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源头治理:落实“四项制度”成绩不菲(论文文献综述)
荣震[1](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腐败治理,围绕着如何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问题,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腐败治理道路,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腐败治理体制。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改革的历程和经验,把握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为研究对象,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为理论基础,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该理论分析框架包括纵向历时分析和横向要素分析两个维度。以理论分析框架为依托,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演变历程。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每一个历时时期内的分析则以横向要素为依托,从制度环境、制度需求、制度供给三个展开论述。其中,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环境,制度需求主要是从腐败形势对腐败治理体制提出的治理任务角度切入,而制度供给则包括腐败治理指导思想、组织体系和具体制度规范供给三个内容展开论述。历史演进分析之后,综合运用制度分析范式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历程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在进行透彻的历时演变分析和变迁逻辑分析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特征、基本经验与存在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最后,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三个层面提出了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路径。具体而言,文章共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是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在阐释腐败、腐败治理、体制与机制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明确界定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与世界范围内的主要模式。然后,基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三个理论流派主要理论支撑点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理论分析框架主要包括横向历时性分析维度和纵向要素性分析维度两个组成部分。第二章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十八大迈入新时代四个党史发展的“关键节点”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史演进划分阶段,结合官方腐败治理体制改革表述话语体系及学术界现有研究的阶段和命名划分,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对每个阶段内腐败治理的政治生态环境、腐败形势、腐败治理体制分别展开论述。第三章主要基于制度分析理论范式对腐败治理体制变迁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第四章是基于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变迁历程和变迁内在逻辑,对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经验、主要特征和存在问题总结与分析;第五章则是在上述四章的基础上,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提出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本路径。
张一鸣[2](2015)在《中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水资源利用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被联合国列为全球贫水国家之一,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制约因素。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水资源短缺问题的解决之道似乎愈发明显,既在水资源配置中引入市场机制,培育水市场。然而水资源能否像一般财产一样在资源配置中引入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机制还尚需验证。本文以水资源双重属性作为逻辑起点,通过对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发现水资源管利用管理体制构架缺陷与水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的缺失是我国水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得出我国应该在充分发扬与继承自身优势与传统的基础上,通过对水资源利用国际经验的借鉴,以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构建以水权制度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第一章,水资源属性的分析。正确认识水资源的属性是构建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水资源资源属性与财产属性的共生,导致水资源既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又是受人支配的物。水资源的财产属性推动了水资源财产权利体系的构建,对应着人类的财产利益;而资源属性则化身为水资源财产权利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对应着人类的生存利益。在水资源利用过程中必须兼顾资源属性与财产属性,水资源相关立法应更多地关注分配的公平与利用的可持续性,“利用与保护兼顾”是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的根本原则。第二章与第三章,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的梳理与启示。这一部分对建国以来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发展近路、取得的成就及不足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对制度生成过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改革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提升水资源管理效果、平衡行政管制与市场配置两种力量,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构建水资源财产权制度,既水权制度,将财产权作为水资源利用市场配置的特殊工具。第四章,对水资源利用国际经验的借鉴。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面临着水资源危机,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解决办法。文章选取了美国、澳大利亚、欧盟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及组织,对其水文状况、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及水市场建设等情况进行考察,发现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构建的一些共性特征:水资源利用管理制度的公法色彩日益浓厚,国家公权力对水资源配置的干预力度逐渐加大;水资源管理逐渐从分散管理走向综合管理,从区域管理走向流域管理;水权制度是水资源管理的核心,市场是水资源有效配置的一种选择。第五章,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模式选择。水资源公有制、中央集权式管理与科层模式的治水传统及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是我国水资源利用管理的体制优势。水资源利用管理应该在发扬优势的基础上,延续传统水资源管理中优秀因素,借鉴适合我国国情的先进国际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水资源利用管理模式。该模式的核心一是构建统一协调的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理顺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关系,实现涉水部门的协调合作,因为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不仅可以大大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率,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水资源利用法制不健全而产生的不足。二是在水资源利用中引入市场配置机制,重构水权制度,拟制一项有独立物权性质,能够在市场中自由交易的水资源使用权,为水资源的市场配置创造基础条件。第六章,我国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的改革。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主要是规定中央、地方、流域机构在各自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准则。水资源管理体制的设置直接影响到水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效能,关系到水资源利用的未来发展形态和方向。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分为中央、地方、流域三个层面,核心思想是实现我国法律规定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在中央层面,构建涉水领域部门管理的协作机制、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来实现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并确定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代表人,避免政府既管水又用水,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一个可行的思路是成立一个与水行政管理部门相对分离的部门作为国家水资源所有权的代表,把水管理与提供水服务方面的职能分别交给不同的实体,降低利益冲突;在地方层面,地方政府负责水资源管理具体职能,深化水务体制改革与地方政府水资源管理考核体制;在流域层面,加强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具有独立地位的综合性流域管理机构,并通过建立流域管理委员会、流域保护管理局与流域咨询协调委员会,形成决策、执行、协调三层管理的组织框架,为实现流域综合管理的目标打下良好的体制基础。