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非法经营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非法经营调研报告

问:检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犯罪包括
  1. 答:检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犯罪包括有十三种。
    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1、超过行政违法追究时效,或者超过犯罪追诉时效、未追究肆正刑事责任,但需要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的;
    2、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需要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的;
    3、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时,对被调查人实施的事实简单、清楚,需要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并查核的。
    徇私舞弊罪主要有:
    1、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2、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仿指地罪;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5、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6、枉法仲裁罪;
    7、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7、商检徇私舞弊罪;
    8、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9、放纵走私罪;
    10、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11、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1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13、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徇私舞弊不征、少裂大悔征税款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监察机关在追究违法的公职人员直接责任的同时,依法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予以问责。
    监察机关应当组成调查组依法开展问责调查。调查结束后经集体讨论形成调查报告,需要进行问责的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单位书面提出问责建议。
问:非法经营罪到检察院了怎么办
  1. 答:非法经营罪的案子送到检察院的下一步是审查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瞎让散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磨氏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滑厅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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