发展形式,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毛鑫[3](2019)在《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文中指出中国境外投资在改革开放后的40年间取得了迅猛发展,尤其是近几年伴随“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利好,中国企业抓住机遇在“走出去”的投资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投资规模屡创历史新高。但过热的境外投资浪潮背后,也滋生了许多投资乱象,譬如国有企业盲目投资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非理性投机行为导致企业亏损和国家形象受损、虚假投资背后的资产非法转移。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境外投资现状,相关部门在鼓励对外投资的同时开始加强了监管力度。投资虽是企业自身行为,但却攸关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同时,监管也需注意在法治框架内协调好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关系。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基础性的境外投资管理与监管法律,在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就强调,为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需要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要促进境外投资的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重视对其监管,除了需要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也需要整体框架的协调完善。而监管涵盖顶层制度设计、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等内容,也可分为政府的立法管理和行业自律等方面,本文主要是从监管法律制度角度出发探讨完善对境外投资的监管。本文的研究首先从我国境外投资的监管法律制度现状出发,对境外投资的监管法律制度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特别是2017年8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以及12月《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后,境外投资监管呈现出了一系列新的特点。再对监管法律制度本身所涵盖的监管主体、被监管主体、监管流程和内容进行剖析,找准完善该制度的框架方向和功能定位。其次,通过梳理后发现虽然相关部门近几年已采取措施强化对境外投资的监管,但目前的相关监管法律制度仍没有形成完备统一的框架体系,监管主体众多且职能不一致,导致监管混乱。对监管法律制度内容的探究,也发现其在前期审批制度和后期的监督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境外投资的监管法律制度还需要结合国内外的新形势进行调整完善,构建整体性的框架。本文最后就依据前面所研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经济、政策上的新形势,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邵立晨[4](2018)在《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纵深推进,我国对外投资趋势发展迅猛。但近几年,投资失败的案例也逐渐增多。为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监管提供审计依据的审计制度,本应在维护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国企境外投资审计工作开展并不理想甚至存在审计空白。合理的审计制度建设,能给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的制度保障环境。当前,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的建设。完善和优化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已成为当前境外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本文拟从政府审计的角度,对现行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进行研究。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国内国有企业适用的审计制度为基础,结合国有企业境外投资时受到政治、文化、宗教习俗等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尝试对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进行概念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从法律法规,审计对象涵盖,审计程序受限,审计人事制度安排以及审计机构权责划分几个方面,进一步探讨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成因分析。论文最后针对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优化和完善建议。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审计制度的实效性;创新审计方式,扩大审计范围;借助委托审计,拓宽境外审计队伍;加强审计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形成部门间相互制约的境外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五个方面对我国国有企业境外审计制度提出具体的优化和完善建议。
周晶菁[5](2016)在《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世界各国经济的合作,成为21世纪经济交流的主题,各国的海外投资与跨国经营自然成为了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从1979年开始兴办起境外国有企业,为了赶上国际合作发展的脚步和与国际法律环境接轨,我国颁布了《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护。从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中来看,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投资的主体大多为国有企业,为使得其在境外投资中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办法和条例。如2011年我国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境外国有资产的法制化管理。虽然,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投资总量逐渐成上升趋势,也有相关办法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但在2015年国有企业整改中,仍然出现了一大批国有企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境外国有资产流失。如典型的我国中国石化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案。诸如此类案件在境外资产管理中频繁出现,给保护境外国有资产的完整提出了难题。