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险中的大数法则(论文文献综述)
王婉晴[1](2021)在《论被保险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文中指出
郑义[2](2020)在《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件侦查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提升,我国汽车人均占有量飞速增长,同时我们国家社会保障服务、各类保险体系的健全发展使得包括机动车保险在内的各种财险都有了巨大的进步。外在经济的进步更加促使了机动车保险诈骗在内的各项保险诈骗数量的提升,制造事故撞车骗保、修理厂故意扩大车辆损失、虚构保险标的物、已发生事故未能索赔更改投保日期、挪用报废车辆档案投保骗保、一次事故多次索赔、醉驾出事故找人替代骗保等机动车保险诈骗骗保方式增加数量增长,维修厂团伙制造机动车保险诈骗系列案件层出、数量急剧上升。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数量突出,不仅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还扰乱了保险市场环境,同时还容易引起市民效仿造成道德滑坡产生诸多社会问题。进行反机动车保险诈骗探索意义深远。本文通过五个部分对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件的侦查对策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对保险诈骗罪及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进行概述;第二部分从修理厂故意扩大车损、恶意重复保险一次事故多次索赔等六个方面介绍了机动车保险诈骗的常见作案手段;第三部分分析该类案件的七个作案特点;第四部分由案件特点推导其形成的原因;第五部分从分析预警发现案件线索、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访问、技术侦查措施和讯问等方面探究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件的具体侦查策略。
何晓露[3](2020)在《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调查报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食品是人们生活中每日最不可缺少的关键因素,人们一直都很重视“舌尖上的安全”问题。目前互联网餐饮外卖行业发展迅猛,使用外卖订餐的人也越来越多,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第三方外卖软件平台的快速崛起,使得网络订餐行业与大众的生活联系越发紧密。但随着外卖行业的快速扩张,其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消费者在享受外卖便利的同时,也在面临人身的安全风险问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目前餐饮市场中转移食品经营商家风险的一种很好手段,2015年国家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进行积极的尝试。目前虽然已有“饿了么”与太平洋财险公司、美团外卖与众安保险公司合作为消费者提供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障,但由于开展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多数商家不了解该险种等原因,“食责险”在外卖中的推广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为研究目标,选取石家庄市的外卖商家作为调查人群,通过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来收集数据资料,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目的等。第二部分对我国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首先简述了外卖市场的发展规模和外卖食品的潜在风险,并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饿了么”与美团外卖软件中的推广情况进行了对比研究。之后在第三部分展开了对调查问卷的设计和发放,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当前石家庄市外卖商家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认知程度、购买意愿以及服务需求等情况。第四部分根据调查结果总结出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并从外卖商家、保险公司、消费者等多角度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最后,基于上述分析,在第五部分结合实际发展情况提出了适合推进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建议,即加强第三方外卖平台监督、政府增加激励政策、采取“强制+自愿”的投保模式、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加强保险宣传等措施,以促进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未来更好地推行,实现外卖食品经营行业全覆盖。
