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改革构思(论文文献综述)
庄彧[1](2021)在《我国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文中提出虽然我国的个税历史已有41年,但个税对于收入的调节并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我国虽然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随着GDP的增长不断增加,但是居民将的收入分配并不公平,我国近三年的基尼系数均值为0.47左右,远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这充分表明了我国贫富差距不断增加的事实。而在2019年,我国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主要在个税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税率级距方面发力。但个税的纳税单位依旧是以个人为单位,且在税率级距、专项附加扣除项的细化、个税的实施细则等方面依旧存在优化空间。本文将两种不同课税单位的个税进行比较,阐述并论证了家庭课税制的优势。明确了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从个人课税制转变为家庭课税制。本文将采用文献资料法、定量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对家庭课税制改革问题进行分析。在案例中将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比较不同课税单位对纳税公平性的影响。而在政策建议部分,将结合2019年个税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探讨可能的个税优化路径与方法。在现实层面,增加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政策的可行性。本文还进一步阐述了我国现行税制与家庭课税制的衔接问题,提出了如何以最小的制度成本完成个税课税单位改革的政策建议。同时也阐述了我国实行家庭课税制可能面临的潜在挑战与风险,例如打破婚姻中性、“婚姻惩罚”和“婚姻奖励”等。总之,在我国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改革势在必行,我国可借鉴诸如英法美等曾经或正在实施家庭课税制的发达国家的改革经验,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个税改革路径。
余斌[2](2021)在《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快速增长,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深化,历年来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一直维持在国际警戒水平线以上,且有不断扩大化趋势。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直接对居民征收的税种,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2019年新个税改革与往期大不相同,不仅调高起征点的额度,还结合居民家庭考虑,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使个税扣除更加“人性化”。此次改革,将以往分类征收模式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模式,不仅使得个税征收更加公平化,还增加年度汇算清缴功能,多缴多退,少缴立补,让税负更合理。本文以个人所得税分配效应为主线,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收集整理F市、江西省、北京市、全国数据,采用Python编程,计算改革前后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效应的基尼系数指标、MT指数指标和平均税率指标,通过分析这几个指标来测算个人所得税在改革过程中调节收入分配的具体效应。从测算的这几个指标来看,新税制下个人所得税实行会弱化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同时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类型、不同收入群体其收入分配效应也不一样,城市越发达、收入越高、缴税比重越重,调节能力越强。接着整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效应相关理论文献,结合笔者工作实际分析个人调节收入分配效应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思路。本文构思及主要逻辑结构分为:第一章导论,导论章节主要叙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总结相关理论观点,概括文章框架和思路;第二章相关理论,主要从个税基本概述和收入分配相关理论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并介绍基尼系数、MT指数、平均税率原理及计算公式;第三章实证研究,本部分主要以F市、江西省、北京市数据为测算实例,利用基尼系数、MT指数、平均税率等指标来分析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类型、不同收入群体之间个税分配效应差异,并得出相应;第四章,整理归纳相关理论文献资料,并结合笔者工作实际,分国家层面、企业层面、个人层面分析个税调节收入分配效应弱的原因;第五章,根据前文提出的问题,结合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依据并结合文献资料、笔者工作经验,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个税调节收入分配效应的对策。
冯夕娜[3](2020)在《云南省A市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问题研究》文中提出2018年8月,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最新修订,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及一系列改革政策。本次税法修订为推动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国家治理和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本文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作为大背景,从税务部门的视角出发,以改革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为研究对象,运用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结合云南省A市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情况,查找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引发问题的原因。经过研究分析得出,在改革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税务部门对政策象征式执行、附加式执行以及纳税人对政策执行不精准、不全面等问题使得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最后,针对执行中的问题,从政策本身、执行主体、政策对象、政策执行环境等方面入手,通过借鉴国际和国内的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要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提高税务部门政策执行水平、增强纳税人参与政策执行的意识与能力、构建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等具体对策,希望对促进改革政策的执行有所裨益。
王碧泓[4](2019)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制度研究》文中指出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草案正式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于8月27日提交第二次审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在计征方式、费用扣除、征收规则等方面均作出了重大调整,正式确认我国将实施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增加继续教育、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在经过多次修订后迎来崭新的制度,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前所未有的突破。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直接税种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税种,主要依靠费用扣除制度与税率的设计来实现收入分配功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具有税收伦理和法律上的正当性,是税法实现税收公平的重要制度。过去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率不高也是由于分类所得税制的弊端所导致。