因此,防范境外国有资产的流失也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需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是通过对国资委以及相关报告数据的整理,加之对文献阅读和案例收集的基础上,归纳和总结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途径及原因,从法律角度提出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解决对策,完善境外投资、境外保险、资产评估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提升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在国际市场中的法律制度水平,保证境外国有资产的健康发展。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首先,本文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及意义以及文章的研究方法、重难点及创新点,在理论基础方面汲取国外研究的现状,同时也介绍我国对于境外国有资产研究的现状。其次,文章第二部分是对境外国有资产的概念进行阐述,归纳其特征,划定本文是研究境外国有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并通过数据介绍境外国有资产的发展。文章第三部分从主体、客体、行为方面来介绍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总结当前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形式,同时也结合数据收集分析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再次,文章第四部分是阐述对我国境外国有资产进行加强管理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必要性。在理论依据中,主要分为产权理论和委托理论。文章第五部分通过对中航油陈久霖事件、中国香港三九集团、TCL并购汤姆逊案、中铝收购力拓等案件进行分析把现存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途径分为五种:企业运营违规途径、企业境外直接投资途径、个人非法占有途径、决策失误途径、资产评估途径。文章第六部分是归纳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如境外国有资产在实践中界定困难、制度差异引发政治、经济等风险造成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我国境外国有资产相关法律制度的保护不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中缺乏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最后,文章第七部分从立法层面、司法层面和其他外部监督方面提出解决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护提供依据和实践意义。
刘苇[6](2015)在《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国际贸易与投资在一些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收缩,但总体上呈现出发展的趋势。伴随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态势,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应把握好此次全球经济布局调整的机会拟定对外发展战略。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应对更为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更大的国内民生压力。在国际经济层面,中国通过加入WTO以国际贸易的方式迅速将建国以来积攒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转化为资本和技术,必然需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革新产业结构,实现资本红利和技术红利;从国际政治层面考量,中国自我认知与国际社会不同层次国家对中国崛起的认知间具有微妙差异,唯有以发展为导向,强调长期利益和长远布局的战略性安排方可弥合中国自身角色和国际预期的多重需求。脱胎于“走出去”战略的海外投资发展战略应运而生。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机制中“共同规则”的制定,可以更好地塑造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合作性权力”。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促进和实现,有必要通过整体性法律构建的研究和制定,规则化地表达中国的利益诉求。通过健全我国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律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国际法律体制和实施机制,开拓中国海外市场、促进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保护中国海外投资利益、维护海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本文通过历史分析法,对中国海外投资从无到有、从单纯利益考量到立体性战略设计的历史回溯,分析了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发展过程,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法律规制与中国经济发展、国际政治关系的历史发展关系,指出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通过比较分析法,以战略视角审视海外投资法律机制,对不同国家、不同国际投资法律机制之间的立场、优劣等进行比较研究,为中国海外投资法律构建与国际投资法律规制寻找衔接点或趋同性方向。最终通过规范分析法,从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建构角度,对中国国内法、国际法中法律规范的研读,分析现行法律与我国海外投资现状的吻合度,提出符合我国海外投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建构意见。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历史发展,指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是“走出去”战略在当今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中国自身综合实力发展的具体演化。通过区分中国海外投资产生、初步发展、逐步增长、高速稳定增长和发展战略的五个发展阶段,以及当时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与践行的研究,指出中国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第二章“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结合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研究了海外投资经济理论和国际政治关系理论,预测了中国海外投资未来发展趋势,指出对应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横向、纵向多层次展开,法律构建应设定多维的战略目标和不同的战略层次,在成熟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积极的参与者,接受这些机制的规则和理念,但应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在处于磋商建设阶段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理性的建设者,在坚持国家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可以让渡某些利益,一方面协调机制运作,一方面积极推动机制的规则建设;在区域性和双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当扮演活跃的倡导者,对投资规则的倡议、条文的草拟、谈判的推动与相关辅助机制起全面主导的作用。