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峡工程建设促进西部大开发推动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吕慧娜[1](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马晨曦[2](2019)在《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研究 ——以巴东、秭归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是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研究(导师研究课题)系列的一部分。自1994年三峡工程第一阶段开始至2009年第三阶段完成,库区城市城镇化、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民生情况、文化旅游、住区建设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本论文后三峡时期是指三峡工程全面竣工后库区城市应对人居环境中社会、经济、生态、文化、工程技术等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时期,是相对于三峡工程移民搬迁工作完成之后的特定时期[1]。本研究从后三峡时期以来,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总体变迁着手,对库首城市巴东和秭归城镇化、移民安置、城市建设、民生情况、生态环境、工程安全、市政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文化与遗产保护等总体发展进行调查评述,并研究其在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中的共性特征与典型问题,以证明巴东和秭归案例的特殊选取意义。本论文以吴良镛院士人居环境科学理论思想为指导,综合运用城市规划学、建筑学、地理学、生态学、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2],建立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体系,理论与实践分析结合,分析了巴东和秭归在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社会和谐、公共安全、经济发展[3]等方面的成就和问题,对比两个城市的评价指标情况,提出五个角度的三条策略。文章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绪论。本章介绍了本次论文选题的缘起和背景,概括了基本概念以及相关理论研究综述,在此基础上分析研究目的与意义,提出研究方法及主要框架内容。第二章:后三峡时期巴东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调查研究。对巴东的地理概况、城镇化、移民安置、城市建设、民生情况、生态环境、工程安全、市政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文化与遗产保护等总体发展进行调查评述。第三章:后三峡时期秭归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调查研究。对秭归的地理概况、城镇化、移民安置、城市建设、民生情况、生态环境、工程安全、市政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文化与遗产保护等总体发展进行调查评述。第四章: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体系构建。从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特征与问题入手,结合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构建评价模型体系,并计算出评价指标各个权重的分配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巴东和秭归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针对巴东和秭归的典型性问题分别进行评价研究分析,并对其人居环境建设评价指标重要性排序。第六章:巴东和秭归人居环境建设的优化策略与对策建议。提出对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思路及建设措施的一些探索。第七章:总结。对论文研究结论、研究创新点、研究不足进行总结。
杨晶晶[3](2018)在《长江经济带经济与生态关系演变的历史分析(1979-2015年) ——以水环境为中心》文中认为长期以来,长江流域作为中国人口集聚多、经济体量大、发展潜力足的经济地带,在协调区域发展、培育增长动能、优化空间结构中发挥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长江经济带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伴随而来的是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沿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减弱、沿岸居民的生产生活面临严峻挑战,长江经济带发展模式的转变迫在眉睫。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长江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并列为新时期中国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三大支撑带战略”。随后,习近平提出“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正确把握五大关系”,明确“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赋予了长江经济带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的历史重任。因此,探索长江经济带实现绿色发展的可能路径,进而为中国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提供成功经验,不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也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本文是基于重大现实问题而开展的经济史研究,综合运用历史学、生态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相关方法,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与环境政策演变轨迹为背景,以长江经济带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演变的互动关系为主线,分阶段考察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失衡的原因,进而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提出实现长江经济带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思路。第一章,主要是考察历史上的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与环境变化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分水岭,梳理长江流域历史环境演变及流域开发进程。在具有数千年历史的长江流域开发与保护进程中,秦汉时期尽管华夏文明以黄河流域发展为主,但对长江流域有意识的开发活动逐渐增多。到宋代中后期,全国政治、经济、文化重心最终从黄河流域转移到了长江流域。明清时期,奉行鼓励人口增长的政策,长江流域人口呈现爆炸式增长,人地矛盾突出。在古代农业文明时期,长江流域始终以农耕文明为主,农业发展是流域开发的基础形态和主要经济活动。长江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比较协调。近代以来,随着手工业的兴起,长江流域内由于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相对落后,且没有大规模、持久性的工业生产,生态环境状况总体尚好,但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显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受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大跃进”运动、“文革”等影响或冲击,经济发展形势严峻,出现产业发展极度不平衡的问题,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也呈现出“重数量增长,轻质量提升”的局面。在中国工业大发展背景下,农业发展相对缓慢,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这一时期,长江流域的污染特征表现为从农业污染向农业、工业污染源并存转变,流域全域性、系统性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开始凸显。第二章,主要是研究1979-1991年长江经济带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变化。这一时期,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借助改革开放政策,充分发挥自身区位优势和环境优势,取得显着经济社会效益。各省市经济增长均取得明显提升,宏观经济产业结构整体上向第二、三产业倾斜,但三次产业结构变化规模较小。与此同时,来自长江流域城市和工矿企业的点源、农业面源及航运流动源的污染迅速增加。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农业生产中化肥使用数量的增加,及流域工矿企业排污时未经处理的三废(废水、废气和废渣)污染物排放影响的加剧。其间,尽管治理污染的投资不断加大,但仍无法有效遏制水环境污染趋势恶化。同时,水土流失亦不断加重,长江流域洪涝灾害在爆发次数和破坏程度上位于中国七大水系之首。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方式上看,尽管这一时期长江经济带的经济发展整体进入了快车道,探索出了一条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新路子,但未能根本上改变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此前的赶超型经济发展思维,仍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经济表现。