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涉法问题50个怎么办(论文文献综述)
王正航,丁洁,麻伟静[1](2021)在《律师参与诉源治理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诉源治理是指社会个体及各种机构对纠纷的预防及化解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方式和方法,使潜在纠纷和已出现纠纷的当事人的相关利益和冲突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所持续的过程。"(1)诉源治理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去把握,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和法院裁判终局。律师是参与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通过参与立法、担任法律顾问、律师调解等非诉活动和诉讼活动,高效地参与到诉源治理的前两个维度,在维护司法公正、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2)笔者拟结合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参与诉源治理当前工作现状,
贺若媛[2](2021)在《县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 ——以Y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涉法涉诉信访作为一种特殊的信访类别,是当事人因不满行政处理、司法处理的程序和决定而进行检举、控告和申诉。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则是政法机关等政府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进行应访和处理,关系到涉诉类信访问题能否合法、公正、有效解决。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既是保障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法治公平的重要课题。当前,我国涉法涉诉信访呈现数量增长化、形式多样化、问题复杂化等特点,尤其在县域等基层地区,重复访、纠缠访、恶意访等现象较为普遍,不紧扰乱了正常司法秩序,弱化了法律权威,更给正常信访工作带来困扰。研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尤其基层县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应对,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必然选择。近年来,S省Y县法治建设驶入快轨道,但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成为政法机关和信访部门的工作难点。通过正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现状,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背后原因,进而提出解决渠道,对Y县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章从信访概念入手,阐释了涉法涉诉信访的基本概念,对我国涉法涉诉信访现状进行了分析,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回顾,着重分析了我国县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特点及现状;第二章具体分析了Y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现状,推进工作的主要经验,揭示了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4类主要问题;第三章对存在问题的原因,从法律、制度和社会3个角度分析了原因;第四章是全文落脚点,就Y县如何优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从4大类12个小类提出了具体对策建议;最后是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并指出了本文存在的局限性。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给我国县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优化和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
曹婧[3](2020)在《温州市法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大量涌入法院,法院已经处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最前沿,法院工作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媒体的快速发展和环境的深刻变化,人民法院在工作和形象方面出现的“失误”也频频曝光,甚至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内外部因素叠加的情况下,涉法舆情危机事件频发。法院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环节,而判决结果必然无法做到满足每一方的利益。因此,法院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还要积极做好应对舆情危机的准备。本文结合温州市法院工作实际,对当前温州市法院面临的舆情危机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进展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为舆情危机的相关概念界定。本部分先通过对舆情危机从概念、理论基础、特点和类型四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再进一步对涉法舆情危机的概念、特点、类型、影响和后果进行具体阐述,重点分析了涉法舆情危机区别于一般舆情危机的不同点,如涉法舆情危机的当事人身份特殊、突发性不明显、极具政治敏感性等。第三部分对温州市法院的舆情危机成因进行了分析。在内因方面,司法公信力的缺失是主要成因,在外因方面,律师、媒体、群众等各类群体都在司法活动中对涉法舆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第四部分具体分析了温州市法院涉法舆情危机的成效及问题。温州市法院在危机应对方面既有如日常监测舆情动态、司法公开逐步加强、宣传方式和交流渠道不断更新等可取之处,也同样存在如危机应对建设机制落后、人才配备不足、危机预防意识不到位等缺陷。第五部分是对国内外涉法舆情危机的应对经验进行了介绍,国内重点介绍广东、浙江、山东等地法院的工作经验,国外介绍了缄口令制度、自我约束规则、限制信息制度等,为温州市法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提供新的思路。第六部分是对温州市法院在舆情危机应对策略上提出一些建议,从思想层面、实务层面对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策略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
