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报告三级审核办公自动化的革新(论文文献综述)
刘琨[1](2021)在《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石,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物质工程设施及相关公共服务,对其投资可以带来几倍于投资额的“乘数效应”,有着举足轻重的“先行地位”。随着全球基础设施短缺及老化现象日益严重,给各国政府带来了持续性的挑战。由于传统采购模式引起的公共部门财政支出与债务压力,以及资产交付与服务质量的低效率问题,基础设施正由公共供给转向私营供给,这一趋势因思维方式转变和良好实践效果受到支持,因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得以加强。上世纪90年代,随着英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兼顾效益、效率、公平的公私合作PPP模式应运而生。目前,全球已有135个国家开展了基础设施公私合作,但各国PPP运行效率差异较大,在PPP模式风靡全球之际,加拿大发展为最具PPP市场热度和成熟度的国家之一。本篇论文针对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展现了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全貌:以PPP模式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加拿大PPP模式发展进程中,全生命周期采购管理,风险管理,多元化投融资市场,法律制度与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四个方面的探究,挖掘加拿大PPP模式跻身领先地位的深层驱动力。目前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正经历由高增长到高质量的规范化发展阶段,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通过研究,吸取加拿大PPP模式发展进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中西交流和鉴往知来,对我国PPP模式的行稳致远与深化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合作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首先,本研究从四个方面对PPP模式相关理论和制度优势进行了探讨。第一,阐述了PPP模式概念,众多参与主体、伙伴关系、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服务绩效五个主要特征,以及价值驱动因素。第二,分析了PPP模式应用对象,即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特征,基础设施属性与市场失灵,以及PPP模式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应用行业领域。第三,以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新公共管理与实践、公共事业民营化等公共管理理论为依据,探究了PPP模式的制度优势。最后,以不完全契约下的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分析了PPP模式缔约机制,有助于深入了解物有所值、投融资结构、风险与利益分配、合同管理、绩效监管与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关键问题。第二,分别从基础设施的需求侧与供给侧两个角度,阐释了加拿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公私合作PPP模式的动因。总结了近30年加拿大PPP模式发展的两次浪潮及特征,宏观展现了项目在各基础设施领域、管辖层级及地域分布的基本情况。在1991-2003年的第一波浪潮中,加拿大PPP模式经历了由理论转向实践的艰难过程,伴随着部分项目失败,在质疑声中积累经验和教训。第二次浪潮是2004年至今,加拿大省级政府作为PPP主要开拓者,打造了更具活力的基础设施PPP市场,公共部门拥有更专业的评估技术与监管能力,制定了更明晰的法律制度体系,不断深化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伙伴关系。在项目实践中,转变对私营资本需求方式,优化交易结构与回报机制,采用有限的需求与市场风险转移,极大提升了PPP项目产出效率及复杂程度。第三,加拿大PPP模式展现了公私双方从咨询伙伴、运营伙伴、协作伙伴、到贡献伙伴权利逐渐下放过程,根据私营部门参与度和风险转移程度,形成连续的包含设计、建设、融资、维护、运营等责任的组合体。在探讨加拿大PPP模式全流程运行机制和采购管理中发现,加拿大主要PPP应用省份虽然较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项目审批与采购管理上更为复杂且周密,但实际上加拿大PPP项目采购效率极高,表现为较短的招投标时间以及较低的招投标成本。这种高效性得益于,采购前期项目评审与决策管理、招投标评估与竞合谈判、合同体系建立三方面的运行监管与结构设计。首先,加拿大PPP项目采用了以物有所值为核心,细致且繁复的前期规划和评估工作;其次,加拿大省级PPP专业机构借助发达的咨询服务,实施评标以及竞争性对话,能够确保透明度和竞争性,权衡技术创新与财务方案;最后,分析了加拿大PPP合同协议在绩效产出规范以及回报机制两个关键边界条件的特征。第四,基础设施发展的先决条件是能够获得足额、长期、稳定的资金,PPP模式核心价值驱动因素之一是发挥民间资本优势,缓解政府财政支出与债务压力。加拿大PPP模式迅速发展,也得益于其成熟且深厚的PPP项目投融资市场。论文回答了关于加拿大PPP项目投融资结构的相关问题,并着重阐述了包括PPP项目债券、绿色债券、社会效益债券在内的债券类融资,政策性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养老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加拿大PPP基金与联邦基础设施基金,以上四类重要且极具特色的多元化投融资工具,对加拿大PPP模式支持方式和投融资特征。第五,加拿大PPP模式风险管理较为完善。以加拿大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原则以及风险管理工具为依据,探讨了加拿大在PPP项目风险管理七个要素,分别为风险全流程沟通,建立风险管理范围和标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处置,以及风险动态监管。并根据安大略省交通类PPP风险矩阵,探讨加拿大PPP项目风险识别中的风险触发机制与影响结果,以及风险评估方案。最后,归总加拿大主要省份交通项目的风险分配方式,探究加拿大PPP项目风险分配特征。第六,加拿大PPP模式拥有较为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宏观治理能力仍有待提升。首先,探讨PPP制度建设的意义,以及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下PPP立法特征,总结了加拿大联邦及主要省份PPP法律制度体系。其次,将治理能力、人力资源、协调能力归纳为加拿大PPP专业机构三大核心能力要素,体现了联邦PPP机构的战略引导作用,以及省级PPP机构的运营与执行能力。最后,从绩效监管、财政监管、审计监管三个方面,探析加拿大PPP广泛的宏观治理体系。最后,对加拿大PPP模式进行了评价及启示。重点分析了加拿大PPP模式按预算与准时交付效率,社会公众与主要参与者认可度,以及项目经济系统性影响。探讨加拿大在PPP模式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包括市级PPP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降低对长期私营资本需求及有限需求风险转移所带来的影响,以及部分地区和项目未实现真正的物有所值的原因。并且对本篇论文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进行了总结。篇末部分,阐述了我国PPP模式发展现状和问题,并通过对加拿大的研究得到对我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2021)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文中认为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中国疾控中心: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机制综合组。
杜海龙[3](2020)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文中提出人类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也进入崭新阶段。伴随着世界城镇化发展,城市人口需求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绿色生态化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的城镇化是一场引领全球的规模最大、速度飞快的城镇化,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这项运动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历史进程,更深刻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迎来历史转折,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首要挑战之一,绿色生态城市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的理想目标。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体系,为全球城市绿色生态化发展提供中国范式和标准引领,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事关人类共同命运。本文系统梳理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相关概念,辨析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基本特征,完善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体系,并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基于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设计了ESMF比较矩阵,依托矩阵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及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面系统化的比较,寻求借鉴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新变化、新城新区新需求、城市更新领域等多方面的新挑战,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在完善理论工具、全面比较借鉴和充分发掘问题三项基础工作之后,集合生态学、城市学和系统学的工具模型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对我国现有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在价值导向、体系结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四方面进行了优化,并通过典型案例验证了相关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优化的适用性。