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2年全国税收工作方针和任务 完善稳定税制 强化税收征管(论文文献综述)
刘佐[1](2021)在《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政策的演进》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在领导中国人民创建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政治、经济形势和任务,先后提出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并付诸实施,逐步完善,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试图以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有关重要会议文献以及其他有关重要文献为依据,概要梳理100年来中国共产党税收政策演进的情况,以便总结宝贵的经验,为今后制定和完善适应新时代需要的税收政策提供借鉴。
彭姗[2](2021)在《我国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研究》文中认为营商环境是集聚吸纳各种资源的重要载体,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发展空间,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营商环境建设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在2019年10月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在经济全球化和竞争激烈化的背景下,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既是国家经济软实力的体现,也是影响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税收营商环境,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结合税收遵从理论、顾客满意理论,介绍了税收营商环境的基本概念。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以及某省税务局纳税人需求调查结果剖析了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目前存在的问题:在顶层设计方面,法治保障还需加强,税收制度还需完善;在纳税服务方面,服务理念还需更新,税收宣传实效不强,纳税咨询体验较差,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不够;在行政执法方面,组织收入原则未得到严格遵从,行政执法不够规范,防范涉税违法犯罪力度和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有待加强;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还需继续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整合系统,加强服务商监管;在协同治税方面,部门协作不紧密,纳税信用建设仍需加强,涉税中介参与度不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在借鉴美国、新加坡、韩国等营商环境较为先进的国家以及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归纳的各经济体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改革的基础上,提炼出启示与经验。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包括:完善公平法治的税收顶层设计、打造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推行规范廉洁的行政执法模式、建设稳定智能的信息化系统、构建多元协同的税收治理格局。
周莎[3](2020)在《国地税机构合并下昆明市Y县影响税收行政效率因素及优化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分税制的财税体制自1994年开始实行之后,有力地提高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国地税机构改革初期稳步提高了中央财政预算收入占全国财政预算总收入的比重,逐渐打破“财政弱中央”的局面,财政秩序也得到了明显的发展与改善。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地税机构分设越来越不适应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收行政效率的时代发展要求,随着“营改增”等一系列税制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施和我国税收征管系统的完善,加之前期国税和地税的深入合作,在新时代的财税政策要求下,2018年我国正式开始了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独立运转长达24年的国税、地税两套管理机构合二为一。本文回顾了国税和地税机构分设到合并这一历史过程,阐述了税务机构设置对我国税收行政效率的重要性和影响,从税收征管成本、税收遵从成本和纳税人满意度方面探究昆明市Y县国地税机构合并前影响税收行政效率的因素,为评判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行政效率的情况和如何优化提供了启示。通过分析Y县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行政效率概况,探讨了国地税机构合并对优化税收行政效率具有降低征收管理成本、降低纳税遵从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提高税收工作积极性的积极作用,同时,研究了因处在合并初期,还存在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内部机构目标存在差距、税务干部队伍不够优化和征管、服务方式滞后于税收工作需求的现实困境及影响因素。最后,提出健全税收法制、优化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税收征管服务水平及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等策略来提高税收行政效率,以期实现税收行政效率优化的目标,更好地体现税务机关的经济和社会职能。
刘然宇[4](2020)在《内蒙古税收征管模式研究及优化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税收征管是整个税务工作的前沿阵地和关键环节,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是反映一定时期内税务机关征管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如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构建稳固高效的税收征管模式是每一级税务机关都面临的重大问题。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建立并推行“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税收收入也在逐年增加。近年来,税收征管从依法治税、降低征管成本、增强纳税意识、提高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做出了创新,同时将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和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中,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对纳税人的户籍情况、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和稽查选案、税务复议和诉讼进行系统管理,使税收征管工作更加规范、客观、公正。从内蒙古税收征管实践来看,在全新改革环境下,现行的征管模式暴露了一些体制和隐性的问题,诸如对税款征收的目标和征管职能认识不清、管理手段落后、机构设置不合理、税源监控乏力、信息化利用水平低、自主申报不实、纳税人遵从度低,税收执法监督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了税收征管的具体执行及实施效果,影响了税收征管模式的平稳运行和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课题研究主要将立足实际调查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对内蒙古税收征管现状和存在问题作出系统分析,并就如何改革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提出自己的一点建议和看法,对当前国税地税合并后优化税收征管模式有现实意义,也可为与我区发展状况相似的地区提出参考价值。
黄家强[5](2020)在《税法确定性原则的解构、观省与增进》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由于主权国家内部主客观因素的不确定性,以及主权国家之间的税制差异化等原因,内国与跨国的税收不确定性问题正成为世界各国的关注焦点。我国大陆地区正处于税制改革和税收法治的协同推进期,不确定性的客观环境、税法设计、税法运行等错综交织,所面临的内国税收不确定性问题更为突出。步入新时代以降,我国正值促进国家转型发展、深入财税体制改革和全面落实税收法定期,“国家转型”“税制改革”与“税收法治”构成了税收领域之三大时代背景,如何在社会系统的不确定性变化之中建构一个确定性与开放性相适应的税法系统,使税法确定性思想回应其保障人权和国家治理之功能,成为我国当前及未来税收治理的中心话题。确定性乃税收三性之一,意指公民向国家缴纳的税收应是明确固定的。在现代租税法治国家中,税收之确定应是税收法治运行之结果产出,即税收确定性品格离不开税法确定性原则之提倡与追逐。税法确定性原则系法律确定性原则之税法领域具体映射,可从不同维度加以解构,包括税法的明确性与稳定性原则,税法规范确定性与税法适用确定性原则之二维面向。一方面,税法应当尽可能地做到明确具体、简单清晰、通俗易懂,避免税法的模糊歧义、复杂晦涩,同时,税法也要保持基本的稳定性,减少不必要的、频繁的、时机不当的税法变动,以确保税法的可预见性、可理解性以及安定性;另一方面,税法既要达成静态规范层面的确定性状态,也要实现动态适用层面的确定性目标,只有在确定性税法规范与适用之共同作用下,才能最终抵达法治语境下的税收确定性之理想彼岸。然而,税法确定性原则终归只是一种相对主义的理论产物,现实情境中税法规范不可能达到完全的精确性,也不会一直保持稳定不变,“税法不是完美无暇的,也不是机械僵化的”。其一,在税法明确性方面,模糊性是税法的客观现象,无论税法设计得如何精细周至,都不能彻底消除税法的模糊性,存在着立法者故意模糊处理技术之运用,应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共同努力,尽可能地降低税法的模糊性程度;复杂性是税法之现实流弊,不论是单一税法还是整体税法都显示出程度不一的繁密性、技术性、多样性、不确定性等复杂特征,简化是现代税制重塑、税法设计和税政改革的方向;层级性是税法之法源特性,不同类型的立法事项应交由不同层级的税法规范予以明确,保留立法事项不宜授权,授权立法事项不宜再转授权、职权立法事项应当依法行使。其二,在税法稳定性方面,其稳定性诉求常常受到回应型、溯及型和试验型税法的灵活性、追溯性和发展性等冲击,在收入与调控二元功能结构下,税法既要灵活回应现实中的政策调控需要,又要确保调控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保护纳税人信赖利益和实现其他法律意图上,税法应在坚持“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有利溯及既往为例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税法追溯适用;在暂行法立法、授权立法、试点立法、过渡立法等共同组成的试验型税法模式下,应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立法之间的关系,平衡好渐进式税制改革与试验型税收立法中发展型法治与稳定型法治之价值冲突。基于上述相对主义立场,从正向上树立税法确定性之远大理想,从反向上观察和分析税法不确定性之因应表现,实属认真对待税法确定性之正确态度。从税法规范的构成要素来看,税法规范的不确定性体现在概念、规则等方面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税法适用也经常面临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税收行为当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既有税法本身的原因,也有法外因素的介入,在逐一剖析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解释、漏洞填补、价值补充等法释义学技术,以及从事实认定、推理解释、行为规范的法逻辑学维度予以突破,推动个案中税法适用的确定性是税法确定性原则的实质要求,法教义学进路有助于税法规范确定性程度的向上递进。综上,在“解构——观省——增进”的逻辑思路下,根据税法确定性原则之理论构造、实践观省,针对我国税收立法中的法律空洞化、授权广泛性、技术滞后性,以及税法运行中税务执法标准不统一、税收司法裁判不专业和税收守法意识不强烈等不确定性现象,待新一轮税制改革和全面落实税收法定的双重任务完成之后,即将步入我国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中国之治”新时代,未来我国应突出国家治理语境下税收法治的高质量建构和运行,从立法策略和制度策略上增进税法规范与适用的确定性,实现税法规范和适用迈向更高层次的税收实质法定阶段。首先,应逐渐从“薄法治”向“厚法治”转变,坚持人大主导下的精细化税收立法思维,减少并规范横向授权立法,根据地方自主治理的需要,适当增加纵向授权立法,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基本法补位、分支法列明和系统法统合方向塑造完整严密的税法体系,规制税法规范调整的频率、幅度和过程。其次,从引入税务事先裁定制度、健全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和改进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优化税收执法,从推进税法解释权共享、确立尊重行政专业判断和加快税务司法专门化方面开放税收司法,从税收失信惩戒的强制威慑、税收守信激励的引导助推和税法责任保险的市场开拓方面提高纳税遵从,以期增进税法适用的确定性。