于是,在工业尤其是乡镇工业的高速发展、农业化学化的快速推进和掠夺性资源开发的多重压力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进入快速恶化期。第三章,主要研究1992-2001年长江经济带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污染加剧的情况。这一时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方向的确立和开放区域由沿海地区向广大内陆地区的推进,极大地促进了长江经济带的经济发展。长江流域各种污染源及其污染强度随之快速增加。受国际环境形势及国内生态环境状况的快速恶化的影响,国家在1990年代中期制定并实施了可持续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受到更多重视。中央和长江流域管理机构开始有计划、有目标地加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但实践中,长江流域地区各级政府仍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仍显不足。而且,随着长江流域经济总量的高速增长和产业规模的快速扩大,流域生态承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冲突日益激化。第四章,主要考察2002-2015年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行推进与互动。中国加入WTO以后,长江沿江区域的区域开发、人口集聚、工业化、城市化和港口建设高速推进,下游地区的污染密集型传统产业开始向中上游转移。长江流域水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生态压力。这一时期,中央和长江流域管理机构均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环保政策,显着提高了环保投入水平。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在总体上呈加速恶化趋势,极大地制约了流域乃至中国的经济发展。传统粗放型发展方式在长江流域已难以为继,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尽快完善可持续发展实现机制,彻底扭转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真正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已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第五章,主要分析导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失衡的原因。本文认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直接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对生态环境容量与特性认识不足,虽然存在自然因素的天然属性差异,但是人类对环境不合理地开发和干扰,才是加剧失衡趋势的主要因素。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具有推动和制约的双重效用。长江流域经过多年开发后,可利用资源已日趋减少,有限的资源与快速的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原因是未能有效建立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实现机制。即使中国已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二十余年,长江经济带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依然是“两张皮”,“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仍未从概念落实为行动。深层原因是处于工业化中期的中国所采取的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这种发展方式从根本上制约了环保认知水平、环保投入水平和环保制度体系建设水平的提升。不从根本上彻底扭转这种发展方式,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原则,将难以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第六章,主要提出了实现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与环境绿色协调发展的思路。本章首先简要梳理了长江流域开发的历史进程,回顾了长江经济带战略演变的过程,总结其演变特征。其后,考察了国外大河流域发展经验和经济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阐明长江经济带从过去的大开发转变为大保护,体现了发展理念的根本性转变,有其重要的内涵意义,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因此,未来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必须采取一种新型的发展模式,即以着力构建保护优先、全面保护的大保护体制和中央与流域区域共抓、共管的大保护机制,实施以重大项目为依托、以生态修复为核心的大保护工程。通过观念、制度、机制上的彻底转变,实现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重心从大开发转变为大保护,进而实现绿色发展的历史性转变。
况照笙[4](2018)在《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布局及航运适应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江是世界上通航量最大的河流,是我国西部内陆腹地与沿海地区的重要交通纽带,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因此研究分析长江航运物流与上游地区产业的适应性并提出发展战略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在系统分析长江上游地区沿江产业合理布局和航运物流现状基础上,研究产业布局与航运物流的适应性。1、通过对长江上游地区产业状况的分析,发现三省一市地区第二、第三产业比重持续上升;三省一市工业化发展水平处于中期或向中期过渡阶段;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外贸结构逐步优化;产业发展趋同化,互补性不强等特点。2、在对长江上游地区综合物流体系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长江上游地区综合运输体系与物流发展耦合度分析模型。通过分析认为,近年长江上游地区综合运输体系与物流体系耦合协调发展度呈逐年上升趋势;综合运输体系与物流发展逐步匹配,整体呈协调发展趋势。3、通过对地区产业和物流的分析,开展了长江上游地区产业规划和物流量预测。预计2020年物流量将达到63.2亿吨,2020年至2030年三省一市物流量增速将放缓至4%,预计2030年物流量将达到93.6亿吨。其中2020年三峡过闸货运需求在2亿吨左右、2030年三峡过闸货运需求在3亿吨左右。4、针对以上研究成果,建立了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布局与航运物流适应性的层次分析法(AHP)和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并对长江上游三省一市基础设施、航道保障能力、三峡船闸过闸、港口吞吐能力、船舶运输能力、航运服务能力等方面的适应性进行了详细的探讨。5、针对研究的成果,提出了保障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布局与航运物流适应发展的建议。
侯新烁,张智颖[5](2015)在《《区域开发》栏目发文特征描述与研究主题选择》文中提出基于栏目发文特征描述、主题选择和研究范式,对《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区域开发》栏目自1995年以来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团队、主题选择和主题论证方法等进行了深度评介。具体从区域经济、西部大开发、产业、移民和农村发展等5个视角进行概述和梳理,以粗线条、概况式描摹,探讨栏目发文特征的变化和主题选择的倾向,最终形成学者研究展开和区域开发栏目建设的一些思考。可以发现,区域开发栏目建设秉承了"从问题意识入手,突显学术专题"的思路,实现了抓住高校学报的特色和优势创办特色栏目的目标,栏目发文之于区域研究具有重要的引导意义和社会价值;当然,亦须认识到主题变化本身是刊物发文信息释放和作者选择的双方作用的结果。
王儒述[6](2012)在《三峡工程与可持续发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三峡工程规模宏大,举世瞩目,具有巨大的防洪、抗旱、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是开发治理长江的骨干工程.它的建成,促进我国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它的有利影响主要在长江中下游,能有效地控制洪水、防涝抗旱、提供清洁能源、改善长江航运;不利影响主要在库区,形成库区淹没和大量移民.三峡工程建设要使有利影响得到充分发挥,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性评估、后评估和后续工作,使不利影响得到减免.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是满足当代人及其子孙后代需求能力的发展.我国制订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它是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三峡工程已于1993年12月开工,1997年11月大江截流,2003年6月水库蓄水、永久船闸通航,7月第一批机组发电;2009年全部工程竣工投产.三峡工程将促进西部大开发与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对中国的能源和经济建设做出最大的贡献,也是对长江流域最大的生态与环境保护.三峡工程是一项可持续发展工程.
