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维护中小学生的人格权(论文文献综述)
伍夏雨[1](2021)在《论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文中提出
王庆廷[2](2020)在《新兴权利间接入法方式的类型化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就新兴权利的入法方式而言,既有直接入法,即在法律中直接赋予权利名号并表达相应权利内容,也有间接入法,即在法律中并不赋予权利名号但仍体现一定权利内容。相比于直接入法的简单化,新兴权利的间接入法呈现出复杂化样貌,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通过法律义务的反射间接入法,主要适用于自然体的新兴权利、个性自由类新兴权利、成长中的新兴权利、极易滥用且容易失衡的新兴权利等情形;二是通过国家职权的映射间接入法,主要适用于社会权类新兴权利、不宜提倡的个性自由类新兴权利等情形;三是通过一般条款的涵摄间接入法,主要适用于一些零散、琐碎的新兴权利。在新兴权利的立法进程中,依循温和的实用主义进路,优先选择适宜的间接入法方式,不失为一种更为理性的态度。
仇怡铭[3](2019)在《校园欺凌防治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发民众关注。但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的容忍度高,缺少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因此无法有效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校园欺凌案件增多,且呈现低龄化的趋势,严重危及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研究建立反校园欺凌的防治制度体系,对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性质上来说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一般冲突行为具有主体不同、行为发生地不同、行为发生周期长短、暴力手段不同、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等区别。目前我国校园欺凌防治措施主要以学校为防治校园欺凌的主体、强调跨部门协作以及采用多元化的治理手段,同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政策规定的防治手段过于注重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教育、防治政策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统一,防治主体责任不明确、防治政策中缺乏具体的矫治与救助措施、防治政策中关于惩戒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等。本文通过借鉴英美等国家校园欺凌防治政策的经验,提出将校园欺凌的防治提升至立法层面,保障政策制定有法可依、明确相关主体在校园欺凌防治中的责任、建立反校园欺凌事前事中事后的预防政策、反校园欺凌政策与措施纳入教学体系、完善反校园欺凌的矫治与救助机制、细化反校园欺凌的惩戒措施等制度完善措施。通过构建校园欺凌防治政策体系,建立社会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为遏制校园欺凌行为以及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周险峰,裴乐乐[4](2018)在《完善我国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法规的思考》文中指出隐私权是中小学生的一项重要人身权利。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法规是依法治教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中小学生权益保障的需要,同时也是确立中小学生主体地位的需要。但就相关立法实践的现状看,存在专门性的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法规缺失,且相关规定一般化;政策性文本的规定多于法律性文本的规定;相关立法也明显滞后于信息化时代的新要求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建议:明确界定中小学生隐私及隐私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充分尊重家长及监护人在维护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方面的权利;恰当处理中小学生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
吴晓逍[5](2017)在《我国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安徽省庐江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他们素质的高低与实现我国“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有着紧密联系,关系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学校是中小学生生活的重要环境,国家、社会都努力为中小学建设安全、健康的校园出力献策,以保护学生茁壮、健康成长。但令人痛心的是,他们还是会受到伤害,这种伤害往往不是来自校园外部,而是出自这个群体自身,有的甚至是摧残。根据近年来的新闻报道和有关部门统计的数据来看,我国校园暴力的发生率整体上呈日益上升的趋势。校园暴力,已经成为当今校园安全的主要威胁,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通过对相关理论的研究,结合对庐江县部分中小学校的问卷调查以及对相关部门的数据收集,以现有的有关校园暴力方面的着作、论文和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认为产生校园暴力的原因非常复杂,呈现为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结构。单从法律方面来看,主要是立法不完善和管理缺位。如何从法律层面有效地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以及维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立法上,亟需进行专项立法,将反对校园暴力上升到专门法律规范层面;但在专项立法无法短时间出台的情况下,要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另外国家要加强人身权利保护立法,不能让判断伤害的标准只停留在身体层面。在实践中,要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式,在执法和日常管理过程中围绕着保护未成年人中的弱势群体这一目标,具体细化监护人、学校、社区(村)和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职责,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综合管理的机制,有效遏制校园暴力。