朱芮琪[6](2020)在《J县税收执法的规范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依法治国这四个字,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是整个社会进步所需要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依法治税包含在依法治国当中也成为当前税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议题。税收执法的实施过程是否符合现有的规范,这既是我国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也是税务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的体现。本文研究了我国目前税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这些问题是如何造成税收执法效率低、质量差的。对所选取的J县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的进一步的分析,选取了能够说明税收执法机关执法情况的数据作为研究内容,具体分析了税收执法机关身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税务机关执法的情况与全国的税收执法情况向比较,指出了影响税务机关执法的因素。揭示了税务机关身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从地方政府部门、地方职能部门、基层税务机关和基层民众几个方面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税务机关将来税收执法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采用对比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云南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税收执法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实证研究,探索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的成因,为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执法规范发展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张婷[7](2020)在《我国水资源税税率估算及税制优化策略 ——基于CGE模型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拥有量相对较低,且时空分布差异较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环境气候变化的影响,我国的用水需求量大幅度提高,因此如何有效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迫在眉睫。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目前已从河北省扩展至了北京、天津、河南等九个省市(区)。本文通过对我国水资源税改革的主要依据、功能定位等综合分析后,结合我国水资源税试点地区运行现状和借鉴国际上开征水资源税的有益经验,采用CGE模型模拟估算出我国水资源税的最优税率,为优化我国水资源税税制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提高绿色税制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作用,本文主要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理论部分,对我国水资源的现状进行了系统描述,具体分析了水资源的经济特性,进而引出水资源税的基本性质和征收原则,然后介绍公共品、外部性、资源地租等理论,探讨水资源税改革的理论基础,最后界定了我国开征水资源税的功能定位应该包括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完善现行资源税税制。在第二章我国水资源税费制度运行现状部分,先是具体分析了水资源费存在征收管理混乱、缺乏执法刚性、收费使用管理存在不足等问题,随后对我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现状、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规范性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水资源税改革面临的问题,包括法律问题、制度问题以及技术问题。第三章实证研究部分,在这一部分本文构建CGE模型,引入生产模块和消费模块,依据市场出清的假设,构造均衡条件,以水资源税的税率作为外部冲击变量,分析不同税率对水资源消耗量和消费者效用造成的影响,结果表明:首先,征收水资源税会对人均产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同时会减少水资源的消耗量,且水资源消耗量的减少幅度远远大于人均产出的下降幅度;其次,征收水资源税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具体而言会降低居民消费者的消费支出,增加政府消费者的消费支出;最后,在水资源税的税率从0上升到30%时,社会总效用会先上升后下降,在税率等于14%时,取得最大值,即本文所测得的最优税率为14%,结合我国试点地区的水资源税的税额标准,得出目前我国水资源税的税率设置过低,难以有效发挥水资源税的绿色税收功能的结论,同时也充分验证了水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本文的第五章,是在前文理论分析、现状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借鉴第四章中俄罗斯、荷兰等国家水资源税的有益实践经验,为优化我国水资源税税制进行了税制要素设计,并提出了健全水资源税相关法律法规、加速推进水资源市场化制度的建立、强化部门间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配套措施。
王一棠[8](2020)在《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税收收入也不断增加。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经济活动的形式越来越丰富,也给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当前我国税收工作处于瓶颈时期,一方面民众的收入增多,经济活动更加多样化。同时,随着税收总量逐步增大,税收工作所面对的经济多样性也在逐步趋于复杂化;另一方面,由于税收政策不够完善,产生了税收扭曲效应,并且影响不断扩大,不公平问题日益突出,所以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亟需切合税收政策调整,同时进行适时调整与革新。本文围绕着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这一主题,梳理了税收征管模式、税收管理措施、税收征管效率、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制等国内外文献,构建以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的研究框架,从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形成、特点以及制度变迁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借鉴国外经验和基于实际,提出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对策建议。本文在对税收征管的内涵、变迁及其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现有的相关研究,运用DEA-Malmquist方法,从三个方面展开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的检验:(1)从时间角度检验全国及各省区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税收征管效率;(2)从空间角度验证我国31个省级行政地区税收征管效率的地区异质性;(3)研究分析我国国、地税合并改革前后全国及各省级行政地区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结论:第一,从时间维度看,“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期间内,全国税收征管效率呈上升趋势,税收征管资源投入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提高。然而,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效率均值在“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阶段均处于DEA无效状态。因此,需加强现有的税收征管技术以及税收征管投入资源的配置,以提高征管效率。第二,从空间维度来看,“十一五阶段”全国近38%的地区税收征管纯技术效率较低,但依靠较高的征管资源投入维持总体的技术效率。“十二五”阶段中,很多地区提升了税收征管的纯技术效率,跃升至更高类别中。第三,从动态的视角分析,全国各省区税收征管的全要素生产率变化幅度不大。通过DEA-Malmquist分析发现,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呈现出波动的状态,其中技术效率的变化上下波动趋势明显,主要原因是受到税收征管规模效率波动变化的影响。第四,以国、地税合并为时间分割点,对比国、地税合并前后的税收征管效率。研究得出:自国、地税合并之后,税收征管效率均有略微提升,但提升幅度不大,可能是因为研究时间段仅半年,间隔较短,国、地税合并对我国税收征管有着积极的意义。