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索赔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常紫聪[1](2021)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是环境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际生活中污染企业往往难以负担环境污染带来的赔偿责任,导致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满足。为此,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且经过长期的努力已经将其试点范围覆盖到了三十多个省市。我国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也相继制定出台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行探索,例如2020年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明确其在危险废物领域的强制地位。即便如此,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实践中却并未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这是由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既需要为强制投保提供法律支撑,之后也需要为其全程运行提供详细可行的制度设计,但我国目前在立法体系以及制度设计等方面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因此,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等方法对该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探究,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全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组成,其中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基本理论展开论述,以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价值正当性。首先明确了该保险的定义,并且通过与其他保险的关系分析其具体内涵;其次介绍该保险的主要功能在于分散风险、补偿受害人损失以及预防环境污染;最后表明该保险以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理论、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理论为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首先从两个方面展开介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制度现状,一方面从国家和地方两个角度详细介绍相关立法状况,另一方面指出该制度在我国的历史演进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萌芽阶段和政府推进阶段。然后据此总结出该制度在我国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法律体系不健全、投保模式存在局限性、承保范围狭窄、承保机构综合实力不足以及索赔机制不合理。第三部分是从立法模式、保险模式、承保范围、承保机构、索赔机制等方面梳理域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实践,并且以此归纳出其发展经验,主要表现为专项立法的发展、强制保险的趋势、承保范围的扩大、索赔机制的变通、保险机构的专门化。第四部分是结合域外制度的发展经验以及我国制度的历史演进,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发展建议。该建议主要分为立法体系构建和制度设计两部分:首先在立法上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第52条、制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条例》以及特殊领域补充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其次在制度设计上,应当采用强制投保与政府鼓励相结合的保险模式、将渐进性污染纳入承保范围、明确承保机构形式以及确立合理的索赔制度。
雍凡[2](2021)在《EPC合同柔性条款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大型化、综合化、复合化、多样化的特征逐渐明显,EPC模式受到青睐。与之相对应的,EPC项目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为合同注入柔性,更柔性的合同条款虽然能够促进合作双方合作共同应对不确定性,但更为弹性的设置也为伙伴机会主义的实现提供了便利。因此有必要对EPC的合同柔性条款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为EPC合同条款注入适当的柔性。结合我国对于构建工程建筑行业诚信体系的需求有必要加强EPC模式下承发包双方诚信协作,促进互助协商减少合作纠纷。本文首先通过对合同柔性、EPC合同管理、信任等相关文献进行综述,明确合同柔性就是在合同条款及合同执行中注入一定的弹性,以期构建再协商框架为风险的再分担创造条件。柔性在合同中的注入有赖于合作双方良好的信任关系。而有关EPC合同柔性条款方面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将基于现有研究进一步对EPC合同中的柔性条款进行研究。其次,本文对国内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梳理,通过新旧两版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对比分析识别出其中的柔性条款,并将柔性条款的影响因素分为前置影响因素和核心因素,提出信任是EPC合同柔性条款的前置影响因素。此外还通过一个实际案例进一步说明了实践中信任及核心因素的体现,验证了缺乏信任这一前置因素,柔性条款及核心因素不能得到保证。再次,通过层次分析法对各柔性条款的核心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进行评估,其相对权重值代表了核心因素对柔性条款的相对重要性,权重值大的即合同柔性条款在商定时协商的重点。最后,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咨询专家划分信任维度,结合EPC模式特点并根据前文识别出的EPC合同柔性条款建立模型,通过多元线性回归确定信任两个维度对于EPC合同中的价格调整条款等条款的具体影响,为信任与EPC合同柔性条款匹配提供参考。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对EPC合同柔性条款进行了划分,并将信任划分为两个维度运用多元线性回归研究了其对于不同柔性条款的具体影响,丰富了EPC合同柔性条款方面的研究。并从信任、核心因素两方面提出了为EPC合同注入适当柔性的建议。本文的研究对于促进EPC模式在我国的应用,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双方诚信合作有一定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武冰华[3](2020)在《ZCHD项目承包商索赔方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外先进管理理念渗透到各行各业,建筑市场也因为国际项目的日益增多促使自我探索开始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工程索赔作为工程管理中较晚进入中国的工程管理知识,到目前为止还未形成成熟的管理系统,理论研究方面缺乏与实际工程的结合,实践方面存在法律知识的普及不够和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现象。很多承包商认为索赔是提高项目利润的重要途径,在利用“低价中标”后,靠“索赔盈利”的策略来扰乱建筑市场法制化进程,在建筑市场蓬勃发展的今天,如何正确认识工程索赔?如何进行工程索赔管理?这些都是我们急需解决并探讨的问题,也是我论文研究的重要方向。本文将以ZCHD工程为例,通过对项目特点的系统分析,结合施工合同及法律法规,力求研究出适合本项目的索赔管理方案。ZCHD工程由交通运输部建设使用,是一项典型政府投资的公建类项目,由6个房建单体及室外管网组成,整个施工范围约3600亩,呈现单体建筑面积小且位置分散、室外工程敷设面积广的特点。因工程开工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业主单位要求先进行小单体施工,造成施工作业面小无法形成作业流水、施工进度拖延、材料采购时间无法确定等;室外管线施工场地多次扩建维修,地下既有管线错综复杂,施工图纸无法指导现场施工,造成施工降效严重、施工风险增加等,故承包商在竣工结算阶段提出工程索赔。通过对ZCHD工程在施工合同、施工进度、施工难度及组织架构的研究,总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实际情况与施工合同相背离、管理方式不适用等索赔事件,总结出一套本项目部的索赔方案,并为类似项目提供工程索赔方面的参考和帮助。