第七章,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权制度构造。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几近完善,唯独水权制度的供给十分稀缺,我国水资源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对水权制度进行创设。然而,水权制度又是现代水资源利用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尤其是对水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今后一段时间内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的建设应该是:以水权制度建设为基础,构建高效合理的水资源利用市场配置制度。水权包括水资源所有权与水资源使用权。水资源公有制的前提决定了水资源所有权无法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在水资源所有权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拟制一项具有独立物权属性的水资源使用权则是我国水权制度构建的核心。具体做法是将水资源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转移给水资源使用权,使其成为一项活跃的、能够在市场中独立自由流转权利。同时,在水资源使用权拟制时注入水资源管理的目标,通过权利权能、运行范围、使用时间、水量份额等要素将其锁定,并设置权利运行的规则与形式,在实现水资源高效配置的同时,实现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水资源上都可以设置水资源使用权。通过对用水目的、产权界定成本高低等因素的考察,将水资源的供给分为“双轨制”,公共物品特性较强的用水由国家保留其所有权权能,这类用水上界定财产权的成本高昂,且公共物品在任何社会都是由政府提供比较妥当。
杨相楠[3](2015)在《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以山西晋城为例》文中指出在我国,煤炭资源的分布形成了一些煤炭资源型地区。这些地区多是因煤炭资源的开发而兴起,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成为周边地区的经济先行者,但当地的环境也因煤炭开发和利用而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本文选取了煤炭资源型地区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山西重要煤炭资源区晋城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旨在我国新的法律环境下,对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环境保护法律做全面研究,分析这些法律的组成部分,对其相关规定、设立理论依据、实施状况、是否存在问题等进行比较深入的探究,并提出建议,为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出有建设性的研究成果。经过研究发现,以可持续发展、环境成本、生态补偿等理念为基础,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层次分明的煤炭行业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这一体系以《环境保护法》、《煤炭法》为核心,对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的问题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但通过山西晋城地区的个例分析,也暴露了这一法律体系的一些不足。这些不足既来自于地方相关配套设施(如教育、环保意识等)的缺憾,同时也是由于上位法过于原则化、缺少具体可操作性,同时地方规定滞后,未能填补相应缺口所导致的。通过借鉴美国、欧盟的经验,笔者设计出了在构建我国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法律保护体系中应深入研究的四个制度,分别是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的规划法律制度、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主体法律制度、煤炭资源型地区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和煤炭资源型地区保护责任法律制度。通过这四项制度的构建,将能够帮助煤炭资源型地区创新环境保护途径,树立科学的环境价值观,完善煤炭资源型地区法律制度,建立严格的考评体系,实现煤炭资源型地区的深层次发展,真正建立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法律保护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煤炭资源型地区法律制度的作用。
成明[4](2014)在《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研究》文中认为获得安全、方便的饮用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要求,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农村社会的发展进程。构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对于改善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保障农民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朝阳市受制约于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剧、不完善的政策、不健全的体制机制等因素,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水源保护欠缺、水质超标、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畅、社会化服务缺失等方面。鉴于上述问题,本文从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入手,运用实地调查与访谈、理论研究、综合分析等方法,主要从农村饮水安全的公共属性,朝阳市农村饮水的历史与现状,水资源基本情况等角度入手,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归纳。借鉴国内外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水利国情和朝阳市近年来农村饮水的发展实践,探讨了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思路,设计了一套比较全面、系统的,适合朝阳市农村饮水的安全保障体系。并以喀左县农村饮水安全的实际工作成果作为实证分析的素材,对新体系进行可行性论证。最后,得出必须尽快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从政府管制和市场调节两方面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良好的政策和体制,建立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建立饮水安全预警与应急机制、提高人民对饮水安全的认识水平、形成合理的水价定价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推动制水单位市场化经营等方面,全面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张容恺[5](2014)在《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国家农村金融改革的产物,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于2007年12月挂牌成立。虽然成立不足六年时间,但已取得不俗的成绩:从原来的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农村合作银行并即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理顺了产权关系,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现代银行治理框架;经营业绩不断提升。然而,作为身处省会城市城区的农村金融机构,它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原有的体制弊端并未从根本上清除;资本规模小、营销手段单一、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开始暴露,经济周期波动、同业竞争威胁等外在不利因素加剧。这都要求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明确其发展战略,制定科学的战略目标和实施方案,以实现长期健康的发展。本文正是从战略的角度,在综合分析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通过SWOT分析,制定了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采取差异化的成长型战略的理论框架。文章首先阐述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并回顾了企业的发展战略理论和银行战略管理理论以及其实践情况;接着运用PEST分析法,对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外部战略环境进行扫描,并从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和财务等角度,对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的内部环境进行描述;接下来运用SWOT矩阵,对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的战略环境进行了分析;将SWOT矩阵应用于省会城市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战略分析,是本文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上述分析,在考虑到银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和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经营实际的情况下,得出了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应选择差异化的成长型战略的结论,并详细阐述其具体内容;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最后,从产品创新、市场营销、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等多个角度,制定实现上述战略的具体实施方案。