现阶段我国已经确立了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征收范围,并且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条件和标准进行了细化。《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对我国费用扣除制度作出了新的制度设计,明确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范围,也对配套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具体的操作程序作出了规定。本文主要由七部分组成,分析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下的费用扣除制度。第一个部分为引言部分,主要对选题来源、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创新点进行论述。第二部分从费用扣除的理论基础出发,分析费用扣除制度的正当性理论。第三部分结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下费用扣除制度的主要内容,对专项附加六项扣除项目的扣除范围、标准、扣除条件等作出梳理。第四部分对我国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制度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主要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和范围存在的问题出发。第五部分在存在问题基础上在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制度的实体内容完善提出建议。第六部分是从税收征管制度的角度提出完善建议。最后一个部分为结语,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制度作出总结,并对未来的完善作出展望。
桑润华[5](2018)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改革研究 ——基于征管效率的视角》文中认为在2016年“营改增”全面落地之后,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落在了直接税的改革上,直接税的改革中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呼声最高、最紧迫。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势在必行,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点,因此本文的主题是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本文以个人所得税征管效率为切入点,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发掘现行税制模式下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个税税制改革和征管设计的方案。文章运用了多种研究方法,通过国内外文献的学习形成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税制类型与比较、征管效率的内涵与衡量标准;通过利用收入模型并进行积分计算后对我国部分省的税收流失率进行了测算;通过调研的方式对目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研究,本文形成了以下几点重要成果:(1)本文运用税收流失情况来衡量征管效率。本文选取全国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省份测算税收流失率,经测算,2015年江苏省、河北省、海南省、山西省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率分别为57.47%、68.89%、25.96%和38.79%,得出我国现行的分类税制下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情况严重的结论。(2)对当前税制下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原因分析,从税制角度来看,对财产性收入和附加福利课税的缺位、税目界限模糊、税率设计缺陷;从征税机关的角度来说,存在征管信息化程度低,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征管税收信息不能共享的缺陷;此外,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差也是重要的原因。(3)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经验。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指数化费用扣除、可替代最低税制度;日本的税务代理制度、蓝色申报制度;澳大利亚的税务号码制度、信息化申报制度。这些国家实践经验的可以为我国的改革提供思路。(4)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规划,对课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提出了设计思路。文章提出将现有的五大劳动性质的项目设置为综合征收的项目,进行综合征收,其他项目继续按照分类征收,并提出了对于劳动所得的实行3%-40%五级超额税率的设想。(5)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规划的征管进行了设计,设计了呈三位一体框架式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体系,提出要建立自然人税务登记制度、完善纳税人自行申报方式、建立应纳税额评估与税款追征制度,并且在“金税三期”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的水平。
张天姣[6](2018)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分类所得税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以及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等方面确实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影响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外部环境也悄然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已经无法满足中国现阶段的实际需求,改革当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呼声愈来愈高,可以说已经进入到一个全面性、整体性的变革阶段,其中税制模式的转变是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前提,也是重中之重,更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从目前情况看,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暴露出诸多弊端,比如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设计不合理、税收征管手段落后等,导致其在实现社会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存在严重缺失。尽管中国政府做了很多尝试和努力,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至2018年3月召开的两会,都明确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转变列为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术界也对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在理论转化为实践方面至今未有实质性进展,其核心问题在于对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虽方向明确,但存在概念解释模糊且缺乏实际操作层面的指导等缺陷。鉴于此,加快转变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更确切地说,是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以进一步优化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与征收管理制度就显得非常迫切。本文在系统学习国内外专家学者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实际,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与税制模式的关系入手,通过对个人所得税制基本模式的理论分析,总结了对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发展变化产生影响的因素,同时结合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目标以及税收征收管理现状,利用计量经济模型的分析方法,探索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由此得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即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是最适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现实选择。