全文共七章,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结合人类文明发展,中国及全球城镇化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格局巨变等现实需求,论述了开展绿色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综述了国内外绿色生态城市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绿色生态城市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就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辨析,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从目标准则、结构组织、运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第三章:在“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从层次分析出发设计构造了ESMF比较矩阵,从宏观环境、评价体系、机制保障和模式特征四个维度对英国BREEAM Communities,美国LEED-ND、LEED-Cities and Communities,德国DGNB UD,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展开全面系统化对比,通过比较研究寻求启示与借鉴,用于指导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第四章:全面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模式和逻辑变化的时代背景,深入剖析我国新城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对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问题和挑战为导向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第五章: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原则和优化目标,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在现有国家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城区治理”、“生活质量”、“创新智能”和“过程管理”四方面评价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细化城区类别与指标权重;在评价结果的表达上,提供了直观的得分罗盘图、钻石模型雷达图。第六章:以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城区为实例,验证以上评价内容的补充完善、评价方法的优化提升和“钻石”评价模型的适用性。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工作,并展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及评价标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王佳[4](2020)在《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认为全球化进程中“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共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走绿色发展之路”,而林业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林业制度体系是推动我国林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林权制度则是其中的核心。经过多次改革,逐渐清晰、合理的林权制度在明确各林权主体权利边界,释放林业经营潜能,增加林业经营者收入,保持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林业经济、生态、社会综合功能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已经凸显。但改革没有完全释放我国林权制度功能,全面实现改革目标,林权制度仍待完善。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是对改革后林权制度实施过程中基础性作用效果的全面展现,所以林权制度完善需要以绩效评价为依据。因此,本研究通过对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更加有针对性的完善现有林权制度,提升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本研究以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和现状,现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重点研究,以促进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进一步提升。在对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进行的研究中,明确我国林权制度发展的动因、特征、趋势,并在此基础上对林权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明确我国现有林权制度目标、主体构成、权责划分及改革前后制度实施效果对比情况。在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部分,首先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次运用基于熵权的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我国现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明确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整体情况和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各自情况。以上述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结论为基础,探究形成如上结论的影响因素,并运用层次分析、效用值法、相关性分析、DEA、Malmquist等方法对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明确我国林权制度改革尚待改进之处,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对策建议。首先对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和现状进行研究。我国林权制度发展经历了萌芽时期、探索时期、完善时期三个阶段。运用以政府主导林业经营者参与的调整方式,通过森林资源稀缺性及林权制度对外部环境的不断适应、对各林权主体利益不断满足的推动,使林权逐渐清晰,林权主体利益关系日趋协调,林权制度改革绩效逐渐多元化。现阶段我国林权制度目标为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综合绩效提升及国家、集体、林业经营者多方共赢。并通过对林权合理的分配激发各林权主体积极性,通过林权主体对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促进林权制度实施,从而推动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显现。其次对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进行评价。从经济、生态、社会三方面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进行评价。林权制度改革后,现有林权制度的实施使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得到提升,且集体林权制度优于国有林权制度。但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水平不高仍存在提升空间,且两者在经济、生态、社会三方绩效上呈现差异。林权制度改革带动了林业第一、三产业的发展并对各产业内部结构进行整合使林业产业结构整体得到优化。林业经营者在产业经营中获得收益,收入得到明显提升。上述表现使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经济绩效均明显增长,集体林权制度稍占优,两者差距不大。林权制度改革对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的重视使林业经营者造林、护林的意识和行为效果均得以优化,国有林权制度实施更注重森林管护,而集体林权制度则更侧重提高森林数量,所以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生态绩效均呈现波动上涨,且集体林权制度占优。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社会绩效在显着提升后呈现下降趋势,集体林权制度呈整体波动上升趋势,但国有林权制度整体绩效水平稍高于集体林权制度。说明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集体林权制度社会绩效的显现逐步明显,而国有林权制度受改革程度的限制社会良性影响逐渐减弱。基于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对影响绩效的因素进行探究。林权清晰度、林业生产要素投入及区域发展环境是影响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提升及形成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差异的因素。林权清晰程度越高越有利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提升,其对增加各林权主体权利实施主动性和优化权利实施效果的影响显着。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权界定相比较于集体林权制度模糊、局限之处较多,所以其绩效提升幅度较低。林业生产要素投入越充足、合理越有利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提升。林权制度实施过程中资金要素投入对绩效提升的带动明显优于劳动力和技术要素。国有林权制度的技术进步不足和集体林权制度技术进步与技术效率不同步使两者改革绩效呈现出不同。区域发展环境越完善对林权制度实施的支撑越充分则绩效提升越明显。国有林权制度代表省份的区域经济、政务、法治环境评分均明显低于集体林权制度代表省份,限制了改革后国有林权制度的实施,使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水平低于集体林权制度。根据林权清晰度、林业生产要素投入及区域发展环境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对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形成影响的分析结果,从提高林权清晰度、完善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三个角度进行对策设计支持并进行综合运用,从而实现绩效的进一步提升及多方主体共赢。