金黎明[4](2020)在《乐清市农村涉诉信访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涉诉信访是法律规定的救济渠道,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的信访制度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一种独特的解决争执机制和表达诉求的方式。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发生改变,各种利益冲突和信访问题不断出现。虽然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解决信访问题,但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基层政府有些力不从心。而“信访不相信法律”现象在民间较普遍存在,导致信访问题不断,其中涉诉信访问题对司法部门权威带来了挑战。涉诉信访问题已然成为基层司法机关面临的亟需解决的一大难题。本课题主要采用二元化路径分析方法对农村涉诉信访的主客体进行原因分析。分析信访者存在的原因是:受利益的驱进行缠访闹访,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的期待过高以及过分依赖信访解决司法争端,轻视司法权威。从信访的客体——法院的角度分析,司法权威不够和司法腐败问题导致案件当事人对司法失去信心,司法的公信力受到破坏;另外,部分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等方面原因,导致工作出现差错,造成了当事人对司法的不信任,进而走向信访维权之路。此外,从农村信访渠道、方式来看,虽然畅通了来访、来信、来电、网络等信访渠道,方便了群众反映诉求,但由于政策执行者对政策把握不到位,政策调整前后连贯不一致,以及基层农村信访调解力量不足、工作合力不强等问题,导致群众上访。针对乐清市农村涉诉信访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别从信访人角度、法院角度和社会层面的角度提出了改善路径。针对信访人,应该加强法治化启蒙,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加强依法处置。从法院的角度,提出必须树立司法权威性,注重司法公开、公正以及提升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职业素养。从社会层面的角度,提出必须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和考核评估机制,充实信访和调解工作力量,推进农村大信访工作格局的构建。
朱炳琪[5](2020)在《基层涉农信访工作现状及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T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信访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纽带,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给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特别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涌现,农村群众对于自身利益诉求也不断增多,基层涉农信访的发生率持续攀升,涉农信访形势和种类均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因拆迁补偿、土地流转、村务管理、干部检举、涉法涉诉、历史遗留等方面激发的矛盾冲突不断加剧,导致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非正常上访逐步增多、缠访闹访时有发生,造成基层涉农信访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困境。因此,对我国基层信访制度现状进行研究分析,深入探寻现阶段基层涉农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不断健全完善基层涉农信访工作思路和举措,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信访工作的突出作用提供理论支持,对于巩固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本文以山东省T县涉农信访工作为切入点,认真梳理现有的工作情况、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借助问题类型和典型案例分析,深入查找T县涉农信访工作特点、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从而提出完善和改进基层涉农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一是在组织建设层面,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不断完善基层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二是在工作机制层面,完善涉农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思路;三是在制度保障层面,推动涉农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涉农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四是在社会环境层面,营造依法信访社会氛围,大力倡导依法逐级理性信访。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研究和探索,能够为基层做好涉农信访工作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聂聪慧[6](2019)在《G市乡镇政府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人民群众权力意识觉醒,表达诉求、参与国家治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信访逐渐成为群众表达意见的主渠道。乡镇政府,既是信访程序的起点,又是解决信访问题的终点,更承担着维护地方稳定的首要任务。近两年,全国各地信访案件数量达到了高峰,严峻的信访形势给乡镇政府的维稳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所以,对于我国乡镇政府信访工作面临问题的研究十分重要而且必要。论文选取G市乡镇政府信访工作作为研究对象,以社会安全阀理论、依法治国理论、政治参与理论、人民主权理论等理论作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对G市乡镇政府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大致总结出G市乡镇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比如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非正常上访形势严峻、信访积案化解困难、乡镇政府维稳压力巨大、信访工作队伍建设薄弱等;然后从社会背景、制度建设、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信访群众个人四个方面分析原因,随后,借鉴法国、江苏灌云、河南固始、浙江枫桥等国内外地区先进信访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乡镇政府信访工作面临问题的对策,制度建设方面包括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明确划分信访工作受理范围、完善主流权利救济机制、严格落实信访终结制度;信访部门自身建设方面包括重视初信初访办理、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规范信访办理程序、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加强乡镇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尝试引入心理咨询等;源头预防方面包括强化信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和有序上访。