具体如下:第一章:导论。从研究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角度出发,强调了本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在此基础上,分别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理论、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以及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与设计三方面,总结归纳了国内外的已有研究成果,进而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及分析方法,并说明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与税制模式的关系。要研究个人所得税制模式,首要任务是明确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与税制模式的关系。基于这样的判断,本章首先分别从“所得来源”说与“净增值”说理论角度入手,对应税所得的课税范围予以界定。随后,在学说理论的基础上,将应税所得定义为分类课征法下的应税所得与综合课征法下的应税所得,并详细阐述了两种方法下应税所得的具体类型。在基本理论的铺垫下,由此探讨了应税所得的性质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既不能认为“所得来源”说的所得概念是分类所得税制的基础,也不能认为“净增值”说的所得概念是综合所得税制的基础,不过,从理论上和历史发展来看,这两对组合中的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也是不可否认的。第三章: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本章主要从理论层面探讨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类型。基于要素报酬的税收型式的崭新视角,作者认为应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类型划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与复合所得税制三种,并分别详细阐述了三种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点。通过对资料的搜集、摘译及整理,本章分别以欧洲、拉丁美洲、非洲、亚洲、大洋洲和北美洲作为划分区域,研究了世界各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现状及演变历史。第四章: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影响因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章着重探讨了影响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因素,其中,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目标、税收征收管理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随后,分别从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目标、税收征收管理三大因素入手,详细分析了影响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从经济发展水平看,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要素报酬由单向流动演变为多向流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由分类所得税制演变为综合所得税制;随着国际化水平的提高,资本流动性与劳动流动性差异增大,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由纯综合所得税制回调为准综合所得税制。从税收政策目标看,若以保持税收的政治效力或实现经济增长效应作为税收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若以实现收入分配效应作为税收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更确切地讲,是多级综合所得税制。从税收征收管理看,对于税收征管的各方面要求较为宽松时,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对于税收征管的各方面要求较为严格时,在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上更倾向于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现状及演变历史的考察,总结概括出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一般轨迹,即较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一般采用分类所得税制模式,较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一般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或复合所得税制模式。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国家开始向复合所得税制或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转变,而已演变为复合所得税制模式的部分国家又开始纷纷向综合所得税模式转变。基于对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和轨迹的认识,本文将以此作为判断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选择的标准与经验。第五章: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基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本章主要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目标和税收征收管理的角度,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首先,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分析,主要从工业化水平与国际化水平角度考察,认为中国应当选择实行准综合所得税制。其次,从中国税收政策目标的角度分析,主要从税收的政治效力目标与经济效应目标角度考察,实证分析了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影响作用。结果表明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有利于保持税收的政治效力目标,有利于维持稳定的经济增长(也即社会总产出水平),但在发挥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方面能力有限,相比于财政支出工具或财政支出政策来说,其调节能力与之相差甚远。由此认为,中国应当选择实行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再次,从中国税收征收管理的角度分析,主要从收入支付方、收入所得方、税务机关以及经济社会环境四大方面探讨了中国现行分类所得税制的征管现状与其模式的选择问题。由于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支付方核算水平参差不齐、所得方纳税意识淡薄、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不强以及经济社会环境不完善等缺陷,亟待需要税制模式的转变,而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又需要具备较高的经济社会条件,这些条件都是中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水平所无法完全满足的。由此认为,中国应当选择实行准综合所得税制。基于上述分析,结合中国的国情、地区等因素,作者认为中国目前应先行实行适合中国国情的二元所得税制模式,以弥补现行分类所得税制的不足,待今后再逐步将综合所得范围扩大,最终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模式(即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第六章:中国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设计。本章主要从税基和税率两方面探讨了准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的设计问题。首先,从税基角度考察,也即个人的应税所得。从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看,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主要包括:就业所得、经营所得、投资所得、再分配所得以及资本利得,并对各项应税所得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详细设计。中国在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下,应将绝大部分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只将少数个别所得纳入分类征税范围。即主要将纳税人的就业所得、经营所得、投资所得三大类所得相合并,采用相同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同时对于退休金(年金)、股息、红利、储蓄存款利息等个别所得实施单独征税。