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里程碑(论文文献综述)
缴维[1](2019)在《我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失独家庭是指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独生子女由于主客观因素死亡后,父母未再生育或领养子女,且已超过自然孕育年龄的家庭。“失独”事件发生后,独生子女家庭原本投入在子女身上的经济成本和感情成本全部沉没,面临着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打击,养老与照料的永久缺位。根据风险社会理论,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近40年来,失独家庭数量已然庞大,且每年都在增多,但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有关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体现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和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2007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2013年)等规范性文件中。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立法不足、立法位阶低,补偿标准低、地区差异大、给付时间设置不合理,养老保障以及心理、医疗、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不健全;加之慈善组织自身治理能力不足、参与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意愿不强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因素导致慈善组织未能在失独家庭保障中充分发挥作用。学术界对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关注度不高,已有文献大多围绕着失独家庭困境及对策的简单评述,尚没有文献提出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模型。笔者从社会法学角度对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进行深入系统探究,并在模型建构下提出完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设想,这本身也是一次学术尝试。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准确掌握失独家庭的生存状态和保障权利需求,笔者用了近1年的时间,有针对性的向68个失独QQ群中的上万名失独家庭成员逐个发送“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问卷调查”电子链接,通过对调查对象答卷所使用的时间及提交问卷所使用的手机或电脑IP地址比对以及问卷星软件系统自动过滤无效答卷,确保了所回收到的调查问卷能真实代表失独家庭的生存状况、社会保障权利需求和社会保障模式选择意愿等。截至2017年12月30日,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589份有效的调查问卷样本,为探析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利需求和考察现行失独家庭保障制度提供了数据支撑和实证依据。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直接导致“失独”,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以法定的形式限制了家庭生育自主权,独生子女的唯一性和风险因素相交织导致了失独家庭的出现。笔者认为单纯将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责任定性为社会救助体现不出失独家庭因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权限制所作出的特别牺牲。由此,引入了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社会法范畴下的社会补偿概念。社会补偿指基于自然性、社会性或政策性等不可抗拒的风险以及社会成员为社会整体利益负担义务而遭受损害时国家和社会给予的补偿。笔者认为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责任在性质上具有社会救助和社会补偿的综合属性。在明确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责任性质的基础上,从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权利内容对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的权利要素进行分析,提出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的权利内容包括社会补偿权和社会救助权。从社会法理论出发,笔者运用并提出了社会弱势群体理论、四维视角下的精准救助理论以及社会补偿视域下的特别牺牲理论,为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型建构以及具体制度设定奠定了理论基础。基于社会弱势群体理论,阐释了失独家庭结构不再完整、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经济利益受损、老无所依等社会弱势表现,进而提出给予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符合正义价值、平等价值和利益补偿价值。从救助对象精准、救助内容精准、救助水平精准以及与慈善组织救助“精准对接”四个维度提出精准救助理论,而且,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与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时间因素在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对象认定中也起着重要作用,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我们熟知的立体三维空间中再加上时间的维度,就构成了“四维”,由此,提出四维视角下的精准救助理论。根据特别牺牲理论,国家为了达到社会公益等目的,会行使公法权力对公民个人的权利进行限制或损害,由于国家的公权力行为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公民有义务容忍一定限度的权利限制或受损,但由此导致的牺牲必须是公平的,一旦超出限度,应予以补偿。失独家庭为了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放弃了生育多个子女的意愿,使选择生育数量从私域的自决行为变成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社会补偿正是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对因特定原因造成损害的社会成员给予的补偿,它不要求行政主体的合法行政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要公民为社会整体利益负担义务而承受了不利后果便应给予补偿,体现为社会保障性。基于此,笔者从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内容综合模式、水平适度模式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模式三方面构建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模型。之所以选择社会保障制度内容综合模式,是基于问卷调查得出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利需求多元化,从精准救助视角出发,提出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内容综合模式;水平适度模式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失独家庭与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联的双重考量;法律模式是考虑到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特殊立法背景以及政策模式经过10年实践探索、改良具备了政策法律化的稳定性、全局性以及成熟性特征。在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模型的指引下,本文提出了完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建议:一是明确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原则,提出将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立法位阶定在行政法规层次。二是完善失独家庭社会补偿制度,明确失独家庭社会补偿金标准、资金来源、给付程序以及管理机关。三是在完善失独家庭养老保障制度方面,失独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入住互帮互助、自主管理运行的失独家庭集中互助养老机构,或者选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其中也分析了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化养老模式经验,以期为我国失独家庭社会化养老模式提供借鉴和启示。四是完善失独家庭专项救助制度,包括心理救助、医疗救助以及司法救助制度。五是完善慈善组织参与失独家庭社会保障促进制度方面,提出改革登记管理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内部建设、提升治理能力,采取多种措施,激励慈善组织开展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项目。