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本文结合国外税收制度的经验,即分析了美国、英国、日本的税收征管制度,提出了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对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的启示,即限制现金交易和建立税务、社保、银行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并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路径进行系统分析,通过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障碍和渠道三方面的因素,分析其路径选择的举措:一是提升数据采集与应用能力,获取更加全面系统的涉税信息和数据,深化对大数据的处理与应用能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税收管理力度,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升,努力实现税务工作的目标;三是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平台,增加风险识别、信息对比和纳税评估的衔接环节,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风险导向型税收征管模式;四是重构税收风险控制流程,对征管流程整体框架和具体环节进行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最终,本文提出对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从税收法制化、机构设置、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善代征社保费模式、调试和优化纳税人心理、优化税务机构人员管理等几个角度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王蕴[9](2019)在《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处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我国GDP已经从年均9%高增速换档为当前6%左右增速水平的新常态,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6%,经济总量突破90万亿元。在经济增长的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面临三大新挑战,首先,人口老龄化加速,传统以廉价劳动力为核心竞争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其次,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下,我国日益成为“世界工厂”,成为了全球价值链的重要一环,但是,也造成了我国制造业总体产能过剩、利润微薄,对出口贸易具有很强的依赖性;最后,由于政治经济利益的重大冲突,美国相继拉开了以中国为目标的税制改革和贸易战,恶化了我国宏观经济的外部环境。在微观经济层面上,我国消费市场已经完成了从“有胜于无”的短缺经济向“高品质消费”的现代化转型,在新的消费品市场条件下,原有以价格为核心竞争手段的工业经济模式已经失效,个性化、智能化、定制化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消费品市场的新常态。在网络经济的作用下,“海淘”、“代购”等新消费模式已经将我国的终端消费品市场拉入了全球竞争。在这种经济竞争格局之下,为了保持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就成为了我国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然而,如何实现“六稳”?短期刺激政策等措施一段时间会推动经济增长速度,但是长时期会孕育更大的金融经济风险,造成房地产库存继续增加、债务杠杆率持续提高以及产能过剩难以出清等问题。经济演变的周期规律显示,只有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进行效率、动力、质量变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经济增长质量发展第一,不简单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的产品创新,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就更加需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换言之,要优化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减少财税政策对经济的扭曲,激励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决策自主权,加快实现经济发展由数量和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具体而言,就是要减少财政的直接补贴,通过优化税制,实现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在2020年左右建立法治政府、落实税收法定的时间目标已经不远了。“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虽然从实际效果上来看优化了我国的产业结构、刺激了经济发展,但是“营改增”改革造成的繁杂税率结构却可能对法律的稳定性造成重大困难。复杂的税率结构,不仅增加了法律执行的成本,更加剧了对微观经济的扭曲作用。增值税立法在即,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合理设置增值税税率水平成为了当前增值税改革的重点与焦点。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将分为七大部分,全面论述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问题:第一部分,导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其次,评述了当前国内外学者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问题的研究情况,发现增值税税率结构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存在着对最优商品课税理论和增值税税收中性的认知,同时,缓解增值税的累退性更优的做法是通过财政补贴或其它税种。导论的基础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明确了方向。第二部分,理论分析。本文首先界定了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对象,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优化的对象是法定税率(也就是经济学意义的名义税率);其次,从增值税的税收中性优势、最优商品税理论和增值税税制演化的路径依赖三个角度分析,构建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分析框架。从税收中性的角度而言,单一税率结构是有效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关键机制;但是,考虑到拉姆齐法则,采用差别税率结构的增值税更符合最优商品的课税需求;同时,我国的增值税税制演化存在着典型的路径依赖。在当前增值税完成消费型转型、增值税征收范围实现全覆盖的大背景下,对增值税税率结构进行系统性调整需要明确两大原则,一是明确增值税的生产效率取向;二是必须承认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的路径依赖。在这两个原则的约束下,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应当尽可能靠近单一税率,但是,由于路径依赖,更为现实的做法是两档税率结构。第三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该部分重点阐述了不同阶段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对经济的影响,虽然不同阶段增值税改革的共性目标都是提振经济、改善效率,但是,仍然存在政策关注点的差异。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均以实现,虽然,这造成了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复杂化,但是,这是我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特征,也是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必然历程。同样,在增值税税率结构完成了转型改革以及货物与劳务的全覆盖之后,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的任务是在先前阶段修修补补的改革后,以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为目标,完成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改革。第四部分,在明确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任务后,从增值税税率结构出发,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从全球供应链视角分析,现行增值税税率水平对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制约作用。我国需要通过增值税税率水平的优化,促进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提升全球价值链收入分配的比重,对冲“人口红利”消失对制造业的税后利润,以“中国智造”维持我国“世界工厂”的关键地位;二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过于复杂。我国增值税现行的三档税率、四档征收率以及不彻底的“零税率”政策,加剧了增值税的扭曲作用,抑制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有效发挥。从三档税率的税率结构而言,特别是9%和13%两档税率涉及的部分行业是在同一抵扣范围内生产抵扣链条之上的,差别税率造成了不同生产环节的税收资本利润水平差异,扭曲了资本配置;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角度而言,税制不应当成为企业发展决策的障碍,但是,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客观上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形成了制度性扭曲,阻碍了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而言,为了保持出口商品竞争力,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优势,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是征收增值税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但是,我国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与理论意义上的增值税零税率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第五部分,分析了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产生的原因主要受两种路径依赖约束:一是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不同阶段的政策关注点差异,以及先前增值税税率结构改革所形成的改革成果与既得利益约束了未来改革的空间;二是先前增值税“以票管税”征管技术,在后期不同时期不断强化,“以票管税”客观上解决了早前增值税的征管漏洞,但是也限制了其他增值税征管技术的尝试。因此,后期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历次改革必须考虑增值税征管技术的约束。第六部分,对增值税税率结构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国际比较。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了消费型增值税,仅有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部分发展中国家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而收入型增值税几乎没有国家采用,世界各国增值税实施的主要差别在于税率结构与抵扣范围的不同。本文主要分析了当今世界上主要经济体的增值税实施情况、税率档次与税率水平。在对比采用增值税多档税率的国家时,重点分析了低税率(优惠税率)的政策,通过增值税税率结构相关制度的国际比较,得出了对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启示。这些启示也成为本文第七部分对策建议的主要依据。