王演兵[6](2017)在《我国处治校园欺凌的主要立法:解读、运用与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6年12月8日晚间开始,一篇题爲《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説NO!》(以下简称《每对母子》)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等信息平台流传,引起广泛关注与蜂拥评议,再次使校园欺凌成爲重大热点问题。作者指称,其十岁的儿子在其就读学校被"一个男生从厠所扔下了一个垃圾筐,正砸在他的头上,擦过屎的纸撒了他一脸一身"……此後孩子出现失眠、厌食、恐
刘佳,张志坤[7](2016)在《中小学生隐私权在学校教育中的实现与保护》文中认为学校教育中学生隐私权的保护在中小学生的成长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教师、学生和学校管理在面对中小学生的隐私权的保护这一问题时侧重点各不相同。通过对文章中案例的分析,应该通过强化教师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女生群体的隐私保护,建立人性化学校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完善小学生隐私权保护相关法律等方面来确保中小学生隐私权的实现。关键词:法律教育;学校;中小学生;隐私权
叶亚杰[8](2016)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人们在享受信息化给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时刻受到个人信息侵权的困扰,有时甚至达到让人不堪忍受的程度。因而,人们对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强,对个人信息法制宣传教育保护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相关概念,阐述了个人信息保护和法制教育的基本关系。然后,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制教育等基本概念,剖析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理论基础,考察了国内外个人信息法制宣传教育保护的经验和历史。最后,根据以上基本概念的分析、理论基础的探讨,以及国内外个人信息法制宣传教育保护的考察,结合我国当前个人信息法制教育保护现状的调查问卷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共有6章内容,每章具体内容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主要论述了选题的背景与研究意义,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主要创新点等。第2章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解读。本章主要对个人信息保护与法制教育的基本内涵,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解读。个人信息保护与法制教育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第3章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论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理论基础。这些理论主要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理论和中共历届领导人的相关思想认识。其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理论主要有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权保护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教育思想及列宁的相关思想等。中共历届领导人的相关思想主要是指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我国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思想。第4章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历史考察。本章主要考察了国内外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历史发展状况,以及当前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启示。通过对国内外个人信息法制宣传教育保护的考察分析,本文认为,我国个人信息法制宣传教育保护呈现两大显着特征,即以政府为主导,以“普法”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信息发展为引擎,以信息化法制建设为背景。当前我国个人信息法制宣传教育保护主要应注意以下要点:制定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教育保护前提;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和特殊人群是教育保护重点;创新教育方式,增强保护意识是教育保护关键;广筹教育资金、广纳宣传人员是教育保护基础等。第5章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问题及原因分析。本章研究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第6章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对策。本章介绍了针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其中,加强维权对策宣传教育一项中,主要是根据个人信息侵权发展的阶段不同,采取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措施。