张娟[5](2020)在《“智造”背景下东莞新生代农民工再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世界工厂、制造之都的东莞,吸引了450余万外来劳动力人口。劳动密集型制造工厂,曾是许多入城农民工主要生存场域。如今其所依存外部环境,正发生产业变革与技术颠覆,工厂初阶岗位正被机器人吞噬。而东莞现有技能人才不足20%,人才积累不足以应对产业变革。该研究正是基于此,探讨新生代农民工(以下行文亦简称为“新生代”)在产业变革下之再教育问题及其突围路径。研究意义指向:唤醒新生代再教育认知,重塑产业人力资本投入共识,释放人才红利信号,赋能产业转型。该研究以质性研究掘进,通过文献分析、访谈、个案研究、问卷调查等,透视新生代所生存的产业环境——东莞“智造”,分析产业变革对人才提出新要求,以及新生代个体对自身发展需求。梳理东莞现有新生代农民工培育政策,调研再教育市场供求状况,并基于终身教育理论、生涯发展理论,探讨新生代再教育需求及其实现策略。通过研究得出,东莞“智造”提出了对高技能人才、创造性人才、复合型人才、高学习力人才的新需求;而个人生存与发展已不止步于技能依赖层面,更需融合技术、学历、人文等多重再教育修炼与持续提升,达至教育及人的完整性。在就新生代再教育需求及现状分析中,发现并归纳出以下五个维度的问题:1.觉知困境:对再教育认知不足;2.资源局限:支持要素投入不够;3.供需矛盾:教育市场供求失衡;4.系统缺失:培育体系尚待完善;5.生涯迷途:个人发展欠缺规划。该研究解决对策尝试抛开刻板,并创造性地将上述五个维度问题融入到体系化解决策略之中。基于新生代生涯发展对技能、学历、人文教育的需求为纵轴,并从横向研究与新生代相关各方的支持力量,以系统性思考探讨新生代再教育出路:1.唤醒再教育觉知,推动认知升级;2.构建体系化培育,助力生涯发展;3.探寻再教育之道,融合多维力量;4.借助新技术手段,实现灵活学习。
魏捷[6](2020)在《基于BIM技术的钢框架办公楼施工管理与安全风险控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BIM在我国建筑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其可为工程建设各方快速准确的提供所需信息,提高了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而钢结构项目施工具有参建方多、施工信息量大、安全风险管理困难等复杂技术难题,急需进一步推进项目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因此,将BIM技术应用于钢结构项目中可以实现钢结构项目各参建方的信息互通,进而提高各参建方的工作效率,缩短工程建设周期,提高质量管理效率并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本文将在对传统项目管理方法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我国钢结构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诸如:进度难以把控、质量管理不佳、安全事故频出等。结合国内外文献,总结分析BIM的特征、技术方向和应用情况,归纳BIM技术在钢结构项目施工管理的应用现状。依托上海未来世纪大厦钢框架办公楼项目,开展了BIM技术在实际项目中的应用研究,记录并研究BIM在钢结构项目管理中的各个应用点,具体研究内容如下:(1)在进度管理中,BIM技术不仅适用于施工阶段,更可应用于项目全周期管理的各个阶段。BIM技术的贯穿应用可将工程项目各阶段的进度计划进行有机整合,从而更有效的管理整个项目的进度。本文重点研究了基于BIM技术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两种工作模式,最后对两种进度管理模式的特点进行了比对和总结。(2)在质量管理中,包含所有设计专业的BIM模型具有更直观表达性,利用碰撞检查与管线优化设计可基本消除图纸冲突点,大幅提高设计施工图的精度。施工过程中利用BIM构建4D施工模型,对工程建设不同阶段进行施工模拟,通过施工模拟实现了对施工质量的动态追踪,有效提高了施工质量的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效率。(3)在安全风险控制方面,基于BIM技术的安全管理体系,结合“PDCA”循环建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弥补了传统安全管理中的缺陷。BIM技术的应用可高效率得识别出施工现场和施工工艺中的潜在安全风险,保障各方施工安全,减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通过本文的研究,总结BIM相对于传统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势与价值,为BIM技术在钢结构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与借鉴,并对BIM技术在钢结构项目工程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及障碍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帅奕男[7](2020)在《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文中指出本文旨在从法治范式变革的视角研究司法的范式转换问题。“司法范式”体现的是法官默认的司法逻辑和价值取向,司法范式的变化是与法治范式的变革密切相关的。因为法治范式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系统所处的社会所持有的一般看法,这种看法构成了人们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的背景性理解。因此,本文在法治范式的语境中,对现代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形态演化、面临的信息化挑战及发展趋向进行探讨,提出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构想。除了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章。导论部分梳理了中外学者对智慧社会司法范式转型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介绍了选题缘由、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结语部分阐述了智慧司法与中国司法的转型策略,认为智慧司法是国家战略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法律系统内部转型革新的契机,但是需要在法治框架内把握技术介入司法领域的尺度。正文部分的内容具体如下:第一章界定了司法范式的内涵,考察了现代司法范式的形态演变,并提出司法范式演变的逻辑线索。在对司法范式的法治语境进行回顾分析的基础上,本章认为司法范式的现代性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官立足于个人主体性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的司法判断,其二是逻辑化、理性化的司法推理,其三是具有独立于司法结果之正义价值的司法程序。沿着司法范式现代性内涵的思路,本章对西方现代化进程中自由竞争阶段、福利国家阶段、安全保障国家阶段所对应的三种司法范式——形式司法、实质司法、协商司法的特征和具体内涵进行界定和阐述。自由主义范式的形式司法以服从实在法规则为特征,依赖于独立的司法权力机构通过严格的法律推理来解决具体冲突。其背景在于自由主义法治范式以形式理性为基础,通过理性经济人的假定和规则至上的信念来构架其制度体系,法律的一般化和体系化意味着法官需要在普遍性的法律原则或法律规则中寻找“决定性意义的原因”,以严密而精准的逻辑方法进行司法判断。福利国家法治的实质司法以目的导向推理为特征,司法权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政府政策的形成过程中,司法程序也从关注形式公正转向关心实质公正。其背景在于自由竞争下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化加强了垄断性资本的力量,经济权力、物质财产和社会状况的不平等与日剧增,自由主义法治所带来的国家与社会、政治与法律的分离以另一种方式走向整合,福利国家的实质法逐渐地导向了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并在司法领域表现为法律判断和道德判断的整合。程序主义法治范式背景下的协商司法以沟通保障的司法程序为特征,表现为通过建立平等自由的对话空间以促进司法主体间协商沟通,进而达成共识。其背景在于法律结构和科层结构难以应对国家干预过于密集所带来的社会复杂情势,面向实质平等的权利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个人自主性的实现,这促使法律和司法转向通过组织规范和程序规范实现社会整合。司法范式的演化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外部的社会条件变化,新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原则通过制度化吸收到基本的法律结构中,进而影响司法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来自于司法实践的内部反思,司法系统也在纠纷解决中不断探索如何通过方法的运用、制度的设计,更好的促进司法正义的实现。第二章考察了司法范式面临的信息化挑战。信息时代的到来正在改变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原则,计算机、互联网与大数据的结合不仅消解了理性思辨在知识生产和权力架构中的话语地位,而且对围绕能量与物质构建起来的现代法治秩序带来冲击。在这个过程中,司法作为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及“微观社会矛盾纠纷的灵敏显示器和社会治理状态的预警机”,首当其冲的感受到社会信息化与建构理性碰撞磨擦的冲击力。这就使得现代司法范式在信息化背景下面临着三重挑战:其一是双重空间对既有司法裁判规则和场域形成的冲击,其二是平台治理对国家法律的中心主义和司法至尊的地位的消解,其三是司法智能化对以法学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现代司法理念带来的挑战。第三章分析了司法范式的智慧化转型趋向。随着技术对社会解析的不断加深,物理时空发展起来的司法理念与司法制度难以应对“微粒社会”的高速数字化进程,新的知识力量深度的参与到司法权力的运作之中。在司法规则方面,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被转化为计算机化的表达形式,甚至直接以代码生成规则,通过算法和程序设计实现自动化规制。在司法裁判方面,智能系统为各类案件提供“定制化”的证据指引、类案推送以及评估预测,使裁判结果更加具有连续性、一致性和可预见性,呈现出程式化的算法决策趋向。在司法过程方面,司法运作的场域逐渐从“广场式”“剧场式”的物理空间结构转向远程审理、人机交互、个性定制的多维立体空间,呈现出分众在线的场景化运作趋势。在司法服务方面,依托诉讼服务平台,精准定位、智能预判的个性化的诉讼指导增加了公众与司法部门的黏性,提供了更加有效和便捷的“接近正义的方式”。与此同时,新兴技术力量与司法权力运作的结合也指向了一个全景敞视的可以精细识别不同苦乐场景的智能控制机制,我们需要在新的法治框架中对司法范式进行设想和探讨。第四章提出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构想。现代法治范式的研究与现代性社会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勾连,是一种与现代性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对现代性进行智性反思的法律知识形态的变化。本章吸收了现代法治理论中的反思要素,并与社会学的反思性理论进行勾连,对法律与社会特性进行“双向阐释”,提出面向后现代的智慧法治范式,并在这种新型法治范式中塑造司法范式的形态。首先,为智慧时代的司法价值注入数字正义的内涵,使其内在的反映信息社会资讯化、符号化的思考和行为方式。其次,充分意识到智慧司法中人脑决策与智能决策之间的协同关系,推动演绎逻辑与计算知识的融合运用,使司法逻辑内在地反映双重空间、人机混合、算法主导时代的行为规律和新型法律关系。最后,通过数据、平台与司法活动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司法应突破仅仅被理解为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的设定,发挥纠纷预防的社会治理功能,应对智慧社会的风险和变化。