第七部分,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本部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增值税税率档次的国际比较与模式调整的国际经验,得出“1+1”税率档次是现阶段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模式选择;二是从国家财政安全稳定的角度,分析我国可接受的增值税减税规模,并将这一规模作为确定“1+1”税率档次的约束性条件;三是结合前述约束性条件,确认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应当控制在13%,低税率5.5%,并结合国际经验划定了低税率的征收范围;四是对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退出提出了分阶段的优化改革建议,本文认为,首先应当先将征收率统一,实现简化税制的目的;在统一征收率后,应当将增值税起征点改革为增值税免征额,以实现增值税的税负公平;为了平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利益,在增值税免征额替代增值税起征点之后,应当将增值税免征额标准与一般纳税人标准统一,实现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的最终退出;五是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实现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以及优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制度。最后结合现有的研究,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并规划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谭飞[10](2019)在《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文中指出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事关社会公平,更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石。自由市场并不必然带来公平的收入分配,即使是完善的市场机制也可能会产生难以接受的巨大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提升至2018年的90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提升至28228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已经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成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隐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2008年达到创纪录的0.491。尽管近十年来收入分配差距呈微弱的下降趋势,但基本维持在0.46以上的高警戒水平,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分化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不满,成为当前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税收制度大有可为,而税制结构的完善又是重中之重。通过税制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有利于减少贫困,有利于改善不同收入等级的差距,同时还能把资源配置得更加合理,减轻经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压力。然而,目前我国以货劳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我国经济转型速度太快,而税制结构调整的步伐较慢,这使得间接税和直接税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失调。具体表现在税种设置不合理、税系结构不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不成型。进入新时代以来,共同富裕的理念不断强化,有学者认为如果要让社会更加和谐、公平、公正,必须缩小不同家庭间的收入差距,也就是说政府要想办法优化收入分配,调整税制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课题,也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本文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视角出发,使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讨了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对比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趋势并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推动我国现阶段税制结构优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希望能达到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如何构建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本论文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具有哪些理论与实践意义,用了什么样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出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并作简要评述。第2章主要阐述了收入分配、税制结构及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论,并从理论上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和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搭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详细介绍了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及规律,并从收入分配视角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第4章主要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对我国当前的所得税、财产税、货劳税对要素收入份额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分区域探讨要素收入分配的差异。第5章实证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整体效应,同时运用非参数可加模型探讨了我国税制结构对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差异性,为税制结构的优化提供更为精准的实证支撑。第6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的基本规律及收入分配效应。根据税制结构国际比较经验和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要素收入分配的实证分析结果,分析了当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政策建议打下坚实基础。第7章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和改革建议。第8章对研究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就未来的研究方向和税制结构的优化进行了展望。通过对实证和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整体不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现行各税类和税种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上确实与理论预期存在较大的落差,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货劳税内部不同税种的收入调节作用有正有负,但对收入格局的整体影响为负。其中,增值税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均表现出明显的累退性,消费税和营业税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表现不一,但整体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第二,企业所得税不管是对居民收入分配还是对要素收入分配都表现出一定的累进性,即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影响积极,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则表现出一定的累退性,尽管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差异性,但总体上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2019年1月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其收入分配效果还有待观察。第三,财产税和其他类税尽管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有利于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调节效果,但受课税范围、规模所限,调节功能基本缺失。基于以上三点主要结论,本文提出优化税制结构的主要对策有:第一,降低货劳税比重,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货劳税体系。降低货劳税比重是当前实现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主要方向。要继续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完善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影响减税降费的效果。要加大消费税改革,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优化税率,适当提高奢侈品消费和资源耗费型消费行为的税率,加强对非生活必需品消费税的征管力度。第二,逐步提升所得税比重,强化其收入分配功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尽快完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制度,加大对资本性收入的课税力度,适当降低劳动所得课税税率,减少税率等级,维持工资薪金课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逐步扩大专项支出抵扣范围和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企业所得税方面,应主要着眼于扩大承担大量就业的中小企业的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范围与比例,加大投资抵免的范围与力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第三,完善财产税,适时推出房地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逐步推进”的基本方略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同时探索如何加大对社会存量财富的征税力度,提高财产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本论文试图在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其可能的创新点有:第一,本文同时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并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区域收入分配影响的异质性。本文利用2003年至2016年国内30个省份的数据,不但研究不同税种在不同地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还尝试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税制结构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成果。