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股东出资的责任
- 答:此为股东的基本义务,否则不成其为股东。
纵横法律网 何向前律师
问: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是什么
- 答: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然后,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股东在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问:股东出资责任内容
- 答: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有:
1、股东负有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3、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补足其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