刘小峰[2](2017)在《“差序格局”的变与不变 ——乌庄的历史表达(1949-2016)》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的核心问题是村庄社会的历史演变(1949-2016),经典理论“差序格局”的变与不变是贯彻始终的对话焦点。为此,本文尝试进行如下努力:首先,旨在对“差序格局”相关的理论与现实研究进行反思性的理论解构和重新建构,提出本研究的逻辑起点以及实证研究的基本进路。其次,通过民族志方法书写了一个村庄社会尊卑、长幼、亲疏以及男女世纪演化的表象与机制,以期为中国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提供一个微观的分析案例。“尊卑、长幼、亲疏、男女”,不仅是观察村庄生活格局和社会样态的基础性视角,它还是经典概念“差序格局”的最紧要实质内容,以此我们可以管窥“差序格局”的古今之变。儒家尊卑、长幼、亲疏伦常以及男女有别是费孝通所谓“差序格局”的本义,它的精神底色是“伦理本位”,来自于生活世界的归纳逻辑;自然物理现象“水波纹”、“蜘蛛网”以及“北极星星图”形象是经典概念的修辞技艺,遵循的是“格物致知”的演绎逻辑。本文核心论点是:“差序格局”的历史演变——伦理性差序格局、政治性差序格局转向市场性差序格局,既可以视为是对本文乌庄村庄民族志的经验概括,亦可以作为中国农村研究的一个中层理论的分析工具。村庄民族志试图表明,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政权下乡以及系列塑造社会主义新人运动率先吹响了村庄社会变革的号角,改革开放后市场打工生计以及城镇化进程却为村庄社会变革起到了真正伤筋动骨的作用。这一前后相继的历史进程伴随着传统伦理性差序格局的现代变迁:由伦理性转向政治性最后日益面向市场性,虽与村庄传统“藕断”却同时又“丝连”,传承中更重要的是重构。一言以蔽之,根基于农民理性基础上向外发力的人生实践促使乡村社会秩序差序格局发生了历史实质性变革。革命中的“差序格局”与市场中的“差序格局”相比较:外来的革命风暴落地下村是在运用“有形的手”——政治运动对村庄社会进行“外科手术”式的改造,虽然动作剧烈,却经常呈现的是来去匆匆以及周期式的摇摆变动样貌。而社会主义市场以“无形的手”——利益调整的方式“细无声”地侵蚀着传统伦常比如血缘关系、三纲五常以及祖荫崇拜观念等,力度虽小,对传统伦理性的“差序格局”的冲击却是实质性的。也就是说,对于村庄社会同样是由外向里的发力,市场化对乡村社会的世纪变革虽“蚀物无声”却伤筋动骨,是不可逆转的永久性变动,起着根本性的作用。“差序格局”的历史演变——伦理性差序格局(1949年之前)、政治性差序格局(1949-1977)转向市场性差序格局(1978至今),作为中国农村研究的一个中层理论构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一是理论层面。它首先明晰阐述了自己对费氏“差序格局”概念与修辞的区分;其次,严明了自己的研究逻辑起点是以儒家伦常为费氏“差序格局”的本义,也即“伦理性差序格局”;最后,将其简化为尊与卑、长与幼、亲与疏、男与女四个经验观察维度。它不仅充分考虑了社会关系的横向方面(更多表现在亲疏男女维度),也努力尝试勾连社会结构的纵向维度(更多表现在尊卑长幼维度)。二是经验取向。它有一个历史变迁的动态分析过程,即传统与现代的历史比较分析,它包含社会主义革命时期(1949-1977)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78-2016)。与此同时,“差序格局”的变与不变在这两种历史进程是前后相贯的统一延续谱。其中,变是主线,是发展趋向所在,同时变中有不变。案例村庄的研究结论或不具有代表性,但是却有类型化面向上的广泛意义,以此可以管窥中国乡村社会世纪转型的“缩影”。
陈瑜[3](2016)在《全面放开“二孩”背景下基层部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优化研究 ——以温州市鹿城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在此新背景下,基层部门计划生育工作如何在思路上顺势转变,促成新政策的落地和实施,值得思索和探讨。本研究以温州市最具代表性的中心城区鹿城区为例,以生育需求理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及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指导,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和一定量的实践调查,并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结合、归纳分析等方法,对当前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生育工作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相关分析与研究,采取摆出问题、剖析原因、给出建议的思路,先全面概括当前鹿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梳理出发现的问题;然后,基于政府、社会及个体等三个方面,分层剖析问题的深度原因;最后,结合成因分析和问卷调查的相关数据,进行对策研究,提出具体可行的应对办法。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了本研究的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评述了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第二部分界定了本文中涉及到的“二孩”政策、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等相关概念、阐述了所运用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介绍了鹿城区新背景下基层部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现状,包括人口发展现状及变化特点、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内容、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变化等;第四部分是提出当前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分析其中原因,本文认为当前鹿城区计生工作存在群众办理计生相关事项便捷度不高、计生服务的供需匹配度不高以及群众对计生工作的信任度不高等三大问题,需要分别从政府层面、社会层面以及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层面进行深层剖析;第五部分是分析温州市鹿城区居民对计生服务需求的抽样调查相关数据,从中得出一些启示;第六部分是提出新背景下基层部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优化措施。包括政府层面要厘清权限责任、健全激励机制、巩固计划生育工作地位等;社会层面要大力推进妇幼保健及养老产业的发展;计生队伍层面要提升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素质等。
林晓红[4](2016)在《集思广益 凝聚共识 共谋计生协改革发展》文中研究说明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先进表彰会于2016年5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玲[5](2016)在《新形势下县级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庐江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53年首次将计划生育的内容写入《农村发展纲要》,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将计划生育政策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国策,同年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至今,效果显着。但是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清醒认识我过现阶段的人口形势,着力于基层人口建设,要实现人口在生产类型的转变,必须坚定不移的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继续降低人口数量,减少社会、经济和自然资源的压力。保证这一国策的有效实施,需要依靠基层政府,但从目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问题依然需要我们及时克服: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知识水平有限;基层工作难度大、范围广;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计生工作服务网络不完善;地区之间发展差距大等等。