刘猛[9](2015)在《中小学校园犯罪防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按照一般社会公众的观念,中小学校园作为一个相对封闭且有人监管的环境,应当成为未成年人最为安全的生活场所。然而,近些年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犯罪频频发生,涉及范围越来越广,造成的危害影响也愈发严重。与之相对应,中小学校园也未能成为犯罪侵害的“化外之地”,不断曝光的各类校园犯罪使得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鉴于此,本文以中小学校作为关注场域,对发生在中小学校园、侵害在校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进行了研究,在分析中小学校园犯罪概况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小学校园犯罪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防控对策。准确界定什么是“中小学校园犯罪”,是研究防控对策的前提基础和具体指向。论文第一章从已有研究对“校园犯罪”概念不同定义入手,分析了“校园犯罪”概念构成中的空间、主体、被害和行为特征,进而将“中小学校园犯罪”界定为发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合理延伸区域,学生、教职员工或校外人员故意侵害在校未成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论文通过将“校园犯罪”与校园安全事故、校园危机、青少年犯罪等概念进行辨析,明确了“校园犯罪”人为故意侵害的特性,以期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中小学校对“校园犯罪”这一特殊校园安全问题的重视。第二章中,论文总结介绍了世界几大地区中小学校园犯罪的概况特点。在分析我国中小学校园犯罪现象特点时,以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校园安全事件”统计数据为主对台湾地区中小学校园犯罪情况行了概括。由于我国内地缺乏官方犯罪被害调查数据,教育系统也未进行统一的校园安全事件统计。鉴于此,论文收集了司法机关统计数据和高校、公益组织等机构的调查研究资料,将中小学生犯罪被害、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中小学生不良行为等方面数据进行统合,多方面、多角度地分析了我国内地中小学校园犯罪的概况特点。在此基础上,以媒体报道的高危校园犯罪典型案件为样本,对近些年公众普遍关注的校园性侵犯罪和校园暴力犯罪以不同犯罪主体为区分进行了特点分析。中小学校园犯罪是特定场域内的犯罪。对于中小学校来讲,虽然很难凭借一己之力完全阻断或消除校园犯罪的诸多社会促发因素,但通过采取切实措施尽可能地防止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在校园发生,却属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论文第三章引入情境犯罪预防理论,分析了情境犯罪预防的理论基础、运行机理及其在校园犯罪事前防控中的适用性。在此基础上,从增加犯罪阻力、加大犯罪风险、降低犯罪收益、减少犯罪刺激和移除犯罪借口等五方面提出了中小学校开展情境犯罪预防一般策略。同时,又针对不同类型潜在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和机会因素,提出了三类重点人员的防范措施。风险社会总是存在各类人为风险,社会各种矛盾的存在决定着犯罪的必然性。中小学校作为社会构成的有机单元,校园内发生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虽非人愿,有时也却难以避免。中小学校园具有相对封闭性,犯罪被害人又是身心尚未发育成熟的未成年人,因此在发生犯罪时学校的应急处置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论文第四章以公共危机管理理论为指导,针对校园犯罪形成危机的特点提出了校园犯罪事中防控的目标和原则,认为中小学校园犯罪事中防控的运行体制应当由纵向指挥体系和横向协作体系构成,运行机制则应当包括识别预警、信息报告、紧急处置和媒体沟通等四个主要环节。同时,对于高危多发类型的校园犯罪,根据其各自特点提出了中小学校应急处置的要点。犯罪的发生,都会给被害人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有别于一般社会中的犯罪,中小学校园犯罪的发生不仅给直接受害的未成年人造成生理、心理和物质方面的损害,往往还会对中小学的校园安全生态形成冲击。鉴于校园犯罪这一特殊危害,论文第五章将校园犯罪被害人划分为显性被害人(未成年学生)和隐性被害人(校园安全生态),并在分析两类被害人被害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事后的恢复对策。其中,针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恢复,应在保护其免受二次被害的同时,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重点为其提供身心治疗、经济偿补和维护权利等方面的综合救助。而对于校园安全生态的恢复,则可以从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平复人员心理危机、修复失调人际关系、提升校内维安能效、重整校外支持资源等五个方面进行统筹。
杨定玉[10](2014)在《中小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是导致损害事件发生的一种客观可能的存在。积极预防风险、合理化解风险,应当成为人们现代生活的一种重要态度和方式。保险正是这样一种合理处理风险的制度化工具。强制责任保险,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某些特殊的群体或行业对其可能承担的某种特殊责任,不管其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投保的责任保险险种。中小学强制责任保险,是指基于公共利益的政策考量,由国家法律规定在中小学教育这一特殊的行业,要求学校的举办者必须对学校的教育风险责任进行投保,保险公司必须承保的一种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设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从社会正义的角度看,学校责任保险是利用社会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实现财富在不同人之间的合理分配,实现分配正义;从教育公平的角度看,学校强制责任保险是对教育公平发展的必要补充;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学校强制责任保险是对市场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举措。国外比较完善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制度,为我国学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在美国,学校责任保险由学区实施,统一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统一缴纳保费。但其特许学校有较大的自主性,可以自主决定如何购买,政府对其采取“放任”的管理模式和态度。