许光清,陈晓玉,刘海博,黄丹泽,张友谊[4](2020)在《气候保险的概念、理论及在中国的发展建议》文中提出气候风险可能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气候保险通过转移分散风险成为应对气候风险的有效机制。文中首先在辨析气候保险的概念和市场机制等理论基础上,分析了气候保险存在逆向选择风险与难以满足大数法则、存在道德风险与反馈效应的问题;其次梳理了发达国家气候保险的发展情况,其风险分散和转移功能比较强,保费一部分存在政府补贴,一般采取政府紧急贷款、再保险和保险衍生品的方式进一步分散风险,但是也存在道德风险的问题。最后分析了中国气候保险的发展现状发现存在着难以满足大数法则的问题,道德风险尚无明确体现,并提出建议:完善气象站基础设施、制定自然灾害风险地图、提高公众和敏感行业气候保险的购买意愿等尽量使气候保险满足大数法则;促使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产品时考虑非经济成本,未雨绸缪避免道德风险及反馈效应;适时发展气候再保险和保险衍生品,建立分散和转移风险的市场机制。
刘燕艳[5](2019)在《T财险公司人身意外险赔付风险控制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身意外险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的渴望和不懈追求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人身伤害以及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不断提高,人们对于保险知识的了解越来越多,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人身意外险涉及到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因此需求愈发明显,尤其进入互联网时代后,网络投保的便利性加速了保险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的急剧增长,使得人身意外险产品在不同领域、不同渠道的竞争日益白热化,随着竞争的加剧,保险市场的问题层出不穷,例如公司间恶意竞争、部分团伙利用产品或流程漏洞进行保险欺诈,以及公司内部各环节流程间的衔接不畅、产品违规风险等问题数不胜数,导致人身意外险的赔付率常年居高不下,这势必影响公司整体的经营绩效。对现有的问题作彻底梳理,整理和分析各环节的赔付风险影响因子势在必行。为保障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应加强人身意外险理赔案件风险识别机制及形成科学的人身意外险理赔管控体系。六西格玛管理理念成立初期旨在不断提高制造业企业产品质量,通过定义、测量、分析、改进、控制等环节,将产品质量方差控制在六个西格玛之内。将六西格玛运用于赔付风险管控方面,虽然不能像产品质量分析那样进行方差统计分析,但可以利用六西格玛量化分析的基本理念,通过问题定义、问题测量、问题分析、问题改进、结果控制等环节来改善保险公司产品运营过程中的赔付风险。T财险公司是一家大型财产保险公司,本文结合T财险公司具体案例,利用目前中外广泛研究的六西格玛方法中的DMAIC方法,通过五个环节来识别公司人身意外保险整体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在部分指标上进行改进。首先结合T财险公司人身意外险的各环节经营状况,通过专家分析法、头脑风暴法、流程图分析法具体提出了各类赔付风险指标:包括产品研发和销售、产品承保、出险理赔三个主要方面的10个指标。其次对各指标所需的内外部数据进行收集测量,并制定指标评价标准,通过与公司内部效益险种,公司整体情况以及标杆企业做对比分析。然后针对出险时间和分地区出险率两个关键赔付风险指标做了小范围的改进试验,并达到了理想的验证效果,险种赔付率得到了有效的降低。最后对改进的措施进行宣导,以期得到长期的效果,并在其他险种得到应用。本文旨在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论述,为T财险公司人身意外险赔付风险控制提供改进建议,加强人身意外险经营管理效率,降低整体赔付率,保证T财险公司稳健发展。
权洪森[6](2019)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判断标准研究》文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正式颁布于1995年,但并未对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标的危险增加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首次规定在2002年第一次修改后的《保险法》中。2009年二次修改的《保险法》增加“显着”一词,构成“危险程度显着增加”,强调危险增加程度的严重性与实质性。试图以此来约束保险人轻易拒赔的情形,强化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保护。201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四条中明确了法院在认定保险标的是否构成“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情形时可以考虑的因素,以及不构成“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情形。但仍未明确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概念,更没有一个明确化、外在化的判断标准,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出现问题后,法官结合自由裁量权出现不同表述的裁判文书。写明具体判断标准的裁判文书屈指可数,更多的文书则是模糊性的表述。至今尚不明确的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判断标准为实务界解决实际问题带来挑战。本文在借鉴域外保险法理论及司法实践的基础上,首先从“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相关基础概念入手,阐释确立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判断标准的必要性;明晰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判断标准的适用范围。然后通过对司法实践中保险公司合同条款及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明确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司法裁判标准。