李莉[7](2020)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信访作为基层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关系着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党的十八大等重要的会议上,针对信访制度进行了相关的部署和安排,目的是对当前的信访制度进行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突发的阶段,同时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许多群众问题都以信访的方式呈现出来,如果基层党委、政府不能很好的处理信访问题,那么必将既阻碍社会法治化进程,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但是由于信访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我国现行的信访制度在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已经出现了困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本文采用实地调查、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进行研究。指出柏溪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跨部门信访案件多且沟通解决不畅;信访案件“终而不结”;信访工作人员工作热情不高、业务能力不足;群众“信访不信法”、领导情结重。本文运用民意表达、社会冲突与社会安全阀、信访心理、社会治理等理论,指出目前柏溪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信访体制不完善;考核机制不合理;信访队伍建设不足,缺乏专业知识素质;权利救济衔接不够;政府部门依法执政意识不够;群众法治观念不强。针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的现状、问题和原因,本文提出了完善该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从信访制度本身、政府部门、信访工作人员和群众教育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对策建议分为以下六条:一是完善信访体制;二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三是增强配齐信访工作力量,壮大信访工作队伍;四是完善权利救济制度;五是加强信访源头治理,政府依法行政;六是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制度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对策建议,期望对四川省乃至我国的信访工作提供了一些借鉴和思考。
廖丽环[8](2019)在《司法改革的试点研究》文中提出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顶层设计与地方摸索相结合”、“改革于法有据”重大理论判断,一方面,从高位推动的层面肯定了试点作为司法改革的现实路径,另一方面,为试点改革开辟了新的时代征程的同时也带来了更严峻的现实挑战,这些新的发展态势以及新的现实问题因应了试点改革理论研究的现实必要性与重要性。司法领域的试点改革是政策试点方法在司法领域的延伸性运用。它是指地方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或中央默认特定地区、期限以试点项目的形式展开具有特色的法律先行、先行先试的司法改革试验,而后通过暂行条例等规范的出台巩固地方试点经验,再经中央认可吸收到正式制度并向全国铺开的先行先试——由点到面的改革路径。试点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现实选择,是由我国司法改革现状与基本特性、渐进政治的总体安排以及降低制度变迁成本所共同决定的。同时试点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长期选择,是基于对有限理性与知识分立、调适的正确认知上所形成的司法改革方法。从当前试点改革运行的整体样态来看,“司法权为中央事权”是本轮试点改革的基础理论主张,并在此逻辑之上展开了央地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制度建构,通过借助小组机制、示范机制、指标管理机制以及传导机制作为盘活二者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机制。透过这一行动框架,可以得出本轮试点改革具有政策型倾向,以维持委托代理关系的高度同质性作为其关系目标,以政策的主动反应作为其行动进路,以政策的可控性作为其治理逻辑。但现阶段的政策型试点改革衍生了改革体系的结构失调、国家建构的单边情结、地方建构的难以成长、社会建构的严重匮乏问题,进一步加剧央地关系的结构性失衡以及试点改革的非制度化与非规范化,试点改革亟需加以修正。试点作为司法改革的现实路径,应当致力于路径的规范化、成熟化与制度化,可以实验治理作为技术进阶,以法理型试点改革作为规范进路,从而建构一个制度化的体系。具体制度设想是确立不同梯度的主体构造、区分直接决策与边际决策、推动改革体系深化、建立学习型推广、诊断性评估、问责性督导、科学性预测、权限分配等保障机制。
刘帆[9](2019)在《涉诉信访处理机制问题与路径研究 ——以婺城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的信访工作一直都是政府和民众沟通的桥梁,在长期的交互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中也出现了更加复杂的矛盾,而且其中也有着大量司法案件纠纷的发生。自世纪初以来,涉诉信访问题逐步发展、愈演愈烈。特别是近几年来涉诉信访总量居高不下,尤其是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过激访等逐步增加,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困扰了政法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中央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确立了方向,特别是2014年3月中央两办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基层涉诉信访处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各地也都在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处理涉诉信访相关工作机制,把涉诉信访处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因而,结合以上研究背景,本文认为涉诉信访处理机制问题研究,具有一定理论与实践价值。本文创新性地从基层政法机关的角度出发,主要通过实证研究涉诉信访现状和特征,结合处理机制的落实完善情况,分析涉诉信访处理机制运行不畅产生的原因,提出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完善的对策与建议思考。主要研究思路与创新如下:(一)对涉诉信访的概念和功能进行解释和定位,理论联系实际。利用相关的理论知识中厘清信访和涉诉信访的不同和相似点,对一般信访和涉诉信访从各方面进行了辨别和界定,描述了涉诉信访制度体系的详细内容,对中国目前涉诉信访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并分析了其特征和发展状况,特别针对基层政法单位处理涉诉信访的实践全面系统地了解总结,为探索涉诉信访改革在基层具体实施提供基础。(二)选取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2013年以来涉诉信访案件作为研究对象,归纳分析婺城区涉诉信访现状、特点、成因和影响部分。随机挑选13名信访老户,研究其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前后心理变化情况。对婺城区法院一审裁判后,当事人去省、进京信访的39件案件卷宗进行全面评查,分析法院审判与当事人信访之间的因果关系。(三)分析婺城区涉诉信访处理机制运行存在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高,工作方式机械化,相关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交流不畅、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根据婺城区涉诉信访的现状和特征对如何从根本上防治、如何落实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以及如何保障工作顺利展开等方面内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改进建议,实现婺城区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法治化和规范化,并且为全国范围内的涉诉信访改革在基层司法实工作提供经验。