日本对学生的安全保障则有很大不同,它对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采用的是灾害共同救济给付制度,即由国家、学校举办者、家长三方共同负担建立互助共济制度。加拿大则成立互惠保险公司(如CURIE和0SBIE),它是由大学或地方教育局以会员形式加入相应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赔偿与处理。我国现阶段校方责任保险的理论与实践,对构建学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其具体实施模式是法律法规引导、政府行政强制推动的统一投保模式。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校办学的后顾之忧,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是法律强制性缺失;二是保费缴纳主体混乱,政策不统一;三是各省市各自为政,地区发展差异较大;四是保险人承保范围过窄,保险条款前后矛盾;五是理赔程序复杂,纠纷解决困难。因此,鉴于现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需要构建和完善学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使受害学生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需构建中小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首先,要确定学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立法的目标及原则。其次,在对立法目标及原则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主体、内容(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理赔和争议处理)。第三,对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进行了分析。认为应通过修改,赋予第三人直接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第四,明确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参与权和抗辩权。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索赔与抗辩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的利益,为了平衡各方利益,降低道德风险,应允许保险人参与抗辩。
二、要维护中小学生的人格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要维护中小学生的人格权(论文提纲范文)
(2)新兴权利间接入法方式的类型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认真对待新兴权利的入法方式 |
二、通过法律义务的反射间接入法 |
(一)通过人类的自我设限关照自然体的权利 |
(二)通过底线义务的设置尊重自由的边界 |
(三)通过部分义务的设置审慎支持权利的成长 |
(四)通过义务的立法表达抑制权利的滥用 |
三、通过国家职权的映射间接入法 |
(一)通过职权的立法表达增进社会福利 |
(二)通过职权的柔性干预对自由予以引导 |
四、通过一般条款的涵摄间接入法 |
(一)通过概括法益条款的涵摄予以保护 |
(二)通过法律原则条款的涵摄加以救济 |
(三)通过基本权利条款的涵摄进行保障 |
1.具体权利的统摄模式 |
2.未来权利的派生模式 |
3.关联权利的补强模式 |
五、代结语:新兴权利立法中的实用主义进路 |
(3)校园欺凌防治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 |
0.2 研究意义 |
0.3 研究综述 |
0.4 创新与不足 |
0.5 研究方法 |
1 校园欺凌的相关概念 |
1.1 校园欺凌的界定 |
1.1.1 校园欺凌的概念 |
1.1.2 校园欺凌的手段及特征 |
1.2 校园欺凌与近似概念的区别 |
1.2.1 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区别 |
1.2.2 校园欺凌与一般冲突行为的区别 |
2 我国校园欺凌防治现状与法律缺陷 |
2.1 重视校园欺凌防治的原因 |
2.1.1 国内校园欺凌案件难以遏制 |
2.1.2 社会公众对于校园欺凌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
2.2 我国校园欺凌防治的现状 |
2.2.1 强调以学校作为校园欺凌防治主体 |
2.2.2 建立防治工作跨部门协作框架 |
2.2.3 原则化的校园欺凌预防处理机制 |
2.3 校园欺凌防治的法律缺陷 |
2.3.1 校园欺凌防治措施与法律规定脱节 |
2.3.2 校园欺凌缺乏有效的事前教育防治制度 |
2.3.3 校园欺凌防治主体责任存在稀释的现象 |
2.3.4 缺乏具体的校园欺凌事后矫正与救助制度 |
2.3.5 校园欺凌惩戒事中措施与处理程序的规定过于原则 |
3 英美校园欺凌防治法律规定及启示 |
3.1 英国校园欺凌防治规定 |
3.1.1 国家颁布法案和法规指导欺凌治理工作 |
3.1.2 明确校园欺凌防治的主体与责任 |
3.1.3 注重对欺凌者的惩戒 |
3.1.4 建立记录存档制度 |
3.2 美国校园欺凌防治规定 |
3.2.1 明确施害者的法律责任 |
3.2.2 注重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责任 |
3.2.3 明确对受害者的救济 |
3.3 对我国校园欺凌防治制度构建的启示 |
3.3.1 确保欺凌防治工作有法可依 |
3.3.2 构建反校园欺凌网络体系 |
4 我国校园欺凌防治的制度构建 |
4.1 将校园欺凌防治规章上升至法律层面 |
4.1.1 明确校园欺凌法律责任分类 |
4.1.2 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 |
4.2 明确校园欺凌防治相关主体的责任 |
4.2.1 明确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各部门责任 |
4.2.2 建立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防治机制 |
4.2.3 注重家庭教育的监护义务和教养责任 |
4.3 完善校园欺凌救助与矫正制度 |
4.3.1 建立欺凌者的矫正制度 |
4.3.2 重视对被欺凌者的救助工作 |
4.4 细化校园欺凌关于惩戒和处理程序的规定 |
4.4.1 构建层次清晰的校园欺凌惩戒措施体系 |
4.4.2 规范校园欺凌的处理程序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完善我国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法规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完善我国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法规的必要性 |
