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业证券 减持国风塑业(论文文献综述)
涂苗苗[1](2020)在《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面临着日益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局势,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石油石化企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行业,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正面临资源接替隐忧、产量递减、成本效益递减等挑战,加大创新力度、科学管理意义十分重大。而股权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管理的两个热点问题,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股权结构是否完善、社会责任是否良好履行对企业价值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构建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回归模型研究三者的关系,以促进股权结构的完善和社会责任的良好履行,这样不仅有利于提升石油石化企业价值,还有助于丰富和完善企业价值的相关理论。论文拟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实证研究等方法,基于股权结构、社会责任对石油石化企业企业价值进行研究。首先,对股权结构、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价值等研究对象的概念进行阐述和界定,概括研究过程中涉及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社会契约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等相关理论;其次,选取石油石化企业2010-2019年十年期间的股权结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数据,具体分析石油石化企业当前股权结构现状,社会责任履行以及企业价值状况;再次,通过逐步回归对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表明:石油石化企业股权集中度与企业价值的关系呈倒U型,股权制衡度以及管理层持股比例对企业价值有正向影响,国有股比例与企业价值关系并不显着;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企业价值有正向影响;股权集中度,国有股比例以及管理层持股比例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有正向影响,而股权制衡度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并不显着,同时股权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交互作用对企业价值有积极影响;最后,结合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现状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股权结构方面,石油石化企业需要根据企业本身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特点适度安排股权结构,形成股权适度集中、有相对控股股东存在的结构,完善股权制衡制度、合理增加国有股比例及管理层持股比例以促进石油石化价值的提升。从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石油石化企业应强化企业内部社会责任履行意识,加强对社会责任相关信息的披露,同时合理履行社会责任,兼顾各方利益。
张蒙[2](2019)在《基于机器学习的A股量化价值投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价值投资理论由格雷厄姆提出,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完善发展,已经成为了一套完整的投资体系。在当今的主流投资市场上,价值投资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我国股市由于起步较晚,且初期充满着各种非理性投资和内幕交易,这使得价值投资毫无用武之地。但在近些年随着证监会的从严监管,市场环境不断好转,证券市场逐步走向规范,投资行为也日趋理性。在此情形下,价值投资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将有着广阔的发挥空间。而根据我国股市的实际情况对价值投资理论进行实证研究也就具有十分深刻的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将尝试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展开。本文主要针对三个问题进行研究。(1)如何从A股市场上3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找出那些业绩优异、成长性好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公司。(2)如何从那些具有投资价值的公司中找出被市场低估的公司,从而建立股票池。(3)如何对股票池中的股票权重进行配置,以满足不同投资风格的需要。针对以上问题本文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首先在理论分析中阐述了传统价值投资理论及其他三种投资理论(增长投资理论、指数投资理论和组合投资理论),然后在传统投资的基础上融合了其他投资理论的优点并在实证部分进行了体现。在实证分析中,针对第一个问题,本文采用BP神经网络的方法对有完整数据的2630家上市公司进行筛选,筛选的标准基于2014年至2017年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信息,最终筛选出656家具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针对第二个问题,本文采用支持向量机和BSM模型对筛选出的上市公司进行估值,找出那些被价值低估的股票,最终找出91家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并建立了股票池。针对第三个问题,本文采用五种不同风格的权重配置策略(价格加权法、市值加权法、等权重法、均值方差模型以及BL模型)对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权重配比,并对不同风格的权重配置策略进行了比较,最终得出了等权重法配置出的股票组合收益率最高,最后将这五种不同风格的权重配置策略所得到的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的收益率进行对比,得出了通过基于机器学习的A股价值投资策略可以获得超额收益的结论。本文的特色在于在价值投资理论的基础上融合了其他投资理论的优点,并将机器学习的方法应用于价值投资理论的实际操作中,最终发现应用机器学习的价值投资策略在A股市场上可以获得超额收益。