孟文海[6](2013)在《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 ——以上海市T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转型是当今中国社会经济和城乡发展的最大阶段性特征的概括,而城市化则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助推力。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首次超过50%,这是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变化。纵观中国城市化的历程,其最突出的特征是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及工农业两极对峙的二元发展格局。在城市化进程中,大城市的先导作用、辐射作用和中心作用十分明显。大城市所辖的乡镇既具备典型的二元结构特点,又处于大城市强有力的城市化推动之下,由此成为转型时期社会研究的重要场域。社会管理是以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而规范和协调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关系、社会问题和社会行为的活动。社会转型时期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多发期。在转型阶段,抛弃计划经济时代所建立的社会控制模式而建立新的社会控制模式之间需要一段磨合和调试过程,在这种新旧社会控制机制交替期间,社会制度、社会关系和社会规范所体现的价值和准则往往容易发生混乱和错位。社会转型期又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活跃期,公共管理相对保守的革新精神和繁琐的行政程序使得社会管理的理念、技术和手段往往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求,导致社会管理失灵现象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加强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研究,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即成为探讨政府治理的重要议题。乡镇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是最基层的社会管理主体。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T镇具有转型期乡镇所面对的普遍性问题,也具备大城市和改革开放先行区所辖乡镇的特殊性问题。论文将基于T镇所具有的共性和个性的特征,以实证研究的方法,循着制度变迁与社会管理主客体同步转变的脉络,研究其社会管理职能发挥的真实情况与问题,以此深入探讨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发展现状、基本特点与现实困境,并导出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路径,期冀能够获得理论结合实践的成果。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大城市乡镇政府在转型时期社会管理职能的实然与应然角色进行了分析。一是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的资源研究,包括财政资源、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三个方面。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杠杆和物质基础,在政府与市场的应然关系中天然具有经济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地位。人力资源开发则对整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水平和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将有助于为公众及政府系统自身提供一体化的高效、优质、廉洁的管理与服务。在这三个方面,T镇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也面临着与其它乡镇类似的问题与挑战。二是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职能研究。首先,文章研究了转型期乡镇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宏观背景:乡村社会控制模式四个方面的转变及挑战,由多元多样多变的经济社会状况所导致的社会心理的多元化、多样化、复杂化,社会转型所包含的秩序的转型和重建的过程。其次,从历史沿革、现状分析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方面,结合T镇的实践,进行了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分析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分析,对于职能转变中的倾向性问题,如“稳定压倒一切”不等于“维稳压倒一切”、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变化做了分析和阐述。三是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发展社会事业的职能研究。发展社会事业是社会管理的题中之义。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是完善我国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任务。本文首先研究了社会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社会政策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维护公民基本权益,改善公民生活水平等,文中概括了转型期我国社会政策的基本特征,指出就整体而言,我国社会政策体系仍然是一种存在明显差异性和碎片化的系统。基于T镇的个案调查分析,包括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就业保障的职能、公共卫生和教育保障的职能、社会保障的职能,使我们认识到大城市乡镇社会事业发展在总体上与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的较为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还有很大差距。四是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区管理职能研究。创新社会管理以基层社区为起点。国家的正式制度在进入社会基层的过程中,不但结束了乡族自治的传统,而且逐渐地影响、改变和控制民间的非正式制度,直到将它们取而代之。而这一实现过程,在中国社会体制的末梢——乡镇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本文认为转型期大城市社区管理中乡镇政府的应然角色应是制度设计者、资源供给者、建设规划者、利益协调者、项目监督者。同时揭示了转型期大城市社区管理中乡镇政府的实然角色:特别是职能履行中出现的几种失当情况,可概括为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当然区镇两级政府在实践中的积极探索也是重要的关注点,包括“镇管社区”管理模式、网格化管理模式等有益探索,由此引发了对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区管理的模式分析,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转型期大城市乡镇基层民主自治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本文分析了乡镇基层民主选举中的政府角色,指出转型期我国大城市乡镇基层民主建设依然存在一些困境。作为T镇社区管理实践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本文对大城市乡镇政府流动人口管理与物业管理之困进行了实证性研究。在结合T镇调研的一手材料,从四方面对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历史与现状、挑战与探索、实然与应然进行了分析研究后,本文从“社会管理创新与政府职能转变”角度对文章做出归纳性结论。理念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基础,本文通过对社会管理实践和认识上存在的问题概括,提出应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导向、公共治理、依法治理和公平正义理念,以正确的理念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同时推进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变。进而,论文以十八大精神为框架,从建设政府与社会多元协同治理体制、建设社区自治的社会管理模式、建设公共服务体制和建设整合联动的社会参与体系四个方面,分析了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问题。最后,论文提出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四条基本路径:即从“一元主体”到“多中心”转变,突出政府的协调与主导职能;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转变,突出政府信息化管理职能;从偏重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转变,突出政府的社会动员职能;从防范控制型管理到服务型管理转变,突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刘昊[7](2010)在《革命的地方性:中共领导的广东土地革命研究(1927-1934)》文中研究指明中共领导的广东土地革命(1927-1934),是在1920年代中期国共合作发动的国民革命及军事北伐余威犹在的背景下进行的。广东是国民革命的大本营和根据地,中共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在广东发动农民运动,其组织深入并植根于乡村,为其后的广东土地革命打下了有力的基础。当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共在广东迅即转入农村或地下活动,发起反抗国民党的暴动和起义,建立苏维埃政权和革命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运动。为了领导土地革命,中共在广东尽力恢复和壮大组织系统,并借用各种名义,以不同的形式,力求普遍建立共青团、赤色工会、农会、济难会等群众组织。在暴动和起义胜利后,迅速组建苏维埃政府,推动土地革命的深入。但无论是群众组织还是苏维埃政权,只是中共夺取政权、管理政务的工具,由此导致中共党组织与群众组织和苏维埃政权之间的关系颇为微妙,原本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常被异化为包办与被包办的关系,反而不利于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苏维埃政权的革命能动性。同时,中共为迅速扩大党组织而一度采取的“拉郎配”方式,虽使组织的人数剧增,但也使组织人员混杂,降低了组织的战斗力。中共在广东发动土地革命所需的经费和物资,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前,主要来源于对革命对象的罚款和没收,往往比较充裕;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后,主要依靠各种税捐,逐渐入不敷出,甚至出现严重的财政危机。