提出了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及其重点与主要任务。第三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国内法构建”,研究了中国与海外投资相关的内国法规范,针对性地分析了促进、管理和保障三个法律体系的功能实现和缺位等现实问题,提出: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应该从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技术援助、提供信息服务方面进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应该通过强化事后监督加以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障法律制度应该通过构建全面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方式加以完善。第四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以国际投资法体系中bits的重要性为基础,提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中bits具有承前启后、平衡权重的作用。对比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类国家bits签订情况后,提出了用更开放的态度签订bits以促进中国海外投资,用更灵活的方式使用bits以保证中国海外投资的利益的制度设计理念。第五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研究了自贸区、非自贸区、普遍性国际投资条约发展,提出:应当基于中国地缘性经济贸易地位突出的特点,优先参与制定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基于中国参与自由贸易投资条约制定的成功实践,重点参与制定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的制定;基于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长期合作发展的历史以及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利益必要性,主导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出于“同类国家”角度制定多边投资条约。对普遍性投资条约晚近的几个发展趋势进行梳理,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雷浩[7](2013)在《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及其立法分析》文中指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走出去"战略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主流。国有企业是我国"走出去"战略中的主力,在通过境外投资经营取得收益的同时,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也在不断加剧。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防止境外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恶化,我国应加强和完善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立法,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管。笔者梳理了我国现行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立法,总结了我国现行境外企业国有资产法律监管制度,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立法进行了分析并对完善立法提出了建议。
蒋琪,贾国栋[8](2013)在《国企境外投资监管应充分发挥中国律师作用》文中指出企业"走出去"进行境外投资,是企业实现全球化的重要方式,有助于企业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广的领域合理配置资源。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境外投资中充当了先行者和主力军的角色,特别是在能源领域的国际拓展中,更是国有企业和资本占据了主导地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国有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将日趋频繁,越来越多的巨额国资走出国门,这势必对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手段提出新的考验和要求。
杨晓洁[9](2013)在《国资委法律性质研究 ——以行政的范围及其作用方式为中心》文中指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或“国资委”)成立于2003年3月,随后截至2004年6月,全国31个省级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全部组建。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共组建地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395个。国资委是在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出现的,根据当时《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企业国有资产履行监管职权,这一要求也为之后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所延续。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在法的坐标系内探寻到国资委地位及性质的对应点,笔者从形式和实质两个层面,分别对国资委的主体职权展开讨论、对国资委的行为运作进行实证分析,特别是以行政权的存在与否为区分线,着力对国资委的各类行为在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加以归纳、定位,最终为从行政的角度认识国资委,进而认识国家以行政方式实现经济目的的行为,提供实证和方法论双重意义上的智识贡献。从主体上讲,在形式层面,国资委是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属于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运用《宪法》第85条、第89条的规定进行衡量,国资委是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机关。同时,进一步考察国资委作为直属特设机构的形成过程以及规定国资委职权来源的“三定方案”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的授权,仅从主体的形式上而言,国资委无疑是具有行政属性的。