柴建松[10](2019)在《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步入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由企业破产、征地补偿、司法强拆、退伍军人生活保障等问题引起的各种新纠纷也相应出现,给信访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涉法涉诉信访是大信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助于彻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文明法治、安定有序的社会治理目标。在当前的涉法涉诉信访治理过程中,违法信访问题极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信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缠访闹访、越级访、重复访等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司法权威受到严峻挑战。在我国长期推行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对于各级尤其是基层政法机关而言,需要合理对待涉法涉诉违法信访现象,力争多渠道、全方位解决信访问题,让群众在自身利益诉求的表达过程中可以借助更多合法的途径,逐步实现涉法涉诉违法信访工作的正规化。通过系统研究国内外的信访体制及理论,对涉法涉诉违法信访的概念、特征进行了界定;结合法治政府理论和跨部门协同理论,梳理出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的理论依据;从违法信访总体情况、治理政策措施、治理路径选择、治理效果评价四方面,分析近些年C市基层政法部门的涉法涉诉违法信访工作情况与典型案例;针对涉法涉诉违法信访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政法机关、信访人等多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对基层政法机关而言,其正常的信访工作受到了信访立法不足、信访违法行为惩戒机制缺位、暴力访集体访等问题的阻碍;再加上封建遗留法律文化中“人治”“青天”等思想的影响,当前实施的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缺乏一定的完善性和全面性,社会经济、科技等环境因素的负面作用,以及部分基层政法部门和信访人在信访事项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化解涉法涉诉违法信访矛盾纠纷的难度较大。针对各种具体信访问题,从信访制度、社会治理、机制衔接、利益协调、权力监督五个层面入手,全面分析完善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的对策,旨在增强信访治理的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并不断提升基层政法部门解决信访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二、基层涉法问题50个怎么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基层涉法问题50个怎么办(论文提纲范文)
(1)律师参与诉源治理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律师参与诉源治理的方式和现状 |
(一)律师参与源头预防 |
1. 律师积极参政议政。 |
2.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
3. 开展“律师进社区”。 |
4. 律师参与法律咨询。 |
5. 律师参与信访接待。 |
(二)律师参与非诉讼纠纷解决 |
1. 律师调解(7)。 |
2. 律师参与调解。 |
3. 律师参与仲裁。 |
二、律师参与诉源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诉源治理的理论有待深入解读 |
(二)律师参与诉源治理有待形成相应合力 |
(三)律师服务资源有待平衡 |
(四)律师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
1. 人民满意评价偏低。 |
2. 律师调解质量有待提升。 |
(五)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
三、律师参与诉源治理机制构建 |
(一)加强律师参与诉源治理制度建设 |
(二)加强律师参与诉源治理经费保障 |
1. 提升“律师进社区”补贴标准。 |
2. 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力度。 |
3. 促进律师调解“公益+市场化”。 |
(三)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
1. 扶持青年律师成长。 |
2. 开展律师调解员培训、认证和管理。 |
3. 鼓励律师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
(四)以数字改革助推律师参与诉源治理 |
1.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应用。 |
2. 升级“一码解纠纷”平台。 |
(2)县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 ——以Y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概述 |
1.1 相关概念介绍 |
1.1.1 信访 |
1.1.2 涉法信访 |
1.1.3 涉诉信访 |
1.2 涉法涉诉信访现状 |
1.2.1 数量增长 |
1.2.2 信访多样 |
1.2.3 问题复杂 |
1.3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
1.3.1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概念 |
1.3.2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关政策 |
1.3.3 县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概况 |
第二章 Y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
2.1 Y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概况 |
2.1.1 应访工作覆盖面广 |
2.1.2 应访工作情况复杂 |
2.1.3 面对人员素质不高 |
2.2 Y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
2.3 Y县法涉诉信访工作主要经验 |
2.3.1 认真做好应访接访工作 |
2.3.2 依规做好信访案件分流 |
2.3.3 加大司法保护权利救济 |
2.4 Y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问题梳理 |
2.4.1 应访工作信访终结率较低 |
2.4.2 不合理信访加大工作难度 |
2.4.3 重复信访等难以高效应对 |
2.4.4 多级访越级访问题较突出 |
