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美两国税收协调制度的建立(论文文献综述)
孙彤彤[1](2021)在《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受农业经营规模、技术进步程度、国际环境形势等条件变化影响,中国农业发展及其国际竞争力提升仍然面临很大挑战。当前,国际农业交流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把握新的趋势和格局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趋势,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是关键,而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需要汲取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各国的现代农业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均得到了一定发展,其中,美国的农业发展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美国农业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塑造了世界一流的农业强国,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进行深入研究,对促进中国农业发展及增强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为研究对象,在对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后,确定了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理论内涵及分析框架,以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等理论为基础,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为背景,综合评价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水平,详细分析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深入探讨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并结合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针对中国农业发展困境提出对增强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启示。回顾南北战争以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情况,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时期:(1)1860年至1945年是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在此期间,美国农业先后经历了农业半机械化(1860-1914年)与农业机械化(1915-1945年)阶段,美国农业完成了由手工到半机械化、基本机械化、再到全面机械化的生产方式转变,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简单机械化来维持。(2)1945年至2000年间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下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战以后,美国形成了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社会结构,美国农业区域化和专业化更加明显,并实现了农业科学化,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农业科技创新来提升。(3)2000年以后美国农业进入“新时代经济”。在此期间,美国农业经济实现空前增长,农业贸易迅速扩张并且持续保持贸易顺差,这一时期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主要依靠外部市场需求来支撑。本文建立了包含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指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路径选择、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分别对应竞争力结果、竞争力维度、竞争力来源三个层面。第一部分从显示性指标和解释性指标两方面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进行测度与评价。基于显示性指标的评价:从国际市场占有率看,美国农业出口竞争优势明显,但有减弱趋势,其中植物产品比较优势最为突出,其次是活动物及动物产品、食品及饮料等;从净出口情况看,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因为美国对农业进口依赖程度也很高,其中谷物产品、稻草秸秆及饲料具有较强净出口能力。基于解释性指标的评价:从建立的国际竞争力“基础——形成过程——结果”三个层面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结果来看,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得分在18个观察对象中排名第一,其中,美国农业在国际竞争力形成过程指标上表现最好,可以发现美国充足且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及雄厚的研究开发资金,有效地将美国现有技术和自然资源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同时美国在农业适用技术和专利开发方面具有显着优势,这大幅提升了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第二部分从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两个维度探讨美国农业国际竞争优势的获取路径。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美国较高的农业生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被其更高产量所抵消,同时较低的内陆运输成本和装卸成本弥补了其较高的农场价格劣势,促使美国农业获得成本优势,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水平;第二,美国在食品供应安全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各种农产品质量附加值均较好,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专业化的农业营销方式促进美国农业差异化优势快速形成,农业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第三部分根据迈克尔·波特的“钻石模型”理论,从基本因素和辅助因素两方面讨论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基本因素包括农业生产要素、农业需求条件、农业相关与支持性产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辅助因素包括政府因素和历史机遇。通过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分析可知,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获得由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健全的相关支持产业和有效的联邦政府行为等多个方面综合决定。然而,美国农业仍面临长期产能过剩、中小型农场经营压力增大、农业环境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给中国农业发展带来重要启示。相较于美国农业,中国农业尚面临农产品国内库存高企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增加、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体系仍有许多不足、农业育种和加工及冷链等社会化服务发展落后、农业经营规模太小且农业劳动者素质普遍偏低等问题。基于中国农业发展困境及上述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深入研究,现阶段中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可以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相关支持产业发展、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来实现。
丛圣元[2](2020)在《功能视角下的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在当今的国际竞争中,科学技术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对技术后进国的创新能力形成十分重要。尽管在一些领域里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实现了跟跑甚至领跑,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的科技水平同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正因如此,我国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长期目标。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具备保障跨国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提升本国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功能,但我国的涉外技术转让制度近年来遭到发达国家的频繁质疑,在客观上对跨国技术转让活动的进行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我国现行制度设计未能及时匹配新形势下的新需求,导致提升本国技术水平及自主创新能力之功能的实现效果不佳。鉴于此,本文以制度功能为视角,以充分发挥制度功能服务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目标为主线,分四个部分对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进行研究。首先是对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基本构成、理论和功能的研究。涉外技术转让活动是指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以技术转让为内容的商事活动,技术的确权与保护该活动是其前提与基础,《合同法》是该活动的主要依据,因该活动属于对外贸易的一部分且往往与投资行为相结合,其还应受涉外领域的法律规制,同时竞争法、争议解决法、相关的产业政策等也会对该活动产生影响。基于对技术转让活动商事属性的认识,该领域在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均诞生了诸多理论,这些理论也深刻影响了一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制定。涉外技术转让的功能即各国涉外机制转让制度追求的最终目标,其内容一是跨国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二是通过该活动提升本国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一切有关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设计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功能所展开。其次是对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现状进行规范分析,并研究该制度设计的具体目的。在国内法层面,我国并无统一的技术转让法律规范,而与之相关的规范分散于各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行政要求之中;在国际法层面,亦无统一的多边国际法律规则,相关活动主要依靠WTO法律规则调整,并由双边(区域)条约为补充。基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我国制度确立时具有“以市场换技术”,鼓励、引导外国当事人进行技术转让并通过制度设计对本国企业加以保护的目的。再次,回顾分析了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功能实效,发现这些制度确实发挥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促进我国经济、技术水平之功能;但客观上也导致了我国核心技术短缺、对外技术依赖度高的后果,且在近年来频繁受到发达国家质疑,阻碍了我国涉外技术转让活动的开展。在分析该制度功能实效不佳的原因时发现,我国现行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并未违反国际义务及国际惯例,发达国家的指责并不公平,但却给我国敲响了警钟;而我国现行制度的设计并没有与新形势下的新需求匹配,存在着内在理念未能及时更新、部分规范未及时修改,授人以柄、法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存在缺位与冲突等不足。最后,作为全文的结论,给出了我国发展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一些建议。我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应及时更新内在理念,从对“量”的追求转向对“质”的追求,扩大开放合作创新“以引进促竞争”;宜在国内法层面调整法律规范以避免缺位与冲突、及时修改可能的争议规范;宜依据贸易与投资的不同属性区别立法;宜完善双边(区域)条约中的技术转让规则,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推动技术转让国际规则的谈判与制定,让技术能像货物、服务一样在国际间自由流动。
