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职责调整调研报告

安监局职责调整调研报告

问:安监局不出调查报告合法吗
  1. 答:您好,含伏安监局不出调查报告是不合法的。 作为行政机关,安监局在执行职责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谈改携政许可的结果和理由,形成书面决定或者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因此,安监局在调查事故后,不出具调查报告,不告知当事人事故原因和责任方,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此外,安监局作为行政机关,其调查报告具有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如果安监局不出具调查报告,则可能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追究,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歼盯权益,也会影响到社会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因此,安监局必须出具调查报告,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有关事故的结果和理由,以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信力
问:安监局的基本工作职责是什么?
  1. 答: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负责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艺安全技术、电气设备、安全设施、安全装置、输电线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安全装置仪表及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与工艺相关的安全装置的正确合理使用。
    (2)参加“三同时”审查工作,参加“四新技术安全技术”可靠性审查。
    (3)参加本职业务内的安全谈返备检查和隐患查找,并督促整改工作。
    (4)负责企业一级、二世祥级动火证的审查签批工作,负责特级动火证的监督实施及现场监护工作。
    (5)负责“作业证”的管理工作,做到一日一查。
    (6)参加企业安全装置的校验工作,安全设施的检查督导工作。
    (7)对人身伤害事故、爆炸事故、着火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管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整理有关资料,建立事故管理台帐。
    (8)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坚持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教育、转岗教育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工作。
    (9)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工作,工伤事故的管理和处理,医疗费审批工作。
    (10)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落实并按时完成。
    (11)组织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含毁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 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前身是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的地区设办事机构)。
安监局职责调整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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