张珊[4](2020)在《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世界海运大国,但是相比国际上其他国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发展而言,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设立时间短、制度发展缓慢、对船舶油污损害受害人赔偿不足,海洋环境保护效果欠佳。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立法技术不高,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标准低、船舶责任人赔偿限额低、船舶油污损害核心概念界定冲突;立法内容不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来源狭窄、赔付标准不明确、赔付范围较少、赔付顺序设置不合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司法实践混乱、赔付事项集中、赔偿能力不足、申请赔付流程和拒绝赔付救济途径不明等等。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从理念上转变“重保护船舶所有人利益”、“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错误观念,积极加入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并开展国际间交流活动,不断的改善立法、完善制度,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完善发展提供借鉴。文章首先介绍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发展背景和法律渊源。仔细梳理了我国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在发展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立法成果。其次着眼司法实践,介绍了我国船舶油污损害的来源和已经获得赔付的案例以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运行情况,指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在立法中和实践中存在理念滞后、法律滞后、执法水平滞后、制度滞后等诸多问题。继而对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应存在的问题分别从运行理念滞后、立法技术受限、执法效率偏低、制度衔接不畅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条块分割,发展不均衡,既难以为海洋环境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又难以实现预期的预防污染、发展海洋航运的目的。然后对国际公约以及典型国家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进行介绍,启发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发展应该以环境保护优先、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与其他海洋污染治理措施协调发展,并坚持风险救济理念。最终就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发展完善提出建议,分为变革理念、立法完善、配齐制度、改进执法四个方面,结合提出的问题和分析出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发展日新月异,合不上国际的拍子,就有可能掉队,从而给我国海洋环境保护造成巨额损失,也给我国航运事业发展带来沉重打击。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动,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完善贡献力量。
吴燕[5](2020)在《PPP模式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评价 ——以GK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影响项目最终的实际成本的高低,对于投资控制下节余利润的多少也影响着投资者对建设项目获取的积极性。一个建设项目的优良与否需从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投资控制等方面去衡量,投资控制占取比重举足轻重。无论一个投资多么少,建筑面积多么小的建设项目对于投资控制的思考都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在PPP模式下的建设项目又要如何更好的做好投资控制?在高等教育学校不断扩大招生人数的教育改革政策下,兴建学校、学生宿舍是必不可少的,高校基本建设支出不断的在增长,财政拨款和学校的自筹资金已经很难满足高校基本建设的要求。高校建设作为政府管辖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或者微利的建设项目,很难吸引社会资本的目光,而且当前传统建设合同模式已不能解决政府压力。为此,全球各地均在探索新型的建设运营模式用以解决资金和管理方面的问题。PPP模式的出现,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欢迎,政府不需要出资或者只需要提供微薄的补贴进行建设,其在融资和运营方面较传统模式优势极其明显,现已兴起并得到了迅速推广及发展,成为了当前一种主流发展模式。本文针对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问题,结合当前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当中的问题,以及高校建设中PPP合作模式参与过程中的优缺点,研究PPP项目中影响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因素,并对各因素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得出各影响的重要程度的排序。在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时,指出建设项目现行模式的不足和所面临的问题,从项目全过程即项目前期、设计采购、建设、管理运营四个方面出发指出在PPP模式中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可实操性。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案例分析法这四种方法。文献调查法识别影响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因素,确定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并排序,最后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给出一个高校PPP项目中影响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因素的参考信息。论文旨在研究PPP项目中影响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全过程中各影响因素多少及其大小,针对得出的影响较大及关键的影响因素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重点把控,以期为促进高校建设投资控制的规范化、系统化做出一些可行性的研究和探索。
