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法律观与“法治”理论

法家法律观与“法治”理论

一、法家法律观和“法治”理论(论文文献综述)

刘小平[1](2020)在《儒家为何必然需要法治?——黄宗羲的“法”理论及其内在转向》文中研究表明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的"原法"篇中,提出了一种极具体系性的法理论,可以被归结为三个重要命题。命题一是"天下之治乱系于法之存亡",在儒家经典的"天下治乱"问题和"法"之间建立了根本性关联,构成了儒家思想的一个重大内在转向。命题二是关于"天下之法"和"一家之法"的对比,涉及后世法理学经典的"法性质"问题。命题三是"有治法而后有治人",逆转了儒家的传统观点,不是"治法"依赖于"治人",而是"治人"依赖于"治法"。这三个命题的结合,不仅重述了一种儒家法律理论,更走向了一种儒家版本的法治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突破意义。黄宗羲的法理论建立在儒家的思想底座上,基于"天下利害"这一儒家"致善主义"的目标,深刻论述了"德治"因素的重要作用及其不充分性。要真正实现儒家政治理想,就必然要依靠"法治"。这充分表明,无论是对于传统儒家还是对于现代政治哲学,法治都是实现各自政治理念之不可缺少的内在必备要素。

王帆[2](2019)在《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伟大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方略,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达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在这个时刻,重温李达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重要贡献有着丰富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李达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探索虽然处在中国早期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阶段中,但却是系统介绍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先驱人物。李达是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伟大思想家,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并且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方面的贡献更是不容忽视的。他的《法理学大纲》一书的出版和发行,第一次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系统地阐述了法理学思想。这本书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要文献,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研究的重大贡献。本文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这一伟大成果。首先介绍了李达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探索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他在留学日本时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还从中国古代法学思想和近代资产阶级法学思想中得到启发,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苏联宪法也对李达法学思想的形成起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其次介绍了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介绍并宣传马克思主义法学;第二阶段是将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出版了《法理学大纲》一书,也是李达法学思想的重要成就:第三阶段是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融入中国,也就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指导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对1954年宪法出台所做的贡献。最后介绍了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历史价值和当代价值,肯定了李达在中国法学思想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王喆[3](2018)在《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文中指出当代中国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不仅需要从西方法治思想中探寻先进理念,同时更需要从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思想精华。法家法治思想蕴含并传递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滋养和重要价值,虽然其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与当代法治建设背景大不相同,但是其中所蕴含的丰富经验依然可以为当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所遇到的问题提供智慧启迪,对于推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通过对法家所处社会的经济、政治与文化背景的考察以及对法家人性论与历史观等相关内容的认识,探寻出法家法治思想的产生背景及思想内涵,能够有助于对法家法治思想内容的深入理解。通过对法家法治思想进行全面评析,可以梳理出其中所在立法、执法与普法方面蕴含的合理性内容以及在重刑主义、文化专制主义与君主专制主义方面存在的思想局限性。抛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局限性,法家法治思想在立法方面体现出的重视法律的态度与强调变法的精神,在执法方面展现出的严格的标准与突出公平的原则,以及在普法方面表现出坚决的力度与公开的态度等都为当代中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加强普法提供了有益借鉴和重要启迪。同时,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要挣脱法家法治思想的历史局限,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法治”“德治”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实现在对法家法治思想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转化基础上的古为今用。

贺海仁[4](2017)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历史境域:从特殊法理学到一般法理学》文中研究指明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应当立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身话语体系,在此前提下需要建立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话语体系。作为一种理论尝试,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话语一方面要将党对执政实践的自我表达的话语体系以及解读性评价作为特殊法理学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应当在历史事实、现实需要和未来社会之间建立某种平衡性联系。从马克思主义历史终结论角度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乃至社会主义法治本身也是历史发展的一个环节,属于特殊的一般法理学的范畴。定位于特殊法理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包含了走向作为一般法理学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趋势。