为此,我们应当以县级为单位,梳理这一单位中计生管理部门的工作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路径,为基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支持,所以,本文以安徽省大县——庐江县为例,深入调查地进行具体研究,从实践出发,探讨县级地区计生管理部门在农村人口和计生工作中的问题。据统计,2014年庐江县人口达到120万,成为人口大县,也是安徽省人口最多的县,以汉族为主,包含回族、壮族、满族、侗族、白族、土家族和苗族等民族,种类多、数量大,所以相对其他县级地区来说,计生工作难度大、范围广,其具有很好的代表性。本文开展的是县级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选择安徽省庐江县为代表,首先主要介绍问题提出的背景、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思路、运用的研究方法和论文本身的创新点等,将研究的主要内容介绍清楚;介绍相关的概念。包含县级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县级地区计生工作的基本内涵;文献综述。介绍计划生育政策演变的具体过程、国内外计生工作现状分析、梳理,为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对庐江县计生工作现状及实行效果进行分析。包含描述庐江县人口的基本情况、有关计生工作的数据调查、对数据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计生工作的具体问题;再次,分析数据,全面了解影响庐江县计生工作的具体因素,从而为实行庐江县具体计生政策提出可行性建议与对策,.以更好地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最后进行路径探究。从政府工作班子、居民自身、政策实行环境等方面,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尽可能有完善基层计生工作;关于新形势下农村计生工作的思考。分析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政府为民政策实行过程中出现短板或者遇到阻挠的原因,探究如何实现“官民”一家亲的方式。
彭伟斌[6](2015)在《江浙人口政策比较研究》文中提出近20年来,有关人口政策的总结与反思备受国内外学术界关注,而有关气候变化的争议则使人口政策更加瞩目。随着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中国客观上要求人口结构和数量向适度、合理的方向发展,人口政策的演进正在经历重要的历史转折期。在此背景下,开展人口政策的比较研究和评估生育政策的选择与走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主题。本文除引言和结语部分外,全文共分八章来展开。引言部分论述了本文选题的五大背景及研究意义。第一章对国内外有关人口政策的研究文献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述评,将国内有关生育政策调整的观点划分为“严控紧缩”、“量化宽松”、“鼓励扩张”和“自主抉择”等四大学派;第二章交代了三组重要概念及本文的研究方法、基本思路及创新之处:鉴于印度是全球第一个由强制性计划生育向自愿性家庭计划转型的国家,第三章从国际视角先对印度国家人口政策的历史演进作了个案诠释和经验分析,从该国人口政策的历史演进过程及影响因素研究中突出了制定人口政策要遵循人口过程的客观规律性;第四章基于人口事件的细节罗列论述了中国人口政策演进的历史过程并进行了相应的阶段,将中国人口政策的历史演进特征归纳为四大特征;第五章分析了江浙两省人口政策的形成过程,将两省地方性人口政策的演进粗略划分为七个不同阶段,并从政策调整时间、政策内容及实施细节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第六章借助人口普查资料和统计年鉴资料从人口规模、人口结构、生育水平、人口分布等方面对江浙两省人口发展现状及其历史变动做了详细对比,显示了江浙两省不同人口政策殊途同归的发展趋势:极低的总和生育率和巨大的人口负增长惯性;第七章运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江浙两省196个区县市的面板数据分析了政策性因素和非政策性因素对两省总和生育率的影响,结果发现政策区别仍起作用但效果极微,导致生育率水平差异的根本性原因还在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上的不同;第八章运用人口预测模型对江浙两省执行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后的人口总量、出生人口、人口结构及变动趋势进行了展望,预测结果显示,生育政策调整不会形成大规模出生堆积,单独两孩政策不仅无法阻止江浙两省人口趋向负增长的发展态势,也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人口的结构性危机。考虑到江浙两省所呈现的超低生育率及“政策遇冷”现象,本文认为应尽快实施更为宽松的人口政策,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应努力实现三个重要转换:即从计划经济指令型的人口政策向市场经济引导型的人口政策转换;从显性的人口政策向隐性的人口政策转换;从直接干预型的人口政策向间接参与型的人口政策转换。
张凤阳[7](2015)在《任务型组织的生存逻辑——以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在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因应人口数量控制需要而创设的一种"任务型组织"。随着这项任务临近完成,瞥见退场前景的计生部门为延续自己的生存,曾在"大人口"服务管理的取向下进行过转型探索,但十二届全国人大通过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为这种探索画了句点。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看,有待追问和探究的问题是:从"计生"管理到"人口"服务管理的转型为什么会受阻?对"卫生"加"计生"的改革方案应该作何评价?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否可以基于社会建设的视野就计生部门的后续改革提出进一步的设想?深入思考这些问题,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看清计生部门的生存命运,还能启发我们在广泛意义上理解当代中国任务型组织的改革之路。
董素芳[8](2014)在《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的制定及对我国启示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0—3岁早期教养受到普遍关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重视0-3岁早期婴幼儿教育”。我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制定迫在眉睫。笔者浏览了世界上部分国家制定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的有关文献,发现美国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的制定对我国有诸多值得借鉴之处。本研究基于社会正义和教育平等的立场和视角。笔者认为美国的社会运行机制是高竞争、低福利,贫富分化严重,而我国的社会运行机制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贫富之间的差距也很明显,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维护社会基本稳定,通过早期教育减少社会不公,消除人群贫困等方面美国与我国具有可比之处。本研究梳理了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背景,对“早期提前开端计划”和“日托中心”这两类机构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规范进行了文本分析,归纳了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制定的原则,即“保证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及“穷人靠政府、富人靠市场”。本研究分析了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中入职标准和培训要求的特点:具有较高的互换性和灵活性,对教育资质要求普遍不高,早期提前开端计划的婴儿/学步儿儿童发展助理证书培训注重文化多样性,重视实践能力及婴幼儿父母的参与等。本研究还指出了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发展趋势:建立全州童年早期系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一体化标准,重视为弱势群体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提供优质从业人员,重视婴幼儿家庭支援项目教养人员从业资格的制定等。所有这些,对于我国制定早期教养教养人员从业资格都具有参考价值。由于国家标准的缺失以及多个部门的条块化管理,我国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要求不很清晰,影响了0-3岁早期教养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本研究分两部分提出了美国相关经验对我国的启示:(1)对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的制定,应加强背景审核,应严把入门关;不以学历一刀切,应注重能力培训;应重视少数民族语言背景,应尊重多元文化;应建立资格更新制度,形成终身学习激励机制。(2)对相关外围政策的制定,应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应向弱势群体倾斜而不是实行普惠制;应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应为0-3岁早期教养人员提供专业发展支持。