第二,本文在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非参数可加模型创新性地开展了税制结构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效果非线性的实证分析,一改诸多学者使用线性模型分析收入分配过程中税制结构作用的做法,研究工具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由于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和收入数据的隐蔽性,官方公布的可查的统计数据十分有限,对税收政策的收入分配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困难,本文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因缺少足够的微观收入数据和税收数据,文中实证分析没有直接落实到个人或家庭层面,最后的结论是建立在宏观数据基础之上,使得研究价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离预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第二,本文的研究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使用的研究工具和方法还不够丰富、成熟。本文主要从税制结构对居民整体收入分配的影响方面进行探讨,尽管也分区域进行了分析,但没有从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范围不够全面。本文主要使用了非线性模型,但未能充分探讨该模型测算结果的可靠性,分析结果有待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由于数据收集难度较大,本文对各税种的研究还不够细致、全面。本文主要分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五种主要税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对其他税种较少涉及。另外,由于写作时限的原因,缺乏近年来“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收入分配效果的研究。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二、2002年全国税收工作方针和任务 完善稳定税制 强化税收征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2年全国税收工作方针和任务 完善稳定税制 强化税收征管(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政策的演进(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年7月至1949年9月) |
(一)建党和大革命时期(1921年7月至1927年7月) |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 |
(三)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 |
(四)全国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年10月至1978年12月) |
(一)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年10月至1956年) |
(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和曲折发展时期(1956年至1978年12月) |
1.简化税制 |
2.限制非公有制经济 |
3.农业税增产不增收 |
4.加强税收管理 |
5.三次全国党代会报告中有关经济问题的主要内容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8年12月以后) |
(一)经济体制转轨时期(1978年12月至1992年) |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1992年至2012年) |
(三)全面深化改革时期(2012年以后) |
四、近年来党的税收政策落实取得重大进展 |
(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
(1)修改项目: |
(2)废止项目: |
(3)新增项目: |
(二)减税降费 |
(三)税收增长和结构优化 |
(四)主要税种改革 |
(1)增值税。 |
(2)消费税。 |
(3)企业所得税。 |
(4)个人所得税。 |
(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
(2)我国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2 税收营商环境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营商环境 |
2.1.2 税收营商环境 |
2.2 理论基础 |
2.2.1 税收遵从理论 |
2.2.2 顾客满意理论 |
3 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现状 |
3.1 基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纳税指标的分析 |
3.1.1 我国营商环境总体情况 |
3.1.2 我国纳税指标情况分析 |
3.2 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分析 |
3.2.1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介绍 |
3.2.2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 |
3.3 基于某省税务局纳税人需求调查的分析 |
4 我国税收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
4.1 顶层设计还需进一步完善 |
4.1.1 法治保障还要加强 |
4.1.2 税制改革需进一步推进 |
4.2 纳税服务质效与纳税人需求有一定差距 |
4.2.1 服务理念还需更新 |
4.2.2 税收宣传辅导实效不强 |
4.2.3 纳税咨询体验较差 |
4.2.4 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不够 |
4.3 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加强 |
4.3.1 组织收入原则未得到严格遵从 |
4.3.2 行政执法不够规范 |
4.3.3 防范涉税违法犯罪力度不足 |
4.3.4 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有待加强 |
4.4 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 |
4.4.1 办税系统不便捷、不稳定、互动效果差未得到解决 |
4.4.2 系统整合不够到位 |
4.4.3 第三方服务商管理不规范 |
4.5 社会化协同治税格局仍未形成 |
4.5.1 政府相关部门协作不紧密 |
4.5.2 纳税信用建设仍需加强 |
4.5.3 涉税中介参与度不高 |
5 税收营商环境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
5.1 部分国家和地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做法 |
5.1.1 美国 |
5.1.2 新加坡 |
5.1.3 韩国 |
5.1.4 其他国家和地区 |
5.2 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6 优化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公平法治的税收顶层设计 |
6.1.1 完善税收法治体系 |
6.1.2 持续深化税制改革 |
6.2 打造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 |
6.2.1 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
6.2.2 开展多元化的税收宣传辅导 |
6.2.3 打造专业精准的纳税咨询平台 |
6.2.4 深化办税服务便利化改革 |
6.3 推行规范廉洁的行政执法模式 |
6.3.1 依法征收税款 |
6.3.2 规范税收进户执法行为 |
6.3.3 运用大数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6.3.4 加强税务人员廉洁自律 |
6.4 建设稳定智能的信息化系统 |
6.4.1 优化电子税务局建设 |
6.4.2 加强税务信息系统整合 |
6.4.3 加强对服务商的监管 |
6.5 构建多元协同的税收治理格局 |
6.5.1 强化政府部门协作 |
6.5.2 将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6.5.3 培育规范健康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国地税机构合并下昆明市Y县影响税收行政效率因素及优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课题研究的内容、方法与重点、难点、创新之处 |
一、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
二、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三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及述评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二、相关理论基础 |
第二章 国地税机构合并历史沿革、影响及启示 |
第一节 国地税机构合并历史沿革 |
一、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缘由与贡献 |
二、2015年国地税协同合作的探索 |
三、2018年国地税机构合并的起步 |
第二节 Y县国地税机构合并前影响税收行政效率的因素及启示 |
一、税收征管成本 |
二、税收遵从成本 |
三、纳税人满意度 |
第三章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影响税收行政效率的因素分析 |
第一节 Y县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行政效率概况 |
一、税务机关职能部门架构 |
二、Y县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行政效率概况 |
第二节 国地税机构合并对优化税收行政效率的积极作用 |
一、税收遵从成本降低 |
二、征收管理成本降低 |
三、纳税人满意度提高 |
四、税收工作积极性提高 |
第三节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优化税收行政效率的现实困境及因素 |
一、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
二、内部机构目标有差距 |
三、税务干部队伍不够优化 |
四、征管和服务方式滞后于税收工作的需求 |
第四章 税收行政效率优化策略 |
第一节 不断健全税收法制 |
一、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
二、健全监督审批制度 |
第二节 优化部门职责分工 |
一、合理设置职能部门 |
二、完善内部沟通机制 |
第三节 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
一、优化人员结构,细化分工合理配置 |
二、提高干部素质,健全奖惩激励机制 |
第四节 创新技术手段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
一、建立供需对称的信息分析系统 |
二、创新征管手段加快信息化建设 |
三、更新理念优化税收征管方式 |
第五节 提升税收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配套措施 |
一、加强依法征纳宣传 |
二、优化税务网络资源 |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作 |
四、提高税收服务透明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内蒙古税收征管模式研究及优化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 |
1.2 选题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课题研究内容及重点 |