大约从1929年起,中共领导的广东土地革命成效欠佳,经济困难是重要原因之一。广东土地革命时期,中共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从小的经济斗争入手,尽力在广东各地发动农民、妇女、青年、工人运动。中共在广东组织的兵运,虽无很突出的业绩,但在全国仍是一枝独秀。此外,中共还在广东城市和港澳恢复了济难总会及其组织系统,以慈善社团的名义,公开救助因从事革命活动而遭迫害者及其家属,在普遍救济的前提下区别对待,为中共保存了一批骨干力量,增强了中共组织的凝聚力。但是,中共在广东的上述工作,都曾受到“左”倾路线的严重影响,没有充分发挥其成效。中共在广东领导的土地革命,以武装暴动的方式夺取政权,建立根据地,几遍及广东全省各地,其中以东江地区最具代表性。但在没收并分配土地的过程中,“左”倾政策提出“没收一切土地”,由此采取“烧毁一切田契”和“掘平田界”的方法,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和感情,打击了农民参加土地革命的积极性;而失去广大农民的真诚支持和热心参加,土地革命是不能成功的。可见,土地革命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共土地革命政策的正确与否。由于广东的地理位置、文化传统、民俗风情、历史源流等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中共在广东领导的土地革命具有浓重的地方性色彩。首先,广东的土地革命发生在土着与客家杂居的粤文化区,文化风习与他省有显着区别,民间武器极多,宗族械斗常见,中共化宗族械斗为阶级斗争的革命方式,在广东较别处更有作用。其次,广东深受国民革命的影响,中共领导革命的基础较好,且不仅在广东大陆领导的革命轰轰烈烈,而且在广东各海岛尤其是海南岛发动的革命斗争也是如火如茶,成为基础雄厚、海陆兼备的革命。再次,广东毗邻港澳。香港由于其特殊的政治、地理因素,成为中共领导广东土地革命的策源地之一;而香港和澳门又是革命者比较安全的“避风港”。广东是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共武装反抗国民党、开展土地革命时间最早、波及面最广的地区之一,因此,中共在广东领导土地革命的成败得失,不仅关系到中共在广东的发展,也是涉及中共全党工作的问题。中共领导广东土地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主要是:首先,没有在革命进行的过程中认真总结,从成败得失中吸取教训,从而改正工作中的错误,也没有针对广东的地方特点,保持地方工作的独立性。其次,没有正视、改造农民的缺点,忽视以至压制知识分子的作用,不能使革命具有持续性发展的特性。第三,没有理顺集权与民主的关系,没有培养党员的独立思考精神和民主意识,从而无法根据广东地方的特殊性,作出适宜的决策。
曹慧[8](2008)在《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治理研究》文中指出从世界范围来看,不成熟的商品经济和不规范的市场环境是商业贿赂赖以生存的土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商业贿赂行为都普遍存在,对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政府采购作为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是公共资金的主要使用途径之一,政府采购领域也必然成为了各国商业贿赂的高发区,我国也不例外。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造成了社会资源浪费、采购质量降低、社会风气败坏等严重后果。因此,研究此领域商业贿赂的危害、产生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对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公共资金的管理,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作用。本文共分四大部分,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系统科学的思想为指导来分析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危害、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同时借助比较分析法,对治理商业贿赂的发展进行了阐述。在第一章中,本文着重阐述政府采购商业贿赂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从中我们对政府采购商业贿赂有了更进一步地了解,为我们找出政府采购商业贿赂存在的原因及其产生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找到相应的解决对策,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第二章中,本文着重分析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影响。从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三个方面入手进行具体翔实地剖析和阐述,以期让更多的相关部门领导、政府机构、专家学者能尽快地看到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影响,并积极找出相应的原因和解决之道;第三章,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旨在探寻病根,对症下药;第四章,也是本文的最后部分,也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即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治理对策。在这一章节中,本文提出四大对策:1、明确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2、健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3、建立内部控制机制;4、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等。学识有限,在此班门弄斧旨在通过本文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更多的专家学者参与其中,让更多的人明白政府采购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并一起积极抵制这种消极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让未来的社会更加和谐。
于晓晖[9](2007)在《甘肃省平凉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投资运行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既抑制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又危及中东部地区的生态环境。西部地区最终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开发和发展,从根本上受制于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条件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改善。因此,在西部地区开展有关退耕还林(草)领域的研究,实施退耕还林(草),加强以植被恢复和重建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将对该地区乃至全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意义重大。本文以生态经济学、公共经济学,投资经济学作为理论基础,以我国退耕还林还草的实践为背景,通过案例实证研究,对甘肃省平凉地区退耕还林还草投资机制特别是资金来源和补偿政策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旨在为政府在有关方面顺利地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决策参考。本文认为,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提高林草成活率,加强工程投资管理特别是承包户及资金的管理,建立集约化、规模化和区域化的投资管理制度是退耕还林工程得到纵深发展、成果得到持续保护的重要途径;组建和运用西部发展实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西部投资债券等金融衍生品,创建西部生态金融体系,积极吸引民间资本介入西部生态重建,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退耕还林工程提供充足的资金。在此基础上理顺资金管理程序,利用有效资金保护退耕还林发展成果,保证补偿资金的及时性和延续性,从而提高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使其配合退耕还林工程,是退耕还林工程能够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的保证。与此同时,在各类补偿区域制定不同的补偿等级和更加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种苗发放政策,适当延长退耕还林的补助期限,加强生态补偿监督和政策落实,进一步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渠道,是关系到广大农户根本利益的社会性问题;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清理林权,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并逐步建立退耕还林还草的技术支撑体系,解决广大农户的当务之急,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本文总结其他省区退耕还林还草发展模式,提出五种县域退耕还林还草投资模式,希望能为我国其他省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提供指导和帮助。
张义忠[10](2004)在《《行政许可法》的善治理念与制度》文中认为 一、善治的理念与要素进入20世纪以来,伴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空前发达,政府职能也在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拓展与深化,这使得"社会需要的不只是安全与秩序,还包括更重要的实质性公正,那就是对建立在私权力基础上不均衡的利益关系进行重新调整,也就是社会的普遍福利化和细致的公共服务,因为只有这些才能提供真正的安全与秩序。行政权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转变了其运行目的,公共利益不只是安全秩序,它还包括普遍的社会福利和细致的公共服务。而这种目的转向导致行政权已不可能像传统行政权那样采取单一的行使方式了,行政权实施的直接来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政府行政权力在以组织化
二、源头治理:落实“四项制度”成绩不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源头治理:落实“四项制度”成绩不菲(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内容 |
(一)研究内容 |