王悦迪[5](2016)在《先秦道法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春秋战国时期的时代巨变导致了新的思想和理论的产生,诸子百家纷纷着书立说,积极回应时代课题的考验,诸子百家既有争鸣又有互相借鉴及融合,先秦道法思想正是在这种历史大背景之下产生了。作为积极入世的道家分支的黄老学派,一方面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道论,以道统领其政治思想,并把老子的无为、因循、虚静等理论运用于其政治理论的构建,另一方面借鉴吸收并改造了法家的政治主张,特别是引入了当时急需的法治思想,最终形成了黄老学派以道统法的道法思想;法家作为先秦时期对社会现实政治颇为关注的一派,一方面将自身的政治理论不断发展完善,后由韩非将法、术、势理论融会贯通从而形成了完善的法家政治理论,另一方面为了弥补法家思想在哲学层面的论证不足,韩非在发展本派前学的基础上援道入法,引入道家哲学理论来论证和阐述法家政治思想的合理性、至高性,最终形成了法家学派道为法用的道法思想。黄老道法思想与法家道法思想既有区别又有着学术渊源上的联系,司马迁因此将老、庄、申、韩在《史记》中合为一传。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秦诸子思想特别是道家思想、黄老思想、法家思想越来越多地受到学术界的重视,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但是对道家思想特别是黄老思想与法家思想的渊源及发展关系研究还不够多,还不够重视,很有必要对先秦诸子中这两派学术思想之间的流变关系作出全面总结和深入研究。本文首先从老子道论及其政治思想入手,阐明道是黄老及法家学派道法思想的连接点,然后对黄老学派代表着作《黄帝四经》、《管子》、《文子》、《鹖冠子》中的道法思想进行论述和发掘,同时又对法家学派代表着作《申子》、《慎子》、《韩非子》中的道法思想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在此基础上对黄老道法思想和法家道法思想进行概括总结,并从道与法的关系及对道与法的侧重和选择上对两派的道法思想进行比较研究,以道法思想在两派之间的学术渊源及流变关系为基础,对两派道法思想的异同之处进行了分析论述。最后在总结和对比先秦两派道法思想的基础上,揭示出先秦道法思想对当今治国理政的历史借鉴价值。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以历史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相结合为基础对先秦道法思想进行研究,以期勾勒描绘出先秦道法思想的渊源流变关系,同时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对黄老学派和法家学派的道法理论进行对比研究,在两派思想的比较研究中揭示道与法的内在关系。先秦道法思想作为一种治国的政治理论,体现了黄老及法家两派之间的相互借鉴、改造和融合,两派道法思想既有渊源联系又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一方面两派的道法思想都产生于救时之弊的历史背景之下,另一方面由于两派针对当时社会现实所提出的救世、治世方案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两派思想的互有长短恰好为它们之间的互相借鉴提供了条件。黄老学派在坚持和发展老子道论前提下引进了法治理论和以法治国的观念,并同时对法家的法治思想进行了符合黄老治国思理念的改造,可以说黄老道法思想是以道为最高原则自发形成的治国思想,法家则援道入法使道家哲学理论为法家政治思想服务,用君权和君法替代了道的至高无上性,实现了以道辅君、以道辅法。两派的道法思想正是这种互相取长补短的体现,而且在坚持各自核心理论的前提下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道法思想。

丁天立[6](2015)在《先秦法家“正义观”析论》文中研究指明中华文明拥有悠久的正义传统,尤其是在春秋战国的大争之世体现的愈发明显。后世研究诸子的正义理念,皆集中于儒家的“仁义”和道家的“无为”,然则笔者认为,先秦法家的“法治”正义观在其所处的时代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政治作用,不仅是秦朝统一六国的政治保障,也是汉代承袭秦朝的制度源脉,以致影响了中国社会发展数千年。在面临转型挑战的当代中国,正义问题的关键性毋庸赘言,而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中所体现的现实色彩,蕴含着的无限智慧,在强调“建设法治国家”以及重视“本土资源”的当下,法家思想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张“法治”、“民本”、“壹刑”、“人性”和强调“依法治国”的正义精神经过了近代的砒砺和扬弃,已然成为一种文化的积淀,而其深刻的“本土”性也不断的影响着人们的观念、约束人们行为。此时,有必要对中国传统的法治资源——先秦法家的正义理念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发扬,使其在当代的法治建设中发挥作用,这便是本文的研究意义所在。本文引言部分通过法家所遭受的偏见和误解,引出法家在后世招致颇多争议的历史原因,围绕这一原因,透过历来学界对法家的研究成果,分析了先秦法家正义观的哲学基础,包含法家所谓的“正义”和法家之“法”,创新性的提出了五点法家之法中所蕴含的正义理念并一一作出说明;分论部分选取了先秦法家三位极具代表性的人物——齐法家管仲和晋法家商鞅、韩非作为法家的先驱,从其着书所立学说之中分析了管仲本于“道”的法学思想、商鞅变法的历史进化论、国家主义以及韩非所提倡的人性论、法治论,并把他们分别归于法家正义理念形成的不同时期,进行历史的纵向比较;第五章对先秦时期儒、墨、道、法四家的正义理念进行了横向比较,认为法家具有“搏众家之所长”的时代特色;第六章分“变法图强”和“亡秦谬论”两节,从政治实践和理论沿袭的角度出发,对先秦法家的正义理念做出了历史评析,否定了法家被无奈冠以“残酷”的偏见,并还原了其公正、民本、人性的本来面目;在结语中,结合了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正义论和罗尔斯的当代西方正义论,对先秦法家的正义理念进行对比研究,发掘出中西古今有关正义理念在理论上的契合与背离,提出了法家正义观的不足,总结全文并探讨了先秦法家“正义观”对当代法治建设以及本土资源运用的积极意义。