王楠[7](2011)在《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1999年,中央政府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地区大力支持,将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内蒙古等十二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在西部大开发提出之初,我国领导人就指出应该将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子,不仅如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有些地区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甚至永久性无法恢复。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的经济取得了显着的进步。但是,我们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如何在经济发展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取得适度的平衡,成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在导论部分,笔者在对“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等概念的内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当前学界有关“生态法”、“环境法”等概念的使用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中的界定来看,没有必要以“生态法”、“生态环境法”等概念来代替现在广泛使用的“环境法”、“环境保护法”等类似概念。之后,笔者对国内有关西部大开发法治环境建设、生态环境问题的资料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地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近些年来西部地区出现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第一章主要介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生态环境重要,二是生态环境脆弱,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如何既实现经济社会全而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又较好的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为全国的生态环境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主要领导人先后在不同场合都不断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重视程度的不断增强、投入的不断增加、技术的进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西部地区在生态环境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即便如此,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之下。西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资源减少、冰川消融迅速等问题仍然形势严峻。第二章在前一章梳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这种安排是基于这样的思路: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大致如何?这种现状是在何种制度环境下形成的?因此,本章第一节对我国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本章第二节重点对西部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生生态环境保护的自治立法,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立法和变通规定,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西部地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最为集中的地方,有着大量的自治立法,这些自治立法中有许多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对它们进行个初步梳理分析,对了解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是十分必要的。经过分析,笔者基本认为,我国广大西部民族自治地方并没有充分发挥自治立法的优势,做好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章的主要研究内容是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第一节对生态环境执法体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着这样一些困难:地方政府注重经济增长,忽视环境问题;企业违法成本低;违法处罚手段少,力度弱;政府部门上下配合、部门联动难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第二节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该法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该法的建议。第四章对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情况进行了梳理。第一节对美国西进运动、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和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背景、基本过程进行了梳理,认为这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建立权威性的开发组织机构;制定科学的开发政策和法规,并以其为导向;中央政府积极扶持,进行大规模投资等。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教训值得吸取,如开发过程中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忽视对开发地传统文化的保护;忽视轻重工业均衡发展;忽视开发地区的内部发展动力等。这些经验教训可以为我国西部大开发提供有益的借鉴,避免重蹈覆辙。第五章主要论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问题。当前学界所说的生态效益补偿,不是强调生态学意义上的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而主要是强调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针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行为,以及基于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对可能因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承担的给予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等行为。笔者认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设将对森林资源、水资源、草场资源等环境要素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章首先从现实需要、经济学原理、生态正义等角度分析了对西部地区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在对我国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促进我国整体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结语。对于如何切实加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学者提出了建设西部生态经济特区,也有许多学者提出了应该实行“绿色GDP”制度。目前,已经有个别重要生态保护区开始实行“绿色GDP”制度,这是一个良好的实践开端。此外,笔者认为,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最主要的一点是加强现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目前,在应对传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方面,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本的法律体系,应该将着重点放到法律的执行上来。在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我们当然还需要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此外,我们应该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应该逐步走出单环境要素保护的思维模式,在制度设计、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等各方而都应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观。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的研究还远远不能囊括西部地区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于一些论文尚未涉及的问题,只能留待今后的学习中进一步关注、研究。