(二)可能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阐释 |
(一)腐败 |
(二)腐败治理 |
(三)体制与机制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界定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价值及功能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典型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腐败治理的思想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时期(1978-199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恢复重建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私利的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蔓延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时期(1992-2002) |
(一)腐败治理体制适应性变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权力寻租、资金密集型领域的多样化腐败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时期(2002-201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深化改革时期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从争夺经济利益到争夺政治权力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时期(2012—今) |
(一)腐败治理全面协同深化改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高层化、群体化、家族化、多元化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逻辑 |
一、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 |
(一)从治标主导到标本兼治的腐败治理战略取向 |
(二)从权力反腐、制度反腐到系统反腐的核心理念 |
(三)从反黑色腐败到全方位反腐的腐败治理行动策略 |
二、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动力机制 |
(一)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外生因素 |
(二)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生因素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行动主体 |
(一)党、政、司法机关为主的专门腐败治理机构 |
(二)人大和政协等监督机构 |
(三)社会参与主体 |
四、腐败治理体制变迁方式分析 |
(一)供给强制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二)需求诱致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五、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分析 |
(一)权力结构不均衡的路径依赖 |
(二)腐败治理手段的路径依赖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特征、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高度反腐自觉的变迁底色 |
(二)腐败治理制度体系建构与完善的变迁核心 |
(三)兼具时代性与历史传承性的变迁历程 |
(四)党纪国法互联互通的变迁协同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基本经验 |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正确政治方向 |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推动腐败治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
(三)明确核心理念,锁定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定位 |
(四)与中国政治发展环境相适应,保证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时代回应性 |
(五)寓腐败治理于制度建设之中,促进腐败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 |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腐败治理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
三、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腐败治理的认识存在误区 |
(二)腐败治理机构职能协同不足 |
(三)腐败治理制度规范有待完善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社会参与不足 |
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现代化治理理念不牢固 |
(二)体制自主性困境的制约 |
(三)腐败治理体系不完整 |
(四)腐败治理能力总体偏弱且不平衡 |
第五章 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路径选择 |
一、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战略分析 |
(一)坚持以政党为中心的反腐逻辑支点 |
(二)坚持法治思维为主导的反腐价值理念 |
(三)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的反腐行为取向 |
二、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策略分析 |
(一)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 |
(二)推进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 |
(三)促进腐败治理的社会参与 |
(四)加强腐败治理的国际合作 |
三、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着力点 |
(一)强化腐败治理主体责任 |
(二)强化反腐制度落实 |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2)中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水资源危机 |
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改革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研究 |
二、国外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意义 |
一、为我国水资源利用管理法律制度建设指明方向 |
二、优化我国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 |
三、完善我国水权制度的理论构建 |
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构建提供理论支撑和典型样本 |
第四节 论文研究创新性 |
第五节 论文研究方法及思路 |
一、论文研究方法 |
二、论文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水资源的属性 |
第一节 水资源的内涵及自然特性 |
一、水资源的内涵 |
二、水资源的自然特性 |
第二节 水资源的财产属性 |
一、水资源的可占有性 |
二、水资源的稀缺性 |
三、水资源的有价值性 |
第三节 水资源的资源属性 |
一、水资源的生物伦理性 |
二、水资源的准公共物品性 |
第四节 水资源财产属性与资源属性的关系 |
一、纯粹资源属性的水 |
二、资源的财产属性彰显 |
三、水资源资源属性与财产属性共生 |
四、资源性财产与非资源性财产 |
第五节 水资源属性与水资源利用 |
一、水资源利用手段 |
二、水资源利用模式 |
三、水资源属性对水资源利用模式的影响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水资源利用制度历史考察及启示 |
第一节 1949—1977兴修水利,夯实发展根基 |
一、防治水患,兴修水利 |
二、组建流域性水利机构 |
第二节 1978-1987调整过渡:水资源利用立法萌芽 |
第三节 1988-1997依法治水:提升管理水平 |
一、明晰水资源权属,明确水资源管理体制 |
二、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比较科学合理、相互配套的水法规体系 |
三、水资源财产属性逐渐显现 |
四、建立水事纠纷解决制度 |
第四节 1998-2008年 法治完善: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二、确立以取水权为核心的取用水管理制度 |
三、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建成 |
四、建立节水型社会的目标提出 |
五、水权与水市场 |
第五节 2009年至今 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
一、“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为框架的的基本体系 |
二、编制实施水功能区划 |
三、确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
四、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 |
第三章 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变迁的启示 |
第一节 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的成就 |
一、基础与保障--水资源管理体制统一 |
二、建章立制—水资源利用法律体系基本建立 |
三、人水和谐—水资源利用理念从传统走向现代 |
四、产权配置—水权制度建设框架 |
五、强化监督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 |
第二节 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体制没有完全形成,部门协调机制没有完全建立 |
二、水量分配体系不完善,水资源竞争性开发利用 |
三、水资源产权法律制度缺失 |
第三节 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变迁的启示与方向 |
一、两种力量:市场配置与行政管制的平衡 |
二、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体制影响资源管理效果 |
三、水资源财产权:自然资源管理模式改变的基础 |
第四章 水资源利用的国际经验 |
第一节 美国水资源利用 |
一、美国水资源概况 |
二、美国水资源利用管理体制 |
三、美国水资源利用管理法律制度 |
四、小节 |
第二节 澳大利亚水资源利用 |
一、澳大利亚水资源概况 |