第三章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问题的原因分析 |
3.1 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 |
3.1.1 支撑性法律法规缺失 |
3.1.2 司法救济力度不够 |
3.2 应访工作机制方面 |
3.2.1 应访工作机制不健全 |
3.2.2 应访工作机制不高效 |
3.2.3 考评监督机制的缺位 |
3.3 信访人员及社会方面 |
3.3.1 信访人员法律素养较低 |
3.3.2 舆论不当引导 |
第四章 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关建议 |
4.1 提高涉法涉诉信访法治水平 |
4.1.1 加快涉法涉诉信访相关立法 |
4.1.2 有效发挥公职律师积极作用 |
4.1.3 加强宣传引导合法合理信访 |
4.2 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
4.2.1 完善涉诉信访受理机制 |
4.2.2 稳步推进依法终结机制 |
4.2.3 构建考核监督评价机制 |
4.3 着力提高应访应诉工作质效 |
4.3.1 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 |
4.3.2 提高信访案件办结质量 |
4.3.3 加大信访司法救济力度 |
4.4 构建公正透明的信访环境 |
4.4.1 破解多级访越级访难题 |
4.4.2 营造共治共建信访环境 |
4.4.3 加大对不合理信访打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温州市法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 |
2 舆情危机概述 |
2.1 舆情危机 |
2.1.1 舆情危机的概念 |
2.1.2 舆情危机的理论基础 |
2.1.3 舆情危机的特点 |
2.1.4 舆情危机类型 |
2.2 涉法舆情危机 |
2.2.1 涉法舆情危机的内涵 |
2.2.2 涉法舆情危机的特点 |
2.2.3 涉法舆情危机的主要类型 |
2.2.4 涉法舆情危机的后果和影响 |
3 温州市涉法舆情危机产生的成因 |
3.1 内因——司法公信力的缺失 |
3.1.1 司法权运行不规范 |
3.1.2 裁判文书质量不高 |
3.1.3 法官个人素质良莠不齐 |
3.2 外因——社会环境的影响 |
3.2.1 律师缺乏职业素养 |
3.2.2 媒体缺乏道德底线 |
3.2.3 群众表达缺乏理性 |
3.2.4 信息不对称 |
3.2.5 司法的本质属性与社会舆论差异 |
4 温州市法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
4.1 温州市法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的成效 |
4.1.1 成立舆情应对管理组 |
4.1.2 舆情动态监测常态化 |
4.1.3 司法公开初见成效 |
4.1.4 宣传方式逐步多样化 |
4.1.5 交流渠道不断拓宽 |
4.2 温州市法院舆情危机应对中存在的问题 |
4.2.1 舆情危机应对水平不高 |
4.2.2 缺乏专业化舆情应对人员队伍 |
4.2.3 舆情应对方式被动 |
4.2.4 相关部门缺乏联合应对配合性 |
4.2.5 日常宣传报道表达方式仍有待提高 |
5 国内外法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的经验与借鉴 |
5.1 国内部分地区做法 |
5.1.1 广东省法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的做法 |
5.1.2 浙江省高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的做法 |
5.1.3 山东省高院舆情危机应对的做法 |
5.2 国外经验做法 |
5.2.1 缄口令制度 |
5.2.2 自我约束和完善程序规则 |
5.2.3 限制信息制度 |
5.3 启示 |
5.3.1 以有效信息公开回应热点事件中的群众关切 |
5.3.2 注重实体审理与舆情应对的有效衔接 |
5.3.3 以规则保障言论自由和限制信息的平衡 |
6 温州市法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的建议 |
6.1 树立理性应对涉法舆情危机的态度 |
6.1.1 认清涉法舆情与理性认知的区别 |
6.1.2 吸收涉法舆情中的理性意见 |
6.2 掌握科学处理涉法舆情危机的方式 |
6.2.1 掌握危机处理原则 |
6.2.2 建立危机管理长效机制 |
6.2.3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
6.2.4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
6.2.5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
6.2.6 搭建媒体沟通渠道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乐清市农村涉诉信访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论 |
1.1 相关研究背景 |
1.2 信访制度功能 |
1.3 研究目的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内关于涉诉信访理论研究 |
1.4.2 国内涉诉信访制度发展概述 |
1.4.3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思路方法 |
1.6 研究主要内容 |
第2章 涉诉信访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涉诉信访 |
2.1.2 涉法信访 |
2.1.3 农村涉诉信访 |
2.2 相关理论借鉴 |
2.2.1 管理控制理论 |
2.2.2 公民参与理论 |
第3章 乐清市农村涉诉信访现状 |
3.1 乐清基本市情简介 |
3.2 乐清涉诉信访现状 |
3.3 乐清涉诉信访制度发展 |
3.4 涉诉信访典型案例分析 |
第4章 乐清市农村涉诉信访问题分析 |
4.1 基层工作压力较大 |
4.2 择机访缠访情况突出 |
4.3 问题诉求反映集中 |
4.5 执行案件占比高 |
4.6 政策执行不到位 |
4.7 政策调整引发信访 |
第5章 乐清市农村涉诉信访成因分析 |
5.1 信访人方面原因分析 |
5.1.1 谋利意图强烈 |
5.1.2 法律意识淡薄 |
5.1.3 心理期望值过高 |
5.1.4 唯上思想严重 |
5.2 法院方面原因分析 |
5.2.1 司法权威不够 |
5.2.2 司法信任受损 |
5.2.3 工作存在瑕疵 |
5.3 社会层面原因分析 |
5.3.1 农村利益冲突增加 |
5.3.2 信访工作机制不完善 |
第6章 乐清市农村涉诉信访工作对策建议 |
6.1 针对信访人优化路径 |
6.1.1 加强法治化启蒙 |
6.1.2 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
6.1.3 加大依法处置力度 |
6.2 针对法院优化路径 |
6.2.1 树立司法权威 |
6.2.2 杜绝司法不公 |
6.2.3 加强司法公开 |
6.3 针对社会层面优化路径 |
6.3.2 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
6.3.3 完善科学考核机制 |
6.3.4 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 |
6.3.5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基层涉农信访工作现状及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T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难点 |
第二章 涉农信访理论概述 |
第一节 涉农信访的主要概念 |
一、信访 |
二、涉农信访 |
三、基层信访 |
第二节 涉农信访的功能 |
一、政治参与功能 |
二、权力监督功能 |
三、矛盾化解功能 |
四、权利救济功能 |
第三节 涉农信访相关理论 |
一、人民主权理论 |
二、社会冲突理论 |
第三章 山东省T县涉农信访工作情况 |