其次,从税率角度考察,为实现与税基的确定原则相对应,在税率的设计上,分别探讨了综合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与分类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两方面。对于综合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作者建议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于分类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作者建议依据纳入分类征收范围的所得类别不同,采用不同的税率设计办法,即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设计办法。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研究视角上创新。对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基本类型的划分,是基于要素报酬的税收型式,而非全部所得的税收型式。这一研究视角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追本溯源的研究意义。二是在研究思路上创新。从经济发展水平的工业化与国际化角度,分析了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基本类型演进的一般规律。这一研究思路突破了西尔文所认为的“一个国家选择哪种类型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没有必然联系”的论断。三是在研究视域上创新。在检验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作用时,将经济与财政支出因素一并纳入到计量分析模型中予以考虑,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在更宏观的分析框架下,探讨影响收入分配的经济和财政支出因素,突破了就税收论税收的思维壁垒。四是在搜集与分析数据上创新。通过查找《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税务年鉴》等文献,并利用官方的统计、财政和税务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指标数据的趋势分析及计算方法,推导出部分年份缺失的计量模型变量数据,以期得到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回归结果。
曲松[7](2018)在《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以青岛市L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虽然一直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收入结构趋于多样复杂,现行个人所得税计征体系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国情,存在综合公平弱化、效率偏低的问题。公平与效率,历来是研究所有税种之基础,是评判某一税种发挥作用与否的标准。研究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情况,发现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管上的缺陷,探索适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对个人所得税税制的设计和征收管理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已有文献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公平与效率视角,结合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原则的相关基础理论,以青岛市L区为案例分析对象,通过相关统计数据从税制公平、税负公平、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四方面探析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具体实现情况,以求了解个人所得税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之策。通过对青岛市L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状和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梳理出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制和征收管理中存在公平弱化和效率偏低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设计不够合理,扣除费用设计难以体现税收公平,税率结构偏离实际,监督和征管力度不大。立足于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适应当前经济生活水平的最优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出科学、可行的改革建议:改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重新规划费用扣除标准,规范和强化税基,严格税务稽查、加强征管力度等。研究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实现情况,发现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管上的缺陷,提出改革之策,减少税收流失,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职能,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益参考。
赵文静[8](2018)在《基于世代交叠模型的并立型混合所得税改革研究》文中指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能有效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缺乏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个人所得税总体结构失衡,而且分类征收模式难以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因此我国必须对税制模式进行改革。通过比较分析各税制模式的特点,权衡制度变迁的成本和收益,本文认为我国宜选择并立型的混合所得税制作为改革目标。我们建立了包含税收因素的异质性世代交叠模型,分析并立型混合所得税制下,劳动性所得税税率和资本性所得税税率对人力资本投资、财富分布不平等程度和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假设财富可以在代际间传递,初始财富禀赋会影响个体的人力资本投资行为,而人力资本投资行为一方面通过改变了异质性劳动力的相对数量,影响经济体的总产出;另一方面通过改变收入分布和财富传递,影响下一代的初始财富禀赋。通过比较静态分析,可以研究个人所得税的效应。在短期均衡中,税率通过改变群体间收入差距和群体相对人口数量影响财富分布,税率调整的政策效应较为复杂,理论分析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在长期均衡中,降低财产性所得税税率和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性所得税负担,以及提高高收入群体的劳动性所得税负担,都可以降低财富分布的不平等程度。为了进一步探究财产性所得税和劳动性所得税的作用机理,我们建立了广义差分模型进行实证模拟分析,计量结果表明,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性所得税负担,降低财产性所得税负担和高收入者劳动性所得税负担,均可以降低财富分布的不平等程度。而且,劳动性所得税对于阶层流动和各收入群体人数的影响更大,而财产性所得税对于群体财富平均水平和群体间收入差距的影响更大。最后,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史伟一[9](2017)在《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的思考》文中研究指明自2008年起,个人所得税在各税种中居第五位,是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呼声较高的税种之一。我国当前采用典型的分类课征的个人所得税制,这种征收方式因其计算简便、分类征收、便于扣缴的特点,更多的有利于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这种课征方式的诸多弊端愈发凸显,如税基范围过窄、税率及费用扣除设计的不合理等,从而造成其无法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从其在费用扣除上的缺陷看,它对所有纳税人实行片面统一的标准,而未从纳税人所要抚养和赡养的家庭人口、家庭基本消费支出等实际问题出发考虑费用扣除标准的设计。从当前设置的税率结构角度看,级距跨度前窄后宽导致收入增加快于税负增长,综合反映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的平均税率累进程度曲线的特点表明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弱。回顾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历次改革,调整措施均停留在不断上升工薪所得的免征额上,这一方面只是暂时减少工薪阶层的税痛,另一方面历次调整免征额均对调节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甚微。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既需要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又需要顾及我国特殊的国情,做好顶层制度的设计,减少潜在的改革阻力。本文探索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一种过渡路径,最终旨在为将其他属于劳务性质的收入如稿酬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中的劳动所得引入综合征收范围提供借鉴参考。具体思路是从个人收入中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两类所得切入,分析现行征收方式中存在的问题,论证二者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方法是利用最新的相关数据指标对其一体化后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运用中国城镇就业者年收入分布的拟合构想出二者一体化后的税率级次表。