借鉴并吸收我国司法实践、我国台湾地区及国外优秀成果,确立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费的主观标准,以及显着性、持续性、不可预见性三个客观标准。以期为司法实务界提供具体化、明确化、外在化的判断标准,最大程度的贯彻对价平衡原则,维护信赖利益和交易稳定,平衡好保险合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刘轶[7](2017)在《保险欺诈及其监管问题的中美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保险业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该改革为主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17年保险业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全国保费同比增长18.16%,配套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但不能不看到,行业风险不断暴露,不诚信保险行为大行其道,保险欺诈现象也日益严重,保险监管效果有限。保险欺诈影响了投保者的保险购买欲望和投资信心,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利润和偿付能力,违反了保险法基本原则,其结果必然扰乱保险市场的秩序,影响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随着金融市场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保险欺诈呈现出违法手段多样化,诈骗方法智能化,涉案资金巨额化,犯罪链条全球化的特点。因此,保险欺诈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相关研究也在不断增加和深入。大量研究资料表明,美国在保险欺诈的监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保险反欺诈立法相对完善。通过科学合理地分析我国保险欺诈的成因,发现我国在防范保险欺诈方面的不足,借鉴美国保险欺诈监管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保险欺诈监管制度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本文在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了保险欺诈的含义、类别及危害,并从道德风险、逆选择、不确定性决策等经济学相关理论和最大诚信、损失补偿、保险利益等保险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对保险欺诈进行了理论探讨。对保险欺诈的成因进行了分类研究,具体包括对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提出的保险欺诈成因三角模型进行评判、修正,并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博弈论方法、问卷调查法等,从保险欺诈监管相关的法律成本、法律执行概率和保险欺诈行为的合理性三个角度进行演绎推理,主要探讨保险欺诈的制度诱因。在实证分析方面,以保险纠纷与保险诉讼为切入点研究目前保险行业存在的欺诈风险,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典型案例进行法学理论和案例分析,提取可能影响保险欺诈行为的因子,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归纳和回归分析,计算得出主要因子对保险欺诈行为的影响程度。立足我国保险监管的实际情况,对比美国保险欺诈相关案例和监管策略,具体比较研究了中美保险如实告知制度、不可抗辩制度和欺诈诉讼激励机制,评判保险反欺诈制度的设计模式,保险反欺诈制度的价值内涵,得出我国对保险欺诈的保险监管存在“规制保险欺诈的法律成本不足”、“法律执行率低下”、“欺诈合理性问题依然存在”等问题。借鉴美国对保险欺诈监管的成功经验,吸收监管制度的优点,提出我国保险欺诈监管的对策建议:对保险欺诈实施分类监管;建立保险反欺诈激励制度;科学管控承保风险;细化并加大保险欺诈的法律成本;建立健全保险欺诈的监管体系。
苏妍竹[8](2016)在《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学生校园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家庭、学校、社会关注。一些地区在加强校园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同时,开始陆续推广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将教育机构的侵权赔偿责任通过社会化的方式予以分散。在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作出直接规定,各地区政府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通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方式贯彻落实中央推行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规定,制定部分对应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普遍存在教育机构责任保险法律强制性缺失、保费承担主体不统一、承保范围过窄、理赔程序复杂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可能导致教育机构责任保险无法推广、地区之间学生权益保护水平差距大、国家财产流失等情况发生,极易使学生受到第二次伤害,激化社会矛盾。建立统一完备的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具有极强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教育机构责任社会化的原因和表现、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教育机构责任强制保险的可行性等理论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我国教育机构责任保险的形势、现状与问题,借鉴欧美等先进国家的经验做法,对我国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运行流程、基本内容等方面的具体构建进行了深入探索,提出了一些建议。