第一节 T县涉农信访工作现状 |
一、涉农信访工作面临的难题 |
二、涉农信访工作采取的举措 |
三、涉农信访工作流程 |
四、涉农信访工作机制 |
第二节 T县涉农信访问题类型 |
一、农村干部问题 |
二、农村土地问题 |
三、征地拆迁问题 |
四、涉法涉诉问题 |
五、信访老户和历史遗留问题 |
第三节 T县涉农信访呈现的特点 |
一、信访对象多元化 |
二、信访内容复杂化 |
三、信访形式多样化 |
四、信访规模集体化 |
五、信访目的谋利化 |
第四节 T县典型涉农信访案例分析 |
一、复合型涉农信访问题 |
二、群体性涉农信访问题 |
三、案例小结 |
第四章 山东省T县涉农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T县涉农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
一、信访总量居高不下 |
二、多头重复信访突出 |
三、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
四、诉求方式较为激进 |
五、纪检监察类案件激增 |
六、涉法涉诉问题相对集中 |
第二节 T县涉农信访工作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一、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不健全 |
二、涉农信访工作机制不完善 |
三、涉农信访法治化进程滞后 |
四、基层依法信访氛围缺失 |
第五章 完善和改进基层涉农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
第一节 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 |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
二、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 |
三、健全财务监督管理 |
四、提升村干部能力素质 |
第二节 完善涉农信访工作机制 |
一、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 |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
三、制定科学有效考核办法 |
四、建立涉农问题风险评估机制 |
五、健全多元联动调处机制 |
第三节 推动涉农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
一、健全信访法律体系 |
二、完善法律救济途径 |
三、厘清涉农信访工作范围 |
四、落实信访终结机制 |
第四节 营造依法信访社会氛围 |
一、树立司法权威 |
二、依法规范涉农信访秩序 |
三、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 |
四、强化涉农信访舆论引导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G市乡镇政府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的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乡镇政府信访工作的相关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乡镇政府 |
2.1.2 信访 |
2.1.3 信访制度 |
2.2 信访工作的相关理论 |
2.2.1 社会安全阀理论 |
2.2.2 依法治国理论 |
2.2.3 政治参与理论 |
2.2.4 人民主权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G市乡镇政府信访工作现状分析 |
3.1 G市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
3.1.1 G市基本情况 |
3.1.2 G市信访工作情况 |
3.1.3 G市信访工作的措施与成效 |
3.2 G市典型信访案例 |
3.2.1 宅基地纠纷信访案例 |
3.2.2 缠访谋利信访案例 |
3.2.3 涉法涉诉信访案例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G市乡镇政府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 |
4.1 信访总量居高不下 |
4.1.1 群众维权偏好信访 |
4.1.2 诉求内容包罗万象 |
4.1.3 案件重访率高 |
4.2 非正常上访形式严峻 |
4.2.1 越级上访行为不断增加 |
4.2.2 敏感时期非访行为增加 |
4.2.3 缠访、闹访时有发生 |
4.2.4 网络联系的集体访逐渐增多 |
4.3 信访积案化解困难 |
4.4 乡镇政府化解维稳压力巨大 |
4.4.1 来自信访维稳的工作压力 |
4.4.2 来自上级部门的信访考核压力 |
4.5 乡镇信访工作队伍建设薄弱 |
4.5.1 乡镇信访工作缺乏专职人员 |
4.5.2 乡镇信访工作队伍缺乏专业性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G市乡镇政府信访工作面临问题的原因 |
5.1 社会背景层面的原因 |
5.1.1 根本原因:社会转型期深层次矛盾凸显 |
5.1.2 直接原因:政府与群众信访观念的对立 |
5.2 制度建设层面的原因 |
5.2.1 信访受理范围过于宽泛 |
5.2.2 信访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机制不科学 |
5.2.3 信访终结制度可行性不足 |
5.2.4 缺乏激励保障制度 |
5.2.5 与其他救济机制衔接不畅 |
5.3 政府信访部门自身层面的原因 |
5.3.1 群众诉求渠道不畅 |
5.3.2 乡镇信访部门运行效率不高 |
5.4 信访群众个人层面原因 |
5.4.1 信访不信法的错误思维定势 |
5.4.2 法治和信访知识匮乏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内外其他地区信访工作经验与启示 |
6.1 法国行政调解专员制度 |
6.1.1 行政调解专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6.1.2 行政调解专员的选拔及管理 |
6.1.3 行政调解专员的职能 |
6.1.4 行政调解专员的改革 |
6.1.5 法国的行政调解专员制度对我国信访制度的启示 |
6.2 江苏省灌云县信访经验 |
6.2.1 灌云县基本情况 |
6.2.2 灌云县信访工作经验 |
6.2.3 灌云县信访经验对G市信访工作的启示 |
6.3 河南省固始县“固始经验” |
6.3.1 固始基本情况 |
6.3.2 固始信访模式 |
6.3.3 固始县信访工作模式对G市信访工作的启示 |
6.4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经验” |
6.4.1 “枫桥经验”的基本内容 |
6.4.2 “枫桥经验”对G市乡镇信访工作管理的启示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乡镇政府信访工作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 |
7.1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管理体制机制 |
7.1.1 建立科学合理的的信访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
7.1.2 完善信访工作激励保障制度 |
7.1.3 明确划分信访工作受理范围 |
7.1.4 完善主流权利救济机制 |
7.1.5 完善非正常上访处理制度 |
7.1.6 严格落实信访终结制度 |
7.2 加强乡镇政府信访机构自身建设 |
7.2.1 重视初信初访办理 |
7.2.2 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
7.2.3 规范信访办理程序 |
7.2.4 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 |
7.2.5 加强乡镇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
7.2.6 信访工作中尝试引入心理咨询 |