二、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体制 |
三、澳大利亚水资源利用法律与政策 |
四、墨累-达令流域管理 |
五、澳大利亚水权和水市场 |
六、小结 |
第三节 欧盟水框架指令与水资源利用 |
一、欧盟水资源概况 |
二、欧洲水资源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三、欧盟水框架指令主要内容 |
四、小节 |
第四节 水资源利用管理的启示 |
一、水资源利用管理制度公法色彩日益浓厚 |
二、综合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 |
三、水资源管理从区域控制走向流域管理 |
四、水权制度是水资源管理的核心 |
五、市场是水资源有效配置的一种选择 |
第五章 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模式选择 |
第一节 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模式选择与本土资源 |
一、我国水资源自然环境因素 |
二、我国治水的历史传统 |
三、国家经济、政治体制发展及转型 |
第二节 具有中国特色的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框架 |
一、水权制度--我国水资源利用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 |
二、政府与市场--政府宏观调控下的有限度的水市场 |
三、公私融合--公有制基础上的水资源使用权利体系构建 |
四、统一协调--多层次水资源管理体制 |
第三节 我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模式的优势 |
一、水资源所有权公有制 |
二、中央集权降低水资源管理成本 |
三、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与水资源的双重属性契合 |
第六章 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第一节 中央层面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一、构建涉水领域部门管理的协作机制 |
二、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
三、构建水资源国家所有权代表制度 |
第二节 地方层面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一、地方政府负责水资源管理具体职能 |
二、深化水务体制改革 |
三、深化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制改革 |
第三节 流域层面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
一、加强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 |
二、综合性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框架 |
第七章 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权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水权概念厘清 |
一、水权的内涵 |
二、水资源所有权 |
三、水资源使用权 |
四、取水权 |
第二节 水资源供给的双轨制 |
一、水权及其类型化探讨 |
二、水资源使用权界定的可行性分析 |
三、公共性用水的政府供给 |
第三节 水资源使用权的构造 |
一、水资源使用权构造的基础分析 |
二、现行水量分配方式带来的启示 |
三、用水比例--强化水资源使用的排他性 |
四、配水量--水资源使用权的量化 |
第四节 水资源使用权的取得与期限 |
一、水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
二、水资源使用权的利用期限 |
第五节 水资源使用权的实现基础 |
一、严格执行水资源规划 |
二、明确水量分配方案 |
三、水量监测计量系统建设 |
四、水资源使用权侵权损害的救济方式厘清 |
五、建立完善的权利登记系统 |
第六节 水资源使用权的市场交易 |
一、水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的主体 |
二、水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的管理 |
三、水银行(Water banks)制度 |
四、水权交易所制度 |
五、水资源使用权的期权交易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以山西晋城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我国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概述 |
2.1 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2.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2 “环境成本”的概念和影响因素 |
2.1.3 “生态补偿”的概念 |
2.2 我国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 |
2.2.1 我国相关法律体系 |
2.2.2 《环境保护法》《煤炭法》与地方规定 |
2.3 小结 |
第3章 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存在的问题——以山西晋城地区为例 |
3.1 法律制度理念与现实存在矛盾 |
3.2 中央法律与地方规定协调不当 |
3.3 法律责任主体认定面临障碍 |
3.4 小结 |
第4章 国外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
4.1 美国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
4.2 欧盟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
4.3 国外煤炭资源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借鉴经验 |
4.4 小结 |
第5章 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 |
5.1 构建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规划法律制度 |
5.2 建立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主体法律制度 |
5.3 健全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制度 |
5.4 完善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责任法律制度 |
5.5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4)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范围 |
1.2.1 农村饮水安全 |
1.2.2 保障体系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图 |
2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调查 |
2.1 朝阳市基本情况 |
2.1.1 朝阳市的社会经济环境及农村特征 |
2.1.2 朝阳市的自然环境及水资源特征 |
2.2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历史 |
2.3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
2.3.1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 |
2.3.2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措施 |
2.3.3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
3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设计 |
3.1 全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经验借鉴 |
3.2 农村饮水安全的公共物品理论分析 |
3.2.1 公共物品的定义和分类 |
3.2.2 农村饮水安全的公共属性 |
3.3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新体系设计 |
3.3.1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的概念和内涵 |
3.3.2 朝阳市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新体系 |
3.4 可行性论证 |
3.4.1 新体系设计的理论依据 |
3.4.2 新体系可行的现实条件 |
3.4.3 实证分析 |
4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建议和措施 |
4.1 加强政府规制 |
4.1.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
4.1.2 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
4.1.3 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 |
4.1.4 建立饮水安全预警与应急机制 |
4.1.5 提高人民对饮水安全的认识水平 |
4.2 发挥市场作用 |
4.2.1 形成合理的水价定价机制 |
4.2.2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
4.2.3 推动制水单位市场化经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访谈提纲 |
致谢 |
(5)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战略管理理论发展现状 |
1.2.2 相关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本文的主要内容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2章 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战略环境分析 |
2.1 外部环境分析 |
2.1.1 政策环境分析 |
2.1.2 区域经济环境分析 |
2.1.3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2.1.4 技术环境分析 |
2.2 内部环境分析 |
2.2.1 组织结构分析 |
2.2.2 人力资源状况分析 |
2.2.3 财务状况分析 |
第3章 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战略的选择与制定 |
3.1 战略选择的SWOT分析 |
3.1.1 外部机遇(Opportunities) |
3.1.2 外部威胁(Threats) |
3.1.3 内部优势(Strengths) |
3.1.4 内部劣势( Weaknesses) |
3.1.5 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战略选择的SWOT分析小结 |
3.2 发展战略的基本原则 |
3.2.1 着眼未来原则 |
3.2.2 量体裁衣原则 |
3.2.3 贵在落实原则 |
3.3 发展战略的市场定位 |