王浩,闫超[9](2013)在《地震灾害保险的特征与作用分析》文中指出地震灾害是保险重要的保障范围之一。但是,地震与其他灾害不同,具有持续时间短、损失大、范围广、小概率事件等特点,这使得地震灾害保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商业保险往往难以单独承受地震灾害这样的巨灾风险,需要政府介入并发挥规划与指导、政策推动等作用。日本、美国加州的地震灾害保险采用商业运作、政府协作的模式,新西兰的地震灾害保险采用政府主导、强制实施的模式,我国台湾地
杨爽[10](2013)在《DFA方法下我国中小财险公司竞争力研究》文中认为根据2011年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末,全国共有保险集团公司10家,保险公司13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11家,其他公司1家。其中保费收入在前三位的财险公司将近70%的市场份额,虽然较过去几年集中度有所下降,但我国财产保险行业仍然处于明显的寡头垄断的竞争模式,中小财险公司生存环境不容乐观。本文在新时期背景下,对中小财险公司首先做一理论界定,从量、质、公司目标等多方面综合考量。之后运用国内较先进的DFA分析方法对我国中小财险公司经营效率做一实证上分析,进而假设影响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因素,考察相关性,解析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而给出今后发展的建议。
二、财产险中的大数法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产险中的大数法则(论文提纲范文)
(2)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件侦查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概述 |
1.1 机动车保险诈骗罪概述 |
1.1.1 保险 |
1.1.2 中国机动车保险的发展历史 |
1.1.3 保险诈骗罪的界定 |
1.1.4 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概述 |
2 机动车保险诈骗罪常见作案手段 |
2.1 修理厂故意扩大车辆损失 |
2.1.1 修理厂故意二次撞击 |
2.1.2 配件更换做手脚 |
2.1.3 暴力维修恶意拆检 |
2.1.4 多报维修项目 |
2.2 虚构保险标的物 |
2.2.1 先实车投保后出售标的物,谎称盗抢骗保 |
2.2.2 挪用报废车辆档案投保,谎称盗抢骗保 |
2.3 未发生事故,伪造保险事故 |
2.4 已发生事故不符合理赔,更改投保日期 |
2.5 恶意重复保险,一次事故多次报案索赔 |
2.6 醉驾出事故,找人替代申请出险 |
3 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件的特点 |
3.1 窃用保险内部信息系统骗赔,手段日趋智能 |
3.2 投保、撞车、查勘、修车、骗保团体化作案 |
3.3 犯罪黑数大,诈骗识别率低 |
3.4 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件职业化、产业化趋向明显 |
3.5 汽修厂维修期间骗保案件突出 |
3.6 多元主体实施诈骗 |
3.7 只关心理赔进度,漠视已发事故 |
4 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率高的原因 |
4.1 社会环境影响 |
4.2 保险公司原因 |
4.3 投保人的原因 |
4.4 作案时空隐蔽 |
4.5 数据化侦查欠缺 |
5 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侦查对策 |
5.1 借鉴保险反诈模型分析、预警 |
5.1.1 构筑车辆保险数据分析反诈系统 |
5.1.2 NCD算法预警重点对象 |
5.2 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案件线索 |
5.2.1 梳理理赔数据库,查询出险历史记录表 |
5.2.2 从高危人员预警系统发现线索 |
5.2.3 发动群众举报线索 |
5.3 严格审查投保档案理赔文件 |
5.4 围绕现场勘查资料进行分析,必要时复勘复验 |
5.4.1 完善保险查勘、公安勘查衔接,做好现场保护 |
5.4.2 根据物质交换原理分析原始、伪造现场 |
5.4.3 重视外围勘查,测算刹车痕迹 |
5.4.4 仔细检查车辆,发现异常车损 |
5.4.5 对反映犯罪行为人心理特征、心理活动痕迹的勘查分析 |
5.5 深入调查访问,详细了解案发经过 |
5.6 从车辆GPS信息入手查询车辆行踪 |
5.6.1 从GPS信息比对系列骗保案件路线 |
5.6.2 从GPS查询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异动 |
5.7 依据视频监控、通讯痕迹开展侦查 |
5.7.1 依据视频监控筛查二次撞击 |
5.7.2 依据视频监控筛查车辆异常加速动态 |
5.7.3 依据视频监控发现事发路段时间、空间异常 |
5.7.4 依据视频监控还原顶替现场 |
5.7.5 查找通讯信息、录音固定电子证据 |
5.7.6 查询通讯痕迹追踪异常联系时间、联系人 |
5.8 围绕车损、通讯问题进行技术鉴定、技侦 |
5.9 详细讯问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经过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调查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框架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2 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现状 |