唐士亚[8](2020)在《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本质是信息的不同排列组合。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资金供求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甄别、资金供需匹配和支付结算,借助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特征,极大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和信息传播效率。互联网金融规制过程本身与信息活动、信息运用紧密相连,且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的生成与演变机理也与信息活动有着内在的高度关联性。这就意味着应当充分重视信息活动的特征和规律,重视对互联网金融中信息活动的调节,以达到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的目的。公权主导的互联网金融行政规制,对于防范和规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积极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规制滞后于金融创新速度、规制成本高企和规制策略的不稳定性等局限。因此,引入信息规制这一具有柔性特征的规制模式,和刚性的行政规制相互配合,成为完善互联网金融规制体系的可行路径。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是“利用信息进行的规制”,包括了所有利用信息方式进行规制以达到治理互联网金融市场目的的手段。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应当定位于中立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组合性原则和适度倾斜保护原则等四大基本原则。通过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的实施成本对比,可以发现信息规制具有信息获取成本较低、信息来源多元化、规制程序启动障碍小和被规制者的对策行为少等相对优势,在行为可标准化程度低的领域、金融规制机构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规制以及金融规制机构对市场主体的激励合作中,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规制路径。互联网金融规制的信息工具包括了信息披露制度、声誉机制、平台评级制度、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悬赏举报制度等。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不同的信息工具都依然是围绕着“利用信息方式进行互联网金融规制”这一主线而展开的。可以考虑从规制主体和规制强度两个维度出发,对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予以类型化处理,并分别纳入“规则体系”与“科层体系”之中,勾勒出信息工具的规范体系。信息规制的选择和运用在本质上是信息工具与互联网金融的匹配性问题。在选择和应用信息工具的过程中,应当对影响信息工具匹配性的因素展开分析,具体包括规制场景、规制工具强度、规制成本和收益以及对第三方利益的影响等。在此基础上,一个完整的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运行框架需要具备标准设置、信息获取、行为矫正和效果反馈四个具体要素。在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实践中,不同的信息工具具有不同的功能优势和适用范围,针对复杂的互联网金融市场问题,很多因素决定了单一的信息工具难以保证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需要加强不同信息工具间的优化组合。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和行政规制路径都存在瑕疵,没有哪一个路径是完美无缺的,两种路径之间的选择只能是不完善事物之间的选择。但令人欣慰的是,它们二者的规制优势具有互补性的特点(规制优势的互补性)。这意味着一种规制路径在某些方面存在的不足或缺陷,可以被另外一种路径在该方面的相对优势所弥补。因此,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可以形成合作规制模式。互联网金融合作规制可以分为外部合作和内部合作。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今后的合作还要深入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路径的制度内部,即“制度内合作模式”。互联网金融可视为金融科技的基础版,金融科技则是其升级版。对比互联网金融,科技元素对金融科技的渗透与影响更为明显。在金融科技中,科技已经演变成金融发展的核心推动元素,这些科技元素深刻改变了金融业的资金供需主体、商业模式、风险构成和监管模式。互联网金融向金融科技的变迁意味着规制活动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但随着技术手段的快速发展,技术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信息规制的方式和价值,重塑信息规制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桂敏[9](2020)在《医药行业(混装制剂类)清洁生产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价方法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医药行业的飞速发展,其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增多。作为国家规划重点管控的十二个行业之一,要改善医药行业的问题,实行清洁生产势在必行。清洁生产是一种改变传统粗放的生产模式,是一种全新污染防治和经济模式的转型,通过对医药行业进行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的构建可有效指导该行业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现阶段,我国尚未颁布国家医药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本文以在医药行业中占比大的混装制剂类为研究对象,构建了混装制剂类医药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以及清洁生产等级综合评价模型,可为混装制剂类医药行业有效实施清洁生产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如下:1)混装制剂类是医药行业六大类中应用最频繁的一类,其主要问题为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消耗量大、废水成分复杂、危废产生量大等等。通过对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进行现状调研,从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清洁生产潜力进行分析,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为基础,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6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的混装制剂类医药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2)对其他行业已经颁布的清洁生产相关标准进行论述和分析,根据行业生产、管理、排污标准,将混装制剂类医药行业划分了三个清洁生产等级,并赋予各指标相关基准值。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相结合的方式,使用Yaahp6.0软件进行权重计算,确定了混装制剂类医药行业各个指标的权重值。3)基于模糊数学提出清洁生产等级综合评价指标的等级隶属函数,并采用最大隶属度原则确定混装制剂类医药行业清洁生产等级评价,同时指出其无法对处于同一清洁生产水平的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差异程度比较。据此引入等级特征值概念,用二元语义对其进行表征,构建基于二元语义模型的清洁生产等级评价方法。4)选取我国具有代表性的三家混装制剂类企业作为案例研究,分别是湖北省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四川省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安徽省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并应用至本文所建立的清洁生产等级综合评价方法对其清洁生产水平进行评定。结果表明:湖北省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和四川省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同属于e2级清洁生产水平,安徽省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属于e3级清洁生产水平。基于二元语义同时进行评价两家同属e2级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的优劣程度为:四川省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优于湖北省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
贾志才[10](2020)在《地铁盾构施工变形安全监测及预测分析 ——以常州地铁一号线盾构穿越常州站为例》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大城市人口聚集导致地面交通阻塞,给人们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为此,人们把目光投向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地铁以其方便、快捷等独特优势受到青睐。目前,我国大城市的地铁隧道施工一般采用盾构法,该方法虽然便捷但易产生地表沉降、破坏地表建(构)筑物等问题,因此如何降低盾构施工对上覆地表的影响成为该领域的热门课题之一。为了分析常州地铁一号线常州火车站站~博爱路站区间在国铁常州火车站附近前后下穿沪宁城际铁路与京沪普速铁路这一较为特殊工程盾构施工对地表的影响,论文展开安全监测和变形预测等系列分析。首先,分析盾构施工对地表建构筑物影响机理,隧道施工过程中将对铁路线路及其出站地道、站房等设施影响,重点是使铁路轨道发生沉降和水平位移以及降低建构筑物地基承载力、损害基础和结构等影响。其次,基于铁路目前处于运营阶段,常规的变形监测技术难以实施,经过比选对不便于开展常规变形监测的既有线变形提出了测量机器人法自动化监测;设计了依托项目的监测方案,确定建构筑物的沉降和水平位移、站台限界以及路基、轨枕变形是重点监测对象,并制定了信息化自动反馈机制,实现监测信息及时反馈盾构施工。再次,通过监测统计出盾构施工阶段各监测项目的最大累计变化量,形成的时程变化曲线图,可以直观了解各监测项目变化规律和趋势。最后,利用小波去噪优化的GM(1,1)灰色预测模型和BP模型进行结构变形预测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盾构施工过程中有轨枕累计变形值报警的情况,可能会危及地表建筑和行车安全,必须展开有效的安全监测和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通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工后三个月监测点变形速率在0.01~0.04mm/d之间,总体而言各监测点累计变形量均在变形控制值内。两种预测分析结果表明两者对结构变形预测都具有较好的效果,但在贫信息情况下BP神经网络模型预测效果相对较差,但增加已知有效数据,其效果有较大幅度提升,基本可以达到GM(1,1)灰色模型一样的效果甚至更佳。