杜秀卿[3](2018)在《证券监管周期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证券监管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始终与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密切相关。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本文通过梳理从2003年至今14年的证券监管政策变化发现,证券市场经历了两轮完整的证券监管周期并处于第三轮证券监管周期之中,这些证券监管周期划定分别是:1.2003-2007年证券监管周期—监管收紧:2003-2004(2年),以收紧监管和关停违规券商为重点;监管放开:2005-2007(3年),主题则是监管放松和金融创新①。2.2008-2014年证券监管周期—监管收紧:2008-2009(2年)以严查内幕交易和行政处罚为核心,监管放开2010-2014年(5年)以鼓励并购重组和新三板、沪港通、股指期权等一系列金融创新为主。3.2015-2017年证券监管周期--监管收紧期,2015-2017年6月(2年半)包括严查配资,限制股指期货和跨界定增等显示证券监管环境趁严,2017年开始处于证券监管放松周期,鼓励价值投资,鼓励分红,加入MSCI等显示证券监管环境放松的变化。基于证券监管政策周期性的变化,本文研究其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通过观察2003年以来我国证券监管政策周期性的变化,并对照研究各时期A股市场不同类型股票的相对收益,试图验证证券监管政策周期性的变化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数据统计检验的结果表明收紧与放松的监管政策下,投资者行为有以下特征:1).一个监管周期中,投资者偏好在放松阶段的波动性要大于收紧阶段。2).低市净率股票在所有的收紧阶段中都更受偏好且假设检验具有显着性。3).低市盈率股票在所有收紧阶段都更受到偏好,但在放松阶段并一定。4).大市值股票与小市值股票并没有体现出一致性特征。但从整个统计时间上看,小盘股的收益率总体上是高于大盘股的,平均每个月比大盘股高1.405%。
程茂军[4](2017)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研究 ——以中小投资者信息需求为视角》文中指出近年来,虽然证券监管部门基于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修订了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但总体而言,还是偏重监管需要,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合法性、合规性问题关注较多,而对公司核心优势、未来发展等投资决策型信息要求不足。在信息披露监管向事中事后转型的背景下,随着市场基础的逐步完善,市场主体的逐步成熟,建立充分满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信息需求(为简约起见,以下正文内容中表述为“投资者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具备了客观基础。同时,正在修订的《证券法》及相关行政规章也为健全完善投资者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良好契机和法律基础。因此,立足于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从法律视角对信息披露规则予以全面检讨和修订完善,已经成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除导言外,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首先从信息披露的信义义务和效率考量的基础理论入手,深入探究了信息披露为何必须是以投资者导向而不是以监管者为导向。在此基础上,第二章试图建立一个投资者导向信息披露的宏观分析框架,以期对具体制度的修订完善提供原则指导。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研究了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主要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总结梳理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第五章探讨信息披露监管权配置和若干新型民事责任制度的健全完善,目的是为投资者导向信息披露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理与逻辑”。本章未从证券法形成的角度分析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的发展,而是选择另一逻辑进路即从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身份变迁的角度予以探讨。认为,投资者的主体身份经历了由“债权人”向“股东”再到“投资者”的演变过程,作为权利主体享有的法律保护程度逐渐提高。“债权人”受合同法框架下反欺诈原则的规制,公司并无向其披露信息的正当性基础;“股东”由于被视为“剩余索取权人”和董事信义义务的类推适用,公司必须向其披露有限信息;作为证券法视野下的“投资者”,基于信义义务和法经济学视角下的效率理论,公司负有向其全面披露有效信息的法定义务。因此,立足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信息披露制度必然是以投资者为导向,而不是以利益相关者更不是以监管者为导向的。第二章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构架”。缺少一个清晰的法律框架可能是我国现行信息披露制度所有问题的根源。制定投资者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首先考虑的,不应当是个别具体制度如何设计而是从宏观层面上建立一个清晰的法律框架,对披露理念、披露原则、信息披露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及其总体制度特征等基本问题进行界定。披露理念方面,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已经达到弱势有效或者说弱势有效特征已经开始显现,具备了建立投资者导向信息披露制度的市场条件;同时,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和普通投资者的日渐成熟,以及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商业模式等日趋多元化,具备了建立投资者导向信息披露制度的主体条件和客观基础,因此披露理念应当实现由监管者到投资者导向的切实转变。