2.1 外卖市场发展历程与规模 |
2.1.1 外卖用户人数稳步增加 |
2.1.2 外卖市场发展空间大 |
2.2 外卖食品的潜在风险 |
2.3 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情况分析 |
2.3.1 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情况 |
2.3.2 河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行现状 |
2.3.3 外卖食品中“食责险”发展现状分析 |
3 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调查分析 |
3.1 调查问卷设计及收集 |
3.1.1 问卷设计思路及内容 |
3.1.2 问卷的发放与收集 |
3.2 调查问卷结果统计与分析 |
3.2.1 外卖商家基本情况 |
3.2.2 外卖商家面临的风险状况分析 |
3.2.3 外卖商家对“食责险”的认知与接受程度分析 |
3.2.4 外卖商家投保意愿与服务需求分析 |
4 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
4.1 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
4.1.1 外卖商家不了解“食责险”导致推广困难 |
4.1.2 外卖商家存在侥幸心理,投保动力不足 |
4.1.3 外卖商家与保险公司合作意识不高 |
4.1.4 “食责险”产品保障面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
4.2 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相关产品欠缺,缺乏创新 |
4.2.2 缺少政策支持,宣传力度不足 |
4.2.3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 |
4.2.4 外卖商家与保险公司基于自身利益考虑 |
5 推进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建议 |
5.1 第三方外卖平台加强监管 |
5.2 政府增加对外卖商家的激励政策 |
5.3 采取“强制+自愿”的发展模式 |
5.3.1 强制投保与自愿投保模式分析 |
5.3.2 “强制+自愿”的发展模式 |
5.4 保险公司创新产品,提供差异化方案 |
5.5 加强“食责险”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致谢 |
(4)气候保险的概念、理论及在中国的发展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气候保险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
1.1 气候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
1.2 气候保险的市场机制 |
1.3 气候保险面临的问题 |
1.3.1 难以满足大数法则 |
1.3.2 道德风险及反馈效应 |
2 发达国家的气候保险 |
2.1 天气保险 |
2.2 巨灾保险 |
2.3 现存问题 |
3 中国气候保险的发展 |
3.1 天气保险 |
3.2 巨灾保险 |
3.3 现存问题 |
3.3.1 气候保险产品覆盖面窄 |
3.3.2 公众的投保意愿弱 |
4 对中国气候保险的发展建议 |
(5)T财险公司人身意外险赔付风险控制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风险与风险管理研究 |
二、六西格玛方法及应用研究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内容 |
三、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人身意外险赔付风险管控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保险赔付风险理论 |
一、风险的界定 |
二、保险理赔的概念 |
三、赔付风险的种类 |
第二节 风险管理理论 |
一、风险识别 |
二、风险估测 |
三、风险评价 |
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 |
五、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
第三节 六西格玛管理理论 |
第三章 T财险公司人身意外险赔付风险管理现状 |
第一节 公司简介 |
第二节 人身意外险赔付率居高不下 |
第三节 人身意外险赔付风险形成原因分析 |
一、人身意外险承保各环节的风险 |
二、人身意外险理赔各环节的风险 |
第四章 T财险公司人身意外险赔付风险定义与测量 |
第一节 定义阶段 |
一、因子定义的原则 |
二、因子定义的步骤 |
三、确定影响赔付率的因子体系 |
第二节 测量阶段 |
一、测量的目的 |
二、测量的标准 |
三、测量的数据来源及结果 |
第五章 T财险公司人身意外险赔付风险分析、改进与控制 |
第一节 分析阶段 |
第二节 改进阶段 |
一、区分改进重点 |
二、明确改进方案 |
三、制定改进计划 |
四、阶段性改进效果验证 |
第三节 控制阶段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判断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2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3 课题研究现状 |
1.4 课题研究方法 |
1.5 课题研究创新 |
1.6 论文组织结构 |
第2章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基础理论概述 |
2.1 危险、危险程度增加、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相关基础概念分析 |
2.1.1 危险的概念分析 |
2.1.2 危险程度增加的概念分析 |