史金霞[10](2017)在《论量能课税原则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文中研究说明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更是和人们生活紧密联系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从量能课税原则角度来看,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依然存在着过分强调个税的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对于像家庭经济负担等体现税收实质正义的合理要素考量的问题,纳税人的权利保护缺乏法律依据,无法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个税法律制度越发显露出滞后性,在体现量能课税原则内在要求时仍然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随着2017年两会的召开,个税改革问题也成为重点议题,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本文以量能课税原则为出发点,分析其与个人所得税法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具体措施,期待对我国个税法律制度的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指引。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简要介绍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等,从宏观上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有一个基本认识。第二部分是对量能课税原则的含义、定位、价值的法理解析。第三部分是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介绍,包括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现状及问题。第四部分比较分析了各国个人所得税在量能课税原则适用上的差异,分别对美国、日本和德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研究,从而获取可供借鉴的经验。第五部分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提出了在量能课税原则下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建议,建议从六个方面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完善。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改革构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改革构思(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2 我国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
2.1.2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 |
2.2 个税课税单位比较分析与模式选择 |
2.2.1 以结构划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 |
2.2.2 以纳税单位划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 |
2.3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税收公平论 |
2.3.1 税收公平原则的界定 |
2.3.2 税收公平原则的内容 |
3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
3.1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
3.1.1 我国个税的发展历史 |
3.1.2 我国个税规模变化 |
3.2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行模式 |
3.3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缺乏公平性的体现 |
4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势、条件和潜在风险 |
4.1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势分析 |
4.1.1 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
4.1.2 符合我国传统文化价值观 |
4.1.3 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
4.2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条件 |
4.2.1 宏观政策支持 |
4.2.2 微观配套措施为其提供了基础 |
4.2.3 社会及法律角度 |
4.3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潜在风险-打破婚姻中性原则 |
4.4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案例研究 |
5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若干设想 |
5.1 明确“家庭申报”的范围及核算单位 |
5.1.1 明确界定家庭的范围 |
5.1.2 以家庭为核算单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5.2 确定费用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 |
5.2.1 合理确定费用扣除项目和标准 |
5.2.2 实行个税指数化扣除标准 |
5.2.3 适当调整税率结构 |
5.3 健全个税家庭申报的法律制度体系 |
5.3.1 深入细化《个人所得税法》 |
5.3.2 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 |
5.3.3 完善财产登记制度 |
5.4 完善征管监控体系 |
5.4.1 进一步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 |
5.4.2 完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 |
5.4.3 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 |
5.5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
5.5.1 坚持并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
5.5.2 完善诚信纳税的激励与惩罚机制 |
5.5.3 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稽查力度 |
5.6 妥善处理与现行税制的衔接问题 |
5.6.1 大力宣传家庭课税制 |
5.6.2 提高税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
5.6.3 保持税收的婚姻中性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不足 |
2 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的相关理论 |
2.1 个人所得税概述及功能定位 |
2.1.1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概念 |
2.1.2 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 |
2.2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理论分析 |
2.2.1 收入分配相关理论 |
2.2.2 税收公平理论 |
2.2.3 最优所得税理论 |
2.3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1 征收模式对收入分配效应的影响 |
2.3.2 费用扣除对收入分配效应的影响 |
2.3.3 税率累进性对收入分配效应的影响 |
2.4 相关指标说明和计算公式 |