在实质层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明确将国资委定性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进一步考察国资委的职权内容,发现国资委的职权中也包含了依据《公司法》规定可以行使的股东职权,这是明显不属于行政职权的内容。主体职权的考察说明形式意义的行政主体并不必然构成实质意义的行政主体,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与行政主体之间存在不重合之处。从行为上讲,笔者实证分析了国务院国资委自2003年3月成立至2012年年末制定、颁布的138件规范性文件。在形式层面,通过梳理138件规范的制定依据、制定程序和适用对象,可明确国资委发布规范这一行为的定位,与行政活动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也即,作为中央国家资产监管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国资委发布规范的行为,应是行政权行使的结果。在实质层面,虑及“法定股东”和“监管主体”在国资委定位上的融合性,进一步考察138件规范的内容即成题中之义。最后发现,国资委在实质作用上并非仅仅是形式界定表现出的行政主体,也并不是通常理解的中央国有企业的股东,而是混合行使行政职权、股东职权和其他职权的综合体,这在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会展现出不同的内容。通过对国资委主体职权和运作行为在形式、实质两个层面上的界定,文章明晰了国资委在法律上的性质——形式上的行政主体,实质上兼具行政、股东或其他职权的机构,这一机构实际上兼合了“直接经营+市场秩序行政”的功能。从对“行政”范围的界定及其方式来看,国资委性质的研究可以厘清行政职权的范围,进而对认识国家以企业方式实现经济目的这一类行为的性质具有积极意义。
周煊,汪洋,王分棉[10](2012)在《中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及防范策略》文中研究表明解决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应该从调整现行监管模式入手。本文认为,在法律监管层面,应该提升现有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级别,更新过于陈旧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细节指导,并建立境外资产信息披露制度;在行政监管层面,应该设立国有控股公司中间架构,成立境外资产监管部以协调现有各部门监管职能;在企业监管层面,应该提高国有企业境内母公司治理水平,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整合多元化监督系统,推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论国企产权登记制度之废改——检讨“物权性凭证”的法律思维(论文提纲范文)
一、不当沿袭了企业登记法的制度结构 |
(一)产权登记沿袭企业登记法的表现 |
1.国企产权登记类型与企业登记类型雷同。 |
2.国企产权年检登记制度与曾经的企业年检制度雷同。 |
3.国企产权违规登记法律责任设计与企业违规登记法律责任设计类似。 |
(二)将产权登记混同于企业登记之弊端 |
1.现行产权注销安排可能引发国资流失。 |
2.现有产权登记年检安排可能引发国资流失。 |
二、产权登记行为的法律意义不彰 |
(一)规范间的可能冲突:产权登记规范与物权法、(25)公司法 |
(二)司法实践立场:产权登记证明效力的优先性 |
(三)产权登记证:统计学工具的载体 |
(四)产权登记机构:谁负责更为合适 |
三、代结论:应当废除国企产权登记制度 |
(2)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和特色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政策法规来源 |
2.1 企业档案 |
2.2 档案政策 |
2.3 档案法规 |
2.4 政策法规来源 |
2.4.1 收集范围 |
2.4.2 收集原则 |
2.4.3 收集方式 |
第三章 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建设概况 |
3.1 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基本情况分析 |
3.1.1 时间演进分析 |
3.1.2 发文主体分析 |
3.1.3 效力级别分析 |
3.2 不同类型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分析 |
3.2.1 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分析 |
3.2.2 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分析 |
3.2.3 外资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分析 |
3.2.4 不同类型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对比分析 |
3.3 关于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内容分析 |
3.3.1 三个体系建设目标 |
3.3.2 关于企业档案资源建设的政策法规内容分析 |
3.3.3 关于企业档案安全保密的政策法规内容分析 |
3.3.4 关于企业档案利用服务的政策法规内容分析 |
第四章 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存在的问题 |
4.1 政策法规修订与废止不及时 |
4.2 发文部门合作程度不够深入 |
4.3 企业档案立法层级不高 |
4.4 民营企业档案立法单薄 |
4.5 企业档案安全政策法规不完善 |
4.5.1 缺乏专门的企业档案安全法规 |
4.5.2 档案安全法律责任款项过于含糊 |
4.6 企业档案利用政策法规不健全 |
4.6.1 企业档案利用条款过于粗放原则 |
4.6.2 缺乏企业档案外部利用服务条款 |
4.6.3 缺乏档案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
第五章 改善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的建议 |
5.1 全面清理政策法规文件 |
5.2 促进重点领域联合立法 |
5.3 提升企业档案立法层级 |
5.4 推动民营企业档案立法 |
5.5 完善企业档案安全政策法规 |
5.5.1 制定专门的企业档案安全法规 |
5.5.2 充实企业档案安全法律责任内容 |
5.6 健全企业档案利用政策法规 |
5.6.1 增强企业档案利用条款可操作性 |
5.6.2 补充企业档案外部利用服务条款 |
5.6.3 增设档案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境外投资大规模扩张 |
1.1.2 监管法律亟待加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及评述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2 中国境外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沿革与现状 |
2.1 境外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沿革 |
2.2 境外投资的监管主体 |
2.3 对境外投资主体的法律监管 |
2.4 我国现行境外投资监管法律制度 |
2.4.1 审批制度 |
2.4.2 监管制度 |
3 中国境外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3.1 “多头监管”下的立法体系混乱 |
3.2 对境外投资主体的监管混乱 |
3.3 审批体系不合理 |
3.4 监管框架待完善 |
4 中国境外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
4.1 建立统一的境外投资监管主体 |
4.2 优化境外投资监管中的审批制度 |
4.2.1 确立法律审批制度的指导原则 |