段娅[8](2010)在《三峡库区边缘化与再开发研究》文中提出无论其社会制度如何、发达程度高低,国际社会都十分重视流域综合开发,并通过流域开发改善流域地区居民的经济状况。然而在我国,流域开发并没有为流域地区,特别是为库区居民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或发展条件。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往往导致库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移民问题突出,库区人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反而不如开发之前。流域地区开发目的被异化导致了库区的边缘化,典型的例子就是三峡库区的边缘化问题。那么,在流域开发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水电资源开发利用与当地百姓脱贫致富的关系,如何真正实现开发的目的,让库区人民共享流域开发的成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三峡工程的综合效益主要表现在防洪、发电、航运、旅游等效益及对南水北调和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上。同时,三峡库区的人民用自己的家园换来了三峡工程的竣工,换来了三峡工程巨大的综合效应,可是丰富的水能资源得到开发的结果并没有使库区的人民得到实惠。三峡库区没有享受到区域开发的好处,反而被排除在外,沦落为贫穷落后的边缘区,如果不能正视和有效解决边缘化问题,三峡库区就会和其他老库区一样,以水库建设为主导的区域开发之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及文化建设与发展目标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三峡库区的开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许多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的写照。三峡库区建设、发展引发的边缘化问题,实际上体现了所有库区的共同问题。本文在梳理相关区域开发理论、边缘化理论的基础上,考察和分析流域水电管理体制和开发模式,探讨三峡库区边缘化问题的解决办法以及库区进行再开发对策与原则思路。本研究用三峡库区与全国平均水平、三峡库区与电力输入地、三峡库区与非库区、三峡库区与库区之间的经济数据对比,辩证分析三峡工程建设为三峡库区带来的利与弊,对三峡库区边缘化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对三峡库区边缘化原因、表现、对策的研究,探索特殊边缘区“库区”再开发模式,进而以此为依据,使三峡库区真正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成为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的新的区域“中心”。本研究在为区域开发理论提供新的例证,并试图为解决库区边缘化问题提供一种全新的开发模式,对今后我国的水电开发具有参考、借鉴和指导意义。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立足三峡库区,对边缘地区概念的新界定以及边缘化成因的新探索;提出库区边缘化的评价体系;提出要对现有流域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建立水电开发新的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
段炼[9](2009)在《三峡区域新人居环境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全球化浪潮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理论框架;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国内外新一轮“区域规划”或“城市地区(城市群、都市圈)发展战略研究”等行动,从实践方面也宣示了原有的国家/行政区区域层级体系已为当今以空间功能结点为枢纽、以流的通道为关联、以流量的大小为主辅的城乡经济社会网络体系逐渐取代这一趋势的出现。因此,作为区域空间功能结点的各级各类城镇建设,其向外辐射影响的规模大小、职能强弱及其空间联结完善度已超越传统的向内统一认知的空间完形、景观多样和人们心理行为感知度而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世界性的城镇化进程对于区域自然资源、人类居住环境和城乡空间单元等物质形态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并产生了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居住拥挤、城乡冲突加剧等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两大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了人居环境科学的诞生,并相应产生了全球、区域、城市、社区、建筑五大层级的人居环境建设体系。其中,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区域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设及其所涉及到的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PRED)之间的关系协调,即以城镇化的区域推进所涉及到的人口、产业和空间三大问题为导向进行综合融贯的研究,以实现区域人地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论文关于三峡区域新人居环境建设的选题研究即是由此产生。三峡区域是三峡工程建设而形成的一个特定区域,其优良人居环境建设的质量事关三峡工程巨大防洪、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的发挥。经过十余年的举国投入和区域人民的艰苦奋斗,三峡区域已完成了相关的工程建设和移民迁建任务;但欠发达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严酷的资源环境条件构成区域人居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速提挡”的瓶颈,而且随着国家投入的结束和主体功能区定位的确立使三峡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压力骤增,也使其区域人居环境建设面临新的战略选择。因此,论文结合我国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指向,总结和梳理了城市规划学、地理学、人口学、经济学和区域资源环境等学科的最新动向,以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区域人居环境建设实践为核心,构建了三峡区域新人居环境建设的人口、产业、空间“三位一体”分析框架;同时,论文采用史论文案法对三峡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的历史进程进行了纵向梳理,并结合横向的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现状调查,完成了“资源环境容量制约下的人口再分布指引缓解人地矛盾”、“结构优化基础上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破解产业空虚化”、“基于地域格局特点的快速城镇化进程重组城乡空间结构”三方面的新人居环境建设策略提出。第一,人居环境建设的核心是人,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区域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支撑,而城镇化推进的本质特征即是城乡人口的迁移与再分布,因此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据人口容量确立人口再分布指引策略。论文结合三峡地域开发背景中的人口增长及空间分布进程,在阐明三峡区域人地矛盾历史源流的基础上,运用相对值评价模型完成了三峡区域区县人口空间分布的合理性评价;同时,论文分析了三峡区域城镇化的进程与特征,并通过各区县城镇化发展与其人口容量之间的协调度指数计算,提出了人口集聚区、稳定区和疏散区中各区县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再分布指引策略。第二,经济增长是人居环境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欠发达地区摆脱贫困进入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而城镇化进程也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密不可分,因此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目标就是在市场的竞争中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及其竞争力的提升,并最终实现经济的高效增长。