(一) 依法治教的需要 |
(二) 学生权益保障的需要 |
(三) 确立中小学生主体地位的需要 |
二、我国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法规现状审视 |
(一) 专门性的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法规缺失, 且相关规定一般化 |
(二) 政策性文本的规定多于法律性文本的规定 |
(三) 相关立法明显滞后于信息化时代的新要求 |
三、完善我国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法规的几点建议 |
(一) 明确界定中小学生隐私及隐私权的内涵与外延 |
(二) 充分尊重家长在维护中小学生隐私权方面的权利 |
(三) 恰当处理中小学生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 |
1. 学校管理者行使教育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的冲突 |
2. 教师行使的管教权与学生隐私权的冲突 |
3. 教师、家长的知情权与学生隐私权的冲突 |
(5)我国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安徽省庐江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定义、要素和危害 |
(一)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内涵和行为表现 |
1.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内涵 |
2.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行为表现 |
(二)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构成要素 |
1.空间要素 |
2.主体要素 |
3.心理要素 |
4.被害要素 |
(三)校园暴力的危害 |
1.校园暴力对学生的危害 |
2.校园暴力的其他危害 |
二、我国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现状 |
(一)安徽省庐江县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现状 |
(二)全国中小学生校园暴力案件现状 |
(三)全国与庐江县校园暴力现状的对照比较 |
三、我国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盛行的法律成因分析 |
(一)相关立法的不足 |
1.现行立法在责任年龄方面滞后于社会发展 |
2.现有法律规定不全面 |
(二)管理缺位 |
四、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法律防范对策 |
(一)立法防范对策 |
1.制定防治校园暴力的专门立法 |
2.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3.加强人格权的保护立法 |
(二)其他防范对策 |
1. 积极而广泛的校园普法 |
2. 保护与整治相结合的执法 |
3. 教育与惩罚并存的司法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6)我国处治校园欺凌的主要立法:解读、运用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
三、《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
四、《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
五、反校园欺凌立法的完善 |
(7)中小学生隐私权在学校教育中的实现与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二、中小学生隐私权案例分析 |
(一)从教师的角度看学生的隐私权 |
(二)从学生的角度看学生的隐私权 |
(三)从学校管理的角度看学生的隐私权 |
三、关于学校教育中保护中小学生隐私权的建议 |
(一)学校应加强教师的法律意识教育 |
(二)学校应加强对女生群体的隐私权的保护 |
(三)建立学校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模式 |
(四)健全隐私权立法 |
(8)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境)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境)内外研究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展望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展望 |
1.5 研究创新 |
1.5.1 研究视角新:针对特定侵权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活动 |
1.5.2 实务对策新:根据不同的侵权阶段实施不同的宣传教育保护方式 |
1.5.3 理论观点新:个人信息保护和法制教育两者都服从和服务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
第2章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解读 |
2.1 个人信息保护概念的基本内涵 |
2.1.1 个人信息保护概念 |
2.1.2 个人信息分类 |
2.1.3 个人信息特征 |
2.1.4 个人信息权内涵 |
2.1.5 个人信息侵权含义 |
2.1.6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定 |
2.1.7 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和原因分析 |
2.2 法制教育概念的基本内涵 |
2.2.1 法制教育概念 |
2.2.2 法制教育主体 |
2.2.3 法制教育客体 |
2.2.4 法制教育内容 |
2.2.5 法制教育原则 |
2.3 个人信息保护与法制教育的区别和联系 |
2.3.1 个人信息保护与法制教育的区别 |
2.3.2 个人信息保护与法制教育的联系 |
第3章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理论基础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思想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权保护理论 |
3.1.2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
3.1.3 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教育思想 |
3.1.4 列宁的相关思想 |