4.2.2 增强监管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
4.2.3 提高立法层次,优化法律审查制度 |
4.3 搭建完备有力的后期监管制度 |
4.3.1 积极探索监管新方式 |
4.3.2 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 |
4.3.3 善于借用第三方力量进行监督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4)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内容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本文的创新 |
2.文献综述及相关概念界定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文献综述 |
2.1.2 国内文献综述 |
2.1.3 文献述评 |
2.2 审计制度概念的界定 |
3.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现状及审计制度发展概况 |
3.1 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现状 |
3.1.1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 |
3.1.2 我国对外投资直接投资净额构成 |
3.1.3 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地区和行业分布 |
3.2 我国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发展历程 |
3.2.1 国有企业境外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审计工作起步阶段(1978-2004) |
3.2.2 国有企业境外审计制度的探索与发展阶段(2004-2013) |
3.2.3 国有企业境外审计制度全面开展实行阶段(2013年至今) |
4.我国国企境外投资审计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
4.1 法制法规不健全,缺乏实施细则 |
4.2 审计对象涵盖不全,存在审计漏洞 |
4.3 审计时间和必要审计程序受限 |
4.4 审计人事制度不合理,人员安排与岗位需求不匹配 |
4.5 各审计机构权责不明,缺乏明确的负责部门 |
5.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优化建议 |
5.1 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审计制度的实效性 |
5.2 创新审计方式,扩大审计监督范围 |
5.3 借助委托审计,拓宽境外审计队伍 |
5.4 加强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
5.5 形成部门间相互制约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机制 |
6.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3 现有研究现状的评析 |
1.3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3.1 研究的重点 |
1.3.2 研究的难点 |
1.3.3 研究的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 |
2 境外国有资产的概述 |
2.1 境外国有资产的概念 |
2.2 境外国有资产的特征 |
2.3 境外国有资产的形成 |
2.4 境外国有资产的发展现状 |
3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概述 |
3.1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概念 |
3.2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特征 |
3.2.1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主体 |
3.2.2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客体 |
3.2.3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
3.3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方式 |
3.4 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 |
4 我国对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依据和必要性 |
4.1 委托代理理论 |
4.2 产权理论 |
4.3 对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
5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途径 |
5.1 企业运营违规操作途径 |
5.2 企业境外直接投资途径 |
5.3 个人非法占有途径 |
5.4 决策失误途径 |
5.5 资产评估途径 |
6 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 |
6.1 境外国有资产在实践中界定困难 |
6.2 制度差异引发投资风险造成境外国有资产流失 |
6.3 境外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不完善 |
6.3.1 产权制度法律法规不完善 |
6.3.2 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
6.3.3 境外国有资产评估中介活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
6.3.4 我国境外资产投资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
6.3.5 我国境外资产的监管法律制度不完善 |
6.4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人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 |
7 解决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对策 |
7.1 立法层面 |
7.1.1 完善境外国有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制度 |
7.1.2 优化境外国有资产的法律监管制度 |
7.1.3 健全境外资产投资方面的法律制度 |
7.1.4 建立境外国有资产投资保险法律制度 |
7.1.5 完善境外资产内部审计方面的法律制度 |
7.1.6 健全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追究的法律制度 |
7.2 司法监督层面 |
7.3 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的外部监督制度 |
7.3.1 建立境外国有资产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 |
7.3.2 建立境外国有资产的远程监督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与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五、本文核心概念界定 |
第一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作为外交战略的组成部分(1949-1978) |
一、国际经济政治形势 |
二、投资的重点形式 |
三、法律规制 |
第二节 作为改革开放战略的组成部分(1979-1990年) |
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 |
二、中国海外投资的准备与尝试 |