李跃珍[9](2013)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在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上做出更大贡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各级计生协会作为群众团体,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必须要更加关注民生,加大惠民服务力度,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在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谋福祉、办实事、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上下功夫、做贡献。全面正确理解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维护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合法权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李增元[10](2013)在《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 ——基于温州的实证调查》文中指出自由全面发展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不过,个体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个体的自由并不是超然于社会的绝对自由。各种社会制度创造着人类有秩序的社会生活,同时,它也可能成为阻碍个体自由发展的重要因素。以自由人为基础的“自由联合体”是人类自由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以自由、融合为基础的人类和谐社会。作为社会基础构成部分,广大农民的自由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特别是在开放、流动社会中,广大农民的不自由性更加明显的体现了出来,它表现在政治、经济、社会、精神文化诸多方面。就当前来看,社会流动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常态。不过,农民外在的自由流动难掩内在的不自由,流动中的各种公民权利及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生存发展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开放、流动难以掩盖城乡分割、乡村社会封闭、排外的事实。建基于农村社区之上的诸多社会制度既是民众行为的社会规范,同时也往往成为约束个体自由发展的根本因素,致使社会分割、社会融合难以实现。广大农民离土难以真正离乡,城乡居民有流动自由发展不足,有流入难融入,这一矛盾在转变社会中更为突出。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解放农民,扩展农民自由发展权利,破除社会分割、封闭与排外的弊端,创造有机融合、和谐发展的社会,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命题,也是农民面临的历史性新命运。本文以温州市作为研究样本,对转变社会中的农民自由、社会融合诸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仅仅是本文研究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的一个引子。本文首先以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对建国以来温州社会变革中的农民自由现状进行了考察分析。在改革开放前,基层经济社会制度的变革,都直接地影响着农民的自由,农村基层社会发展过程正是一个广大农民为争取自由发展与国家互动的过程,也是广大农民扩展生存与发展权利与自由空间的过程。改革开放后,城乡社会逐步走向开放、流动,经济政治体制开始变迁,广大农民在政治、经济、社会及精神文化层面的自主发展权利及发展空间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农民独立意识的增长。在现代化发展中,农民从传统小农向现代农民蜕变,逐步走向新的社会发展大舞台。然而,僵化的经济社会制度却内嵌于日渐转变的乡村经济社会结构中,构造出了外在流动、开放背景下的内在封闭社会,广大农民无法从封闭性社会结构中脱离出来,无法自由自主发展,乡村外部人员也无法自由进入与融入,整个社会没有实现真正的自由流动与有机融合。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新时期温州所实施的“三分三改”与“社区重建”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以“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股改”、“地改”、“户改”为主要内容的“三分三改”破除了传统社区的封闭、排外及束缚性,破除了封闭的乡村经济社会结构,促进了农民的自由流动,并保障了流动中的各项权利、权益,为外来人员的自由进入与融入提供了有利条件,促进城乡社会从分割走向融合,改革实践是农民自由解放的新里程碑。在此基础上,温州市进行了农村社区重建,通过社区空间重组、组织体系重建、治理机构再造、治理机制改革,构造“城乡一体型”新社区,推动城乡基层社会对接,努力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建设成具备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功能、社区社会自我治理功能,能够为居住在社区内的不同性质居民提供平等服务、保障不同性质居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公民待遇、社区成员权利,为社区居民提供情感归属及精神认同,具有开放性、容纳性的新型基层社会单元。基于上述考察分析,本文继而对建国以来温州农民自由发展历程及特征进行了总结性分析,对当前开放性、流动性社会发展中,温州农村新社区的社会融合状况进行了定量、定性考察,并对温州社会转型发展中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社会融合影响因素进行了判断分析。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仅仅是一个大的历史背景,而流动中的农民自由及生存发展权利与权益才是农民流动背后的实质与根本性问题。正是基于此,本文建基于温州样本的实证研究,对转变社会中农民流动背景下农民自由及社区社会融合这一实质性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本文首先指出了“自由与融合”是社会流动、开放背景中农民的历史性新命题,并对国内外历史进程中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问题进行回顾与分析,探讨国内外农民自由的构成内容,及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关键影响因素。此基础上,本文对所研究的核心内容,何为农民自由、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转变社会中的农民自由实现途径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提炼;自由的个体何去何从、融合性社会及社区社会融合何以可能等诸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对自由、人性、社会制度等抽象问题进行了余论探讨。基于温州样本的微观考察,及社会发展的宏观性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农民自由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呈现出层次与差异性。个体是历史的、实践的、具体的,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及阶段性决定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广大农民呈现出不同的自由状况,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及精神文化不同层面。第二,人性解放与发展是农民自由及个体自由的根本内涵。个体自由,外在体现为不同历史时期个体维持生存与发展的一系列需求,这些仅仅是个体自由的外化,人性解放与发展才是人类自由的根本内涵所在。第三,社会制度是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的关键影响因素。