论文以三峡区域资源禀赋和历史时期产业发展的分析入手,在对现状产业空虚化与结构同质化现象分析的基础上,讨论了工业化进程中的区域主导产业选择及产业结构优化的基本对策,并结合区县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实践提出了构建区域产业集群的建议和空间布局结构。第三,城镇化的推进与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设与空间结构的演进紧密相关,因此空间资源既是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的载体,其结构构型也是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状态的指示器。论文结合三峡区域城乡空间结构形成与演变的自然基础与历史进程,在对其区县城镇化空间分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峡西、峡中和峡东三地带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重组策略;并在整合三地带空间结构重组的“V”型—“W”型—“U”型模式演进序列基础上编制了三峡区域空间的发展战略构想。三峡区域的新人居环境建设研究,是对三峡区域转型期人居环境建设的尝试性探索,其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对于中国大多数的欠发达地区来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论文最后以区域人口再分布方案及相关区县产业集群建设和空间结构重组案例,冀望对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的内容框架体系作进一步的完善。
杨洁[10](2006)在《21世纪长江经济带前景展望》文中研究说明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世界第三大河,干流全长6300公里,流域面积180余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6强。长江流域幅员辽阔,江湖密布,土地肥沃,气候温和,资源丰富,历史文化悠久。这里既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也是中国经济实力最为雄厚,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增长潜力巨大的地区。
二、三峡工程建设促进西部大开发推动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三峡工程建设促进西部大开发推动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研究 ——以巴东、秭归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和背景 |
1.1.1 时代背景: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是国家发展战略需求。 |
1.1.2 历史背景:后三峡时期三峡工程对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的影响 |
1.1.3 现实背景: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研究工作展开 |
1.2 基本概念的解读 |
1.2.1 后三峡时期概念的界定 |
1.2.2 区域人居环境概念的界定 |
1.2.3 人居环境建设评价研究概念的界定 |
1.3 相关理论研究 |
1.3.1 人居环境学研究 |
1.3.2 新型城镇化研究 |
1.3.3 可持续发展评价研究 |
1.4 相关研究综述 |
1.4.1 关于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研究综述 |
1.4.2 关于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研究综述 |
1.5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5.1 研究目的 |
1.5.2 研究意义 |
1.6 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
1.6.1 研究方法 |
1.6.2 论文组织框架 |
1.6.3 论文内容安排 |
2 巴东县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调查研究 |
2.1 库区城市地理概况 |
2.2 库区城镇化情况 |
2.3 移民安置情况 |
2.4 城市建设情况 |
2.4.1 城市变迁情况 |
2.4.2 城市规划编制情况 |
2.4.3 城市用地构成情况 |
2.5 民生情况 |
2.6 生态环境情况 |
2.6.1 区域自然环境 |
2.6.2 内部自然环境 |
2.7 工程安全情况 |
2.8 市政设施建设情况 |
2.9 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
2.10 旅游文化与遗产保护情况 |
2.10.1 人文资源 |
2.10.2 非物质文化遗产 |
2.10.3 旅游数据 |
2.11 本章小结 |
3 秭归县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调查研究 |
3.1 库区城市地理概况 |
3.2 库区城镇化情况 |
3.3 移民安置情况 |
3.4 城市建设情况 |
3.4.1 城市变迁情况 |
3.4.2 城市规划编制情况 |
3.4.3 城市建设用地情况 |
3.5 民生情况 |
3.6 生态环境情况 |
3.7 工程安全情况 |
3.8 市政设施建设情况 |
3.9 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
3.10 旅游文化与遗产保护情况 |
3.10.1 旅游资源 |
3.10.2 旅游数据 |
3.11 本章小结 |
4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体系建立 |
4.1 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特征与问题 |
4.1.1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共性特征 |
4.1.2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典型问题 |
4.2 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 |
4.2.1 综合性原则 |
4.2.2 系统性原则 |
4.2.3 可操作性原则 |
4.3 评价模型体系建构 |
4.3.1 评价内容 |
4.3.2 指标体系建构 |
4.3.3 评价方法 |
4.4 评价指标权重分配 |
4.4.1 基于AHP确定的指标权重 |
4.4.2 子指标层权重权重确立方法 |
4.5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分标准 |
4.6 本章小结 |
5 库区典型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 |
5.1 巴东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 |
5.1.1 生活环境系统评价分析 |
5.1.2 生态环境系统评价分析 |
5.1.3 社会和谐系统评价分析 |
5.1.4 公共安全系统评价分析 |
5.1.5 经济发展系统评价分析 |
5.2 秭归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 |
5.2.1 生活环境系统评价分析 |
5.2.2 生态环境系统评价分析 |
5.2.3 社会和谐系统评价分析 |
5.2.4 公共安全系统评价分析 |
5.2.5 经济发展系统评价分析 |
5.3 评价结论 |
5.4 本章小结 |
6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优化策略 |
6.1 库区人居环境建设优化思路 |
6.2 库区人居环境建设优化原则 |
6.2.1 生态原则 |
6.2.2 经济原则 |
6.2.3 科技原则 |
6.2.4 社会原则 |
6.2.5 文化原则 |
6.3 库区人居环境建设优化策略 |
6.3.1 基于生活环境角度 |
6.3.2 基于生态环境角度 |
6.3.3 基于社会和谐角度 |
6.3.4 基于公共安全角度 |
6.3.5 基于经济发展角度 |
6.4 本章小结 |
7 总结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B “后三峡时期”库区市民生活情况调查问卷 |
C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3)长江经济带经济与生态关系演变的历史分析(1979-2015年) ——以水环境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与意义 |
二、已有研究成果综述 |
三、相关概念和范围的界定 |
四、研究的断限与分期 |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
六、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长江流域历史环境演变概况 |
第一节 1949年以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演变 |
一、第一阶段:秦汉时期 |
二、第二阶段:魏晋南北朝到唐宋元时期 |
三、第三阶段:明清时期至1949年 |
第二节 1949-1978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状况 |
一、长江流域水利开发与治理情况 |
二、长江流域农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 |