赵若希[6](2020)在《我国驻XX国外交馆舍工程业主方成本控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国外交馆舍建设工作不断发展,其管理压力也与日俱增。驻外馆舍代表国家的对外形象,也承担着独特的工作与任务,由于驻外馆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驻在国的政治、经济、法规和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难度更大,传统的管理方法难以胜任此类项目的管理,因此,业主方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各阶段进行整体有效的动态控制,才能科学全面的解决成本控制问题。项目成本控制是项目多方共同的目标,但他们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是不同的,本文是基于业主方角度讨论分析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对所发生的费用控制的重点。如果业主方仅仅依赖于施工承包商或第三方专业项目管理单位来控制项目总成本,往往达不到期望要求,反而会给业主方带来不必要的成本控制风险。本文以业主方的角度对我国外交机构驻XX国馆舍工程分析背景,首先讨论业主方在项目成本控制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完善的建议;其次分析归纳建设项目各阶段业主方在成本控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与建议;再次以业主方角度在项目各阶段应了解掌握的方面进行归纳。最后,结合本人参与的我国外交机构驻XX国馆舍工程项目,基于自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成本控制问题,把成本控制的方法运用到项目过程中,有效解决与提升成本控制的问题,同时也印证了方法的实用性。因此,为业主方日后做类似项目的成本控制提供了成功经验。
朱萌萌[7](2020)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工期索赔管理》文中认为为改善城市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城市更新项目在我国大中城市迅速崛起。而由于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具有良好的适配性,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更新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不仅具有总承包模式下建设项目的特点,还兼具PPP模式的特点,而城市更新项目本身也与普通建设项目情况不同。这意味着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周期更长、规模更大、情况更复杂、不确定性因素更多,工期索赔管理工作量大。但如今国内外学者对于城市更新项目管理理论的研究明显不足,现有的工期索赔理论与方法并非完全适用于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的工程管理实践。本文首先总结了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了工期索赔相关理论、处理方法、现有城市更新项目管理理论;其次,基于工程总承包模式、工期索赔、博弈论等基础理论,结合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阐述了 EPC和DB总承包模式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适用性,并总结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进行了工期索赔管理的特点、目标、处理原则、工作要点、流程、业主违约责任等理论研究;然后具体介绍了常用的工期索赔处理方法并进行对比,结合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针对普通延误事件和同期延误事件分别进行处理方法的比选,并对同期延误事件的处理方法进行改进以更适用于处理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同期延误事件;最后,基于博弈论和贝叶斯理论建立责任比例因子的博弈谈判模型和总承包商考虑未来利益时的工期索赔博弈模型,以得到最佳谈判策略,并分析了某市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的部分工期延误事件,验证了博弈模型的可操作性,为总承包商考虑未来利益时权衡是否要进行索赔提供了参考。本文为总承包商在EPC和DB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周期中进行工期索赔管理提供更适用的理论支持和处理方法,对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维护总承包商的正当合法索赔权利存在现实借鉴意义,为加强企业总承包能力建设提供一定的帮助。
安子奇[8](2020)在《建筑施工索赔关键成功因素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生产总值的占比逐年增高。由于竞争日趋激烈,建筑施工本身体量大、周期长,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顺利实施的风险大,建筑企业的利润率逐渐微薄。虽然20世纪70年代引入的索赔概念,为建筑企业盈利带来了新的思路,但由于索赔经验不足、相关理论研究不够,我国建筑企业索赔成功率极低,未带来有效创效。因此如何把控建筑施工索赔中的关键点,提升建筑施工索赔的成功率至关重要。本文期望通过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运用统计学方法对成功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提炼关键成功因素,运用数学模型探究建筑施工索赔关键成功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关系强度,为建筑施工索赔的成功提供帮助。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建筑施工索赔现状。接着总结分析了建筑施工索赔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得出建筑施工索赔成功影响因素清单。然后,在此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索赔的特点和对专家发放调查问卷以进行清单修正,得到36项建筑施工索赔的成功影响因素。其次,通过发放正式问卷对建筑施工索赔成功影响因素的重要性程度进行调查,利用统计软件处理回收数据,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提炼,得到建筑施工索赔的关键成功因素。再次,利用解释结构模型对关键成功因素的影响机理进行分析,确定各成功因素的层次关系;利用MICMAC方法对关键成功因素进行分组,对成功因素关系强度进行分析。研究表明索赔谈判阶段是关键阶段,企业索赔经验和相关关系是最根本的关键成功因素。此研究可为我国建筑施工索赔研究提供新思路,同时为企业和项目提供索赔管理的依据。之后,针对影响度较高的关键成功因素,从重视企业索赔经验积累、重视外部关系维护、提高项目日常管理水平、提高索赔管理能力方面提出建筑施工索赔成功的对策建议。最后,结合B市F项目索赔案例进行实证分析,证明所识别的关键成功因素对建筑施工索赔起着关键影响作用。