1.5 研究方法 |
1.6 可能的创新点及改进之处 |
1.6.1 可能的创新点 |
1.6.2 改进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税收征管内涵及范围 |
2.1.2 税收征管模式 |
2.2 理论概述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纳税遵从理论 |
2.2.3 税收成本理论 |
2.2.4 税收风险管理理论 |
3 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演变 |
3.1 党的十八大之前的税收征管改革 |
3.2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税收征管改革 |
3.3 内蒙古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展 |
4 内蒙古税收征管模式介绍及现状 |
4.1 内蒙古税收征管模式的现状和特点 |
4.1.1 内蒙古税务局情况介绍 |
4.1.2 内蒙古税务局税费收入情况及征管因素分析 |
4.2 现行内蒙古税收征管模式的主要内容 |
4.2.1 坚持“抓大、控中、规范小”,实现税源科学分类管理 |
4.2.2 坚持“扁平化、实体化”,动态调整岗责管理体系 |
4.2.3 坚持线上线下集合,推行多元化自主申报纳税和集中征收 |
4.2.4 坚持“统一分析、分类应对”,注重税收风险防控 |
4.2.5 坚持强化数据应用,推进涉税信息应用精准化 |
4.2.6 坚持防控随意任性执法,实现征管流程科学化 |
4.3 内蒙古税收征管模式取得的成效 |
4.3.1 风险管理的运用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
4.3.2 纳税服务的优化推进了办税渠道多元化 |
4.3.3 专业管理的实施提升了税源控管能力 |
4.3.4 征管方式的转变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 |
4.3.5 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迭代刷新了征管服务体验 |
5 内蒙古自治区税收征管模式的问题分析 |
5.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1 征管方式转变不够到位,税收征管效能不高 |
5.1.2 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 |
5.1.3 税务信息系统不够稳固强大,优势未全面发挥 |
5.1.4 机构设置、职能分工不合理,存在疏于责任、漏管漏征的现象 |
5.1.5 法律意识淡薄,税务稽查威慑力不够强 |
5.2 问题成因分析 |
5.2.1 没有正确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运用治理理念系统地净化税收征纳环境 |
5.2.2 没有应用成熟的管理理论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全方位改造税收征管制度机制 |
5.2.3 没有遵循“以纳税人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好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 |
5.2.4 没有运用税收风险理论,科学合理优化组织体系 |
5.3 总结 |
6 国外税收征管特点及改革借鉴 |
6.1 国外税收征管特点 |
6.1.1 因地制宜的税收征管模式 |
6.1.2 着重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
6.1.3 重视税务稽查工作 |
6.1.4 注重税收征管的高效益 |
6.2 发达国家税收征管的经验借鉴 |
7 内蒙古自治区税收征管模式优化策略 |
7.1 强化依法治税,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 |
7.2 规范税收征管程序,构建“环节有效衔接”的征管机制 |
7.3 打破税收管理员原有属地划片各事统管粗放型管理模式,实行“管评分离” |
7.4 构建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管理体系,突出风险管理监控职能 |
7.5 强化税务稽查工作,向“治理型稽查”转变 |
7.6 以信息化为依托,破解税收征管信息屏障 |
7.7 建立适应现代税收征管需求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5)税法确定性原则的解构、观省与增进(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二、文献综述与逻辑主线 |
三、行文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税法确定性原则的法理构造 |
第一节 税法确定性原则的理论生成 |
一、税收确定性品格的税法实现 |
二、法律确定性思想的税法映射 |
第二节 税法确定性原则的理论内涵 |
一、税法确定性原则的涵义厘定 |
二、税法确定性原则的法定语境 |
三、税法确定性原则的关系思辨 |
第三节 税法确定性原则的理论立场 |
一、主体视域下税法确定性的现实意义 |
二、多重因素下税法不确定性的客观局限 |
三、相对主义下税法确定性的辩证认识 |
第二章 税法明确性原则的可能与限度 |
第一节 法律模糊问题与税法明确性的现实阻却 |
一、税法明确性原则的正向内涵解读 |
二、税法明确性原则的模糊现象阻却 |
三、税法明确性原则的本土路径选择 |
第二节 法律复杂现象与税法明确性的简化范式 |
一、理论探识:税法复杂性特质的表现与成因 |
二、比较视野:国外税法复杂性的观察与应对 |
三、本土语境:我国税法复杂性的现状与努力 |
四、方法改进:缓和税法复杂性的抉择与调谐 |
第三节 法律保留理论与税法明确性的立法分工 |
一、税法明确性目标的立法分工实现机理 |
二、宪法保留立法事项与宪法税条款明确性原则 |
三、国会保留立法事项与课税要素明确性原则 |
四、税收授权立法事项与行政授权明确性原则 |
五、行政职权立法事项与税收政策明确性原则 |
第三章 税法稳定性原则的理想与现实 |
第一节 税收功能面向与回应型税法的规范 |
一、回应型税法的原理阐述和辨析 |
二、回应型税法的功能错位和异化 |
三、回应型税法的立场矫正与规范 |
第二节 信赖利益保护与溯及型税法的适用 |
一、税法不溯及既往的法理根据与适用 |
二、税法溯及既往的域外镜像与启示 |
三、税法有利溯及既往的中国实践与检讨 |
第三节 税制渐进改革与试验型税法的转型 |
一、渐进式税制改革的中国模式与法治 |
二、试验型税收法治的运行样态与反思 |
三、税收改革和立法的关系校正与调和 |
第四章 税法不确定性的观察与省思 |
第一节 不确定性税法概念的解释具化 |
一、不确定性税法概念原理的基本认知 |
二、不确定性税法概念解释的税案评析 |
三、不确定性税法概念具化的分工实现 |
第二节 不确定性税法规则的填补具化 |
一、税法概括性条款的确定化:以一般反避税条款为例 |
二、税法例示性规定的确定化:以税收法定条款为例 |
三、税法兜底性条款的确定化:以所得认定条款为例 |
第三节 不确定性税法适用的因素控制 |
一、税法适用不确定性的因素解析 |
二、推导解释不确定性的优化路径 |
三、课税事实不确定性的改进方向 |
四、税收行为不确定性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增进我国税法确定性的基本策略 |
第一节 税法不确定性问题的中国语境 |
一、我国税法不确定性的表现与因应 |
二、我国税法不确定性的危害与整治 |
第二节 增进税法规范确定性的立法策略 |
一、税法规范结构的体系塑造 |
二、税法规范生成的思路展开 |
三、税法规范调整的规制路径 |
第三节 增进税法适用确定性的制度策略 |
一、优化税收执法的制度方略 |
二、开放税收司法的制度举措 |
三、提高税收遵从的制度创设 |
结论:认真对待税法确定性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一览表 |
后记:不确定性时代的确定性追寻 |
(6)J县税收执法的规范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税收执法 |
二、税收执法程序 |
三、税收执法规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税收遵从理论 |
三、风险管理理论 |
第二章 税收执法规范实施的现状研究 |
第一节 税收执法的国家制度规范 |
一、税收执法的法制规范 |
二、税收执法的征管规范 |
第二节 税收执法的地方制度规范 |
第三节 税务执法机构配置以及执法人员构成 |
第三章 J县税收执法规范性的案例分析 |
第一节 税收执法部门介绍 |
第二节 税收执法案例分析 |
一、税收执法案例简介 |
二、案例分析 |
第三节 J县税收执法规范性分析 |
一、税务机关执法数量分析 |
二、税收违法类型分析 |
三、税务机关执法质量分析 |
第四节 J县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
一、税收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不到位、不规范 |
二、税收执法文书不规范 |
三、税务部门执法质量差 |
四、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低 |
第四章 阻碍J县税收执法规范发展的成因 |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
第二节 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文化水平偏低 |
一、征纳双方沟通存在障碍 |
二、群众税收观念淡薄 |
三、群众学习进步和适应能力较差 |
第三节 税务执法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合理 |
一、税务部门间业务存在重叠 |
二、日常税源监控工作量大 |
第四节 税务部门执法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 |
一、思想觉悟不高 |
二、学习进步意识薄弱 |
三、工作效率偏低 |
第五节 税务部门执法成本偏高 |
一、交通不便利 |
二、本地会计人员满足不了企业需求 |
第六节 税收宣传质量较差 |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
二、宣传力度不到位 |
三、宣传内容不到位 |
四、宣传对象不到位 |
五、宣传方式不到位 |
第七节 相关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不足 |
第五章 推进J县规范税收执法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健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规范税收执法保障机制 |
一、完善部门责任机制 |
二、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
三、探索人才培养机制 |
四、构建督导评估机制 |
第二节 建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规范税收执法的三大工程 |
一、税收宣传教育工程 |
二、税务执法专业人才储备工程 |
三、完善部门联动执法工程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水资源税税率估算及税制优化策略 ——基于CGE模型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文献述评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
四、创新点和不足 |
第一章 水资源税税制改革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水资源税税制改革的依据 |
一、我国水资源的现状及经济特性 |
二、水资源税的性质和征收原则 |
三、水资源税税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水资源税的功能定位 |
一、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
二、有利于完善现行资源税税制,提高地方财政收入 |
第二章 我国水资源税费制度运行现状 |
第一节 现行水资源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制度制定差异大,征收管理混乱 |
二、缺乏制约手段,削弱执法刚性 |
三、水资源费使用管理体制存在不足 |
第二节 我国水资源费税改革试点 |
一、改革试点运行现状 |
二、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效 |
三、改革试点存在的不足 |
第三节 水资源税税制改革面临的问题 |
一、水资源税税制改革面临法律问题 |
二、水资源税税制改革面临制度问题 |
三、水资源税税制改革面临技术问题 |
第三章 我国水资源税税率模拟及估算—基于CGE模型 |
第一节 CGE模型概述及制度基础 |
一、CGE模型概述 |