3.2 中共历届领导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理论贡献 |
3.2.1 毛泽东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思想 |
3.2.2 邓小平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思想 |
3.2.3 江泽民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思想 |
3.2.4 胡锦涛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思想 |
3.2.5 习近平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思想 |
第4章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历史考察 |
4.1 国(境)外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历史考察 |
4.1.1 国(境)外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历史概况 |
4.1.2 国(境)外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立法模式 |
4.2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的历史考察 |
4.2.1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艰难发展探索期(1949—1978) |
4.2.2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历史发展转折期(1978—1986) |
4.2.3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良性发展起步期(1986—2001) |
4.2.4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迅猛发展关键期(2001—至今) |
4.3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发展特点及发展反思 |
4.3.1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发展特点 |
4.3.2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发展反思 |
第5章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问题 |
5.1.1 个人信息侵权严重 |
5.1.2 个人信息维权意识不强 |
5.1.3 个人信息维权难度大 |
5.1.4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知晓度低 |
5.1.5 个人信息保护法制教育渴望度高 |
5.1.6 个人信息保护法制教育不均等 |
5.2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原因分析 |
5.2.1 个人信息潜在的商业价值诱使个人信息侵权频繁发生 |
5.2.2 维权途径不明 |
5.2.3 政府权力运行有待规范 |
5.2.4 没有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
5.2.5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缺乏 |
5.2.6 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法制教育不公平 |
第6章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对策 |
6.1 全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活动 |
6.1.1 法制教育保障 |
6.1.2 法制教育突破要点 |
6.2 加强维权对策宣传教育 |
6.2.1 侵权前的预防教育 |
6.2.2 侵权中的防卫教育 |
6.2.3 侵权后的救济教育 |
6.3 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 |
6.3.1 立法方面:制定相关行业法规 |
6.3.2 行政方面:认真贯彻落实《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
6.4 改善行政和司法环境 |
6.4.1 增强服务意识 |
6.4.2 提高办事效率 |
6.5 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
6.5.1《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认知调查 |
6.5.2《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
6.6 加强经济薄弱地区和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工作 |
6.6.1 思想上重视 |
6.6.2 行动上落实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研究调查问卷》(样表) |
(9)中小学校园犯罪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0.2 选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1 中小学校园犯罪的概念 |
1.1 不同校园犯罪概念的梳理与评析 |
1.2 校园犯罪的构成特征及概念界定 |
1.2.1 校园犯罪的空间特征 |
1.2.2 校园犯罪的主体特征 |
1.2.3 校园犯罪的被害特征 |
1.2.4 校园犯罪的行为特征 |
1.2.5 中小学校园犯罪概念的界定 |
1.3 校园犯罪与其他相关概念之辨析 |
1.3.1 校园犯罪与学校人员违法犯罪 |
1.3.2 校园犯罪与青少年犯罪 |
1.3.3 校园犯罪与校园暴力 |
1.3.4 校园犯罪与校园危机 |
1.3.5 校园犯罪与校园安全事故 |
2 中小学校园犯罪的概况与特点 2 |
2.1 国外中小学校园犯罪概况与特点 |
2.1.1 非洲地区校园犯罪概况与特点 |
2.1.2 亚洲地区校园犯罪概况与特点 |
2.1.3 欧洲地区校园犯罪概况与特点 |
2.1.4 美洲地区校园犯罪概况与特点 |
2.2 我国中小学校园犯罪概况与特点 |
2.2.1 台湾校园犯罪概况与特点 |
2.2.2 大陆校园犯罪概况与特点 |
2.2.2.1 中小学生犯罪被害概况与特点 |
2.2.2.2 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概况与特点 |
2.3 高危类中小学校园犯罪特点分析 |
2.3.1 中小学校园性侵犯罪特点分析 |
2.3.1.1 中小学校园性侵犯罪比例数量特点 |
2.3.1.2 中小学校园性侵犯罪的现象特点 |
2.3.2 中小学校园暴力犯罪特点分析 |
2.3.2.1 中小学校园暴力犯罪比例数量特点 |