二、监测报告三级审核办公自动化的革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监测报告三级审核办公自动化的革新(论文提纲范文)
(1)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对加拿大PPP模式的研究 |
1.2.2 国外对加拿大PPP模式的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基础设施PPP模式及其理论基础 |
2.1 PPP模式一般性分析 |
2.1.1 PPP模式概念 |
2.1.2 PPP模式特征 |
2.1.3 PPP模式价值驱动因素 |
2.2 公共产品与基础设施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 |
2.2.2 基础设施性质与市场失灵 |
2.2.3 基础设施分类与PPP项目选择 |
2.3 PPP模式与公共管理相关理论 |
2.3.1 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理论 |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与PPP实践 |
2.3.3 公共事业民营化组织形式 |
2.4 PPP模式缔约机制相关理论 |
2.4.1 交易费用理论与PPP模式 |
2.4.2 产权理论与PPP模式 |
2.4.3 委托代理理论与PPP模式 |
第3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动因及现状分析 |
3.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需求角度动因 |
3.1.1 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需求 |
3.1.2 基础设施老化与投资缺口 |
3.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供给角度动因 |
3.2.1 基础设施投资呈下降趋势 |
3.2.2 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管理能力不足 |
3.2.3 基础设施战略与PPP政策导向 |
3.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现状与运作机制 |
3.3.1 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与特征 |
3.3.2 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现状与国际地位 |
3.3.3 基础设施PPP模式主要运作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采购管理分析 |
4.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采购管理框架与管理原则 |
4.1.1 PPP模式全流程采购框架 |
4.1.2 PPP模式采购管理原则 |
4.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评估与采购决策体系 |
4.2.1 PPP全项目筛选及物有所值动态评估 |
4.2.2 PPP物有所值定性评估计分法 |
4.2.3 PPP物有所值定量评估方案 |
4.2.4 PPP物有所值创新因子与量化 |
4.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采购管理的竞争性与效率性 |
4.3.1 PPP项目竞合对话的充分竞争性 |
4.3.2 PPP项目非招标提案的竞争性优化 |
4.3.3 PPP项目技术与财务评标的权衡 |
4.3.4 PPP项目采购时间与成本的效率性 |
4.4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采购主合同边界条件 |
4.4.1 PPP项目合同标准化 |
4.4.2 PPP项目合同绩效产出边界 |
4.4.3 PPP项目合同回报机制边界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融资管理分析 |
5.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融资结构 |
5.1.1 PPP项目投融资一般性分析 |
5.1.2 加拿大PPP项目投融资结构 |
5.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债券类融资构成及创新 |
5.2.1 PPP项目债券融资现状 |
5.2.2 PPP项目债券构成要素 |
5.2.3 绿色债券与PPP绿色项目协同创新 |
5.2.4 社会效益债券与公共服务融资创新 |
5.3 加拿大PPP项目政策性及商业银行金融支持与变革 |
5.3.1 加拿大基础设施银行对PPP政策性金融支持 |
5.3.2 省属金融管理局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
5.3.3 金融危机后商业银行PPP投融资变化与变革 |
5.4 加拿大养老金对基础设施及PPP项目投资与绩效 |
5.4.1 养老金资产配置与基础设施投资规模 |
5.4.2 养老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与风险偏好 |
5.4.3 养老金基础设施投资方式与投资业绩 |
5.5 加拿大PPP产业投资基金与基础设施基金作用与机制 |
5.5.1 PPP产业投资基金类型及主要作用 |
5.5.2 PPP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机制 |
5.5.3 联邦基础设施基金运作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管理分析 |
6.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特征及风险管理制度 |
6.1.1 基础设施PPP项目风险及特征 |
6.1.2 PPP模式风险管理原则与工具 |
6.1.3 PPP模式风险管理要素 |
6.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管理核心内容与管理实践 |
6.2.1 PPP项目风险识别 |
6.2.2 PPP项目风险分配 |
6.2.3 PPP项目风险评估 |
6.2.4 PPP项目风险救济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监管保障分析 |
7.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法律构成要素与制度框架 |
7.1.1 PPP模式法律构成要素 |
7.1.2 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下PPP立法特征 |
7.1.3 联邦与省级PPP法律制度框架 |
7.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专业机构与治理能力 |
7.2.1 PPP专业机构核心能力要素 |
7.2.2 联邦级PPP机构战略引导作用 |
7.2.3 省级PPP机构运营与执行能力 |
7.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监管机制 |
7.3.1 PPP模式绩效监管 |
7.3.2 PPP模式财政监管 |
7.3.3 PPP模式审计监管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评价 |
8.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效率评价 |
8.1.1 加拿大PPP项目交付效率分析 |
8.1.2 社会认可度与市场参与度分析 |
8.1.3 PPP模式经济系统性效益分析 |
8.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面临挑战 |
8.2.1 加拿大市级PPP模式发展受到制约 |
8.2.2 弱化对长期私营资本的需求及其影响 |
8.2.3 部分地区或项目未能真正实现物有所值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加拿大经验对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
9.1 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与现状 |
9.1.1 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 |
9.1.2 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发展现状 |
9.2 我国基础实施PPP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9.2.1 政府与社会资本PPP模式理念认识不清,双方合作地位不平等 |
9.2.2 PPP模式全生命周期监管、财政隐性风险、绩效管理存在不足 |
9.2.3 PPP项目融资属性欠缺,项目回报渠狭窄,存在短期投资倾向 |
9.3 加拿大经验对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
9.3.1 协调财政与发改部门轴心作用,建立省和市级PPP专业团队 |
9.3.2 提升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财政及审计综合治理能力 |
9.3.3 加强PPP项目规划与筛选,完善物有所值定性与定量分析 |
9.3.4 优化PPP项目风险分担、回报方式与激励机制 |
9.3.5 拓展PPP多元化投融资市场,逐步向项目融资模式转变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4 名词界定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第2章 绿色生态城市理论研究及系统模型 |
2.1 概念梳理 |
2.2 内涵辨析 |
2.3 特征论述 |
2.4 理论基础 |
2.5 系统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际比较研究 |
3.1 ESMF比较矩阵 |
3.2 英国BREEAM Communities |
3.3 美国LEED ND、LEED Cities and Communities |
3.4 德国DGNB UD |
3.5 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 |
3.6 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
3.7 宏观环境与评价体系的比较小结 |
3.8 机制保障比较 |
3.9 模式特征比较 |
3.10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挑战 |
4.1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 |
4.2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存问题 |
4.3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实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 |
5.1 评价体系现存问题 |
5.2 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5.3 钻石评价模型 |
5.4 评价体系结构 |
5.5 评价内容优化 |
5.6 评价方法优化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评价体系优化实证 |
6.1 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验证 |
6.2 其他比较案例验证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标(GBT51255-2017)评价验证 |