在现实中,存在于特定经济社会结构中的个体及外化的社会关系,都受到嵌入到该经济社会的各种制度的规范与约束,一旦制度规约偏离促进人性自由方向发展,它对人的束缚性就潜在地体现了出来。第四,在解构中构建开放性、容纳性新制度是保障当前农民自由发展的根本途径。破除强制嵌入到经济社会中的一系列封闭、排外社会制度,打破经济社会结构的封闭性、束缚性,建构新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各类要素自由流通、个体自由自主流动的新型融合性城乡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个体权利权益平等,是实现个体自由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五,“自由”的个体内嵌于一个群体性、融合性社会。个体自由的实现是以他人的自由为基础,个体存在的社会是一个群体性社会,只有群体性社会实现了自由与融合发展,个体才能够真正实现自由发展。第六,开放制度体系是实现社区及社会有机融合的重要基础。不同层次融洽和谐社会的形成,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由社区制度、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及人类社会制度等诸多制度构成的开放、容纳性的制度体系,能够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个体社会认同与归属,促进融合性社会的形成与人的自由发展。自由全面发展与人性绽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体现,不过,实践中的个体自由发展与融合性社会的形成,都需要建立在相应的社会制度基础之上。
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里程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里程碑(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目的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目的 |
1.2 选题的价值 |
1.2.1 理论价值 |
1.2.2 应用价值 |
1.3 文献综述 |
1.4 本文的写作思路 |
1.4.1 逻辑思路 |
1.4.2 基本结构 |
1.5 研究方法及分析工具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分析工具 |
1.6 难点、创新与不足 |
1.6.1 本文的难点 |
1.6.2 本文的创新 |
1.6.3 本文的不足 |
第2章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法律解析 |
2.1 失独家庭的界定 |
2.1.1 失独家庭的基本概念 |
2.1.2 失独家庭的认定标准 |
2.2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责任性质分析 |
2.2.1 社会救助说 |
2.2.2 社会补偿说 |
2.2.3 综合说 |
2.3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法律要素分析 |
2.3.1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的权利主体 |
2.3.2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的义务主体 |
2.3.3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的权利内容 |
2.4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社会法依据 |
2.4.1 社会弱势群体理论 |
2.4.2 四维视角下的精准救助理论 |
2.4.3 社会补偿视域下的特别牺牲理论 |
第3章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型建构 |
3.1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内容综合模式 |
3.1.1 社会保障制度内容构成分析 |
3.1.2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权利需求分析 |
3.1.3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内容模式选择分析 |
3.2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模式 |
3.2.1 社会保障水平分析 |
3.2.2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模式选择分析 |
3.3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模式 |
3.3.1 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模式与法律模式 |
3.3.2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模式选择分析 |
第4章 我国现行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分析 |
4.1 我国现行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考察 |
4.1.1 我国现行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的文本分析 |
4.1.2 我国现行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证考察 |
4.2 我国现行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不足 |
4.2.1 立法方面存在的不足 |
4.2.2 经济补偿制度不完善 |
4.2.3 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 |
4.2.4 专项救助制度有缺失 |
4.2.5 保障主体单一 |
第5章 我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
5.1 明确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原则及立法位阶 |
5.1.1 原则 |
5.1.2 立法位阶 |
5.2 完善失独家庭社会补偿制度 |
5.2.1 补偿标准 |
5.2.2 资金来源 |
5.2.3 给付程序 |
5.2.4 管理机关 |
5.3 完善失独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
5.3.1 失独家庭养老模式选择意愿分析 |
5.3.2 失独家庭集中互助养老模式 |
5.3.3 失独家庭社区养老模式 |
5.4 完善失独家庭专项救助制度 |
5.4.1 心理救助制度 |
5.4.2 医疗救助制度 |
5.4.3 司法救助制度 |
5.5 完善慈善组织参与失独家庭社会保障促进制度 |
5.5.1 改革登记管理制度,降低准入门槛 |
5.5.2 加强内部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
5.5.3 采取多种措施,激励慈善组织开展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项目 |
结语 |
附录: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制度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差序格局”的变与不变 ——乌庄的历史表达(1949-201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导论:研究问题、理论准备与田野工作 |
(一) 问题缘起:一个经典概念“差序格局”的演绎故事 |
(二) 研究起点:“差序格局”的概念与修辞 |
(三) 研究进路:“差序格局”的变与不变 |
(四) 田野选择与研究方法 |
(五) 写作文本结构 |
二、尊与卑:传统与现代的碰撞及糅合 |
(一) 村庄政治空间:“政治挂帅”转向“能人治村” |
1. “政治挂帅”:外来的革命落地下村 |
2. “心灵的集体化” |
3. “能人治村”:代理人与经纪人 |
(二) 乡村教师与农人底色的变与不变 |
1. 人民教师的光荣与愁绪 |
2. 农民理性创造乡土奇迹 |
3. 个农业大户的生计文本 |
(三) 乡村世纪沉浮:“你是谁”转向“我是谁” |
1. 翻天换地:乡村沉浮三个20年 |
2. “你是谁”,与“我是谁” |
三、长与幼:宗族文化的延续与断裂 |
(一) “祖赋人权”:坟山、修谱与祖先祭拜 |
1. 叶落归根与“祖先祭拜” |
2. 革命的思维与伦理的行动 |
3. 延续祖荫与“祖赋人权” |
(二) “孝心有价”:村庄建设中的祖荫理性 |
1. “孝心有价” |
2. “谁得了好,谁吃了黑” |
3. “众生喧嚣” |
4. “明白人,装糊涂” |
5. “爱心分殊” |
(三) 称谓与面子:毫厘之差千里之谬 |
1. 称谓尴尬与“面子”维护 |
2. 字辈、年龄以及熟悉的陌生人 |
3. 称谓问题的普遍性 |
4. 称谓的表与里 |
5. 称谓的名与实,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
四、亲与疏:内外之别的沉淀与革新 |
(一) 团年饭:岁末迎新见证“自家人” |
1. 团年饭的乐与愁 |
2. 团年饭的众生面向 |
3. 见证“自家人” |
(二) “世家”案例:“门户私计”与抱团发展 |
1. 世家与“门户私计” |
2. ”家以类聚”的亲和性现象 |