2.3.2.2 中小学校园暴力犯罪的现象特点 |
3 事前防控:中小学校园犯罪的情境预防 |
3.1 校园犯罪情境预防的理论基础 |
3.1.1 日常活动理论 |
3.1.2 环境犯罪理论 |
3.1.3 理性选择理论 |
3.2 校园犯罪情境预防的适用性 |
3.2.1 情境犯罪预防顺应现代犯罪预防的趋势 |
3.2.2 情境犯罪预防适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要求 |
3.2.3 情境犯罪预防贴合创建平安校园的理念 |
3.2.4 情境犯罪预防符合校园犯罪的特点 |
3.3 中小学校园犯罪情境预防的运用 |
3.3.1 情境犯罪预防的运用原理 |
3.3.1.1 情境犯罪预防的技术策略 |
3.3.1.2 情境犯罪预防的运用方法 |
3.3.2 中小学校开展情境犯罪预防的措施 |
3.3.2.1 增加校园犯罪阻力的措施 |
3.3.2.2 加大校园犯罪风险的措施 |
3.3.2.3 降低校园犯罪收益的措施 |
3.3.2.4 减少校园犯罪刺激的措施 |
3.3.2.5 移除校园犯罪借口的措施 |
3.3.3 潜在校园犯罪人类别化重点防范 |
3.3.3.1 师长型潜在犯罪人的防范 |
3.3.3.2 同学型潜在犯罪人的防范 |
3.3.3.3 外侵型潜在犯罪人的防范 |
4 事中防控:中小学校园犯罪的应急处置 |
4.1 中小学校园犯罪应急处置的理论前提 |
4.1.1 风险社会下的校园犯罪必然性 |
4.1.1.1 风险社会理论的内涵与启示 |
4.1.1.2 社会犯罪风险源与校园犯罪 |
4.1.2 校园犯罪风险下的校园安全 |
4.1.2.1 校园犯罪风险的特点 |
4.1.2.2 校园安全的动态平衡 |
4.2 中小学校园犯罪应急处置的目标与原则 |
4.2.1 中小学校园犯罪应急处置的目标 |
4.2.1.1 中小学校园犯罪应处工作的挑战 |
4.2.1.2 中小学校园犯罪应处目标的确立 |
4.2.2 中小学校园犯罪应急处置的原则 |
4.2.2.1 未雨绸缪原则 |
4.2.2.2 以人为本原则 |
4.2.2.3 统一指挥原则 |
4.2.2.4 快速反应原则 |
4.2.2.5 协同整合原则 |
4.2.2.6 依法处置原则 |
4.3 中小学校园犯罪应急处置的实施 |
4.3.1 中小学校园犯罪应急处置的组织体制 |
4.3.1.1 纵向指挥体制与职责 |
4.3.1.2 内部协作体制与职责 |
4.3.2 中小学校园犯罪应急处置的运行机制 |
4.3.2.1 识别预警机制 |
4.3.2.2 信息报告机制 |
4.3.2.3 紧急处置机制 |
4.3.2.4 媒体沟通机制 |
4.3.3 高危多发型校园犯罪的应急处置要点 |
4.3.3.1 外侵恐怖犯罪应处要点 |
4.3.3.2 校内暴力犯罪应处要点 |
4.3.3.3 校园性侵犯罪应处要点 |
4.3.3.4 校园盗窃犯罪应处要点 |
5 事后防控:中小学校园犯罪被害人的恢复 |
5.1 校园犯罪被害人恢复的理论概述 |
5.1.1 犯罪被害人的定义 |
5.1.2 犯罪被害人的被害影响 |
5.1.3 犯罪被害人的恢复 |
5.2 校园犯罪被害人及其被害影响 |
5.2.1 校园犯罪被害人的确定 |
5.2.2 校园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危害 |
5.2.2.1 未成年被害人的直接伤害 |
5.2.2.2 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被害 |
5.2.3 校园犯罪对校园安全生态的破坏 |
5.2.3.1 校园安全物理生态受损 |
5.2.3.2 校园安全人文生态失衡 |
5.2.3.3 校园安全外部生态恶化 |
5.3 未成年被害人生活的恢复 |
5.3.1 未成年被害人恢复的原则和方法 |
5.3.1.1 未成年被害人恢复的原则 |
5.3.1.2 未成年被害人恢复的方法 |
5.3.2 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被害保护 |
5.3.2.1 司法程序中的二次被害保护 |
5.3.2.2 社会生活中的二次被害保护 |
5.3.3 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 |
5.3.3.1 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的制约因素 |
5.3.3.2 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治疗 |
5.3.3.3 未成年被害人的经济偿补 |
5.3.3.4 未成年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
5.4 校园安全生态平衡的重建 |
5.4.1 完善校园安防设置 |
5.4.2 平复师生心理危机 |
5.4.3 修复失调人际关系 |
5.4.4 提升校内维安能效 |
5.4.5 重整校外支持资源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成果 |
附录 |
致谢 |
(10)中小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一) 研究现状 |
(二) 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案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小学强制责任保险的基本原理 |
一、中小学生安全风险与保险 |
(一) 风险与保险 |
(二) 中小学生安全风险 |
(三) 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与学校法律责任 |
(四) 中小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救济与风险转移 |
二、学校强制责任保险概述 |
(一) 责任保险概述 |
(二)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内涵 |
(三)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特征 |
三、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与相关险种的差异 |
(一)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与一般责任保险 |
(二)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与政策保险 |
(三)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与社会保险 |
(四)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与学生平安保险 |
四、学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与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关系 |
(一) 侵权民事责任制度 |
(二) 强制责任保险与侵权民事责任的关系 |
五、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小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学校责任保险:教育领域中的分配正义 |