7.3 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
7.3.1 强化信访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
7.3.2 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和有序上访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1.3.1 相关概念 |
1.3.2 理论基础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技术路线 |
1.5 论文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调查研究设计与组织实施 |
2.1 调查研究工作思路 |
2.2 调查研究设计与实施 |
2.2.1 访谈设计与实施 |
2.2.2 调查问卷设计与实施 |
第三章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现状 |
3.1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基本情况 |
3.2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机构 |
3.3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案件情况 |
3.4 典型信访案件介绍 |
3.5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取得的成果 |
第四章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
4.1.1 跨部门信访案件多且沟通解决不畅 |
4.1.2 信访案件“终而不结” |
4.1.3 信访工作人员工作热情不高、业务能力不足 |
4.1.4 群众“信访不信法”、“领导情结”重 |
4.2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信访体制不完善导致跨部门信访案件多且沟通不畅 |
4.2.2 考核机制不合理导致信访案件“终而不结” |
4.2.3 信访队伍建设不足,缺乏专业知识素质 |
4.2.4 权利救济衔接不够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 |
4.2.5 政府部门依法执政意识不够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 |
4.2.6 群众法治观念不强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 |
第五章 完善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信访体制,有效解决跨部门信访案件多且沟通不畅问题 |
5.1.1 推进信访立法,明确界定各信访部门的职能职责 |
5.1.2 构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信访处理体系 |
5.2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破解信访问题“终而不结”难题 |
5.2.1 转变上级政府部门考核重心 |
5.2.2 建立以村(社区)为主的信访考核机制 |
5.3 增强配齐信访工作力量,解决工作热情不高、业务能力不足问题 |
5.3.1 配齐信访工作人员,壮大信访工作队伍 |
5.3.2 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素质 |
5.3.3 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
5.3.4 关心信访工作人员心理健康 |
5.4 完善权利救济制度,减少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 |
5.4.1 明确各类权利救济制度责任范围,实现有效衔接 |
5.4.2 确保行政、司法救济独立、公平公正公开 |
5.4.3 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救济功能 |
5.5 加强信访源头治理,政府依法行政,避免群众“信访不信法”产生 |
5.5.1 科学民主决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
5.5.2 加强基层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
5.5.3 政府部门坚持依法行政 |
5.6 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思想 |
5.6.1 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律认识 |
5.6.2 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录二 :调查问卷 |
(8)司法改革的试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三、研究进路 |
第一章 “试点”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内部观察 |
第一节 试点改革的问题缘起 |
一、政策试点的方法论传统与具体实践 |
二、政策试点在司法改革领域的延伸运用 |
第二节 试点改革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现实选择 |
一、探索型法制催生了试点改革路径 |
二、政策优位于法律的法制过渡性选择 |
三、司法的受制性强化了司法改革的试错色彩 |
四、司法改革的复杂性与不可预期性加剧改革的试验步伐 |
第三节 试点改革的发展阶段 |
一、试点改革的低度活跃期: 1978—2002 |
二、试点改革的中度活跃期: 2003-2012 |
三、试点改革的高度活跃期: 2013-至今 |
第四节 试点改革的基本性质 |
一、试点改革的总体特征 |
二、试点改革的形式特征 |
三、试点改革的路径特征 |
第五节 试点改革的基本立场 |
一、试点改革的基本限度 |
二、试点改革的路径意义 |
第二章 “试点”作为司法改革路径的外部考量与理论支撑 |
第一节 试点改革的政治考量: 服从渐进政治改革 |
一、西方渐进政治的决策模式 |
二、我国渐进政治的发展及改革目标 |
三、渐进政治改革下的司法试点改革 |
第二节 试点改革的制度考量: 降低制度变迁成本 |
一、制度变迁的局部性与渐进性 |
二、制度变迁的成本计算 |
三、通过试点降低司法制度变迁成本 |
第三节 试点改革的理性支撑: 批判理性与实践不及 |
一、批判理性: 否定唯理主义与虚无理性 |
二、实践不及: 质疑计划思维 |
三、理性论对司法试点改革的启示 |
第四节 试点改革的知识依据: 知识的分工与调试 |
一、知识的存在状态: 无知与分立 |
二、知识的获取方式: 默会知识的实践性 |
三、知识的进化过程: 试错与调试 |
四、知识论对司法改革试点的启示 |
第三章 试点改革的运行概貌 |
第一节 试点改革的行动框架 |
一、前期准备阶段 |
二、先行先试阶段 |
三、扩点总结 |
第二节 试点改革的规范类型 |
一、两类重要主体的规范梳理 |
二、原则性规范 |
三、指导性规范 |
四、执行性规范 |
第三节 试点改革的项目配置 |
一、尚未推进项目和难以推进项目 |
二、外源性应激项目与内源性需求项目 |
三、试点项目立法吸收的整体成效 |
第四节 试点改革的空间分布 |
一、总体试点的地区分布 |
二、单项试点的地区分布 |
第五节 试点改革的目标体系 |
一、纵向上的政策目标体系:总体目标VS框架目标VS任务目标 |
二、横向上的政策目标群:单一型VS复合型 |
三.政策目标分级对试点改革实效的影响 |
第四章 基于司法权为中央事权的政策型试点改革 |
第一节 司法权的属性判断: 中央事权的基本主张 |
一、中央事权的判断标准与具体内容 |
二、司法权为中央事权的规范表达与正当理据 |
第二节 中央事权的行动逻辑: 基于委托一代理关系的试点改革 |
一、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基本构成要件 |
二、委托一代理关系在试点改革的情境演化 |
第三节 委托一代理关系的特殊运作机制 |
一、解决改革主体内部组织关系的小组机制 |
二、解决试点单位与非试点单位关系的示范机制 |