朱顺[7](2015)在《论先秦法家主要观点的法学方法论意义》文中指出法学方法论在法学研究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法学研究的重要工具。我们熟知的注释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等法学流派均有自己的标志性研究方法。然而中国法学理论却并没有因循这样的发展道路,先秦法家主要凭借其强烈的问题意识及对其解决方法的价值功能和运作机制的认知而自成一派,这对于当代中国法学方法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赵丹丹[8](2013)在《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取自西方、师从西方,然而建立在西方传统法律文化基础上的法治始终不能在中国落地入户,从西方移植来的法律制度也不能很好地为国人服务,甚至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更好地发展中国的法治事业,真正地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治建设之路,这正是当下我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困境。对于如何解决这一困境,不少法学家认为要回归传统,从传统中探寻智慧以求帮助。而在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先秦法家是最早高举“法治”大旗的,他们以严格的“以法治国”着称,他们所提倡的“法治”思想中有一些内容与现代法治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契合。本文正是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和以史为鉴的理念,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从中找寻合理因子并加以改造利用,使其为我国现代法治建设服务。本文从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从对先秦法家的概念入手,概括出先秦法家的特征,接着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三方面介绍了先秦法家生活的时代背景,为后面阐述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内容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是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主要从先秦法家的“法治”理念及其关于法律制度建设的思想两个方面,对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三部分是对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评析。通过对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分析与评述,探寻出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积极因子。最后,第四部分是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该部分以先秦法家“法治”思想中的积极因子为基础,从法治理念与法治实践两个方面阐述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本文希望通过回归传统,通过对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分析与研究,发现其“法治”思想中的积极因子,发掘其对当代法治建设中的价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文化基础与支撑,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

李贵连[9](2011)在《从贵族法治到帝制法治传统中国法治论纲》文中研究说明法治转型是围绕社会转型进行的,中国第一次社会转型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与此相应,法治转型则是由贵族法治转为帝制法治。贵族法治的特质是别亲疏、殊贵贱、断于礼,也就是西周以降的礼治。"废井田,开阡陌;废分封,立郡县"是春秋战国社会转型的全部内容。这种转型用今天的语言来表述,就是经济转型和政治转型。为适应社会的这种转型,先秦法家提出了"法治"理论。这种"法治",与传统的礼治相对立,其特征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重心是治吏治官。这是秦汉以后中国法律制度的思想基础。秦汉以后的中华帝国法治主要是这种观念制度化的结果,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用"儒家思想法律化"来概括帝制中国的法治特征较"法律儒家化"为妥。

李冰逆[10](2008)在《从汉、唐审判实践看儒法之争》文中研究表明法律学术史上的“儒法之争”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命题。然而无论是主张“法律儒家化”的一派,还是提出“法典法家化”的一派,其理论都有可以继续探讨争论之处。“法律儒家化”一派主张的观点事实上只是“法典儒家化”,而“法典法家化”的提法本身即存在问题。甚至,两派之间并未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对话。因此,本文在对学术史进行梳理和评述的基础上,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汉代和唐代为考察背景,以汉代和唐代的循吏与酷吏为考察对象,以先秦儒家和法家的法律观为评价标准,从审判实践角度进行分析,以期对儒法之争引入新的观察视角和思路,推进此问题的研究。本文通过比较指出,从汉至唐,虽然从国家成文法角度看来,儒家法律观的确占据了正统地位,但在审判实践方面,法家法律观却逐渐被统治阶层所接受,并被广泛应用。事实上,儒家和法家的法律主张并不是完全背道而驰、此消彼长的两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两者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朝代的变迁同时在不同层面得到加强。对于中华法系的性质判断,不能简单的从法典的记述中寻找答案,审判实践领域的情况同样甚至更加值得重视。

