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所监管模式改革探析(论文文献综述)
杨川川[1](2020)在《大部制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以S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大部制改革前,我国市场监管部门过多、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常突出,基层地方政府因机构设置不同,涉及市场监管的部门种类、数量也不尽相同。党的十九大在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同时也对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划定“时间表”。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的新形势下,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连接政府和市场的纽带,是行政行为的具体执行者,如何按照改革目标要求,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效能,是当前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以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为例研究大部制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综述国内外有关大部制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相关文献,对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行描述介绍。第二部分阐述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对本文的核心概念进行详细解读,通过整体性治理理论和行政效能理论对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情况进行阐述。第三部分对大部制背景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对大部制改革后S区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包括组织内部沟通协调不顺畅、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不充足、基层市场监管权责不一致、配套保障体系不健全。第五部分从科学“三定方案”,完善部门组织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基层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完善配套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这些对进一步深化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改革目标,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
刘洪瑞[2](2020)在《西南民族地区市场监管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及对策研究 ——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闫正苗[3](2020)在《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机构改革研究 ——以Q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保证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和谐,历来是我国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能。2013年机构未改革以前,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部门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监管、物价监管等各职能部门,机构众多,职能繁杂。从2014年开始,自上而下在全国范围内,在市场监管方面陆续开始了“大部制”机构改革。时至今日,大到省级层面,小到县级层面的工商、质监、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基本都开展了“二合一”、“三合一”的机构改革。目的是将三个部门的职责进行整合,人员重新分配,告别曾经“九龙治水、水患不绝”的局面。在当前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及市场形式千变万化中如何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日常监管水平,提高行政监管效能,是当前刚改革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挑战。本文以Q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研究论证对象,着眼于长治市Q县原工商、质监、食药监存在的实际情况及理论数据,对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体现出的优势、产生的问题及行政效能进行深度的研究。“三合一”后的Q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有条不紊地投入到全县市场监管执法中,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之间的大市场监管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监管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当然,新成立的市场监管局在执法能力和行政效能上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监管的主体不合法、全面监管难以保障、监管力量难以保证、监管效能难以提升、执法保障尚未形成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多维度的,主要有法律保障尚未到位、监管对象量大面广、人力资源配置不足、干部素质相差较大、履职风险不断增大等因素。对于上述问题,本文作者有针对性地从革新监管模式、优化人员配置、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保障、改善部门内部设置等各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和措施,为下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监管能力,提高服务市场主体水平,解决“三合一”后产生的体制机制不顺畅及产生的突出问题提供参考与借鉴。
别荣竣[4](2019)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问题研究 ——以秭归县郭家坝镇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开放正转变为规则开放,局部开放正转变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多元,各种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方式不断呈现。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基础和“手足”,它直面市场,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前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了市场监管,就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对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对策研究对于市场经济科学发展有着实际意义和借鉴意义。早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方式显得粗放简单,以“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征收为主。停征“两费”以来,工商职能重大转折,在过去“以收代管”的时代,收费工作做得好就可以“一美遮百丑”,掩盖实际职能落实不到位的事实。在“简政放权”的改革开始阶段,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新监管模式。在市场经济形势巨变,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市场模式复杂多变,主体层次更为深广的多元化局面下,探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方向,具体方式方法的实际意义就愈发重大。今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合并,职能划三归一,并包含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部分职能,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在市场监管、注册登记、行政执法等“老工商”领域发挥作用,如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方式进行无缝对接,以及两个部门在基层所(工商所、食药所)建制的统一,监管交叉领域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对于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统筹监管职责、任务分配均有着借鉴意义。