三、长江流域工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环保体系初步构建时期长江经济带经济与生态互动发展(1979—1991)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初期长江经济带发展概况 |
一、长江流域开发与保护的情况 |
二、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转变 |
三、环保理念与政策的发展变化 |
第二节 长江经济带区域经济的初步发展 |
一、区域产业结构的变动趋势 |
二、区域空间产业布局的变动 |
第三节 区域环境污染与环保治理 |
一、区域内环境污染情况及成因分析 |
二、环保政策的出台及治理 |
第四节 水环境的逐步恶化 |
一、水土流失的加重与治理 |
二、水体污染程度与变化特征 |
三、洪涝灾害的发生频次提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环保区域分治体系下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与生态变化(1992—2001) |
第一节 转轨时期长江经济带的发展状况 |
一、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 |
二、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 |
三、环保政策体系的完善 |
第二节 长江经济带区域经济的加速发展 |
一、经济加速发展概况 |
二、区域经济差异明显 |
三、产业结构矛盾突出 |
第三节 经济增长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农业生产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
二、乡镇企业生产环境问题突出 |
三、经济开发加剧生态环境破坏 |
四、水环境的污染与治理投入 |
第四节 水环境持续恶化的表现 |
一、水土流失的持续加重 |
二、水污染局部特征明显 |
三、洪涝灾害频发及成因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环保多元共治体系下长江经济带经济增长与生态演变(2002—2015) |
第一节 转型时期长江经济带发展概况 |
一、规模化区域规划与环境保护 |
二、经济发展方式内涵的转变 |
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推进 |
第二节 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变化 |
一、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 |
二、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扩大 |
三、产业结构的演进特征 |
四、环境问题全面凸显 |
第三节 水环境快速恶化的表现 |
一、水土流失情况严峻 |
二、水污染流域恶化明显 |
三、洪涝干旱灾害加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失衡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长江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影响 |
一、生态环境变化对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二、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修复带来的现实阻碍 |
三、对长江经济带地域生态环境的评价分析 |
第二节 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体制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 |
一、区域管理缺乏统一制度安排 |
二、区域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 |
三、区域管理中环保投入不足 |
第三节 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博弈 |
一、宏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 |
二、产业结构调整与环境治理 |
三、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博弈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对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思考 |
第一节 长江流域开发的历史特征 |
一、长江流域开发的历史反思 |
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演变历程 |
第二节 国外大河流域发展模式的借鉴与启示 |
一、国外大河流域的开发模式 |
二、国外大河流域的发展模式 |
三、长江流域发展模式的借鉴与选择 |
第三节 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思考 |
一、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对策 |
二、内涵的转变—从大开发到大保护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布局及航运适应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
1.2.1 区域物流与区域经济研究 |
1.2.2 长江上游地区综合运输体系与物流发展耦合度研究现状 |
1.2.3 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布局及航运物流适应性研究现状 |
1.2.4 交通运输系统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定义 |
1.3 适应性分析方法的选取 |
1.3.1 层次分析法 |
1.3.2 灰色关联分析 |
1.3.3 人工神经网络 |
1.3.4 模糊综合评价法 |
1.3.5 主成分分析法 |
1.3.6 数据包络分析 |
1.3.7 适应性分析方法的选取 |
1.4 研究内容及主要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发展现状 |
2.1 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发展现状 |
2.1.1 长江上游三省一市宏观经济指标及发展态势 |
2.1.2 长江上游地区三省一市产业发展情况 |
2.2 长江上游地区资源分布现状 |
2.2.1 重庆 |
2.2.2 四川 |
2.2.3 云南 |
2.2.4 贵州 |
2.3 长江上游地区航运物流关联度较高产业发展现状 |
2.3.1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2.3.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2.3.3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 |
2.3.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3.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2.3.6 黑色金属采选业 |
2.3.7 非金属矿采选业 |
2.4 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发展特点 |
2.4.1 三省一市地区第二、第三产业比重持续上升 |
2.4.2 三省一市工业化发展水平处于中期或向中期过渡阶段 |
2.4.3 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外贸结构逐步优化 |
2.4.4 产业发展趋同化,互补性不强 |
2.5 小结 |
第三章 长江上游地区综合物流体系现状 |
3.1 长江上游地区综合运输体系现状 |
3.1.1 水路运输 |
3.1.2 铁路运输 |
3.1.3 公路运输 |
3.2 长江上游地区物流发展现状 |
3.2.1 长江上游地区三省一市货运量发展现状 |
3.2.2 长江上游地区三省一市货物周转量发展现状 |
3.2.3 物流发展主要特点 |
3.3 长江上游地区综合运输体系与物流发展耦合度分析 |
3.3.1 分析评价模型 |
3.3.2 长江上游地区综合运输体系与物流体系的耦合发展评价分析 |
3.4 小结 |
第四章 长江上游地区产业规划和物流量预测 |
4.1 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发展形势 |
4.1.1 长江上游地区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
4.1.2 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发展形势分析 |
4.2 长江上游地区交通发展趋势 |
4.3 长江上游地区物流需求分析 |
4.4 三峡过闸货运需求分析 |
4.5 小结 |
第五章 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布局与航运物流适应性评价 |
5.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1.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5.1.2 指标体系建立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
5.2 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与航运发展适应性评价 |
5.2.1 层次分析法(AHP)方法介绍 |
5.2.2 层次结构模型与等级划分表 |
5.2.3 测量指标的量化 |
5.2.4 判断矩阵构造与权重计算 |