3.3.1 农民朋友的贴心银行 |
3.3.2 社区居民的亲情银行 |
3.3.3 中小企业的伙伴银行 |
3.4 发展战略的选择 |
3.4.1 发展战略的类型 |
3.4.2 发展战略的具体内容 |
第4章 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策 |
4.1 金融产品创新实施对策 |
4.1.1 指导思想 |
4.1.2 实施对策 |
4.2 市场营销突破实施对策 |
4.2.1 指导思想 |
4.2.2 实施对策 |
4.3 风险管理强化实施对策 |
4.3.1 指导思想 |
4.3.2 实施对策 |
4.4 人力资源优化实施对策 |
4.4.1 指导思想 |
4.4.2 实施对策 |
4.5 企业文化提升实施对策 |
4.5.1 指导思想 |
4.5.2 实施对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 ——以上海市T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引入性问题思考 |
一、研究背景的确立:转型期 |
二、研究内容的确立:社会管理职能 |
三、研究范畴的确立:大城市乡镇政府 |
四、研究个案的确立:上海市T镇 |
第二节 相关文献观点综述 |
一、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节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框架 |
第一章 概念、研究范式和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大城市 |
二、乡镇政府 |
三、社会管理 |
第二节 研究范式 |
一、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制度分析 |
二、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历史研究 |
三、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实证调查 |
第三节 基本理论 |
一、市民社会理论 |
二、公共政策过程理论 |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 |
第二章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的资源研究 |
第一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的财政资源分析 |
一、公共财政的功能定位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的财政资源描述 |
第二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的人力资源分析 |
一、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特征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的人力资源描述 |
第三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的信息资源分析 |
一、政府信息资源和信息资源管理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的信息资源描述 |
第三章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职能研究 |
第一节 社会控制、社会心理和社会秩序 |
一、转型期乡村社会控制模式的转变 |
二、转型期乡村社会心理特征描述 |
三、转型期乡村社会管理与社会秩序 |
第二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分析 |
一、“稳定压倒一切”的逻辑分析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维护社会稳定:“闹大”与“不出事”的悖论 |
三、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举措分析 |
第三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分析 |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沿革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分析 |
第四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能分析 |
一、转型期大城市乡镇突发事件的类型与特征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现状分析 |
第四章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发展社会事业的职能研究 |
第一节 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 |
一、理解社会政策 |
二、转型期社会政策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发展社会事业:社会管理的题中之义 |
一、社会事业的内涵与分类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社会事业发展的现状描述 |
第三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发展社会事业的具体职能 |
一、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就业保障的职能分析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公共卫生和教育保障的职能分析 |
三、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保障的职能分析 |
第五章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区管理的职能研究 |
第一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的社区管理职能 |
一、转型期大城市乡镇社区管理的价值之维 |
二、转型期大城市社区管理中乡镇政府的应然角色 |
三、转型期大城市社区管理中乡镇政府的实然角色 |
四、“镇管社区”:命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网格化管理: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区管理的模式分析 |
一、大城市乡镇政府网格化管理的内涵 |
二、大城市乡镇政府网格化管理的实施现状 |
三、大城市乡镇政府网格化管理的模式评析 |
第三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基层民主自治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
一、行政权与自治权的边界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基层民主选举中的政府角色 |
三、转型期大城市乡镇基层民主自治的实践困境 |
第四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能研究 |
一、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变迁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流动人口的特征描述 |
三、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流动人口管理的方式及评析 |
第五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的物业管理:“政府退出”还是“政府介入”? |
一、作为准公共产品的“物业管理” |
二、转型期大城市乡镇物业管理的现状描述 |
三、“物业居委一体化”改革:“前进”抑或“倒退”? |
第六章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与职能转变 |
第一节 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的价值导向 |
一、社会管理实践中的问题小结 |
二、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认识误区 |
三、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的价值导向 |
第二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
一、创新政府与社会多元协同治理体制 |
二、创新社区自治的社会管理模式 |
三、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不断满足公众新需求 |
四、创新整合联动的社会参与体系 |
第三节 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的具体路径 |
一、从“一元主体”转向“多中心”:提升乡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 |
二、从“被动应对”转向“积极参与”:提升乡镇政府信息化管理能力 |
三、从“防范控制”转向“疏导协调”:提升乡镇政府化解社会矛盾能力 |
四、从“管制为重”转向“公共服务”:提升乡镇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
参考文献 |
(7)革命的地方性:中共领导的广东土地革命研究(1927-193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写作缘起 |
二、学术意义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方法 |
五、主要研究内容及其创新点 |
第一章 广东土地革命的背景 |
第一节 国共合作"以谋农夫、工人之解放" |
一、国共两党关于农民问题的主张和宣传 |
二、国共合作促进工农运动 |
第二节 "四·一五"政变后广东的局势 |
一、"四·一五"政变 |
二、中共连绵不断地发动暴动 |
三、广东渐成"独立王国" |
第二章 广东土地革命的组织、经费物资 |
第一节 中共及其领导的组织 |
一、党组织系统 |
二、工会、农会与苏维埃政府 |
三、全民皆兵的军事组织系统 |
四、"拉郎配"及其弊端 |
五、中共与其领导的群众团体、苏维埃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经费物资的筹措及经济困难的克服 |
一、巨额费用 |
二、款项物资之筹措 |
三、"用钱少,工作多"克服经济困难 |
第三章 广东土地革命的各种运动与广东省济难总会 |
第一节 农运妇运青运兵运之概况 |
一、讲究政策与策略之农运 |
二、旨在"夺取广大的劳苦妇女群众"之妇运 |
三、以学运为主之青运 |
四、"破坏反革命武装"之兵运 |
第二节 工人运动 |
一、开展工运的历史条件 |
二、用小的经济斗争发动工运 |
三、"左"倾错误扼杀工运 |
第三节 土地革命时期香港的工人运动 |
一、港澳工人开始觉醒 |
二、每况愈下的香港工运 |
第四节 广东省济难总会 |
一、中共领导的"阶级的救济组织" |
二、仿党团的组织系统和开源节流 |
三、普遍救济但区别对待 |
第四章 广东各地区土地革命概况 |
第一节 东江革命根据地概况 |
一、东江革命根据地的建立、丧失 |
二、东江革命根据地的党建和政权建设 |
三、东江革命根据地的武装斗争 |
四、东江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与经济 |
第二节 琼崖革命根据地 |
一、琼崖"革命红旗始终不倒" |
二、"剪不断,理还乱"的党政关系和政权建设 |
第三节 北江地区的革命斗争 |
一、北江地区的兵运和游击战 |