二、法家法律观和“法治”理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家法律观和“法治”理论(论文提纲范文)

(1)儒家为何必然需要法治?——黄宗羲的“法”理论及其内在转向(论文提纲范文)

一、黄宗羲为何重要:基于“法”理论的分析与重构
二、一个被忽视的关键命题:“天下之治乱系于法之存亡”
    (一)法的根本重要性:“天下治乱”与“法”之间的基本关联
    (二)由“德”到“法”: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转向
三、一种儒家版本的法治理论:对黄宗羲法理论的命题式阐述与重构
    (一)何谓“法”:“天下之法”与“非法之法”
        1.法的性质
        2.法的特征
    (二)“法治”和“德治”的关系:“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1.儒家关于“治人”“治法”的传统主张
        2.“有治法而后有治人”:黄宗羲的转变
    (三)一种儒家版本的法治理论
四、法治与儒家政治理想的实现:黄宗羲“法”理论的内在逻辑
    (一)“德治”的必要性:儒家政治哲学及其基本预设
    (二)“法治”的出场:黄宗羲对儒家政治哲学的推进
        1.为何“德性”要素是不充分的?
        2.权力的悖论与法治的根本重要性
    (三)儒家如何实现法治:普遍特征和特殊之处
结 语

(2)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1.1.1 选题的目的
        1.1.2 选题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思路
    1.4 论文的创新点
第2章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理论基础
    2.1 留日期间李达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初步影响
    2.2 李达对中国古代思想中法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2.1 李达对法家法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2.2 李达对明末清初法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3 李达对近代资产阶级法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3.1 李达对资产阶级改良派法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3.2 李达对资产阶级革命派法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4 李达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4.1 法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
        2.4.2 法与经济的关系
        2.4.3 法与国家的关系
    2.5 李达对苏联宪法的解读与宣传
第3章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发展历程
    3.1 第一阶段: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初步实现
        3.1.1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初步实践
        3.1.2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思想的初步形成
    3.2 第二阶段: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持续推进
        3.2.1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继续实践
        3.2.2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思想的继续完善
    3.3 第三阶段: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理论成果的广泛传播
        3.3.1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全面实践
        3.3.2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思想的成熟和发展
第4章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时代价值
    4.1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历史价值
        4.1.1 促进中国现代宪政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4.1.2 奠定适合中国国情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的理论基础
        4.1.3 引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研究
    4.2 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当代价值
        4.2.1 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事业的发展
        4.2.2 强调法律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4.2.3 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3)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1.5 创新之处
2 法家法治思想概述
    2.1 法家法治思想的产生背景与内涵阐释
        2.1.1 法家法治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2.1.2 法家法治思想产生的理论背景
        2.1.3 “法家”与“法治”
    2.2 法家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2.2.1 成文立法,法与时移
        2.2.2 刑无等级,法不阿贵
        2.2.3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2.2.4 刑主赏辅,以刑去刑
        2.2.5 以法为本,唯法为治
        2.2.6 “法”“术”“势”相结合
3 法家法治思想评析
    3.1 法家法治思想的合理性
        3.1.1 明法革新的立法精神
        3.1.2 秉持公平的执法原则
        3.1.3 重视公开的普法态度
    3.2 法家法治思想的局限性
        3.2.1 严酷的重刑主义
        3.2.2 高度的文化专制主义
        3.2.3 极端的君主专制主义
4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对法家法治思想合理性的批判性继承
    4.1 科学立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1.1 坚持与时俱进,推进立法公开
        4.1.2 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善治
    4.2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
        4.2.1 借鉴吏治思想,加强廉政建设
        4.2.2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4.3 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3.1 拓宽普法教育途径,创新普法教育载体与形式
        4.3.2 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增强普法队伍专业性
5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对法家法治思想局限性的创造性转化
    5.1 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5.1.1 从义务本位到追求权利
        5.1.2 完善人权保障机制,加强人权法治保障
    5.2 实现“法治”“德治”有机统一
        5.2.1 从以刑为主到德法并重
        5.2.2 法治体现道德,道德滋养法治
    5.3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5.3.1 从君主专制到民主法治
        5.3.2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历史境域:从特殊法理学到一般法理学(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自我表达和学理解释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治体系与法的本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理解释
        1. 主权结构论。
        2. 宪法惯例论。
        3. 党导立宪论。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特殊法理学
        1. 一般法理学和特殊法理学。
        2. 党内法规体系概念辨析。
        3. 人民主权与国家权力。
二、作为社会想象的西方法理学
    (一)方法论个人主义
    (二)差异、不足与自信
    (三)西方法理学:特殊还是一般
三、历史唯物辩证法视角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一)两种方法论视角下的最低限度的法治概念
    (二)历史终结论的不同表达
    (三)异质性与开放性
    (四)有待开拓的后小康社会的法理学
四、结语