常婷婷[3](2020)在《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文中指出东南亚是日本国家战略布局和实施的关键地区之一,其在日本对外政策构想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被长期高度重视。由此,东南亚地区被日本视为战略“后院”。二战后,日本凭借“赔偿即投资”的理念、“雁阵”发展模式等政策举措,一跃实现了本国经济的复兴和起飞,继而为其追求“政治大国”目标、寻求安保领域新突破等,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可以说,东南亚地区在日本国家战略布局和实施中的特殊地位,使其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占有不容小觑的战略位置。冷战结束后,受亚洲金融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的接连打击,日本经济社会发展饱受冲击,其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有所折损。新世纪以来尤其是“9·11事件”后,东南亚地区安全形势变化趋于微妙和复杂。加之域内外新兴国家的快速崛起、美国加速回归亚太地区的战略举动、周边国家的群体性发展态势,使日本在周边地区及全球事务处理上的主导权和影响力相对缩小,其海外利益维护领域的挑战性随之增多、压力有所增大。这一点,在东南亚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在东南亚地区,日本的海外利益可以划分为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安全利益和文化利益。总体来看,日本在该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且呈“同心圆”式排布,大致经历了经济上的“一枝独秀”、经济政治的“并驾齐驱”、经济政治安全“三足鼎立”的发展过程。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经营初期,其以经济赔偿交涉为中心、经济援助为途径,进而形成“赔偿—援助—投资”相循环的发展体系。伴随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经济关系的加强和深化,双方互动扩大到政治合作领域。以“福田主义”(1976)为标志,坚持平等发展与合作立场,通过参与地区事务、扩大本国的政治存在、坚定东南亚地区在日本战略发展中的能动作用,成为日本长期奉行的政策路线方针,使得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更趋广泛和全面,随之而来的海外利益维护需求也不断增多。新世纪以来,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更趋复杂、全面和多样,其以日美同盟为基轴、法律和制度为基础、开发合作为辅助、安全保障为拓展、夯实民意为后备的多领域共同协作政策方针,得以明确和被清晰地贯彻下来。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呈现三大特点:在地区主导权上“从追随转向引领”,在经济合作上“由低调转向主动”,在重点领域上“从经济转向安全”。日本在该地区的长期投入,使其拥有众多的双边或区域性制度合作平台、成熟的政府开发援助体系、域内较好的民意基础等优势资源。不过,由于日本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海外安保维护受限较多,加之美国亚太战略的调整和强化、中国影响力的增强、印度的“战略东进”政策、澳大利亚的“北上”策略、东南亚地缘安全与投资环境的波动等因素的复合影响,使其新时期实施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受到不少限制。日美同盟对日本战略独立性的长期牵制作用,也使日本“分而治之”的地区策略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东盟一体性,由此增加了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实施的难度和不确定性。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及模式,对新时期中国维护和增进海外利益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近年来,伴随“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落实,中国海外利益拓展和维护进入新阶段。中国在推进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进程中,要优先确保“五通”的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准落实,要战略规划和构建制度基准、权力外溢、软实力支撑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
苏静萱[4](2020)在《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中美两国建立贸易关系以来,双边贸易规模增长迅速,与工业产品不同的是,中美农产品贸易逆差逐年扩大,2017年,美国成为中国农产品第二大进口与出口市场。自2018年4月,美国特朗普政府发布对原产自中国产品加征关税清单,新一轮中美贸易摩擦爆发,双方累计公布了三张加征关税商品清单,清单几乎涵盖中美双边贸易所有农产品,这一决策可能会使中国农业产业和粮食安全面临严峻考验。本文首先使用定性的研究方法分析中美贸易发展历程特征和未来可能的走向,之后结合定量研究方法梳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特点,使用贸易强度指数(TII)、基尼-赫希曼指数(GHI)、比较优势指数(RTA)测算2001-2017年中美贸易农产品贸易强度和产品、地域结构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相对贸易优势。之后,引入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GTAP,结合2018年中美双方分三次公布的加征关税清单,根据HS编码与GTAP行业分类的对应规则,计算GTAP行业分类下的征税税率,之后按照实际落地政策设定三种情景,进行模拟分析。最后,本文获取了中美贸易摩擦发生后一年的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数据,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的影响。结果表明,中美贸易摩擦将会给中美两国国内宏观经济和社会福利带来负面影响,GDP、社会福利、居民就业等指标均受影响。就农业部门而言,中美贸易摩擦对美国的负面影响更大,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均发生小幅度上涨,但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出口减幅较小,但进口减幅超过50%。同时,中美贸易摩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中国农产品的进出口格局,缺口较大的油料(大豆)进一步向巴西、阿根廷转移,对替代品的进口规模扩大。就国家层面而言,首先要认清未来中美贸易关系的走向不容乐观,做好两国间长期贸易摩擦的准备,坚定立场扞卫自身利益。同时,积极开展经贸磋商工作,借助国际协议与舆论的力量,合理运用多边机制,妥善解决贸易争端问题。就农业产业层面,首先要统筹考虑大豆和饲料的缺口问题,对内,要动用中储粮的库存大豆,对外,拓展大豆进口源和发展油料作物的替代物,以走出眼前困境。其次要调整国内农业种植结构,保证主粮供给的前提下适度扩大大豆的种植面积以增加国内供给。最后,应有意识的调节农产品进口结构,增加肉类及肉制品进口量,通过减少国内饲料养殖业对蛋白和能量原料的用量的方式减少对进口大豆的依赖,同时对于任何一种农产品,不能过度依赖单一贸易合作伙伴,分散进口渠道,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抵御能力。
崔晓静[5](2020)在《“一带一路”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税收的法律协调》文中提出涉及跨境融资贷款利息预提税协调的双边税收协定利息免税条款直接关系企业成本的核算和税收风险的防范。双边税收协定利息免税条款关于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的免税规定对于解决"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贷款利息的税收协调问题至关重要,但该规定存在免税主体范围过于狭窄且缺乏确定性的问题。我国虽然已经在相关的双边税收协定中对利息免税条款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但为进一步助力"一带一路"建设,需塑造和运用"增长友好型"税收协调理论和原则,修改双边税收协定利息免税条款,通过建立有效的多边税收协调机制对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的税收协调问题做进一步完善和规划。
陈晓晓[6](2020)在《日美贸易战中日本的应对措施研究》文中提出任一经济体对外开展经贸活动,皆以利益为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日美双方当然也不例外。二战以后,美国和日本作为不同的经济主体,又分列“世界经济头号大国”和“创造经济神话的国家”,皆围绕本国利益开展贸易往来,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矛盾和问题,摩擦亦是屡屡发生。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日美贸易摩擦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就已初露端倪,进入到20世纪60年代之后,双方之间的贸易摩擦进一步深化,且在60年代后期演变至“贸易战”,呈现出激烈的争夺之势。进入80年代,双方的贸易关系依然“剑拔弩张”,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进入全面升级阶段,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暂告结束。在此过程中,美国采取措施以遏制贸易逆差的持续扩大化,而日本也作出了积极的应对,双方一直处于“我攻你防,你攻我防”的状态,且攻守对抗的紧张性尽显于日美双方的战略举措之中。就此而言,对于双方战略的研究,尤其是对于日本应对方面的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将重点截取6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后期这一段时间,梳理美国发起对日贸易战的概况,并在归纳总结日本应对美国贸易战的基础上,论述日本的应对给自身带来的利弊得失,而对于“得失”的分析,实则是日本应对这场贸易战的经验教训,更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学习借鉴的典型。