披露原则方面,投资者导向信息披露制度的披露原则仍然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但是相应原则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广泛,这是投资者导向理念在披露原则上的具体体现。具体而言,真实性不仅指披露信息中的客观事实,还包括以事实为基础作出的判断和意见,都要做到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准确性是指披露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完整性是指在重大性标准之下,无论是强制性信息披露还是自愿性信息披露,都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及时性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重大信息,特别是披露软信息的情形下,要在兼顾保护公司商业利益和投资者知情权前提下选择一个适宜的披露时点。公平性强调对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的平等对待,确保他们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透露或者泄露。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方面,强调要突出中小投资者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着力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义务主体方面,认为应当扩张规制范围,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额股份持有人、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等纳入范围,以期能够提供更为全面的有效信息;披露内容方面,通过考察重大性标准的历史演变过程,认为信息披露内容的聚焦点随着披露政策、披露环境以及投资者现实诉求的变化而变化,呈现出日益扩张的趋势,充分满足了投资者的决策信息需求;法律责任方面,简要构建修订法律责任的分析框架,重点内容放在第五章予以论述。遵循上述披露理论和原则,投资者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应当在统筹考虑各方主体披露职责、成本收益比较和法律责任承担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兼容不同利益主体诉求和信息需求内容的规则体系。反映到信息披露制度设计上,应当体现出信息披露内容的差异化、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的互补性、首发披露和持续披露的综合性、特定信息披露内容的例外豁免和注重外部增信措施等特征。第三章是“上市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本章首先探讨了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问题,即披露什么和如何披露。对于披露什么的问题,认为由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需要的是关于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有何价值的信息,这与公司管理层作出经营决策所需信息具有同质性,因此披露实践中可以用管理层经营决策所需信息作为披露内容的具体指导标准。对于如何披露或者说是披露模式问题,认为强制披露信息中应当合理配置软硬信息内容;被告统一的标准化披露;进行简明易懂的披露。在此基础上,分别就首发信息披露主要是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披露主要是年度报告、临时披露主要是保密性重大合同、澄清公告进行了详细讨论。首先,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法律规制。招股说明书既是一个法律文件,披露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为了免除法律责任发行人还应当披露发行所蕴含的全部风险;又是一个销售文件,需对证券发行吸引投资者踊跃申购的亮点进行深度挖掘,推介营销。在对主要成熟市场招股说明书规制的三种模式和主要内容异同点进行比较之后,总结我国目前招股说明书存在的问题,并在实证案例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结构框架、减少合规信息、提高行业披露的逻辑性,健全分行业披露指引等具体建议。其次,关于年度报告的法律规制。在对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先后15次修订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与招股说明书相比年度报告力求简化,应当立足于提供本年度的增量信息;与其他持续披露文件相比又应当详细,着重于披露本年度已经或正在发生的重大事项或交易。年度报告作为集合性信息的载体,是对其他载体披露信息的扩展和确认。在阐述其法律定位之后,分析了目前年度报告规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厘清会计准则制定权和监管权关系、强调公司个性化披露,统筹协调公司财务与非财务信息披露等具体建议。最后,关于临时报告的法律规制。通过考察临时披露制度的发展历史并分析了其具有的特征之后,认为临时报告的披露定位应当更加注重其“三高”,即及时性公平性要求更高、重大性标准要求更高、公平保护投资者和维护市场效率之间的妥当平衡要求更高。在比较分析主要成熟市场国家对于临时报告的规制方式和认定程序之后,提出完善披露项目列示方式、由上市公司自行认定重大信息,但证券交易所保留要求补披露权的具体建议。另外,该节还对两类典型的临时报告,即保密性重大合同和澄清公告进行详细分析,并根据其信息披露特点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第四章是“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本章首先探讨了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问题,即披露定位、披露程序和披露标准问题。认为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从管理层运营管理公司的视角自主决定披露内容,披露时要特别关注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之间的相互影响。公司应当按照可靠性、相关性、关联性、持续性原则,采取识别公司重要的成功因素、确认促其成功的战略和计划等五个步骤后予以自愿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虽然是自愿性的,但也要进行相应规制。