二、中共北江特委的党建、政权建设和"左"倾错误 |
第四节 南路地区的革命斗争 |
一、中共在南路地区开展革命斗争的有利条件 |
二、中共在南路地区的党建和革命斗争 |
第五章 广东土地革命的地方性 |
第一节 粤文化区的革命 |
一、独特的族群、文化 |
二、民间武器极多 |
三、变械斗为阶级斗争的革命 |
第二节 基础雄厚、海陆兼备的革命 |
一、革命基础特别雄厚 |
二、斜阳岛的革命斗争 |
三、南澳岛和汛洲岛的革命斗争 |
第三节 与港澳联系密切的革命 |
一、香港是广东土地革命的策源地 |
二、港澳是革命者比较安全的"避难所" |
三、义务情报员:香港报刊为代表的非苏区报刊 |
第六章 广东土地革命失败之教训 |
第一节 关于牢记教训和独立自主方面的教训 |
一、没有从思想认识上吸取教训 |
二、中共没有真正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
第二节 党建与正视农民缺点方面的教训 |
一、没有建设真正的无产阶级政党 |
二、没有正视农民的缺点 |
第三节 关于集权与民主方面的教训 |
一、中共对共产国际对党内均未理顺集权与民主的关系 |
二、没有设法培养中共党员的民主意识 |
参考文献 |
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一、发表的论文 |
二、主持、参与的科研课题 |
致谢 |
(8)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概念及其表现 |
1.1 商业贿赂 |
1.1.1 商业贿赂的概念 |
1.1.2 商业贿赂的特征 |
1.1.3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 |
1.2 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 |
1.2.1 政府采购 |
1.2.2 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 |
1.2.3 政府采购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 |
第二章 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影响 |
2.1 对经济生活的影响 |
2.1.1 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2.1.2 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
2.1.3 隐匿了大量的国家应得税利,扰乱了投资环境 |
2.2 对政治生活的影响 |
2.2.1 导致腐败滋生 |
2.2.2 增加行政成本 |
2.2.3 损害政府形象 |
2.3 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
2.3.1 破坏社会信用体系,丑化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
2.3.2 危害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
第三章 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 |
3.1 公共财政的不健全和行政的过多干预 |
3.2 采购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 |
3.3 采购人和供应商利益趋同 |
3.4 市场失灵、法律不健全和监管不力 |
3.4.1 市场失灵,结构有失平衡 |
3.4.2 立法滞后,法律不健全 |
3.4.3 监管不力,监管覆盖面较小 |
3.4.4 管理乏力,制度存在漏洞 |
第四章 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治理对策 |
4.1 加大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
4.1.1 必须加强思想法制教育,夯实抵制商业贿赂的基础 |
4.1.2 加大透明力度,保证社会和公众的知情权 |
4.2 健全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 |
4.2.1 完善政府采购法 |
4.2.2 规范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标准 |
4.2.3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机制 |
4.3 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
4.3.1 内部控制制度 |
4.3.2 政府采购控制制度 |
4.4 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加强采购人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 |
4.4.1 强化财政监督 |
4.4.2 加强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的监督 |
4.4.3 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
4.4.4 加强采购人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9)甘肃省平凉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投资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甘肃省平凉地区退耕还林(草)工程进展概况 |
2.1 森林资源状况 |
2.2 退耕还林工程 |
2.3 天然林保护工程 |
2.4 三北四期工程 |
2.5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
第三章 甘肃省平凉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运行机制现状 |
3.1 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 |
3.1.1 退耕还林原则 |
3.1.2 退耕还林范围界定 |
3.1.3 工程作业设计 |
3.1.4 审批程序 |
3.2 退耕还林工程运行管理体系 |
3.3 退耕还林的目标责任制 |
3.3.1 目标责任制合同 |
3.3.2 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
3.4 退耕还林工程的抚育管护 |
3.5 退耕还林工程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
3.5.1 工程监理制 |
3.5.2 检查与验收 |
3.6 退耕还林工程的奖惩政策 |
3.7 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事故处理 |
3.7.1 质量事故的界定 |
3.7.2 质量事故的等级 |
3.7.3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
3.8 退耕还林工程的补偿机制 |
3.9 退耕还林工程的信息档案管理 |
第四章 甘肃省平凉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运行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种植和管护 |
4.1.1 林(草)地选择 |
4.1.2 种植比重与成活率 |
4.1.3 经济林和生态林 |
4.1.4 草畜产业发展 |
4.1.5 管护困难 |
4.2 资金来源和管理 |
4.2.1 支持金融工具不足 |
4.2.2 资金管理渠道不畅 |
4.2.3 民间资本介入的可行性分析 |
4.3 监督与管理 |
4.3.1 工程建设管理滞后 |
4.3.2 政策缺失与管护 |
4.3.3 法律法规与政策 |
4.4 科技支撑 |
4.4.1 农户经验与科技的相互结合 |
4.4.2 配套的技术支撑体系 |
4.5 补偿机制 |
4.5.1 补偿政策认识和实施的偏差和失误 |
4.5.2 补偿资金投入不足 |
4.5.3 补偿标准 |
4.5.4 补偿期限 |
4.5.5 补偿政策的效益分析 |
4.5.6 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性分析 |
第五章 甘肃省平凉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运行机制优化的政策建议 |
5.1 林草种植 |
5.1.1 深化生态区划和恢复 |
5.1.2 优化种植比例 |
5.1.3 科技支撑与草业管理 |
5.1.4 草畜产业发展 |
5.1.5 林草管护 |
5.1.6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 |
5.2 资金来源与管理 |
5.2.1 西部金融支持系统的建立 |
5.2.2 西部生态环境补偿基金的建立 |
5.2.3 发行国债 |
5.2.4 接受捐助 |
5.2.5 转移支付手段与生态公益林建设 |
5.2.6 民间资本介入生态建设 |
5.2.7 资金管理 |
5.3 工程监督与管理 |
5.3.1 项目施工监理管理 |
5.3.2 “四项管理”机制 |
5.3.3 大承包户的管理 |
5.3.4 法制管理 |
5.4 科技支撑 |
5.4.1 科技兴林战略 |
5.4.2 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 |
5.4.3 配套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 |
5.5 生态补偿机制 |
5.5.1 种苗费发放政策 |
5.5.2 补偿标准 |
5.5.3 补偿等级 |
5.5.4 补助期限 |
5.5.5 补助粮供应管理 |
5.5.6 生态补偿监督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源头治理:落实“四项制度”成绩不菲(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D]. 荣震.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7)
- [2]中国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研究[D]. 张一鸣.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
- [3]煤炭资源型地区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以山西晋城为例[D]. 杨相楠. 山西财经大学, 2015(09)
- [4]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研究[D]. 成明. 大连理工大学, 2014(07)
- [5]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战略研究[D]. 张容恺. 湖南大学, 2014(06)
- [6]转型期大城市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 ——以上海市T镇为例[D]. 孟文海. 华东师范大学, 2013(04)
- [7]革命的地方性:中共领导的广东土地革命研究(1927-1934)[D]. 刘昊. 上海大学, 2010(01)
- [8]政府采购中商业贿赂的治理研究[D]. 曹慧. 中南大学, 2008(04)
- [9]甘肃省平凉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投资运行机制研究[D]. 于晓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7(06)
- [10]《行政许可法》的善治理念与制度[J]. 张义忠.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