(一) 罗尔斯的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影响 |
(二) 学校责任保险的分配正义理念及其意义 |
二、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
(一) 教育公平概述 |
(二) 教育不公平现象及原因分析 |
(三)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对教育公平发展的必要补充 |
三、学校强制责任保险:政府科学监管理念的强化 |
(一) 契约自由与法律的不完善 |
(二) 公共强制理论与政府监管 |
(三) 强制责任保险:政府干预和监管的科学化 |
四、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日、加学校责任保险制度的简介及启示 |
一、美国学校责任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
(一) 美国的学校责任保险制度 |
(二) 美国学校责任保险制度的特点与启示 |
二、日本的学校灾害共济给付制度及其启示 |
(一) 日本的学校灾害共济给付制度 |
(二) 日本的学校灾害共济给付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三、加拿大学校责任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
(一) 加拿大的学校责任保险制度 |
(二) 加拿大学校责任保险制度对构建我国学校责任保险制度的启示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创设与问题 |
一、我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概况 |
(一) 我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创立与实践 |
(二) 我国校方责任保险实施的政策法律依据 |
二、我国校方责任保险的运行模式研究 |
(一) 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方式 |
(二) 校方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
(三) 校方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 |
(四) 校方责任保险的理赔及争议处理 |
三、我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 校方责任保险的法律强制性缺失 |
(二) 保费缴纳主体混乱,政策不统一 |
(三) 各省市各自为政,地区发展差异较大 |
(四) 保险人承保范围过窄,保险条款前后矛盾 |
(五) 理赔程序复杂,纠纷解决困难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小学强制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一、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立法的目标与基本原则 |
(一)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立法的目标 |
(二)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 |
二、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主体 |
(一)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投保人 |
(二)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
(三)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 |
(四)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第三人 |
三、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 |
(一)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 |
(二)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
(三)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的理赔及争议处理 |
四、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 |
(一) 传统理论对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限制 |
(二) 现代责任保险理论的发展对第三人请求权的突破 |
(三) 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行使 |
五、学校强制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参与权与抗辩控制 |
(一) 保险人的诉讼参与权概述 |
(二) 保险人参与抗辩义务的发生 |
(三) 保险人参与抗辩权应注意的问题 |
(四) 保险人不当行使参与抗辩权的法律后果 |
六、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要维护中小学生的人格权(论文参考文献)
- [1]论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D]. 伍夏雨. 常州大学, 2021
- [2]新兴权利间接入法方式的类型化分析[J]. 王庆廷. 法商研究, 2020(05)
- [3]校园欺凌防治制度研究[D]. 仇怡铭. 山东科技大学, 2019(05)
- [4]完善我国中小学生隐私保护法规的思考[J]. 周险峰,裴乐乐. 教育与教学研究, 2018(10)
- [5]我国中小学生校园暴力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安徽省庐江县为例[D]. 吴晓逍. 渤海大学, 2017(08)
- [6]我国处治校园欺凌的主要立法:解读、运用与完善[J]. 王演兵. 决策探索(下半月), 2017(01)
- [7]中小学生隐私权在学校教育中的实现与保护[J]. 刘佳,张志坤. 平安校园, 2016(06)
- [8]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教育研究[D]. 叶亚杰. 武汉理工大学, 2016(05)
- [9]中小学校园犯罪防控研究[D]. 刘猛. 武汉大学, 2015(07)
- [10]中小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研究[D]. 杨定玉.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