在对法律文本和披露实践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于自愿性披露是否应当符合重大性标准及是否负有更新义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对于前者,认为重大性分为法定重大性和认定重大性,自愿性披露信息不应当成为信息冗余的根源而应当在认定重大性标准之下提供有价值信息。对于后者,更新义务应当排除历史事实的适用,仅限于在公开文件或陈述中的预测前瞻性信息,如此才能比较好的平衡各主体间的利益诉求。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界定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的具体项目、公司建立自愿性信息应否披露的评估机制、证券交易所制定特定信息的披露指引等具体建议。另外,本章最后以盈利预测为例,先是分析比较成熟市场国家的规制方式,进而在对我国股票发行、重大资产重组、持续披露公告等三类盈利预测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制定预测性财务信息生成披露准则、加强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审核、转变监管方式等具体建议。第五章是“信息披露监管权配置与民事责任制度构建”。为保障实施投资者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首先要对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监管权进行合理划分。对首发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权配置进行具体分析后,认为信息披露的行政监管主要是界定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及其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范围,至于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诸如以什么方式和何种内容进行披露,则应由证券交易所管理。其次,重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在对我国目前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相关条款进行法条分析的基础上,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探讨了证券持有人是否可作为请求权主体、责任主体是否应当及于次要行为人、连带责任抑或比例责任等法律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条文建议稿。最后,鉴于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效果不佳等原因,先是探讨了民事调解在虚假陈述案件中适用的必要性和相关制度设计,后则在实证分析三个先期赔付案例的基础上,较为深入的探讨了先期赔付的制定权、赔付金额计算、协议效力等问题,并提出了先期赔付制度的构建思路与具体适用规则。
杨阳[5](2015)在《*ST常林:控股股东借道大宗交易密集减持》文中指出本周市场延续震荡走势,沪指在4400点展开激烈拉锯战,创业板指则经过本周前两天的大涨后,也步入调整态势。有分析人士指出,从技术面看,大盘在连续反弹后遭遇4400点上方的明显阻力,市场能否放量站上4400点整数关口将是短期关键。从周四股指逼近4400点但量能不及周三,或将迎来二次调整。而创业板在高位连续两个交易日收出长上影线,控制仓位的信号已经非常明显。大宗交易市场上5月8日-14日,共计5个交易日里沪深两市共计发生大宗交易544笔,较上周大幅增
杨阳[6](2015)在《国风塑业:股价历史新高位频现大宗交易》文中研究说明本周大盘连着暴跌三天,让很多投资者傻眼了,说好的牛市呢?事实上,在周二大跌之后,新华社和人民日报都发文表示,"提示风险并不是否定牛市"。有业内人士认为,这说明管理层并不希望股市跌,只是希望市场走"慢牛"行情。从技术分析的角度来看,大盘经过三天的暴跌其中风险已经有了一定的释放。不过,大盘总在盘中反弹后再次遭遇杀跌,形成短期下跌中继形态。有分析人士建议投资者,倘若想要抄底需要等待跌势趋缓。目前,
谢俊[7](2012)在《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存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价格不合理情况时应由税务人员核定组成计税价格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具体的操作中主要是以每股净资产或转让股权对应份额的净资产值来核算股权转让收入,这势必会低估股权转让收入,造成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少征漏征。为防止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个人所得税款流失,促进税收征管效率,提升税收公平,本文提出一种简单易操作的适用于核定征收时的股权转让定价方法,用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确定计税依据。该定价法以行业为研究对象,以同行业内不同企业的资产有相同的盈利能力为假设前提,从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入手,测算各行业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每股净资产溢价率,求得上市公司行业平均净资产溢价率,然后通过嵌入非流通性折扣因素,推导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行业净资产溢价率,同时将其作为非上市公司行业净资产溢价率,并以此为基础确定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计税价格。最后根据所转让的份额是否构成控制权的转移,决定是否将控制权溢价包含在组成计税价格之内。通过案例检验,分析出估算值与实际值产生差异的原因后,提出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核定征收方法下,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方法及计算公式。