2.4.1 基尼系数 |
2.4.2 MT指数 |
2.4.3 累进性K指数 |
2.4.4 平均税率 |
3 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实证分析——以江西省为例 |
3.1 江西省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现状 |
3.1.1 江西省居民收入与全国居民收入收入对比 |
3.1.2 江西省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现状 |
3.2 江西省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的测算 |
3.2.1 个人所得税总体收入分配效应的测算——以江西省为例 |
3.2.2 不同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 |
3.2.3 不同收入类型的个税收入分配效应 |
3.2.4 不同地区的个税收入分配效应 |
4 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调节能力弱的原因分析 |
4.1 国家层面 |
4.1.1 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低 |
4.1.2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较繁琐 |
4.1.3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不灵活 |
4.1.4 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差异 |
4.1.5 个人所得税征管效率低 |
4.2 企业层面 |
4.2.1 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加强 |
4.2.2 申报数据真实性有待加强 |
4.3 个人层面 |
4.3.1 公民纳税意愿低 |
4.3.2 自行申报难度大 |
5 完善个人所得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效应的建议 |
5.1 国家层面 |
5.1.1 优化税率结构,调整边际税率 |
5.1.2 以分类综合税制为过渡,推动综合税制发展 |
5.1.3 引入物价指数,建立动态费用扣除调节机制 |
5.1.4 优化个税激励机制,提高税收遵从度 |
5.1.5 推广信息治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效率 |
5.1.6 紧抓新税制契机,探索以家庭为主体纳税制度 |
5.2 企业层面 |
5.2.1 加强与涉税专业代理机构合作,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
5.2.2 注重继续教育,完善企业财务人才培养机制 |
5.2.3 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
5.3 个人层面 |
5.3.1 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纳税遵从度 |
5.3.2 申报信息交叉核对,提高申报准确率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云南省A市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及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个人所得税 |
二、政策执行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 |
二、史密斯理论模型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的可行性分析 |
第三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沿革 |
第一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演变 |
第二节 当前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实施背景 |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 |
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客观要求 |
三、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介绍 |
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功能 |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的主要内容 |
第四章 云南省A市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概述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过程 |
一、政策执行的准备阶段 |
二、政策执行的实施阶段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现状 |
一、个人所得税征管人员基本情况 |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 |
三、自然人纳税人基本情况 |
四、个人所得税收入及税负情况 |
五、政策执行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
第五章 云南省A市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
一、政策象征式执行 |
二、政策附加式执行 |
三、政策执行不精准 |
四、政策执行不全面 |
第二节 原因分析 |
一、政策本身存在缺陷 |
二、税务部门执行乏力 |
三、目标群体参与政策执行能力不足 |
四、执行环境不理想 |
第六章 促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 |
一、设定差异化的费用扣除标准 |
二、引入以家庭为征收对象的税制模式 |
第二节 税务部门提高政策执行水平 |
一、优化个税岗位人员配置,强化执行人员业务培训 |
二、加强信息资源共享,贯彻“信息管税”理念 |
三、对自然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
第三节 增强纳税人参与政策执行的意识与能力 |
一、加强税法教育培训,提高纳税人办税能力 |
二、优化纳税人参与政策执行的方式 |
第四节 构建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
一、健全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有利于政策执行的社会环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正当性 |
(一)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的伦理正当性 |
(二)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的法理正当性 |
(三)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的法理正当性 |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内容 |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影响因素 |
(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制度 |
(三)综合征收下的专项附加费用扣除项目 |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子女教育扣除标准过于固化 |
(二)继续教育扣除范围狭窄 |
(三)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扣除标准较低 |
(四)医疗支出与赡养老人支出扣除范围不明 |
(五)费用扣除配套征管制度不健全 |
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实体制度 |
(一)完善子女教育与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制度 |
(二)提高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
(三)明确赡养老人支出和大病医疗支出扣除范围 |
五、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征管程序 |
(一)纳税申报制度 |
(二)个人所得税退补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改革研究 ——基于征管效率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思路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成果 |
1.3.2 国外研究成果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税收征管效率理论 |
2.1.1 税收的的效率原则的内涵 |
2.1.2 税收征管效率的衡量标准 |
2.1.3 影响税收征管效率的因素 |
2.2 个人所得税税制理论基础 |
2.2.1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 |
2.2.2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比较与分析 |
第三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效率现状 |