后记 |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工作 |
(4)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和研究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产权制度 |
2.1.2 林权制度 |
2.1.3 制度绩效 |
2.1.4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规模经济理论 |
2.2.4 内生增长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
3.1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 |
3.1.1 萌芽时期的林权制度(1949年-1978年) |
3.1.2 探索时期的林权制度(1979年-2000年) |
3.1.3 完善时期的林权制度(2001年-至今) |
3.2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特征及动因分析 |
3.2.1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特征 |
3.2.2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动因 |
3.3 林权制度现状 |
3.3.1 林权制度目标 |
3.3.2 林权制度设计 |
3.3.3 林权制度实施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 |
4.1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1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选取依据 |
4.1.2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1.3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
4.2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数据来源 |
4.3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过程 |
4.3.1 熵权法评价过程 |
4.3.2 灰色关联分析法评价过程 |
4.4 评价结果分析 |
4.4.1 总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 |
4.4.2 各维度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5.1 影响因素的选取 |
5.2 影响因素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2.1 林权清晰度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2.2 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2.3 区域发展环境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3 本章小结 |
6 我国林权清晰度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1 指标选取 |
6.2 分析方法的选取及数据来源 |
6.3 评价过程 |
6.4 结果分析 |
6.4.1 林权清晰度对总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4.2 林权清晰度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4.3 林权清晰度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5 本章小结 |
7 我国林业生产要素投入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7.1 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
7.2 分析方法选取 |
7.2.1 相关性分析方法的选取 |
7.2.2 有效性分析方法的选取 |
7.3 结果分析 |
7.3.1 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相关性结果分析 |
7.3.2 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有效性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我国区域发展环境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1 林权制度省份区域发展环境评价 |
8.1.1 评价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
8.1.2 分析方法选取 |
8.1.3 分析过程 |
8.2 结果分析 |
8.2.1 区域发展环境对总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2.2 区域发展环境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2.3 区域发展环境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3 本章小结 |
9 提升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对策建议 |
9.1 提高林权清晰度 |
9.1.1 消除承包权经营权界定障碍 |
9.1.2 优化林权确权赋权环节 |
9.1.3 深化采伐许可制度调整 |
9.1.4 厘清林权主体关系 |
9.2 完善林业生产要素投入 |
9.2.1 维持林权制度实施资金供给 |
9.2.2 纠正劳动力投入偏差 |
9.2.3 持续强化技术投入 |
9.3 优化区域发展环境 |
9.3.1 保持市场经济运行顺畅 |
9.3.2 推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9.3.3 健全法治环境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结论 |
10.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0.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智造”背景下东莞新生代农民工再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追寻都市美好生活,实现职业价值 |
1.1.2 制造工厂,新生代入城初始生存地 |
1.1.3 制造业转型与人才升级之双重困局 |
1.1.4 新生代再教育,成为破局的新选择 |
1.2 选题意义 |
1.2.1 个体意义:唤醒新生代再教育认知 |
1.2.2 产业意义:重塑人力资本投入共识 |
1.2.3 社会意义:开启人才红利希望曙光 |
1.2.4 理论意义:丰富终身教育现实内涵 |
1.3 文献综述 |
1.3.1 聚焦:多样视角聚向其必要性 |
1.3.2 洞察:不同维度探析存在问题 |
1.3.3 对策:多方向度探寻突围路径 |
1.3.4 评述:研究切入之创造性思考 |
1.4 核心概念厘定 |
1.4.1 东莞“智造” |
1.4.2 新生代农民工 |
1.4.3 再教育 |
1.5 理论支持 |
1.5.1 人力资本理论 |
1.5.2 终身教育理论 |
1.5.3 职业生涯理论 |
1.6 研究设计 |
1.6.1 思路与方法 |
1.6.2 创新与限制 |
第二章 农民工代际变化与新生代之新 |
2.1 两代农民工之基本概况 |
2.1.1 全国视角下之两代农民工结构 |
2.1.2 东莞市域数据下之农民工结构 |
2.1.3 企业调研样本下之新生代构面 |
2.2 新旧交替的代际特征比较 |
2.2.1 受教良好,关心教育 |
2.2.2 频密跳槽,职涯沉浮 |
2.2.3 价值多元,心态开放 |
2.2.4 注重消费,追逐潮流 |
2.2.5 重视权益,维权增强 |
2.2.6 迷恋城市,疏离农村 |
第三章 “智造”背景下东莞新生代农民工再教育需求 |
3.1 东莞“智造”变革和个人升级的必要性 |
3.1.1 “世界工厂”的危机及困局 |
3.1.2 东莞“智造”救赎东莞制造 |
3.1.3 东莞“智造”倒逼个人转型 |
3.2 东莞“智造”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新要求 |
3.2.1 从重劳力到重脑力的高技能人才 |
3.2.2 从制造到“智造”的创造性人才 |
3.2.3 从单一型人才到高阶复合型人才 |
3.2.4 从失调到升级同步的高学力人才 |
3.3 新生代农民工个人发展对再教育的需求 |
3.3.1 立足:技能习得确保安身立命 |
3.3.2 发展:学历提升推动职业进阶 |
3.3.3 融入:人文教育增进人城契合 |
第四章 新生代农民工再教育现状及问题分析 |
4.1 新生代再教育的东莞实践及现状 |
4.1.1 东莞市对产业人才培育的政策支持 |
4.1.2 教育机构对产业变革的感知与响应 |
4.1.3 工厂对新生代再教育的态度与动因 |
4.1.4 新生代个体对再教育的认知与行动 |
4.2 “智造”背景下东莞新生代再教育问题探析 |
4.2.1 觉知困境:对再教育认知不足 |
4.2.2 资源局限:支持要素投入不够 |
4.2.3 供需矛盾:教育市场供求失衡 |
4.2.4 系统缺失:培育体系尚待完善 |
4.2.5 生涯迷途:个人发展欠缺规划 |
第五章 新生代之道及其再教育之策 |
5.1 唤醒再教育觉知,推动认知升级 |
5.1.1 提升再教育认知 |
5.1.2 打造学习型社会 |
5.1.3 构建学习型企业 |
5.2 构建体系化培育,助力生涯发展 |
5.2.1 职业技能培训——从漂泊到稳定,构筑生存基石 |
5.2.2 高阶学历教育——助力职涯发展,推动职业进阶 |
5.2.3 城市人文修炼——完成城市融入,切换身份标识 |
5.3 探寻再教育之道,融合多维力量 |
5.3.1 个人行动计划——新生代再教育实现的策略参考 |
5.3.2 企业培训构建——人力资本竞争下的再教育实践 |
5.3.3 政府政策支持——学习型社会的再教育实施保障 |
5.3.4 借助机构力量——更切合实际需要的再教育行动 |
5.4 借助新技术手段,实现灵活学习 |
5.4.1 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即时性课堂 |
5.4.2 VR技术教学应用,增强沉浸式学习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基本结论 |
6.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东莞制造业新生代农民工再教育情况访谈提纲 |
附录二 东莞制造业新生代农民工再教育调查问卷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基于BIM技术的钢框架办公楼施工管理与安全风险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BIM的概述、发展历程与研究现状 |
1.2.1 BIM的概念与特点 |
1.2.2 BIM的发展历程 |
1.2.3 BIM的研究现状 |
1.2.4 主要BIM软件 |
1.3 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4 小结 |
第二章 钢结构施工管理问题及未来世纪大厦项目概况 |
2.1 我国钢结构工程的现状与问题 |
2.1.1 我国钢结构工程的现状 |
2.1.2 我国钢结构工程的问题 |
2.2 未来世纪大厦钢结构项目概况 |
2.3 未来世纪大厦钢结构项目施工管理问题及影响因素 |
2.4 小节 |
第三章 BIM技术在钢结构项目施工管理中的应用探索 |
3.1 BIM技术在钢结构项目中的应用趋势 |
3.2 传统钢结构项目施工管理方法分析 |
3.2.1 传统施工进度管理分析 |
3.2.2 传统施工质量管理分析 |
3.2.3 传统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
3.3 基于BIM技术的钢结构项目施工管理方法分析 |
3.3.1 基于BIM技术的施工进度管理分析 |