董姗姗[9](2020)在《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鉴于商业秘密客体的无形性、权利的不稳定性以及市场运用效果之不确定性,商业秘密在遭受侵害时其实际损害难以精确计算,从而使得法定赔偿适用较高,导致市场主体对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提出质疑和诟病。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出发,探索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存在的真正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第一章进行理论分析,从逻辑层面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的基础概念、特征及适用原则等进行探讨;第二章对我国当前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的立法和司法现状进行分析,选取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2000-2019年侵害商业秘密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总结归纳当前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对存在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分析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比较考察域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司法实践;第五章对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提出完善建议。目前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诸多诟病在于对判赔不满。“判赔额过低”“十赔九不足”成为当前学界对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主流看法。但是,对赔偿高低的判断应当基于合理的参考标准。商业秘密侵权系民事案件,其参考标准理论上应当基于原告实际遭受的损害。然而实证研究发现,由于证据缺位、计算专业性较强等原因,法官往往难以得出案件的实际损害额,因此转而适用法定赔偿。在参照标准未知的情况下,研究通过对比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索赔额与判赔额发现两者差距较大,而法定赔偿在适用时则普遍说理不足,难为社会各界信服。深入分析显示,难以将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中存在的问题完全归咎于某一方。一方面,因商业秘密客体范围法律规定的较为原则,权利取得无需行政确认,使原告与法院在涉案商业秘密范围的认定上存在差异;又因我国对商业秘密价值问题的规定未成体系,使得法律主体对商业秘密自身价值、商业价值及价值减损认识存有偏差,而损害赔偿牵涉对涉案商业秘密的定价,原告往往会高估其实际损害。另一方面,因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认定应以证据为支撑,而当前证据制度不完善,证明标准较高、当事人难以提供有效证据,致使损害赔偿的确定存在证据缺位;又因实际损失、被告获利的精确计算属于无形资产评估,单靠法官难以完成,而我国损害赔偿专家证人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实践中法官更青睐自由裁量较大、说理要求较低的法定赔偿。应当明确,在多重因素影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的不确定性是具有全局性的。因此就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的完善而言,可以考虑在遵循填平原则的前提下追求赔偿额的合理性。首先,可以在法律规定层面上细化商业秘密客体范围及类型认定规则,梳理损害赔偿计算应当考虑的价值、时间等影响因素以提升法律的指引功能;其次,切实完善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证据制度。通过建立证据开示、证明妨碍制度、降低证明标准、鼓励无形资产评估专家介入等举措使损害赔偿证据能为法院所用。再次,就损害赔偿的确定上,考虑在完善证据制度、明确赔偿范围的基础上,在“非法定赔偿”的适用中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实现“非法定赔偿”的“弹性化”适用;在法定赔偿地适用上,通过制定分档判赔机制缩小法官自由裁量权,强化其说理过程以提升判赔额的科学合理性;在适用顺序上,遵循以“非法定赔偿”的适用为原则,以法定赔偿的适用为补充。
李燕妮[10](2020)在《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的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共工程担保制度是担保制度与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对于规范工程参与利益主体的交易行为,防范和化解公共工程风险,保障公共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过去以保证金、工程保险等形式的担保行为给建筑企业带来巨大资金压力的同时,还时常带来低价中标引发的工程质量不达标、农民工工资拖欠以及企业违约跑路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一担保弊端,2018年7月住建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要提升30%。这一措施将有助于建筑企业释放更多可用资金,减轻自身负担,保障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推进工程担保制度。然而,作为一种控制工程建设履约风险的工具,工程保函在试点与推广过程中也面临着担保市场不健全、履约能力不足、监管制度缺失等新的风险问题,实际的政策执行效果与制度预期存在明显的偏差,这也对政府部门如何进行工程担保风险管理,实现预期的制度目标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2019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在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继而指出,要“全面提升工程担保保证人风险评估、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发挥工程担保作用。”广州市最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经济基础雄厚,每年在建工程规模总量巨大,公共工程担保新制度的推行尤为重要。因此,在新的政策要求下,相较于传统的以现金保证金为主的工程担保,研究以保函为代表的担保新形式下工程担保活动存在哪些风险问题,地方政府存在哪些风险管理的困境,以及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去防控风险发生,进而探索出政府、担保主体与建筑企业三方的良性互动模式,协同推行公共工程担保制度实现预期目标,对于我国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在国内外研究综述和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的问题与现状,分别对广州市政府管理部门、银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设计访谈提纲,通过深度访谈和案例分析,从不同主体对担保中的风险管理问题与原因进行分类归纳,发现政府在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中存在:对保函价值与风险的认知存在偏差、事前风险预警能力不足、事中信息共享水平低以及事后缺乏综合决策能力。在借鉴国内外工程担保制度开展的优秀经验基础上,本研究从制度、技术、组织以及理念四个层面提出了改善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市场征信体系,落实公共工程担保核实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化管控能力,建立电子担保服务平台;明确责权利关系,加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树立履约守信意识,加强公共工程担保风险防控教育以及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加强风险防控手段多元化和全程化。
二、工程索赔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程索赔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概述 |
2.1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内涵 |
2.2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功能 |