三、法律规制 |
第三节 作为“走出去”战略形成期的组成部分(1991-2000年) |
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与国内经济良性发展 |
二、“走出去”战略政策的形成 |
三、法律规制 |
第四节 作为“走出去”战略成熟期的组成部分(2001-2007年) |
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 |
二、“走出去”战略的成熟 |
三、法律规制 |
第五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阶段(2008至今) |
一、国际经济背景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 |
三、法律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一节 国际投资理论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一、国际投资传统理论 |
二、全球化浪潮下的新国际投资理论 |
三、中国的海外投资理论探索 |
四、基于投资理论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二节 国际政治关系理论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一、国际政治关系理论 |
二、基于国际政治关系理论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三节 中国海外投资的现状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一、中国海外投资现状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趋势 |
三、基于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四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框架调整应遵循的原则 |
一、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一般原则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特殊原则 |
第五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
一、法律政策的导向性转变 |
二、法律体系结构的调整 |
三、法律体系层级的调整 |
四、国内法律规制的类型调整 |
五、多边投资条约的制定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国内法构建 |
第一节 中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 |
一、现状考察 |
二、问题剖析 |
三、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 |
一、现状分析 |
二、我国海外投资管理制度完善的路径 |
第三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 |
一、中国海外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 |
第一节 中国与他国BITS签订情况 |
一、中国与发达国家签定的BITs |
二、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签定的BITs |
第二节 中国签订BITS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
一、不同缔约对方的BITs具有不同的特点 |
二、中外BITs的发展趋势 |
第三节 对中国未来谈判签订BITS的若干建议 |
一、关于投资促进条款 |
二、关于投资保护条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 |
第一节 多边自贸区投资条约发展趋势及法律构建 |
一、多边自贸区是深化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手段 |
二、中国的多边自贸区投资条约实践及成效 |
三、中国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构建 |
第二节 非自贸区多边投资条约发展趋势与法律构建 |
一、相邻地区(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的构建 |
二、非相邻地区多边投资条约的构建 |
第三节 普遍性投资条约发展趋势与法律构建 |
一、投资与投资者定义条款 |
二、投资待遇条款 |
三、投资保护条款 |
四、投资争端解决条款 |
五、环境保护条款 |
六、劳工保护条款 |
七、例外条款 |
八、投资措施和履行要求禁止条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国企境外投资监管应充分发挥中国律师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一、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分析 |
二、我国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体制 |
1、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
2、境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
3、绩效评价及考核制度 |
三、对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建议 |
1、规范境外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 结合监管要求和所在国 (地) 法律, 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 从体制上防止企业发生因决策失误或者恶意侵害等各种原因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
2、加强对境外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 制定国有境外企业财务监管办法 |
3、建立和完善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惩处力度 |
4、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内部设立专门的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专司境外国有资产的跟踪管理 |
5、凡国有全资或控股公司进行的境外投资类行为, 必须聘任中国执业律师担任项目法律顾问 |
(9)国资委法律性质研究 ——以行政的范围及其作用方式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及其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设立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现形式 |
二、 研究对象——国资委及其行为的法律性质 |
三、 研究意义——行政的范围及其作用方式的新认识 |
第二节 已有研究及其评述 |
一、 已有文献研究概况 |
二、 已有国有资产监管研究综述 |
三、 简要评述 |
第三节 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 |
一、 分析框架 |
二、 研究方法 |
三、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主体形式上的界定:国资委的职权定位 |
第一节 形式意义上的行政:以宪法第 85 条和第 89 条为依据 |
一、 行政的法律定位 |
二、 国资委的形式判断 |
三、 国资委的内部组成 |
第二节 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的形成 |