基于以上特殊的历史时刻,本文着重从基层工商所的体制监制、市场监管理念、常规的市场监管措施,以及新将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从内部外部剖析如何做好市场监管,调解政府关系,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权威,让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侯巧玲[5](2019)在《大市场监管模式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和对策研究 ——以开封市为例》文中提出2018年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仅将工商、质监、食药监的监管职责囊括其中,而且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物价监管和反垄断职责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责一并划入,真正成为了一个大型的综合市场监管机构。随着“放管服”的深入推进,在市场综合监管改革的理念下,食品监管毋庸置疑也要纳入市场监管的总范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的最后一道关口,是保障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注重的是各环节卫生技术的控制情况,这就对在综合监管的大市场里要找准专业监管的平衡点,以此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防止在大市场监管体制背景下,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业监管的弱化。本文以河南省开封市为研究对象,首先对监管、大市场监管模式、食品安全及餐饮服务的定义和理论进行了介绍,分析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和大市场监管模式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影响。其次从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出发,对在大市场监管模式下开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机制建设、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详细说明。又通过实践调研、案例分析、对比分析、文献研究等方法提出开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利器难以把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业监管的机制受到弱化影响、机构能力建设滞后、检验检测资源短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和社会共治氛围不浓厚等工作难点。最后,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经验,提出优化开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对策,如: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小餐饮监管、建立职业化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强化科技支撑、促进多方参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以期对开封市下一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一些参考。
李欢[6](2019)在《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商事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带来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繁荣,也带来了企业失信现象的频发,使得原有的实体监管模式显得捉襟见肘,实施企业信用监管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显得尤为重要。2014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五部配套规章对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创新监管理念作出顶层设计,对实施企业信用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具体职能作出要求。在五年多的信用监管实践中,也暴露出现有信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与预期的差距。本文以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为研究核心,在明确了企业信用监管的相关核心概念后,以有限政府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为理论指导,结合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全面分析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现状,梳理出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成因,包括企业信用监管法律依据不足、基层监管部门的的执法理念与能力未能跟进、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形成、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未建立、部门间的信息鸿沟难以跨越等。然后通过借鉴国内外企业信用监管的具体经验做法,提出了从完善相关法律依据及制度建设、提升基层监管部门执法理念与履职能力、构建信用监管多元共治体系、强化多部门间信用监管的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这五个大方面来完善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兰州市城关区及其他地区的基层监管部门在落实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一些指导和建议。
贾静[7](2019)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研究 ——以济宁市兖州区为例》文中提出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要着眼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应以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本文以济宁市兖州区为例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进行了理论解读,以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学等理论知识为基础,运用了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市场监管在维护市场主体准入秩序,规范交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但在职能转变过程中依然存在基层市场监管履职不到位、监管队伍文化层次低,人才结构失衡、职能交叉严重,监管存在错位与失位、科学适用的体制机制建设缺位、监管乏力等问题,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素质和履职现状与当今经济迅猛发展以及严峻的监管形势相比,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本文从人员、职能、执法、体制、信用监管和法律意识六个方面对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归纳、评析,进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思路,主要包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人才结构提升素质,明确职能高效精准履职,强化执法力度改进模式,建设科学实用的体制机制,利用高科技大数据创新监管模式。这些措施旨在一定程度上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转变更好履职提供政策指导和决策参考。