2.3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理论基础 |
2.3.1 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理论 |
2.3.2 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理论 |
2.3.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三章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现状及主要问题 |
3.1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制现状 |
3.1.1 国家立法 |
3.1.2 地方立法 |
3.2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历史演进 |
3.2.1 萌芽阶段 |
3.2.2 政府推进阶段 |
3.3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主要问题 |
3.3.1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
3.3.2 投保模式存在局限性 |
3.3.3 承保范围狭窄 |
3.3.4 承保机构综合实力不足 |
3.3.5 索赔机制不合理 |
第四章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域外考察 |
4.1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比较研究 |
4.1.1 立法模式 |
4.1.2 保险模式 |
4.1.3 承保范围 |
4.1.4 保险机构 |
4.1.5 索赔机制 |
4.2 域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启示 |
4.2.1 专项立法的发展 |
4.2.2 强制保险的趋势 |
4.2.3 承保范围的扩大 |
4.2.4 保险机构的专门化 |
4.2.5 索赔机制的变通 |
第五章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体系的完善 |
5.1 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体系 |
5.1.1 修改《环境保护法》第52条 |
5.1.2 制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条例》 |
5.1.3 特殊领域专项立法 |
5.2 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制度设计 |
5.2.1 采用强制投保与政府鼓励相结合的保险模式 |
5.2.2 将渐进性污染纳入承保范围 |
5.2.3 明确承保机构形式 |
5.2.4 确立合理的索赔制度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EPC合同柔性条款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EPC项目的不确定性 |
1.1.2 建立良好信任注入合同柔性能够有效应对不确定性 |
1.1.3 构建工程建筑行业诚信体系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3.1 相关概念界定 |
1.3.2 理论基础 |
1.4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合同条款与EPC合同管理的文献研究 |
2.1.1 合同条款的设计 |
2.1.2 合同条款的柔性与刚性 |
2.1.3 EPC合同管理研究 |
2.2 合同柔性的文献研究 |
2.2.1 合同柔性的影响因素 |
2.2.2 合同柔性的注入方式 |
2.3 工程信任与合同柔性的文献研究 |
2.3.1 信任的产生 |
2.3.2 信任的演化 |
2.3.3 信任与合同柔性 |
2.4 文献评述及启示 |
3 EPC合同柔性条款影响因素分析 |
3.1 基于示范文本对比分析的影响因素识别分析 |
3.1.1 2011 版《示范文本》分析 |
3.1.2 2020 版《示范文本》分析 |
3.1.3 基于示范文本对比分析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 某项目EPC合同柔性条款影响因素分析 |
3.2.1 案例背景 |
3.2.2 案例分析 |
3.2.3 案例分析小结 |
3.3 EPC合同各柔性条款影响因素识别分析 |
3.3.1 EPC合同柔性条款前置影响因素 |
3.3.2 EPC合同柔性条款核心因素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EPC合同柔性条款核心因素重要性分析 |
4.1 EPC合同柔性条款核心因素 |
4.2 基于层次分析法计算EPC合同柔性条款核心因素权重 |
4.2.1 模型构建 |
4.2.2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3 本章小结 |
5 基于多元线性回归的EPC合同柔性条款前置影响因素分析 |
5.1 信任的维度分析 |
5.1.1 初始信任与合同柔性 |
5.1.2 初始信任的维度划分 |
5.2 多元线性回归 |
5.2.1 多元线性回归 |
5.2.2 逐步回归 |
5.3 模型的建立与问卷设计 |
5.3.1 变量的选取及模型假设 |
5.3.2 调查问卷的设计 |
5.4 基于多元线性回归的信任与EPC合同柔性条款分析 |
5.4.1 模型数据获取与处理 |
5.4.2 多元回归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建议措施 |
6.1 合作互信为EPC合同条款注入适当柔性 |
6.1.1 选择能力强的合作伙伴增强能力信任 |
6.1.2 加强沟通交流增强善意信任 |
6.2 依据核心因素相对重要性商定合同柔性条款 |
6.3 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促进信息共享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EPC合同柔性条款核心因素相对权重打分表 |
附录 B 信任-EPC合同柔性条款调查问卷 |
致谢 |
(3)ZCHD项目承包商索赔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ZCHD项目及其索赔工作的组织 |
2.1 ZCHD项目概况 |
2.1.1 工程项目介绍 |
2.1.2 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
2.2 ZCHD项目索赔工作的组织 |
2.2.1 项目索赔管理的责任分配矩阵 |
2.2.2 项目索赔管理流程图 |
2.3 本章小结 |
3 项目索赔原因及实施策略 |
3.1 索赔目标及原则 |
3.1.1 索赔目标 |
3.1.2 索赔原则 |
3.2 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分析 |
3.3 索赔原因分析 |
3.3.1 施工难度高于已知情况 |
3.3.2 施工工期延期及赶工 |
3.4 索赔实施策略 |
3.4.1 合理的经营策略 |
3.4.2 合理利用利益相关方关系 |
3.4.3 创造最佳索赔条件 |
3.4.4 运用最佳索赔时机 |
3.5 本章小结 |
4 项目索赔风险防范及措施 |
4.1 索赔风险介绍 |
4.2 反索赔风险及应对措施 |
4.2.1 反索赔风险 |
4.2.2 反索赔风险的应对措施 |
4.3 审计风险及应对措施 |
4.3.1 审计风险 |
4.3.2 审计风险应对措施 |
4.4 本章小结 |
5 结论及启示 |
5.1 结论 |
5.2 启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概述 |
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背景 |
(一)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渊源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发展 |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源 |
(一)基础法律法规 |
(二)具体来源 |
(三)其他依据 |
第二章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运行现状 |
一、船舶油污损害现状 |
(一)船舶油污污染来源 |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付现状 |