一、 行政权主体与股东意识萌生 |
二、 行政主体与股东的完全分立 |
三、 行政主体与股东的融合 |
第三节 国资委的职权依据 |
一、 组织法上的职权 |
二、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授权 |
三、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授权 |
本章小结:主体形式界定的结论与问题 |
第二章 主体实质上的界定:国资委的职权性质 |
第一节 国资委职权的构成 |
一、 《公司法》的股东权利义务 |
二、 国资委的股东职权 |
三、 国资委剩余职权的再分类 |
第二节 国资委的行政职权 |
一、 国资委行政职权的判断标准 |
二、 抽象职权中的行政职权 |
三、 具体职权中的行政职权 |
本章小结:主体实质界定的结论与问题 |
第三章 行为形式上的界定:国资委的规范发布及其定位 |
第一节 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情况 |
一、 规范性文件的数量类别 |
二、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 |
三、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
第二节 国资委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定位 |
一、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来源 |
二、 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 |
三、 规范性文件的受文对象 |
本章小结:行为形式界定的结论与问题 |
第四章 行为实质上的界定:国资委发布规范的内容及其定位 |
第一节 对中央企业履行股东职权的规范 |
一、 资产收益权规范 |
二、 参与重大决策权规范 |
三、 选择管理者权规范 |
第二节 对中央企业履行行政职权的规范 |
一、 对中央企业履行职权的路径切分 |
二、 行政职权的规范 |
第三节 对非中央企业履行行政职权的规范 |
一、 对地方国资监管部门的规范 |
二、 对国有企业职工的规范 |
三、 对企业国有资产受让方的规范 |
四、 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规范 |
五、 对不特定相对人的规范 |
六、 对国务院国资委管理行业协会的规范 |
第四节 遗留问题:内容上无法被明确为行使行政权的规范 |
一、 对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 |
二、 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规范 |
三、 对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考核评价的规范 |
四、 对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人员收入分配的规范 |
五、 对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的规范 |
六、 对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具体管理事项的规范 |
七、 对中央企业子企业产权事项的规范 |
本章小结:行为实质的定位 |
第五章 行政界定方式及其作用范围的新认识 |
第一节 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性质 |
一、 实质意义的股东职权和行政职权 |
二、 形式意义的行政职权 |
三、 国有资产监管行为:“股东行为+行政行为” |
第二节 行政界定方式的拓展:国资委法律性质的界定路径 |
一、 国资委法律性质的界定方式 |
二、 国资委的法律性质 |
三、 政府实现经济职能行为的认识方式 |
第三节 行政作用范围的拓展:国资委行政职权的功能实质 |
一、 国资委行政职权的成因 |
二、 国资委行政职权的功能 |
三、 政府以企业形式履行经济职能的行政 |
结语:政府经济行为的认识方式与合法性控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中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及防范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一、境外国有资产的内涵及其流失风险 |
(一) 境外国有资产的内涵 |
(二) 境外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
1.官方外汇储备资产流失风险。 |
2.中央及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境外资产流失风险。 |
3.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境外资产流失风险。 |
二、境外国有资产现状及流失成因 |
三、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格局问题分析 |
(一) 当前法律监管框架及存在的问题 |
(二) 当前行政监管框架存在的问题 |
(三) 当前企业内部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四、优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策略建议 |
(一) 优化法律监管框架 |
1.出台高层次法规加强统一指导。 |
2.更新国有资产境外监管过于陈旧的法规体系。 |
3.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细节指导。 |
4.建立国有企业境外资产信息披露制度。 |
(二) 优化行政监管框架 |
1.设立国有控股公司中间架构以调整政府、企业间法律关系。 |
2.尽快设立境外资产监管部。 |
(三) 优化企业内部制度监管 |
1.提高国有企业境内母公司治理水平。 |
2.建立符合国有企业国情的独立董事制度。 |
3.通过监事会整合国有企业多元化监督系统。 |
4.推行境外 |
五、结 论 |
四、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论国企产权登记制度之废改——检讨“物权性凭证”的法律思维[J]. 蒋大兴. 北方法学, 2021(04)
- [2]企业档案工作政策法规研究[D]. 杨淑梅. 安徽大学, 2020(08)
- [3]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D]. 毛鑫. 重庆大学, 2019(01)
- [4]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审计制度优化研究[D]. 邵立晨. 云南大学, 2018(01)
- [5]我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问题研究[D]. 周晶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6(03)
- [6]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D]. 刘苇.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7]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及其立法分析[J]. 雷浩. 中财法律评论, 2013(00)
- [8]国企境外投资监管应充分发挥中国律师作用[J]. 蒋琪,贾国栋. 中国律师, 2013(05)
- [9]国资委法律性质研究 ——以行政的范围及其作用方式为中心[D]. 杨晓洁. 上海交通大学, 2013(04)
- [10]中国境外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及防范策略[J]. 周煊,汪洋,王分棉. 财贸经济, 2012(05)
标签:境外投资论文; 政策法规论文; 国企论文; 国有资产管理论文;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