陈君君[8](2019)在《机构改革中的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采用个案研究法、参与式观察、访谈法、二手资料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基于行政问责和街头官僚两个理论视角,研究两次机构改革中的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及其变化成因。本文从日常监管、专项监管和食品违法案件查处三个方面研究了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变化。2007年至今,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先后经历了两次机构改革,形成“分段监管”、“食药监管”和“市场监管”三个阶段。研究发现“食药监管”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较之“分段监管”阶段明显好转,而“市场监管”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较之“食药监管”阶段有所弱化。原因是“食药监管”模式解决了部门之间权责不清问题,实现了食品安全“无缝监管”,适应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合理配置局所人员,有效激励基层履职;“市场监管”改革缺乏顶层设计,“大部制改革”挑战专业监管,机构内部权责不清,局所人员配置不合理,基层缺乏履职激励。本文进一步分析发现,两轮改革中,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变化的三个共同因素是权责问题、局所人员配置和基层履职激励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在借鉴其他地方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对现阶段石狮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提出一系列优化建议。政府应重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架构,明确监管机构之间与机构内部的权责,强化基层监管资源配置,从完善问责、科学考核、待遇倾斜、队伍融合等方面多举措激励基层有效履职,从而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王茜[9](2019)在《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研究 ——以四川省通江县“三局合一”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是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大部制改革新背景下提出的职能转变新要求。2008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统一的市场监管”,2017年1月,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出台,强调“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专业监管、社会协同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市场监管格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经历了10年的不断探索改变,特别是在各个地方不间断地改革下,不同的具体模式,不同的地方经验相继问世,改革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但是不可忽视的是目前仍然面临着众多的问题和挑战。本文围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开展了以下工作:梳理国内外关于市场监管的理论研究,实践经验研究,总结评价研究成效和局限性,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研究视角,介绍选择该理论的原因,评判整体性治理理论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契合性;以四川省通江县为例,详细介绍了通江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践情况,梳理了改革前后的问题和成效;以整体性治理理论构建了一个分析框架,从治理目标,整合协作,制度建设,信息共享四个方面全面分析总结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所遇到问题的原因:理论落后于实践,智能优化困难,执法依据混乱,信息化建设滞后。在介绍国内外优秀的改革实践的模式经验后,结合分析框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公民需求为核心,科学整合配置资源,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创新信用全流程监管,加强信息化支撑能力,保障优化改革的成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在各地不断创新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和科学化。流程再造的最终目标是提升效率,所以不能简单的物理性合并,在加强化学性融合的同时稳扎稳打,完善配套改革才能实现改革的最终目的。
许向昕[10](2019)在《顺德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场监管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如何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成为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国传统的“分段监管”和“分类别监管”市场监管模式,造成监管部门之间职能重叠交叉、模糊不清及信息共享碎片化,带来大量的监管领域的“真空”和部门问责的困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与新时代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顺德区围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市场体系,大胆实践、先行先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打造形成了“大市场、大部门、大监管、大服务”的独特格局。经过多轮调整,顺德区大市场监管体制有效解决了原部门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权责不对应、执法资源分散等问题,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形势总体稳定趋好。但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在不断深化改革中完善。可以说,考察顺德区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过程、具体做法、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改革中存在的争议和分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进而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进和优化建议,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也为今后地方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和参考。本文以市场监管执法体制为研究对象,以如何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为引导,以顺德区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为着眼点,充分借鉴整体性治理理论,深入探讨了顺德区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历史轨迹、动力机制和实施线路和主要成效,并从多个维度对这一改革进行解释和评判。结合顺德区市场经济运行概况及该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以改革后呈现的特点及实践工作中面临的困境为切入点,着重分析了新一轮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对顺德区市场监管执法体制的影响和挑战,抓住突破性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症结,就如何加强新时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提出自己的思考,使研究带有明显的问题与政策导向性。
二、工商所监管模式改革探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商所监管模式改革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1)大部制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以S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大部门体制 |
(二)市场监管 |
(三)市场监管体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行政效能理论 |
第二章 大部制背景下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做法和成效 |
一、大部制背景下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做法 |
(一)大部制改革前S区市场监管体制情况 |
(二)大部制背景下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历程 |
(三)大部制改革后S区市场监管体制的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