(5)先秦道法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及其意义
        (一) 《老子韩非列传》的启示
        (二) 选题意义
    二、研究现状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方法
    四、重难点与创新点
第一章 老子及其法思想
    第一节 老子其人其书
        一、老子其人
        二、《老子》其书
        三、老子后学及演变
    第二节 《老子》的主要思想
        一、《老子》的思想渊源
        二、《老子》思想概述
    第三节 老子的法思想探微
        一、老子的立法思想及法律目的论
        二、老子的执法及司法思想
        三、老子的犯罪预防思想
第二章 黄老学派及其道法思想
    第一节 黄老学派述要
        一、黄老学派产生的历史背景及条件
        二、黄老学派的内涵及基本特点
    第二节 《黄帝四经》及其道法思想
        一、《黄帝四经》的书名及其成书年代
        二、《黄帝四经》的道法思想
    第三节 《管子》及其道法思想
        一、管仲与《管子》
        二、《管子》的道法思想
    第四节 《文子》及其道法思想
        一、《文子》其人其书再认识
        二、《文子》的道法思想
    第五节 《鹖冠子》及其道法思想
        一、《鹖冠子》的真伪问题
        二、《鹖冠子》的道法思想
第三章 法家学派及其道法思想
    第一节 早期法家
        一、先秦法家产生的历史背景
        二、法家的由来和界定
    第二节 本於黄老而主刑名——申不害及其道法思想
        一、申不害及其思想特点
        二、申不害的道法思想
    第三节 由道到法的“转关”——慎到及其道法思想
        一、慎到及其学派归属
        二、慎到的道法思想
    第四节 法家之道法思想集大成者——韩非
        一、从《老子韩非列传》看道法之渊源
        二、从《解老》、《喻老》等篇看道法之联系
        三、《韩非子》其他诸篇的道法思想
第四章 黄老学派和法家学派之道法思想比较
    第一节 先秦黄老学派道法思想特点和总结
        一、以道统法,道为其本
        二、循道行法,法为其用
    第二节 先秦法家学派道法思想特点和总结
        一、援道入法,道法交融
        二、道为法用,以法统道
    第三节 黄老及法家学派的道法思想之异同
        一、相同历史大背景下的相互吸收、改造和融合
        二、黄老及法家学派道法思想之差异
第五章 道法思想的历史影响和现代价值
    第一节 道法思想的历史影响
        一、黄老道法思想的历史影响
        二、法家道法思想的历史影响
    第二节 先秦道法思想对当代治国理政的借鉴意义
        一、无为而治的借鉴意义
        二、“法”思想的借鉴意义
        三、“治吏”思想的借鉴意义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后记

(6)先秦法家“正义观”析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先秦法家正义观概述
    (一)先秦法家眼中的“正义”话语
    (二)先秦法家之“法”所蕴涵的正义理念
    (三)先秦法家正义观的哲学基础
二、管仲本于“道”的法学思想——前期法家 正义理念之形成
    (一)管子的正义:由“道”而“法”的天道自然观
    (二)管子“法”思想的正义观:道德观和法治主义
三、商鞅变法——中期法家正义理念之发展
    (一)商君变法与政治改造
    (二)商君“法”思想的正义观:历史进化论和国家主义
四、韩非人性论和法治论——后期法家正义观之成熟
    (一)人性论:“必因人情”
    (二)“法治”论:韩非对先秦儒家的反动
五、先秦法家正义观与儒墨道的比较
    (一)与儒家正义观的比较
    (二)与道家正义观的比较
    (三)与墨家正义观的比较
六、先秦法家正义观的历史评价
    (一)变法图强的内在动力
    (二)忽视正义的秦亡谬论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文章
致谢

(7)论先秦法家主要观点的法学方法论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二、法家思想的缘起
三、法家的主要观点
四、法家主要观点所体现的研究方法
五、法家法律观对于法律史研究方法的 启示