3.3.2 基于BIM技术的施工质量管理分析 |
3.3.3 基于BIM技术的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
3.4 基于BIM技术的投资回报分析 |
3.5 小结 |
第四章 基于BIM技术的钢结构项目施工进度管理研究 |
4.1 基于BIM技术的项目全周期控制 |
4.2 基于BIM技术的项目全方位管理 |
4.3 基于BIM技术的项目施工进度控制 |
4.3.1 施工进度计划挂接BIM模式 |
4.3.2 BIM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模式 |
4.4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BIM技术的钢结构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研究 |
5.1 基于BIM技术的设计质量管理 |
5.1.1 钢结构BIM深化设计 |
5.1.2 碰撞检测 |
5.1.3 管线综合优化设计 |
5.1.4 构件数据自动化处理 |
5.2 基于BIM技术的施工质量管理 |
5.2.1 事前质量控制 |
5.2.2 事中质量控制 |
5.2.3 事后质量控制 |
5.3 小结 |
第六章 基于BIM技术的钢结构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研究 |
6.1 基于BIM技术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
6.2 基于BIM技术的施工风险控制 |
6.2.1 施工场地平面布置风险控制 |
6.2.2 施工场地空间布局风险控制 |
6.2.3 施工安全隐患识别与防护 |
6.3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7)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学术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与形态演变 |
第一节 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 |
一、司法范式的现代法治语境 |
二、司法范式的现代性内涵 |
第二节 司法范式的形态演变 |
一、自由主义范式的形式司法 |
二、福利国家范式的实质司法 |
三、程序法范式的协商司法 |
第三节 司法范式的演变逻辑及其局限 |
一、司法范式演变的逻辑线索 |
二、工商业时代的司法变迁及其局限 |
三、数字时代司法范式的转型升级 |
第二章 司法范式面临的数字化挑战 |
第一节 司法范式转型的信息化背景 |
一、信息时代的知识状态 |
二、元叙事的消散:信息时代的法治秩序变革 |
三、司法范式转型的困境与机遇 |
第二节 双重空间对司法场域的冲击 |
一、涉网案件管辖制度失灵 |
二、电子证据采信标准缺位 |
三、网络民意对司法逻辑的冲击 |
第三节 平台治理对司法“中心化”的挑战 |
一、自治高效的争议处理 |
二、群策共治的大众评审 |
三、事前预防的技术控制 |
四、激励规训的评分机制 |
第四节 司法智能化的转型张力 |
一、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共享 |
二、从在场交往到远程审理 |
三、从“人与工具”到人机协作 |
第三章 司法范式的智慧化转型趋向 |
第一节 代码识别的自动化规制 |
一、证据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二、诉讼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三、管理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第二节 算法决策的程式化裁判 |
一、证据审查程式化 |
二、准据识别聚焦化 |
三、自由裁量标准化 |
第三节 分众在线的场景化运作 |
一、司法空间脱域化 |
二、司法供给分众化 |
三、司法交涉界面化 |
第四节 智能回应的平台化服务 |
一、诉讼引导智能化 |
二、申请受理移动化 |
三、解纷路径分流化 |
第四章 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重塑 |
第一节 法治范式转型:迈向智慧法治 |
一、法治范式转型的理论基础:反思要素 |
二、智慧时代的社会特性 |
三、开放融合的智慧法治观 |
第二节 司法价值:从场域正义走向数字正义 |
一、立足数字化期待 |
二、建立可视化交互 |
三、面向场景化需求 |
第三节 司法决策:人机协同与融合 |
一、以计算知识填补演绎逻辑 |
二、加强司法人工智能的论证性和可解释性 |
三、明确技术权力介入的边界和尺度 |
第四节 司法功能:数据驱动型纠纷预防 |
一、纠纷预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二、纠纷预防何以可能 |
三、数据驱动型纠纷预防运行机制 |
结语 探索中国特色的智慧司法模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信息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信息概念的基本理论 |
一、信息概念的词源 |
二、信息的法学意蕴 |
三、信息活动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信息的关联性 |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化 |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生成与扩散 |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中的信息约束 |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应对:信息工具的综合应用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社会网络分析 |
一、社会网络分析的基本理论 |
二、社会网络中的互联网金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理逻辑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溯源 |
一、互联网金融规制面临的新挑战 |
二、公权主导型互联网金融规制及其局限性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引入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基本原理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基本原则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具体方法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金融法“三足定理”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的比较 |
一、实施成本单项比较 |
二、两种规制路径的比较优势与匹配领域 |
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若干概念的澄清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中的信息工具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分类依据与规范体系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分类依据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规范体系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 |
一、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与信息披露 |
二、现实审视: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成本收益与结构优化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的声誉机制 |
一、声誉机制的作用原理与比较优势 |
二、声誉机制的生效要件 |
三、互联网金融声誉机制的实例研究:以P2P网络借贷为例 |
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评级制度 |
一、互联网金融平台评级的制度定位 |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评级的功能审视与反思 |
三、P2P网贷平台评级功能的重塑 |
第五节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 |
一、风险信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与行为偏差 |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双重面向 |
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实践展开 |
第六节 互联网金融的悬赏举报制度 |
一、互联网金融悬赏举报的制度逻辑 |
二、互联网金融悬赏举报中的法律关系 |
三、互联网金融悬赏举报的制度构造及其优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运作逻辑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匹配性 |
一、互联网金融的规制场景 |
二、信息工具的强度 |
三、信息规制的成本和收益 |
四、对第三方利益的影响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运行框架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组合运用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组合运用的必要性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组合运用的方法 |
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实际运作的考察:以对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反思为例 |
一、案例扫描: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回顾与效果评估 |
二、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运行逻辑 |
三、信息规制进路对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补充与修正 |
四、结语与讨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的合作模式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为何需要合作模式 |
一、规制优势互补性 |
二、有利于多元主体协同以改善规制体系 |
三、试验性治理给予互联网金融创新更大的空间 |
第二节 合作模式中的资源禀赋与参与主体优势格局 |
一、合作模式中的资源禀赋 |
二、合作模式中的参与主体优势格局 |
第三节 合作模式的解释路径 |
一、合作规制模式的基本原理 |
二、合作规制模式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具体解释 |
第四节 合作模式的未来展望 |
一、采用智慧型合作规制,实现技术理性与制度理性的结合 |
二、借鉴“监管沙盒”经验,创设一个包容性的规制空间 |
三、“行政指引”+“自律规制”+“自愿合规”的多元协同路径 |
四、提升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信息能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后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信息规制可能走向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的变迁 |