牟晓挥[8](2011)在《限售股解禁对股价的影响及解禁过程涉及主体的博弈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格局发生了质的变化。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无可厚非,但是在股改期间留下大量需要解禁的受限股,无论对于投资者来说,还是对于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研究和解决限售股带来的影响,既涉及到股东、投资者、监管者的各方利益,又涉及到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近年来国内外有大量文献研究限售股对于证券市场的影响,然而这些研究的很多都是局限于限售股本身,而对于解禁过程中涉及的各个主体的研究层次也不深,将两者结合在一起的研究甚少。为此,有必要将限售股与涉及主体结合在一起研究,分析它们在一定限制条件下,各自的利益均衡。本文首先对限售股及博弈论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探讨了现有的观点与理论;利用对比分析法分析了各行业具备代表性的样本,然后选取了2006-2008年牛市熊市两个阶段的解禁数据,主要用事件分析法进行实证分析,重点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累计异常收益和平均异常收益进行分析,并用Excel进行显着性检验,研究限售股相对于市场整体走势的影响,结果显示限售股解禁并没有降低股票的收益率;接着本文对限售股解禁过程中涉及的三方主体:限售股股东、投资者、监管者进行博弈分析,建立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和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认为要合理解决限售股问题,应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监管、加强投资者教育及创新限售股管理方式等方面入手,加强各方管理与联系,促进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
沈爱华[9](2004)在《股市融资危局》文中研究表明由于我国目前直接融资的比例还不足10%,本身就被看做是唐僧肉的股市更是被赋予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解困的重任。从2004年上半年股市融资达461亿元这个创出近三年新高的数字上就可以看出,股市为了配合加大直接融资比重而进行了惊人的大扩容。沪深股市在1993年、1997年和2000年经历了三次大
顾功耘,井涛[10](2003)在《2002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研究报告》文中提出 在2002年里,据统计仅前9个月,证券交易额同比减少8 912亿元,下降了约28%,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期下降62.3%,减收152亿元。整个证券业仿佛浸润在延绵的冬雨中,股指一直阴跌,交易量持续萎缩。截至2002年11月底,粗略估算整个券商的收入较上年缩水约40%,其中还不包括自营业务和资产委托管理业务的账面亏损。尽管业绩不乐观,但是在2002年中,仍然有超过10家的基金管理公司获准筹建,有22只基金完成首发和扩募,共
二、兴业证券 减持国风塑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兴业证券 减持国风塑业(论文提纲范文)
(1)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创新点摘要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方法、内容及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股权结构 |
2.1.2 企业社会责任 |
2.1.3 企业价值 |
2.2 相关理论 |
2.2.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社会契约理论 |
2.2.4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股权结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机理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现状分析 |
3.1 石油石化企业的界定 |
3.2 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现状 |
3.3 石油石化企业社会责任现状 |
3.4 石油石化企业企业价值现状 |
3.5 石油石化企业现状分析总结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实证分析 |
4.1 研究假设 |
4.1.1 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 |
4.1.2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 |
4.1.3 股权结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 |
4.2 研究变量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解释变量 |
4.2.3 控制变量 |
4.3 模型构建 |
4.4 数据选取 |
4.5 描述性统计 |
4.6 相关性分析 |
4.7 回归结果分析 |
4.7.1 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分析 |
4.7.2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分析 |
4.7.3 股权结构、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分析 |
4.7.4 实证研究结果汇总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股权结构和社会责任的石油石化企业价值提升策略 |
5.1 完善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 |
5.1.1 保持适度的股权集中 |
5.1.2 健全股权制衡机制 |
5.1.3 适度增加国有股比例 |
5.1.4 合理提高管理层持股比例 |
5.2 引导石油石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
5.2.1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意识 |
5.2.2 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 |
5.2.3 积极履行对利益方的社会责任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表:351家上市公司 |
作者简介、发表文章及研究成果目录 |
致谢 |
(2)基于机器学习的A股量化价值投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价值投资理论基础的研究 |
1.2.2 财务信息对价值投资解释力度的研究 |
1.2.3 股票估值方法的研究 |
1.2.4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价值投资理论 |
2.1 价值投资理论介绍 |
2.1.1 本杰明·格雷厄姆的价值投资理论 |
2.1.2 彼得·林奇的增长投资理论 |
2.1.3 约翰·博格尔的指数投资理论 |
2.1.4 马科维茨的组合投资理论 |
2.2 价值投资的理论基础 |
2.2.1 有效市场假说 |
2.2.2 行为金融学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于价值投资的BP神经网络选股模型 |