二、大部制背景下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效 |
(一)责任主体更加明确 |
(二)行政审批效率提高 |
(三)监管效能得到提升 |
第三章 大部制背景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大部制背景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
(一)组织内部沟通协调不顺畅 |
(二)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不充足 |
(三)基层市场监管权责不一致 |
(四)配套保障体系不健全 |
二、大部制背景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施不彻底 |
(二)基层市场监管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 |
(三)基层市场监管理念和手段滞后 |
(四)基层市场监管配套保障待完善 |
第四章 大部制背景下深化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对策 |
一、科学“三定”方案,完善内部组织结构 |
(一)科学规范设置部门组织机构 |
(二)理顺监管队伍人事编制关系 |
(三)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市场监管事权 |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基层监管力量 |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 |
(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 |
(三)积极推进人、财、物向基层倾斜 |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
(一)打造“互联网+监管”的智慧监管模式 |
(二)建立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
(三)构建“双随机”为基础、“日常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 |
四、完善配套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
(一)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机构改革研究 ——以Q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三合一”改革概述 |
1.1 “三合一”改革的内涵 |
1.1.1 “三合一”改革目标 |
1.1.2 “三合一”改革任务 |
1.1.3 “三合一”改革后职责 |
1.2 “三合一”改革的背景 |
1.2.1 政府职能转变的“大部制”趋势 |
1.2.2 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大部制”趋势 |
1.2.3 市场监督管理的“大部制”趋势 |
1.3 “三合一”改革的必要性 |
1.3.1 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
1.3.2 有利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
1.3.3 有利于构建高效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 |
第二章 Q县“三合一”改革的实践及成效 |
2.1 “三合一”改革的实践 |
2.1.1 “三合一”改革前的机构调整 |
2.1.2 “三合一”改革模式探索 |
2.1.3 Q县“三合一”改革主要方式 |
2.2 “三合一”改革的成效 |
2.2.1 监管机构得以精简 |
2.2.2 监管职能得以整合 |
2.2.3 监管触角获得延伸 |
2.2.4 监管责任得以明确 |
2.2.5 监管成本得以降低 |
第三章 Q县“三合一”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三合一”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3.1.1 监管的主体不合法 |
3.1.2 全面监管难以保障 |
3.1.3 监管力量难以保证 |
3.1.4 监管效能难以提升 |
3.1.5 执法保障尚未形成 |
3.2 “三合一”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法律保障尚未到位 |
3.2.2 监管对象量大面广 |
3.2.3 人力资源配置不足 |
3.2.4 干部素质相差较大 |
3.2.5 履职风险不断增大 |
第四章 完善“三合一”机构改革的对策建议 |
4.1 革新监管模式 |
4.2 优化人员配置 |
4.3 加强队伍建设 |
4.4 强化基层保障 |
4.5 改善部门内部设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4)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问题研究 ——以秭归县郭家坝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2.1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的界定 |
2.2 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的发展阶段 |
2.3 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理论 |
2.4 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
第3章 秭归县郭家坝镇市场监管现状 |
3.1 郭家坝镇工商所的发展历程 |
3.2 郭家坝镇市场经济发展现状 |
3.3 郭家坝镇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现状 |
3.4 郭家坝镇市场监管成效 |
第4章 秭归县郭家坝镇市场监管问题 |
4.1 秭归县郭家坝镇流通领域重点产品质量问题 |
4.2 秭归县郭家坝镇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 |
4.3 秭归县郭家坝镇网络信用监管问题 |
4.4 秭归县郭家坝镇市场监管问题 |
4.4.1 基层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力量薄弱 |
4.4.2 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欠缺 |
4.4.3 监管部门信息不畅,合力不够 |
4.4.4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自身积极性不高 |
4.4.5 检测设备的缺乏 |
第5章 秭归县郭家坝镇市场监管问题的成因分析 |
5.1 流通领域重点产品生产环节 |
5.1.1 行业准入门槛过低且缺乏定期审核 |
5.1.2 行政违法成本过低 |
5.2 流通领域重点产品消费环节 |
5.2.1 乡镇消费人群对产品质量的意识淡薄 |
5.2.2 地域条件限制维权效果 |
5.2.3 农村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辨识能力差 |
5.3 市场监管环节 |
5.3.1 消费维权网点建设落后 |
5.3.2 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不完善 |
5.3.3 执法人员问责力度仍需提高 |
5.3.4 基层所经费保障不足 |
第6章 发达国家市场监管的经验与启示 |
6.1 美国市场监管的经验 |
6.2 发达国家市场监管的启示 |
第7章 完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的对策 |
7.1 树立正确的市场监督管理理念 |
7.2 完善基层市场监管的体制 |
7.3 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
7.4 改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环境 |
7.5 与地方政府以及各个职能部门建立良性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大市场监管模式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和对策研究 ——以开封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监管 |
(二)大市场监管 |
(三)餐饮服务 |
(四)食品安全 |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责任政府理论 |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二章 大市场监管模式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影响 |
一、由专业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 |
二、监管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统筹 |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得到挑战 |
第三章 开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一、开封饮食文化背景介绍 |
二、餐饮企业业态现状 |
三、监管机构的现状 |
(一)监管机构设置 |
(二)监管队伍 |
(三)科技支撑建设 |
四、采取的监管举措 |
(一)启动特色小吃店(汤锅店)升级改造项目 |