孙铭壕[7](2020)在《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化服务产业是服务业的一个新兴领域,消费替代弹性小且产业附加值高,是各国服务业增加值的主要来源。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世界各国产业结构升级,文化服务贸易成为贸易领域的新蓝海。2019年,我国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进出口52.8亿美元,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412亿美元,文化服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与美欧等国家发达的文化服务贸易相比,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仍存在贸易逆差大、国际竞争力不强、以产业间贸易为主等众多问题,与文化大国的地位不匹配。在日流、韩流大行其道、好莱坞电影风靡全球的当今世界,中国文化一直偏安一隅,难以形成潮流。因文化带有很强的地域特征,文化价值在与境外贸易过程中会因文化差异而遭受减值,需要政府扶持政策的规范与管理。目前学术界关于文化服务贸易的研究大都放在公共管理理论框架下,研究方法主要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量分析又包括指标分析和实证分析。由于国家样本少、有效数据不足和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定量分析法得出的结论偏差较大。鉴于在文化服务贸易领域应用定量分析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主要采用定性分析方法,从可获得性较强、来源准确可靠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的角度,探究各国政策差异对本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影响。首先,文章分析了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传导机制和传导效果。先对各国现有文化服务促进贸易政策进行分类,根据主导力量的不同分为政府主导型、偏政府主导型、中性、偏市场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根据政策手段不同可分为环境型、供给性和需求型三类。然后,本文参照政策手段分类法,分别对环境型、供给性和需求型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理论传导机制和效用进行了分析:环境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而影响文化服务贸易环境,从而影响贸易发展;供给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从供给侧角度为文化发展提供资源,扩大文化要素供给,从而促进文化服务贸易;需求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从需求侧扩大文化需求,减少市场不确定性,稳定文化服务市场。一般而言,国家综合使用以上三种类型的政策工具,通过主题培育、资源供给、环境优化三条路径培育发展文化服务贸易。随后,以中国为例,从经济效益、产业效益、社会效益和安全效益等四个角度来综合考察分析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实施效果。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包括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带来的贸易增长效应、贸易平衡效应和贸易结构优化效应,我国的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显着提高了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总额,但存在出口总额远远小于进口总额,文化服务贸易总额占我国贸易总额的比重偏低等问题,说明我国现行贸易政策还未达到预期效果。产业效益选用文化产业增加值和劳动生产率评估政策效果,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固定投资额也逐年增加,文化服务从业人数和生产效率大幅增加,目前来看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产业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更关注文化属性和消费者主观感受,选用文化影响程度和文化影响范围两个指标衡量,结果发现,中国文化服务对国外消费者的影响程度很小,但社会影响范围因“一带一路”的实施不断扩大。文化安全是一国制定文化贸易政策的又一个出发点,本文选取国际市场占有率、国际竞争力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评判政策对本国文化保护的效果,评估结果发现,我国文化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极低、国际竞争力较弱和竞争劣势明显。其次,选取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和英国等文化服务贸易大国的代表性行业,归纳分析这些国家在促进本国特色文化服务出口方面的经验。美国在影视、动漫领域的产业扶持政策更侧重于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税收体系,提供宽松的竞争环境来培育行业龙头,带动行业集聚,提升行业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出台贸易促进政策实现全球化对外扩张。日本的动漫产业能够在世界市场占据大量份额,则得益于国内从制度到出口全方位的促进政策。法国的艺术品授权贸易的繁荣,离不开法国国内文化艺术制度、文化服务设施的完善、艺术欣赏的普及化以及对外强势的“文化例外”措施。英国艺术品授权贸易的发展则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包括拍卖行业严格有序的行业自治,以及英国国内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催生的“有限责任条款”等。综上得出的经验主要是:文化服务贸易发达的国家,均从贸易环境优化、政策财政支持、培育竞争力量、维护本国文化等几个角度制定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在协助本国文化扩张的同时,保护本国文化不受外来文化侵袭。再次,根据当今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特点,选取了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统计两个领域进行专题研究。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是未来文化服务贸易的新趋势和新增长点,本文在准确阐述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概念和自身特征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美国、欧盟两国(地区)制定数字文化贸易政策的现状和趋势,发现美国作为数字文化强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而更看重文化保护的欧盟,则倾向于通过“数字税”的方式设置文化贸易壁垒。各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政策正走向分化,这加剧了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的摩擦,制约了国际数字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方面,因各国对文化服务贸易的定义不统一,导致文化服务贸易数据统计有较大分歧。本文聚焦文化服务贸易统计领域的差异性,归纳了主要国际组织和国家对文化服务的分类和数据统计规则,着重分析了中美数据统计的差异和因差异导致的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差距,以进一步评判不同统计方法的优劣。特别地,本文对与文化服务贸易相关的特有现象进行了分析。因文化服务贸易有文化和产品的双重属性,在国际贸易中有其显着特征。本文着重分析了文化服务贸易领域“文化自由”和“文化例外”并存、“文化增值”和“文化折扣”并存的现象及其成因,并详细总结了国际贸易组织在应对文化服务贸易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的特殊措施,为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实践提供参考依据。最后,基于以上研究和讨论,结合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对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政策提出七点建议。第一,重点出口文化折扣较低的文化服务;第二,借用国外观众熟悉的文化样式传播中国文化,减少“文化折扣”;第三,采取“本土化+国际化”战略,保证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外国人能看懂,能理解,进而刺激文化服务消费;第四,瞄准文化亲缘性市场,寻求语言相近、地理相邻的国家作为主要出口市场;第五,借鉴发达国家文化贸易政策经验,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减少贸易摩擦;第六,兼顾国民文化需求与国家文化安全,采用市场引导、教育引导、社会福利引导等多种方式,树立国民的文化安全意识;第七,积极推动WTO中与文化服务贸易有关规则的改进,利用双边或多变文化合作,建立长久的文化战略合作关系。
KIM SEUNGTAE[8](2019)在《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竞争依存关系测定及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汽车产业在中韩两国都是重要的出口产业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两国都有十分强烈的意愿,试图把汽车产业培育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对于韩国而言,中国的巨大汽车消费市场是推动其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的一个有力支点和重要力量。研究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的竞争依存关系,在竞争依存关系中找到适合两国共生发展的位置,对于两国构筑共同发展的合作平台,推动两国汽车产业的协同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研究构建了衡量竞争依存关系的测定指标体系,利用2007-2017年贸易数据测定并观察了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的竞争依存结构及其变化特征,在此基础上,采用多元回归的方法,定量分析了中韩两国汽车产业形成竞争依存关系的影响因素,试图为两国汽车产业实现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合作发展的政策决策提供实证依据和参考。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竞争依存关系及其形成的影响因素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问题。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和探讨,并获得了一些重要发现。首先,利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度量的结果显示,在过去10年间,中韩两国汽车产业在世界市场中形成的关系是以互补性关系为主,只有在少数产品中显现出了竞争关系,竞争关系还没有成为两国汽车产业的主流特征。不过,出口专业化指数(CS)和一致性指数(CC)的度量结果显示,两国汽车产品的出口相似度具有上升趋势,显示出两国汽车产业的竞争关系正在显现,预示着未来两国汽车产业的竞争性会加剧。其次,利用产业内贸易指数(GL)度量的结果显示,中韩两国之间整车领域的产业内贸易总体上是以水平差异产品为主,但小排量和大排量整车的产业内贸易是以垂直差异产品为主。在小排量整车产业内贸易中,中国表现是净出口,韩国是净进口;在大排量整车产业内贸易中,中国表现为净进口,韩国是净出口,显示出在小排量和大排量汽车领域,中韩两国之间具有垂直互补关系,而在中排量汽车领域,两国之间具有水平互补关系。第三,关税、资源禀赋和劳动力成本以及企业特质对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竞争依存关系具有不同影响。具体来说,(1)中国的高位关税阻碍了中国汽车产业竞争优势的提升,也阻碍了中韩两国汽车产业内的分工合作,而且加剧了两国在世界市场中的竞争性;韩国的行业关税虽然没有表现出对其竞争优势的提升具有阻碍作用,但影响了与中国的产业内合作,也加剧了与中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程度。(2)中国行业资本密集度的提高并没有带来竞争优势的提升,也未能有效地推动与韩国汽车行业的产业内合作,但减弱了与韩国企业的竞争程度;中国行业工资水平上升削弱了中国的比较优势,并影响了与韩国开展产业内合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加剧了与韩国的竞争程度。(3)中国企业的异质性提高了中国的出口优势,也提高了韩国的出口优势,在促进与韩国产业内合作的同时降低了与韩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中的竞争程度,显示出韩国通过与中国开展产业内合作,获得了相对于价格而品质更高的中间品,间接地提升了韩国企业的出口竞争优势。上述结论的政策含义如下:首先,关税是影响中韩两国竞争依存关系的重要因素,高位关税不仅不利于两国出口优势的提升,而且还加剧了两国的竞争程度,给两国合作与共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中韩两国应以双方达成的FTA为行动框架,继续推动贸易自由化水平,改善两国之间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方面的不协调因素,扩大和提升两国汽车产业的合作层次和水平。