3.1 BP神经网络模型的原理及算法 |
3.1.1 神经网络的介绍 |
3.1.2 BP神经网络的算法及原理 |
3.1.3 BP神经网络的特点 |
3.2 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指标的选取和数据的来源 |
3.2.1 研究假设 |
3.2.2 样本的选择与数据的来源 |
3.2.3 指标的选取 |
3.3 基于BP神经网络的选股模型的实证分析 |
3.3.1 指标的输入 |
3.3.2 训练样本与测试样本的选取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价值投资的BSM估值模型 |
4.1 支持向量机模型的原理及算法 |
4.1.1 支持向量机的介绍 |
4.1.2 间隔与支持向量机原理介绍 |
4.1.3 对偶问题介绍 |
4.1.4 核函数介绍 |
4.2 上市公司资产价值的波动率预测 |
4.2.1 样本的选取 |
4.2.2 支持向量机回归设计测试 |
4.3 基于BSM模型的股票估值及投资决策 |
4.3.1 BSM模型简介 |
4.3.2 用BSM模型对股票估值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投资偏好的带权重的股票模型及实证 |
5.1 股票权重确定的方法 |
5.1.1 价格加权方法 |
5.1.2 市值加权方法 |
5.1.3 等权重方法 |
5.1.4 利用均值方差模型确定权重 |
5.1.5 Black-Litterman模型 |
5.2 根据各种权重计算方法进行的实证研究 |
5.2.1 根据各种加权方法得出的权重结果 |
5.2.2 不同投资组合的回报率对比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证券监管周期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研究概述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主要问题和意义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证券监管理论 |
第二节 投资者行为理论 |
第三章 证券监管周期的划分 |
第一节 2003-2007年的第一轮证券监管周期 |
第二节 2008-2014年的第二轮证券监管周期 |
第三节 2015-2017的第三轮证券监管周期 |
第四节 各监管周期边界模糊区域的说明 |
第四章 监管周期与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投资者偏好的度量与监管周期的边界 |
第二节 数理统计使用的指标与说明 |
第三节 2003-2006年第一轮监管周期的检验结果 |
第四节 2008-2014年第二轮监管周期的检验结果 |
第五节 2015-2017第三轮监管周期的检验结果 |
第五章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研究 ——以中小投资者信息需求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思路及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理与逻辑 |
第一节 投资者主体身份的历史演变 |
一、演变过程 |
二、简要评析 |
第二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信义义务基础 |
一、公司向投资者信息披露的信义义务 |
二、公司是否对利益相关者负有信息披露信义义务的分析 |
三、信义义务作为信息披露理论基础的局限性 |
第三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效率基础 |
一、效率优先视角下向投资者信息披露的内在逻辑 |
二、信息披露制度法理基础的简要评析 |
第二章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构架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构理念 |
一、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理念应实现由监管者导向到投资者导向的转变 |
二、我国建构投资者导向信息披露制度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 |
第二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披露原则 |
一、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
二、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之间的冲突与平衡 |
第三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关系 |
一、信息披露权利主体 |
二、信息披露义务主体 |
三、信息披露内容范围 |
四、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 |
第四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特征 |
一、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化 |
二、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的互补性 |
三、首发披露和持续披露制度的综合性 |
四、特定信息披露内容的例外豁免 |
五、注重外部增信措施 |
第三章 上市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强制性信息披露规制的基本问题 |
一、基本披露内容 |
二、基本披露模式 |
第二节 首发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以招股说明书为中心 |
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法律定位 |
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的规制模式和内容 |
三、我国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的规制建议--以东方证券为例 |
第三节 定期披露的法律规制-以年度报告为中心 |
一、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历次修订的实证分析 |
二、年度报告披露的法律定位 |
三、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规制现状 |
四、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规制建议 |
第四节 临时披露的法律规制 |
一、临时披露的法律定位 |
二、临时披露项目及认定程序 |
三、保密性重大合同披露的法律规制 |
四、澄清公告的法律规制 |
第四章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自愿性信息披露规制的基本问题 |