(二)打造小餐饮集聚区 |
(三)规范夜市管理 |
(四)创建“食安开封”品牌 |
第四章 开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点与原因分析 |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点 |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利器难以把控 |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业监管的机制受到弱化影响 |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滞后 |
(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稀缺 |
(五)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
(六)对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监管力度不大 |
(七)社会共治氛围不浓 |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点原因分析 |
(一)《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法律没有同步修订 |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不突出 |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稳定以及财政投入欠账 |
(四)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不足 |
(五)食品安全主体意识淡化 |
(六)对互联网形势下新兴的餐饮服务监管重视不高 |
(七)餐饮服务监管社会基础不扎实 |
第五章 国内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 |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国外经验 |
(一)美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二)日本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 |
(三)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二、国内大市场监管模式试点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一)广州市南沙区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二)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
三、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对做好餐饮服务工作的启示 |
(一)组建统一高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
(二)打造专业权威的餐饮服务执法队伍 |
(三)将“风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运用到餐饮服务环节 |
(四)强化科技支撑 |
(五)注重多元主体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治理 |
第六章 大市场监管模式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
二、健全统一高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队伍 |
(一)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
(二)强化科技能力融合 |
(三)建立职业化监管队伍 |
三、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透明厨房建设 |
四、借助新媒体优势及时披露食品安全抽检结果 |
五、以小餐饮为着力点,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化 |
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七、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访谈法 |
1.3.3 问卷调查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企业 |
2.1.2 企业信用 |
2.1.3 企业信用监管 |
2.1.4 商事制度改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有限政府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第三章 商事制度改革后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现状 |
3.1 商事制度改革后兰州市城关区企业发展情况 |
3.1.1 私营企业数量大幅增长 |
3.1.2 吸引了大量注册资本 |
3.1.3 非公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 |
3.2 商事制度改革对兰州市城关区带来的企业监管压力 |
3.2.1 企业失信成本降低 |
3.2.2 基层监管水平滞后 |
3.3 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主要内容 |
3.3.1 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信息公示制度 |
3.3.2 改市场巡查制为抽查制 |
3.3.3 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
3.3.4 履行政府部门信息公示义务 |
3.3.5 建立“双告知”机制 |
3.3.6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工作 |
第四章 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
4.1 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企业信息自主公示情况不理想 |
4.1.2 企业抽查效果不尽人意 |
4.1.3 经营异常名录的激励约束效果不佳 |
4.1.4 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不充分 |
4.2 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企业信用监管的法律依据不足 |
4.2.2 基层监管部门执法理念与能力未能跟进 |
4.2.3 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形成 |
4.2.4 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未建立 |
4.2.5 部门间信息鸿沟难以跨越 |
第五章 国内发达城市与国外企业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5.1 国内发达城市企业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5.1.1 上海自贸试验区“四位一体”监管格局 |
5.1.2 厦门市信息互通、职能整合的信用监管模式 |
5.1.3 国内发达城市对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的启示 |
5.2 国外企业信用监管经验借鉴 |
5.2.1 国外三种主要企业信用监管模式对比分析 |
5.2.2 国外企业信用监管模式对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的启示 |
第六章 完善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法律依据及制度建设 |
6.1.1 加快信用立法进程,使信用监管有法可依 |
6.1.2 建立科学评信制度,细化企业信用等级 |
6.2 提升基层监管部门执法理念与履职能力 |
6.2.1 转变监管理念,理清工作思路 |
6.2.2 加强专业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
6.3 构建企业信用监管多元共治体系 |
6.3.1 引入第三方机构,弥补政府职能短板 |
6.3.2 发挥协会桥梁作用,推进行业信用自律 |
6.3.3 动员公众参与,扩大社会监督效应 |
6.4 强化多部门间信用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 |
6.4.1 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动监管机制 |
6.4.2 完善奖惩措施,实现信用联合奖惩 |
6.5 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
6.5.1 统一信息公示平台,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
6.5.2 推进信用数据的归集,深化信息共享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 |
附录B 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研究 ——以济宁市兖州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1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1.3.2 职能转变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综述 |