二、水资源CGE模型制度基础 |
第二节 CGE模型模块设计 |
一、生产模块 |
二、消费模块 |
三、均衡模块 |
第三节 模型参数估计 |
一、生产模块参数估计 |
二、消费模块参数估计 |
第四节 我国水资源税税率估算CGE模拟过程 |
一、CGE模型税率模拟 |
二、模拟结果分析 |
第四章 国际水资源税制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一节 国际水资源税的基本情况分析 |
一、立法情况 |
二、税制要素 |
三、税收优惠 |
四、水资源税的征管和使用 |
第二节 国际水资源税制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一、水资源税的顺利征收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 |
二、科学合理的制定税率 |
三、税收优惠的制定应以税改目标为导向 |
四、征税收入专款专用 |
第五章 我国水资源税税制优化策略 |
第一节 水资源税税制优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对水资源征税具备政策基础和法律保障 |
二、部分省市(区)试点开征水资源税,为改革积累了经验 |
三、水资源保护力度增强,征税的现实条件成熟 |
第二节 水资源税税制优化应遵循的总体原则 |
一、清费立税原则 |
二、循序渐进原则 |
三、因地制宜原则 |
第三节 我国水资源税税制优化要素设计 |
一、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
二、计税依据和税率的选择 |
三、税收优惠的设置 |
四、水资源税的征管和使用 |
第四节 全面优化水资源税税制的相关配套措施 |
一、健全与水资源税相关的法律法规 |
二、加速推进水资源市场化制度的建立 |
三、加大水资源取水计量设施体系建设 |
四、强化部门间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
五、同步完善与水资源税相关的其他税种 |
六、逐步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 |
参考文献 |
(8)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文献综述与评析 |
1.3.1 税收征管模式研究 |
1.3.2 税收管理措施研究 |
1.3.3 税收征管效率研究 |
1.3.4 税收征管成本与税源控管研究 |
1.3.5 研究文献评析 |
1.4 研究框架结构 |
1.5 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税收征管制度的概念、内涵与效率 |
2.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1 税收征管的概念 |
2.1.2 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和税务管理的概念辨析 |
2.2 税收征管制度的内涵 |
2.2.1 税收征管制度的构成 |
2.2.2 税收征管制度的特征与功能 |
2.2.3 税收征管制度的供给与需求 |
2.3 税收征管制度的成本与收益 |
2.4 税收征管制度的效率 |
第3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分析 |
3.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变迁 |
3.1.1 税收征管制度变迁动因 |
3.1.2 相关法律条文变迁 |
3.1.3 征管制度模式变迁 |
3.1.4 税源管理制度变迁 |
3.1.5 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变迁 |
3.1.6 纳税服务制度和税务稽查制度变迁 |
3.1.7 发票管理制度变迁 |
3.1.8 非正式税收征管制度及实施机制变迁 |
3.2 中国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
3.2.1 第一阶段:征、管、查“三分离” |
3.2.2 第二阶段:纳税申报制度 |
3.2.3 第三阶段:税收征管制度完善 |
3.2.4 第四阶段:国、地税合并 |
3.2.5 第五阶段:信息技术助力 |
3.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现状 |
3.3.1 税收征管法律体系现状 |
3.3.2 税收征管机构设置状况 |
3.3.3 税收征管人员构成状况 |
3.3.4 税收征管收入现状 |
3.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缺陷 |
3.4.1 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 |
3.4.2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权责不明确 |
3.4.3 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 |
3.4.4 税收监控缺失 |
3.4.5 纳税评估体系缺失 |
第4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效率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梳理 |
4.2 研究方法选择 |
4.2.1 DEA模型 |
4.2.2 Malmquist指数模型 |
4.3 中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测度分析 |
4.3.1 指标设置原则 |
4.3.2 指标选取 |
4.3.3 数据来源及说明 |
4.4 基于DEA-MALMQUIST指数的税收征管效率分析 |
4.4.1 年际时间差异分析 |
4.4.2 各地区异质性分析 |
4.4.3 国、地税合并前后差异分析 |
4.5 实证总结 |
第5章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及其借鉴 |
5.1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 |
5.1.1 美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2 英国税收征管制度 |
5.1.3 日本税收征管制度 |
5.2 国外税收征管制度的借鉴 |
5.2.1 限制现金交易 |
5.2.2 建立一体化信息管理制度 |
第6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优化的路径选择 |
6.1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依据 |
6.2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障碍 |
6.2.1 “互联网+税务”存在的问题 |
6.2.2 “金税三期工程”存在的问题 |
6.3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渠道 |
6.4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路径选择的举措 |
第7章 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建议 |
7.1 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7.1.1 制定税收基本法 |
7.1.2 延伸《税收征管法》的边界 |
7.1.3 优化税法体系和税收计划 |
7.1.4 细化地方性法律法规 |
7.2 完善税收机构设置 |
7.2.1 建立专门数据风险监控部门 |
7.2.2 建立专门登记管理和档案中心 |
7.3 加快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 |
7.3.1 建立与其他部门协调制度 |
7.3.2 开通全国税收信息共享渠道 |
7.3.3 优化整合国地税合并后的税务征管系统 |
7.3.4 构建中国特色的税务代理体系 |
7.4 改革社保费代征制度 |
7.5 调适和优化纳税人心理 |
7.5.1 鼓励纳税人自主纳税 |
7.5.2 提升纳税人纳税意识 |
7.6 优化税务人员管理 |
7.6.1 妥善安排干部,建立激励机制 |
7.6.2 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
7.6.3 转变税务人员服务理念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内容结构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分析 |
2.1 税率结构及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内涵 |
2.1.1 税率结构 |
2.1.2 税率结构优化 |
2.1.3 增值税税率结构 |
2.1.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 税收中性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2.1 增值税中立性之理解 |
2.2.2 法定增值额与税收中性 |
2.3 最优商品税与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 |
2.3.1 拉姆齐法则 |
2.3.2 基于税收公平的最优商品税理论 |
2.3.3 公共选择视角下的最优税收理论 |
2.4 增值税税率结构形成的路径依赖 |
2.4.1 路径依赖的一般机理 |
2.4.2 我国增值税试行期间的税率结构 |
2.4.3 增值税多档税率结构与政治成本 |
2.4.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趋势 |
2.5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理论依据评述 |
2.5.1 增值税税率结构演化与理论选择 |
2.5.2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理论选择 |
3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影响 |
3.1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1.1 生产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2 消费型增值税税率结构 |
3.1.3 增值税转型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与经济影响 |
3.2.1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 |
3.2.2 “营改增”改革税率结构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3.3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期与经济影响 |
3.3.1 2017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2 2018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3 2019年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 |
3.3.4 增值税税率结构调整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4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存在的问题 |
4.1 增值税税率水平偏高不利于全球价值链“升级” |
4.1.1 全球供应链网络形成原因 |
4.1.2 我国在全球供应链网络中的地位 |
4.1.3 我国增值税税率水平对制造业的“锁定效应” |
4.2 增值税税率档次复杂抑制税收中性优势的发挥 |
4.2.1 增值税三档税率产生的扭曲 |
4.2.2 增值税四档征收率产生的扭曲 |
4.2.3 增值税现行零税率的扭曲作用 |
5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结构的主要原因 |
5.1 增值税税率结构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
5.1.1 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前流转税税负水平较高 |
5.1.2 “营改增”改革所经历的特定过渡阶段 |
5.1.3 以增值税为基础而征收的各项附加税费水平 |
5.2 征管制度缺陷对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影响 |
5.2.1 增值税信息不对称与征收管理能力缺陷 |
5.2.2 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及其弊端 |