一、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的概念 |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的界分 |
三、金融科技对创新理论的拓展 |
第二节 信息规制中的科技元素嵌入 |
一、科技嵌入信息规制的路径 |
二、科技嵌入信息规制的优势 |
三、科技嵌入信息规制的风险及其化解 |
第三节 金融科技信息规制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
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表征形式 |
二、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断裂 |
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9)医药行业(混装制剂类)清洁生产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价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医药行业的现状 |
1.1.2 医药行业的污染问题 |
1.1.3 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现状分析 |
1.2 清洁生产研究现状 |
1.2.1 国外清洁生产研究现状 |
1.2.2 国内清洁生产研究现状 |
1.2.3 医药行业清洁生产现状 |
1.3 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的研究进展 |
1.3.1 国外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的研究进展 |
1.3.2 国内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的研究进展 |
1.4 清洁生产评价方法的研究进展 |
1.4.1 生命周期评价法 |
1.4.2 百分制法 |
1.4.3 综合指数法 |
1.4.4 层次分析法 |
1.4.5 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 |
1.4.6 贝叶斯网络 |
1.4.7 BP神经网络法 |
1.4.8 模糊数学法 |
1.5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5.1 研究主要目的 |
1.5.2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混装制剂类医药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的构建 |
2.1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2.2 指标体系的建立 |
2.3 评价指标的释义 |
2.3.1 目标层的释义 |
2.3.2 准则层与指标层的释义 |
2.4 指标基准值的确定 |
2.4.1 指标基准值分级 |
2.4.2 定量评价指标基准值的确定 |
2.4.3 定性评价指标基准值的确定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混装制剂类医药行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方法 |
3.1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3.1.1 权重的确定方法 |
3.1.2 层次分析法的概述 |
3.1.3 权重的确定 |
3.2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清洁生产等级评价 |
3.2.1 评价指标等级隶属函数的确定 |
3.2.2 清洁生产等级综合评价模糊多指标模型 |
3.2.3 基于最大隶属度原则的清洁生产等级评价方法 |
3.3 二元语义法用于清洁生产等级评价 |
3.3.1 等级特征值的概念 |
3.3.2 二元语义的概念 |
3.3.3 基于二元语义方法的清洁生产等级综合评价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混装制剂类医药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应用的案例研究 |
4.1 湖北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 |
4.1.1 企业概况 |
4.1.2 企业综合评价指标的实际值 |
4.1.3 企业综合评价指标的基准值 |
4.1.4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 |
4.2 四川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 |
4.2.1 企业概况 |
4.2.2 企业综合评价指标的实际值 |
4.2.3 企业综合评价指标的基准值 |
4.2.4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 |
4.3 安徽某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 |
4.3.1 企业概况 |
4.3.2 企业综合评价指标的实际值 |
4.3.3 企业综合评价指标的基准值 |
4.3.4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 |
4.4 混装制剂类医药企业改进措施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地铁盾构施工变形安全监测及预测分析 ——以常州地铁一号线盾构穿越常州站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地铁盾构施工地表建构筑物变形研究现状 |
1.2.2 地铁盾构施工地表建构筑物变形预测现状 |
1.3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地铁施工周边建构筑安全监测技术研究 |
2.1 地铁盾构施工对周边结构变形影响分析 |
2.1.1 盾构施工对土体的扰动程度分析 |
2.1.2 盾构施工周边建构筑物的影响机理 |
2.1.3 盾构施工对上部建构筑物的影响 |
2.1.4 建构筑物抵抗开挖变形及破坏模式 |
2.1.5 盾构施工对建筑建构影响范围 |
2.2 盾构施工安全监测必要性分析 |
2.2.1 地铁施工监测目的 |
2.2.2 地铁盾构施工应重点监测对象 |
2.3 运营铁路变形自动化监测技术 |
2.3.1 静力水准法自动化监测 |
2.3.2 测量机器人自动化监测 |
2.3.3 自动化监测系统成果反馈技术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常州地铁一号线盾构施工的周边结构安全监测 |
3.1 工程概况 |
3.1.1 常州轨道交通一号线概况 |
3.1.2 铁路及常州火车站概况 |
3.1.3 工程影响线路构筑物概况 |
3.2 针对风险信息化安全监测方案设计 |
3.2.1 监测内容 |
3.2.2 监测技术依据 |
3.2.3 监测人员设备 |
3.2.4 监测精度要求 |
3.2.5 监测点位布置总体要求 |
3.2.6 监测周期与频率 |
3.2.7 监测工作量 |
3.3 建构筑安全监测的实施 |
3.3.1 建(构)筑物沉降监测 |
3.3.2 建(构)筑物位移监测 |
3.4 依托工程的自动化安全监测 |
3.4.1 变形监测网分区设计 |
3.4.2 监测区域横剖面布置 |
3.4.3 基准点布置 |
3.4.4 设站点布置 |
3.4.5 轨枕水平位移监测点位布置 |
3.4.6 全站仪自动观测的要求 |
3.4.7 监测点外业观测 |
3.5 站台限界测量 |
3.5.1 监测断面的布设 |
3.5.2 限界数据采集 |
3.6 监测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 |
3.6.1 成立完善系统的技术管理机构 |
3.6.2 建立健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
3.6.3 强化监测质量控制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监测数据处理与结果分析 |
4.1 监测数据处理 |
4.1.1 建构筑物沉降监测数据处理及分析 |
4.1.2 建构筑物位移监测数据处理及分析 |
4.1.3 既有线自动化监测数据处理分析 |
4.1.4 限界数据处理 |
4.2 监测预警报警的评判标准 |
4.3 地铁盾构施工安全监测数据分析 |
4.3.1 监测成果资料整理和初步分析 |
4.3.2 监测数据最终累计变形最大值统计 |
4.3.3 根据监测数据形成的变形曲线图 |
4.3.4 变形监测总体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GM(1,1)模型与BP模型的变形预测 |
5.1 结构变形灰色预测技术分析 |
5.1.1 灰色系统理论研究 |
5.1.2 灰色预测GM(1,1)模型 |
5.1.3 GM(1,1)模型建立步骤 |
5.1.4 GM(1,1)模型检验 |
5.1.5 GM(1,1)残差模型修正 |
5.2 基于小波优化的GM(1,1)预测模型 |
5.3 BP神经网络预测技术分析 |
5.3.1 人工神经元网络模型概述 |
5.3.2 BP神经网络结构模型 |
5.3.3 结构变形BP网络模型预测应用 |
5.4 基于GM(1,1)预测模型的结构变形预测分析 |
5.4.1 基于监测数据进行变形预测 |
5.4.2 预测值与实测值对比分析 |
5.5 基于BP神经网络模型的结构变形预测分析 |
5.5.1 BP神经网络模型的结构变形预测过程 |
5.5.2 GM(1,1)模型与BP模型预测效果对比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监测报告三级审核办公自动化的革新(论文参考文献)
- [1]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D]. 刘琨. 吉林大学, 2021(12)
- [2]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J].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 2021(05)
- [3]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D]. 杜海龙. 山东建筑大学, 2020(04)
- [4]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D]. 王佳.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7)
- [5]“智造”背景下东莞新生代农民工再教育研究[D]. 张娟. 广西大学, 2020(07)
- [6]基于BIM技术的钢框架办公楼施工管理与安全风险控制研究[D]. 魏捷. 合肥工业大学, 2020(02)
- [7]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D]. 帅奕男.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8]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治化研究[D]. 唐士亚.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9)
- [9]医药行业(混装制剂类)清洁生产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价方法研究[D]. 桂敏. 湖北工业大学, 2020(12)
- [10]地铁盾构施工变形安全监测及预测分析 ——以常州地铁一号线盾构穿越常州站为例[D]. 贾志才. 长安大学,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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