3. “抱团发展”与向外发力的人生 |
(三) 流变的礼单:圈内圈外的同与不同 |
1. “礼上来往” |
2. 一个案例文本 |
3. 圈内圈外的同与不同 |
五、男与女:生育、恋爱与两性世界的重构 |
(一) 重男轻女:生育理性与计划生育运动 |
1. 利益驱动下的“计划生育” |
2. 重男轻女与农人的计生理性 |
(二) 青年男女的恋爱革命与婚姻圈扩展 |
1. 打工潮与青年男女的恋爱革命 |
2. 通婚圈“由近及远”的扩展 |
(三) 家处之道与两性世界的重构 |
1. 家处之道“主内修外” |
2. 中年农人“不安于室”的欲望 |
六、结论:乡村社会“差序格局”的历史演变(1949-2016) |
(一) “差序格局”的政治化(1949-1977) |
(二) 市场性“差序格局”凸显(1978-2016) |
(三) “差序格局”的历史演化比较(1949-2016) |
(四) 农民理性基础上向外发力的人生实践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
附录2: 乌庄主要人物及关系表 |
附录3: 后记 |
(3)全面放开“二孩”背景下基层部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优化研究 ——以温州市鹿城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4.3 文献评述 |
1.4.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查阅法 |
1.5.2 对比分析法 |
1.5.3 典型分析法 |
1.5.4 归类分析法 |
1.6 本研究的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二孩”政策 |
2.1.2 基层部门 |
2.1.3 计划生育公共服务 |
2.1.4 “大网格”运行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生育需求理论 |
2.2.2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温州市鹿城区全面放开“二孩”背景下基层部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现状 |
3.1 温州市鹿城区人口发展现状及变化特点 |
3.1.1 温州市鹿城区人口发展现状 |
3.1.2 温州市鹿城区人口发展变化特点 |
3.2 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内容 |
3.2.1 计划生育审批事项的办理 |
3.2.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提供 |
3.2.3 计划生育政策的宣导 |
3.2.4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 |
3.2.5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 |
3.3 温州市鹿城区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变化 |
3.3.1 基层计生队伍面临削弱 |
3.3.2 基层计生事权的下放 |
3.3.3 多项计生工作取消强制性 |
4 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
4.1.1 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项便捷度不高 |
4.1.2 基层部门提供的计生服务与群众的需求匹配度不高 |
4.1.3 群众对计生工作的信任度不高 |
4.2 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政府层面 |
4.2.2 社会层面 |
4.2.3 计生干部队伍层面 |
5 全面放开“二孩”背景下温州市鹿城区居民计生公共服务需求调查分析 |
5.1 抽样调查的基本概况 |
5.2 抽样调查的结果分析 |
5.2.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5.2.2 优生优育方面的需求 |
5.2.3 避孕节育方面的需求 |
5.2.4 宣教培训方面的需求 |
5.3 基于抽样调查的一些思考和启示 |
6 全面放开“二孩”背景下基层部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优化措施 |
6.1 政府层面 |
6.1.1 厘清权限责任,提高群众办事便捷度 |
6.1.2 健全激励机制,提升基层计生队伍的职业认同感 |
6.1.3 强化人口质量提升,巩固计划生育工作地位 |
6.2 社会层面 |
6.2.1 推进妇幼保健业的发展 |
6.2.2 推进养老产业的发展 |
6.3 提升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素质,提高群众信任度 |
6.3.1 能力上适应新工作环境 |
6.3.2 心态上能够顺势调整 |
7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新形势下县级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庐江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庐江县基本情况 |
一、概念界定 |
(一) 新形势 |
(二) 计划生育 |
(三) 基层计生工作 |
二、庐江县的基本情况 |
第三章 庐江县地区计生工作的现状调查 |
一、庐江县计生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
(一) 数据来源 |
(二) 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四章 庐江县计生工作分析 |
一、庐江县计生工作出现的问题 |
(一) 计生工作服务网络不完善 |
(二) 基层法治建设不完善 |
(三) 经费投入不足 |
(四) 信息化建设滞后 |
二、阻碍庐江县计生工作展开的原因分析 |
(一) 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
(二) 计生队伍本身存在短板 |
(三) 居民生育思想观念陈旧 |
(四) 城市化进程的影响 |
三、新形势下改善农村计生工作的对策研究 |
(一) 提高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
(二) 发挥宣传教育服务作用,切实了解居民所需 |
(三) 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计生保障体系建设 |
(四) 提升信息化建设能力,进行科学指导 |
结语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江浙人口政策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国际社会对全球家庭计划的总结与反思 |
二、全球气候变化与发达国家对人口政策的再度关注 |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人口发展与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 |
四、中国人口政策和人口过程正在经历重要的历史转折 |
五、国内外对于中国人口政策的第四次学术大讨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性回顾中国计划生育之历史 |
二、比较分析省域不同人口政策之效果 |
三、研究探讨未来中国人口政策之取向 |
第一章 文献研究与述评 |
第一节 关于人口政策的概念界定 |
第二节 关于人口政策的目标 |
第三节 关于人口政策的研究方法 |
一、人口政策的定性研究方法 |
二、人口政策的定量研究方法 |
三、人口政策的比较研究方法 |
四、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关于人口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
一、关于《公开信》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
二、关于中国人口政策的决策程序 |
第五节 关于人口政策的效果 |
一、人口政策的经济效益论 |
二、人口政策的社会成本论 |
三、人口政策的国家安全论 |
第六节 关于人口政策的反思 |
第七节 关于人口政策的调整 |
一、人口政策是否应调整? |
二、人口政策应如何调整? |
第八节 文献研究评述小结 |
第二章 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基本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人口政策与生育政策 |
二、家庭计划与计划生育 |
三、总生育率与总和生育率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一、比较研究法 |
二、文献分析法 |
三、计量经济方法 |
四、人口预测方法 |
五、其他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第四节 创新之处 |
一、基于国际经验的人口政策演进影响因素分析 |
二、基于江浙两省不同人口政策的比较与效果评估 |
三、江浙两省执行单独两孩政策后的人口发展模拟预测 |
四、人口政策调整与优化应重视“三个转换” |
第三章 人口政策演进及其影响因素:国际经验 |
第一节 人口政策演进的政策学诠释 |
一、人口政策的产生与发展 |
二、人口政策演进中的组织及其作用 |
第二节 人口政策演进的国际案例 |
第三节 印度人口政策的演进过程 |
一、印度人口增长趋势 |
二、印度人口政策缘起 |
三、印度人口政策的演进过程 |
第四节 影响印度人口政策演进的因素分析 |