(三)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例分析 |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中存在的问题 |
(一)理念滞后、起点低 |
(二)立法中存在的缺陷 |
(三)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四)制度建设滞后 |
第三章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滞后于国际船舶油污防治趋势 |
(一)国际国内法律不兼容 |
(二)赔偿能力受限 |
二、立法水平制约 |
(一)立法内容不完善 |
(二)立法技术不成熟 |
三、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职能部门履职效率偏低 |
(一)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力 |
(二)行政部门生态环境补偿权行使不足 |
(三)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运行具有专业性壁垒 |
四、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在我国发展不足 |
(一)相关的配套机制不健全 |
(二)基金运作不畅 |
第四章 域外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分析与借鉴 |
一、国际公约中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
(一)国际公约中不断发展变化的核心概念 |
(二)全面规制原则 |
(三)公约不足之处 |
二、代表性国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
(一)美国《清洁水法》、《石油污染法》 |
(二)加拿大《航运法》 |
(三)英国《商船航运法》 |
三、域外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对我国的启发 |
(一)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从合作妥协到注重环境保护 |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从损害救济到风险预防 |
(三)通过分散责任来提高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付能力 |
(四)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国际合作问题 |
第五章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完善建议 |
一、推动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理念变革 |
(一)加入国际公约倒逼我国立法水平 |
(二)坚持海洋环境保护优先 |
(三)开展与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交流 |
二、完善立法内容 |
(一)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 |
(二)扩大赔付范围 |
(三)调整赔偿标准 |
(四)扩充基金来源 |
(五)设立应急专项基金 |
三、完善配套机制 |
(一)完善船舶油污损害强制保险制度 |
(二)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
(三)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理赔救济程序 |
四、做好制度衔接 |
(一)探索政府生态环境索赔制度 |
(二)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PPP模式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评价 ——以GK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基本理论 |
2.1 PPP模式基本理论 |
2.1.1 PPP模式的定义 |
2.1.2 PPP模式的特点 |
2.1.3 PPP模式的作用 |
2.2 PPP模式下投资控制的基本理论 |
2.2.1 投资控制的概念 |
2.2.2 项目投资控制的必要性 |
2.2.3 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的方法 |
第3章 PPP模式下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现状 |
3.1 PPP模式在学校建设项目的运用 |
3.2 PPP模式学校建设项目上的优势分析 |
3.3 PPP模式学校建设项目上的存在的问题 |
3.3.1 合作模式 |
3.3.2 回报机制 |
3.3.3 重分配轻管理 |
3.3.4 合作模式 |
第4章 PPP模式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因素分析 |
4.1 投资控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4.1.1 项目前期阶段投资控制影响因素分析 |
4.1.2 设计采购阶段投资控制影响因素分析 |
4.1.3 建设阶段投资控制影响因素分析 |
4.1.4 管理运营阶段投资控制影响因素分析 |
4.2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取原则 |
第5章 GK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案例分析 |
5.1 项目背景 |
5.1.1 项目概况 |
5.1.2 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 |
5.2 指标体系的建立 |
5.3 指标体系权重的确定 |
5.3.1 构造判断矩阵 |
5.3.2 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
5.3.3 判别矩阵构建及权重的求解 |
5.4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
5.5 各阶段评分结果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我国驻XX国外交馆舍工程业主方成本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硏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论文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相关理论与方法综述 |
2.1 项目成本控制 |
2.1.1 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 |
2.1.2 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 |
2.1.3 项目成本控制的种类 |
2.1.4 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 |
2.2 挣值分析法 |
2.2.1 挣值分析法的特点及优势 |
2.2.2 挣值分析法的应用步骤 |
2.3 外交馆舍工程成本概述 |
2.3.1 外交馆舍工程特点分析 |
2.3.2 外交馆舍项目成本构成 |
2.3.3 外交馆舍项目成本控制方式 |
3 我国驻XX国外交馆舍工程业主方成本控制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项目概况 |
3.1.1 工程简介 |
3.1.2 项目管理组织结构 |
3.1.3 业主方成本控制基本思路 |
3.1.4 加强业主方成本控制的必要性 |
3.2 本项目业主方成本控制及问题分析 |
3.2.1 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成本控制及问题分析 |
3.2.2 招标及采购阶段成本控制及问题分析 |
3.2.3 施工及结算阶段成本控制及问题分析 |
4 我国驻XX国外交馆舍工程前期决策及设计、招标及采购阶段成本控制研究 |
4.1 本阶段关键成本影响要素识别 |
4.1.1 前期决策及设计关键成本要素 |
4.1.2 招投标及采购阶段关键成本要素 |
4.2 决策及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方案研究 |