三、解决技术管理与信息反馈关系的指标机制 |
四、解决内部与外部制度扩点的传导机制 |
第四节 司法权为中央事权对试点改革的政策型导向与表征 |
一、以维持委托代理关系的高度同质性作为其组织目标 |
二、以政策反应的主动性作为其行动进路 |
三、以政策的可控性作为其治理目标 |
第五章 当代政策型试点改革的问题诊断 |
第一节 改革体系的结构失调: 综合配套改革与主体改革 |
一、综合配套改革与主体改革的体系关系 |
二、综合配套改革的现存问题 |
第二节 国家建构的单边情结: 过度依赖顶层设计 |
一、计划作为顶层政策推动的主要调整手段 |
二、固化国家建构的单边情结 |
三、强制型与供给主导型成为制度变迁的主要方式 |
第三节 地方建构的难以成长: 路径依赖与试点异化 |
一、地方改革缺乏自我激励的成长 |
二、强化地方路径依赖与制度同化的效应 |
三、引发技术指标恶性竞争的机会主义与效果导向主义 |
四、衍生地方司法机关的应声虫行为 |
第四节 社会建构的严重匮乏: 空间的压缩与垄断 |
一、社会主体参与试点改革的空间极为有限 |
二、社会主体的参与身份和地域具有高度垄断性 |
第六章 法理型试点改革对政策型试点改革的二阶修正 |
第一节 政策型试点改革的技术进阶: 实验治理 |
一、治理技术的革新: 作为新兴治理范式的实验治理 |
二、实验治理对政策型试点改革的精进: 异质关系与决策开放 |
三、实验治理在中国司法试点改革样本: 本土化实践与不足 |
第二节 政策型试点改革的制度规范: 法理型试点改革 |
一、法理型试点改革的理论渊源: 法理型支配的法治特性 |
二、法理型支配与司法试点改革的历史关联:解构与重构 |
三、法理型支配对司法改革的当代重塑: 法理型试点改革 |
第三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鼎故革新: 匡正与耦合 |
一、法理型试点改革对政策型试点改革的匡正 |
二、法理型试点改革与实验治理的二象耦合 |
第四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主体梯度: 国家—地方—社会的三重建构 |
一、主体构造的前提: 国家、地方与社会的关系再定位 |
二、主体构造的核心: 利益相关者的识别与分类 |
三、主体构造的具象: 参与主体的阶梯层次 |
第五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决策优化: 直接决策与边际决策的区分 |
一、直接决策法律拰制化的现实国情: 改革于法有据 |
二、法律推制化的现实途径: 授权改革的法定化 |
三、边际决策的自主协商化 |
第六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体系深化: 综合配套改革的功能定位 |
一、综合配套改革对主体改革的四种功能 |
二、综合配套改革的改进方向: 突出核心功能 |
第七节 法理型试点改革的机制保障 |
一、学习型的制度推广机制 |
二、实质诊断的评估机制 |
三、问责性的督查机制 |
四、科学性的预测机制 |
五、合理的权限分配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9)涉诉信访处理机制问题与路径研究 ——以婺城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关于信访制度研究 |
1.2.2 国内关于涉诉信访概念、功能和现状研究 |
1.2.3 国内关于涉诉信访改革与具体对策研究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 本文的研究对象与方法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信访 |
2.1.2 涉诉信访 |
2.1.3 信访终结 |
2.1.4 处理机制 |
2.2 基础理论 |
2.2.1 以人为本理论 |
2.2.2 心理干预理论 |
2.2.3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第3章 婺城区涉诉信访工作现状及困境 |
3.1 婺城区涉诉信访概况 |
3.1.1 婺城区基本情况 |
3.1.2 婺城区涉诉信访种类及表现形式 |
3.1.3 婺城区涉诉信访特征 |
3.2 婺城区涉诉信访处理机制运行体系 |
3.2.1 基本原则 |
3.2.2 工作机制 |
3.2.3 主要举措 |
3.3 婺城区涉诉信访处理机制运行困境 |
3.3.1 初信初访化解率低 |
3.3.2 部门信息未共享 |
3.3.3 终结稳控难 |
3.3.4 行政化处置 |
3.3.5 救助帮扶少 |
第4章 婺城区涉诉信访原因分析 |
4.1 源头预防和化解不重视 |
4.2 “诉”“访”分离落实难 |
4.3 相关制度设计不完善 |
4.4 终结处理执行难 |
4.5 稳控救助模式不合理 |
4.6 内部流转和监督有待加强 |
第5章 处理涉诉信访路径的对策建议 |
5.1 构建涉诉信访预防机制 |
5.2 畅通“诉”“访”入口导出渠道 |
5.3 完善高效的初访处理机制 |
5.4 健全涉诉信访终结制度 |
5.5 创新多元化调处机制 |
5.6 深化司法公开,强化执法监督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主要经历 |
发表论文 |
(10)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
一、核心概念及相关理论 |
(一)核心概念 |
(二)涉法涉诉违法信访的特征 |
(三)理论基础 |
(四)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的制度依据 |
二、近年来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情况 |
(一)总体情况概述 |
(二)治理政策措施 |
(三)治理路径选择 |
(四)治理效果评价 |
(五)典型案例分析 |
三、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问题成因分析 |
四、完善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的对策 |
(一)完善信访制度和相关法律规范 |
(二)加强源头治理和矛盾纠纷调解 |
(三)创新网络信访和协同合作机制 |
(四)畅通民意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 |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大众媒体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基层涉法问题50个怎么办(论文参考文献)
- [1]律师参与诉源治理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J]. 王正航,丁洁,麻伟静. 中国司法, 2021(10)
- [2]县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 ——以Y县为例[D]. 贺若媛. 山西大学, 2021
- [3]温州市法院涉法舆情危机应对策略研究[D]. 曹婧.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0(04)
- [4]乐清市农村涉诉信访的问题研究[D]. 金黎明. 西南大学, 2020(01)
- [5]基层涉农信访工作现状及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T县为例[D]. 朱炳琪.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6]G市乡镇政府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聂聪慧. 河北科技大学, 2019(07)
- [7]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莉.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8]司法改革的试点研究[D]. 廖丽环. 厦门大学, 2019(07)
- [9]涉诉信访处理机制问题与路径研究 ——以婺城区为例[D]. 刘帆. 湖南农业大学, 2019(08)
- [10]C市基层政法部门涉法涉诉违法信访治理研究[D]. 柴建松.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