这一方面要求中国应降低企业的保护强度,为中国和韩国的直接合作构建通道;另一方面,世界汽车产业正在从石油燃料汽车竞争向环境友好型汽车竞争的方向转变,两国应重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推动环境友好型汽车生产技术与电子、半导体、信息通讯等新兴IT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其次,中国行业资本密集度的提高削弱了中国汽车产业的比较优势,而且加剧了与韩国企业的竞争关系。这意味着中国汽车产业竞争力的主要源泉依然是相对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同时,也意味着中韩两国合作层次更多的是以纵向合作为主。这一方面指示中国应继续提升产业结构,向价值链上游攀升,在国际分工中占据更高位置;另一方面,也指示中国应重视规避产业结构升级中单纯依赖资本扩张而引发的负面影响,更应该重视依靠技术和管理创新,为企业寻找新的优势来源,注重提高与韩国合作的层次和质量。第三,中国汽车产业生产能力的提高,一方面提高了中国汽车产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为中韩两国合作层次和竞争力的共同提升带来了积极影响。这意味着中国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带来了良性竞争和充分合作,对韩国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定外溢效果。因此,两国应从根源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合作双赢;同时,不宜通过产业贸易政策提供直接保护,而应从企业层面着眼,从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率出发,并从制度层面为企业发展构筑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最后,韩国与中国合作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是两国之间的分工合作定位问题。中国在世界汽车产品生产和消费市场中都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但中国作为生产基地的比较优势正在慢慢失去,这对于韩国企业要把中国作为海外合作生产据点的进入策略来说,有必要仔细审视以往的合作策略路线。本研究为韩国企业提供了一条指示,即未来中韩两国之间的合作应根据汽车产品的比较优势来源不同,需要树立新的合作策略,统筹直接投资、出口和扩大韩国本土生产这三条合作路线的协调发展。
邢文达[9](2019)在《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环境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结合全球环境治理实践,重点探讨了跨国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体系下的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环境税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政税收政策,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两方面的特点,其目标是服务于国家环境政策,而且税收基础与环境因素紧密相连。环境税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是建立在经济学的负外部性与公共产品理论基础之上的市场性环境政策,在具体研究中往往使用博弈论(Game Theory)来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如果各国和地区之间的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必要的协调则会使得各国和地区处于非均衡状态。考虑到各国历史、文化和国情的不同,环境税收的种类、征收幅度以及征收方式等也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带来的是更为严重的价格扭曲和更加频繁的国际贸易摩擦,而解决此问题的方法之一则是建立环境税收政策的国际协调制度。这不仅需要各国和地区之间形成共同的认识,还需要采取共同的行动,经济学中的集体行动理论(1)(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为解释各国和地区共同行动的动因和方式提供了分析框架。本文以世界贸易组织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制度和欧盟框架下的能源税指令为例,具体阐述了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实践。包括环境税国际/跨国协调法律机制产生的背景与历史、内容、实施以及启示。在使用经典法律分析方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理论、现实背景和形成过程的介绍,并且以经济理论为逻辑线索对环境税协调法律制度中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了客观分析。通过对比以上两种环境税国际协调制度,本文认为,环境税边境调整参与国家和地区众多,但制度松散;能源税协调实施范围相对较小,但是具有更强的执行力和约束性。本文根据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分析和对比了两种环境税国际协调制度形成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发现有三个因素对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第一个因素是完善的机构建制,集体行动理论和博弈论均认为,通过协调产生的共同行动较为容易发生在完善的机构建制之中,因为完善的机构建制可以通过多次博弈来降低共同行动的成本。第二个因素是在机构建制的基础上,协调内容需要从协调的目标、政策、技术到最后法律制度的顺序逐步完成,以及从已有制度的保持到未来更高目标的逐步协调。第三个因素是各国和地区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本身环境税政策的发展程度。本文最后落点于探讨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实践对我国的影响及启示。由于税收和环境问题涉及内容广泛而复杂,而且有一定的技术性,所以容易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温床。我国为维护自身利益,应当防备其他国家和地区利用环境税边境调整来进一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环境税作为能源税中的最重要税种,是多年来国际关注的焦点,我国已经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能源税体系,在建设高水平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政策的指导下,能源税的国际协调有可能成为未来讨论的热点议题。最后,本文在借鉴欧盟促成能源税协调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能源税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本文分析了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法。第二,本文深入探讨了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或投资者在进入享有贸易优惠的发展中国家之后,会“洗劫”本该属于发展中国家在“碳交易”贸易中的优惠。第三,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环境税已经逐渐成为一些国家保护环境的法律和经济手段。欧盟作为世界环境标准、环境政策的先行者和榜样,其走过的路对后来者有诸多启示。
周金凯[10](2019)在《产业视角下中美贸易失衡、结构性冲击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文中提出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双边关系之一,两国经贸关系更是双边关系的重中之重。中美贸易总额不断增长的同时,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也在不断扩大。中美贸易发展和失衡问题并存,但贸易失衡问题更为敏感突出。特朗普执政后,尤其对此问题高度关注,并试图通过单边主义政策加以解决。中美对于贸易失衡问题的共识与分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双方关系的未来走向。因此,深入研究中美贸易失衡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贸易逆差是一个宏观经济的总量概念,但贸易竞争更多体现在产业层面,恰恰正是产业竞争对一国产业发展和就业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在中美贸易失衡问题上,当前学术研究和政策讨论的关注点多集中在贸易逆差这个总量概念上,以两国间产业竞争为视角的研究略显不足,特别是对产业层面上中美之间的竞争关系究竟如何、这种竞争对美国经济的影响究竟如何、以及美国单纯以贸易逆差的表象作为其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依据,忽略产业竞争因素,是否是实现其政治意图的一种有意为之等等,这些事关两国切身利益的问题,缺乏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因此,从产业视角研究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影响,不仅扩展了贸易失衡的理论研究,为中美重新审视对外贸易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也为我国构建全方位开放的贸易格局战略提供政策制定、评估和改进依据。本文从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现状和原因入手进行分析。首先,本文参考美国产业就业率、选举政治、中美贸易逆差程度和美国贸易救济措施等因素选定代表性产业,包括纺织业、塑料和橡胶业、金属制造业、化工业、机械制造业、电器及电子设备制造业。接下来,文章对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分析表明,美国对华代表性产业的贸易逆差不断增长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其与中国全球代表性产业的贸易差额同步变化,二者的比重整体保持平稳,中美贸易逆差变化是相对的。究其原因,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主要是美方贸易统计数据高估、美国企业对华直接投资的贸易替代效应与贸易创造效应、中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深入分析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关系,本文分别利用贸易与就业、贸易与产出、贸易与工资的回归模型,通过贸易与利润关系的经验分析,研判中美贸易失衡是否对美国代表性产业构成结构性冲击。结果表明:中美贸易对美国代表性产业及其分类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就业、产出、工资和利润的影响具有产业差异性,以正向影响为主,并未对美国代表性产业构成结构性冲击。因此,一直以来,美国将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相挂钩对华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并非基于“产业严重受损”的事实。为了佐证实证分析结果,本文结合“232调查”的主要产品——钢铁和高新技术产品——苹果手机两个典型产业案例,详细剖析了中美高新技术产业贸易失衡的本质和中美钢铁贸易是否对美国钢铁产业构成竞争与冲击,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本文通过中美与日美对比分析,以历史事实阐释美国将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相挂钩是客观事实,还是有意为之。20世纪80年代,日美贸易摩擦全面升级时,美国以日美贸易失衡冲击其产业为由对日本进行贸易制裁,要求减少双方贸易差额。当前中国与日本面临的情形看似一样,但二者却有本质不同,包括:贸易摩擦全面升级时中美与日美的产业发展阶段不同,日美产业结构以竞争为主,中美产业结构以互补为主;中国对美国出口企业涉及美国在华投资公司,日本对美出口企业主要是日本本土企业;日美同属于资本主义国家,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受意识形态的影响,美国有意加强对华出口管制。结果表明:日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主导产业构成实质性冲击,这与中美贸易失衡有着本质不同。