4.2.1 费用估算的编制 |
4.2.2 设计招标 |
4.2.3 限额设计的管理 |
4.2.4 设计方案的优化 |
4.2.5 挣值分析法在设计人工工时控制中的应用 |
4.3 招标及物料采购阶段成本控制方案研究 |
4.3.1 供应商的选择 |
4.3.2 招标文件的优化 |
4.3.3 物料采购前馈、反馈及过程控制 |
5 我国驻XX国外交馆舍工程施工、竣工阶段成本控制研究 |
5.1 本阶段关键成本要素识别 |
5.2 施工阶段成本控制方案研究 |
5.2.1 挣值法衡量施工进度 |
5.2.2 利用软件监控工期 |
5.2.3 严格合同管理 |
5.3 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方案研究 |
5.3.1 业主方索赔的控制原则 |
5.3.2 预防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 |
6 结论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工期索赔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2 工程总承包模式与工期索赔相关理论 |
2.1 总承包合同管理 |
2.2 工期索赔基础理论 |
2.3 博弈论基础理论 |
2.4 贝叶斯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工期索赔管理 |
3.1 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适用性 |
3.2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 |
3.3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城市更新项目工期索赔理论 |
3.4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中常见的业主违约责任 |
3.5 本章小结 |
4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工期索赔处理方法 |
4.1 普通延误事件的索赔分析方法对比 |
4.2 同期延误事件的索赔处理方法对比与改进 |
4.3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的工期索赔方法选择 |
4.4 本章小结 |
5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工期索赔谈判模型 |
5.1 基于贝叶斯理论的责任比例因子博弈谈判模型 |
5.2 总承包单位考虑未来利益的工期索赔博弈模型 |
5.3 实证研究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建筑施工索赔关键成功因素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论文内容和结构 |
2 建筑施工索赔关键成功因素识别和筛选 |
2.1 索赔的成功影响因素识别 |
2.1.1 建筑施工索赔的概念 |
2.1.2 建筑施工索赔成功因素概念及成功定义 |
2.1.3 基于文献的成功影响因素识别 |
2.2 索赔的关键成功因素筛选 |
2.2.1 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发放 |
2.2.2 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 |
2.2.3 索赔的关键成功因素筛选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3 基于ISM-MICMAC建筑施工索赔关键成功因素作用机理分析 |
3.1 ISM-MICMAC方法及工作步骤 |
3.1.1 ISM-MICMAC模型 |
3.1.2 ISM-MICMAC模型工作步骤 |
3.2 关键成功因素间的相互关系分析 |
3.2.1 关键成功因素邻接矩阵的建立 |
3.2.2 关键成功因素可达矩阵的建立 |
3.3 关键成功因素影响机理分析 |
3.3.1 关键成功因素的关系划分 |
3.3.2 关键成功因素的关系路径图绘制 |
3.3.3 建筑施工索赔关键成功因素的关系解析 |
3.4 基于MICMAC关键成功因素间关系强度分析 |
3.4.1 基于MICMAC的关键成功因素分组 |
3.4.2 各组关键成功因素关系强度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建筑施工索赔对策建议 |
4.1 重视企业索赔经验积累 |
4.1.1 注重理论研究 |
4.1.2 利用合同转移风险 |
4.1.3 建立和维护索赔知识库 |
4.2 重视外部关系维护 |
4.2.1 强化与发包商关系 |
4.2.2 妥善处理其他相关关系 |
4.2.3 关注政策与市场环境变化 |
4.3 提高项目日常管理水平 |
4.3.1 坚守完美履约 |
4.3.2 加强文档管理 |
4.4 提高索赔管理能力 |
4.4.1 索赔事项识别 |
4.4.2 证据锁定整理 |
4.4.3 谈判策略技巧 |
4.5 本章小结 |
5 项目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
5.1 F项目概况及索赔情况 |
5.1.1 项目概况 |
5.1.2 项目索赔情况 |
5.2 F项目索赔关键成功因素分析 |
5.2.1 F项目企业管理因素分析 |
5.2.2 F项目环境因素分析 |
5.2.3 F项目特征因素分析 |
5.2.4 F项目索赔实施过程因素分析 |
5.3 F项目索赔关键成功因素吻合度对比及建议 |
5.3.1 索赔关键成功因素吻合度对比 |
5.3.2 F项目成功索赔的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建筑施工索赔成功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附录B 《建筑施工索赔关键成功因素调查问卷》 |
附录C 《建筑施工索赔关键成功因素相关关系调查问卷》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文章创新点 |
第一章 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概述 |
第一节 商业秘密概述 |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 |
二、商业秘密的范围与类型 |
第二节 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内涵 |
一、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渊源 |
二、商业秘密损害赔偿概念和特征 |
第三节 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原则概述 |
一、填平原则 |
二、例外性原则 |
第二章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现状 |
一、立法现状: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原则 |
二、司法现状: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突出 |
第二节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适用现状的实证分析 |
一、研究目的 |
二、样本选择 |
三、数据呈现 |
四、研究结论 |
第三节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 |
一、索判赔额相比差距较大 |
二、损害赔偿证据难被采纳 |
三、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失衡 |
第三章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影响因素界定不明 |
一、商业秘密客体范围边界模糊 |
二、损害赔偿相关价值问题认识不清 |
第二节 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证据制度不健全 |
一、司法实践存在证据缺位 |
二、相关证据规则欠缺完善 |
第三节 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规则不完善 |
一、损害赔偿计算僵化参照专利制度 |
二、“非法定赔偿”适用困难 |
三、法定赔偿适用规则欠缺精细化 |
第四章 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域外考察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商业秘密损害赔偿考察 |