2.1.3 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概念分析 |
2.1.4 判断标准的概念分析 |
2.2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判断标准的适用范围 |
2.2.1 适用于财产保险的正当性分析 |
2.2.2 适用于人身保险的正当性分析 |
第3章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判断标准实证分析 |
3.1 以保险公司相关合同条款为基础的分析 |
3.1.1 以人寿保险中相关合同条款为例的对比分析 |
3.1.2 以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中相关合同条款为例的对比分析 |
3.2 以人民法院节选裁判文书为基础的分析 |
3.2.1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保险纠纷的审理现状 |
3.2.2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判断标准的司法适用 |
第4章 判断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主观标准分析 |
4.1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主观标准的根基 |
4.1.1 信赖利益与交易秩序 |
4.1.2 风险集中与责任分摊 |
4.2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主观标准的确立 |
4.2.1 主观标准之一:足以影响保险人提高保险费用的决定 |
4.2.2 主观标准之二: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的决定 |
第5章 判断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客观标准分析 |
5.1 客观标准之一:显着性 |
5.1.1 严重性与显着性的概念辨析 |
5.1.2 适用显着性标准的正当性分析 |
5.2 客观标准之二:持续性 |
5.2.1 继续性与持续性的概念辨析 |
5.2.2 适用持续性标准的正当性分析 |
5.3 客观标准之三:不可预见性 |
5.3.1 超出预期性与不可预见性的概念辨析 |
5.3.2 适用不可预见性标准的正当性分析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保险欺诈及其监管问题的中美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保险欺诈及监管的基础理论分析 |
2.1 保险欺诈的界定、类型及危害 |
2.1.1 保险欺诈的基本定义 |
2.1.2 广义保险欺诈与狭义保险欺诈 |
2.1.3 保险欺诈与保险诈骗罪 |
2.1.4 保险欺诈的类型 |
2.1.5 保险欺诈的危害性分析 |
2.2 保险欺诈与相关经济学理论 |
2.2.1 信息不对称与保险欺诈 |
2.2.2 道德风险与保险欺诈 |
2.2.3 逆选择与保险欺诈 |
2.2.4 不确定性决策理论与保险欺诈 |
2.3 保险欺诈与监管法律原则 |
2.3.1 最大诚信原则与保险欺诈 |
2.3.2 损失补偿原则与保险欺诈 |
2.3.3 保险利益原则与保险欺诈 |
2.3.4 近因原则及其他法律原则 |
第3章 保险欺诈成因问题分析 |
3.1 保险欺诈三角的提出与修正 |
3.2 保险欺诈的成本收益分析 |
3.2.1 保险欺诈成本收益模型的建立 |
3.2.2 保险欺诈法律成本分析 |
3.2.3 保险欺诈诉讼博弈分析 |
3.3 保险欺诈的法律执行概率分析 |
3.4 保险欺诈的合理性分析 |
3.4.1 保险欺诈行为合理性原因概括 |
3.4.2 保险欺诈合理性的问卷调查 |
第4章 中美保险欺诈案例分析 |
4.1 数据样本选择、模型设计与变量解释 |
4.1.1 数据样本的选择 |
4.1.2 模型的设计与变量说明 |
4.2 保险案例数据统计 |
4.2.1 保险欺诈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保险欺诈风险分析 |
4.3 保险欺诈案例的回归分析 |
4.4 美国保险欺诈案例分析 |
第5章 中美保险欺诈监管制度比较 |
5.1 中美保险欺诈及监管情况分析 |
5.2 中美保险欺诈监管中如实告知制度的比较 |
5.2.1 中美如实告知内容重要性判断方法对比 |
5.2.2 中美如实告知制度设计对比 |
5.2.3 中美保险欺诈抗辩制度对比 |
5.3 中美保险欺诈监管激励对比 |
5.4 中美保险欺诈监管流程对比 |
第6章 中美保险欺诈监管比较的结论及启示 |
6.1 如实告知制度存在的问题 |
6.1.1 告知内容的重要性判断问题 |
6.1.2 不可抗辩制度与保险欺诈的关系问题 |
6.1.3 权利的初始分配问题 |
6.2 中国保险欺诈三角存在的的问题 |
6.2.1 保险欺诈的法律成本问题 |
6.2.2 保险人的诉讼激励问题 |
6.2.3 保险欺诈的合理性问题 |
第7章 完善中国保险欺诈监管制度的对策建议 |
7.1 对保险欺诈实施分类监管 |
7.2 建立保险反欺诈激励制度 |
7.3 科学管控承保风险 |
7.4 细化并提高保险欺诈法律成本 |
7.5 建立健全保险欺诈监管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论文写作思路和框架 |
1.3.1 研究方案及步骤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概述 |
2.1 教育机构责任的社会化 |
2.1.1 教育机构责任社会化的原因 |
2.1.2 教育机构责任社会化的表现 |
2.2 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
2.2.1 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概念界定 |
2.2.2 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特征 |
2.3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2.3.1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 |