因此,美国大肆宣扬中美贸易失衡对其构成“产业冲击”即存在夸大其词,又有意识形态的偏见。不论美国将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相挂钩是夸大其词,还是有意为之,其目的都是为制定和实施对华贸易政策服务。在中美贸易失衡、产业冲击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方面,美国产业界不仅鼓吹中美贸易失衡威胁国家产业安全,而且直接游说政府和国会,影响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因此,本文以美国产业界(企业和产业利益集团)的态度为联结,基于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影响,分析了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本文通过对美国产业界的态度分析得出:一方面,在美国企业界中,传统“夕阳产业”企业,如钢铁业和纺织业,受经济全球化负面影响较重,是“中国产业冲击”言论的主要制造者。受益于经济全球化的美国跨国公司则很少关注中美贸易失衡问题;另一方面,在产业利益集团中,主要关注中美贸易失衡和“产业冲击”的是传统制造业的代表,如美国劳联-产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美国全国制造商协会、美国全国纺织产业委员会等。受益于贸易自由化的利益集团,如美国商会、美国商业圆桌会议等则很少提及中美贸易失衡和“产业冲击”。基于美国产业界的态度,本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进行了归纳总结,得出结论:中国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经历了以“交往”为主向以“遏制”为主的转变。其中,小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主要奉行以“交往”为主的对华贸易政策,中美经贸关系得到迅速发展;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倾向奉行以“遏制”为主的对华贸易政策,中美经贸关系面临新的考验。这一转变与美国产业利益集团的态度变化密切相关,即长期以来,美国很难通过“贸易交往政策”全面迅速打开中国市场,将中国发展置于“美国规则”约束下。美国需要采取更为强硬的手段改变现有局面,以求在中美战略竞争中进一步遏制中国发展,维护美国的全球霸主地位。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话题正好成为美国实现其对华战略目标的托辞。综合本文分析,在中美贸易失衡的背景下,美国以“产业冲击”为由,对华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贸易政策,并非真的构筑在产业严重受损的事实基础上。美国有意将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相挂钩,一方面为迎合利益集团的诉求,以服务于国内选举政治;另一方面旨在借机大肆炒作该问题,将中美贸易问题政治化,最大限度遏制中国发展,维护美国的全球霸主地位。最后,本文针对研究结论,提出加快中国产业升级、多措并举应对中美贸易失衡和防止中美金融战等建议。
二、日美两国税收协调制度的建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日美两国税收协调制度的建立(论文提纲范文)
(1)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基本概念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模型的研究 |
1.2.3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的研究 |
1.2.4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方法的研究 |
1.2.5 关于农业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6 关于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研究 |
1.2.7 研究述评 |
1.3 文章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文章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 |
2.1.1 产业的内涵 |
2.1.2 农业的内涵 |
2.1.3 国际竞争力的内涵 |
2.1.4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内涵 |
2.2 理论基础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要素禀赋理论 |
2.2.3 竞争优势理论 |
2.3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分析框架 |
2.3.1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指标 |
2.3.2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路径选择 |
2.3.3 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 |
2.3.4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分析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历史演进 |
3.1 农业机械化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1860-1945 年) |
3.1.1 土地制度改革促进美国农业经济大发展 |
3.1.2 农业半机械化与农业基本机械化的实现 |
3.1.3 以简单机械化维持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2 农业现代化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1945-2000 年) |
3.2.1 家庭农场成为美国农业社会经济结构主体 |
3.2.2 农业机械化全面进步与农业科学化的实现 |
3.2.3 以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3 新时代经济时期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2000 年以后) |
3.3.1 新世纪以来美国农业经济实现空前增长 |
3.3.2 农业贸易迅速扩张且持续保持贸易顺差 |
3.3.3 以外部市场需求支撑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测定与评价 |
4.1 基于显示性指标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实证分析 |
4.1.1 显示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2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具体测定 |
4.2 基于解释性指标的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实证分析 |
4.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2 评价指标数据的处理 |
4.2.3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4 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
4.2.5 样本与数据来源 |
4.2.6 评价结果与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与差异化优势分析 |
5.1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成本优势分析 |
5.1.1 美国农业生产成本的总体变化 |
5.1.2 美国农业生产成本的构成分析 |
5.1.3 美国农业成本优势分析——以大豆和玉米为例 |
5.1.4 一个案例:美国与巴西大豆在中国市场的价格优势分析 |
5.2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差异化优势分析 |
5.2.1 以农业质量获取差异化优势 |
5.2.2 以农业安全保障获取差异化优势 |
5.2.3 以农业专业化营销获取差异化优势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基本影响因素分析 |
6.1 生产要素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1.1 丰富的天然资源为美国农业提供竞争基础 |
6.1.2 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提高美国农业生产效率 |
6.1.3 技术创新是美国农业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
6.2 需求条件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2.1 国内需求助推美国农业竞争优势快速形成 |
6.2.2 国际需求驱动美国农业竞争优势明显增强 |
6.2.3 新兴市场促使美国农业竞争优势得以维持 |
6.3 相关与支持性产业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3.1 种子培育体系为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奠定基础 |
6.3.2 农产品加工业使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得到强化 |
6.3.3 冷链物流业促进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迅速扩张 |
6.4 农业经营主体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4.1 家庭农场在美国农业经营方式中占据主导地位 |
6.4.2 独资经营是美国农场类型中最常见的组织形式 |
6.4.3 专业化农场经营创造和保持美国农业竞争优势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辅助影响因素分析 |
7.1 政府因素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7.1.1 美国农业价格支持政策 |
7.1.2 美国农业资源支持政策 |
7.1.3 美国农业出口市场计划 |
7.1.4 美国农业信贷和税收政策 |
7.1.5 美国农业保险补贴机制 |
7.2 历史机遇对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7.2.1 西进运动给美国农业发展带来重要契机 |
7.2.2 第二次世界大战促进美国农业发展提速 |
7.2.3 科技革命加快了美国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
7.2.4 世界人口暴增使美国农业继续蓬勃发展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教训及对中国的启示 |
8.1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经验 |
8.1.1 一定的农业经营规模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前提条件 |
8.1.2 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内在动力 |
8.1.3 强势的相关支持产业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支撑 |
8.1.4 有效的联邦政府行为是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
8.2 美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教训 |
8.2.1 长期产能过剩易使美国爆发农业经济危机 |
8.2.2 农业企业垄断使中小型农场经营压力增大 |
8.2.3 农业发展过程中造成的资源与环境的破坏 |
8.3 中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困境 |
8.3.1 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体系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 |
8.3.2 农产品国内库存高企与国际市场进口大量增加 |
8.3.3 农业育种和加工及冷链等社会化服务发展落后 |
8.3.4 农业经营规模太小且农业劳动者素质普遍偏低 |
8.4 对提升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启示 |
8.4.1 持续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
8.4.2 加快推进农业相关支持产业发展 |