一、自愿性信息披露定位 |
二、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确定程序 |
三、自愿性披露信息的标准 |
第二节 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的法律规则 |
一、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实证分析 |
二、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否应当符合重大性标准 |
三、自愿性披露信息更新义务 |
四、法律规制建议 |
第三节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以盈利预测为例 |
一、概述 |
二、主要市场国家盈利预测制度比较分析 |
三、我国三种类型盈利预测实证分析 |
四、法律规制建议 |
第五章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权配置与民事责任制度构建 |
第一节 信息披露监管权合理配置 |
一、信息披露监管权配置现状 |
二、信息披露监管权合理配置 |
三、证券交易所需要审核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吗? |
第二节 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责任条款重构 |
一、证券法第69条之法条分析 |
二、证券法第69条之再建构-兼评证券法(一读稿)第150条 |
第三节 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新发展:调解制度 |
一、我国虚假陈述调解制度现状及缺陷 |
二、虚假陈述调解规则设计 |
三、完善我国虚假陈述调解制度的有关建议 |
第四节 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新发展:先期赔付制度 |
一、先期赔付制度的功能及其引入必要性 |
二、先期赔付案例 |
三、先期赔付制度实践评析 |
四、先期赔付制度的构建思路与规则设计-兼评证券法(一读稿)第173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范围 |
1.5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6 相关概念界定 |
1.7 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 |
2.1 税收原则理论 |
2.2 企业整体价值理论 |
2.3 控制权溢价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经验借鉴 |
3.1 国内经验借鉴 |
3.2 国外经验借鉴 |
3.3 本章小结 |
4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核算 |
4.1 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非上市公司行业净资产溢价率模型 |
4.2 扣除项目的确定 |
4.3 本章小结 |
5 案例分析 |
5.1 案例检验 |
5.2 误差分析 |
5.3 操作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附录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 |
附录 2 上市公司净资产溢价率数据 |
附录 3 中国上市公司国有股拍卖与转让数据 |
后记 |
(8)限售股解禁对股价的影响及解禁过程涉及主体的博弈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3 论文的结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 相关文献回顾及理论概述 |
2.1 限售股的产生发展和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1 限售股由来 |
2.1.2 限售股减持发展历程 |
2.1.3 限售股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 博弈论的介绍及文献回顾 |
2.2.1 博弈论的介绍 |
2.2.2 博弈论的文献回顾 第三章 限售股解禁的实证分析 |
3.1 对比分析 |
3.2 事件分析 |
3.2.1 方法介绍 |
3.2.2 资料来源 |
3.2.3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 |
3.2.4 研究方法 |
3.2.5 样本选择 |
3.2.6 数据表现 |
3.2.7 假设检验 |
3.2.8 研究结果 第四章 解禁过程中涉及主体的博弈分析 |
4.1 限售股解禁的现实影响 |
4.2 解禁过程涉及的主体 |
4.3 限售股解禁涉及主体的博弈关系分析 |
4.4 限售股股东和投资者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
4.5 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第五章 政策建议及总结 |
5.1 政策建议 |
5.2 总结与展望 |
5.2.1 总结 |
5.2.2 创新与工作 |
5.2.3 研究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
四、兴业证券 减持国风塑业(论文参考文献)
- [1]石油石化企业股权结构、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D]. 涂苗苗. 东北石油大学, 2020(04)
- [2]基于机器学习的A股量化价值投资研究[D]. 张蒙. 南京财经大学, 2019(04)
- [3]证券监管周期对投资者行为的影响研究[D]. 杜秀卿. 厦门大学, 2018(07)
- [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研究 ——以中小投资者信息需求为视角[D]. 程茂军. 华东政法大学, 2017(07)
- [5]*ST常林:控股股东借道大宗交易密集减持[J]. 杨阳. 股市动态分析, 2015(19)
- [6]国风塑业:股价历史新高位频现大宗交易[J]. 杨阳. 股市动态分析, 2015(18)
- [7]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研究[D]. 谢俊. 暨南大学, 2012(10)
- [8]限售股解禁对股价的影响及解禁过程涉及主体的博弈分析[D]. 牟晓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1(12)
- [9]股市融资危局[J]. 沈爱华. 资本市场, 2004(09)
- [10]2002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研究报告[J]. 顾功耘,井涛. 公司法律评论, 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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