2.3.2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法律依据 |
2.3.3 构建我国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可行性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3.1 我国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运行现状 |
3.1.1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的投保方式 |
3.1.2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
3.1.3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 |
3.1.4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的理赔以及争议处理 |
3.2 我国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法律强制性缺失 |
3.2.2 保费承担主体不统一 |
3.2.3 承保范围过窄 |
3.2.4 理赔程序复杂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 |
4.1 美国的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
4.1.1 美国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 |
4.1.2 美国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2 加拿大的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
4.2.1 加拿大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 |
4.2.2 加拿大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3 欧洲国家的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
4.3.1 欧洲国家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 |
4.3.2 欧洲国家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对我国制度建设的启示 |
4.4 日本的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
4.4.1 日本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 |
4.4.2 日本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具体构建 |
5.1 教育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模式分析 |
5.1.1 国家赔偿模式 |
5.1.2 公益模式 |
5.1.3 商业模式 |
5.2 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
5.2.1 保险机构的确定 |
5.2.2 强制被保险人 |
5.2.3 投保主体 |
5.2.4 保险费用标准 |
5.2.5 保险经费来源 |
5.2.6 保险责任范围 |
5.2.7 除外责任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地震灾害保险的特征与作用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地震灾害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 |
二、地震灾害保险不适用“大数法则” |
三、地震灾害保险面临道德风险与逆选择 |
四、地震灾害保险具有社会正外部性 |
五、促进国家综合减灾和社会风险管理 |
四、财产险中的大数法则(论文参考文献)
- [1]论被保险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D]. 王婉晴. 石河子大学, 2021
- [2]机动车保险诈骗案件侦查对策研究[D]. 郑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3]石家庄市外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调查报告[D]. 何晓露. 河北经贸大学, 2020(07)
- [4]气候保险的概念、理论及在中国的发展建议[J]. 许光清,陈晓玉,刘海博,黄丹泽,张友谊.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 2020(03)
- [5]T财险公司人身意外险赔付风险控制策略研究[D]. 刘燕艳. 浙江工商大学, 2019(12)
- [6]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着增加的判断标准研究[D]. 权洪森. 北京工商大学, 2019(06)
- [7]保险欺诈及其监管问题的中美比较研究[D]. 刘轶. 河北大学, 2017(12)
- [8]教育机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研究[D]. 苏妍竹.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6(02)
- [9]地震灾害保险的特征与作用分析[J]. 王浩,闫超. 中国减灾, 2013(15)
- [10]DFA方法下我国中小财险公司竞争力研究[A]. 杨爽. 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北大赛瑟(CCISSR)论坛文集·201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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