8.4.3 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8.4.4 增强农业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建设 |
8.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功能视角下的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基本理论 |
2.1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基本界定 |
2.1.1 技术 |
2.1.2 涉外技术转让 |
2.1.3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 |
2.2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理论根据 |
2.2.1 技术差距理论 |
2.2.2 技术转让选择理论 |
2.2.3 技术转让制度南北差异理论 |
2.3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功能 |
2.3.1 确保涉外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 |
2.3.2 提升本国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 |
第3章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现状 |
3.1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法律渊源及主要内容 |
3.1.1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国内法渊源及主要内容 |
3.1.2 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国际法渊源及主要内容 |
3.2 中国现行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内在理念 |
3.2.1 “以市场换技术”提升本国技术水平以实现更高层次发展 |
3.2.2 保护本国弱势企业 |
3.2.3 平衡国际促进技术转让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力量 |
第4章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功能实效的检视 |
4.1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功能实效的回顾 |
4.2 “确保涉外技术转让活动顺利进行”的功能受阻 |
4.2.1 发达国家对我国现行制度的质疑 |
4.2.2 对发达国家质疑的分析 |
4.2.3 发达国家质疑对我国的警示 |
4.3 “提升本国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的功能受限 |
4.3.1 “建设创新型国家”对我国制度提出新的要求 |
4.3.2 现行制度设计与新要求的匹配度不佳 |
4.4 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功能实效不佳的成因 |
4.4.1 理念未能及时更新 |
4.4.2 因部分规范未及时修改而授人以柄 |
4.4.3 因法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导致缺位与冲突并存 |
第5章 中国完善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建议 |
5.1 确立“以引进促竞争”的内在理念 |
5.2 实现国内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的体系化 |
5.2.1 调整法律规范以避免缺位与冲突 |
5.2.2 及时修正可能的争议规范 |
5.3 区别贸易与投资的不同属性进行国内立法 |
5.4 完善双边(区域)条约中的技术转让规则 |
5.5 构建公平合理的技术转让多边规则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战略地位 |
一、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战略价值 |
(一)“后备型”战略储备:开拓海外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二)“跳板型”战略支点:由“经济大国”转向“国际国家” |
(三)“制衡型”战略定位:平衡域内新兴国家的发展和崛起 |
二、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经济地位 |
(一)“赔偿—援助—开发合作”构筑的庞大基础 |
(二)增长迅速和颇高依存度的互补性贸易关系 |
(三)扩大经济战略纵深,推进东南亚方向投资 |
三、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安全地位 |
(一)东南亚在日本航路与资源安全中的重要地位 |
(二)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基础利益与安全中的价值 |
第二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框架与手段 |
一、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构想 |
(一)政治安全层面 |
(二)经济贸易层面 |
(三)社会文化层面 |
二、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资源 |
(一)政治资源 |
(二)经济资源 |
(三)软实力资源 |
三、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目标 |
(一)政治目标 |
(二)经济目标 |
(三)安全目标 |
四、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手段 |
(一)政治手段 |
(二)经济手段 |
(三)公共外交手段 |
第三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面临的挑战 |
一、内部问题层面 |
(一)日本国内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 |
(二)日本在海外安保维护上的限制 |
二、地区格局层面 |
(一)域内新兴力量崛起的冲击波 |
(二)域外新兴经济体的赶超压力 |
(三)地缘安全因素新变化的影响 |
三、日企主体层面 |
(一)日企在东南亚地区的撤资率 |
(二)日企对东南亚国家风险评价 |
(三)日企对东南亚经营风险评价 |
第四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实施的方针与重点 |
一、经济为中心:构筑相互依存的自由贸易网络 |
(一)积极构建并参与双边和区域性经济合作机制 |
(二)通过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环境改善 |
(三)加强域内合作保障日本资源安全与海路畅通 |
二、安全为扩展:确保日本在东南亚地区利益安全 |
(一)增进与东南亚国家间双边安全交流和合作 |
(二)加强国家间多边安全保障合作与对话机制 |
(三)法律与安全支持相结合维护海外基础利益 |
三、民意为基础:以“交流互动”促进国家间理解 |
(一)强化日本战略性海外公共外交活动 |
(二)深化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间文化交流 |
(三)扩大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间人员往来 |
四、日美同盟为基轴:步调一致借力维护日本海外利益 |
(一)日美同盟的新发展与彼此间共同利益诉求 |
(二)日美共同经济活动助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 |
(三)借力日美同盟升级,强化本地区安全合作 |
第五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效果评价与启示 |
一、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变化的特点 |
(一)从追随到引领:推动构筑日本主导下的地区秩序 |
(二)从低调到主动:推动多边合作打造自由贸易旗手 |
(三)从经济到安全:推动由经济性转向政治性安全性 |
二、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的效果评价 |
(一)搭建制度性平台,形成规则性优势 |
(二)ODA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成效显着 |
(三)民意基础增进日本海外利益维护 |
三、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的经验启示 |
(一)弱化东盟一体性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的影响力 |
(二)调控日美同盟强化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的制约 |
四、新时期中国增进和维护海外利益的一些思考 |
(一)放射性:促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收获外溢效果 |
(二)标准性:确保“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高质量方向 |
(三)流畅性:加强合作保障“一带一路”海洋战略通道安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博士攻读期间科研成果概况 |
致谢 |
(4)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关税与贸易保护主义的研究 |
1.2.2 关于中美贸易摩擦的研究 |
1.2.3 关于中美贸易摩擦对中美农产品贸易影响的研究 |
1.2.4 中美农产品贸易结构和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5 文献综述述评 |
1.3 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数据来源 |
2.1 概念界定 |
2.1.1 贸易摩擦 |
2.1.2 农产品 |
2.2 理论基础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关税与贸易保护主义理论 |
2.2.3 可计算的一般均衡理论 |
2.3 数据来源 |
第三章 中美农产品双边贸易发展特征分析 |
3.1 中美经贸关系发展与贸易摩擦 |
3.1.1 中美贸易关系发展历程 |
3.1.2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 |
3.2 中美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特点 |
3.2.1 中美农产品贸易规模 |
3.2.2 中美农产品贸易结构 |
3.3 中美农产品贸易竞争力分析 |
3.3.1 中美两国农产品总体贸易优势 |
3.3.2 中国农产品贸易优势分析 |
3.3.3 美国农产品贸易优势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影响的GTAP模拟分析 |
4.1 中美贸易摩擦征税清单特征 |
4.1.1 美国公布清单特点及范围 |
4.1.2 中国公布清单特点及范围 |
4.2 GTAP模拟情景设定 |
4.2.1 地区分类 |
4.2.2 部门分类 |
4.2.3 模拟方案设计 |
4.2.4 征税政策确定 |
4.3 模拟结果与分析 |
4.3.1 整体社会福利的影响 |
4.3.2 中美农产品贸易规模的影响 |
4.3.3 中美国内农产品产量的影响 |
4.3.4 中国农产品需求的影响 |
4.3.5 中国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的影响 |
5.1 市场结构变化 |
5.2 产品结构变化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5)“一带一路”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税收的法律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一、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税收协调的法律问题 |
(一)“福建旗滨集团公司案”等引发的法律思考 |
(二)我国税收协定利息免税条款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税收法律协调的发展 |
(一)扩大利息免税条款的适用范围 |
(二)放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
三、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税收法律协调的域外考察 |
1.美国 |
2.欧盟 |
四、“一带一路”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税收法律协调的转型 |
(一)税收协调理论的转型 |
(二)税收协定利息免税条款的修正 |
(三)税收协调机制的构建 |
五、结语 |