一、美国:成文法与判例法共筑完善的赔偿制度 |
二、英国:信任关系保护中强化商业秘密损害赔偿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商业秘密损害赔偿考察 |
一、德国:竞争法保护中追求合理的损害赔偿 |
二、日本:成文法中类型化商业秘密损害赔偿 |
三、韩国:UCPA中细化商业秘密损害赔偿计算 |
第三节 域外比较归纳总结 |
一、追求损害赔偿的合理性 |
二、类型化损害赔偿的影响因素 |
三、逐步完善损害赔偿证据可适用性 |
第五章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明确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 |
一、确立权利客体类型化评价机制 |
二、细化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完善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证据制度 |
一、健全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证据规则 |
二、优化损害赔偿专家证人制度 |
第三节 细化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适用标准 |
一、完善商业秘密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适用规则 |
二、强化商业秘密侵权“非法定赔偿”的适用 |
三、明确“法定赔偿”与“非法定赔偿”的适用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的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阐述 |
2.1 核心概念 |
2.1.1 公共工程 |
2.1.2 公共工程担保 |
2.1.3 保函 |
2.1.4 风险与风险因素 |
2.1.5 风险管理 |
2.1.6 公共工程担保风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风险管理理论 |
2.2.2 协同治理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研究分析框架 |
第三章 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的现状 |
3.1 广州市公共工程建设担保管理概况 |
3.1.1 广州市公共工程担保管理的流程 |
3.1.2 广州市公共工程担保管理的机构 |
3.1.3 广州市公共工程担保管理的相关法规与制度 |
3.2 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的风险识别 |
3.3 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的风险评估 |
3.4 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的风险处置 |
3.5 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
第四章 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
4.1 调研设计与实施 |
4.1.1 调研设计 |
4.1.2 实施过程 |
4.1.3 结果处理与分析 |
4.2 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4.2.1 对工程保函的价值认识、风险认识存在偏差 |
4.2.2 事前风险识别缺乏主动性,风险预警能力差 |
4.2.3 事中政府部门缺乏协调性,信息共享能力差 |
4.2.4 事后风险应对效果薄弱,缺少综合决策能力 |
4.3 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3.1 未建立明确的市场准入和风险评估机制 |
4.3.2 未建立全流程的工程担保风险监管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 |
4.3.3 公共工程担保的法律体系建设不完善 |
4.3.4 监管力量薄弱,未能吸纳多元主体参与 |
第五章 国内外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
5.1 高效专业的美国工程担保风险管理制度 |
5.1.1 建立了完善的工程担保法律体系 |
5.1.2 形成了高效的工程担保监管体系 |
5.2 完善的英国担保监管体系和担保模式 |
5.2.1 构建了健全的工程担保监管体系 |
5.2.2 形成了英式“信托基金”担保模式 |
5.2.3 建立了成熟的担保经纪人中介组织 |
5.3 逐渐成熟的深圳市工程担保风险管理 |
5.3.1 日趋完善的工程担保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
5.3.2 不断完善的工程担保风险管理 |
5.3.3 辅助监管的工程担保行业协会 |
5.4 制度建设与监管并重的北京市工程担保风险管理 |
5.4.1 逐渐完善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 |
5.4.2 完善了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力量 |
5.5 国内外优秀经验借鉴 |
5.5.1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工程担保管理的制度支撑 |
5.5.2 健全的监管体系是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
5.5.3 先进的信息技术应用是工程担保的必然趋势 |
第六章 改善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的对策 |
6.1 建立和完善市场征信体系,落实公共工程担保核实制度 |
6.2 提高政府信息化管控能力,建立电子担保服务平台 |
6.3 重点厘清政府的职责边界,加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
6.4 树立履约守信意识,加强公共工程担保风险防控教育 |
6.5 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加强风险防控的多元化和全程化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风险管理的调研提纲 |
致谢 |
四、工程索赔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研究[D]. 常紫聪. 河北大学, 2021(02)
- [2]EPC合同柔性条款影响因素研究[D]. 雍凡. 西华大学, 2021(02)
- [3]ZCHD项目承包商索赔方案研究[D]. 武冰华.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3)
- [4]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问题研究[D]. 张珊. 青岛大学, 2020(02)
- [5]PPP模式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评价 ——以GK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为例[D]. 吴燕. 南昌大学, 2020(01)
- [6]我国驻XX国外交馆舍工程业主方成本控制研究[D]. 赵若希.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3)
- [7]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城市更新项目工期索赔管理[D]. 朱萌萌.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8]建筑施工索赔关键成功因素及对策研究[D]. 安子奇.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3)
- [9]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D]. 董姗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10]广州市政府公共工程担保的风险管理研究[D]. 李燕妮. 兰州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