一、殖民因素与马尔萨斯主义 |
二、区域差异和城乡分割 |
三、土地制度与土地关系 |
四、宗教制度与传统文化 |
五、识字率及受教育机会 |
六、人口构成特征的影响 |
七、外国政府与国际组织援助的影响 |
八、政府结构和政治斗争 |
第五节 人口政策演进的国际启示 |
一、人口政策的制定应充分认识人口的社会性和历史性 |
二、人口政策的目标取向应更全面地关注人口发展 |
三、人口政策的实施应充分尊重人民的生育意愿和权利 |
四、人口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应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
五、人口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应充分借鉴计划生育示范项目的经验成果 |
六、人口政策的制定应紧密契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 |
第四章 中国人口政策演进:过程、阶段与特征 |
第一节 从全球家庭计划运动看中国计划生育开端 |
一、新独立国家积极参与全球家庭计划运动 |
二、美国是全球家庭计划运动的始作俑者 |
三、全球家庭计划运动背景下的中国计划生育 |
第二节 中国人口政策的演进过程 |
第三节 中国人口政策演进的阶段划分 |
第四节 中国人口政策演进的基本特征 |
一、中国人口政策的选择具有鲜明的政治博弈特征 |
二、中国人口政策的实施具有显着的国家控制特征 |
三、中国人口政策的内容具有突出的计划性特征 |
四、中国人口政策的规制具有严格的强制性特征 |
第五章 江浙两省人口政策的形成、发展与比较 |
第一节 江浙两省地理区位及人口概况 |
一、江苏省地理区位与人口概况 |
二、浙江省地理区位与人口概况 |
第二节 地方性人口政策的形成 |
第三节 江苏人口政策的发展过程 |
一、1949-1954年:放任人口生育阶段 |
二、1955-1961年:节制生育起步阶段 |
三、1962-1970年:计划生育试点阶段 |
四、1971-1978年:推行计划生育时期 |
五、1979-1989年:计划生育深入发展时期 |
六、1990-2005年:指标管理与法制建设时期 |
七、2006-2014年: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与政策微调时期 |
第四节 浙江人口政策的发展过程 |
一、1949-1953年:限制节育时期 |
二、1954-1961年:提倡节制生育时期 |
三、1962-1970年:试行计划生育时期 |
四、1971-1978年: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时期 |
五、1979-1989年:计划生育法制化时期 |
六、1990-2005年:计划生育强化时期 |
七、2006-2014年:综合改革与政策微调时期 |
第五节 江浙两省人口政策发展比较 |
一、江浙两省人口政策形成与调整时间比较 |
二、江浙两省现行生育政策内容比较 |
三、江浙两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比较 |
第六章 江浙两省人口发展现状及历史变动比较 |
第一节 江浙两省人口规模及历史变动比较 |
一、江浙两省人口总量与历史变动比较 |
二、江浙两省人口自然变动比较 |
三、江浙两省人口机械变动比较 |
第二节 江浙两省人口结构及历史变动比较 |
一、江浙两省性别结构及其历史变动比较 |
二、江浙两省人口年龄构成及历史变动比较 |
三、江浙两省人口教育构成及历史变动比较 |
四、江浙两省人口城乡构成及历史变动比较 |
第三节 江浙两省生育水平及历史变动比较 |
一、江浙两省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比较 |
二、江浙两省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变动比较 |
三、江浙两省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变动比较 |
第四节 江浙两省人口分布及人口负增长区域比较 |
一、江浙两省人口密度与分布比较 |
二、江浙两省常住人口负增长区域分布与比较 |
第五节 江浙两省人口发展综合水平比较 |
一、江浙两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比较 |
二、江浙两省人口发展综合评价指数比较 |
三、江浙两省人类发展指数比较 |
第七章 江浙人口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与比较 |
第一节 理论分析 |
第二节 模型构建 |
一、模型描述 |
二、指标和数据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回归结果及讨论 |
二、稳健性检验及其他问题 |
三、结论和启示 |
第八章 生育政策调整与江浙两省人口展望 |
第一节 单独两孩生育预测模型 |
一、基本假设与数学模型 |
二、基础数据 |
第二节 生育政策调整对江浙两省人口发展的影响预测 |
一、生育政策调整后江浙两省出生人口预测 |
二、生育政策调整后江浙两省人口出生率与生育率预测 |
三、生育政策调整后江浙两省人口抚养比预测 |
四、生育政策调整对江浙两省各年龄组人口的影响预测 |
五、生育政策调整对江浙两省各年龄组人口的影响预测 |
第三节 结论与讨论 |
一、基本结论 |
二、相关讨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任务型组织的生存逻辑——以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计生委的组织生存困境 |
(一)几十 年 生 育 控 制 的 成 就,合 乎 逻 辑 地 催 生 了计生部门的退场条件 |
(二)独生 子 女 政 策 衍 生 的 社 会 问 题,悄 然 改 变 了计生绩效的评价尺度 |
(三)刚性 生 育 管 制 的 负 面 社 会 效 应,已 使 计 划 生育的名义正当性饱受质疑 |
二、人口服务管理取向的转型探索 |
(一)法理赋权遭遇治理障碍,资源调动能力不足 |
(二)扩权冲动造成部门摩擦,公共服务品质下降 |
(三)治国理念误作部门职能,高调定位华而不实 |
三、卫生、计生合并方案的“前验评价” |
四、基于社会建设视野的后续改革设想 |
(8)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的制定及对我国启示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录 |
表录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对象的选择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 |
四、研究问题及研究意义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六、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与婴幼儿发展关系的研究 |
第二节 与0-3岁早期教养人员入职标准相关的研究 |
第三节 与0-3岁早期教养人员培训相关的研究 |
第四节 与0-3岁早期教养人员工作条件和人口学特征的相关研究 |
第五节 对于已有研究的评论 |
第三章 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发展的历史、现实背景述评 |
第一节 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发展历史背景述评 |
第二节 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发展现实背景述评 |
第三节 美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项目及管理 |
第四章 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规范述评 |
第一节 早期提前开端计划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规范 |
第二节 日托中心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规范 |
第三节 对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制定的原则解析 |
第四节 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入职要求特点分析 |
第五节 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培训要求特点分析 |
第五章 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制定的未来趋势述评 |
第一节 建立全州童年早期系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一体化标准 |
第二节 重视为弱势群体婴幼儿早教服务提供优质师资 |
第三节 重视0-3岁婴幼儿家庭支援项目从业人员的资格制定 |
第六章 我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现状述评——以上海为例 |
第一节 上海市0-3岁早期教养发展的背景 |
第二节 上海市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
第三节 对上海市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现状的分析 |
第七章 美国0-3岁早期教养从业人员资格的制定对我国的启示 |
附录一 婴儿/学步儿CDA能力目标Ⅱ发展身体与认知能力 |
附录二 三类早期教养机构师幼比、幼儿小组规模比较 |