5.2.5 适应性计算与结果分析 |
5.3 适应性评价结果验证与分析 |
5.3.1 层次分析法的局限性 |
5.3.2 DEA C2R模型原理 |
5.3.3 基于DEA的适应性评价模型 |
5.4 评价分析 |
5.4.1 区域差异性分析 |
5.4.2 航运与经济适应性的未来情景预测 |
5.5 航运物流与产业布局适应性的主要结论 |
5.6 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和建议 |
6.1 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区域开发》栏目发文特征描述与研究主题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栏目发文特征描述 |
( 一) 发文特征变化 |
( 二) 学术研究队伍 |
( 三) 研究方法论与主题选择 |
二、栏目发文主题评介 |
( 一) 区域经济增长的相关探讨 |
1. 区域经济增长 |
2. 区域经济改革 |
3. 综合配套实验区 |
( 二) “西部大开发”相关主题研究 |
1. 西部大开发的逻辑起点 |
2. 西部大开发切入途径与思路 |
( 三) 三峡库区与移民 |
1. 库区建设 |
2.库区移民 |
( 四) 产业活动与产业空间结构 |
1. 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
2. 产业集聚与区域经济 |
( 五) 农村发展相关主题研究 |
1. 嵌入城镇化研究的农村发展探讨 |
2. 土地与土地流转视角的分析 |
三、总结与展望 |
(6)三峡工程与可持续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三峡工程[1-2] |
1.1 防洪效益 |
1.2 抗旱效益 |
1.3 发电效益 |
1.4 航运效益 |
1.5 其它效益 |
2可持续发展[2, 4-5] |
3三峡工程与可持续发展[1-2, 5-6] |
3.1创造综合效益[1-2] |
3.2带来市场机遇[1-2] |
3.3推动长江流域经济发展[1-2] |
3.4促进中国经济腾飞[1, 5] |
3.5 做好三峡工程的后续工作 |
3.5.1 建设与运行中带来的不利影响[1, 7] |
3.5.2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不利影响[1] |
3.5.3 《三峡后续工作规划》提出的不利影响[6] |
3.5.4 《三峡工程阶段性评估报告·综合卷》提出的不利影响[8] |
3.5.5 做好三峡工程的后续工作[1-2, 7] |
4 结 论 |
(7)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环境、生态、生态环境 |
(二) 环境法、生态法 |
(三)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概念使用 |
(四) 几个意义上的"西部" |
三、相关研究动态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本文主要观点 |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七、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特点 |
一、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总体特点 |
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困难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规划 |
一、中央政府规划 |
二、地方政府规划 |
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
一、森林覆盖率提高较快 |
二、防沙治沙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
三、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
第四节 西部地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
一、水土流失严重 |
二、土地沙化和荒漠化形势严峻 |
三、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
四、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
五、湖泊萎缩 |
六、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冰川加速消融 |
七、三江源地区的生态意义及其生态问题的产生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一、宪法 |
二、法律和行政法规 |
三、部门规章 |
四、地方法规 |
五、国际条约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治立法现状 |
一、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 |
(一) 自治条例 |
(二) 单行条例 |
(三) 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 |
二、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存在问题 |
(一) 内容重复、结构相似 |
(二) 立法价值观念错位 |
(三) 立法内容不全面 |
(四) 立法内容政策化,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完善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的途径 |
(一) 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环境立法体系 |
(二) 突出地方特色、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 积极吸收优秀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内容 |
第三章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问题研究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现状 |
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现状 |
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主要问题 |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建议 |
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现状分析 |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存在的问题 |
三、云南怒江开发中的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
四、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建议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主要措施 |
一、美国的西进运动 |
二、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 |
三、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项目 |
第二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中的经验教训 |
一、经验总结 |
二、教训总结 |
三、外国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西部地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对西部地区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 |
一、生态效益补偿的现实需要 |
二、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依据 |
三、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 |
(一) 经济外部性理论 |
(二) 机会成本 |
(三) 其他理论依据 |
第二节 我国当前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各类文件中的相关阐述 |
二、我国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 我国早期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二) 当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第三节 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
一、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议 |
本文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 |
(8)三峡库区边缘化与再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相关动态 |
一、关于边缘化问题的研究 |
二、关于流域水电管理体制研究 |
三、关于三峡库区贫困问题的研究 |
第四节 本文创新与研究技术路线图 |
一、本文创新 |