3.1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 |
3.1.1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
3.1.2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 |
3.1.3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特点 |
3.1.4 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手段 |
3.2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效率的衡量 |
3.2.1 税收流失规模的测定方法 |
3.2.2 我国个人所得税理论税收收入计算 |
3.2.3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规模的测算 |
3.3 影响我国征管效率的因素 |
3.3.1 税制缺陷 |
3.3.2 税务机关征管 |
3.3.3 纳税人税收遵从缺失 |
第四章 国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实践经验 |
4.1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
4.1.1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安排 |
4.1.2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
4.2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
4.2.1 日本个人所得税税制安排 |
4.2.2 日本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经验 |
4.3 澳大利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
4.3.1 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税制安排 |
4.3.2 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
第五章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的建议 |
5.1 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税制相结合下的税制设计 |
5.1.1 综合与分类税制下的课税对象 |
5.1.2 综合与分类税制下税率的选择 |
5.1.3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
5.1.4 综合与分类税制下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
5.2 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下的征管制度改革 |
5.2.1 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
5.2.2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登记制度 |
5.2.3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 |
5.2.4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评估与税款追征制度 |
5.2.5 对提高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
5.3 对税务机关提高征管效率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研究综述 |
1.2.1 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理论 |
1.2.2 个人所得税制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
1.2.3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与设计 |
1.2.4 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文献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2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与税制模式的关系 |
2.1 对应税所得界定的两种不同理论 |
2.1.1 “所得来源”说 |
2.1.2 “净增值”说 |
2.2 应税所得的性质 |
2.2.1 分类课征法下的应税所得 |
2.2.2 综合课征法下的应税所得 |
2.3 应税所得的类型 |
2.3.1 分类课征法下应税所得的类型 |
2.3.2 综合课征法下应税所得的类型 |
2.4 应税所得性质与分类或综合所得税制的关系 |
3 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 |
3.1 分类所得税制模式 |
3.1.1 基本内容 |
3.1.2 主要特点 |
3.2 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
3.2.1 基本内容 |
3.2.2 主要特点 |
3.3 复合所得税制模式 |
3.3.1 基本内容 |
3.3.2 主要特点 |
3.4 世界各国(地区)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现状分析 |
4 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发展变化的影响因素 |
4.1 经济发展水平分析 |
4.1.1 工业化水平考察 |
4.1.2 国际化水平考察 |
4.2 税收政策目标分析 |
4.2.1 税收政治效力目标分析 |
4.2.2 税收经济效应目标分析 |
4.3 税收征收管理分析 |
4.3.1 收入支付方方面 |
4.3.2 收入所得方方面 |
4.3.3 税务机关方面 |
4.3.4 经济社会环境方面 |
4.4 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变化轨迹 |
5 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 |
5.1 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 |
5.2 中国税收政策目标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 |
5.2.1 税收政治效力目标分析 |
5.2.2 税收经济效应目标分析 |
5.3 中国税收征收管理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选择 |
5.3.1 收入支付方方面 |
5.3.2 收入所得方方面 |
5.3.3 税务机关方面 |
5.3.4 经济社会环境方面 |
5.4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目标模式与过渡模式 |
5.4.1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目标模式 |
5.4.2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过渡模式 |
6 中国准多级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设计 |
6.1 应税所得 |
6.1.1 就业所得 |
6.1.2 经营所得 |
6.1.3 投资所得 |
6.1.4 再分配所得 |
6.1.5 资本利得 |
6.2 税率 |
6.2.1 综合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 |
6.2.2 分类征收部分的税率设计 |
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以青岛市L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案例分析法 |
1.3.3 跨学科研究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2 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公平的概念 |
2.1.2 效率的概念 |
2.1.3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
2.2 基本理论 |
2.2.1 税收公平原则下的个税理论 |
2.2.2 税收效率原则下的个税理论 |
2.2.3 最优所得税理论 |
3 青岛市L区个人所得税现状与数据分析 |
3.1 青岛市L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 |
3.1.1 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 |
3.1.2 个人所得税与居民收入水平 |
3.2 个人所得税公平的数据分析 |
3.2.1 税制公平的分析 |
3.2.2 税负公平的分析 |
3.3 个人所得税效率的数据分析 |
3.3.1 个税经济效率分析 |
3.3.2 个税行政效率分析 |
3.4 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
3.4.1 公平弱化 |
3.4.2 效率低下 |
4 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4.1 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够合理 |
4.1.1 分类课征模式制约个税公平与效率 |
4.1.2 课税单位不能体现税负公平 |
4.1.3 列举所得造成税基过窄 |