1.4.2 国内研究综述 |
1.5 研究思路 |
1.6 研究方法 |
第2章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发展历程及职能转变 |
2.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发展历程 |
2.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功能简述 |
2.2.1 工商行政管理 |
2.2.2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
2.2.3 市场监督管理 |
2.3 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转变的内涵 |
2.3.1 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 |
2.3.2 强化监管加大监管力度 |
2.3.3 统一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制 |
2.3.4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2.3.5 创新方式推进综合监管执法 |
第3章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理职能转变的现状及问题 |
3.1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 |
3.2 整合前工商局质监局机构职能概述 |
3.2.1 原工商局职能履行 |
3.2.2 原质监局职能履行 |
3.3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转变及存在的问题 |
3.3.1 简政放权方面人才问题 |
3.3.2 强化监管方面错位失位 |
3.3.3 统一监管完善体制方面执法不到位 |
3.3.4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思想守旧 |
3.3.5 创新推进综合执法方面模式滞后 |
3.3.6 消费维权方面社会法律意识弱 |
3.4 济宁市兖州区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优化履职满意度调查问卷 |
3.4.1 调查问卷设计 |
3.4.2 问卷结果整理 |
3.4.3 调查结果分析 |
第4章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文化层次低和人才结构失衡 |
4.1.1 文化层次低 |
4.1.2 人才结构失衡 |
4.2 职能交叉严重导致监管错位与失位 |
4.2.1 职能定位不准交叉严重 |
4.2.2 分工不明监管错位失位 |
4.3 行政执法力度低和监管履职不到位 |
4.3.1 行政执法力度低 |
4.3.2 整合后综合执法不到位 |
4.3.3 依法监管履职不到位 |
4.4 科学适用的体制机制建设缺位 |
4.4.1 体制建设缺位 |
4.4.2 内控机制不健全 |
4.5 监管模式滞后科学性低 |
4.6 社会法律意识弱观念落后 |
第5章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问题的治理对策 |
5.1 提升人员素质和优化人才机构 |
5.1.1 加强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
5.1.2 激励考核优化人才结构 |
5.1.3 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 |
5.2 明确职能定位促进高效精准履职 |
5.2.1 明确职能定位 |
5.2.2 围绕“放管服”精准履职 |
5.3 强化执法力度和改进执法模式 |
5.3.1 深化综合执法加强力度 |
5.3.2 改进执法模式注重效果 |
5.4 建设科学适用的运行体制和内控机制 |
5.4.1 完善市场监管运行体制 |
5.4.2 优化内控机制和管理措施 |
5.5 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模式 |
5.5.1 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社会共治 |
5.5.2 数据大平台助力科学智慧监管 |
5.6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5.6.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
5.6.2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优化履职满意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 |
(8)机构改革中的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演变历程研究 |
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横向配置研究 |
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纵向配置研究 |
四、总结与评论 |
第三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食品安全监管 |
二、食品安全监管履职 |
三、机构改革 |
第四节 研究理论和方法 |
一、研究理论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的机构改革背景概况(2007 年至今) |
第一节 第一阶段:多部门分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2007-2014 年) |
一、中央改革背景 |
二、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实践 |
第二节 第二阶段:“食药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2014-2016 年) |
一、中央改革背景 |
二、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实践 |
第三节 第三阶段:“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模式(2016 年至今) |
一、中央改革背景 |
二、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实践 |
第三章 机构改革各阶段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对比 |
第一节 日常监管履职对比 |
一、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次数 |
二、日常监管履职对比小结 |
第二节 专项监管履职对比 |
一、专项整治检查频次 |
二、专项监管履职对比小结 |
第三节 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履职对比 |
一、查办案件数量及罚没款 |
二、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履职对比小结 |
第四节 机构改革各阶段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对比结论 |
一、第一轮机构改革前后对比结论 |
二、第二轮机构改革前后对比结论 |
三、机构改革三阶段对比结论小结 |
第四章 石狮市两轮机构改革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变化成因分析 |
第一节 第一轮机构改革履职状况变化成因分析 |
一、解决部门间权责不清问题 |
二、实现食品安全无缝监管 |
三、适应“地方政府负总责” |
四、合理配置局所人员 |
五、有效激励基层履职 |
第二节 第二轮机构改革履职状况变化成因分析 |
一、机构改革缺乏顶层设计 |
二、“大部制”改革挑战专业监管 |
三、机构内部权责不清 |
四、局所人员配置不合理 |
五、基层缺乏履职激励 |
第三节 两轮机构改革履职状况变化共因总结 |
一、权责问题 |
二、局所人员配置 |
三、基层履职激励 |
第五章 机构改革现阶段石狮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的优化建议 |
第一节 重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架构 |
一、上级机构改革亟需配套 |
二、市场监管局内设食品监管分局 |
第二节 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权责 |
一、明确机构之间的权责 |
二、明确机构内部的权责 |
第三节 加大基层资源配置 |
一、扩大基层监管队伍力量 |
二、年轻专业人才倾斜基层 |
第四节 推行激励基层履职措施 |
一、完善问责 |
二、科学考核 |
三、待遇倾斜 |
四、队伍融合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研究 ——以四川省通江县“三局合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市场监管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2 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点 |
2.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市场监管 |
2.1.2 市场监管体制 |