(6)日美贸易战中日本的应对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思路 |
(四) 研究目标 |
(五) 贸易战及其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美国发起对日本贸易战的概况 |
(一) 美国发起对日本贸易战的战略考量 |
1. 扭转对日贸易的严重失衡局面 |
2. 提升对日的相对竞争力以护其经济霸主之位 |
3. 政治考量 |
(二) 美国发起对日本贸易战的具体实施 |
1. 贸易领域的战略路径 |
2. 金融领域的战略路径 |
二 日本应对美国贸易战的概况 |
(一) 日本应对美国贸易战的战略考量 |
1. 政治考量 |
2. 经济考量 |
(二)日本应对美国贸易战的主要措施 |
1. 贸易领域的战略应对 |
2. 金融领域的战略应对 |
三 日本应对美国贸易战的检讨 |
(一) 日本应对措施的后续影响 |
1. 催生“泡沫经济”,为日后的经济萧条埋下隐患 |
2. TPP问题引发的“历史重现” |
(二) 日本应对措施的政治得失 |
1. 避免招致更多的政治风险 |
2. 美日同盟关系遭受冲击 |
(三) 日本应对措施的经济得失 |
1. 推动日本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 |
2. 提升日本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
3. 进口增加,出口竞争力下降 |
4. 国内产业“空心化”,失业人口增加 |
5. 引发经济更为剧烈的震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7)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第五节 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内研究现状 |
一、国内文化服务贸易概念辨析 |
二、国内文化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
三、国内文化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
四、国内文化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研究 |
五、国内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分析 |
第二节 国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文化服务贸易概念辨析 |
二、国外文化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
三、国外文化服务贸易研究内容 |
四、国外文化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研究 |
五、国外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分析 |
第三节 文献述评 |
一、国内外关于文化服务贸易概念的辨析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侧重领域的差异 |
三、国内外研究侧重领域差异形成原因分析 |
四、已有研究的不足与本文研究方向 |
第三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析 |
第一节 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内涵 |
一、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定义 |
二、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三、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传导机理 |
第二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一、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定义 |
二、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依据 |
三、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效用分析 |
一、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传导分析 |
二、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效益分析 |
第四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国际规则 |
一、文化服务贸易有关的国际规则概述 |
二、与文化贸易有关的WTO争端 |
三、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国际规则的互动关系 |
第四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影视领域 |
一、美国的影视政策 |
二、法国影视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三、韩国的影视政策 |
四、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动漫领域 |
一、美国政策的主要内容 |
二、日本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三节 艺术品授权领域 |
一、法国政策的主要内容 |
二、英国的主要政策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五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专题研究 |
第一节 数字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专题 |
一、数字文化服务贸易的概念、内涵与特征 |
二、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
三、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壁垒 |
四、数字文化服务贸易规则之争 |
五、各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政策 |
六、中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的策略选择 |
第二节 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政策专题 |
一、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标准 |
二、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框架与实践 |
三、中美文化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差异分析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组织机构 |
一、各国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组织机构 |
二、中国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障碍及借鉴 |
第六章 文化服务贸易相关的特有现象分析 |
第一节 “文化自由”与“文化例外”共存 |
一、文化例外是保护本国文化的盾牌 |
二、“文化自由”有利于推广本国文化产品与服务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文化折扣”与“文化增值” |
一、文化折扣及成因 |
二、文化增值及成因 |
三、中国文化服务贸易从“文化折扣”转变为“文化增值”的策略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国际规则中的文化特性考量 |
一、WTO现有文化服务贸易规则 |
二、WTO文化贸易规则与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博弈和协调 |
三、对文化服务贸易规则发展趋势的分析与展望 |
四、中国应对文化服务贸易规则新发展趋势的对策建议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一、我国在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方面存在的差距 |
二、国外先进政策实践带来的启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促进文化服务贸易由“文化折扣”转向“文化增值”的策略选择 |
二、积极参与文化服务贸易相关规则制定 |
第三节 下一步研究计划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
(8)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竞争依存关系测定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汽车产品范围界定和竞争依存关系测定 |
2.1 汽车产品范围界定 |
2.2 竞争依存关系的测定方法 |
第3章 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直接投资和贸易特征 |
3.1 韩国汽车企业对中国直接投资和生产基地布局 |
3.2 中韩两国汽车产品的世界贸易和双边贸易特征 |
第4章 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竞争依存关系分析 |
4.1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显示的竞争依存关系 |
4.2 专业化指数和一致性指数显示的竞争依存关系 |
4.3 产业内贸易指数显示的竞争依存关系 |
4.4 小结 |
第5章 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竞争依存关系影响因素分析 |
5.1 竞争依存关系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5.2 竞争依存关系影响因素回归分析 |
第6章 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2 研究意义与创新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
第2章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 |
2.1 环境税的基础理论 |
2.1.1 环境税的概念与特征 |
2.1.2 外部性理论 |
2.1.3 集体行动理论 |
2.1.4 双重红利理论 |
2.2 环境法律制度与贸易法律制度的关系 |
2.2.1 区域贸易协议中的环境问题 |
2.2.2 区域贸易协议中的主要环境条款 |
2.2.3 区域贸易协议环境条款的谈判 |
2.2.4 环境税制度与自由贸易体系的一致与冲突 |
2.2.5 环境税法律制度与全球自由贸易规则之间的边界 |
2.3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界定及其作用 |
2.3.1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界定 |
2.3.2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作用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狭义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实践:以WTO环境税协调法律机制为例 |
3.1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机制的产生背景与历史 |
3.1.1 边境税调整机制的概念与特征 |
3.1.2 环境税边境调整的历史 |
3.1.3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下环境税边境调整机制的演进 |
3.1.4 环境税边境调整机制的形成 |
3.2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机制的分析 |
3.2.1 基于征收基准的边境税分类 |
3.2.2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 |
3.2.3 可以进行环境税边境调整的间接税 |
3.2.4 环境税边境调整和国民待遇 |
3.2.5 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 |
3.2.6 第二十条例外 |
3.3 WTO环境税调整法律制度的启示 |
第4章 广义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实践:以欧盟环境税协调法律制度为例 |
4.1 欧盟环境税法律制度发展历程 |
4.1.1 欧盟共同环境政策的开端 |
4.1.2 欧盟内部市场和1992年矿物染料指令 |
4.1.3 环境政策中的经济手段 |
4.1.4 陷入低谷与1997芒迪提案 |
4.1.5 能源税指令在欧盟东扩前最终通过 |
4.1.6 欧盟环境法律制度演进的总结 |
4.1.7 欧盟环境税法律制度形成历史的启示 |
4.2 欧盟能源税指令作为环境税跨国协调法律制度的实践与影响 |