4.2 税率结构偏离实际 |
4.2.1 累进税率级次偏多,边际税率偏高 |
4.2.2 两种税率形式并存,税率结构混乱 |
4.3 扣除费用设计难以体现税收公平 |
4.3.1 费用扣除项目过少,额度低 |
4.3.2 费用扣除标准设计不合理 |
4.4 监督和征管力度不够 |
4.4.1 征管体系不完善,自主申报制度无法落到实处 |
4.4.2 税源监控不全面,无法实现有效控管 |
4.4.3 征管手段落后,信息技术水平急待提升 |
4.4.4 税务稽查难以有效开展,个税处罚执行不力 |
5 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优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 |
5.1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 |
5.1.1 选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 |
5.1.2 课税单位由个人向家庭转变 |
5.1.3 征收范围变列举为排除,规范和扩大税基 |
5.2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
5.2.1 减少累进税率级次,调低边际税率 |
5.2.2 简化税率结构,缩小比例税率范围 |
5.3 重新规划完善税前扣除 |
5.3.1 增加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种类,提高免征额 |
5.3.2 合理设计所得税扣除标准 |
5.4 严格税务稽查,加强征管力度 |
5.4.1 健全征管体系,完善双向申报制度 |
5.4.2 共享涉税信息,构建全方位税源监控体系 |
5.4.3 创新征管手段,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
5.4.4 完善税务稽查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基于世代交叠模型的并立型混合所得税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分析框架 |
第三节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文献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对相关研究的述评 |
第三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制度演进路径 |
第二节 运行情况概述 |
第三节 税收公平分析 |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制度设计 |
第一节 三种税制模式的比较分析 |
第二节 混合所得税制的具体形式 |
第三节 我国混合所得税制度的设计 |
第五章 基于世代交叠模型的经济绩效分析 |
第一节 基本模型 |
第二节 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效应 |
第六章 并立型混合所得税的实证模拟分析 |
第一节 数据说明 |
第二节 模型检验 |
第三节 计量结果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劳动所得理论 |
1.2.2 费用扣除理论 |
1.2.3 税率设计的理论研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我国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的合理性分析 |
2.1 个人所得税中劳动所得的理论分析 |
2.1.1 劳动所得的概念阐述 |
2.1.2 劳动所得的课税依据和原则 |
2.2 我国劳动所得的征收现状分析 |
2.2.1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发展历程 |
2.2.2 我国当前对劳动所得项目的规定 |
2.2.3 对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在个税收入中的占比分析 |
2.2.4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路径的选择 |
第3章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的费用扣除额设计 |
3.1 费用扣除制度的相关理论 |
3.1.1 费用扣除项目 |
3.1.2 费用扣除标准和扣除方法 |
3.2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的费用扣除额设计 |
3.2.1 对当前基本扣除额的分析 |
3.2.2 对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征收的费用扣除额设想 |
第4章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的税率设计 |
4.1 现行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累进税率的问题分析 |
4.1.1 税率级距不合理 |
4.1.2 税率级次过多 |
4.2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的税率构想 |
4.2.1 设计超额累进税率的原则 |
4.2.2 国内外税率设计情况的比较分析 |
4.2.3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的税率设计 |
第5章 结论与建议 |
5.1 加快顶层税制设计和立法 |
5.1.1 扎实立法基础 |
5.1.2 精细立法技术 |
5.2 完善税收征纳环境 |
5.2.1 提高税务机关征管水平 |
5.2.3 提高纳税人参与度和遵从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论量能课税原则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量能课税原则的法理基础 |
2.1 量能课税原则的内涵 |
2.2 量能课税原则的价值 |
2.3 量能课税原则对于个人所得税法的功能 |
第三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现状及问题 |
3.1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史 |
3.2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现状 |
3.3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在体现量能课税原则存在的问题 |
3.3.1 税收模式不公平 |
3.3.2 征税范围比较狭窄 |
3.3.3 税率设计不合理 |
3.3.4 仅以“孤立个人”作为课税单位 |
3.3.5 费用扣除不科学 |
3.3.6 税收征收制度混乱 |
第四章 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中量能课税原则的适用及借鉴 |
4.1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中量能课税原则的适用 |
4.1.1 综合课税模式 |
4.1.2 以家庭为单位课税 |
4.1.3 费用扣除范围广 |
4.1.4 实行双向申报制度 |
4.2 德国个人所得税法中量能课税原则的适用 |
4.2.1 采用综合所得税制 |
4.2.2 按个人税负等级标准发放税卡 |
4.2.3 费用扣除人性化 |
4.2.4 完善的个人收入监控体系 |
4.3 日本个人所得税法中量能课税原则的适用 |
4.3.1 混合所得制模式 |
4.3.2 以家庭为单位课税 |
4.3.3 税前扣除制度人性化 |
4.3.4 采用不同的申报表制度 |
4.4 借鉴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建议 |
5.1 采用混合税制模式 |
5.2 扩大征税范围 |
5.3 设立合理的税率 |
5.4 实行家庭课税 |
5.5 合理确定税前扣除标准 |
5.6 完善税收征管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改革构思(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D]. 庄彧.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D]. 余斌.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云南省A市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执行问题研究[D]. 冯夕娜.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
- [4]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费用扣除制度研究[D]. 王碧泓.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改革研究 ——基于征管效率的视角[D]. 桑润华. 上海海关学院, 2018(07)
- [6]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研究[D]. 张天姣. 东北财经大学, 2018(06)
- [7]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以青岛市L区为例[D]. 曲松. 山东科技大学, 2018(03)
- [8]基于世代交叠模型的并立型混合所得税改革研究[D]. 赵文静. 南京大学, 2018(08)
- [9]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一体化的思考[D]. 史伟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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