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1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优势 |
2.2.2 整体性治理理论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契合性 |
3.全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发展历程及模式 |
3.1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历程 |
3.2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模式 |
3.2.1 “纺锤型”-深圳模式:统分结合 |
3.2.2 “倒金字塔型”-浙江模式:基层三合一 |
3.2.3 “圆柱型”-天津模式:省级三合一 |
3.2.4 三种典型模型的对比 |
4.通江县“三局合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案例分析 |
4.1 案例的基本情况 |
4.2 通江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践 |
4.2.1 监管体制改革前的问题 |
4.2.2 监管机构整合后的现状 |
4.3 通江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效 |
4.3.1 一体化监管模式形成,行政效率提高 |
4.3.2 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了基层执法力量 |
4.3.3 明确监管部门边界,杜绝了多头共治 |
5.基于整体性治理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践中的问题 |
5.1.1 上下对口单位混乱,内部矛盾仍存在 |
5.1.2 人员专业度不高,工作业务繁重 |
5.1.3 市场监管力不从心,统一执法标准困难 |
5.1.4 社会参与意识薄弱,信息壁垒仍存在 |
5.2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践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理论落后于实践,目标不明确 |
5.2.2 职能优化困难,资源匹配不够准确 |
5.2.3 执法依据混乱,缺乏配套法律保障 |
5.2.4 监管格局单一,网络化建设滞后 |
6.基于整体性治理分析框架的构建及对策建议 |
6.1 基于整体性治理的市场监管体制分析框架的构建 |
6.1.1 体制改革的目标导向 |
6.1.2 监管主体的责任整合 |
6.1.3 监管体制的制度建设 |
6.1.4 监管平台的信息共享 |
6.2 基于分析框架下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
6.2.1 逐步稳定推动改革,加强上下融合 |
6.2.2 整合配置资源,加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结合 |
6.2.3 完善法律体系建设,规范改善市场行为 |
6.2.4 加强信息化支撑能力,建立合理的系统考评机制 |
7.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访谈人员表 |
附录2 访谈提纲 |
后记 |
致谢 |
(10)顺德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论文背景与意义 |
1.1.1 论文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顺德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析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大部门体制 |
2.1.2 市场监管 |
2.1.3 行政执法体制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 |
2.2 整体性治理理论及启示 |
2.2.1 整体性治理基本内涵 |
2.2.2 当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的整体性治理困局 |
2.2.3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契合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做法与成效 |
3.1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历程 |
3.2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特点 |
3.3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效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问题分析 |
4.1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
4.1.1 上下层级衔接不顺畅 |
4.1.2 行政流程再造不顺畅 |
4.1.3 法律衔接有待完善 |
4.1.4 商事制度改革加大了市场监管难度 |
4.2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行政执法职能整合不科学 |
4.2.2 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 |
4.2.3 镇街监管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
4.2.4 改革的协同性不够 |
4.2.5 执法人员素质与综合执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深化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对策 |
5.1 深化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背景分析 |
5.2 深化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
5.2.1 协同监管原则 |
5.2.2 成本原则 |
5.2.3 共治监管原则 |
5.2.4 市场导向原则 |
5.2.5 法治监管原则 |
5.3 深化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 |
5.3.1 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科学整合职能 |
5.3.2 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
5.3.3 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镇街执法能力 |
5.3.4 构建社会共治新机制,完善协同监管 |
5.3.5 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适应执法体制改革要求 |
5.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工商所监管模式改革探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大部制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以S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D]. 杨川川. 河南大学, 2020(06)
- [2]西南民族地区市场监管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及对策研究 ——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D]. 刘洪瑞. 贵州民族大学, 2020
- [3]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机构改革研究 ——以Q县为例[D]. 闫正苗. 山西大学, 2020(01)
- [4]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问题研究 ——以秭归县郭家坝镇为例[D]. 别荣竣.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2)
- [5]大市场监管模式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和对策研究 ——以开封市为例[D]. 侯巧玲. 河南大学, 2019(02)
- [6]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兰州市城关区企业信用监管问题研究[D]. 李欢. 兰州大学, 2019(02)
- [7]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研究 ——以济宁市兖州区为例[D]. 贾静. 湖南农业大学, 2019(08)
- [8]机构改革中的石狮市食品安全监管履职状况研究[D]. 陈君君. 华侨大学, 2019(01)
- [9]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研究 ——以四川省通江县“三局合一”为例[D]. 王茜.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10]顺德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D]. 许向昕.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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