(8)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1 问题的提出
        2 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 国内研究现状
        2 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案及创新之处
        1 研究目标及内容
        2 研究方法
        3 创新之处
一、先秦法家概述
    (一)先秦法家的界定和特征
        1 先秦法家的界定
        2 先秦法家的特征
    (二)先秦法家产生的时代背景
        1 经济上,“私田”代替“井田”
        2 政治上,王室衰微,“礼崩乐坏”
        3 思想文化上,“百家争鸣”
二、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法治”理念
        1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变法思想
        2 “以法为本,唯法为治”的法治思想
        3 “厚赏重罚,重刑轻赏”的刑罚思想
    (二)法制建设思想
        1 “因时、顺民、详明、稳固”的立法思想
        2 “任法必专,法不阿贵”的执法思想
        3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普法思想
        4 法、术、势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思想
三、先秦法家“法治”思想评析
    (一)先秦法家“法治”思想中的积极因子
        1 法治理念上的积极因子
        2 法制建设上的积极因子
    (二)先秦法家“法治”思想中的消极因子
        1 极端的君主专制
        2 严酷的重刑主义
        3 “以法为教”的文化专制
        4 “以术乱法、以势压法”的治国多元论
四、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
    (一)在法治理念上,汲取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灵魂与精髓
        1 坚持与时俱进,注重改革创新
        2 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二)在法制建设上,借鉴先秦法家推行法治的方法
        1 科学立法,不断完善已有的法律体系
        2 严格执法,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
        3 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结语
参考文献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9)从贵族法治到帝制法治传统中国法治论纲(论文提纲范文)

引 言
一、 贵族法治:别亲疏、殊贵贱、断于礼
    (一) 宗法制与分封制
    (二) 周礼:贵族之法
    (三) 儒家纳仁入礼改造礼治
二、 法家的法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 一断于法
    (一) 法家的法律观
    (二) 法家推行“法治”的理论
    (三) 法家推行“法治”的方法
    (四) 法家法治的重心:治吏治官
三、 秦汉以后的君主/官僚/专制/帝制“法治”
四、 结 语

(10)从汉、唐审判实践看儒法之争(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前言
第一章 学术史回顾:儒、法法律观之争
    第一节、法律儒家化
    第二节、法典法家化
    第三节、两种观点的对话
第二章 新视角的引入——从审判实践角度进行分析
    第一节、以审判实践为观察视角
    第二节、考察时代
    第三节、判断标准
    第四节、先秦的儒家和法家法律观
第三章 儒家、法家法律观在汉代审判实践中的表现
    第一节、原则与妥协:汉代循吏的法律观和审判实践
        一、教化:防争讼于未然
        二、断案风格:感化与轻刑
        三、审判实践中的价值博弈
    第二节、作为工具的法律:汉代酷吏的法律观和审判实践
        一、威慑:防争讼于未然
        二、治狱风格:深文峻法,刻薄寡恩
        三、审判实践中的价值博弈
    第三节、儒、法两家法律观在汉代审判实践中之分庭抗礼
第四章 儒家、法家法律观在唐代审判实践中的表现
    第一节、研究材料与研究方法
    第二节、唐代的良吏
        一、以先秦儒家法律观作为审判指导思想的良吏
        二、在审判实践中兼具儒家和法家特征的良吏
        三、以先秦法家法律观作为审判指导思想的良吏
        四、断狱成为重要技能
    第三节、唐代的酷吏
        一、唐代的酷吏与先秦法家的关系
        二、唐代酷吏在审判实践中的表现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四、法家法律观和“法治”理论(论文参考文献)

  • [1]儒家为何必然需要法治?——黄宗羲的“法”理论及其内在转向[J]. 刘小平.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0(05)
  • [2]李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研究[D]. 王帆. 沈阳理工大学, 2019(03)
  • [3]法家法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D]. 王喆.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8(01)
  •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历史境域:从特殊法理学到一般法理学[J]. 贺海仁. 北方法学, 2017(03)
  • [5]先秦道法思想研究[D]. 王悦迪.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1)
  • [6]先秦法家“正义观”析论[D]. 丁天立. 苏州大学, 2015(02)
  • [7]论先秦法家主要观点的法学方法论意义[J]. 朱顺.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01)
  • [8]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赵丹丹. 曲阜师范大学, 2013(S1)
  • [9]从贵族法治到帝制法治传统中国法治论纲[J]. 李贵连. 中外法学, 2011(03)
  • [10]从汉、唐审判实践看儒法之争[D]. 李冰逆. 复旦大学, 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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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法律观与“法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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