附录三 新墨西哥州早期教养及家庭支持证书及执照的职业网格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在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上做出更大贡献(论文提纲范文)
全面正确理解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维护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合法权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
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明确做好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的思路、方法、措施和要求 |
发挥优势进一步探索计生协会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
(10)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 ——基于温州的实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农民流动中的内在束缚:研究缘起及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一) 主要研究内容 |
(二) 主要分析框架及分析视角 |
(三) 主要分析方法及分析单位 |
(四) 简短的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一) 理论研究方法 |
(二) 实证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自由及农民自由 |
(二) 社区及社会融合 |
(三) 农村社区及社区治理 |
六、论文研究中几对关系的交代与说明 |
(一) 社会转型与转变社会 |
(二) 农民流动与农民自由 |
(三) 社区社会融合与社会融合 |
七、个案介绍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前温州农村社会变革中的农民 |
一、1950-1957:土改、合作化与包产到户 |
(一) 土改 |
(二) 合作化 |
(三) 包产到户 |
二、1958-1978:人民公社化 |
(一) 走集体 |
(二) 大跃进 |
(三) 再包产到户 |
(四) 社队经济及发展副业 |
小结 生存伦理及制度收放中的农民现实自由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农村社会变革中的农民及现实困境 |
一、1978-1984:人民公社后期 |
(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二) 进城与造城 |
二、1985-2006:乡政村治时期 |
(一) 村民自治 |
(二) 经济社会转型与分化 |
三、2006年以来:现实矛盾与困境 |
(一) 基层治理体系滞后 |
(二) 农民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 |
(三) “村社一体”、“政经不分” |
(四) 分化、流动中的封闭、分割与排外 |
小结 农民自由的扩展及社会流动中的结构性束缚 |
第四章 三分三改 |
一、政经分开 |
(一) 政经不分的历史 |
(二) 村委会和经济组织的分离 |
(三) “身份分离”促进的农民自由 |
二、资地分开 |
(一) 集体资产的捆绑性束缚 |
(二) 土地资产与非土地资产的分离经营 |
(三) 资产重组的农民自主及自由 |
三、户产分开 |
(一) “户产一体”背景下的社区封闭与排外 |
(二) 户口与产权组织关系的分离改革 |
(三) “产权明晰”推动的自由流动与利益维护 |
四、股改 |
(一) “人人有份、人人无份”的集体资产 |
(二) 经营性资产的量化入股 |
(三) “资产量化”的个体财产与经济自由支配权 |
五、地改 |
(一) 集体产权下的土地要素流动困境 |
(二) 农用地、宅基地、建设用地改革 |
(三) “地权变革”盘活的土地财产及农民“离土离乡” |
六、户改 |
(一) 城乡二元户籍及利益捆绑 |
(二) 剥离附属功能、恢复社会管理功能的户籍改革 |
(三) “户改”启动的迁徙自由及流动中的公民权利 |
小结 “三分三改”突破的封闭经济社会结构及促进的农民自由 |
第五章 社区重建 |
一、农村社区重建的背景及现实基础 |
(一) 社区重建的历史背景 |
(二) 社区重建的基础与目标 |
二、社区地域空间的重组 |
(一) 跨越村界的联合大社区 |
(二) 突破封闭边界的自由与认同 |
三、社区组织体系重构 |
(一) 开放性组织体系 |
(二) 全覆盖管理、服务中的平等、认同及归属 |
四、社区治理机构再造 |
(一) 合作性治理机构 |
(二) 开放治理中的自我公共空间 |
五、社区治理机制变革 |
(一) 协商式治理机制 |
(二) 多元参与中的自由与认同 |
小结 流动背景下社会重建中的个体化、认同与归属 |
第六章 转变社会中的温州农民自由及社区社会融合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温州农民自由发展历程及特征 |
(一) 建国初期:制度建构中的“自由”及“不自由” |
(二) 集体化时期:封闭社会结构中的农民自由及其抗争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变革释放的自由及其限度 |
(四) 新时期:“三分三改”释放的新自由 |
二、农民流动背景下的当代新社区社会融合现状 |
(一) 社会融合的多维度因素 |
(二) 社区社会融合的指标体系建构 |
(三) 基于融合指标体系的温州新社区考察 |
(四) 社区社会融合效度考察的基本结论 |
三、温州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与社区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 温州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 |
(二) 流动背景下现代新社区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 |
小结 曲折的个体化及艰难的再嵌入融合 |
第七章 讨论与结论转变社会中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制度基础 |
一、流动背景下的农民自由与融合: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历史新命运 |
二、我国历史进程中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 |
(一) 传统专制社会中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 |
(二) 建国以来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状况 |
(三) 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制度关联性 |
三、国外农村基层社会变革中的农民自由及社会融合 |
(一) 基层社会制度变迁改变的“农民命运” |
(二) 社会制度构建的“社会融合” |
(三) 国外社会变革中农民自由与社会融合的制度价值 |
四、农民的自由及其实现 |
(一) 农民自由 |
(二) 农民自由的影响因素 |
(三) 农民自由的实现 |
五、自由中的社区社会融合 |
(一) “自由”个体何去何从 |
(二) 融合性社会 |
(三) 社区社会融合何以可能 |
六、社区社会融合基础上的人类社会大融合 |
七、基本结论 |
余论 自由、人性与制度 |
附录一 调查问卷 |
附录二 部分访谈资料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里程碑(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 缴维. 辽宁大学, 2019(01)
- [2]“差序格局”的变与不变 ——乌庄的历史表达(1949-2016)[D]. 刘小峰.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 [3]全面放开“二孩”背景下基层部门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优化研究 ——以温州市鹿城区为例[D]. 陈瑜. 福建农林大学, 2016(05)
- [4]集思广益 凝聚共识 共谋计生协改革发展[J]. 林晓红. 人口与计划生育, 2016(06)
- [5]新形势下县级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庐江县为例[D]. 徐玲. 安徽大学, 2016(09)
- [6]江浙人口政策比较研究[D]. 彭伟斌.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5(03)
- [7]任务型组织的生存逻辑——以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例[J]. 张凤阳. 中国行政管理, 2015(01)
- [8]美国0-3岁早期教养人员从业资格的制定及对我国启示的研究[D]. 董素芳. 华东师范大学, 2014(11)
- [9]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在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上做出更大贡献[J]. 李跃珍. 人口与计划生育, 2013(05)
- [10]分离与融合:转变社会中的农民流动与社区融合 ——基于温州的实证调查[D]. 李增元.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