二、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一章 区域开发与再开发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区域开发的目标 |
一、经济目标 |
二、社会目标 |
三、生态环境目标 |
四、文化目标 |
第二节 区域开发的战略与模式 |
一、区域开发战略 |
二、区域开发模式 |
第三节 区域开发中的目标冲突 |
一、经济目标与生态目标的冲突 |
二、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的冲突 |
三、效益与公平的冲突 |
四、均衡增长与非均衡增长的冲突 |
五、传统产业与现代产业的冲突 |
第二章 三峡库区边缘化问题的产生 |
第一节 三峡库区边缘化概念的界定 |
一、三峡库区的范围界定 |
二、三峡库区的边缘化 |
第二节 水能资源开发的特点 |
一、开发目标的异化 |
二、开发方式的弊端 |
三、流域水电管理体制不完善 |
四、水能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格局不公平 |
第三节 三峡库区的移民工程评价 |
一、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的重要性 |
二、三峡库区移民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对三峡库区边缘化问题的分析 |
第一节 三峡库区的重要性与特点 |
一、三峡库区的定位 |
二、三峡库区的战略地位 |
三、三峡库区再开发的优势和劣势 |
第二节 三峡库区边缘化的实证分析 |
一、几个需要事先说明的问题 |
二、库区与其他地区间差距 |
三、重庆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证研究——基于SPSS主成份分析方法 |
第三节 三峡库区边缘化的原因分析 |
一、历史因素 |
二、现实因素 |
三、水电利益分配机制 |
第四章 启示与建议 |
第一节 土耳其的GAP开发模式 |
一、土耳其的GAP开发模式介绍 |
二、土耳其水电建设管理体制介绍 |
三、土耳其的土地征用、移民安置与重建 |
四、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及建议 |
第二节 三峡库区的再开发路径选择 |
一、建立与库区相关联的水电开发配套机制,积极推行"三大补偿"措施 |
二、水电管理模式改进 |
三、着力解决三峡库区农村移民的问题 |
四、全力解决库区产业空心化问题 |
五、加强库区基础设施建设 |
六、确立政策支持体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9)三峡区域新人居环境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1.3 选题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三峡区域 |
1.2.2 快速城镇化 |
1.2.3 区域人居环境 |
1.2.4 人口再分布 |
1.3 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研究述评 |
1.3.1 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相关理论研究 |
1.3.2 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1.3.3 三峡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研究 |
1.4 研究目的、方法与框架结构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方法 |
1.4.3 论文框架结构 |
2 三峡区域新人居环境建设模式建构 |
2.1 “三位一体”的区域人居环境建设框架 |
2.1.1 三峡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现状 |
2.1.2 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的“三位一体”分析框架 |
2.2 区域人口空间过程 |
2.2.1 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迁移与再分布 |
2.2.2 人口空间再分布路径 |
2.3 区域产业空间组织 |
2.3.1 工业化进程中的产业结构优化 |
2.3.2 区域产业空间组织模式 |
2.4 区域空间结构重组 |
2.4.1 城乡地域变迁中的空间结构演进 |
2.4.2 区域空间结构重组途径 |
2.5 小结:三峡区域新人居环境建设的几点理论认识 |
3 三峡区域人口迁移与空间再分布 |
3.1 人口的动态发展特征 |
3.1.1 地域开发与建制沿革 |
3.1.2 人口发展简述 |
3.1.3 移民主导下的三峡人口发展特征 |
3.2 人口空间分布特征 |
3.2.1 人口空间分布 |
3.2.2 人口分布与自然环境、经济发展因素的相关性 |
3.2.3 人口分布的合理性评价 |
3.3 城镇化发展进程研究 |
3.3.1 三峡区域城镇化历史 |
3.3.2 现状城镇化水平分析 |
3.4 三峡区域人口再分布指引 |
3.4.1 城镇化发展指数研究 |
3.4.2 人口容量指数研究 |
3.4.3 基于城镇化与人口容量协调发展上的人口再分布指引 |
3.5 小结:三峡区域人口迁移与空间再分布的几点结论 |
4 三峡区域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 |
4.1 资源禀赋与产业发展 |
4.1.1 资源条件分析 |
4.1.2 历史进程分析 |
4.1.3 产业发展与生态变迁 |
4.2 产业结构现状与发展趋势 |
4.2.1 产业结构的现状特征 |
4.2.2 产业结构面临的主要问题 |
4.2.3 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 |
4.3 产业结构优化 |
4.3.1 产业结构优化方向及重点领域 |
4.3.2 区域主导产业的选择 |
4.3.3 产业结构优化的基本对策 |
4.4 产业集群的发展与空间布局 |
4.4.1 产业集群形成的区域环境因素 |
4.4.2 产业集群发展分析 |
4.4.3 产业集群的空间布局 |
4.5 小结:三峡区域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的几点结论 |
5 三峡区域城乡演进与空间结构重组 |
5.1 城乡空间结构的形成与演变 |
5.1.1 空间结构形成的自然基底 |
5.1.2 城乡关系演变历程 |
5.1.3 城乡空间结构的形成与演变 |
5.2 城镇化空间结构的现状问题 |
5.2.1 城镇化空间分异现象 |
5.2.2 空间结构现状特征 |
5.2.3 空间结构问题分析 |
5.3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重组策略 |
5.3.1 峡西地带空间结构重组策略 |
5.3.2 峡中地带空间结构重组策略 |
5.3.3 峡东地带空间结构重组策略 |
5.4 人口功能区基础上的三峡区域空间结构重组 |
5.4.1 界定人口功能区 |
5.4.2 人口功能区演进模式讨论 |
5.4.3 人口功能区演进基础上的三峡区域空间结构重组 |
5.5 小结:三峡区域城乡空间演进与空间结构重组的几点结论 |
6 三峡区域新人居环境建设几个问题探索 |
6.1 三峡区域人口再分布指引 |
6.1.1 人口再分布的城镇化推进问题探析 |
6.1.2 区县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指引 |
6.2 万州中心城市产业集群发展策略 |
6.2.1 产业集群发展的现实基础 |
6.2.2 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策略 |
6.3 江津区域人居环境建设空间结构重组 |
6.3.1 江津区域空间结构建设基础 |
6.3.2 影响因子及区域空间结构重组 |
6.4 小结:三峡区域新人居环境建设几个问题探索的几点结论 |
7 结论与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7.2.1 研究难点 |
7.2.2 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与问题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三峡区域相关调查情况表 |
B 论文数据处理基础数据表 |
C.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主持及参与的科研 课题、获奖情况 |
四、三峡工程建设促进西部大开发推动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研究 ——以巴东、秭归为例[D]. 马晨曦. 重庆大学, 2019(01)
- [3]长江经济带经济与生态关系演变的历史分析(1979-2015年) ——以水环境为中心[D]. 杨晶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4]长江上游地区产业布局及航运适应性研究[D]. 况照笙. 重庆交通大学, 2018(06)
- [5]《区域开发》栏目发文特征描述与研究主题选择[J]. 侯新烁,张智颖.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6)
- [6]三峡工程与可持续发展[J]. 王儒述. 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05)
- [7]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王楠.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0)
- [8]三峡库区边缘化与再开发研究[D]. 段娅. 中央民族大学, 2010(05)
- [9]三峡区域新人居环境建设研究[D]. 段炼. 重庆大学, 2009(10)
- [10]21世纪长江经济带前景展望[A]. 杨洁. 2005—2006中国生产力发展研究报告(下),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