6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 |
6.1 世界各地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1 增值税税率档次国际比较 |
6.1.2 欧盟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3 OECD成员国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4 我国周边国家(地区)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1.5 主要国家增值税税率档次比较 |
6.2 世界各国增值税税率水平比较 |
6.2.1 增值税的累退性与差别税率 |
6.2.2 世界各国增值税优惠税率比较 |
6.2.3 增值税抵扣制度与增值税有效税率 |
6.2.4 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比较 |
6.3 增值税税率结构国际比较启示 |
6.3.1 税收中性是现代型增值税主要追求目标 |
6.3.2 优化抵扣制度降低增值税的有效税率 |
7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对策选择 |
7.1 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路径选择 |
7.1.1 增值税税率档次 |
7.1.2 “1+1”模式是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优化选择 |
7.2 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的财政约束 |
7.2.1 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滑 |
7.2.2 财政支出面临刚性需求 |
7.2.3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严峻 |
7.2.4 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合理减税规模测算 |
7.3 基于“1+1”模式的增值税税率水平优化 |
7.3.1 增值税标准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2 增值税低税率水平的确定 |
7.3.3 我国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优化 |
7.4 增值税征收率的优化 |
7.4.1 统一增值税征收率 |
7.4.2 起征点调整为免征额 |
7.4.3 增值税免征额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统一 |
7.5 增值税零税率的优化 |
7.5.1 出口退税率、离境退税率与适用税率相一致 |
7.5.2 跨境服务的出口退税由免税调整为零税率 |
7.5.3 设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 |
7.6 结论与研究展望 |
7.6.1 基本结论 |
7.6.2 研究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与作用 |
1.2.2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3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4 税制结构的选择与优化 |
1.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图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收入分配与税制结构的理论基础 |
2.1 收入分配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分配公平理论 |
2.1.2 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3 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4 皮凯蒂的收入分配理论 |
2.2 税制结构理论 |
2.2.1 税收分类理论 |
2.2.2 税制结构模式选择理论 |
2.3 税制结构调节要素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3.1 货劳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2 所得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3 财产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4 税制结构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4.1 货劳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2 财产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3 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第3章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3.1 我国税制改革历程 |
3.1.1 计划经济时期 |
3.1.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 |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
3.2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 |
3.2.1 货劳税的结构变化 |
3.2.2 所得税的结构变化 |
3.2.3 财产税的结构变化 |
3.3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3.3.1 货劳税内部结构 |
3.3.2 所得税内部结构 |
3.3.3 财产税内部结构 |
3.3.4 直接税、间接税结构 |
第4章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1 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4.2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择 |
4.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 相关检验及估计方法 |
4.4 税制结构对劳动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4.1 解释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4.2 控制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 税制结构对资本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1 解释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2 控制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6 税制结构对区域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6.1 货劳税的影响 |
4.6.2 所得税的影响 |
4.6.3 财产税的影响 |
4.7 实证小结 |
第5章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5.1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分析 |
5.1.1 模型设计 |
5.1.2 变量设定 |
5.1.3 数据处理 |
5.1.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 税制结构对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非参数可加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5.2.2 模型构建、变量设定与检验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实证小结 |
第6章 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税制结构的问题 |
6.1 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1.1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6.1.2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2 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2.1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 |
6.2.2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3 我国税制结构现存的问题 |
6.3.1 税制结构未能更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
6.3.2 税制结构未能充分发挥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
第7章 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路径 |
7.1 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 |
7.1.1 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念 |
7.1.2 以打造均衡的“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
7.1.3 以构建合理的要素收入分配和区域收入分配机制为着力点 |
7.2 税制结构优化的具体措施 |
7.2.1 货劳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2 所得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3 财产税的调整与完善 |
7.3 推进其他配套措施的完善 |
7.3.1 建立第三方信息披露制度 |
7.3.2 加强税收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个人收入信息体系 |
7.3.3 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2002年全国税收工作方针和任务 完善稳定税制 强化税收征管(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政策的演进[J]. 刘佐. 经济研究参考, 2021(11)
- [2]我国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研究[D]. 彭姗.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国地税机构合并下昆明市Y县影响税收行政效率因素及优化策略研究[D]. 周莎.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6)
- [4]内蒙古税收征管模式研究及优化思考[D]. 刘然宇.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0(02)
- [5]税法确定性原则的解构、观省与增进[D]. 黄家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
- [6]J县税收执法的规范性研究[D]. 朱芮琪.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7]我国水资源税税率估算及税制优化策略 ——基于CGE模型的分析[D]. 张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8]中国税收征管制度创新研究[D]. 王一棠. 吉林大学, 2020(08)
- [9]中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优化研究[D]. 王蕴.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10]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D]. 谭飞.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