4.2.1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和欧盟能源税指令作为环境税协调制度的对比 |
4.2.2 能源税指令的主要内容 |
4.2.3 欧盟能源税法令后期修改 |
4.2.4 能源税和排放权交易共同构成环境政策的基石 |
4.2.5 环境税边境调整中能源税性质的分析 |
4.2.6 欧盟能源税在WTO贸易规则下的分析 |
4.2.7 能源税指令对欧盟的影响 |
4.2.8 欧洲能源税协调法律制度建立的借鉴意义 |
4.3 欧盟环境税协调法律制度的作用 |
4.3.1 加强欧盟内部市场 |
4.3.2 促进能源市场的统一 |
4.3.3 加强欧盟能源安全 |
4.3.4 促进欧盟环境政策的实现 |
4.3.5 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
4.3.6 对欧盟能源税最低标准指令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及解决路径 |
5.1 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环境税国际协调障碍及解决路径 |
5.1.1 环境税法律制度协调中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
5.1.2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中的南北冲突 |
5.1.3 发展中国家在环境税边境调整中的优惠及滥用防止 |
5.1.4 解决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协调障碍的路径 |
5.2 协调主体不完善和协调制度约束力不足导致的环境税国际协调障碍及解决路径 |
5.2.1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需要完善的机构建制作为保障 |
5.2.2 全球环境治理的发展历史及其模式 |
5.2.3 国际环境治理中的政策一体化趋势 |
5.2.4 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升温 |
5.2.5 环境政策一体化和自贸区发展是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建设的新契机 |
5.3 环境税收体系的国别差异和环境税收征管技术难题导致的环境税国际协调障碍及解决路径 |
5.3.1 环境税收体系的国别差异构成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 |
5.3.2 环境税收征管技术难题构成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 |
5.3.3 解决税收体系差异和环境税收征管技术难题等障碍的方法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环境税的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 |
6.1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 |
6.1.1 中国可能面对的环境税边境调整挑战 |
6.1.2 中国对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规则的利用 |
6.1.3 中国对于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制度协调的应对之策 |
6.2 欧盟能源税指令对中国能源政策的影响及应对 |
6.2.1 国际压力与中国的能源技术升级 |
6.2.2 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与中国能源政策的形成 |
6.2.3 中国能源政策的机构设置 |
6.2.4 中国能源政策的政策选择模式 |
6.2.5 中国的能源税体系现状 |
6.2.6 中国能源税相关的制度建设 |
6.3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并优化环境税收征管技术 |
6.3.1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 |
6.3.2 优化环境税收征管技术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成果 |
(10)产业视角下中美贸易失衡、结构性冲击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中美贸易失衡成因的研究 |
1.3.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依据 |
1.3.3 贸易失衡、产业冲击与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研究 |
1.3.4 现有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技术路线图 |
1.5 研究方法、数据资料的取得及论文可行性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资料的取得及论文可行性 |
1.6 拟创新点 |
第2章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2.1 中美代表性产业的选取 |
2.1.1 中美贸易失衡主要来自制造业 |
2.1.2 中美代表性产业的选取依据 |
2.2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现状 |
2.2.1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差额整体呈上升态势 |
2.2.2 中美产业贸易差额占中国全球同类贸易差额的比重保持平稳 |
2.3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原因分析 |
2.3.1 美方统计口径对中美贸易失衡程度存在严重高估 |
2.3.2 美国对华直接投资加剧了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 |
2.3.3 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逐步上升,美国逐步下降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结构性冲击的分析 |
3.1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产出的影响 |
3.1.1 美国代表性产业产出的现状 |
3.1.2 贸易与产出模型 |
3.1.3 实证分析 |
3.2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利润的影响 |
3.2.1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变化分析 |
3.2.2 美国代表性产业利润的变化分析 |
3.2.3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与产出利润的关系 |
3.3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就业的影响 |
3.3.1 美国代表性产业就业的现状 |
3.3.2 贸易与就业模型 |
3.3.3 实证分析 |
3.4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工资的影响 |
3.4.1 美国代表性产业工资的现状 |
3.4.2 贸易与工资模型 |
3.4.3 实证分析 |
3.5 中美贸易中的典型产业案例分析 |
3.5.1 中美钢铁贸易与产业竞争 |
3.5.2 iPhone手机全球价值链与中美贸易失衡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产业冲击视角下中美贸易失衡与日美贸易失衡的对比分析 |
4.1 日美贸易摩擦的简要回顾 |
4.2 日美汽车产业贸易失衡与产业竞争 |
4.2.1 日美汽车贸易差额是双方贸易失衡的主要来源 |
4.2.2 日美汽车产业贸易以直接竞争为主 |
4.2.3 日美汽车产业竞争与“自愿出口限制” |
4.3 日美半导体产业贸易失衡与产业竞争 |
4.3.1 日美半导体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激烈 |
4.3.2 日美半导体协定与美国竞争力的恢复 |
4.4 中美贸易失衡的本质异于日美贸易失衡 |
4.4.1 贸易摩擦全面升级时中日所处的产业发展阶段不同 |
4.4.2 中日对美国直接投资的开放程度不同 |
4.4.3 贸易失衡对美国产业就业的影响程度不同 |
4.4.4 美国对于中日产品的需求程度不同 |
4.4.5 美国对中日的出口管制程度不同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贸易失衡和产业冲击影响下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演变 |
5.1 美国产业界对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态度 |
5.1.1 美国企业界对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态度 |
5.1.2 产业利益集团对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态度 |
5.2 美国产业界态度影响下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演变 |
5.2.1 美国产业界影响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主要路径 |
5.2.2 小布什政府时期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 |
5.2.3 奥巴马政府时期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 |
5.2.4 特朗普政府时期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1.1 中美贸易失衡是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 |
6.1.2 美国宣扬的“产业冲击”并非基于产业严重受损的事实 |
6.1.3 日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本质异于中美 |
6.1.4 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是美国对华贸易政治的托辞 |
6.2 政策建议 |
6.2.1 做好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
6.2.2 积极应对美国以贸易失衡和“产业冲击”为由制造的摩擦 |
6.2.3 做好应对美国金融战的准备 |
6.3 研究局限与进一步工作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日美两国税收协调制度的建立(论文参考文献)
- [1]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研究[D]. 孙彤彤. 吉林大学, 2021(01)
- [2]功能视角下的中国涉外技术转让制度研究[D]. 丛圣元.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
- [3]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D]. 常婷婷. 吉林大学, 2020(08)
- [4]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D]. 苏静萱.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0(12)
- [5]“一带一路”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税收的法律协调[J]. 崔晓静. 法商研究, 2020(03)
- [6]日美贸易战中日本的应对措施研究[D]. 陈晓晓.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7]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D]. 孙铭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8]中韩两国汽车产业竞争依存关系测定及分析[D]. KIM SEUNGTAE. 青岛大学, 2019(02)
- [9]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研究[D]. 邢文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10]产业视角下中美贸易失衡、结构性冲击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D]. 周金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标签:技术转移论文; 国际竞争力论文; 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论文; 农业发展论文; 环境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